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精選14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1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管理,促進教師理論學習和教學研究,積極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我校決定舉行教師業務考試,為使此項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新課程理念為指導,以促進教師專業化成長為宗旨。堅持面向全體、突出重點,以考促學、以考促研、以考促改和以考促教的原則,全面提升我校教師專業素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考試對象
五十歲以下男教師和四十五歲以下女教師,在職中層領導不論年齡均須參加考試。
三、考試科目及范圍
1、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
2、高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綜合實踐;
考試范圍根據教師任教學科情況,以學科專業知識為重點,具體范圍是:
1、學科基礎知識(以教材為主),統考學科占80%,非統考學科占60%;
2、課程標準,統考學科占20%,非統考學科占40%。要求熟悉理解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科性質、地位、作用,學科教學目的、要求、原則與方法,學科教學中應注意的問題以及學習評價與考核等。
四、考務安排
采用閉卷筆試,全校統一考試和評卷;考試時間及具體的考務工作另行通知。
五、相關規定
(一)考試成績劃定為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個等次。等次劃定辦法:考試實行100分制,成績在90分以上的為“優秀”、80-89分的為“良好”、70-79分的為“合格”、60-69分的'為“基本合格”、59分以下的為“不合格”。
(二)考試結果,按照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個等次,作為教師教育教學業務考核和評價的重要依據。
1、獲得“合格”以上等次的,方可申報評審、聘任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獲得良好以上等次的,方可推薦參加省市校等各類骨干教師評選,參加國家省市校等各級先進評選;可以折算校本培訓10個學時。
2、獲得“不合格”等次的,參加補考,補考后仍為“不合格”的,待崗學習,學習后考試仍“不合格”的,自行聯系邊遠學校,調離原單位,報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考試等次,學校以適當方式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此實施方案由學校教務室負責解釋。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2
為進一步強化教師隊伍建設,健全教師考核評價體系,形成良好的讀書研究氛圍,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經學校研究決定,特組織實施本次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一、考試對象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
2.在我校未有高三教學經歷的.文化學科教師。
二、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九個文化學科。
三、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
(一)考試形式
1.采用閉卷筆答的形式,考試時量:語文、數學、英語三大學科為150分鐘,其他文化學科時量為120分鐘。
2.試卷分值:語文、數學、英語三大學科為150分,其他文化學科為120分。
(二)內容分布
20xx年全國新課改區高考真題占30%,高考模擬試題占70%。
四、考試時間、地點
20xx年1月29日(第22周星期二)晚上7:00,求真館二樓報告廳。
五、考試結果及運用
考試結果(以100分值計算)分為合格(60-69分)、良好(70-79)、優秀(80分以上),并作為學校各項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六、缺考及考試舞弊處罰
凡未經校長批準無故缺考的教師,對所在年級部及教研組每人次扣期末考核1分,個人期終考核降一個等級;凡考試舞弊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本人期終考核降檔及全校大會通報批評等處罰。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3
為了檢測我校教師隊伍素質和專業水平,能更好的制定我校教師隊伍建設發展規劃,進一步改進教師培訓工作提供依據;同時也為學校掌握教師的素質能力狀況提供參考,從而有的放矢的進一步抓好教師隊伍建設。
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型學校”建設,強化校本研修,進一步推動學校學習型組織的形成和發展,營造更加濃厚的學習氛圍,使教師在更高的層次上學習新理念、探究新方法,提高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經學校研究決定將舉行一年一度的教師專業基本能力測試,具體方案如下:
一、考試的對象:
未滿55歲的在初、高中部擔任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的教師。另外:已參加過XX年秋季市教育局組織的新課標抽測的'老師,成績排在全市前10%的老師將頒發業務測試優秀獎并列入教師職務評聘和年度考核中,可以不參加本次業務考試;成績排在全市后30%的老師必須參加本次業務考試;其余的老師自愿參加,并可將業務考試成績納入教師職務評聘和年度考核中考核。
二、考試的內容:
