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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項目(課題)經費用款計劃表
篇一:科技項目(課題)經費用款計劃表
計劃文號: 甬科計[XXXX ]84號 甬財政 [XXXX]515號
項目課題編號:課題名稱課題負責人(簽名)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填表日期: 20XX年7月 17日
填報說明
一、 用款計劃按下列要求填寫(一式五份)。填報說明僅供填寫時參考,不必附上。要求字跡清楚,涂改無效。
1、 人員費,指直接參加項目(課題)研究的人員支出的勞動費用
2、 設備費,指項目(課題)研究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樣品、樣機購置補助費。應對儀器設備和樣機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進行說明。
3、 能源材料費,指項目(課題)研究所必需的材料、燃料、水、電、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購置費等。
4、 設計試驗費,指項目研究、攻關的樣機設計制造、試驗費等。農業上良種培育應填寫面積、每畝費用等。
5、 信息費,指項目(課題)研究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及書籍購買費、資料費、文獻檢索費、入網費、通信費等。
6、 調研費,指為項目研究而進行的相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費。
7、 租賃費:指為實施項目而租賃的專用儀器、設備、場地、實驗基地等所發生的費用。
8、 轉撥協作單位經費,指為項目實施開展合作研究的費用。應將該部分費用另填寫預算表,并附上。
9、 以上費用及科技成果鑒定費等與項目(課題)研究、開發直接相關的直接費用不得低于項目總經費的95%。
10、 本表由課題承擔單位填寫后,隨科技項目合同報科技局職能處室及計劃處審校后,送財務核實撥款。用款單位應將審定后的用款計劃表及合同文本送歸口部門一份備案。
篇二:科技項目(課題)經費用款計劃表
計劃文號: 甬科計[XXX ] 號 甬財政 [XXX ] 號
項目課題編號: 課題名稱 基于催化反應動力學的三元催化還原器研發及產業化 課題負責人(簽名)
經辦人: 胡海龍 聯系電話: 1350XXXX007 填表日期: 20XX 年 9 月 9 日
填 報 說 明
一、本表的費用指的是市本級科技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請按下列要求填寫(一式四份),要求字跡清楚,涂改無效。(填報說明僅供填寫時參考,不必附上)
1、設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使用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費用。
2、材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消耗各種所必需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購置費以及資料印刷費以及發生的采購、運輸、裝卸和整理等費用。
3、測試化驗加工費:是指在項目實施工程中由于承擔單位自身的技術、工藝和設備等條件的限制,必須支付給外單位(包括項目和課題承擔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設計、化驗及加工等費用。
4、燃料動力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5、差旅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生的外埠差旅費用、市內交通費用等。差旅費的開支標準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6、會議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組織開展相關的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任務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會議費用應當參照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會議數量、規模、開支標準和會期。
7、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相關人員出國及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而發生的費用。
8、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及書籍購買費、資料費、文獻檢索費、入網費、通信費、專用軟件購買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9、勞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項目組成人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研發人員(如在校研究生等)和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
10、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用的咨詢專家費用。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課題)研究及其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
11、間接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激勵支出。管理費用是指承擔項目任務的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和房屋,日常水、電、氣、暖消耗等安排的有關支出。激勵支出是指承擔項目任務的單位為提高科研工作績效安排的相關支出。
二、本表由課題承擔單位填寫,隨科技項目合同書、申報書(各一式四份)在歸口部門審查后報市科技局職能處室及計劃處審校和存檔;承擔單位應將審定后的用款計劃表、合同書及申報書送歸口部門一套進行備案,同時存檔以備項目驗收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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