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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協會章程(通用1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章程的場合越來越多,章程不由國家強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屬組織及成員信守,有一定的規范作用和約束力。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章程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行業協會章程范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行業協會章程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xx市汽車行業協會;英文譯名:xxxx AUTOMOTIVE TRADE ASSOCIATION(縮寫:HATA)。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是本地區從事汽車銷售服務及相關單位自愿組成的地方性、行業性、自律性、服務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發揮行業優勢,維護行業利益;在政府與會員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反映會員的愿望和訴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會員搭好經貿交流、信息溝通平臺,促進xx汽車行業共同發展。
第四條 本會接受xx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和xx市貿易辦公室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會的活動地域為xx市八縣二區,住所為xx市中華東路32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 宣傳貫徹國家汽車產業政策和政府相關法規,搞好行業自律管理,積極反映會員呼聲,代表本行業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涉及行業利益的事項,并提出有利于行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二) 維護行業和會員的合法權益,協助會員處理各種業務和經濟糾紛,維護公平競爭和市場秩序。
(三) 開展行業調查,分析并發布市場信息,開辦協會網站,編輯協會刊物。
(四) 為會員提供經營管理、銷售服務、經貿合作、融資擔保和法律法規等咨詢服務。
(五) 積極開展業務交流和協作活動,提供評估論證、展覽展銷等項服務,幫助會員拓展區域市場。
(六) 面向會員組織專業培訓和資質認證,舉辦專業知識講座和研討會,提高行業發展水平。
(七) 開展誠信經營和服務評優活動,鼓勵會員做大做強。
(八) 開展協會章程允許的業務和政府委托的其他行業管理業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為本行業及相關行業的經濟組織。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會的意愿;
(三) 在汽車及相關行業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四) 應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協會活動;
(三) 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會的工作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六) 會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本會幫助解決。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 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 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 向本會反映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不遵守本會章程,將由本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的規定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訂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或者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必須有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xx市貿易辦公室審查并經xx市民政局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會員大會每兩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會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第十七條 本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為會員大會的常設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協會章程的規定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和召集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并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三)決定協會具體的工作業務;
(四)制定協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
(五)制定協會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金的方案;
(六)決定協會各內部機構的設置,并領導協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決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提議對會員的除名;
(八)聘任或者解聘秘書長,決定協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書長和協會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內部基本管理制度;
(十)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并向全體理事公告。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托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議召開理事會。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可以行使本章程第十八條規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項職權。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xx市貿易辦公室審查并經xx市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本會的副秘書長采用聘任制。會長不得兼任秘書長。秘書長可列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xx市貿易辦公室審查并經xx市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會長為本會的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議;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和會長辦公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領導檢查秘書處的工作;
(四)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五)主持本會每年的年度檢查工作,寫出上一年度工作報告,于每年5月31日前主動報送xx市貿易辦公室和xx市民政局接受檢查。
第二十九條 本會副會長、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四)提名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報會長批準;
(五)協助會長辦理每年年度檢查工作的有關事宜。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會進行換屆、變更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xx市民政局和xx市貿易辦公室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xx市貿易辦公室核查同意并報xx市民政局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xx市貿易辦公室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xx市貿易辦公室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會經xx市民政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xx市貿易辦公室和xx市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7年8月31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xx市民政局核準之日起生效。
行業協會章程 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協會的名稱xxxxxxx籃球協會。
第二條:簡稱籃球協會
第三條:本協會的性質:體育類
第四條:本協會的宗旨:蘭州交通大學校籃球協會學校籃球協會是我校在校學生自愿申請參加的群眾性組織。通過訓練和鍛煉,提高參加者的身體素質和籃球技術水平、競技技術水平。活躍我校學生的業余體育文化活動。
第五條:籃球協會受我校教務處領導、管理和監督,接受教務處的業務指導和訓練。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參加籃球協會的條件
1、熱愛籃球運動,有一定籃球運動的基礎。
2、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
3、遵守學校籃球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管理,接受教練的'業務指導和訓練。
4、自覺履行協會規定的各項義務和權利。
第七條 申請成為會員的基本條件
1、愿意參加協會組織的一切活動
2、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3、有自愿加入協會的意愿
第八條 會員加入協會的程序
1、提請申請或者平時聯系協會
2、工作人員登記檔案
3、登記后發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1、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享受籃球協會為會員爭取的其他便利條件設備和器材。
2、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實行監督的權利。
4、其他應予享受的權利。
第十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1、自覺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管理機構審批的決議。
2、服從協會組織領導,維護協會權益和聲譽。
3、積極參加協會發起的各項活動。
4、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5、向協會反映情況。
6、會員如果不參加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7、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三章 協會組織
第十一條:蘭州交通大學學校籃球協會是學校教務處所屬管轄的組織。
第十二條:籃球協會管理機構設會長1名、副會長2名、辦公室、外聯部、組織部、宣傳部
本協會管理機構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本協會工作并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2、思想積極上進,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熱心為大家服務。
3、學習上勤奮刻苦,成績優良;
4、工作上積極主動,團結同學,樂于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十三條 協會負責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服從教務處的領導。
2、服從指導教師管理與訓練。
3、定期召開例會并堅決執行本協會的規章制度、活動計劃。
4、組織協會成員開展各項活動,并做好記錄與總結工作。
5、培養推薦協會接班人,做好負責人換屆選舉工作。
6、加強校內、外之間的協會交流,擴大協會影響,樹立協會良好形象。
第十四條 協會負責人的退出和除名:
1、學生畢業離校,自動退出協會。
2、根據本人自愿原則,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即可退出協會,取消成員資格。
3、有嚴重影響協會名譽行為的成員,違反工作制度以及違法亂紀等破壞學校名譽、觸犯法律的組織成員立即除名。
4、不服從組織安排,工作不積極主動的成員,經協會管理機構研究可予以開除。
第十五條 協會會長職責:
1、負責確定本協會各個階段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2、召集會員參加集訓和帶頭完成訓練工作。
3、負責協會重大活動的籌備和組織。
4、加強內部人員的團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協調各方關系,爭取各方支持。
第十六條 副社長職責
1負責會員招新,入會審批以及協會工作人員檔案管理
2負責協會策劃、組織后勤、保障工作。
3組織豐富多彩的活動。
4負責協會對外業務聯系。
5協調活動內容。
第十七條 秘書長的職責
1主持各部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和訓練計劃,協調各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2提名副秘書長、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名單,交理事會決定。
3負責各種表格、會議記錄和協會檔案登記與造冊,召集會員參加集訓并進行考勤記載、點名登記。
第十八條 協會業務活動的范圍:
1面向全體學生。
2活動形式主要是:籃球基本技術、基本技能和基本知識的學習,參與訓練,裁判培訓等。
3參加有本協會組織的周末籃球賽及三分賽、定位投籃、技巧賽;觀看在校舉行的籃球賽事。
5、協助學校體委開展各種籃球比賽。
6、按時開展學校半年一度的籃球協會聯賽。如3V3 ,5V5的比賽。
第四章
第十九條:經費來源
1、會費。
2、贊助
3比賽報名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1、協會成立后,望其能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積極開展活動,協會每個成員都要自覺參加集訓(無故連續兩次不到作自動退會處理)。
