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哈利·波特》有感(集合15篇)
讀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長了不少見聞,現在就讓我們寫一篇走心的讀后感吧。那么我們如何去寫讀后感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讀《哈利·波特》有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讀《哈利·波特》有感1
今天,我讀完了《哈利波特》這本書,這本書讓我讀的很感動,同時我也很崇拜書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智勇雙全,自強不息,戰勝了一次次的困難。
哈利波特是個自強不息的男孩,自幼失去父母,每天生活在姨夫和姨母的責罵中與表哥達力的追打下,但他并沒有絕望,相反他堅強地活了下來。直到有一天,海洛吧一封信送到他手中,他才知道自己是個巫師,將要去霍格沃茨魔法學校上學。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哈利波特生活很好,也很幸福,但霍格沃茨魔法學校也暗藏殺機,一次,有史以來最邪惡的黑巫師試圖偷竊被嚴密看守的魔法石,是哈利波特和朋友們用生命護衛魔法石,讓黑巫師的陰謀沒有得逞。哈利波特不惜一切代價與黑暗勢力作斗爭的勇氣,值得我們要好好的學習呀!
哈利波特不僅有勇氣,他還很有智慧,他經過努力的觀察和分析,發現屋頂上的`鳥根本不是鳥,而是鑰匙。他就是依靠這種過人的智慧破了一道道機關,找到了魔法石。
哈利波特雖然是小說中虛構的人物,但他的那種自強不息,勇敢無畏的精神,在我們生活中是處處可見的,我們自己也要學習這種精神,發揚光大。
讀《哈利·波特》有感2
這是一場驚心動魄的魔法大戰,兩個人不能都活著,只有一個能生存下來,“我們“中的一個將要永遠離開……
這本書主要講述了十七歲的哈利為了完成已故校長鄧布利多留給他消滅伏地魔的任務,經歷重重困難,最終銷毀多個魂器并戰勝伏地魔的故事。
這個故事驚心動魄,給人一種融入之間并與哈利·波特一同經歷一切的感覺,比如講到哈利與伏地魔決戰的時候,整個人都不好了,心怦怦直跳
其實事故并不淺顯,這些故事中隱含著許多哲理。
哈利·波特有一個特點,就是不屈服于命運,面對預言“兩個人不能都活著,只有一個能生存下來,我們中的一個將要永遠離開……”他并沒有為命運所屈服,坐以待斃。不僅哪些,他在面對十分強大的另一人:伏地魔時,更表現出了大無畏精神,勇敢的去做斗爭,讓我佩服。
一個17歲的少年,是什么讓他能這么勇敢的放手一博呢?就是他心中的一個信念:人定勝天。伏地魔算什么,眾多的食死徒又算什么?一切反正都是需要去經歷的,與其逃避,還不如去面對,也許還有一線生機。
人,不能被命運所左右,如果說人是能被合運所主宰的話,那還干嘛要活在這世上!一切都不是構,只要愿意去做,命運,又能算些什么?只不過是浮云罷了。人越陷入絕境,越會喪失信心,心里終會產生:一切都是命的想法。但這種想法不能有,只要你相信:人定勝天!
哈利的'大無畏精神令我難忘,更是他的那種“人定勝天”的想法讓我銘記在心,讓我明白:一切都不是夢。
這是一個神奇的故事,更是一個奇幻世界,這個世界所帶來的,不僅僅是精采那么簡單……
讀《哈利·波特》有感3
在暑假里,我讀過許多本書。比如《小飛俠彼得.潘》、《復仇的熊王》、《忠誠的獅子狗》……
不過,要是說我最喜歡看哪本書,那就是《哈利.波特與密室》。它的作者是英國著名人物羅琳,《哈利.波特》系列在全世界已被翻譯成七十七種語言。
今天,讓我來向大家介紹一下《哈利.波特與密室》的主要人物。哈利.波特是這本書的主人公,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里,哈利.波特的好朋友是羅恩.韋斯萊和赫敏.格蘭杰。
有一次,赫敏被蛇怪給僵硬了,現在正躺在醫院。不過,更慘的是金妮被蛇怪抓走了,金妮是羅恩的妹妹。羅恩和哈利想好了計劃,密室的入口就在盥洗室桃金娘那里。哈利和羅恩去密室走了好久,終于到了!可是就在哈利和羅恩開心的時候,湯姆.里德爾走過來,他可是霍格沃茨五十年前學生時代的.伏地魔。哈利拿出鄧布利多給的一只紅色的鳥,那只鳥叫福克斯。伏地魔叫蛇怪來攻擊哈利,福克斯用嘴啄蛇怪,蛇怪用頭把金妮的日記本撞到了哈利的旁邊。哈利用刀把日記本刺得四分五裂。伏地魔消失了。
哈利不僅救了金妮,還把伏地魔殺死了。他們從這出去后,校長鄧布利多表揚了他們,并且把他們送回了家。羅思說:“赫敏恢復真是太好了!”
