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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材瑕疵梳理
語文版語文教材在玉林地區各縣市的初中學校使用以來,深得語文老師們的好評。這個版本切合教師的教學使用,內容貼近學生的生活實際。首先,體現在每一單元前面都有單元說明,讓教師在備課、學生在學習前對整個單元有一個整體的了解。其次,每冊書的單元體裁多以記敘文、散文、人物傳記、現代詩、小說、童話、科幻故事、事理說明文為主。至于古詩文,內容文質優美、教育性強、千古流芳的名篇多。再次,口語交際及綜合性學習,多貼近學生實際,利于操作,實用性強,寫作安排多以本單元所學的體裁為主,體現以教為寫服務的宗旨。但是,筆者在使用過程中,還發現有一些瑕疵要厘清,現分冊梳理如下:
七年級(上)
1、《論語》六則“子曰”在文下注解譯為“先生說”,也補充了“先生就是孔子”.而《教師用書》卻譯為:“孔子說”.我覺得應統一為好。
2、《論語》六則“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在《教師用書》中這樣翻譯:“溫習學過的知識,獲得新的理解和體會,就可以做老師了”.我覺得這樣翻譯不太妥當,應為:“溫習學過的知識,就能領會到新的內容,可以憑借(這一點)做老師了。”其中“可以”譯為“可以憑借”.
3、《傷仲永》“泯然眾人矣”.其中“泯”在文下注釋為“消失”,而在新華字典中的解釋為“消滅”,沒有“消失”的解釋。
4、《酬樂天揚州初逢席上見贈》“二十三年棄置身”,在文中的注解為“劉禹錫自唐順宗永貞元年(805)九月被貶出京,到唐敬宗寶歷二年(826)回京,其間大約二十三年。這個表述不科學,算來只有21年,而其間相差二年之久。
5、《賣油翁》中有”但手熟爾“,課文譯為”不過手法熟練罷了“.而《教師用書》則譯為”只是手法熟練而已。“ ”但“我覺得譯為”只是“較為規范。
6、《陌上桑》 ”青絲為籠系“,課文譯為”用黑色的絲繩做桑籃的絡繩“.這里的”青絲“在《教師用書》則譯為”青絲帶“.我覺得”青絲帶“較為合理。
7、《三峽》”或王命急宣“,課文中注釋為”如有君王的命令急于傳達“.而《教師用書》中則譯為”有時遇到皇帝命令急需傳達“.一個是”如有“;一個是”有時“,我認為應做”有時“解。
七年級(下)
1、《河中石獸》此文不宜編入教科書。因為此文在尋找石獸的方法上,從物理的角度無法解釋清楚,而在現實中也沒有事實加以佐證。教師在講解分析時,總有一種自欺欺人之感。
2、《強項令》”強“在文中譯為”硬“,注音為”qiáng“.而就文中人物性格則為”jiàng“,有”倔強“之意。因此,我認為最好在注釋下標上注音為好。
八年級(上)
1、《小石潭記》”可百許頭“. ”可“在課文的注釋為”表估計數目“;”許“注釋為:”表數目不確定“.整句譯為”大約有一百來條。“我覺得這樣譯法有矛盾。”可“在此表示估計數目,不用譯。即”有一百來條“.
2、《記承天寺夜游》”月色入戶“中的”戶“,課文注釋為”單出的門,泛指門,這里指門窗“.而《教師用書》則譯為”月光照入門內“.”門“或”窗“,我認為應統一為好。
同樣,”蓋竹柏影也“.這句在《教師用書》譯為”原來那是竹子和柏樹枝葉的影子“.而”蓋“在文中注釋為”表示推測“.而從上句內容來看,在此沒有”推測“之意。
3、《教學相長》中有”嘉肴“一詞。這個”嘉“與”佳“能否通用。至少有一個說明為好。
4、《勞山道士》”采樵“一詞。文注為”砍柴草“.而《教師用書》譯為”砍柴“.我覺得后者翻譯較為科學合理。
八年級(下)
1、《終南別業》”坐看云起時“的”坐“,在文中譯為”()正、恰好“.而在《新華字典》中沒有這個解釋,卻有”自然而然“的解釋。網上有些觀點認為直接譯為”坐“即可。
九年級(上)
2、《愚公移山》中”隴斷“一詞,課文注釋為”高大的山“.我覺得不夠全面,應為”高而不相連的山丘。“
3、《水調歌頭》中”低綺戶“的”戶“在課文中譯為”門戶“.而《教師用書》中卻譯為”門窗“.這在《記承天寺夜游》中已有提及。
九年級(下)
1、《送東陽馬生序》”辭色“一詞,在文中注釋為”言辭和神色,這里指溫和的言語、態度。“本來譯為”言辭和神色“沒錯。這里指”言語、態度“也沒錯。錯就在”溫和的“一詞上。因為從上文對老師的描述來看,在這里用”溫和的“的確不妥。
2、《與朱元思書》”千轉“一詞在課文注釋為”長久不斷地叫“.其中的”轉“應為”囀“才合理,那讀音就得讀”zhuàn“.我認為最好在文下注解標上為好。
說到文言文中的多音多義詞,我覺得有三個得在課文注釋下標明出來。第一,《木蘭詩》中的”胡騎“,《使至塞上》中的”候騎“,《密州出獵》中的”千騎“.因為”騎“可以做名詞用,也可以做動詞用。做名詞時讀”jì“,做動詞時讀”qí“.而在《新華字典》中的解釋為舊時讀”jì“,現在統一讀”qí“.我覺得應統一為好。第二,《強項令》中的”二千石“,《觀刈麥》中的”三百石“,《馬說》中的” 一食或盡粟一石“.其中”石“,都是計量單位。古書讀”shí “,今讀”dàn“.我認為也應統一起來。
補充:七年級上冊的作文,在第一單元為”寫一件事“,而第四單元為”寫童年的故事“我覺得有重復。我認為應與本單元合拍,此單元安排寫小小說為好。還有九年級下冊第六單元的寫作”草擬一份合同“.這對學生來說,難度較大,現在安排在初中階段,不太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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