2、嚴禁打架罵人,曠課、遲到不參加班級活動。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協會管理機構享有最終解釋權,并根據實際情況酌情修改。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協會成立之日起生效。
行業協會章程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計劃生育協會是在村兩委領導下的為計劃生育服務,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群眾團體。
第二條:計劃生育協會堅持對黨的十四大精神為指針,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制定的計劃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任務,開展群眾性的計劃生育工作。
第二章任務
第三條:團結與組織熱心于計劃生育工作的各人士和志愿工作者,為控制人口為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建設社會主義的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為繁榮本村作出貢獻。
第四條:開展計劃生育宣傳咨詢活動,普及計劃生育的方針、政策,普及人口理論知識,普及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優教知識,提高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
第五條:組織理事會和會員調查研究,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第六條:會同有關單位,編印計劃生育方面宣傳資料,組織宣傳刊。
第七條:開展與外地合作交流活動,根據情況同兄弟村計劃生育組織建立協作關系。
第三章組織
第八條:計劃生育協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條:計劃生育協會代表大會是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由各級計劃生育協會選出的代表、團體代表和特邀代表組成。
第十條:協會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聽取和審查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二、修改章程;
三、選舉理事會理事。
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一條:協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負責執行代表大會決議,領導協會的工作。
理事會職權:
一、召集代表大會;
二、審議常務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三、制定組織規章和其它規章;
四、選舉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決定秘書長;
五、決定其它重大問題。
理事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理事缺額時,由缺額理事所代表的地區單位提出繼任人選,報常務理事會批準。
第十二條:協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由22人組成。設名譽會長、會長各1人,副會長2人,秘書長1人。在理事會休會期間,常務理事會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常務理事會的職權:
一、召集理事會;
二、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制定下一年工作計劃;
三、聘請、決定和任命工作人員;
四、決定其它重要問題。
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常務理事會議。由會長或副會長召集,日常工作由秘書長主持。
第十三條:會員和團體會員
會員:凡積極從事計劃生育工作的.專業人員和熱心于工作的各界人士,承認會章。由本人申請或有理事會推薦,經協會常務理事會批準,可成為會員。
團體會員:從事與計劃生育活動有關的組織和部門,經申請,由協會常務理事會批準,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十四條: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的建議的權利。
第十五條:會員、團體會員有執行本協會決議,學習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和科學知識,接受協會委托、執行一定任務參加協會活動的義務。
第十六條:會員可以申請退會。被剝奪權利者,其會籍自然取消。
第十七條:鎮計劃生育協會是基層群眾團體,業務上受縣計劃生育協會的指導。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協會經費,主要來自村統籌,個人和社會集團的捐贈。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杭埠鎮計劃生育協會代表大會通過。
行業協會章程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文山學院裁判協會是由體育愛好者自愿組成的體育社團,由體育系管理,接受團 委的指導。
第二條:本裁判協會的宗旨:本著服務、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服務于我校的各項體育活動,培訓出一支能力較強的體育裁判隊伍,提高本校每位裁判工作愛好者的裁判水平,發展校園的體育事業。
第三條:裁判協會堅持科學發展觀為主題,貫徹黨的基本方針,堅持服務學校里的一切大小比賽為原則。
第二章:設立和任務
第四條:依據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以及本章程,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
第五條:本協會任務,組織活動開展裁判知識授課,由專業老師授課。
第六條:會員的特點與義務
⑴有意致力于裁判工作,服務于學校各項體育活動和裁判工作的愛好者。
⑵承認本協會的章程和組織,按照本協會的決議配合本協會搞好各種體育裁判工作。
⑶參與活動要積極、主動、準時、公平、公正。
第七條:會員權利
⑴有權獲得裁判協會提供的有關裁判方面的信息和服務。
⑵對裁判協會工作有提出建議、監督的權利。
⑶有權享受本協會的各種專業授課,參加協會的體育活動裁判工作。
⑷有享受報考國家級裁判的權利。
(5)會員凡自動退出或被開除者,不退還會費;
第八條:凡正式注冊加入本協會的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協會內部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權利通過正當方式和途徑對本協會各級組織及其工作進行監督;
三、會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四、對本協會的活動經費的來源和支出有知情權;
五、有權參加協會內部舉辦的各種活動;
六、協會為每一位會員提供展示舞臺,會員可以參加校內校際的各種聯誼交流活動
第九條:本協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協會規章或長期不參加本協會的活動違反學校有關規定的本協會將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三章: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裁判協會設立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所設部門主要由:籃球、足球、排球、田競和武術五個裁判部和一個活動部組成;,主要成員七名,并有權審批和決定協會會員以及各項工作決定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一條:會長、副會長職責
會長主持裁判協會整體工作,檢查和監督會員在執行裁判工作中的表現,副會長日常輔助會長工作,請示匯報有關問題,督促了解和檢查干部的工作落實情況。
第四章 收費細則
第十二條:我會在承擔由社團和各系組織比賽的執法任務時,應向比賽組織方收取一定的費用,具體金額由比賽組織方和協會理事會另行決定。
第五章 獎勵和處分
第十三條:若我會會員在協會舉行的各項活動中表現出色,執法水平較高時,將經指導老師推薦,考試合格后,可獲得由文山州市體育局頒發國家級裁判員等級證書。
第十四條:會員若有違反本章程,協會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暫停或取消會員資格。若情節特別嚴重可立即開除出會。
第六章活動組織
一、無特殊情況協會例會定期舉行,列會時需帶上本階段工作的總結與下階段工作計劃;
二、做好學校、系上比賽的裁判員的安排;
三、不定期舉行會員活動來鍛練各會員的'執裁水平,為學校的各種比賽作準備;
四、協助學校搞好各種比賽工作。
第七章資金管理
資金來源:
一、會員緝拿的會費;
二、上級主管部門的撥款;
三、商家贊助;
四、開展服務性活動所得的報酬;
資金用處:
一用于各種活動所需的費用
二用來給會員辦會員證和聘書
三組織所有會員參加野外活動
第八章:主要活動
裁判協會如今也是學校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現在學校里的大小比賽都是由裁判協會負責,其中就包括:
1 每年新生剛來之時的迎新杯的裁判工作全是由裁判協會負責
2 在春季學期,每個系開的系內籃球賽都是由裁判協會負責
3 學校里組織的全校系級籃球賽是由裁判協會全部負責
4 在冬運會期間,所有的裁判都是由體育系的老師和裁判協會的所有成員組成
章程未明確之處以裁判總會章程為準,解釋權和修改權歸裁判協會。
行業協會章程 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株洲市一中教職工體育運動協會(簡稱一中體協),是株洲市一中工會委員會領導下的教職工體育運動愛好者自愿參加的群體性組織。
第二條 一中體協以團結廣大教職工、相互學習、增進友誼,積極推進全民健身運動開展,不斷豐富教職工業余文化體育生活,努力促進教職工身體素質的提高為目的,努力推動文明、健康、和諧、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建設,為加強學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貢獻。
第二章 任 務
第三條 協會的.主要任務
一、認真貫徹《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積極組織開展教職工群眾性體育活動。
二、積極創造條件建立業余性質的各體育專項俱樂部,審定各專項俱樂部的訓練計劃、比賽計劃,檢查計劃落實情況,并負責各專項俱樂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協助各專項俱樂部開展與兄弟學校、社會各界的體育競賽和交流活動。
四、協助參與校教職工各專項體育代表隊的組織和建設。
五、努力完成學校及校工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四條
一、凡承認本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積極參加本會活動的本校教職工均可自愿申請入會。
二、本校教職工欲加入本會者,需本人申請,并填寫“申請入會登記表”,由學校工會審核批準。
三、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要求退會,經協會討論決定后予以公布。如果基本不參加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五條 會員應積極參加協會各專項俱樂部組織的各種活動,堅持業余訓練,不斷提高運動技術水平,增強身體素質,并注重體育道德風尚的培養和提高。
第四章 附則
第六條 協會(包括各項專項俱樂部)經費來源。
一、協會自籌;
二、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或知名人士資助;
三、學校工會對協會開展各項活動的獎勵。
第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株洲市一中工會。
行業協會章程 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律師協會管理,保障律師的合法權益,規范律師行業管理和律師執業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律師協會是由律師組成的社會團體法人,是律師的自律性組織,依法對律師實施行業管理。
全國設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設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律師協會,設區的市(自治州、盟)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市(州、盟)律師協會。
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分會。
第三條 律師協會的宗旨是: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忠實于律師事業,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提高律師的執業素質;維護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社會的文明和進步而奮斗。
第四條 律師協會接受同級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級律師協會接受上級律師協會的指導。
第二章 職 責
第五條 律師協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支持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二)制定律師執業規范和律師行業管理制度;
(三)指導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工作;
(四)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提高整體執業水準;
(五)負責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檢查和監督;
(六)負責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日常管理和登記,受司法行政機關委托進行律師事務所、律師的年檢注冊工作;
(七)制訂律師教育規劃大綱,開展律師執業前培訓和執業后的繼續教育,制訂實習律師的培訓大綱和教材;
(八)處理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投訴;
(九)調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在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
(十)宣傳律師工作,出版律師刊物;
(十一)組織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開展對外交流;
(十二)開展律師福利事業;
(十三)建立并完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制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
(十四)協調與相關司法、執法、行政機關的關系,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議;
(十五)司法行政部門及上級律師協會委托行使的其他職責;
(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律師協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為律師協會的個人會員。依法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為律師協會的團體會員,下一級律師協會為上一級律師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七條 個人會員的權利:
