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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文件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行政文件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1
總則
一、為適應公司全方位規范化科學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作,使之規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傳達方針政策,發布公司行政規章制度、指示、請示和答復問題、指導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必須認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為公司發展服務。
三、公司全體員工都應發揚深入調查、聯系群眾、結合實際、實事求是和認真負責的工作作風,努力提高文件質量和處理效率。
四、文件處理必須做到準確、及時、安全,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完成。公司文件由總經辦統一發放、傳遞、用印、保管和立卷歸檔。第二節文件分類
一、規定。發布重要的行政規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強制性行政措施,用規定。
二、決定、決議。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用決定。經會議討論通過并要求貫徹的事項,用決議。
三、通知。轉發上級機關文件,批轉下級文件,要求下去辦理和需要共同執行的事項,用通知。
四、通報。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信息,用通報。
五、請示、報告。向上級請求批示與批準,用請示。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用報告。
六、批復。答復請示事項用批復。
七、函。商洽工作、詢問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等,用函。
八、會議紀要。傳達會議議定事項和主要精神,要求與會者共同遵守的,用會議紀要。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適應公司快速發展的需要,推進行政辦公物品的規范化管理,控制辦公費用,本著節約高效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本制度所指辦公用品為員工日常辦公所用文具(文件夾、檔案袋),辦公自動化所需用的耗材(含U盤、數碼相機、硒鼓墨盒等)、辦公設備(含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以及辦公家具(含桌、椅、柜等)。
第二章辦公用品的分類
第三條行政辦公物品的分類
行政辦公物品分三類:辦公固定資產、辦公低值資產、辦公用品。
1、辦公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在兩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單位價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各種辦公家具及辦公設備。
2、辦公低值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較長,在使用過程中不易損耗,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各種辦公家具及辦公設備。
3、辦公用品是指使用期限較短,價值較低,在使用過程中容易消耗的各種辦公類資產。
第三章行政辦公物品的管理職責
第四條行政部的主要職責:行政部是行政辦公物品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行政辦公物品支出情況進行監督、控制,其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1、供應商選擇及管理;
2、組織各部門行政物品管理程序監控;
3、年度。每月辦公物品開支計劃的編制、報批和執行;
4、行政辦公用品的分配、調撥、維修和報廢;
5、配合財務部對辦公物品進行盤點,建立行政辦公物品臺賬,負責日常維護和修理。
第五條部門資產負責人的主要職責: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資產管理制度;各部門有專人負責本部門資產的保管和資產增減、轉移、維護、報廢與監督記錄;合理調配本部門室內的辦公設備等資產;
第六條資產使用人的主要職責:應該愛護公司財產,合理使用辦公設備,由人力資源部協助負責培訓員工愛護國有資產意識,正確使用辦公設備。如果因使用不當,人為破壞,由使用人自行付費維修,并報送人行部門進行維修登記。
第四章行政辦公物品采購
第七條辦公用品采購
1、行政部每月按各部門需求編制統一采購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納入公司的全面預算,報公司財務部列入每月全公司資金計劃。
2、行政部持相關票據根據公司相關財務規定報銷,費用計入各部門的年度預算執行臺賬。
3、辦公耗材文具的領用參照需按照規格及使用情況購買,并由行政部主管領導批準后購進。購進消耗材料統一保管。
第八條辦公類服務采購
辦公類服務采購指公司各部門對外印刷品、宣傳品、名片、標牌等服務類的采購。
1、行政部進行貨比三家的'方法進行詢價后按程序選擇服務供應商。
2、各部門有對外宣傳品、印刷品印制需求的,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在公司行政部公布的服務供應商范圍內選擇。
第九條辦公資產采購
1、辦公資產采購計劃
各部門歷史需要置辦辦公資產時,填寫《辦公物品申請表》,經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并簽字后,提交行政部實施采購。
2、實施采購
行政部進行貨比三家的辦法進行詢價后,連同采購申請表和詢價后的采購報價單上報公司領導,經審批后方可到財務部領取支票進行購買。
3、驗收
行政部匯總使用根據采購計劃或申請表、購物發票、購物明細驗收采購辦公資產,驗收完畢后填寫驗收單并簽字確認,行政部和使用部門各自登記辦公資產臺賬。財務部根據入庫單和購物發票進行賬務處理。《辦公物品申請表》和購物明細復印件由行政部統一保管。
第五章辦公物品的管理
第十條辦公用品的配發
1、各部門指定一名專人負責本部門辦公文具的領用和發放。
2、辦公用品按需領用,行政部負責辦理使用部門的領用手續,認真填寫文具領用登記單,并進行臺賬登記,寫明物品名稱、規格、使用人及數量等。
3、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其使用的辦公用品可以隨職位轉移帶走。第十一條辦公資產的管理
1、資產調撥
部門與部門之間轉移辦公設備等資產必須填寫《資產調撥單》。必須嚴格按照審批順序執行。審批順序:調出部門負責人—調入部門負責人—行政部確認簽字后,方可轉移資產。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自己使用的辦公設備等資產。
2、資產報廢
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資產報廢申請單》,報行政部。行政部會同財務部門進行資產損壞鑒定后,由行政部主管領導審批,審批后方可報廢。行政部和財務部門同時銷賬。有再使用價值的,由行政部收回統一維修、保管、再分配,資產臺賬做相應調整。在報廢前,部門不得隨意丟棄,否則該部門按照其原值賠償,并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罰。
3、資產的租用、出租和外借
。1)公司需要的辦公資產原則上不提倡租用。如果確屬需要,租用部門必須報公司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應盡量考慮在公司內部調配,調配的確有困難而且購買不經濟合算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租用,租用手續由行政部統一辦理。