哈利笑了。
然后,他們一起通過出門口處回到了麻瓜世界中。
讀了這篇作文,我明白了:只要是誰遇到了困難,能幫助他的就幫助他。自己要學會勇敢,這樣才會使自己進步。
讀《哈利·波特》有感4
書中哈利波特知難而進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他明明知道伏地魔比自己強大,可還是勇敢地向他挑戰,這種精神多么可貴。回想以前,我一遇到困難,就放棄,這點和哈里波特比起來,真是慚愧啊!
記得有一次,我們在做數學題目,我很快地做好了前面的題,就剩下思考題了。于是我便仔細地想,可是絞盡了腦汁,都想不出來,后來,老師說:“思考題如果做不出,可以空著。”這句話讓束手無策的我聽了十分開心,于是便上交了作業,可當我交上去了才知道有很多的`同學都做了出來,當時,我十分恨自己,恨自己為什么沒有多想一會兒,把那道題做出來,真是后悔不已。我真該好好向哈利波特學習一下。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要想取得成功,不僅要有聰明機智,還要有戰勝困難的勇氣。
讀《哈利·波特》有感5
哈利看她放下手,無意中觸到了額頭上閃電型的傷疤。
“我知道”
傷疤已經9年沒有痛過了,一切太平。
目光已經掃過最后一個字,我該和書中的人物告別了。
《哈利.波特》是英國女作家——羅琳寫的一篇魔幻小說。故事的情節跌落起伏,生動形象,讓人仿佛身臨奇境,有笨手笨腳的羅恩,聰明勇敢的哈利……
他們的`冒險更是有趣,我給你們講一段吧:一天,哈利和他的伙伴坐著“魔掃”去奇幻森林冒險,書上說“羅恩因第一次坐“魔掃”肯定害怕,老亂動,結果一下子掉了下來,到了一片大便池水里。
多虧了哈利,不然,羅恩就危險了,雖然羅恩救上來 ,但哈利額頭被劃了一個“閃電傷疤”。
讀了《哈利.波特》這本書我明白了要團結一致,當危險來臨時要臨危不懼,沉著冷靜,盡可能地把危險降低到最少,讓危險多降臨在自己身上,少降臨在朋友身上。
金星辰同學的寫作態度和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加油哦!
讀《哈利·波特》有感6
每當打開這一本書,我仿佛進入了一個奇幻的魔法世界,揮舞的魔杖、奇幻的魔法、行動的畫像、飛翔的掃帚……
《哈利·波特與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與伏地魔的最終對決的情節,還有一句話“兩個人不能都活著,只有一個生存,我們中的一個將要永遠離開”,這句話是一句預言,也正是這句話,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對,因為只有殺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會活下來,可是邪不勝正,伏地魔最后還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書中,有個“黃金三人組”他們分別是:哈利,赫敏與羅恩。他們在一起,并肩作戰了好多年,之間也有鬧過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羅恩與赫敏也有鬧過矛盾,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這就是友誼,即使有分手過,但過還能和好如初,仿佛沒有過不和,這才是真正的友誼,需要彼此理解,彼此支持和寬容。
當然,有這點也不夠,還需要在關鍵時刻,在生死關頭,在千鈞一發之際,為了正義和朋友勇敢地站在一起,冒著生命危險一起戰斗,一起堅持到最后,還愿意與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說過——死了總比背叛朋友強,我們也會為你這樣做的。正是做到了這些條件,“黃金三人組”才會恒久成立,變得堅不可摧地,最終才能打敗伏地魔。
友誼讓一些人變得團結,變得強大,當有人有真正意義上的友誼,那他的團隊將會無堅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鄧不利多說過——我們只有團結才會強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擊。生活中,處處有友誼,但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友誼,卻十分難得,因為道不同則不相為謀,只有價值觀、世界觀一致的人才能成為真正的朋友,才能擰成一股繩,才能精誠合作,擁有團結的力量。