(一)在律師協會內部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享有合法執業保障權;
(三)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學習和培訓;
(四)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專業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五)享受律師協會舉辦的福利;
(六)使用律師協會的圖書、資料、網絡和信息資源;
(七)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執法的意見和建議;
(八)對律師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九)通過律師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
第八條 個人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協會章程,執行律師協會決議;
(二)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律師行業規范和準則;
(三)接受律師協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四)承擔律師協會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師協會規定的法律援助義務;
(五)自覺維護律師職業聲譽,維護會員間的團結;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九條 團體會員的權利:
(一)參加律師協會舉辦的會議和其他活動;
(二)使用律師協會的圖書、資料、網絡和信息資源;
(三)對律師協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十條 團體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協會章程;
(二)傳達、學習和執行律師協會的各項決議;
(三)教育律師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四)組織律師參加律師協會的各項活動;
(五)制定和實施內部規章制度;
(六)為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提供必要條件;
(七)組織和參加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八)按規定交納或代收會費;
(九)承擔律師協會委托的工作。
第十一條 個人會員應當在本人執業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辦理會員登記手續。
個人會員到異地執業辦理轉所、變更執業登記時,必須到新執業地律師協會辦理會員關系轉移手續,提交原登記地的'律師協會出具的會員關系轉移證明并填寫會員登記表。
第四章 律師代表大會
第十二條 律師代表大會是律師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代表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律師代表大會每三年舉行一次。必要時,經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決定,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律師代表大會必須有超過半數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
第十三條 全國律師代表大會代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從個人會員中選舉產生,也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理事會從個人會員中推舉產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中由執業律師擔任的會長或副會長一人為全國律師代表大會的當然代表。
地方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從個人會員中選舉或推選產生,選舉或推選辦法由地方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規定。
根據需要,律師協會可以邀請有關人士作為特邀代表參加律師代表大會。特邀代表的職權由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確定。
代表應當出席律師代表大會,并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代表大會上行使審議權、表決權、提案權、提議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定期聯系會員、反映會員呼聲,維護會員權益;
(三)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 全國律師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修改律師協會章程和重要規章制度;
(二)討論并決定律師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聽取和審議律師協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工作規劃;
(四)選舉、罷免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
(五)審議經審計的會費收支情況報告;
(六)審議大會主席團提出的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 地方律師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向全國律師協會提出修改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項的建議;
(二)討論決定本地區律師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聽取和審議地方律師協會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地方律師協會經審計的會費收支情況報告;
(五)選舉、罷免地方律師協會理事;
(六)審議大會主席團提出的其他事項。
第五章 理事會與常務理事會
第十六條 律師協會理事會由律師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是律師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任期三年。
律師協會理事成員應從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較高業務水平,執業三年以上,具有奉獻精神,熱心律師行業公益活動的執業律師代表中選舉產生。
理事應當履行誠信和勤勉義務,維護律師協會利益,接受對其履行職責的合理督促和建議。
理事連續兩次無故不參加理事會議者,其理事資格自動取消。
第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由執業律師擔任的會長或副會長一人為全國律師代表大會的當然理事候選人,并經過等額選舉,代表團體會員擔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會理事。
第十八條 理事會職權:
(一)召開律師代表大會;
(二)選舉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
(三)在律師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討論決定重大事項;
(四)增補或更換理事;
(五)審議理事會常設辦公機構職能部門設置;
(六)審議、批準理事會常設辦事機構的年度會費收支報告;
(七)其他應由理事會行使的職權。
第十九條 理事會全體會議選舉會長、副會長及常務理事若干名組成常務理事會。每屆常務理事的更新應不少于三分之一。
會長可以連選連任,但連續任期不得超過兩屆。
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增選或罷免常務理事。
根據工作需要,理事會可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若干人。
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律師代表大會;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三)督促和檢查理事決議的執行;
(四)簽署律師協會重要文件;
(五)行使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必要時,可受會長委托,召集、主持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 理事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理事會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由會長指定的副會長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為理事會的常設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經常務理事會決定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可以舉行理事會臨時會議。
常務理事會至少四個月舉行一次會議,研究、決定、部署律師協會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律師協會實行會長辦公會議制度,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組成,由會長定期召集開會。會長辦公會議負責督促、落實常務理事會決議和決定。
第二十三條 地方律師協會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名單應報上一級律師協會備案。
第六章 秘書處與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 律師協會設秘書處,負責具體落實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律師協會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由常務理事會聘任,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常務理事會決定。
秘書長在常務理事會的授權范圍內,領導秘書處開展工作。秘書長、副秘書長列席理事會議、常務理事會議、會長辦公會議。
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辦事機構日常工作;
(二)組織實施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各項決議;
(三)擬定辦事機構設置方案;
(四)制定、實施辦事機構內部各項規章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聘任或解聘除應由常務理事會聘任或解聘的其他部門負責人員;
(六)完成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協調與司法行政機關的關系。
第二十六條 專門委員會是律師協會履行職責的專門工作機構。律師協會應當設立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委員會、律師紀律委員會、規章制度委員會、財務委員會等。經常務理事會決定,可以設立其他專門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律師協會可以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各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專業委員會的設置、調整和主任、副主任人選由常務理事會決定。
專業委員會按照專業委員會活動規則,組織開展理論研究和業務交流活動,起草律師有關業務規范。
常務理事會可以聘請專家、學者和有關領導擔任專業委員會的顧問。
第七章 獎勵處分與糾紛調解
第二十八條 律師協會可以對團體會員、個人會員進行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九條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律師協會分別給予通報表揚、嘉獎、授予榮譽稱號,并酌情給予物質獎勵:
(一) 對在民主與法制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二) 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
(三) 成功辦理在全國或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成績顯著的;
(四) 對完善立法和司法工作起到推動作用,為律師事業的改革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 其他應予獎勵的情形。
第三十條 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律師協會視情節分別給予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
(一)違反《律師法》和其它法律法規規定的;
(二)違反本章程和律師行業規范的;
(三)嚴重違反社會公共道德,損害律師職業形象和信譽的;
(四)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
(五)其它應受處分的違紀行為。
對于會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律師協會有權建議有處罰權的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第三十一條 律師協會作出處分決定前,應認真聽取當事人的申辯。作出暫停會員資格、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決定前,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律師協會應當組織聽證。
第三十二條 會員因違法違紀受到司法行政部門停止執業處罰的,在停止執業期間,不享有律師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等會員權利。
第三十三條 律師協會可以調解會員間的糾紛、會員與當事人的糾紛。
第三十四條 對會員獎勵和處分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會制定。
第八章 經 費
第三十五條 律師協會經費來源包括:
(一)會費;
(二)財政撥款;
(三)社會捐贈;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 會員必須履行交納會費的義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收繳本地區會員的會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收繳會費。
對截留、拖欠律師協會會費的下級律師協會及其會員可給予通報批評的處罰。
第三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按定額收繳會費,具體收繳會費的標準和收繳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但會費收繳總額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律師業務總收入的3%。
地方律師協會確定的會費標準,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地方律師協會負責為上一級律師協會收繳當地律師會費。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交納會費的數額,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會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和各地律師人數、業務發展狀況、業務總收入等確定。
