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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業會計報表的編制
資產負債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投資者權益的情況。
二、本表“年初數”欄各項目,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三、本表期末數各項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企業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資金的合計數。本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隨時可以變現的股票和債券等各種有價證券的實際成本。有市價的,應在本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而尚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已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其中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本表下端補充資料內另行反映。
4.“應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應收的與企業經營業務有關的各項款項。企業預付的帳款,應在本表“預付帳款”項目反映;預收的帳款,應在本表“預收帳款”項目內反映。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帳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5.“壞帳準備”項目,反映企業提取尚未轉銷的壞帳準備金。本項目根據“壞帳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本項目為“應收帳款”項目的減項。
6.“預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預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款和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購貨款。本項目根據“預付帳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7.“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企業對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收和暫付的款項,本項目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8.“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后各期分期攤銷的費用。開辦費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應在本表“遞延資產”項目反映。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邦A提費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額,也在本項目內反映。
9.“存貨”項目,反映企業期末結存在庫、在用、在途、在建和在加工中的各項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各種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庫存產成品、在建工程等。本項目應根據“物資采購”、“采購保管費”、“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材料成本差異”、“委托加工物資”、“庫存產成品”、“工程施工”、“工業生產”、“輔助生產”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其中在建工程應單獨列示。
企業如有除上述各項流動資產以外的其他流動資產,根據有關科目期末余額,在“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10.“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處理的流動資產盤虧和毀損扣除盤盈、溢余后的凈損失,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1.“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反映企業長期投資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債券,根據“長期投資”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2.“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其中,股票和債券如有市價的,應在年度財務情況說明書中說明期末時的市價。長期投資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債券,應在流動資產類中的“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根據“長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扣除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后的數額填列。
13.“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企業所有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和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在產權尚未移交本單位之前,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應在本表補充資料內另行反映。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4.“固定資產凈值”項目,反映企業固定資產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凈值,根據“固定資產原價”項目數字減“累計折舊”項目數字后的差額填列。
15.“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企業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凈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減變價收入后的數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額扣除臨時設施清理后的數額填列。
16.“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處理的固定資產盤虧扣除盤盈后的凈損失。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7.“專項工程”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各種專項工程,包括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改建擴建,購入需要安裝設備的安裝工程以及建造臨時設施等各種專項工程發生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根據“專項工程支出”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8.“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各項無形資產原價扣除攤銷后的凈值。根據“無形資產”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9.“遞延資產”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及其他遞延支出。本項目根據“遞延資產”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0.“臨時設施”項目和“臨時設施攤銷”項目,反映企業所有各種臨時設施原值和累計攤銷。分別根據“臨時設施”科目和“臨時設施攤銷”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1.“臨時設施凈值”項目,反映企業臨時設施原值減累計攤銷后的凈值,根據“臨時設施”項目數字減“臨時設施攤銷”項目數字后的差額填列。
22.“臨時設施清理”項目,反映企業已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臨時設施凈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減變價收入后的數額。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所屬“臨時設施清理”明細科目余額填列。
除以上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專項工程、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臨時設施之外,企業如有其他長期資產,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在“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23.“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尚未歸還的1年以內的款項。根據“短期借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4.“應付票據”項目,反映企業為了抵付貨款和工程款等而開出、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根據“應付票據”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5.“應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因購買材料、物資和接受勞務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以及因分包工程應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價款。預付購貨款和預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款、備料款,應在本表“預付帳款”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帳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6.“預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預收發包單位的工程款和備料款,以及預收購貨單位的貨款。本項目根據“預收帳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7.“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帳款、應交稅金、應交利潤、應付投資人利潤和其他應交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8.“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提取尚未支用的福利費,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9.“未交稅金”項目,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各種稅金,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0.“未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按有關投資合同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付但尚未支付給投資人的利潤,根據“應付利潤”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1.“其他未交款”項目,反映企業除應交稅金、應交利潤以外的按規定應上交國家的其他各種款項,根據“其他應交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2.“預提費用”項目,反映企業所有已經預提計入成本費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果“預提費用”科目為借方余額,應在“待攤費用”項目反映。
企業如有除以上流動負債之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在“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33.“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向銀行及其他單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借款,以及企業基建部門隨交付使用財產一并轉來的基建借款。根據“長期借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4.“應付債券”項目,反映企業實際發行的債券及應計的利息,根據“應付債券”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5.“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企業如有除上述長期負債之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余額,在“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中將于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應于本表“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單獨反映。本表長期負債類各項目均應根據有關科目余額扣除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數后的余額填列。
36.“實收資本”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7.“資本公積”項目和“盈余公積”項目,分別反映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資本公積金和按規定從實現的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根據“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8.“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尚未分配的利潤。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余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用“-”號反映。
損 益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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