我們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要向哈利波特一樣學會尋找友誼,珍惜友誼,學會辨別友誼,要交摯友、諍友,而不是諂友和假友,讓友誼之花盛開在人生的道路上。
讀《哈利·波特》有感7
“除你武器!”隨著一聲咒語的完善彈出,哈利波特終于打敗了無惡不做的伏地魔,那個曾經不可一世的黑魔王,現在已經失去了所有的力量與支持。
如果你要問我,哈利波特在戰斗中一次次取得勝利的原因是什么,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你,是他與朋友們的友情所帶來的團隊的力量幫助了他!哈利波特四年級時,也就是在神秘事務司與食死徒大戰前夕,他的朋友們堅定地選擇與他一同前往,雖然他的朋友們有點懷疑那可能是一個陷阱,但也奮不顧身組成了一個團隊奔赴戰場。這種深厚的友情不僅使他一次次取得勝利,在最困難的時候,這種堅不可摧的力量也變成一種精神支持,一種可以實現人生信仰無形的強大武器。
伏地魔和哈利波特之前有很多共同點,但也有不同之處,他們是敵我雙方的領軍人物,每一個陣隊都有龐大的支持者與反對者,因此,他們在長期的斗爭中經常是勢均力敵不相上下,可以說是僵持了很長一段時間,但是最后的決戰卻是哈利波特取得勝利。
雖然都是團隊,但是伏地魔對他的支持者卻沒有友情,他們之間是一種主人與仆人的關系,或許在某些時候還是利益使然形成的,而哈利波特是有感情的人,他把戰友們當作朋友,甚至是兄弟一樣,這種兩肋插刀的情懷是內心正義小宇宙的煥發。伏地魔迫使巫師們加入食死徒團隊,讓他們成為戰斗的工具,即使為戰斗死去也不傷心,所以從內心里食死徒是怨恨伏地魔的,他們并不是心甘情愿為他賣命的`,所以伏地魔倒臺之后,許多食死徒都想和他劃清界限。
我認為,友情是哈利波特最值得珍惜的東西。哈利波特在麻瓜世界沒有一個朋友,這也是啟發他需要找到真正朋友的緣由,他踏入魔法世界,就擁有了第一份值得珍惜的禮物,那就是和羅恩成為忠實的朋友。所謂的友情,就是朋友之間的理解與信任,如果哈利波特高傲自大,那他可能交到的朋友也只是酒肉朋友或是利益朋友,當他陷入困境時,就不會有人主動挺身相助,他也就不可能取得那么多的勝利了。
友情是十分寶貴的東西,值得我們珍惜,你若擁有,便宜好好珍惜;你若尚未擁有,就要想辦法創造機會去獲得。對待來之不易的友情,我們要像哈利波特那樣,用真誠善待友情,而不是利用友情,用友情的力量就能克服所有的困難。俗話說,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得到別人幫助的時候同時也要給予團隊以贊賞,也要主動幫助曾經幫助過你的人,這樣的友情才能長久,這樣的友情更加強大。
讀《哈利·波特》有感8
我讀過《魯濱遜漂流記》、《海底兩萬里》、《中華上下五千年》、《八十天環游地球》等許多有趣的故事書,但我最喜歡的還是《哈利波特》系列小說。
一個瘦小、帶著黑框眼鏡的巫師,手拿著一根接骨木魔杖,把我帶進一個神奇的魔法世界。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充滿幻想、令人神往……
我真佩服J.K羅琳,她用精彩的文筆、豐富的想象力、曲折的故事情節,深深的打動著我。我喜歡露娜,因為她大膽、聰明,在被關進阿茲卡班的監獄時,不怕危險,勇敢面對;我喜歡斯內普,一個令人難忘的男人。一直深愛著哈利的媽媽莉莉,但又眼睜睜的看著莉莉被哈利爸爸搶走。最終成為游走在正義與邪惡之間的間諜,正是他的多次暗中幫助,才讓哈利波特一次次化險為夷;我喜歡赫敏,她聰明、機智,是咒語王,每當哈利和羅恩急的沒辦法時,她總會想出一些好點子;我甚至還很喜歡羅恩,他雖然傻乎乎的,別人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但恰恰是他特有的這些特點,才使我深深的喜歡上了他。不過,這些都是次要的,我最喜歡的還是哈利波特!喜歡他小時候的樣子:圓圓的鏡片也擋不住他那聰明有神的眼睛。導演說他是穿著鞋子的“牛奶瓶”!但我可不這么認為,哈利是全世界最助人為樂,最勇敢的人!