第三十九條 會費按年度收繳,會員必須于每年登記注冊前交納會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應于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交納會費。
第四十條 各級律師協會應加強對會費的收繳和管理,制定會費的預、決算計劃,單獨建立會費收支帳目,每年將會費收支情況提交有資格的審計師事務所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向理事會報告,接受會員的監督。
第四十一條 會費應用于下列開支:
(一)工作和業務研討會議支出;
(二)律師協會執行機構的各項支出;
(三)開展律師國內和國際交流活動;
(四)進行律師輿論宣傳;
(五)律師專門委員會、專業委員會活動的開展;
(六)維護律師合法權益、獎懲會員;
(七)為會員提供學習資料和培訓;
(八)對特殊困難會員給予補助;
(九)會員福利事業;
(十)經常務理事會通過的其它必要支出。
第四十二條 會費收支具體管理辦法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制定,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辦事機構的外國律師事務所常駐律師和在內地設立辦事機構的港、澳地區律師事務所的常駐律師,應當受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所在地律師協會的監督、管理。具體規定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全國各級律師協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律師協會可以根據本章程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地區律師工作的情況、行業管理的需要以及律師協會機關的工作等情況制定省級律師協會章程,經同級律師代表大會通過后報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由全國律師代表大會修改。出現下列情形時,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的規定與《律師法》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抵觸的;
(二)律師代表大會決定修改章程時。
章程的修改,必須有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經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本章程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x年五月二十一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行業協會章程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劃,增強師生員工體質,使大家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教學、科研等工作之中,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xx省郵高市第一中學長跑協會是群眾性的團體組織,隸屬校工會領導,依據國家的法律、學校的規章和本會的章程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條積極參與我校開展的公共體育活動,組織會員參加所有活動均本著自愿參加的原則予以落實。
第二章宗旨
第四條推動我校公共體育活動的開展;提高大家鍛煉身體的自覺性;增進教職工之間的交流和友誼;在校園內創造團結和諧、文明健康的人際氛圍。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凡我校職工,承認本會章程,身體健康,均可申請加入本會。凡正式會員,本會予以注冊登記備案。
第六條會員的基本權利。
1、有自愿加入和退出的權利;
2、有自愿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體育活動的權利;
3、在本會內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有對本會的工作提出建議、質詢和批評的`權利;
5、對本會出現違規、違紀的活動、現象,有向上反映和舉報的權利。
第七條會員的基本義務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本協會章程;
2、維護學校和本協會的聲譽;
3、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4、宣傳本會的主張,以實際行動帶動和影響教職工自覺參加體育鍛煉的熱情和習慣;
5、執行本會的決定,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章組織機構、職位設置、工作職責
本協會暫設置日常事務聯系、處理辦公室,其組織機構及職位設置,經會員協商討論和民主選舉后產生,待校工會批準后予以公布、備案。
第八條協會常委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若干理事組成。
第九條本協會的職位暫設為:
1、名譽會長一人;
2、會長一人;
3、副會長一人;
4、秘書長一人;
5、理事四人。
第十條本協會每三年換屆一次,原設置的各職位人員組成,待換屆時重新選舉。
第十一條本協會各職位人員職責為:
1、名譽會長:負責宏觀把握協會的發展方向,了解會員的組成和協會開展各類活動的簡況;
2、會長:領導協會開展工作;對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并向上級組織匯報;與校工會保持密切聯系,以取得更多的關心和支持;
3、副會長:協助會長做好組織協調和所分管的工作;負責會費的使用與管理;年終向全體會員公布經費往來的收支情況;
4、秘書長:參與協會重大問題的決策;主持修改協會章程;組織擬訂年度活動計劃;負責宣傳報道;組織會員審計財務賬目。
5、理事:參與協會重大問題的決策。負責女職工協調工作;負責制定長跑技術指導講座的活動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外交流;負責會員入會、退會手續的辦理;負責經費管理,掌管財務賬目;
第五章經費的來源與使用管理
第十二條協會主要經費來源有
1、校工會和有關領導基金撥發;
2、校內、外單位贊助和捐贈;
3、會員繳納的會費。
第十三條協會的會費必須用于開展正常活動,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條重大項目經費的開支由協會常委會研究決定。
第六章附則
本章程的解釋權由本協會常委會成員負責。
行業協會章程 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俱樂部的正式名稱為“中船澄西籃球俱樂部”,在非正式的日常活動中可簡稱“澄西籃球俱樂部”。
第二條:中船澄西籃球俱樂部是由澄西青年中的籃球運動愛好者和熱心球迷自發成立的群眾性組織。本俱樂部屬于非營利性的體育組織,其目的是為豐富澄西青年的業余文化生活,為籃球運動愛好者提供共同享受籃球的平臺。
第三條:澄西籃球俱樂部宗旨:通過籃球運動,增加中船澄西的體育文化氛圍,加強澄西青年之間的交流,增進彼此友誼,以球會友,提高球技,強身健體,樹立澄西青年積極向上的形象。
第二章 會員制度
第四條:中船澄西籃球俱樂部實行會員制度,參加俱樂部的基本要求:
(一)、凡公司熱愛籃球運動的人員均可參加;
(二)、承認本俱樂部章程并服從俱樂部的安排。
(三)、保證按時繳交會費。
第五條:入會和退會
(一)、本著自愿原則,凡符合俱樂部會員的基本要求的人員均可申請加入,申請加入中船澄西籃球俱樂部的人員在填寫會員個人資料和繳交會費后,將由俱樂部管理組審核后方可正式加入俱樂部。
(二)、俱樂部成員退會同樣實行自愿原則,若俱樂部會員想退出俱樂部,應先向俱樂部會長(或副會長)提出申請,經俱樂部確認后方可退會,退出時已經交納的會費將不予以退還。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會員的權利:
(一)、俱樂部為俱樂部所有成員提供各項活動所需的設施和活動組織安排。會員有權參加本俱樂部組織的各種訓練、比賽、觀看比賽及其他活動;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權以及罷免權;
(三)、有對俱樂部的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四)、有權監督俱樂部的管理是否公正合理;
(五)、有權監督會費的使用情況和要求公開俱樂部的財務情況。
第七條:會員的義務:
(一)、會員應樹立良好的社會風范,遵守社會公德,遵守球隊紀律,維護俱樂部榮譽,不
得做有損俱樂部的事;
(二)、按時交納、續繳俱樂部會費;
(三)、在相應活動中應聽從有關專職管理人員的安排和指揮;
(四)、俱樂部各專職管理人員有義務完成職責內的工作;
(五)、俱樂部成員應嚴格遵守俱樂部的章程。
第四章 紀律
第八條:俱樂部會員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參加球隊各項活動;
第九條:準時到達比賽訓練場地,不得無故缺席,有事需提前向組織者作出說明,在活動、訓練及比賽中必須服從俱樂部的安排;
第十條:全體隊員在參加活動或比賽時應遵守社會公德和體育道德,尊重比賽對手,作為俱樂部的活動或比賽,是以鍛煉和娛樂為根本目的,在參加各種活動或比賽的過程中絕對不允許出現與他人打架、斗毆或影響俱樂部成員間友誼的現象。
第十一條:在比賽時發揚良好的賽場作風,服從裁判,尊重對手,友誼第一,比賽第二; 第十二條:活動期間注意安全,意外傷害原則上屬個人行為,由本人負責;
第十三條:若違反以上紀律,將由俱樂部管理組共同表決,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五章 俱樂部管理
第十四條:在俱樂部成立的初期設立會長一名、副會長四名;當俱樂部達一定規模時還分別下設組織組、技術組、裁判組、宣傳組、后勤組等機構。
第十五條:會長、副會長和各機構的職責和任務:
(一)會長:1名,全面負責管理俱樂部的各項事務,發展會員,協調各機構間的關系和運作。
(二)副會長:4名,協助會長管理俱樂部的各項事務,在俱樂部初期負責俱樂部內部聯絡工作,各種活動、比賽的組織和策劃、信息發布;
(三)籃球隊:設隊長1名,副隊長1名,隊員若8—10名,隊員由會長、隊長與副隊長從俱樂部成員中挑選有一定籃球基礎、技戰術水平比較高的成員,固定一個時間進行訓練,并代表俱樂部與社會各團體進行友誼賽,并在時機成熟時參加一些業余的比賽,由此提高俱樂部的知名度。
(四)關于籃球和球服的管理:籃球每隊籃球一個,使用期限為一個賽季,在使用期限內籃球如出現損壞、丟失,有球隊自行負責。球服統一有每隊隊長負責日常管理。使用期限為兩個賽季,在使用期限內球服如有損壞、丟失,有球隊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俱樂部各專職崗位人員是無償、自愿、義務地為俱樂部各成員服務的,故各專職
崗位人員必須具備較高的責任感、組織能力和奉獻精神,俱樂部各成員有對專職崗位人員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俱樂部的各專職崗位人員通過任命或俱樂部內部選舉兩種途徑產生,任期為兩年。 第十八條:澄西籃球俱樂部基本活動包括:
(一)、每星期組織一至兩次的活動與訓練;
(二)、每年不定期舉行全體會員聯誼會;
(三)、不定期與社會各組織、團體進行友誼賽;
(四)、在條件充許的情況下參加一些業余比賽。
第十九條:澄西籃球俱樂部會員需繳納會費,俱樂部成員在入會時繳納會費30元/人,當個人會費不足時應及時進行續繳。
第二十條:會費、俱樂部基金由副會長負責收取和登記,并統一管理,每次活動完公布詳細帳目,俱樂部全體成員有權對會費、俱樂部基金的使用進行監督。
第六章 獎懲
第二十一條:對在俱樂部舉行的各種活動或球隊建設中有特別貢獻者,視貢獻情況進行公開表揚及獎勵。
第二十二條:如無未交納會費的會員,將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三條:會員已報名參加活動,但是連續兩次或者累計三次未事先請假而無故缺席者,將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二十四條:俱樂部活動過程中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開除出俱樂部。違反本章程者,將視其情節輕重進行思想改造或勸其退出俱樂部。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屬中船澄西籃球俱樂部。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正稿擬定之日起正式生效。
比賽規則
一:比賽分上下各半場,毛時間各25分鐘,場間休息10分鐘,加時賽休息5分鐘,加時賽時間為5分鐘毛時間。暫停每隊加一次;
二:暫停上下半場每隊2次,每次2分鐘(上半場不用作廢,不得延至下半場),暫停時間不占用比賽時間;
三:犯規:全隊每人犯規累計5次下場,半場全隊累計犯規第8次均罰球2次,技術犯規算個人犯規次數(個人累計2次罰下場);
四:全場采用1次性跳球,暫停、換人由各隊場下人員向記錄臺申請;
五:裁判組人員:裁判長:曹瑞清,裁判員:徐德志、沈小康、曾東明、孫金牛,記錄臺和記分人員由各隊出人,比賽之前上報給組委會,不得隨意更改,有特殊原因需提前通知組委會;
六:其他規則按國際藍協規則實行;
行業協會章程 9
第一章:總章程
第一條 協會名稱:x大學戲曲協會
第二條 性質:本協會是由廣大戲曲愛好者在志趣相投的基礎上自愿組成, 代表廣大戲曲愛好者意愿和利益的綜合性學生社團。
第三條 思想基礎:本協會在x大學共青團委員會和校團委社團管理部(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的監督和領導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路線方針,以及各項國家法律 法規和校紀校規。
第四條 目的:給對各種戲曲藝術有興趣的同學提供學習和交流的機會,同時也盡我們的力量讓更多同學了解中國這一傳統文化,推動各種戲曲在校園的傳播和普及。
第五條 協會宗旨::豐富大學生課余文化生活,讓更多同學了解戲曲,培養同學戲曲方面的特長,提高廣大同學的藝術修養和綜合素質。
第六條 藝術宗旨:尊從藝術發展規律,為會員打造個性發展、特長展示的舞臺,充分發揮大學生的藝術品質,為戲曲事業的繁榮發展以及傳播傳承添磚加瓦。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一部分:權利機構
第一條 本協會最高權利機構為全體委員大會。會員大會閉幕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代理其職能。
一 會員大會由本協會全體會員組成,擁有決定本協會一切重大事宜,包括指定和修改章程(第一屆除外),根據民主集中制原則選舉產生委員干部,審議決定本協會年定計劃。
二 會員大會原則上每學期一次,遇到事關協會的重大問題和活動可另外臨時集會討論決定。
第二部分:領導機構
第一條 會長(包括副會長)
一 會長是本協會的法人代表,負責本協會一切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和協會工作的宏觀調控。
二 會長的職能:總領協會各項事務,監督和協調各個部門的工作,統一各個會員的意見和本會的基本活動,并向下級部門分配任務。
三 副會長:協助會長處理協會的內部各項事務,根據實際需要和安排各項負責管理有關部門,必要情況下可代理會長處理某些重要或緊急的事務。
第三部分:部門設置及其職能
一 秘書處:主要負責各部的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協會的各種文書工作,檔案管理和材料保存,負責會議記錄和本協會會員的聯系。
二 組織策劃部:平時注意收集會員的提案和思想意向,作為本協會的智囊團通過與其他各個部門協調和溝通,及時策劃和組織一系列以本協會為宗旨和目的為原則和垓心的活動,保證協會的各項活動能有聲有色地正常開展。
三 公關外聯部:負責本協會和其它社團的交流,以及與商家贊助事務,為本協會與相關媒體架設溝通的脊梁,負責接待,聯絡和邀請戲曲演員為協會成員作戲曲知識講座和表演指導。另外設專人負責本協會財務管理。
四 宣傳部:負責本協會對外宣傳和形象設計,通過海報和橫幅或板報的形式,及時對外發出本協會的傳單,公告,通知以及相關活動的報道。并負責本協會與贊助商協議的廣告策劃與設計。
五 團支部:作為本協會的檢察和后勤部門,負責各項會議的監督,協會電影的播放,及時了解會員的思想動向,監督各個部門按照正常的思想路線,方針政策開展工作,努力營造一個團結友愛,拼博進取,民主高校的社團。
