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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第二學期期終考試工作安排
各二級學院、部:
為做好本學期期終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按時、高質、高效地組織好本學期期終考試,現將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試組織與安排
1.考試組織
。1)公共考試科目由基礎教學部安排和組織考試;專業考試(考查)課程由各二級學院安排和組織考試。
。2)學校鼓勵教師進行考試改革,如面試、口試、過程性考核、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考試等,如教師進行考試改革,需由任課教師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二級學院、部教學副院長(副主任)審批后存檔備查;任何二級學院、部不得提前結束考試。
2.時間安排
2018年6月29日前:全院公選課考試結束、各二級學院、部考查課程考試結束。
2018年6月30日:基礎教學部安排公共課考試。
2018年7月1日-3日:專業課程考試。
3.考場要求
。1)學生一人一桌,2位教師監考,大教室適當增加監考教師;
(2)流動監考應認真負責地做好巡視記錄;
。3)監考教師嚴格遵守監考守則。
4.考試時間:
考查課程考試時間為60-90分鐘,考試課程考試時間為90-120分鐘。
全院統一開考時間:上午8:10開始,下午13:30開始。
二、試卷要求與管理
1.本學期任課的教師必須對所擔任的課程出A、B卷及答案各一套,由教研室主任進行抽卷或組卷。
2.各命題教師應以課程教學大綱(標準)、考核標準為依據命題。試題應反映課程的基本要求,覆蓋面廣,題型多樣,難度適當,題量應與限定的考試時間相匹配。
3.經批準實施考試方式、方法改革的,要求考核材料規范、齊備,并及時存檔備查。
4.對于專業核心課程,課程教學大綱(標準)、教學進度、教材相同的,必須要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
5.各教研室主任和二級學院、部教學副院長(副主任)必須認真審核試卷,把握試卷的質量,避免出現題量不足、難度不當等問題。
6.試卷一律由出卷教師自行打印、排版,并注意試卷的保密,防止試卷內容泄漏。
7.任課教師于第17周將A、B試卷及A、B卷答案送交所屬教研室,經審核完畢后送交任課班級所屬二級學院教務秘書處。
8.教師在考前嚴禁直接或變相泄漏考題,不得在考試中給學生任何提示或暗示,違者按照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9.各二級學院、部教務秘書在考試期間應認真做好試卷的分裝、保管工作,因管理不善而導致試卷泄密的,將按照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三、試卷批閱與成績評定
1.期終閱卷
學院將組織專門人員對期終試卷批閱、成績評定情況進行抽查,發現不符合或違反管理規定的教師,學院將按教學事故認定條例論處。
2.成績評定
鼓勵推進課程考核評價方式改革。依據各門課程教學實際要求,根據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測試相結合,制定合理的成績評定標準,有實驗或實踐考核內容的課程,實驗或實踐考核內容應占一定比例。
有實驗或實踐考核內容的課程,實驗或實踐考核內容應占一定比例。
3.原始成績單填寫要求:
(1)總評不及格分數應用紅筆填寫,其余分數用藍或黑筆填寫,嚴禁使用鉛筆填寫成績單。
。2)學期、課程名稱、教師姓名、教研室主任、二級學院、部教學副院長(副主任)審核簽名必須完整。
(3)平時成績、期中成績、期終成績、總評成績填寫完整。
4.成績登錄
任課教師應于2018年7月6日16:00前將班級成績錄入教務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