(2)公司長期不使用的行政辦公資產可以考慮對外出租和外借。行政部定期對所有閑置的辦公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其中達到報廢條件的按相關制度辦理報廢手續,對長期閑置的物品主動尋求外租,對今后沒有使用價值的物品進行出售。
4、辦公資產的日常維護、維修
。1)行政部是辦公資產日常維護、維修的責任部門。
。2)行政部編制辦公資產維修計劃,并納入預算和經營計劃。根據維修計劃對各部門辦公資產進行檢查,按期進行維護,保證各物品正常工作。
(3)各部門的辦公資產需要維修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辦公設備維修申請表》報送行政部。不經部門資產負責人而私自維修的,相關費用行政部不予受理。
(4)行政部接到申請單后,需對報修設備進行鑒定,進行相應的維
修、更換,一般性維修理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修理完畢,其他較為復雜的修理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修理完畢。維修完畢后及時登記《辦公設備維修記錄表》,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5)若聘請外部單位進行維修,相關付款事項執行資金支付程序。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3
為了開發人力資源,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規范公司的員工招募如下:
一、招聘
1、準備:各部門經理根據其工作需要進行人員編制或根據人力需求填寫人員增補單,經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部進行招聘。
2、本公司所需人員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公開招聘,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該工作崗位為聘用原則。公司內部人員也可以推薦,但必須按規定程序進行。
3、初試:應聘人員自備個人簡歷帶齊相關證件到行政部進行面試,技術人員、銷售人員需進行筆試。
3、復試:行政部面試后將其資料與筆試試卷一起交予部門經理再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統一安排時間對應聘者進行復試,再把最后結果通知行政部。
二、錄用
1、經復試合格的人員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到行政部辦理入職手續,并繳相關證件(學歷證、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照片兩張),由行政部統一安排崗前培訓。
2、凡應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1)曾在本公司被開除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
2)經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3)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公民。
4)品性惡劣,經其他公私營機構開除者(需有確鑿證據)。
5)違法犯法吸食毒品者。
三、擔保
1、經公司雇用的經濟管理(財務人員)或認定其職務有必要提供擔保者(倉庫保管員、安全保衛員等)必須于到職前辦理擔保手續(經濟擔保,本地有正當職業、固定收入、固定資產的.人士擔保,合法有實力的團體擔保)。
2、被擔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賠償責任。
1)營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為使本公司造成損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3)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試用
1、本公司新進人員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免予試用外,一律先經試用。
2、新進人員一般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表現特別優秀者,經直屬主管呈報上級核準可縮短試用期限,但至少不少于原試用期的一半;若在試用期表現不佳者,可當場予以辭退。
3、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后由行政部通知部門經理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行政部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若有培訓潛能可考慮延長試用期(最長2個月),否則予以辭退,且不得提出異議。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4
為削減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引導作用,特訂立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內容緊要包含:
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依照分工的原則,全公司各類文件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二、公文的簽收
1、凡來公司公啟文件(除公司領導訂啟的外)均由辦公室登記簽收。
2、公文的編號保管
(1)、辦公室對上級來文拆封后應適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閱單”,并分類登記編號、保管。
(2)、公司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適時送交辦公室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管。
3、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辦公室依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簽后,由辦公室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緊要文件應呈送公司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閱批后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開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文件要立刻辦。
。2)、一般文、函、電等,分別由辦公室直接分轉處理。
。3)、為加速文件運轉,辦公室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公司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系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2天(特別情況例外)。
4、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或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閱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后應在下班前將文件送回辦公室,閱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2天,閱后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看法”,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文件閱完后,應送交辦公室,切忌橫傳。