1、初中教師測試所任教學科課程標準(XX年版)遠程培訓內容綜合知識及《晉江市首峰中學初中部課堂教學改革方案(XX年11月修訂稿)》部分內容
2、高中部教師與高三學生同步測試每年一度的省質檢試題。
3、技能科的老師以撰寫教學設計為形式進行業務考試。
三、考試的時間和卷面賦分
考試時間:
1、高中部為省質檢時間。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英語:120分鐘、文理綜各科均為90分鐘。
2、初中部:XX年5月25日上午
卷面賦分:學科課程標準60分;教學改革方案40分。
3、技能科另行通知
四、考試的命題
試題由學校聘請教育局專人命制
五、考試的組織與實施
1.成立考試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考試實施:
命題、制卷、考室及監考安排、閱卷、登分等工作由考試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3.成績統計與考核
教師成績由教科室組織相關人員登分統計,通知教師個人知曉,不公布,具體考核參照《XX中學教師年度考核和教師職務評聘》制度。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4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積極引導廣大青年教師研究課程標準和考試大綱,不斷提高專業素質和教學質量,學校決定舉辦教師專業知識考試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考:
監考:
考務:
二、參加考試教師:
40周歲(20xx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包括4月30日)以下在職高考科目任課教師
三、考試時間:
6月29日(星期六)
四、考試地點:
高三年級教學樓,具體考場安排
五、考試內容:
按課程標準和現行教材內容確定考試內容,重點考查教師對學科專業知識的理解、掌握情況。難度與高考難度相當。
六、工作人員注意事項:
工作人員提前30分鐘到考試辦公室(高三年級組辦公室),嚴格執行考試程序,如實記錄考試情況,保證考試正常進行。
七、參加考試教師注意事項:
1、應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只準帶中性筆、鋼筆和必要的作圖工具,其它任何物品(如無線通信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背包手包等)不準帶入試場。
2、對號入座,在試卷規定位置填寫姓名、科目、考號。
3、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鐘,方可交卷離場。
4、在試卷規定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否則以無效試卷對待。
5、考場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
6、參加考試教師如不遵守考試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成績作廢,實行“師德一票否決”,自處罰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加職稱評定、職務晉升、評優樹模等。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5
為緩解縣城周邊鄉鎮(羅坳、新陂、利村、梓山、嶺背5個)中小學教師緊缺狀況,確保秋季順利開學,經研究決定,今年暑期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含縣城民辦學校)考試選調51名教師到縣城周邊鄉鎮公辦中小學任教。為做好本次教師選調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試選調教師數(51名)
1.公辦小學30名,名額分配及學科分布如下:
2. 公辦初中xx名,名額分配及學科分布如下:
今年縣城周邊鄉鎮公辦中小學考試選調教師分學校分學科擇優選調。
二、考試選調教師范圍和條件
(一)考試選調教師范圍
全縣農村中小學在職公辦教師;已解除聘約或經學校同意報考的民辦學校在編公辦教師。
(二)考試選調教師基本條件
1.報考小學教師應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師應具有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小學和初中學科如需跨教師資格證學科報考的教師,必須由所在學校出具報考學科的任課史且能勝任報考學科教學的證明(附件2:證明)。
2.橋頭、馬安、葛坳、沙心、盤古山、祁祿山等邊遠鄉鎮和銀坑鎮汾坑片區小學、黃麟鄉于陽片區小學、曲洋初中、汾坑初中、高龍中小學、于陽初中、亂石初中、黃田初中等學校報考教師,要求從教滿3年(報考者必須是2018年9月以前招聘錄用的在編在崗公辦教師;計算時間截止到20xx年8月31日)。其它鄉鎮學校報考教師需從教滿5年(報考者必須是2016年9月以前招聘錄用的在編在崗公辦教師;計算時間截止到20xx年8月31日)。
3.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教師不能報名:
(1)處分期未滿的或因違規違紀已立案未辦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師德考核有不合格的;
(3)有其他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
(4)本學年在學校未上課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7月26日上午8:30-12:00
(二)報名地點:縣教科體局一樓
(三)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所學校的一個學科。
(四)需提供的材料
1.《于都縣教師交流調動申請表》(申請表欄目按要求填寫,如實填寫報考信息。“擬調單位”一欄只能填寫一所報考學校的名稱,“調出單位意見”必須由編制所在學校簽署并蓋章同意,學區小學和村小的需經中心小學加蓋公章);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復印件一律用A4紙復印。