在這本書中,J.K羅琳把我們想不到、做不到的事變成了現實!這部書以“哈利波特”為主人公,充分體現了朋友之間的友情,和對老師的`尊敬。讓我們懂得了面對困難要永不退縮、勇敢面對的精神。擁有這些,他們才能一次又一次的渡過難關。
哈利、羅恩、赫敏這三個好朋友在故事里,一起笑、一起哭、一起戰斗、一起分享快樂的點點滴滴……由此,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在這過去的四年里,每當我生病時她們都會打個電話。她們的一聲聲問候和安慰,給我帶來了無限的溫暖。我們還有這短暫的兩年時間,我應該好好和同學相處。也許等到六年級期末時,我再想想這六年以來的快樂往事,就也會像哈利與伙伴告別時一樣落淚了…...
《哈利波特》系列小說陪伴我渡過了無數個日日夜夜,我和主人公一起高興,一起悲傷。我想,我也要展開我想象的翅膀,寫出一個像霍格沃茨魔法學校那樣的奇妙世界,讓我和我的朋友們化作故事里的主人公,去實現自己的夢想!
讀《哈利·波特》有感9
在我家的書柜中,有好幾冊關于《哈利·波特》的書,這是我最喜歡的書。因為哈利·波特他勇敢、正義,不怕困難,值得我去學習。
哈利·波特從小就非常命苦。當他還是個襁褓中的嬰兒時,就被一個叫伏地魔的邪惡巫師殺死了父母,從此過上了無依無靠的.生活。他十歲的時候,背上了書包去霍格沃茨魔法學院讀書。在魔法學院里,經歷了許多常人沒有經歷過的事。他與伏地魔進行了許多的生死斗爭,最終哈利以正義打敗了邪惡,勝利了。
每一次,當我翻開哈利·波特這本書時,就進入了一個魔法的世界。哈利雖然很命苦,但是他非常的堅強,好多次都與伏地魔對抗,每我看到這時,不由自主的留下了眼淚。
現在哈利·波特已經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不怕困難、堅持到底的精神讓我受益。記得有個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風在我耳邊呼呼作響,我一個人打著手電筒,靠著這微弱的燈光走在一條寂靜的小路上。我的手心直冒冷汗,心怦怦直跳,我嚇的真想大哭。這時我想了哈利,他經歷過多少比這可怕千倍的事,可他都不哭,我想我也要像他一樣,堅持到底,不放棄,最后我慢慢靠著哈利·波特安全的回到了家。
哈利,我是多么敬佩你啊,你勇敢堅強,不怕苦難;哈利,我是多么感激你啊,是你在我脆弱的時候支撐我前進。哈利·波特,謝謝你,你猶如一盞燈,照亮我前進的路!
讀《哈利·波特》有感10
《哈利·波特與魔法石》是J·K羅琳寫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說的第一部。這本書講述了一個披著神秘面紗,具有傳奇色彩的歷險故事。讀完后,我還沉浸在魔法的世界里,而書中的內容更讓人回味無窮。
書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身世可憐。一歲時,伏地魔(通稱神秘人)殺害了他的父母,并在他的額頭上留下了一個閃電型的疤痕。之后,我們的主人公哈利又被寄養在姨父家,過著寄人籬下的生活。
直到哈利十一歲生日那天,他收到了貓頭鷹信使帶來的一封神秘的信-------霍格沃茨魔法學校的錄取通知書。正是這封霍格沃茨的.錄取通知書,讓哈利得到了快樂,也改變了他一生的命運。在霍格沃茨魔法學校,哈利不僅學會了魔法和騎飛天掃帚打魁地奇,還得到了一件隱形衣,結交了兩個朋友---羅恩和赫敏。他們在魔法學校的生活充滿了樂趣,直到魔法石的出現,打破了這份寧靜,他的出現,關系著世界的現在和未來。最后,哈利在朋友們的幫助下拯救了世界。
這本書讓我受益匪淺,尤其是鄧布利多教授的名言“沉緬于虛幻的夢想,而忘記現實的生活,這是毫無益處的”。同時,我也非常崇拜書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智勇雙全,一次又一次地戰勝了困難。
故事總有完結的時候,但這本書中的精神食糧卻讓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是他教會了我團結是多么重要。俗話說“團結一心,其利斷金”,如果做事時不能和朋友團結一心,你會發現什么事都做不了。
讀《哈利·波特》有感11
最近,我被《哈利波特2》深深地吸引住了。越往后看,我越是深有感觸,哈利.波特不是多管閑事,而是樂于助人。他進入了密室,與兇殘的伏地魔進行了一場驚心動魄的搏斗,成功地救出了金妮.韋斯萊,多么感人啊!