(4)、辦公室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刻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依照公司有關規定,并征得辦公室同意后,予以復印或摘抄,原件應適時歸檔周轉。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為規公司技術文件的管理,確保文件編制的正確性特制訂本制度。
二、技術文件的編制、審核、批準:
1、技術文件由工程部負責編制,工程部應對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合理性負責。
2、工程部部長負責技術文件的審核。
3、總經理負責技術文件的批準。
4、技術文件包括:
a、圖紙;
b、工藝操作規程;
c、設備操作規程;
d、產品內控標準;
e、產品檢驗規范;
f、采購技術要求等。
三、技術文件的更改:
1、技術文件更改的`前提:
a、顧客要求更改;
b、由于開發試制的疏忽而必須更改;
c、技術要求過高,生產設備無法達到而必須進行更改等。
2、各部門如確需對技術文件進行更改,須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報工程部審核,廠務經理批準;
3、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
a、更改原因;
b、更改前參數;
c、更改后參數。
4、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的審批:
a、廠務經理負責對技術文件更改進行審批;
b、必要時廠務經理可組織有關人員對技術文件的更改進行評審或會簽;
c、廠務經理下達技術文件更改指令(書面文件);
5、生產部根據指令實施更改。
a、更改不得降低規定的產品質量水平和顧客適用性要求;
b、更改不得違反有關標準和法律、法規;
c、工程部負責更改,其他人員未經受權無權更改,工程部做
好技術文件更改記錄;
d、更改時所有部門及所有文件應同步更改。
四、技術文件的管理:
1、技術文件發放:技術文件由工程部發放到相關責任部門,并在[文件發放記錄表]上登記,由領用人簽名。
2、文件使用和保管:
a、工程部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發放給使用者;
b、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好文件,使用者未經技術部許可,不得擅自復印、外借技術文件。有遺失及損壞情況應及時報工程部辦理補發手續;
c、工程部應建立[技術文件一覽表]及[外來文件一覽表];
d、技術文件由工程部歸口保管,工程部對上述文件應進行分類并妥善保管;
e、借閱技術文件須由技術部或廠務經理批準,并在[文件及資料借閱登記表]上做好記錄,由借閱人簽名;
f、對無使用及保存價值的文件,由工程部負責審批后及時收回銷毀,并填寫[文件及資料回收登記表];
g、對有保存參考價值的作廢文件,應在該文件上進行標識,并用專柜保存,以防誤用。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6
一、文件管理內容
第一條
為削減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引導作用,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訂立本制度。
第二條文件管理內容緊要包含:上級函、電、來文,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同級相關方函、電、來文。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條公文的簽收:
凡來公司公啟文件(除領導訂啟的外)均由辦公室收發員登記簽收
第四條公文的編號保管:
1、辦公室收發員對上級來文拆封后應適時附上外來文件流單,并分類登記編號、保管。
2、公司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適時分別送交辦公室收發員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管。
第五條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辦公室主任依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簽后,由收發員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緊要文件應呈送公司領導親自閱批后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開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文件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辦公室收發員直接分轉處理。
3、為加速文件運轉,辦公室收發員應在當天將文件送到公司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系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別情況例外)。
第六條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閱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后應在下班前將文件交辦公室,切忌橫傳,閱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后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看法,辦公室收發員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辦公室收發員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應立刻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確系工作需要備查,應依照有關保密規定,并征得辦公室同意后,予以復印或摘抄,原件應適時歸檔周轉,以防丟失。
三、發文的管理
第七條發文的規定:公司上報下發正式文件由辦公室負責。
第八條發文的范圍:
1、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文件、決議、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范圍。
2、下發文件緊要用于:
。1)公布規章制度;
。2)轉發上級文件或依據上級文件精神訂立的工廠文件;
(3)公布體制機構變更或干部任免事項;
。4)公布重點經營管理、技術、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議;
(5)發布有關獎懲決議和通報;
。6)其他有關重點事項;
3、上行文件緊要用于:
。1)對上級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議;
外發文緊要用于:
。2)同相關單位聯系有關重點經營管理、技術、人事、物資供應等事宜。
4、在日常經營管理、技術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文件、審批工作、布置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相關業務科室書面或口頭通知執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發布。
5、各業務部門如開專題會議所作的決議,一般都不應發文,可以各業務部門名義發會議紀要。