六 網絡信息部:負責本協會的網頁,博客,Q群設計,管理與維護,及時通過各種渠道搜索相關信息,為協會提供決策依托。
七 在協會內部專設一人擔當新聞記者,負責協會各種活動的報道和與社管部的聯系。
八 常務委員會議:常務委員會原則上由會員大會選舉的各部正,副部長組成,視情況增設若干名候補委員,特殊情況下可召開擴大會議具體職能如下:
一、主要負責全體會員大會在閉幕期間對協會管理和相關決策。
二、定期召開會議,原則上每月開一次例會。
三、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與會人員都應積極發言,各部交上的提案必須經過委員會的充分討論,反復研究,經過會議四分之三以上的人員通過放可批準實施。
四、每次會議重要發言,有效議案和討論結果應記錄存檔,作為材料供日后參考研究。
第三章: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凡承認本協會章程,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有思想,有主見,有激情,健康向上,積極進取的戲曲愛好者均可加入本協會。
一.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提案權和監督權。
二.會員有權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個項活動,有權對協會舉辦的活動和其它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
三.會員有享受本協會培訓,幫助和獎勵的權利。
四.會員有交納會費和維護本協會的利益和榮譽的義務。
五.會員應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本認真實施和完成上級經過正確決策交給的工作或任務。
六.會員應保持與協會的緊密聯系,加強和其它協會的交流和溝通。
七.會員應發揚主人翁的精神,積極為本協會的發展和各項活動的'開展出謀獻策。
八.會員間應相互尊重,團結友愛,求同存異。
第四章:活動內容
第一條、定期請專業老師到校進行有關戲曲知識的講座。
第二條、根據發展需要和會員的愛好,按實際情況選定節目給會員排練,并邀請專業人士或票友老師到校進行指導。
第三條、定期在校內播發經典戲曲影片,并組織會員觀看。
第四條、加強對外的聯系和交流,共創高校戲曲活動的美好天地。
第五條、盡量為會員爭取上臺演出的機會。
第六條、不定期舉辦全校性戲曲知識競賽,促進同學們對戲曲的了解。
第七條 與校內各社團友好組織活動或參加兄弟社團的活動。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獎罰制度
一、獎勵:為挖掘會員的潛能,充分發揮協會成員的作用跳動成員的積極能動性,每年四月份舉行一次年度推優評選活動。對給本協會改革發展和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和作出重大貢獻者,本著公平,合理原則集體評選,給以優秀成員獎勵和表彰。
(一).能給本協會各項活動提供足夠資金支持者,年度評選將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和表彰。
(二).凡給本協會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對本協會的改革發展做出貢獻,積極提出有效議案,能提高本協會的知名度和取得良好效益者,本協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和表彰。
二、懲罰:為了維護本協會的良好形象,防止對本協會名譽和利益造成不良影響和妨害本協會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發生,特訂以下懲罰制度:
(一).凡借本協會名義進行個人私營和違法行為者,對本協會的名譽,利益造成重大傷害者,后果自負并經常委員會決定給予警告或開除。
(二).因玩忽職守,工作失誤,導致本協會開展的活動受到嚴重的破壞或不能開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或撤職,開除。
(三).因經費問題對本協會名聲和形象造成惡劣影響者視情況給以警告或開除。
第二條、財務制度: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和使用嚴格按照校團委和社管部有關規定執行。
一. 本協會活動的經費主要通過合法手段自主籌備,經費的來源依托與會員費,商家贊助和爭取得到社會的捐助。
二. 所有會費統一由校團委和社團管理部代為保管,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調度,各部搞活動所需經費必須經常務委員會申請同意后,有會長最終審批,交由秘書處向社團管理部申請撥付使用。秘書處必須定期公開財務情況。
三.本協會所有經費開支均應本著合理有效的原則,開源節流,量入為出,不得亂花亂用,經費使用須憑發票證明,否則視為無效,并又經手人負責。
四.任何人為本協會拉得贊助可享受百分之十的提成,余下的歸本協會集中使用。
第三條.人事制度:
一.部長任命:通過公開向全校招聘,召開會員大會,根據民主集中和公平,公正原則選舉產生,然后經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任命,又會長正式批任命并向社管部批準后備案。
二.理事任命:公開向全校招聘,召開理事招聘大會,通過民主競爭的方式公正選拔,又常委會討論研究,并征求各個部門部長意見后決定任命,由會長正式批任命并向社管部批準后登記備案。
三.部長理事免除:因自動提出辭職,玩忽職守或其它原因等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經常務委員研究討論,并征求所在部門部長的意見決定免除,由會長正式批準并經社管部門同意后免除并登記備案。
四.人事管理細節歸常務委員會研究制定,人事檔案和會員證,管理主要由團支部管理。
五.本協會內部實行“三通原則”:委員和理事之間,理事和會員之間,各部成員之間,要經常交流和溝通,以保持協會的上下同心和緊密團結,為協會的發展和各項活動的有效開展創造良好基礎。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章程自協會被批準成立之日起正式實施。
第二條、
(一).章程的修改須由常務委員會三分之一以上成員提議,交由常務委員會充分討論后,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人員同意,向社團管理部申請批準后方可改動完善。
(二).章程的制度和修改以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為最高原則,以符合本協會絕大多數成員的利益,有利于協會健康有序發展為根本指針。
(三).本協會內任何成員應遵守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在堅持原則性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正確靈活地處理好本協會內部事務和其他相關事務。
(四).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和本章程,可集體研究制定各部門章程,經委員會同意通過并經社團管理部審批后實施。
第三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x大學戲曲協會常委會。
行業協會章程 10
一、總則
1、環保協會是在團委學生會的帶領下由在校學生中的青年環保志愿者組成的群眾性組織。
2、本會以“增強廣大師生環保意識,提高自身素質”為宗旨,開展各種環保宣傳實踐活動,宣傳環保知識,通過參與實踐活動,從中激發同學們的學習興趣,增進生存體驗,拓展學習資源,拓展發展空間,形成服務意識,強化社會責任,使之成為愛護環境的高中生。
3、在校園內組建本社團具有較高的可行性。環保協會不受場地、人員的限制,組織簡便。并且隨著素質教育改革的深入,組織以環保為主題的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已成為對課堂知識的二次鞏固和吸收,符合素質教育的根本要求。通過組織各種活動,不僅可以提高環保生活方式在校園的`影響力,也可以提高社員的組織、實踐能力,促使社員成為高素質、高能力的新生代青年。
二、本會活動
1、與校內其他社團或其他單位組織聯合開展環保宣傳活動。包括:宣傳環保口號、宣傳環保生活方式、舉辦環保圖片展。
2、以競賽、播放環保影片以及社會公益活動等形式,以保護地球,保護環境為主題宣傳環保。
3、活動在校內外分別舉行,一方面使更多的學生加入到環保行列中來,另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環保、支持環保。組織社員參與環保研究性學習,組織社員進行環保問卷調查、環保訪談、調查采風等活動,了解身邊的環保問題。
4、向學校提出各種有關環保宣傳的建議、意見。
5、進行社會公益活動,如:清理衛生死角,參與植樹節活動等。
6、以競賽為形式,開展以環保為主題的活動、
(1)征文比賽,將優秀作品向校刊、廣播站推薦。
(2)環保工藝手工制作及科技制作比賽。
7、網上宣傳:
(1)通過學校貼吧、論壇向廣大同學宣傳環保
(2)利用社會貼吧論壇,擴大宣傳渠道,將環保理念宣傳出去
8、社團成果展示
社團書面成果將提交調研報告、宣傳活動策劃書。以多種形式進行成果展示和宣傳活動。
三、組織
1、實行社團負責人負責制,會長負責組織各方面工作,會長向會員負責。
2、會員職責會員權利:會員有對協會內部工作提出質疑、監督會長工作、參加本會活動、提出意見、建議、退出本協會的權利
3、會員義務:
(1)嚴格遵守學校各種規章制度和本協會的規定。
(2)參加本會活動,積極完成本會分配的任務。
(3)自覺維護社團團績,維護本協會利益。
(4)積極像本會提出工作建議、同時對一些重大環保問題發表意見。
備注:
1、本章程將在今后隨著社團的發展不斷得到補充和完善。
2、本章程最終解釋全歸本會所有。
3、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施。
行業協會章程 11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西通管理區計劃生育協會是在饒河農場黨委、農場計劃生育委員會、計劃生育協會領導下的非營利性群眾團體,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協助農場動員廣大群眾參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和性與生殖健康工作,推動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第二條:計劃生育協會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
第三條:計劃生育協會組織會員帶動廣大群眾實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維護會員和群眾的合法權益,發揮廣大會員帶頭宣傳、服務、監督、交流等的作用,為育齡群眾和廣大群眾服務。
第二章目標和任務第六條計劃生育協會協助農場穩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推行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解決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實現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的.目標和任務。
第七條:計劃生育協會根據廣大群眾的需求,努力提高服務工作水平和能力,組織和帶動群眾走少生、快富、健康、文明之路。
第八條:計劃生育協會按照新形式、新任務、新要求不斷更新觀念,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強工作人員素質和工作機制建設,確保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實現。
第三章會員第九條:計劃生育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凡承認并遵守本協會章程熱心計劃生育事業的中國公民都有資格自愿申請成為計劃生育協會會員。
第十條:會員入會程序個人須向居住地基層計劃生育協會提出申請,經常務理事會半數以上通過,成為當地計劃生育協會個人會員。
第十一條:協會會員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一個人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聽取和審議協會工作報告,了解協會工作的權利;
3、享受有關會員優惠政策和表彰獎勵的權利;
4、對本級協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對上級協會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二協會會員有下列義務
1、遵守計劃生育協會章程,參加協會活動;
2、承擔協會分配的各項任務;
3、致力于實現協會的宗旨、目標和任務;
第四章組織第十二條:計劃生育協會應根據工作需要選配一名好會長,組織一個議事決策能力強的理事會,健全以會員小組和會員聯系戶為重點的組織網絡,建設一支以老黨員、老干部、老模范、老職工、老長輩、青年和科技致富帶頭人為骨干的會員隊伍,圍繞群眾的需求開展工作,做到組織健全、活動經常、服務優良,并形成風尚。
第十三條:計劃生育協會應依據計劃生育隊居民自治章程和協會章程,積極參與隊居民自治,在計劃生育群眾工作和計劃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中,發揮主力軍作用,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諧家庭、和諧社區、和諧管理區建設中發揮骨干帶頭作用。
第五章經費第十四條:計劃生育協會經費的主要來源:各單位、管理區、居民組自籌。組織機構:會長:邵勇會員:趙淑芳楊秀云單少發楊海玲鄭東王恩榮
行業協會章程 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稅務師協會(英文名稱:,縮寫CCTAA),是由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組成的獨立、民間和自律的全國性一級社會團體,受民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導和監督。
稅務師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經民政部登記。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服務會員,建立與完善會員職業道德規范和執業準則,監督實施稅務師行業自律管理,協調行業內、外部關系,維護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維護納稅人和會員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會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職 責
第五條 本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辦理會員入會和變更管理;
(二)參與制定本行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三)擬訂稅務師執業準則,制定操作指南;
(四)制定稅務師行業自律管理制度;
(五)開展行業黨建和統戰工作;
(六)向國家稅務總局提交行業立法和稅收政策建議,參與行業立法工作;
(七)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行業及會員的意見和訴求;
(八)支持會員依法誠信執業,監督會員遵守執業準則;
(九)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十)協調行業及會員內、外部關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十一)開展稅務師事務所等級認定工作;
(十二)開展會員年度檢查工作,監督檢查行業管理制度實施情況;
(十三)組織和推動會員繼續教育及專業培訓工作;
(十四)組織業務交流,開展理論研究,提供業務援助;
(十五)負責稅務師行業宣傳,出版會刊及有關業務書刊,建立行業信息網絡,提供專業信息服務;
(十六)開展國際交往活動;
(十七)辦理國家稅務總局及有關部門授權和委托的有關事項;
(十八)指導地方稅務師協會的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團體會員是:
依法定程序設立的稅務師事務所。
個人會員是:
(一)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稅務師資格證書》的稅務師;