(五)7月26號下午4:30考生憑本人身份證統一到縣教科體局三樓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四、選調方式:筆試
(一)筆試時間:20xx年7月27日上午9:30-10:30;
(二)筆試形式:寫說課稿,卷面分為100分;
(三)筆試地點:于都中學初中部,考試全程在視頻監控下進行,一經發現有違規行為的,一律取消考試成績。
(四)公布筆試成績和擬選調名單:7月29日在于都教科體網公布。
(五)選調:根據報考的學校、報考的學科,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選調(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選調)。入選的教師,請于8月10日上午10:00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教科體局人事股開介紹信,未到者視為棄權處理。如報考的學校教師職稱崗位職數缺少,調入教師應服從高職低聘。
五、考試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
為做好這次考試選調教師工作,決定成立縣教科體局考試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金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考試選調教師工作的組織實施。本方案所涉政策規定,由縣教科體局負責解釋。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6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調動我市廣大教育工作者為教育改革發展服務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管理水平高的校級干部和教師隊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考試考評引導、激勵校級干部和廣大教師加強理論學習和專業研究,提升校級干部的理論素養、現代專業水平和科學治校本領,搭建干部學習交流的平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強化學習與研究意識。以考促學,以考鑒優,增強校級干部辦好學校的責任心、緊迫感和鉆研業務的自覺性,促進干部健康快速成長。
二、考試考評對象:
市教育局直屬中小學校(幼兒園)副科級以上干部及教師。
參加筆試人員為中小學校(幼兒園)副科級以上干部及所有教師;面試答辯為中小學校(園)長。
三、考試考評方式、方法
1、此次考試考評主要采取筆試和面試答辯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面試答辯采取校(園)長述職和抽簽答辯的方式進行,面試答辯時間為20分鐘。
3、每位演講者演講答辯結束后評委針對演講內容和答辯情況進行打分,群眾對演講者進行劃票測評。
四、考試考評內容
(一)校(園)長及校級班子成員的考試考評
1、演講。校(園)長演講主要內容包括辦學理念、定位和設想,辦學特色、學校管理、校園文化、社會聲譽等方面。要求簡明扼要、語言精練、主題突出、辦學特色和實效突出、反映班子整體面貌。演講時間每人不超過13分鐘。
2、答辯。校(園)長演講結束后隨機抽簽確定答辯題目,然后就答辯問題演講者給予解答或工作陳述,答辯時間不超過7分鐘。
3、筆試。校(園)長及校級班子成員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基本理論、課程改革理論、教育時政分析(教育政策、高端中心建設、教育均衡發展)、教育心理學、實踐問題分析等內容。筆試題型包括簡答、論述和策論等。
(二)教師的考試考評
教師的考試考評主要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主要內容包括教育基本理論、課程改革理論、教育心理學、實踐問題分析等內容。考試題型包括簡答、論述、問題分析、典型案例分析、策論等。
五、考試時間、地點
此次考試考評將分階段分層次進行。
1、校級班子成員的'考試考評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7月28日14:00-15:30分;
筆試地點:第一中學南校區電教室;
(2)述職演講、答辯時間:7月29日8:30分開始;
述職演講、答辯地點:教育局五樓會議室。
2、教師的考試考評時間為8月底前完成,具體時間另定。
六、考試考評結果的運用
此次考試考評的結果將作為 “十、百、千工程”評選活動,職稱評定、績效工資分配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列入校級干部、教師業務考核檔案。各學校(幼兒園)的綜合考試成績將張榜公布。
七、具體要求
1、市直各中小學(幼兒園)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嚴肅、認真的對待這次考試考評,主動做好準備,積極配合,把這次考試考評作為干部教師學習充電的一個極好機會,使大家在短時間內有一個比較大的收獲和提高,自覺接受市教育局黨委的檢驗。
2、市直各學校(幼兒園)班子成員在7月26日至30日期間應考答辯,期間不要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本人寫出書面申請,主要領導簽字后報考試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市直各學校教師在8月底開學前要接受市教育局組織的業務培訓和考試,期間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考試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請假批準。教師的考試時間由各學校(幼兒園)負責通知教師本人,因故請假外出的校級領導和教師要參加補考。不參加本次考試考評人員取消近期市教育局組織的各項評比資格。
