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同合集8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信托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信托合同 篇1
協議單位: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
乙方為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貨價____元。
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財產信托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簽訂了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元,信托期限為__年__月。
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費為信托金額的__‰,共計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元,于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辦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
代表人__(簽章)代表人__(簽章)
簽約日期:20__年__月__日
附1: 財產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 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 ______
信托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為明確資金信托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信托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職能,規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委托人與受托人本著平等、互利、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釋義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1.2 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的《_________》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3 本信托: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集合資金信托。 1.4 信托計劃:指《_________》。
1.5 委托人:指與受托人簽訂本合同且有義務將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6 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1.7 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1.8 項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記注冊的_________公司。 1.9 信托財產:指受托人因承諾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對信托本金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1.10 信托本金:指委托人為設立本信托于簽訂本合同時實際交付受托人的資金。 1.11 信托專戶:指受托人在_________開立的本信托項下的資金專用賬戶。
1.12 信托財產銀行劃付賬戶: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財產的銀行賬戶。 1.13 委托人獨立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第二條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受托人,授權受托人以委托人獨立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以期最大限度的為受益人謀取利益。
第三條 信托類別 本信托為委托人獨立確定的信托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條 信托本金及交付 4.1 信托本金幣種為:人民幣(元),金額為:_________(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 4.2 委托人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將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專戶:開戶銀行: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4.3 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存放銀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信托計劃成立后歸入信托財產,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第五條 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5.1 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生效。 5.2 本信托期限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計算。第六條 信托受益人信托財產權利歸屬人 6.1 本信托受益人為本合同附件二《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況和信托利益劃付賬戶見《多個受益人一覽表》。 6.2 本信托終止后,剩余信托財產的權利歸屬人為:《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第七條 信托財產的構成 7.1 信托本金; 7.2 信托本金受讓項目公司股權后取得的股權; 7.3 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 7.4 法律、法規規定可計入信托財產的其他財產。第八條 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 8.1 委托人授權受托人將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計劃,與加入信托計劃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來,以受托人名義運用于受讓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 8.2 委托人授權受托人按信托計劃第五條5.2款規定的計劃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管理、運用、處分信托財產。
第九條 信托財產的核算 9.1 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賬戶,按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財產價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擔信托財產損失。 9.2 本信托
承擔的包括稅費、中介費用、受托人報酬在內的各種費用統一按信托計劃規定支付。
9.3 本信托損益的計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計劃規定執行。第十條 信托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0.1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1)有權了解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2)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付信托本金;(3)保證信托本金為其合法所有的財產;(4)保證已就設立本信托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并保證設立本信托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受托人報酬;(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2 受托人的權利與義務(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權根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托財產;(2)有權依據本合同及信托計劃約定取得報酬;(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計劃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4)將信托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及其他信托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5)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6)根據本合同規定,以信托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3 受益人的權利(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2)信托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規定轉讓和繼承;(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十一條 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11.1 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應當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權證明書》。 11.2 信托期限內,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應當滿足以下全部條件:(1)符合受益人大會通過的《信托受益權轉讓辦法》規定的受益權轉讓條件;(2)持本合同、《受益權證明書》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換發《轉(受)讓受益權證明書》。未到受托人處辦理轉讓登記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11.3 因繼承發生的信托受益權轉讓,繼承人應持有效證明,參照11.2款(2)的規定辦理。第十二條 信托的終止、清算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12.1 本信托生效后,未經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本信托。 12.2 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1)信托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2)信托期限期滿;(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2.3 本信托終止,信托財產按信托計劃規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財產,按以下方式分配轉移給本信托的信托財產歸屬人。(1)現金形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以現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采用劃付至信托利益劃付帳戶的方式轉移給信托財產歸屬人。(2)股權形態的信托財產,本信托終止時目標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托財產歸屬人名下,但信托財產歸屬人應當提前支付過戶費用,否則,受托人有權留置股權。信托終止時目標公司仍為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托財產歸屬人名下違反《公司法》第20條規定的,受托人無需與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財產權利歸屬人另行協商,本信托及信托計劃視為終止條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動延長至股權過戶法定條件具備之日止,延長信托期限內的受托人報酬由受托人與受益人另行協商。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即視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2 因委托人原因導致本信托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托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受托人、信托計劃項下其他當事人造成的損失。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和與本合同相關聯的事務產生爭議,當事人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訴訟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五條 通知、送達 15.1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聯系地址和方式發生變化,應自變化之日起10日內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內,受益人變更信托利益劃付帳戶,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證件到受托人住所地辦理信托利益劃付帳戶
