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安全職責
如需到校外上課,須將學生整隊后帶至上課地點,在前往途中要注意學生安全,保持隊伍的安靜有序,下課后要整隊安全帶回。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范文,歡迎閱讀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教師安全職責1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防范體系,落實責任制,依法制定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
4.建立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各部門、個人履職考核,與評優推先和績效考核掛鉤,調動全體教職工共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積極性。
5.組織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分析研究學校安全工作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和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
7.加強與所屬鄉鎮、街道、社區、派出所、消防、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城管等部門的`聯系,取得他們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
8.遇到突發事件立即組織安全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
9.學校安全職責所必需的其他行為。
教師安全職責2
1、任科教師對本堂課教學中學生安全直接負責,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遵循教學規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積極防范可能發生的風險,特別是要認真落實體育課、實驗實訓課的教學常規,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挖掘本學科教材中有關安全教育的內容,進行有針對性的教學,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普及和培養學生抵御自然災害的知識和能力。
3、上課前必須清點學生人數,詳細記錄未上課學生缺課原因,未請假不上課的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上課期間要隨時留心課堂中出現的各種異,F象(如對體弱學生),出現異常要及時報告教導處,并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好各種異常偶發事件;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教育,并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溝通。
4、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關心學生身心健康成長,不得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5、對必須外出進行校外教學的`課,要事先報告學校,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未經允許,不得外出。
6、認真落實各有關法規和上級文件對學校班級工作的安全規定。
7、萬一出現事故,必須及時報告并進行有效的救護。
8、如需到校外上課,須將學生整隊后帶至上課地點,在前往途中要注意學生安全,保持隊伍的安靜有序,下課后要整隊安全帶回。
9、在校園內一旦發生各類重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學校應急預案操作流程實施,以維護學生安全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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