3、要嚴格遵守考試考評工作紀律。考試考評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參考人員和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考試考評工作紀律,不發生違反考紀的問題,參考人員考前不準向有關人員打招呼、拉選票,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做的不做。有關部門要嚴密組織,精心安排,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堅決杜絕跑題、泄題的問題發生,發現有泄漏考題和不公正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參考人員有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取消此次考試成績。
八、組織領導
考試考評工作在市教育局黨委領導下進行,并成立考試考評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辦公室由市教育局黨群工作部、人事科、師資培訓與管理科、監察室、市教育研究院組成。辦公室主要負責考試考評工作日常事務的統籌安排、組織協調和統計工作等。
領導小組下設專家評審委員會,具體組成人員另定。
本方案由考試考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7
我校自20xx年3月6日面向全國發布招聘優秀教師啟事以來,反應熱烈,共收到全國各地教師投來應聘報名簡歷1800份。根據我校教師招聘計劃,現定于20xx年5月10、11日進行應聘教師考試(xx市在職在編公辦教師考試另行安排)。為保證考試有序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xx年5月10日(筆試)
20xx年5月11日(面試)
考試地點:xx市第一中學學術報告廳、德政樓二樓會議室(筆試)
xx市第一中學1號教學樓(面試)
二、報到時間、地點
報到時間:20xx年5月9日(周五)
報到地點:學校招生辦(xx市體育中心一樓)
報到需攜帶個人居民身份證和三張一寸免冠彩色相片辦理準考證
三、考試對象
4月30日前報名的教師(含應、往屆師范類畢業生;xx市在職在編公辦教師、通用技術、計算機、體育、美術、音舞類教師考試時間另行安排)。
四、考試方式
(一)筆試
應聘教師均需參加我校招聘崗位學科的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5月11日的.面試考核名單。
(二)面試
1、面試以分學科說課的形式進行;
2、小學、初中、高中面試說課內容于面試前隨機抽取(說課備課時間為30分鐘);
3、面試說課時間為15分鐘。
五、考試科目
筆試為分學科閉卷考試(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學科)。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
六、考試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參加我校招聘考試食宿自理(我校網站提供考場周邊酒店聯系方式);
2、應聘人員須提前二十分鐘到達考場;
3、應聘人員進入試室須出示個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七、試室安排
筆試、面試試室安排表在5月9日應聘教師報到時發放。
八、確定簽約人員
我校董事會根據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簽約對象。簽約人員須于十天內提供縣級(含縣級)以上第一人民醫院體檢證明(可郵寄,統一順豐快遞,以郵戳時間為準,逾期當自行放棄錄用處理)。
九、組織機構及分工(略)
十、具體日程工作安排(略)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8
為公開公正做好教師人事調動工作,規范教師流動機制,結合全縣教育實際,經請示縣委、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規范縣內教師流動,形成教師有序流動的工作機制,既解決部分教師的生活困難,又優化教師資源配置,營造良好的師德師風及教學競爭氛圍,促進全縣教育更好更快發展。
二、考調原則
(一)堅持按編制、按需求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考核和考試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調范圍
(一)在職教師凡申請從羅雄鎮以外的學校調入縣城初中和小學(羅雄一中、羅雄二中、羅雄三中、縣直小學以及東屏小學、臘峰小學、新村小學、西關小學)任教的,一律納入考試調動范圍。
(二)羅雄鎮內縣城外教師需進城區羅雄管轄小學的,按城區小學所進教師總數的20%以內的名額,由羅雄鎮負責選調。
四、考試辦法
(一)報考資格
1.正式招考錄用為在職在編人員后,在農村學校工作滿5年及以上;
2.家庭確有實際困難;
3.師德師風好,工作認真負責,教育教學效果好;
4.報考初中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且現任教學科或所學專業與考調計劃學科一致(在小學任教符合條件的也可報考初中),報考時必須報到學科;
5.報考小學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時不必報到學科;
6.凡有違法、違紀、違規或上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考試對象
對申請調動的教師,由學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按家庭困難情況、工作年限、師德師風、教育教學成績四方面依次進行量化排序,按本校教師總數的10%以內擇優確定參考教師。經所在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由各鄉(鎮)中心學校、初級中學統一交教育局人事科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的',方可參加考試。
(三)教齡加分
1.從招考錄用為在職在編人員時間算起,工作滿5年以上的,從第6年開始1年教齡加0.5分(不滿1年按1年計算,離職進修不計教齡);
