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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無效婚姻的方法
無效婚姻的解除
只要是無效的婚姻,從一開始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之間也不具有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予以解除。
誰可以提出解除無效婚姻?(1)任何人發現無效婚姻,都有權檢舉和揭發;(2)當事人以及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該婚姻無效;(3)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發現有無效婚姻的,應當主動依職權解除該婚姻。
婚姻登記機關和人民法院查明確實是無效婚姻時,應當收回被騙取的結婚證,宣告該婚姻無效,解除當事人之間的同居關系,并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及所生子女作適當處理。
離婚的兩個合法途徑
途徑一:如果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且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協議離婚或者自愿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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