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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導編講故事的元素
第一、人物性格----一個人較穩定的對人生的態度,及與之相應的習慣化的行為方式。
第二、情節----人物性格和人物關系發展變化的過程。
第三、結構----情節的布局和規劃。
第四、主題----貫穿故事始終的深層情感和思想。
第五、矛盾沖突----故事發生發展過程中,由于人物性格和目的的不同,所造成的難以調和的對立和較量。
第六、情境----故事發生、發展的特定情勢和具體環境。主要包含:自然和社會環境、人物關系、事件發生發展時的情勢。
第七、懸念----引起觀者的心理期待,然后有計劃地滿足或不滿足他們。
第八、巧合----故事的常用技巧,目的是為了引發矛盾沖突,或加強矛盾沖突的激烈程度。
第九、對比----故事的常用技巧,利用主要表現對象和次要對象的比較造成反差,以襯托和突出主要表現對象。
第十、伏筆----對將要在作品中出現的人物或事件,預作提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應,使故事達到情節合理、結構嚴謹。
第十一、細節----故事描繪形象的基本單位。組成情節的每個細微末節。
第十二、構思----創作前對故事各個元素進行總體設計的思維過程。包括:審命題、選素材、定題材、各元素設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