2.教齡加分由學校審核并在校內公示5天無異議后,上報教育局,經教育局審核并公示無誤后給予確定加分。
(四)筆試內容及時間地點
1.報考城區小學考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個科目,教育學50分、教育心理學50分,總分100分;報考城區初中考試科目為專業知識、教法技能兩個科目,專業知識100分、教法技能50分,總分150分。考試采用閉卷方式,與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同步進行,使用相同試卷。《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參考教材以云南省現代教育評估中心編寫、云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師考試用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第三版)為主,《專業知識》、《教法技能》考試以曲靖市教育局編寫并在《曲靖市教育局網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試大綱為主要內容。
2.考試時間:2014年 x月xx日
初中:上午9:00—11:30考《教法技能》、《專業知識》。
小學: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3.考試地點:
(五)考調辦法
1.考試前教育局根據教師需求公布城區初中和小學考試調動計劃數及初中所需各學科教師數。
2.考試教師考調總分=筆試分+教齡加分。
3.小學按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選調,若最后一名分數相同,則增加計劃數都選調,選調人員由教育局根據城區小學教師需求情況安排到縣直小學或羅雄城區小學,安排到羅雄城區小學的教師,再由羅雄鎮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到所轄城區小學工作。城區小學選調后,依本人意愿,報考小學的剩余人員從高分到低分再選調5人,由羅雄鎮中心學校安排到城區外缺編學校任教。
4.初中分別按報考學科及該學科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選調,若出現同一學科報考人數與該學科考調計劃數相等,則筆試成績必須達到90分及以上,方能選調;若最后一名分數相同,則在初中任教者優先選調,若相同,則教齡加分高者優先選調,若還相同,則增加計劃數都選調。選調人員由教育局根據城區初中教師需求情況統一安排到羅雄一中、羅雄二中、羅雄三中工作。
五、非城區學校間調動辦法
(一)羅雄、臘山以外鄉(鎮、街道)間的調動,從正式錄用為在職在編起工作滿5年,根據編制和崗位需要,調入和調出均控制在鄉(鎮、街道)教師總數的3%以內,滿編學校一律不得進人。
(二)從羅雄、臘山調往其他鄉(鎮、街道)或由九龍、板橋調往除羅雄、臘山、九龍、板橋以外其他鄉(鎮、街道)的,不受工作年限和比例限制。
(三)申請審批按《羅平縣教育系統非城區鄉(鎮、街道)教師調動申請表》要求進行。由調出調入所在學校(小學由中心學校)及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交教育局人事科進行資格
審查,經教育局班子會議討論,并報政府領導同意后行文調動。
六、相關要求
(一)調動人員在原學校的職稱,調動后因調入學校無相應職務崗位,則由調入學校依據教職工聘任制相關規定,對調入人員實行高職低聘,重新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并確定新的工資待遇。
(二)各中心學校和中學,必須嚴格教師編制管理,合理設置崗位,不得擅自借調教師,不得擅自聘請代課教師,若不按規定執行造成用人混亂的,將對校長進行嚴格問責。
(三)現在高中、初中、小學工作的教師,若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勝任所在學校工作或教育教學效果差的,高中、初中學校提出申請,由教育局對其進行調動,小學由完小提出申請,中心學校報鄉(鎮)黨委政府(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同意后對其進行調動。
七、組織領導
本方案由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邀請縣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領導對教齡加分、組織考試、人員選調等關鍵環節進行監督和指導,并按時公示相關內容,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教師調動工作順利開展。
八、本方案由教育局負責解釋。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新課程理念為引領,堅持面向全體教師,注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素養的提升,推動教師專業化成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考試對象
全體在職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在職教師以及參與教育教學管理的中層領導。
三、考試內容與形式
教育教學理論知識:考察教師對教育教學基本理論、課程標準、教學方法與手段等方面的掌握情況。采用閉卷筆試形式進行,全校統一考試和評卷。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考察教師在實際教學過程中的教育教學能力、課堂管理能力、學生評價能力等方面。通過課堂觀察、教學案例分析、教學設計等方式進行。
學科專業知識:考察教師對所教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情況,包括學科知識體系、學科教學方法、學科前沿動態等。根據學科特點采用閉卷筆試或開卷筆試形式進行。
四、考試時間與安排
考試時間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安排而定,一般每學期或每學年組織一次。考試安排包括考試通知、考試組織、考試監考、考試評卷等環節,確保考試過程公正、公平、公開。