(二)從事稅務師行業的管理人員和理論工作者。
個人會員分為執業會員和非執業會員。
第七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到所在地地方稅務師協會辦理入會手續;
(二)領取本會統一制發的會員證(含電子版)。
第八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個人會員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相關學習、研究、經驗交流和其他考察交往活動;
(三)享受本會提供的相關免費服務;
(四)通過本會向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要求;
(五)監督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對本會給予的懲戒提出申訴;
(七)享有本會提供的其他服務;
(八)依照規定退出本會。
第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二)遵守執業準則及其操作指南;
(三)遵守職業道德,維護本會聲譽;
(四)接受本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五)參加本會活動,支持本會工作,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按規定交納會費;
(七)完成繼續教育任務;
(八)按規定報送和更新會員信息;
(九)承辦本會委托的工作任務和依據章程應盡的其它義務。
第十條 會員退會應辦理退會手續,并交回會員證(含電子版)。
拒不履行義務的會員,理事會可勸其退會,注銷其會員資格,收回會員證(含電子版)。
第十一條 會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所在地方協會或本會獎懲委員會審查核實認為情節嚴重須除名的,由本會常務理事會半數以上通過: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二)受刑事處罰;
(三)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四)被稅務師管理中心注銷執業備案。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二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采取選舉或者協商辦法產生。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
(三)討論和決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
(四)審議和批準本會理事會工作報告;
(五)制定、修改會費收取標準及管理辦法;
(六)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七)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三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查,并經民政部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五條 本會的執行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組成,任期四年,可以連選連任。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采取通訊等方式召開。
理事會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其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調整常務理事;
(三)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及專門委員會;
(七)領導本會各機構履行本章程第五條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八)審議、通過各項行業管理制度;
(九)審議、批準本會年度工作報告;
(十)審議、批準本會年度會費的財務收支報告;
(十一)審議會員有關權益、紀律等方面的重大事項;
(十二)其它應由理事會辦理的事項。
第十六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除(二)、(三)、(九)、(十)項以外的各項職權。
追加或變更重大的開支項目由財務委員會審核后提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個別理事因工作變動等需要調整的,理事會授權常務理事會決定,并向下一次召開的理事會作出報告。
第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一般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八條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須分別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常務理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會議決議須經到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常務理事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十九條 理事、常務理事可以向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提出建議案、修正案。
第二十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夠堅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一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查,并經民政部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二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須經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表決通過,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查,并報民政部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者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查并經民政部同意后,方可擔任。
本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團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以及會長辦公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簽署重要文件;
(四)處理重要事項;
(五)行使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授予的其它職權。
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或者受會長委托辦理有關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會實行會長辦公會議制度,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
本會可以設立輪值副會長。
第二十六條 本會設秘書處,為協會常設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落實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的各項決議、決定,負責本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本會秘書長主持協會秘書處的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提名副秘書長人選;
(三)提出各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交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四)負責本會財務收支的管理工作;
(五)經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確定授權由秘書長簽署的文件和辦理的事項;
(六)處理其它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會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常務理事會批準。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第二十九條 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獎懲委員會、財務委員會等若干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是理事會的專門工作機構,其設置、調整具體職責和運行規則,由理事會批準。
專門委員會任期與理事會任期一致,可連選連任。
專門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秘書處負責。
第三十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聘請名譽會長、顧問,設榮譽理事。
本會根據稅務師行業發展需要,可聘請國家稅務機關有關人員為本會專家委員。
第五章 地方稅務師協會
第三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成立的地方稅務師協會,是本會的地方組織。
地方稅務師協會的章程,由本地區會員代表大會制定,經當地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民政部門批準后,報送本會備案。
第三十二條 地方稅務師協會接受本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三十三條 經費來源:
(一)會費收入;
(二)政府資助;
(三)社會資助、國內外團體或者個人的捐贈;
(四)本會舉辦的事業收入,開展為協會宗旨服務的有償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職責范圍和事業的發展,并定期向全體會員公布經費收支情況。
具體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第三十五條 本會依照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辦法向會員收取會費。
第三十六條 本會專職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會辦理會計事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經費收支依照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建立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年度財務收支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由財務委員會審核并提交理事會通過。
第三十八條 本會應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會經費收支依據協會章程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條 本會換屆或者變更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其宗旨或者自行解散,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作出終止動議。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國家稅務總局批準。
第四十二條 本會因故終止前,須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
第四十三條 本會經民政部辦理注銷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由本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自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行業協會章程 13
第一章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社區村民的主體作用,實現社區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縱深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社區是按照“地域相近、資源共享、便于服務、規模適度、群眾自愿”的原則,以農村自然村落為依托新組建的村民自治單元。
第二章 理事會
第三條 社區組建理事會,理事會下設互助組。
第四條 理事會設會長1名(可由居住在本社區的村“兩委”委員兼任),副會長1名,成員1名。社區理事會主要以社區內村“兩委”委員、雙帶能力強的黨員、社會能人、產業大戶、“五老”人員等組成。
第五條 社區理事會在村黨總支和社區黨支部的領導下,在村民委員會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社區的農村公共服務、公共設施建設和公共資源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職責有:
(一)宣傳貫徹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社區村民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
(二)發揮社區村民的主體作用,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方針,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三)提出和實施本社區經濟、文化、教育、衛生及其他公共事業建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四)組織召開社區村民會、戶代表會和理事會,并執行各項會議所作出的決定、決議;
(五)組建并領導互助組,積極開展為民服務工作。
第三章 監事會
第六條 每個社區組建監事會。社區監事會由社區內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員、公道正派的黨員為主,其中黨員應占60%以上。
監事會人員和理事會人員不得交叉任職。
第七條 監事會設會長1名,成員2名。
第八條 社區監事會在村黨總支和社區黨支部的直接領導下,在村民委員會的指導下,對本社區議事、決定及執行情況進行全程監督,其主要職責有:
(一)對理事會執行村民會議或戶代表會議的決議、決定情況進行監督;
(二)對理事會服務情況進行監督;
(三)列席理事會工作會議,并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四)收集社區村民的建議和意見,向理事會通報,并向村黨總支、村委會、社區黨支部反映;
(五)向本社區村民會議或戶代表會議作監督情況工作報告,并監督社區理事會及時進行社區事務、財務公開。
第四章 選舉、工作、獎勵與罷免
第九條 社區理事會、監事會在社區黨支部的領導下,在本村村民委員會主持下,由社區村民會議或社區戶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任期三年。
第十條 理事會成員的.任職條件:
(1)思想覺悟高、政治素質好;
(2)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
(3)產業發展好,帶頭致富、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
