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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和解合同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 萬元人民幣整。截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付款項為人民幣 萬元。
甲方、乙方、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丙方向乙方清償所欠借款本息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款項共計 萬元整,本協議簽訂后,于年月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金萬元及利息 萬元,尚未支付的利息 萬元整甲方承諾于 年月日前一次性還清。
第二條 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 萬元給乙方后,乙方必須于三天內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撤回 號案件的訴訟請求。
第三條 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 萬元給乙方,乙方確認收到該筆款項 后,雙方簽訂編號:的《借款合同》、《承諾書》、《借條》等相關文書立即失效,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但丙方 對尾款人民幣 萬元的利息歸還仍然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