五、考試評分標準與權重分配
根據考試內容和形式,制定相應的評分標準和權重分配。教育教學理論知識部分占一定比例,教育教學實踐能力部分占較大比例,學科專業知識部分根據學科特點確定權重。評分標準應明確、具體、可操作性強,確保評分公正、客觀。
六、考試結果與應用
考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試成績,對考試成績優秀的'教師進行表彰和獎勵。同時,將考試成績作為教師聘任、晉升、評優等方面的重要依據之一。對于考試成績不合格的教師,應要求其進行補考或參加相關培訓提高能力。
七、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教師業務考試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強化考試管理:建立健全考試管理制度和考試紀律規定,加強考試過程監管和考試結果審核,確保考試結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加強教師培訓:定期組織教師進行教育教學理論、實踐能力和學科專業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提高教師的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能力。
營造良好氛圍:加強宣傳教育,營造尊師重教、崇尚學術的良好氛圍,激發教師參與業務考試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10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旨在通過教師業務考試,全面評價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專業素養及創新能力,激勵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推動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持續提升。
二、考試對象
全體在職教師,包括教學一線的教師和教輔人員。
三、考試內容
教師業務考試內容應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學科專業知識:考察教師對本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包括基礎知識、前沿知識及實踐應用能力等。
教育教學能力:考察教師教育教學理念、教學設計、教學組織、教學方法、教學評價等方面的能力。
教育法律法規:考察教師對教育法律法規的掌握程度,包括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
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考察教師利用信息技術進行教育教學的能力,包括多媒體課件制作、網絡資源利用等。
四、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采用閉卷筆試和現場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閉卷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法律法規,現場操作主要考察教育教學能力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
五、考試時間與地點
考試時間由學校根據教育教學安排和實際情況確定,一般安排在學期末或學年末進行。考試地點由學校統一安排,確保考試環境的公平、公正和安靜。
六、考試流程
報名:教師根據學校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
命題:由學校組織命題小組進行命題,確保試題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監考:由學校組織監考人員,對考試過程進行全程監督,確保考試的公正和嚴肅性。
閱卷:由學校組織閱卷小組進行閱卷,確保評分的公正和準確。
成績公布:學校將考試成績進行公示,接受教師和社會監督。
七、考核標準與結果應用
考核標準:根據考試內容,制定科學的評分標準,確保評分的'公正和準確。
結果應用:考試成績作為教師業務考核的重要依據,與教師的職稱評定、績效工資、評優評先等掛鉤。同時,學校將根據考試結果,對教師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和指導,幫助教師提高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素養。
八、其他事項
教師應認真備考,遵守考試紀律,不得作弊。
學校應做好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
本方案由學校負責解釋和修訂。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11
一、指導思想
本方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新課程理念為引領,旨在通過業務考試促進教師專業化成長,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推動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
二、考試對象
本方案適用于學校全體在職教師,包括各學科任課教師、班主任、教研組長等。
三、考試內容
學科專業知識:考察教師對所教學科的基本理論知識、教學方法、教學策略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教育教學能力:考察教師的教學設計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方法與手段的運用能力、教學效果的評估與反饋能力等。
教育政策法規與師德師風:考察教師對國家教育政策法規的理解與掌握程度,以及教師的職業道德和師德師風。
四、考試形式
