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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為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強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絕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類機動車輛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產,結合我單位及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 項目工程施工現場、交通道路、廠門、彎道以及單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種車輛停放,并結合現場的具體情況設置禁止車輛停放標記。
2. 對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設繩、電纜,應報公司和監理、總包單位批準,并設有明顯的標記,夜間還應設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和行人來往頻繁的道路應設置臨時交通指揮。
3. 嚴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如確應施工需要臨時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時,必須報公司和監理、總包單位批準后方可占用。
4. 道路兩旁堆放的設備材料要距離道路2m 以上,跨越道路拉設鋼絲繩或架設電纜時高度不得低于7m。
5. 施工用的機動車輛和特種車輛(吊車、叉車、翻斗車等)的車況必須良好。進廠應嚴格檢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定期年審,除發給的年審證外,還應持有經公司安全部門考核的司機上崗證,司機必須持“三證”上崗。
6.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氧氣、乙炔氣)的機動車輛,還需持省市安全部門簽發的`危險物品專用運輸證。
7. 項目工地內各種機動車輛限速行駛
1) 機動車輛進出裝置大門及轉彎處為5km/h,直線行10-15km/h。
2) 運輸危險物品的機動車和進出裝置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裝危險物品的車輛還必須掛“危險品”標志牌。行車過程中,保持安全車速和保持一定的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強行會車。
8. 機動車輛載貨規定:
1) 不準超過駕駛證上核定的載貨量。
2) 散裝及粉狀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蕩、到處飛物、滴漏在車外,必須用帆布等封蓋嚴密。
3) 貨車不準人、貨混裝,除駕駛室內可以按額定人員定座外,其它部位(駕駛室頂部、腳踏板、葉子板等處)不準載人。
9. 施工作業現場及機械設備附近不準停放自行車、三輪車、自行車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10. 吊車在吊裝作業時,360 度旋轉區域和吊車扒桿底下禁止站人。
11. 吊裝作業時應有專人統一指揮。
12. 機動車進出本市,必須辦理長途車會簽制度,由項目經理簽發。
13、為提高機動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現場交通安全,對施工項目部及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實行獎懲制度。對全年安全無事故的項目部及駕駛人員給予獎勵;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部及駕駛人員除承擔事故賠嘗責任外還要給予經濟上的處罰,造成重大、特大人員傷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機關處理并強制解聘駕駛人員等。
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1.施工現場交通道路、廠門、彎道、坡道、單行道及交叉道等禁止各種車輛停放,結合現場的具體情況設置禁止車輛停放標記。
2.對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設繩索、電纜,應報新奧秦港公司批準,并設有明顯的標記,夜間還應設紅燈,對施工場地狹小,車輛行人來往頻繁的區域應設置臨時交通指揮。
3.交通道路應平坦暢通,路側應設下水道(明溝加蓋)并定期疏通。禁止向路面排放蒸汽、煙霧、酸堿等有害物,冬季積雪(冰)應及時排除。
4.嚴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設備,禁止在路面上進行阻礙交通的作業,如確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時,必須報新奧秦港公司批準后方可占用。
5.道路兩旁堆放的設備材料要距離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設繩索、支架高度不得低于2m。
6.施工用的履帶吊車、拖拉機等,未采取護路措施嚴禁在現場的道路上行駛。
7.施工用機動車輛和特種車輛(吊車、叉車、翻斗車等)的車況必須良好。進廠應嚴格檢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定期年審,駕駛員應持有相關部門發放的特種車輛駕駛證。
8.施工單位車輛管理部門,要建立機動車輛及特種車輛的保養制度及維修記錄。
9.施工現場內各種機動車輛執行以下限速規定:
①機動車輛進出大門及轉彎處為限速5km/h,直線行駛不得超過15km/h。
②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氧氣、乙炔氣)的機動車輛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且掛“危險品”標志牌。應保持安全車速,保持一定的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強行會車。
10.機動車輛載貨執行以下規定:
①不準超過車輛核定的載貨量;
②散裝及粉狀中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滴漏在車外,必須蓋封嚴密;
③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載物,必須按規定不準“超長、超寬、超高、超重”;
④貨車、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裝,除駕駛室內可以乘坐額定的人員外,其他部位不準載人。
11.只允許用于施工的運輸工具和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不用于施工的交通工具只能停在由新奧秦港公司指定的地點。
12.施工現場的道路必須保持暢通,排水系統應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繁忙地點,應設立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志。
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
1、凡在本工程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志安全行駛。
2、各協作單位自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交安委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在各施工現場的臨時外雇勞務車輛,入廠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然后到項目部安全管理部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
3、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4、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5、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上述車輛進入廠區現場應在門衛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同意后,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進入后按規定定點存放,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6、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
7、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8、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盡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9、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后、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派出指揮車在前開道。
10、未經指揮長批準,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11、起重車、強夯機、挖掘機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并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志。
12、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干凈。
13、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協作單位盡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雇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檢查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15、所有現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