(4)公道正派,樂于奉獻,熱心公益事業;(5)有較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在群眾中享有較高威信。
監事會成員的任職條件:(1)政治素質好,能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化素養;(3)為人正直、做事公道,在群眾中威信高。
第十一條 選舉在社區黨支部的領導下,村委會的主持下進行。選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提名候選人。由社區內的黨員、“五老”人員、社會能人等參加的社區村民代表會議海選提名產生。提名候選人差額應占候選人的30%,提名候選人名單應在社區內進行公示。
(2)審查確定正式候選人。提名候選人報社區黨支部審查后,由村“兩委”聯席會議按20%的差額人選確定正式候選人,正式候選人名單要在社區內進行公示。
(3)正式選舉。由社區村民會議或本社區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會議對正式候選人進行無記名投票,按“雙過半”(實到會社區選民或戶長占應到會村民或戶長半數以上,得票數占實到人數的過半數)和得票多的原則選舉產生理事會、監事會。再由理事會成員會議、監事會成員會議分別選舉產生各自的會長,報鄉鎮黨委和村黨支部備案后,在本社區公示。
第十二條 理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理事會提出議案→監事會初審→征求民意→監事會審核→上報審批(經社區黨支部審核后,報村“兩委”把關)→理事會組織召開社區村民會議或社區戶代表會議民主表決形成決議→理事會安排抓好具體實施(監事會全程監督)→在監事會的監督下由理事會公開實施情況和結果。
第十三條 監事會應當對理事會的工作進行評議并對優秀理事給予一定的獎勵,鄉鎮政府和村集體應當給予支持。
理事會成員每年應當至少進行一次述職,監事會根據相關述職情況和平時表現評選優秀理事并給予一定獎勵。
第十四條 監事會可以對述職不合格的理事進行批評、處罰或提出罷免建議,罷免應當經過社區村民會議或社區戶代表會議按照“雙過半”原則通過。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須經社區村民會議二分之一到會選民同意,或社區戶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戶代表同意。
第十六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村黨總支、村委會負責解釋。
行業協會章程 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株洲市一中教職工體育運動協會(簡稱一中體協),是株洲市一中工會委員會領導下的教職工體育運動愛好者自愿參加的群體性組織。
第二條 一中體協以團結廣大教職工、相互學習、增進友誼,積極推進全民健身運動開展,不斷豐富教職工業余文化體育生活,努力促進教職工身體素質的提高為目的,努力推動文明、健康、和諧、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建設,為加強學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貢獻。
第二章 任 務
第三條 協會的.主要任務
一、認真貫徹《全民健身計劃綱要》,積極組織開展教職工群眾性體育活動。
二、積極創造條件建立業余性質的各體育專項俱樂部,審定各專項俱樂部的訓練計劃、比賽計劃,檢查計劃落實情況,并負責各專項俱樂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協助各專項俱樂部開展與兄弟學校、社會各界的體育競賽和交流活動。
四、協助參與校教職工各專項體育代表隊的組織和建設。
五、努力完成學校及校工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四條
一、凡承認本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積極參加本會活動的本校教職工均可自愿申請入會。
二、本校教職工欲加入本會者,需本人申請,并填寫“申請入會登記表”,由學校工會審核批準。
三、會員有退會的自由。會員要求退會,經協會討論決定后予以公布。如果基本不參加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五條 會員應積極參加協會各專項俱樂部組織的各種活動,堅持業余訓練,不斷提高運動技術水平,增強身體素質,并注重體育道德風尚的培養和提高。
第四章 附則
第六條 協會(包括各項專項俱樂部)經費來源。
一、協會自籌;
二、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或知名人士資助;
三、學校工會對協會開展各項活動的獎勵。
第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株洲市一中工會。
行業協會章程 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簡稱為中國計生協,駐地為北京市。
常務副會長為法定代表人。
地方各級計劃生育協會設在同級政府所在地,依法取得法人資格。
上級計劃生育協會指導下級計劃生育協會的工作,下級計劃生育協會向上級計劃生育協會報告重要事項。
第二條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群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育齡群眾和計劃生育家庭的橋梁和紐帶,協助政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第三條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以全心全意為育齡群眾和計劃生育家庭服務為宗旨,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
堅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方針,發揮帶頭、宣傳、服務、監督、交流的作用,動員和組織廣大群眾參與人口發展、生殖健康、計劃生育和家庭保健。
第四條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堅持民主、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則,不以種族、民族、性別、年齡、職業、黨派、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身體狀況為由存在歧視。
第五條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是國際計劃生育聯合會的會員,遵守國際計劃生育聯合會章程及有關決議,結合本國國情,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按照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二章 任務
第六條 協助政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第七條 開展群眾性宣傳工作,普及生殖保健、計劃生育等科學知識和信息,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婚育觀念,提高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條 拓展服務領域,推進生育關懷行動,為廣大育齡群眾和計劃生育家庭謀福祉。
第九條 推進人口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反映群眾在生殖健康、計劃生育等方面的訴求,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在生殖健康、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面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在相關國際事務中積極發揮作用。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一條 計劃生育協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或企業、事業單位及團體,承認并遵守本章程,熱心人口計劃生育事業,均可申請成為計劃生育協會會員。
第十二條 會員義務
(一)帶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遵守本章程,執行計劃生育協會的決議;
(三)參加計劃生育協會的活動,促進計劃生育協會任務的完成;
(四)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向批準入會的計劃生育協會繳納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權利
(一)優先享受計劃生育協會的服務和優惠,接受表彰和獎勵;
(二)聽取并審議計劃生育協會的工作報告及財務報告,了解工作進展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并進行監督;
(三)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四)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會員入會、退會
個人向基層計劃生育協會提出入會申請,經理事會半數以上同意,成為個人會員。
企業、事業單位及團體,向所在地計劃生育協會提出申請,經常務理事會半數以上通過,成為團體會員。
會員由批準入會的計劃生育協會頒發會員證。
會員退會,應書面向批準入會的計劃生育協會提出,并交回會員證。
第十五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經其所在計劃生育協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
個人會員因觸犯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會員資格自行取消。
對長期不履行義務的會員,經所在計劃生育協會理事會批準,可以勸其退會或取消其會員資格。
會員退會、被勸退會、被取消資格的,一年后如具備入會條件,可以重新申請入會。
第十六條為計劃生育協會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國內外人士,經常務理事會批準,可授予榮譽稱號并頒發證書、證章。
對成績突出的計劃生育協會集體和個人,經常務理事會批準,予以表彰。
第四章志愿者
第十七條 國內、外人士,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不計報酬,愿意發揮個人專長,提供計劃生育協會所需的服務,經個人申請,計劃生育協會執行機構登記,成為計劃生育協會志愿者。
第十八條在計劃生育協會范圍內,志愿者不履行入會手續,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九條 各級計劃生育協會執行機構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對其工作定期評估,對不能按計劃生育協會要求發揮作用的,不再保留志愿者身份。
第五章 全國組織
第二十條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其職權是:
(一)制定、修改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章程;
(二)審議和批準全國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選舉和罷免全國理事會理事;
(四)討論和決定其它重要事項。
第二十一條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由大會通過的主席團主持和領導,每五年召開一次。
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提前或延期的時間不超過一年。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的條件及名額分配,由常務理事會根據各地會員總數、工作需要、代表的廣泛性和性別比例等因素確定。
各地計劃生育協會的代表人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生育協會推薦。
中央機關和團體會員的代表,由中國計劃生育協會與相關單位協商。
會議代表具有投票選舉的權利,并就每項議程行使一次權利,投票權可以由代表本人行使,也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但不能違背一人一票的原則。
第二十二條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理事會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負責落實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理事會根據政治業務素質高,協調能力強,社會影響力大,年齡、性別結構合理等要求,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從有被選舉權的會員代表中選舉產生。
理事會會議由常務理事會召集,每年召開一次。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職權
(一)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二)審議和批準常務理事會年度工作報告、計劃、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審計報告;
(三)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
(四)決定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發展中的其它重要事項。
第二十四條 理事缺額或需要更換時,由缺額或更換理事的單位和省級計劃生育協會提出補充或更換人選,由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常務理事會審查同意,全國理事會確認。
第二十五條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常務理事會在全國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全國理事會的`職權。
常務理事會按照議事、決策、協調能力強,方便工作,年齡、性別結構合理等要求,由全國理事會在理事中選舉產生。
常務理事會會議由會長或會長委托常務副會長召集,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重大事項臨時召開,情況特殊時可通過其他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職權
(一)召開全國理事會;
(二)審議通過提交全國理事會的相關文件;
(三)研究、決定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發展戰略規劃等重要事項;
(四)任免秘書長、副秘書長;
(五)聽取執行機構的工作匯報,研究執行機構的重要建議,評估執行機構的工作;
(六)調查了解計劃生育協會的工作情況,提出建議。
第二十七條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全國理事會的理事、常務理事和副會長、會長每屆任期為五年,連任不超過兩屆。
副會長的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
超過任職期限和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全國理事會表決通過后,方可延長。
第二十八條 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實到人數達到應到人數半數以上方能召開,其決議經到會人數半數以上通過方能有效。
第二十九條 會長職責
(一)代表全國理事會領導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工作;
(二)召集并主持全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重要會議;
(三)檢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組織研究和解決計劃生育協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履行全國理事會確定的其它職責。