閉卷筆試:主要考察教師的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能力。考試內容應緊密結合學科特點和教學實際,注重考察教師的實際應用能力。
教學實踐考核:通過觀摩教學、聽課評課等方式,考察教師的教學組織能力、教學方法與手段的`運用能力以及教學效果的評估與反饋能力等。
論文答辯:鼓勵教師結合教學實踐,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或教學案例,通過論文答辯的形式展示教師的教育教學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
五、考試時間與地點
考試時間由學校根據教學進度和安排確定,考試地點一般設在學校內部或指定的考試中心。
六、考試評分與結果運用
評分標準:根據考試內容和形式,制定詳細的評分標準,確保評分公正、客觀、準確。
成績公布:考試結束后,及時公布考試成績,并對成績進行統計和分析,為教師提供有針對性的改進建議。
結果運用:將考試結果作為教師職稱評定、崗位聘任、績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據,激勵教師不斷提高自身業務能力和專業素養。
七、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門的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試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
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宣傳欄、校園網站等渠道,加強對教師業務考試方案的宣傳引導,提高教師的認識和理解。
加強培訓指導:組織專家對教師進行考前培訓和指導,幫助教師熟悉考試內容和形式,提高應試能力。
加強監督檢查:對考試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考試過程公正、公平、公開。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12
一、指導思想
本實施方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升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為核心,通過組織教師業務考試,全面評估教師的專業素養和教學能力,激勵教師不斷學習和進步,推動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持續提升。
二、考試對象
本次教師業務考試面向全校在崗教師,包括各級別、各學科的專任教師。
三、考試內容與形式
考試內容:考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知識、教學設計與實施、教育技術應用等方面。具體考試內容將結合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和教師專業發展需求進行設定。
考試形式: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客觀題主要考察教師對基本知識和理論的掌握情況,主觀題則重點考察教師的分析、判斷、解決問題以及創新思維能力。
四、考試時間與地點
考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將提前通知各位教師,確保教師有充足的'準備時間。
考試地點:考試地點將安排在學校指定的教室或考場,確保考試環境的安靜、整潔和舒適。
五、考試組織與實施
考試組織:學校將成立專門的考試領導小組,負責考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考試領導小組將制定詳細的考試方案,明確考試內容、形式、時間和地點等具體要求,并通知到每位教師。
考試實施:考試期間,考試領導小組將安排專人負責監考工作,確保考試過程的公正、公平和有序。同時,學校將提供必要的考試用具和場地設施,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
成績評定:考試結束后,學校將組織專家對試卷進行評分和成績評定工作。評分過程將遵循公正、公平、客觀的原則,確保每位教師的成績真實、準確。
六、考試結果與應用
考試結果:學校將及時公布考試成績,并向每位教師發放成績單。同時,學校將建立教師業務考試成績檔案,作為教師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評優評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結果應用:考試結果將作為教師個人發展的重要參考,激勵教師不斷學習和進步。同時,學校將根據考試結果分析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的短板和不足,制定針對性的培訓和發展計劃,幫助教師提升專業素養和教學能力。
七、總結與展望
通過本次教師業務考試的實施,學校將全面評估教師的專業素養和教學能力,為教師個人發展提供重要參考。同時,學校將加強教師培訓和發展工作,不斷提升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水平,推動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持續提升。展望未來,學校將繼續完善教師業務考試制度,建立更加科學、公正、有效的評價機制,為學校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和活力。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1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教師專業化成長為宗旨,通過教師業務考試,全面評估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素養,推動教師不斷學習和進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考試對象
本考試面向全體在職教師,包括各學科教師、班主任、中層領導等。