搶險車。公司內部的土方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單位領導批示,一律不許駛出施工現場大門。各種車輛出門、必須靠右行駛,主動停車,接受門衛檢查。
16、凡拉運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保衛部門統一印發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審查,印鑒齊全、物證相符方可出門。凡無正式出門證或物證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許拉運出門,門衛有權扣留,扣物后補證無效。
17、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500-1000元。
18、違反上述任何規定,項目部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并處罰款200元。
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
1進入現場的所有車輛及人員,必須服從交通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管理,如在檢查和管理過程中有異議,可通過監理單位進行協調。
2交通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辦法秉公辦事,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交通管理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考核。
3對進場機動車輛實行通行證管理(通行證分長期、臨時兩種)。
4長期車輛通行證的'辦理:
(1)必須是現場各施工單位所屬的機動車輛;
(2)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填報申請表,附機動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復印件),監理單位審核,到現場交通管理部門辦理;
(3)每辦理一個長期車輛通行證需交納安全保證金500元,車輛退場時交回通行證,領回安全保證金。
5 臨時車輛通行證的辦理:
(1)入場活動不足七天的機動車輛,可在入場前到現場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車輛通行證;
(2)駕駛員進行登記后,交納安全保證金200元,領取臨時車輛通行證;
(3)車輛退場時,駕駛員交回臨時車輛通行證,領回安全保證金。
6 進入現場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交通管理人員檢查和指揮。
7進入現場的機動車輛,應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各種證照齊全,外觀整潔,裝備完好。
8現場車速限制:
(1)各種車輛出入現場大門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騎自行車人員應下車推行。
(2)施工現場小型機動車輛時速一般不得超過30公里,大型機動車輛時速一般不得超過20公里,專用機動車輛載貨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9現場的道路需要截斷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過監理部(負責總平面管理)審批。截斷處要有明顯的標識,夜間要有信號燈等安全措施,完工后要及時修復。
10建設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道路情況設置交通標志。
11各施工單位要加強車輛管理,對雇傭的車輛要經常進行檢查,不合格的要及時清退。
12 場內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專業部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
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的內部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志安全行駛。
二、 各協作單位自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交安委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在施工現場的.臨時外雇勞務車輛,入場前必須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運營手續,然后到項目公司工程部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
三、 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四、 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照現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之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五、 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上述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應在門衛處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同意后,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進入后按規定定點存放,出廠時挽回原證件。
六、 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
七、 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未經過年審或年審不過關的車輛。
八、 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避免防礙施工現場通行。
九、 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后、謹慎行駛,有專人指揮,避免碰到電纜及高空設備等。
十、 不得對施工現場的道路進行隔斷或阻礙。
十一、 起重機、強夯機、挖掘機作業時應提高安全意識,設安全距離并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志。
十二、 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按照城管和環保部門的要求清洗干凈車輛。
十三、 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十四、 工程施工時,要求各協作單位盡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況下需雇用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檢查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定齊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 所有現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項目內部的土方車、裝載機、砼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駛出施工現場大門。出門時必須接受門衛檢查。
十六、 凡拉運施工用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項目公司統一印發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審查后,方可出門。未經許可或物證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運出門,門衛有權扣留。
十七、 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 違反上述任何規定,工程部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并處罰款200元
現場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施工車輛必須服從指揮、聽從調度,在指定地點作業,在指定路段行駛,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駛出施工區域。
第二條施工車輛不得亂停亂放,盡量避免妨礙施工現場通行。
第三條超重、超長、超寬、超高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應瞻前顧后、兼顧左右、謹慎行駛,最好指揮車在前開道。
第四條未經指揮長批準,施工現場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斷或挖斷。
第五條起重車起吊、挖土車作業時周圍應設安全距離并有防護圍欄和警告標志。
第六條施工車輛脫離施工現場行駛時,應注意文明整潔,必須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七條違章作業或違章行駛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由車方負責。
第八條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單位盡量使用自己的車輛運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確有困難情況下需雇請社會車輛時,應嚴格查看車方的`牌照、執照、行駛證、年審年檢、車輛保險等各種證件及相關手續,確認齊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第九條凡違反道路行駛規定的,每車次處罰用車單位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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