是啊!但為什么許多人看著別人有困難,而不去幫助卻殘忍地一走了之呢?樂于助人真的有那么難嗎?我陷入了沉思。
還記得去年,我從電視上看到有一個叫悅悅的小女孩被汽車輪子壓倒,而路過20多個人卻袖手旁觀,最終,小悅悅因沒有及早救治,而離開了人世。
當我知道這個消息后,又傷心又氣憤:這是多么心酸的一幕,一個稚嫩的孩子躺在馬路上,眼睜睜地等著他人的救助。可大人們熟視無睹。如果我在場,我一定沖上去把小悅悅送進醫院,不能讓幼小的生命就這樣凋謝。
在學校里,我也盡力幫助同學。又一次,大雨下了一整天,路上很滑,有一位同學背著書包,急沖沖地向校門跑去,可沒想到,腳下一滑,“撲通”一下摔在了地上,褲子全濕了,她摸摸屁股,疼得齜牙咧嘴,一時爬不起來了。我剛好路過,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忙小心地走過去,一把扶起同學,拍拍她的書包,說:“摔疼了嗎?哪兒疼?”同學笑笑說:“沒摔疼,謝謝你!再見。”“應該的,再見!”我聽了,心里甜滋滋的。
我想,哈利做的事是超出常人的`,這是他的魅力所在,也是我百看不厭的原因。我們做不到像哈利這樣超常的事,但只要每個人從身邊小事做起,關心他人,幫助他人,世界會變得更美好的!
讀《哈利·波特》有感12
自從看了第一本《哈利波特》,就被這個大難不死的男孩給迷住了,不知怎的,這個男孩身上有一種無法抗拒的誘惑力和魅力,竟使我深深地喜歡上了它。
有時我連做夢都想著它和它的魔法世界:酷酷的飛行掃帚,威力神通廣大的魔杖,會動會說的照片和肖像,寄信的`貓頭鷹,聰明的妖精和甘愿做仆人的家養小精靈,最精彩的莫過于魁地奇比賽了。說上三天三夜也說不完,好玩的東西實在太多了。
《哈利波特》講述的是:哈利進入了一所魔法學校,學會了許多魔法,還交了兩個朋友。不過,雖然在最偉大的巫師——鄧不利多的保護下,可危機還是四伏在哈利周圍。
這是一部非常優秀的書,它教給我們課堂上學不到的東西:要珍惜友誼,遇到困難不能膽小,更不能退縮,愛憎分明,隨機應變,哈利在姨父家飽受欺凌卻不卑不亢。
多少次,哈利以自己的意志力幸運的躲過死神。
在我的幻想世界中,這個小男孩一直在我心中,使我的幻想世界拓展了許多。
讀《哈利·波特》有感13
在假期里讀了幾本書,其中一本非常厲害!是J·K羅琳的巨作——哈利波特系列!這一系列書轟動了全世界!這是系列中的“一”——哈利波特與魔法石。
一開頭便介紹了我們的主人公和其他的一些重要角色,哈利·波特,父母雙亡,看似可憐,卻很堅強!現在住在“惡毒”的姨媽和“慈祥”的姨父家中。他可謂是一個大難不死的`男孩兒,被被稱作“神秘人”的伏地魔攻擊,還僥幸逃過了一劫!而這下,無惡不作的伏地魔也莫名其妙的失去了法力,之后便發生了一連串稀奇古怪的事情:哈利到了魔法學校,學習了魔法,還認識了小伙伴羅恩和赫敏,成了球隊里面最重要的位置——找球手。就是一個像籃球一樣的東西,投來投去,還要騎掃把的呢!