變更確認手續,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對抗受托人。 15.2 本合同規定的送達為:
。1)送達方式:專人送達、掛號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方式,同時存放受托人營業場所備查;(2)送達地址:本合同載明的地址;(3)收到時間:專人送達的,受送達人書面簽收日;掛號信送達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傳真、電報、電子
郵件送達的,收到回復日或成功發送確認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16.1 本合同規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節假日,相應順延。 16.2 本合同自以下條件滿足之日起生效:(1)委托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蓋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復印件。 16.4 信托計劃、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多個受益人一覽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托計劃為準;本合同與信托計劃、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內容沖突的,優先適用本合同。第十七條 特別申明 17.1 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責條款,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并與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 當事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計劃,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并與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協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價___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F根據財產信托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二、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____________元,信托期限為______年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費為信托金額的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_______元,于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信托人: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信托商品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托商品的規格、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信托商品的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信托商品的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信托商品的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信托事宜的手續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信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信托合同 篇5
委托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____________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 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 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_____元。
第五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信托合同 篇6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受托人:X X X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X X
聯系地址:X X 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信托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托業務操作指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委托人與受托人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簽訂本信托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信托目的
受托人發揮自身的專業理財能力和豐富的投資運作經驗,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信任,交付給受托人經營管理的信托資金,按照信托計劃文件的規定集合運用于直接或間接投資處于成長周期產業領域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具有被上市公司并購整合預期的高盈利優勢企業股權、具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擬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第二條 受托人與保管人的名稱、住所
(一)受托人
本信托的受托人為×××信托有限公司,住所為[ ]。
(二)保管人
本信托的保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體保管事務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負責,中國××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分行)住所為[ ]。
第三條委托人與受益人、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一)本信托為自益信托,委托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二)信托受益權的轉讓
1.信托期間,受益人可以轉讓信托受益權,但任何信托受益權的轉讓或其他方式的處臵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受托人將審核信托受益權的受讓人是否為符合信托計劃文件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并有權要求信托受益權的受讓人重新簽署風險聲明書。
3.信托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4.信托受益權的轉讓必須經受托人登記方為生效,否則,任何信托受益權的擅自轉讓均不得對抗受托人。
第四條信托資金的幣種和金額
(一)本合同項下的信托資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計[]份信托單位。
(二)委托人應至受托人營業場所辦理合同簽署手續,并在簽署本合同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將信托資金劃至受托人指定的信托財產專戶。
(三)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資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信托計劃終止后信托利益分配時支付給相應的受益人。信托計劃不成立的,由受托人于10個工作日內歸還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資金及信托資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資金退還日期間產生的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第五條信托計劃的規模與期限
(一)信托計劃資金規模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億元(大寫:人民
幣[ ]元整),最高計[ ]份信托單位,最低不少于人民幣[ ]億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最低計[ ]份信托單位。最終以全體委托人實際交付的信托資金本金總額為準。
(二)信托期限為五年,自受托人確認的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算。起始日或到期日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則予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本信托在信托計劃文件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提前終止或延期。
第六條信托資金管理、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安排
(一)本信托的全部信托資金用于直接或間接投資處于成長周期產業領域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具有被上市公司并購整合預期的高盈利優勢企業股權、具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擬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如果由于各種原因信托財產專戶中有閑臵資金,受托人有權將其運用于銀行存款、債券、貨幣型基金、央行票據等低風險高流動性投資品種,為受益人獲取相應的信托利益。
(二)信托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計劃資金;
2.受托人因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三)信托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1.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信托計劃文件的規定,與信托計劃項下的其他信托財產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
2.委托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托計劃,同意遵守信托計劃文件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受托人對本信托項下的信托財產單獨記賬,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4.鑒于信托計劃的集合性質,委托人全權委托受托人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
(四)退出方式
受托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將信托財產中的被投資企業股權通過上市二級市場擇機出售、管理層收購、協議轉讓、拍賣、掛牌、被投資企業回購、被投資企業解散等方式實現變現,從而使信托退出投資項目。
第七條信托利益的來源、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一)信托利益的`來源