6、各業務部門與外單位發生的一般業務聯系,可用各部門的名義對外發函(應各自編號備查)不用公司名義發文。
四、發文程序與要求
第九條發文程序規定:
1、各部門需要發文,應事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擬搞人應填寫《發文擬稿單》,并認真寫明文件標題、發送范圍、印刷份數、標定日期;
2、草擬文稿必需從公司角度啟程,做到情況的確、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練、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
3、辦公室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涂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欠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部門重新擬稿;
4、經辦公室審查修改后的文稿,送主管領導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
5、對審核時修改較多,有礙打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整理清楚;
6、需經會簽的文稿,由辦公室在交付打印前送會簽部門會簽;
7、經領導批準簽發后的文稿交辦公室統一編號打;
8、文件打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發文稿上簽名;
9、文件打字后,由辦公室派專人分發并檢查落實情況。
五、文件的借閱和清退
第十條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文件,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辦公室方可借閱。
m.第十一條
借閱文件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定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文件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劃等。 第十二條各部門應指定一位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與歸檔
第十三條文件的歸檔范圍:
以公司名義形成的文件統一由辦公室負責歸檔;其它部門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動資料,由各業務部門負責立卷歸檔。
第十四條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應依照內容、名稱、時間次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文件的批復、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常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緊要工作、緊要會議形成的文件材料,要適時立卷歸檔。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辦公室移交,清單一式兩份。(交接部門各留存一份備查)。
七、文件的銷毀
第十五條對于多余、重復、過時和無保管價值的文件,辦公室應定期清理造冊,辦理銷毀手續。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7
一、總則
1、為規范公司文件的起草、審批、傳達、存檔工作,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同級相關方函、電、來文。其中工程系統與甲方的往來函件按《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3、公司文件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存檔。
一、文件的分類
1、外收文:公司從外部接收的政府文件。
2、外發文:以公司名義向外部發送的文件。
3、內行文:公司內部下發的文件,分為正式文件和臨時文件(指時效性較強的文件)。本制度的內行文所指的是正式文件。
三、內行文的'管理
1、內行文的范圍:
凡是以公司名義對內發布的制度、辦法、通知、決定、決議、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內行文范圍。
2、內行文的編號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8
為了搞好監理文件及資料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納入標準化、規范化,系統化的'軌道,結合本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公司制定了施工階段資料管理制度期,要求監理部按本實施細則執行:
。ㄒ唬┍O理文件及資料按照綜合文件類、圖紙類,質檢資料類,進度控制文件類,計量支付類,施工原始記錄類進行分合同、分類歸檔。
。ǘ┚C合文件類按照竣工驗收文件、月報及工程總結、監理及承包合同、變更設計文件、一般文件類歸檔。
1、竣工驗收文件包括竣工驗收鑒定書、竣工驗收報告、交工驗收申請、批準文件。
2、月報及工程總結包括月形象進度報表,監理月報,年中、終及最終工程總結報告。
3、監理及承包合同包括監理服務協議書、各合同段承包合同以及補充協議書。
4、變更設計文件類包括變更會議紀要、工程變更設計申請表、變更令,應分合同按順序歸檔。
5、一般文件類包括業主、承包人來文,監理辦下發通知、工作指令,監理會議紀要,監理規劃及實施細則以及其他文件類。業主、承包人來文按收文時間分類歸檔,監理部下發通知、上報文件按成文時間單獨歸檔;會議紀要及工作指令分合同按時間順序分別歸檔;監理規劃及實施細則單獨歸檔。
。ㄈ﹫D紙類包括設計及施工圖紙、變更設計圖紙。圖紙類分合同按路線、路基、路面、橋涵、防護、斷面圖、變更設計圖順序分別歸檔,其中變更設計圖按下發的時間順序排列。
。ㄋ模┵|檢資料類按試驗檢測報告、測量資料、現場質檢資料、質量文件類歸檔:
1、試驗檢測報告包括各種原材料試驗報告、砼及砂漿配合比試驗報告、砼及砂漿強度試驗報告、擊實試驗報告、壓實度試驗報告、穩定土強度試驗報告、水泥劑量試驗報告、油石比試驗報告、篩分試驗報告、其他各種試驗報告、外購材料(產品)合格證書。試驗檢測報告應分類、分合同按工程單位劃分分類歸檔。
2、測量資料類包括導線、水準復測成果表、施工測量放樣單、各項工程高程測量結果、線路測量結果、測量原始紀錄。導線、水準復測成果表單獨成冊,施工測量放樣單、高程、線位、原始記錄分合同按照工程單位劃分分類歸檔。
3、現場質檢資料包括分項開工報告、檢驗申請單、質檢表及檢測結果、質量檢驗評定表、中間交工證書分合同按工程單位劃分依據分項開工、檢驗申請、質檢表、質量檢驗評定表、中間交工證書順序分類歸檔。
4、質量文件類包括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停工、復工令分合同分類歸檔。
5、試驗資料類由試驗專業工程師統一收集整理歸檔,測量資料類由測量專業工程師統一收集整理歸檔,質檢資料由各合同組長統一收集整理歸檔,質量文件類由綜合組統一收集整理歸檔。
。ㄎ澹┻M度控制文件類包括總進度圖(表)、計劃、批準文件,分期進度圖(表)、(月、季、年)計劃、批準文件,開工令,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有關進度的往來文件。分合同依時間順序分類歸檔。
(六)計量支付類包括中期計量支付證書、計量支付報表、中間計量表、質檢資料、開工預付款支付證書、材料預付款支付證書、終期支付證書及附件資料,分合同依時間先后順序分類歸檔。
(七)施工原始記錄類包括監理日志、天氣、溫度及自然災害等記錄、施工照片集、其他各種原始記錄,分合同段分類歸檔,其中監理日志由各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員填寫。
(八)所有監理文件及資料除試驗、測量、質檢類外統一由綜合組收集整理歸檔。
。ň牛┧型鶃砦募仨氂删C合組做好收發文記錄。
