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籃租賃合同范例
吊籃租賃合同范本
吊籃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吊籃出租方: 南通宇博建筑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電動吊籃,每臺配用鋼絲繩根據樓層高度配置,電纜線100米。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甲方用完設備,結清款項為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使用吊籃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合理使用,因操作不當,如:超載、提升機進異物、安全鎖進異物等所造成的停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必須在<吊籃進場清單>上簽字確認吊籃進場的數量。甲方在合同期內對吊籃負有完全的保管責任,在此期間發生的丟失、非正常損壞、盜竊等由
甲方負責賠償。如有以上情況,并按附件中<吊籃零部件價目表>的價格進行賠償。
3、甲方使用吊籃設備不得轉租、轉借、挪用。
4、甲方負責吊籃垂直運輸、搬運、裝卸車。并在乙方的指導下進行吊籃的安裝、移位、拆卸,其安裝人員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事故
費用。
5、甲方在乙方提供技術服務及維修過程中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如住宿、用餐等。
6、甲方必須按需提供二級配電箱及電線到樓頂,保證一機一閘,以供吊籃使用。
7、甲方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
8、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如需移動,使用前必須雙方驗收并做記錄簽字確認,方可使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符合技術要求、性能安全可靠的吊籃設備及相關技術資 料,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吊籃時,給予技術指導,并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短期
技術培訓,保證甲方正常使用吊籃。
2、如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3、在吊籃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凡屬非正常損壞(摔、砸等情況及不按技術要求操作造成的損失),乙方按維修所更換配件及工時合理收費,屬正常磨
損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施工現場計租費20臺以上,乙方安排技術人員1名,如施工現場計租費20臺以內,技術人員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乙方應及時提供對吊籃的維修服務,保證甲方正常使用。若停用半天以上仍得不到維修的,該吊籃當天不計費。(同時需乙方現場維修人員簽字確認。)
6、乙方向甲方提供 《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并與甲方共同在安全交底責任書上簽字。
第四條 租用數量以進場吊籃清單臺數為準;
吊籃型號:ZLP(D)型電動吊籃。
第五條 租賃吊籃押金及租金結算、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吊籃進場前將預付乙方押金 2000 元/1臺(大寫: 貳仟元/1臺)。以后每月與乙方結算一次,(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如不結清上月租金,乙方有權停止使用吊籃且租費照計),乙方預付的押金留作抵算最后一個月的租賃費,多退少補,但尾欠款項必須在吊籃退場前全部結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吊籃租金。
2、吊籃租金:55 元(大寫:伍拾伍 元)/臺/天。(不含稅)由甲方負責安裝、移位、拆除,乙方安排現場人員指導、安裝。
3、吊籃檢測由甲方負責, 如需乙方負責檢測,則甲方需支付乙方檢測費 500/元/臺。
4、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乙方有權停用吊籃,并且租賃費照常計算直至工程完工。若工程完工后甲方所欠吊籃租賃費違反承諾與乙方不能及時結付,乙方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此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5、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異型吊籃及異型的屋面結構等,價格另議。
第六條
1、甲乙雙方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規各自承擔相應的法律法規及經濟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訂合同副本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吊籃進場時間,甲方須提前 7 天通知乙方。
5、如吊籃損壞或需要移位則每次支付人工費 元每人每天。
6、非標吊籃制作、材料、技術指導合計元。
7、款未付清之前此合同長期有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身份證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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