信托利益來源于信托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收入,包括股權投資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益及其他投資產品收益等。
(二)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1.信托期間的分配
若信托存續期間內,信托計劃項下的信托財產每完成一筆投資項目(以信托財產從被投資企業股權形式全部變更為現金形式之日為基準)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所得款項在扣除該投資項目投資的本金,且扣除或頇提屆時應付未付的信托運營費、應付未付的受托人管理費、應付未付的投資顧問固定報酬以及受托人和投資顧問的業績報酬后,將全部剩余款項(如有)按照受益人持有信托單位的份額比例向所有受益人進行信托期間的分配。
2.信托終止后的分配
(1)信托終止后,受托人向受益人出具信托清算報告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受托人根據信托財產清算結果,按照如下順序將信托財產中的現金支付有關費用并向受益人進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僦Ц稇段锤兜氖芡腥斯芾碣M、投資顧問固定報酬;
、谌缬杏囝~,向受益人進行分配,直到其分配所得款項達到其交
信托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委托人:
信托人:
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信托商品的名稱:
二、信托商品的規格、數量:
三、信托商品的價格:
四、信托商品的.包裝:
五、信托商品的交貨方式:
六、信托事宜的手續費率:
七、結算期限、地點、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保峤恢俨梦瘑T會仲裁;
。玻婪ㄏ蛉嗣穹ㄔ浩鹪V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委托人(簽章):
信托人(簽章)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信托合同 篇8
編號: 云信信20xx-351-()號
云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認購風險申明書
尊敬的委托人(以下簡稱委托人):
感謝貴方加入我公司設立的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計劃”)并簽署《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合同》(以下簡稱“信托合同”)。在貴方簽署信托合同前,請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盡管受托人承諾管理信托財產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在信托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過程中,仍存在法律政
策風險、流動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購買力風險、限售期間無法處置在押股票的風險和其他風險,請委托人仔細閱讀信托合同第十八條等內容。貴方投資于本信托計劃,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損失的風險。受托人既不承諾信托資金不受損失,也不承諾信托資金的最低收益。
受托人鄭重申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信托公司依據信托合同約定管理信托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托財產承擔。信托公司因違背本合同、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而造成信托財產損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特別風險提示:由于本信托的特定目的,存在信托財產不能按期變現的風險。
在簽署有關信托合同前,貴方應當仔細閱讀本申明書、信托合同及信托計劃說明書,謹慎做出是否簽署信托合同的決定。貴方簽署了本申明書則表明貴方已仔細閱讀本申明書、信托合同及信托計劃說明書,并已了解受托人運用信托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受托人:云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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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司簽署本文件表示已詳閱本文件、信托合同以及其他信托文件,本人/本司對信托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的風險表示自愿接受。
委托人簽署:
年月日
目 錄
一、前言 ................................................................ 4
二、釋義 ................................................................ 4
三、信托目的 ............................................................ 7
四、信托類別 ............................................................ 7
五、信托計劃的要素 ...................................................... 7
六、信托單位的認購條件和方式 ............................................ 8
七、信托計劃的推介與成立 ............................................... 10
八、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 11
九、受托人對信托財產的管理 ............................................. 14
十、信托財產的保管 ..................................................... 15
十一、信托財產承擔的費用 ............................................... 16
十二、信托利益的計算和分配 ............................................. 17
十三、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 18
十四、信托計劃的信息披露 ............................................... 22
十五、信托計劃的終止、清算與信托財產的歸屬 .............................. 23
十六、信托單位的登記、轉讓與贖回 ....................................... 24
十七、委托人與受益人的權利義務 ......................................... 24
十八、受托人的權利義務 ................................................. 25
十九、受益人大會 ....................................................... 26
二十、受托人的職責終止和新受托人的選任 ................................. 29
二十一、違約責任 ....................................................... 30
二十二、稅收處理 ....................................................... 31
二十三、通知 ........................................................... 31
二十四、適用法律與爭議處理 ............................................. 31
二十五、信托文件的組成和效力 ........................................... 32
二十六、信托文件的解釋和說明 ........................................... 32 二十七、填寫事項 33
一、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基礎上,訂立《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編號: 云信信20xx-351-( )號)。
信托合同是規定信托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與本信托相關的涉及信托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信托合同為準。投資者自簽署認購風險申明書、交付認購資金,并于信托計劃成立之日起即成為本信托的受益人,其簽署認購風險申明書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信托合同的承認和接受,投資者作為信托合同當事人并不以在信托合同上書面簽章為必要條件。信托合同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本信托由受托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信托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受托人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并不保證信托財產的運用無風險,也不保證受益人的最低收益。
受托人在信托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本信托的信息,其內容涉及界定信托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應以信托合同為準。
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受托人或云南國際信托:指云南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2、本合同或信托合同: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合同》(編號:云信信20xx-351-( )號)以及對該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或補充。
3、本信托或信托計劃:指受托人根據信托合同設立的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4、信托計劃說明書: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
信托計劃說明書》以及對該信托計劃說明書的任何有效修訂或補充。
5、認購風險申明書: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認購風險申明書》。
6、信托文件:指信托合同、信托計劃說明書、認購風險申明書的統稱。
7、信托利益:指受益人因持有受益權而取得的受托人分配的信托財產。
8、信托受益權或受益權:指受益人在信托計劃中享有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受托人分配信托利益的權利。
9、信托單位:指信托受益權的份額化表現形式,是計算各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的計量單位。
10、信托單位總份數:指信托計劃成立日信托單位的總數。
11、委托人:信托計劃推介期內,指認購信托單位的投資者;信托計劃期限內,指持有信托單位的投資者。
12、受益人:指持有信托單位的投資者。
13、認購資金:指各委托人因認購信托單位而交付給受托人的資金。
14、信托資金:指信托計劃項下的貨幣資金。
15、信托財產:指受托人因信托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以及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的財產(含損失)。
16、信托財產總值:指信托計劃項下的各類財產按信托文件規定的估值方法計算的價值之和。
17、信托財產凈值:指信托財產總值扣除負債后的余額。
18、信托單位凈值:指信托財產凈值與信托單位總份數之比。
19、認購:指在信托計劃推介期內,投資者購買信托單位的行為。
20、信托利益賬戶:指受益人指定的用于接收受托人分配的信托利益的銀行賬戶。
21、信托財產專戶:指受托人在保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為本信托開立的信托專用銀行賬戶。
22、標的公司:指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本信托項下,王忠軍(身份證號:)將其持有的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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