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被辭職了是否該所要雙倍經濟補償金
本人2009年9月進公司試用3個月后,轉正并簽了3年都合同,到2010年1月中下旬時候,主管突然說有人提議說不太滿意我都工作,要招新人和我競爭上崗,他們招了一陣,后來公司比較忙,就停止了。到2010年3月中下旬,又開始陸陸續續有來面試我這個職位的,我心中很是氣憤,有不被尊重的感覺!
昨天,主管找到我說,老板不太喜歡我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態度,她和人力部用著我的人覺得我工作的還可以。但沒辦法,要我寫辭職,公司會賠償我1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什么補償金!應該是封口費吧!即使我工作上有些小錯誤,也沒有到接觸勞動關系的嚴重地步,大家幫幫我?公司這么做是違法的 但我 該怎么辦?是否應該索要雙倍經濟補償?
【被辭職了是否該所要雙倍經濟補償金】相關文章:
是否該辭職07-12
是否該辭職,換工作?07-11
婚后經常出差是否該辭職07-12
主動提出辭職,無經濟補償金嗎?07-12
不續簽勞動合同,是否能得到經濟補償金?07-11
這樣的經濟補償金合理嗎?07-11
萬科A是否該長期持有07-10
經濟裁員補償金支付時間及年假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