第三十條 副會長職責
常務副會長的職責是:
(一)協助會長研究、解決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重大問題;
(二)受會長委托主持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全面工作,召集常務理事會等重要會議;
(三)組織落實全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決議;
(四)批準并簽署或授權簽署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重要文件;
(五)組織副會長、常務理事開展工作;
(六)領導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執行機構的工作。
其他副會長協助會長、常務副會長工作。
第六章 地方組織
第三十一條 按照國家行政區劃設立的省、地、縣、鄉級計劃生育協會為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地方組織。
第三十二條各級地方組織的領導機構、職權和組織原則等,參照全國組織執行。
第七章 基層組織
第三十三條城鄉社區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會,為中國計劃生育協會的基層組織。
第三十四條 基層組織的領導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三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提前或延期的時間不超過一年。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和理事會。
第三十五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是理事會。
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每年不少于一次。
理事會聘任秘書長。
秘書長負責日常工作。
第三十六條基層計劃生育協會的主要任務
(一)組織和發展會員,建立“會員之家”,健全會員小組、會員聯系戶等組織網絡,聯系和帶動群眾;
(二)開展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倡導活動,使相關政令、知識、信息、理念入戶到人;
(三)提供各類服務,組織開展互助活動,為會員和計劃生育家庭排憂解難;
(四)建立人口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暢通反映群眾訴求的渠道,在基層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態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設中積極發揮作用;
(五)收取、管理、使用會費。
第八章 執行機構
第三十七條計劃生育協會的執行機構為會長、副會長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工作提供服務,落實各項決議。
建立并執行學習、會議、培訓、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八條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和地方計劃生育協會的執行機構工作人員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
第三十九條秘書長職責
(一)主持執行機構的日常工作;
(二)執行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策,并提供服務;
(三)負責執行機構工作人員思想、作風、業務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協調執行機構其它問題。
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第九章 資產及管理
第四十條 計劃生育協會資產的主要來源
(一)政府提供;
(二)國內外組織、機構、個人的捐贈和國際合作項目;
(三)會費;
(四)有償服務的收入;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一條 計劃生育協會的資產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第四十二條 計劃生育協會依法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每屆財務報告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審議、批準和監督。
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接受理事會的審議、批準和監督。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 各級計劃生育協會可根據需要,制定相關規則。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中國計劃生育協會常務理事會。
行業協會章程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團體的名稱:沭陽縣花卉協會。
第二條沭陽縣花卉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的性質:是以花卉科技人員及花卉產銷大戶自愿結成的、專業性的非營利性的群眾團體;是本縣進行花卉研究工作,組織協調我縣花卉生產及花卉營銷、開展產業化經營的民間社會自治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其它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展示和推廣科技成果,通過人員培訓、技術咨詢等方法來提高我縣花卉生產者和經營者的技術水平、營銷手段和道德水準,促進我縣花卉產業持續、高效、健康、穩步發展。
本會的目的為:通過本會的努力,使我縣的花卉產品銷售到祖國各地,并盡快走出國門、走向世界,為人類的生態平衡與環境美化作出貢獻,又能有力地推動我縣地方經濟的發展。
第四條本會業務主管部門為縣農林局,在縣民政局登記并接受上述兩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會址設在沭陽縣農林局。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㈠宣傳貫徹國家和各級政府有關花卉產銷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我縣花卉生產規劃和管理措施。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參謀。
㈡分析、研究全縣花卉生產、流通、管理等有關方面的問題,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㈢搜集整理、傳遞縣內外花卉生產、流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總結交流和推廣花卉生產、流通、管理方面的信息與經驗。
㈣引進和展示新優特品種和新技術,搞好試驗示范,引導廣大農民發展優質高效的花卉生產。
㈤對全縣花卉生產發展提供產、銷一條龍培訓、咨詢和承包等服務,包括苗木、盆景制作、技術、信息、物資、資金、營銷等方面的服務。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兩種。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㈠擁護本會章程;㈡有加入本會的意愿;㈢在我縣從事花卉技術推廣的農業科技人員;㈣經驗豐富的花農,在本行業內具有一定影響的花卉、盆景生產和營銷大戶。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
㈠提交入會申請書;
㈡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㈢填寫協會會員登記表;
㈣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㈠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㈡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㈢優先在協會刊物上發表文章,介紹經驗;
㈣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㈤委托本會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㈥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㈠執行本會的決議;
㈡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和信譽;
㈢完成本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㈣按規定交納會費;
㈤向本會反映我縣有關花卉盆景產、供、銷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㈥認真鉆研花卉盆景產、供、銷及有關技術、策略,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服務我縣花卉生產;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的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違反本章程的行為,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三條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會員例會,每年年底或下年年初召開一次年會。其它會議與活動臨時提前兩天通知。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㈠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㈡選舉和罷免會長;
㈢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㈣決定終止事宜;
㈤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每屆3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農林局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局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本會理事會由會長和理事長組成,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㈠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㈡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㈢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㈣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㈤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㈥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㈦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㈧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㈨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㈩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隨時決定。
第二十一條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㈠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㈡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㈢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㈣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㈤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㈥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農林局、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四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農林局、民政局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㈠負責協會全面工作;
㈡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㈢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㈣經理事會通過,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㈠兼任分會會長;
㈡負責所管分會的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㈠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㈡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㈢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㈣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㈤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本會經費來源
㈠縣財政資助;
㈡接受各友好單位或個人捐贈;
㈢會員的會費;
㈣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㈤利息;
㈥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本會團體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五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團體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人代表之前必須接受農林局、民政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農林局審查同意,并報民政局登記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本會完成宗旨后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農林局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本會終止前,須在農林局、民政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本會經民政局辦理清算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農林局、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經20xx年12月31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自民政局核準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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