(十)所有文件盒必須建立文件清單目錄,后附備考表。
(十一)所有保存文件必須清晰,原則上保存原件。
(十二)建立文件閱辦制度及登記請單。
(十三)所有文檔由綜合組在微機上做好文件索引并保存。
。ㄊ模┠杲K由綜合組對本年度所有文件進行清查、登記、整理。
。ㄊ澹┕こ探Y束按業主竣工文件編制辦法對監理文件進行歸檔、上報。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9
一、一般
1、技術文件是我們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我們公司持續發展和在市場上堅持強勢競爭力的有力保證,公司的技術文件歸公司所有。
2、為規范公司技術文件管理,明確文件編制的準確性、完整性、技術文件編制、簽名、變更、保存等相關資料,確保技術文件的準確性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廠技術文件管理。
二、技術文件的編制
1、技術文件包括:技術文件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技術標準、技術文件和技術資料。
具體包括:
1)開發計劃階段:計劃設計、質量保證概述、設計開發計劃書、檢查要求
2)開發設計階段3360原理圖、打印布局、產品編程手冊、機械原理圖、編程設備刻錄文件、可編程設備源代碼、硬件編程手冊、軟件安裝包、驅動程序、設計審查記錄表
3)產品調試階段3360產品調試手冊、產品焊接明細表、產品調試記錄、產品驗證記錄
4)產品維護階段3360設計開發摘要、軟件使用手冊、產品使用手冊
2、技術文件的技術要求和數據等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要求。
3、技術文件由技術開發部等相關部門編制,各部門要對技術文件的準確性、合理性負責。
三、提交技術文件
1、在產品開發的整個周期內,設計師應根據技術文檔規范認真完成各文檔的編寫工作,以確保技術文檔的完整性。
2、在產品開發的每個階段,設計師都必須及時提交設計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務器上。每當設計文件發生重大更改時,設計師都必須重新提交文件,更新服務器上的文件,確保開發工作的`可靠性。
3、設計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為準,設計師應根據提交的文件類別提交到starteam的相應目錄。
4、對于提交的文件,任何人都不能故意從服務器中刪除。
四、技術文件的保管
1、各相關負責人負責技術文件的審查和批準。技術文件編制必須嚴格執行編制、校對、審查三級把關制度。明確各級責任、權利、利益。
2、技術文檔必須在標題欄的編號、名稱、日期、設計、校對、審計、批準等欄中簽名完備,簽名不完善的技術文檔不能用于存檔。
3、文件簽名分為紙質文件簽名、電子文件簽名、光盤簽名。其中紙質文檔簽名必須用手寫在紙質文檔上,電子文檔簽名必須作為注釋簽署starteam,光盤簽名必須作為一個整體簽署光盤封面上的標簽。
4、各種存檔文件確認后,簽名完成后才能進行存檔工作。歸檔文件應在公司服務器上保留1套2套3360套以供審閱。把一套烤成光盤保管。
5、應在用于存儲歸檔文件的光盤或其盒子上粘貼標簽,標簽上應顯示光盤的大致信息(如名稱、編號、簽名信息等)。
6、歸檔文件時要填寫《設計項目歸檔資料清單》,對歸檔文件進行實際完整的規范性檢查,合格后才能歸檔。
五、技術文件貸款
1、任何職員不得個人傳閱技術文件,不得非法堅持未經授權的文件。
2、如果工作需要,需要借用技術文件,請要求相關領導批準,并填寫《借閱登記表》。然后,您可以獲得相應的批準,從公司服務器下載該文件并進行審閱。
3、對借來的文件不能私自印刷、傳閱,不能泄露借來的文件的秘密。
4、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將文件轉交他人或攜帶,必須得到相關領導的批準。
5、查閱文件后,應在相關人員監督下徹底刪除貸款文件,并補充整個《借閱文件記錄表》。
六、追究責任
各部門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如果因不遵守上述規定而丟失或泄露公司技術文件,公司將根據相關秘密規定受到罰款處罰和公司內部處罰,情節嚴重的人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行政文件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的規范化管理,使其真實反映工程實體質量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定》和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高超基礎設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圍內道路、橋架、廣場、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處置等工程。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凡參加上述工程的有關單位按本規定執行。本規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減內容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設計要求執行。
第四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是指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而填寫、收集、整理的文字記錄、圖紙、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須歸檔保存的文件。
第五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應按本規定的統一表格、表式(見附件)填寫;未規定統一表格、表式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需要作出規定。
第二章管理與職責
第六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由施工單位負責編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保存,其他參建單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關職責做好相應工作。
建設單位應按《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xx)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報送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
第七條
實行總承包的工程項目,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匯集、整理各分包單位編制的有關施工技術文件。
第八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整理,所需表格應按本規定中的要求認真填寫、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記錄準確、完整真實。
第九條
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中,應由各崗位責任人簽認的,必須由本人簽字(不得蓋圖章或由他人代簽)。工程竣工,文件組卷成冊后必須由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對施工技術文件的編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應在施工技術文件中按有關規定簽署意見。實行監理的工程應有監理單位按規定對認證項目的認證記錄。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提請當地的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施工技術文件進行預驗收,驗收不合格不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在收到施工技術文件七個工作日內提出驗收意見,七個工作日內不得出驗收意見,視為同意。