三、考試內容
教師業務考試內容應涵蓋教育教學理論、教育教學方法、學科知識、教育心理學、班級管理等方面。具體考試內容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和教育教學需要進行調整。
四、考試形式
教師業務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全校統一考試和評卷。考試時間、地點和具體安排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提前通知教師。
五、考試要求
教師需認真準備,全面復習相關知識,確保在考試中能夠真實反映自己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素養。
考試期間,教師應遵守考試紀律,不得作弊或抄襲他人答案。
考試結束后,教師應及時反思自己的考試表現,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不斷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學水平。
六、考試評分標準
考試評分標準應根據考試內容和難度進行制定,確保評分的公正性和客觀性。評分標準應包括各題目的得分標準、評分細則和評分標準解釋等。
七、考試結果處理
考試結束后,學校應及時公布考試成績,并對成績進行統計分析。對于成績優秀的教師,學校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于成績不及格的教師,學校應組織進行輔導和培訓,幫助其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八、考試后續工作
考試結束后,學校應組織教師進行教育教學經驗交流和分享活動,促進教師之間的學習和合作。同時,學校還應根據考試結果和教師的實際情況,制定個性化的培訓和發展計劃,為教師提供持續學習和成長的機會。
九、考核領導小組
為了確保教師業務考試的順利實施,學校應成立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試的組織、監督和評估工作。考核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學校領導、學科組長、教研組長等具有豐富教育教學經驗和較高專業素養的.人員。
十、其他注意事項
教師在考試前應充分了解考試要求和評分標準,確保自己能夠充分展示自己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素養。
學校應確保考試的公正性和客觀性,避免出現任何形式的作弊或舞弊行為。
教師在考試過程中應保持良好的心態和狀態,積極應對考試挑戰,充分展示自己的實力和水平。
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14
一、指導思想
本實施方案以全面提升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為目標,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通過業務考試的形式,檢驗教師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和發展。
二、實施對象
本實施方案面向學校全體在崗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和已有一定教學經驗的教師。
三、考試內容
教師業務考試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教育教學理論知識:考察教師對教育教學基本理論的掌握程度,如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方面的知識。
學科專業知識:考察教師對所教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包括學科基礎知識、教學方法、教材分析等方面的內容。
教學實踐能力:考察教師在實際教學中的表現,包括教學設計、課堂組織、學生管理、教學效果等方面的能力。
四、考試方式
教師業務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閉卷筆試主要考察教師的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面試主要考察教師的教學實踐能力,包括說課、教學演示等環節。
五、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應明確、公正、公平,根據考試內容的'不同,制定相應的評分標準。評分時應注重教師的教育教學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的綜合評價,同時注重考察教師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
六、后續培訓與發展
考試結束后,應根據考試結果,對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和發展。對于考試成績優秀的教師,應給予表彰和獎勵,同時鼓勵其繼續深入學習和研究;對于考試成績不理想的教師,應提供必要的輔導和幫助,促進其教育教學能力的提升。
七、保障措施
為確保教師業務考試的順利實施,應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成立考試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分工,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制定詳細的考試計劃和安排,包括考試時間、地點、考試內容等,確保考試工作的有序進行。
加強考試監督和管理,確保考試過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建立完善的考試檔案管理制度,對考試結果進行記錄和分析,為教師的發展和培訓提供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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