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
我于2005年7月與用人單位簽定了大學生就業協議書
但單位在今年的7月份才跟我們簽定勞動合同,合同期是半年。
單位只幫我們買回今年5、6月份的社會保險,至于05年7月到今年的4月分的保險并沒有給我們補買。我可不可以以這個原由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不可以追討回那10個月單位應付的社會保險費用呢?單位有沒有權利要求我賠償合同里規定的違約金呢?我所在的地方是廣州市
【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相關文章:
請問我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07-11
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解除嗎?07-11
勞動合同超期了可以隨時解除嗎07-11
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07-13
請問這種情況,我可以享受探親假嗎?07-10
請問這種情況下怎么調檔案?07-12
沒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離職嗎?07-12
我這種情況可以入職華為嗎?07-11
我這種情況可以開離職證明嗎?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