第十二條
不得任意涂改、偽造、隨意抽撤損毀或丟失文件,對于弄虛作假、玩忽職守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實情況的,由有關部門追究責任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第三章內容與要求
第十三條
施工組織設計
(一)施工單位在施工之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大中型的工程應根據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制分部位、分階段的施工組織設計。
(二)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經上一級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批加蓋公章方為有效,并須填寫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合同另有規定的,按合同要求辦理)。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變更時,應有變更審批手續。
(三)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工程規模、工程特點、工期要求、參建單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圖。
3、施工部署和管理體系:施工階段、區劃安排;進度計劃及工、料、機、運計劃表和組織機構設置。組織機構中應明確項目經理、技術責任人、施工管理負責人及其它各部門主要責任人等。
4、質量目標設計:質量總目標、分項質量目標,實現質量目標的主要措施、辦法及工序、部位、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名單。
5、施工方法及技術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
6、安全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8、環保措施。
9、節能、降耗措施。
10、模板及支架、地下溝槽基坑支護、降水、施工便橋便線、構筑物頂推進、沉井、軟基處理、預應力筋張拉工藝、大型構件吊運、混凝土澆注、設備安裝、管道吹洗等專項設計。
第十四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會審、技術交底。
(一)工程開工前,應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會審并按單位工程填寫施工圖設計文件會審記錄。設計單位應按施工程序或需要進行設計交底。設計交底應包括設計依據、設計要點、補充說明、注意事項等,并做交底紀要。
(二)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進行技術交底。各種交底的文字記錄,應有交底雙方簽認手續。
第十五條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設備出廠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試)驗報告及復試報告。
(一)一般規定
1、必須有出廠質量合格證書和出廠檢(試)驗報告,并歸入施工技術文件。
2、合格證書、檢(試)驗報告為復印件的必須加蓋供貨單位印章方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稱、規格、數量、進場日期、經辦人簽名及原件存放地點。
3、凡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應有法定單位鑒定證明和生產許可證。產品要有質量標準、使用說明和工藝要求。使用前應按其質量標準進行檢(試)驗。
4、進入施工現場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在使用前必須按現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樣,交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試驗機構進行復試,復試結果合格方可使用。
5、對按國家規定只提供技術參數的測試報告,應由使用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依據有關技術標準對技術參數進行判別并簽字認可。
6、進場材料凡復試不合格的,應按原標準規定的要求再次進行復試,再次復試的結果合格方可認為該批材料合格,兩次報告必須同時歸入施工技術文件。
7、必須按有關規定實行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其記錄、匯總表納入施工技術文件。
8、總含堿量有要求的地區,應對混凝土使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劑、摻合料等的含堿量進行檢測,并按規定要求將報告納入施工技術文件。
(二)水泥
1、水泥生產廠家的檢(試)驗報告應包括后補的28天強度報告。
2、水泥使用前復試的主要項目為:膠砂強度、凝結時間、安定性、細度等。試驗報告應有明確結論。
(三)鋼材(鋼筋、鋼板、型鋼)
1、鋼材使用前應按有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樣做力學性能試驗;當發現鋼筋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時,應對該批鋼材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它專項檢驗;如需焊接時,還應做可焊接性試驗,并分別提供相應的試驗報告。
2、預應力混凝土所用的高強鋼絲、鋼絞線等張拉鋼材,除按上述要求檢驗外,不定期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外觀檢查。
3、鋼材檢(試)驗報告的項目應填寫齊全,要有試驗結論。
(四)瀝青
瀝青使用前復試的主要項目為:延度、針入度、軟化點、老化、粘附性等(視不同的道路等級而定)。
(五)涂料
防火涂料應具有經消防主管部門的認定證明材料。
(六)焊接材料
應有焊接材料與母材的可焊性試驗報告。
(七)砌塊(磚、料石、預制塊等)
用于承重結構時,使用前復試項目為:抗壓、抗折強度。
(八)砂、石
工程所使用的砂、石應按規定批量取樣進行試驗。試驗項目一般有:篩分析、表觀密度、堆積密度和緊密密度、含泥量、泥塊含量、針狀和片狀顆粒的總含量等。結構或設計有特殊要求時,還應按要求加做壓碎指標值等相應項目試驗。
(九)混凝土外加劑、摻合料
各種類型的混凝土外加劑、摻合料使用前,應按相關規定中的要求進行現場復試并出具試驗報告和摻量配合比試配單。
(十)防水材料及粘接材料
防水卷材、涂料、填縫、密封、粘接材料,瀝青馬蹄脂、環氧樹脂等應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抽樣試驗,并出具試驗報告。
(十一)防腐、保溫材料
其出廠質量合格證書應標明該產品質量指標、使用性能。
(十二)石灰
石灰在使用前就按批次取樣,檢測石灰的氧化鈣和氧化鎂含量。
(十三)水泥、石灰、粉煤灰燈混合料
1、混合料的生產單位按規定,提供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書。
2、連續供料時,生產單位出具合格證書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7天。
(十四)瀝青混合料
瀝青混合料生產單位應按同類型、同配比、每批次至少向施工單位提供一份產品質量合格證書。連續生產,每2000噸提供一次。
(十五)商品混凝土
1、商品混凝土生產單位應按同配比、同批次、同強度等級提供出廠質量合格證書。
2、總含堿量有要求的地區,應提供混凝土堿含量報告。
(十六)管材、管件、設備、配件
