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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預防員工擅自離職
很多HR朋友反映,其所在公司時常發生員工擅自離職,處理這樣的事情時,公司往往非常被動,有時員工擅自離職不但導致公司工作安排一時陷入混亂,而且可能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那么,我們應當怎么辦呢?
首先是預防擅自離職的發生,在這方面,我們可以這樣做:
1.讓其在入職時應當讓他在入職登記表上確認通訊地址,并注明注明通訊地址變動的,員工有義務告知單位,否則后果自負
2.在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上規定,員工離職之前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3.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因員工擅自離職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員工應予賠償并約定賠償的范圍,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下列損失:(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4.如果是核心員工,應注意以下10個方面:一是核心員工準入嚴格化,加強對核心員工準入時背景調查,選擇適合于本企業的員工;二是薪酬制度漸進化,在核心員工薪酬設計上,避免一次到位,要逐漸增加,以此加強企業對員工的吸引力;三是福利特殊化,對核心員工的休息休假,住房、子女上學、配偶就業等方面有別于普通員工的特殊待遇;四是工作時間不定時化,便于對核心員工的管理和作用的發揮,避免因加班費等引發爭議的發生;五是保密義務化,在員工手冊或其他規章制度中賦予核心員工的保密義務,使其離職后仍然負有保密的義務;六是雇傭長期化,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期限應當盡量長一些,使企業和員工之間都有一個和諧的長遠發展目標;七是義務對等化,避免權利義務不均衡狀態的發生;八是合同書面化,把雙方之間的任何約定都用書面形式固定下來,不僅有利于以后取證,也有利于避免糾紛的發生;九是履約的嚴肅化、規范化,增強雙方的誠信度;
其二、如果發生員工擅自離職的,我們應當采取如下措施:
1.按照其通訊地址發通知,通知其上班,否則按照解雇處理并追究其賠償責任,
2.如果其還不按照通知的規定來上班,達到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的情形,就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解雇之;
3.被解雇通知書按照其留下的通訊地址快遞過去并注意保留相關證據,以避免該員工主張雙方勞動關系沒有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