在《哈利波特與魔法石》里,我找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東西:友誼和親情。
讀《哈利·波特》有感14
神話般的J·K·羅琳,創造了這本神話般的書。題記
在這本書中,羅琳的人物塑造十分成功。勇敢、聰明的哈利,熱心的赫敏,機制的羅恩都給讀者深刻的印象。而接下來這幾個人物形象,給我的印象則尤為深刻。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魔法學院的學生,阿不思-鄧布利多的得意門生,這本書的所有故事都是圍繞著他來展開的。他富有冒險精神,富有正義感,由于伏地魔運用咒語阿瓦達索命來殺他時,咒語并未完全擊中哈利,有一部分反彈到了伏地魔本人身上,打下來了一塊靈魂碎片掉入了哈利體內,所以哈利可以看到伏地魔做了些什么。
伏地魔,原名湯姆-里德爾,作為黑魔法組織的領袖,他有著無窮大的欲望,想統一魔法界,然后讓麻瓜們屈服于他,統一全世界。
家養小精靈在書中是誠實、忠誠的.存在,他們總是忠于自己的主人。哈利的小精靈名字叫多比,多比也是唯一一個自由的小精靈,他幫助哈利從地牢中成功逃脫。
而妖精在書中卻代表了背叛。妖精帶領哈利等人去古靈閣的時候,不但帶人想殺死哈利,而且趁機搶走了格蘭芬多的寶劍,這無疑給哈利又增加了一份困難。
自21章開始,死亡圣器:老魔杖、復活石和隱形衣,作為又一重要線索進入全文,情節更加迷離。
這是一本神奇的書,在連續的情節中教會了我們道理,寓理于景,情景交融,是一本奇書。
讀《哈利·波特》有感15
“殺了我吧!你這個懦夫——”哈利對斯內普憤怒地大喊。
“不許——”斯內普的臉突然變得瘋狂和野蠻起來,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著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斷狂吼的狗一樣多,“不許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與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讀者都還記得他那油膩的頭發,那刻薄的話語,還有那一句“Lookatme!”
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腦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經典人物,不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鄧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個小小的家養精靈多比,都讓人記憶深刻。
而斯內普,又是其中一個備受爭議的角色。
冷漠、陰沉、自私、孤僻。
深情、隱忍、智慧、驕傲。
他是怯懦邪惡的代名詞,同時也是一個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準確地說,是個雙面間諜!
一方面,他作為食死徒為黑魔王賣命;另一方面,他是鳳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員。
食死徒們認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間諜,鳳凰社的成員則認為他是鄧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邊的眼線。
面對伏地魔,他謹慎地隱藏自己的情緒,唯恐暴露。
兩眼空洞的他僅憑一份執著堅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實仆人嗎?
也許曾經是,但現在絕對不是。
他從來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從沒把他們當作同伴。
斯內普,稱呼自己為“混血王子”的斯內普,不會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鄧布利多的心腹嗎?
也不是。
他厭惡自己鳳凰社成員的身份,排斥格蘭芬多。
斯內普,僅僅是為了被伏地魔奪去生命的莉莉,和保護莉莉的孩子——他憎惡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內普做起了間諜,潛入敵人內部,不畏艱險地完成任務。
從這里看,他是個勇敢忠貞的人。
同時,不夠靈活,思維不夠靈敏的人,無法勝任這份工作。而斯內普做得很完美。
不說他在魔法上的造詣,僅憑這些,足以被稱為英雄。
而我依然要給他反面的評價:卑微。
他生長在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這樣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較自卑。
他卑微地愛著一個女人,在愛情面前,他是個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殺死莉莉之后,斯內普對他依舊心存敬畏甚至畏懼,而面對他時的卑微也是發自內心。
在成長中,他日漸成熟,但他至始至終都是這樣怯懦的一個人。
就如同開頭摘錄的片段一樣,他依舊沒有勇氣承認自己是個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掙扎,善與惡,愛與恨。
他的優點很多,缺點也不可忽視。
因此,他備受爭議,人們無法說他是多么偉大,也無法說他是多么可惡。
最后,只落得一個頗得中庸之道的評價:絕不偉大的英雄。
太孤獨,太復雜。
他的經歷讓人嘆一聲可憐,但這又何嘗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負重,最后卻成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們給予的榮譽,有何用?有何意義?對于斯內普,這些無聊的贊美有什么價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罷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無法說他是不是整部書里最可憐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可憐之處,而斯內普教授的這份又讓人心酸至極。
我只能深深記住你,親愛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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