1、廠(場)、站工程成套設備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書、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等。工程竣工后整理歸檔。
2、廠(場)、站工程的其它專業設備及電氣安裝的材料、設備、產品按現行國家或待業相關規范、規程、標準要求進行進場檢查、驗收,并留有相應文字記錄。
3、進口設備必須配有相關內容的中文資料。
4、上述1、2兩項供應廠家應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
5、混凝土管、金屬管生產廠家應提供有關的強度、嚴密性、無損探傷的檢測報告。施工單位應依照有關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十七)預應力混凝土張拉材料
1、應有預應力錨具、連接器、夾片、金屬波紋管等材料的出廠檢(試)驗報告及復試報告。
2、設計或規范有要求的橋梁預應力錨具,錨具生產廠家及施工單位應提供錨具組裝件的靜載錨固性能試驗報告。
(十八)混凝土預制構件
1、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梁、板、墩、柱、擋墻板等預制構件生產廠家,應提供相應的能夠證明產品質量的基本質量保證資料。如:鋼筋原材復試報告、焊(連)接檢驗報告;達到設計強度值的混凝土強度報告(含28天標養及同條件養護的);預應力材料及設備的檢驗、標定和張拉資料等。
2、一般混凝土預制構件如欄桿、地袱、掛板、防撞墩、小型蓋板、檢查井蓋板、過梁、緣石(側石)、平石、方磚、樹池砌件等,生產廠家應提供出廠合格證書。
3、施工單位應依照有關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十九)鋼結構構件
1、做為主體結構使用的鋼結構構件,生產廠家應依照本規定提供相應的能夠證明產品質量的基本質量保證資料。如:鋼材的復試報告、可焊性試驗報告;焊接(縫)質量檢驗報告;連接件的檢驗報告;機械連接記錄等。
2、施工單位應依照有關標準進行檢查驗收。
(二十)各種地下管線的各類井室的井圈、井蓋、踏步等,應有生產單位出具的質量合格證書
(二十一)支座、變形裝置、止水帶產品應有出廠質量合格證書和設計有要求的復試報告
第十六條
施工檢(試)驗報告
(一)凡有見證取樣及送檢要求的,應有見證記錄、有見證試驗匯總表。
(二)壓實度(密度)、強度試驗資料
1、填土、路床壓實度(密度)資料
(1)有按土質種類做的最大干密度與最佳含水量試驗報告。
(2)有按質量標準分層、分段取樣的填土壓實度試驗記錄。
2、道路基層壓實度和強度試驗資料
(1)石灰類、水泥類、二灰類等無機混合料基層的'標準擊實試驗報告。
(2)有按質量標準分層分段取樣的壓實度試驗記錄。
(3)道路基層強度試驗報告。
A、石灰類、水泥類、二灰類等無機混合料應有石灰、水泥實際劑量的檢測報告。
B、石灰、水泥等無機穩定土類道路基層應有7天齡期的無側限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C、其它基層強度試驗報告。
3、道路面層壓實度資料
(1)有瀝青混合料廠提供的標準密度。
(2)有按質量標準分層取樣的實測干密度。
(3)有路面彎沉試驗報告。
(三)水泥混凝土抗壓、抗折強度,抗滲、抗凍性能試驗資料
1、應有試配申請單和有相應資質的試驗室簽發的配合比通知單。施工中如果材料發生變化時,應有修改配合比的通知單。
2、應有按規范規定組數的試塊強度試驗資料和匯總表。
(1)標準養護試塊28天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2)水泥混凝土橋面和路面應有28天標養的抗壓、抗折強度試驗報告。
(3)結構混凝土應有同條件養護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作為拆模、卸支架、預應力張拉、構件吊運、施加臨時荷載等的依據。
(4)冬季施工混凝土,應有檢驗混凝土抗凍性能的同條件養護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5)主體結構,應有同條件養護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以驗證結構物實體強度。
(6)當強度未能達到設計要求而采取實物鉆芯取樣試壓時,應同時提供鉆芯試壓報告和原標養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如果混凝土鉆芯取樣試壓強度仍達不到設計要求時,應由設計單位提供經設計負責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處理意見資料。
3、凡設計有抗滲、抗凍性能混凝土,除應有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外,還應有按規范規定組數標養的抗涌、抗凍試驗報告。
4、商品混凝土應以現場制作的標養28天的試塊抗壓、抗折、抗滲、抗凍指標作為評定的依據,并應在相應試驗報告上標明商品混凝土生產單位名稱、合同編號。
5、應有按現行國家標準進行的強度統計評定資料。(水泥混凝土路面、橋面要有抗折強度評定資料)
(四)砂漿試塊強度試驗資料
1、有砂漿試配申請單、配比通知單和強度試驗報告。
2、預應力孔道壓漿每一工作班留取不少于三組的7.07x7.07x7.07立方米試件,其中一組作為標準養護28天的強度資料,其余二級做移運和吊裝時強度參與值資料。
3、有按規定要求的強度統計評定資料。
4、使用瀝青馬蹄脂、環氧樹脂砂漿等粘接材料,應有配合比通知單和試驗報告。
(五)鋼筋焊、連接檢(試)驗資料
1、鋼筋連接接頭采用焊接方式或采用錐螺紋、套管等機械連接接頭方式的,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現場條件下連接性能試驗,留取試驗報告。報告必須對抗彎、抗增試驗結果有明確結論。
2、試驗所用的焊(連)接試件,應從外觀檢查合格后的成品中切取,數量要滿足現行國家規范規定。試驗報告后應附有效的焊工上崗證復印件。
3、委托外加工的鋼筋,其加工單位應向委托單位提供質量合格證書。
(六)鋼結構、鋼管道、金屬容器等及其它設備焊接檢(試)驗資料應按國家相關規范執行
(七)樁基礎應按有關規定,做檢(試)驗并出具報告
(八)檢(試)驗報告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試驗機構出具
第十七條
施工記錄
(一)地基與基槽驗收記錄
1、地基與基槽驗收時,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記錄:
(1)核對其位置、平面尺寸、基底標高等內容,是否符合設計規定。
(2)核對基底的土質和地下水情況,是否與勘察報告相一致。
(3)對于深基礎,還應檢查基坑對附近建筑物、道路、管線等是否存在不利影響。
2、地基需處理時,應由設計、勘察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繪制處理的部位、尺寸、標高等示意圖。處理后,應按有關規范和設計的要求,重新組織驗收。
一般基槽驗收記錄可用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代替。
(二)樁基施工記錄
1、樁基施工記錄應附有樁位平面示意圖。分包樁基施工的單位,應將施工記錄全部移交給總包單位。
2、打樁記錄
(1)有試樁要求的應有試樁或試驗記錄。
(2)打樁記錄應記入樁的錘擊數、貫入度、打樁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等。
3、鉆孔(挖孔)灌注樁記錄
(1)鉆孔樁(挖孔樁)鉆進記錄。
(2)成孔質量檢查記錄。
(3)樁混凝土灌注記錄。
(三)構件、設備安裝與調試記錄
1、鋼筋混凝土大型預制構件、鋼結構等吊裝記錄。內容包括:構件類別、編號、型號、位置、連接方法、實際安裝偏差等,并附簡圖。
2、廠(場)、站工程大型設備安裝調試記錄。內容包括:
(1)設備安裝設計文件。
(2)設備安裝記錄:設備名稱、編號、型號、安裝位置、簡圖、連接方法、允許安裝偏差和實際偏差等。特種設備的安裝記錄還應符合有關部門及行業規范的規定。
(3)設備調試記錄。
(四)施加預應力記錄
1、預應力張拉設計數據和理論張拉伸長值計算資料。
2、預應力張拉原始記錄。
3、預應力張拉設備——油泵、千斤頂、壓力表等應有由法定計量檢測單位進行校驗的報告和張拉設備配套標定的報告并繪有相應的P—T曲線。
4、預應力孔道灌漿記錄。
5、預留孔道實際摩阻值的測定報告書。
6、孔位示意圖,其孔(束)號、構件編號與張拉原始記錄一致。
(五)沉井下沉時,應填寫沉井下沉觀測記錄
(六)混凝土澆注記錄
凡現場澆注C20(含)強度等級以上的結構混凝土,均應填寫混凝土澆注記錄。
(七)管道、箱涵頂推進記錄
(八)構筑物沉降觀測記錄(設計有要求的要做沉降觀測記錄)。
(九)施工測溫記錄
(十)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廠(場)、站工程的水工構筑物,防水、鋼結構及管道工程的保溫等工程項目,應按有關規定及設計要求,提供相應的施工記錄。
第十八條
測量復核及預檢記錄
(一)測量復核記錄
1、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有關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現場交樁。施工單位應根據交樁記錄進行測量復核并留有記錄。
2、施工設置的臨時水準點、軸線樁及構筑物施工的定位樁、高程樁的測量復核記錄。
3、部位、工序的測量復核記錄。
4、應在復核記錄中繪制施工測量示意圖,標注測量與復核的數據及結論。
(二)預檢記錄
1、主要結構的模板預檢記錄,包括幾何尺寸、軸線、標高、預埋件和預留孔位置、模板牢固性和模內清理、清理口留置、脫模齊涂刷等檢查情況。
2、大型構件和設備安裝前的預檢記錄應有預埋件、預留孔位置、高程、規格等檢查情況。
3、設備安裝的位置檢查情況。
4、非隱蔽管道工程的安裝檢查情況。
5、補償器預拉情況、補償器的安裝情況。
6、支(吊)架的位置、各部位的連接方式等檢查情況。
7、油漆工程。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凡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隱蔽的,在隱蔽前必須進行質量檢查,并填寫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隱蔽檢查的內容應具體,結論應明確。驗收手續應及時辦理,不得后補。需復驗的要辦理復驗手續。
第二十條
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一)工序施工完畢后,應按照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質量檢驗與評定,及時填寫工作質量評定表。表中內容應填寫齊全,簽字手續完備規范。
(二)部位工程完成后應匯總該部位所有工序質量評定結果。進行部位工程質量等級評定。簽字手續完備、規范。
(三)單位工程完成后,由工程項目負責人主持,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定,填寫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由工程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之一。
第二十一條
功能性試驗記錄
(一)一般規定
功能性試驗是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在交付使用之前所進行的使用功能的檢查。功能性試驗按有關標準進行,并有有關單位參加,填寫試驗記錄,由參加各方簽字,手續完備。
(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功能試驗主要項目一般包括:
1、道路工程的彎沉試驗。
2、無壓力管道嚴密性試驗。
3、橋梁工程設計有要求的動、靜載試驗。
4、水池滿水試驗。
5、消化池氣密性試驗。
6、壓力管道的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和通球試驗等。
7、其它施工項目如設計有要求,按規定及有關規范做使用功能試驗。
第二十二條
質量事故報告及處理記錄
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質量事故處理完畢后須填寫質量事故處理記錄。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及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歸入施工技術文件。
第二十三條
設計變更通知單、洽商記錄
設計變更通知單、洽商記錄是施工圖的補充和修改,應在施工前辦理。內容應明確具體,必要時附圖。
(一)設計變更通知單,必須由原設計人和設計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設計單位印章方為有效。
(二)洽商記錄必須有參建各方共同簽認方為有效。
(三)設計變更通知單、洽商記錄應原件存檔。如用復印件存檔時,應注明原件存放處。
(四)分包工程的設計變更、洽商,由工程總包單位統一辦理。
第二十四條
竣工總結與竣工圖
(一)竣工總結主要應包括下列內容:工程概況;竣工的主要工程數量和質量情況;使用了何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處理方法;工程中發生的主要變更和洽商;遺留的問題及建議等。
(二)竣工圖
1、工程竣工后應及時進行竣工圖的整理。繪制竣工圖須遵照以下原則:
(1)凡在施工中,按圖施工沒有變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圖上加蓋“竣工圖”的標志后,可作為竣工圖。
(2)無大變更的,應將修改內容按實際發生的描繪在原施工圖上,并注明變更或洽商編號,加蓋“竣工圖”標志后作為竣工圖。
(3)凡結構形式改變、工藝改變、平面布置改變、項目改變以及其它重大改變;或雖非重大變更,但難以原施工圖上表示清楚的,應重新繪制竣工圖。
2、改繪竣工圖,必須使用不褪色的黑色繪圖墨水。
第二十五條
竣工驗收
(一)工程竣工報告
工程竣工報告是由施工單位對已完工程進行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而提出的工程告竣文書。該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工程竣工驗收證書
第四章組卷方法和要求
第二十六條
施工技術文件要按單位工程進行組卷。文件材料較多時可以分冊裝訂。
第二十七條
卷內文件排列順序一般為封面、目錄、文件材料和備考表。
(一)文件封面應具有工程名稱、開竣工日期、編制單位、卷冊編號、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文件材料部分排列宜按以下順序
1、施工組織設計
2、施工圖設計文件會審、技術交底記錄
3、設計變更通知單、洽商記錄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設備出廠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試)驗報告和復試報告(須一一對應)。
5、施工試驗資料
6、施工記錄
7、測量復核及預檢記錄
8、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9、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10、使用功能試驗記錄
11、事故報告
12、竣工測量資料
13、竣工圖
14、工程竣工驗收文件
注:對于設備安裝工程可參照上述順序組卷
第二十八條
案卷規格及圖紙折疊方式按城建檔案管理部門要求辦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條
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自本規定發布之日起,原《市政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建城[1994]469號同時廢止。
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技術文件主要項目統一規定表格、表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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