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的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外貿的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外貿的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理出口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共同合作經營出口業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有效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基本約定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在任何場合使用乙方的名義簽訂合同,如因此產生爭議由甲方負責。出口業務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收匯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或甲方供應工廠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未收匯部分的貨款。
三、操作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如實提供出口貨物明細單,發票,裝箱單、增值稅專用發票和購銷合同在貨物報關出口后70天內交給乙方。甲方必須按照報關單上的商品品名和數量等要求完整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開票日期30天內交給乙方認證,提供發票同時必須附上工廠的正本購銷合同。
四、費用結算甲方同意承擔委托乙方出口貨物的所有費用,如海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包干費、簽證費、快件費和銀行費用等。該費用如系乙方墊付,可在乙方付給甲方貨款時予以扣除。甲方通過乙方支付貨款給工廠,須在乙方收匯后根據工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按到款日人民幣匯率的基礎上,按雙方約定的.結算價和甲方的付款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將貨款支付給工廠。出口收匯后,乙方可以根據甲方要求預付工廠貨款。雙方確認按代理費用結算: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第一年乙方按1美金收取_____元人民幣,1歐元收取_____元人民幣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五、退稅如因甲方增值稅發票來源不明,購銷合同不能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交給乙方并在國稅部門顯示申報信息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核銷退稅的,甲方將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若政府退稅資金緊張使退稅政策兌現滯后,乙方可重新對上述結匯比進行調整或雙方協商延遲付款事宜。若今后國家出口退稅率或政策有變化,按多退少補的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責任與義務甲方不得出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國際法規的貨物,甲方應對出口貨物所涉及的知識產權的合法性負全部責任,若由上述事項所引起的各種糾紛及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必須遵守商業道德,對甲方提供的貨物工廠及客戶資料嚴格保密。
七、其他若甲方有一定額度的盈利保留在乙方帳戶,需要結利潤時甲方必須開具運費發票按銀行實際匯率向乙方結算,或根據需要由甲方出具服務發票后乙方支付。所有合作過程中的爭議,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有關部門或執法機構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外貿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姓名)
乙方:地址:
乙方現聘請為龍文教育溫州湯家橋校區兼職老師崗位。為了更好地達到招培訓效果,經雙方協商。特訂此協議,具體如下:
一、崗位職責:
1、甲方為乙方打外呼電話,每天按照乙方規定時間(或雙方協定時間)進行打外呼,每天按照約定時間來上班,上班時間每周可以雙方協商。
2、甲方可以利用乙方給出的資源,以及乙方自己積累的資源,自行打電話,享受每成功一位獎勵100元。
3、上班的日期為每周的早上10—12點,下午3—5點,特殊情況另行商定。
二、薪資與甲方應該做的`工作:
1、每月按照公司規定時間,工資以20元每小時計算,每天最多四小時
2、甲方應該認真做好充分準備,做好電話記錄,用心打好每一個電話號碼,若出現敷衍、混時間,該天工資為零
3、甲方必須提供身份證
4、工資支付方式:每月15日支付上個月工資。(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定發放)
5、每打一個號碼,必須做好登記。
三、甲方按照乙方公司規定,做好保密工作。如果泄漏龍文教育機密。罰款300元。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貿的合同3
合同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由_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購方),由_________代表。
目 次
第一條 合同標的
第二條 技術資料
第三條 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第四條 設備質量
第五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第六條 保證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第八條 仲裁
第九條 通知
第十條 語言
第十一條 其它條件
附件1 設備技術說明書
甲方_________(供方)與乙方_________(購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供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_______。(詳見本合同附件1,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技術資料
供方應向購方提供設備使用及維修技術資料_________份。
第三條 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供方應在設備全額信用證開立之后的_________個月內用密封集裝箱或其它包皮包裝從_________發運設備。
供方有權從任何對其方便的港口發運設備。
供方應把設備運至商定的_________港。
自設備從船航運抵_________時起滅失和(或)損壞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購方。
供方承擔設備運輸的一切費用及運抵港口前的保險費。
設備從_________港口繼續運到安裝地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發貨前_________天內供方應向購方通知發運情況,明確交通工具的種類和名稱、計劃發運日期及其它有關信息。
購方應支付履行海關手續的所有費用和一切與設備運入_________境內有關的開支。
設備和技術資料用密封集裝箱或其它包皮裝運并附具包裝清單,標記使用_________語刷寫。
發貨單證包:
(1)發貨帳單(_________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四條 設備質量
按本合同所供設備的質量應符合生產廠家的技術條件。如生產廠家有保證書,應用保證書加以確認。
第五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所供設備的總額為_________美元(cif價)。購方應在合同簽定后的_________天內開立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該信用證在開立時起的_________天內有效。
開證行應為_________銀行。
一切與在開證行開立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而一切與議付行收取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支付在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后進行:
(1)發貨帳單(_________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六條 保證
供方保證所供設備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__個月內,但不超過發貨日起的_________月內正常工作。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按此種不可抗力情況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不可抗力情況是指雙方不能預見或預測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現的情況,即:影響履行所承擔義務的火災、風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現象,以及戰爭、任何性質的軍事行動,各國政府的封鎖與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停止的20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關于其發生和停止的情況。收信人所在國郵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蓋的日期作為得悉該信息的日期。
協約雙方國商會出具的證明書將成為證明上述情況發生及延續時間的必要證據。
如有些情況延續_________個月,每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同時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賠償可能發生的損失。
第八條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或分歧均應由合同雙方友好解決。
如果無法解決糾紛,則該糾紛應提交_________審理(提交一般法院審理者除外),_________決定對于雙方為終審,必須執行。
第九條 通知
一切通知等雙方均應按本合同條件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條 語言
本合同用_________語書就。供方提供_________文的全部技術資料和供貨單證。
第十一條 其它條件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關談判和往來信函均告失效。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只有在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有關全權代表簽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無權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之前將自己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在_________簽署,一式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外貿的合同4
____ 年____月____日于____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簡稱售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購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根據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關于建立貿易關系的協議精神,在____國、____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向購方售出,購方從售方購入貨物。其品名、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1、2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 .
售方有權對所供貨物數量多交或少交3%。
第二條 價格
根據本合同所售出的貨物價格以________計算,系____________國境車上交貨價,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等費用在內。
第三條 交貨期
交貨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規定。
發運站在國際鐵路運單上的戳記日期視為交貨期。
第四條 付款
買方應在收到貨物后3天內將貨款憑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匯至賣方指定帳戶:
帳單3份
鐵路運單副本
品質證明書3份
裝箱單3份
第五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質應與雙方所確認的各執一份的樣品相一致,應該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規定的技術條件和售方國國家標準。
商品質量應由售方國生產者或售方國商檢機關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
購方在本合同供貨結束后,仍將標準樣品保存6個月。
第六條 包裝和標記
包裝及標記應保證貨物在運輸和可能發生的換裝時完好無損,同時應保護貨物免受氣候的影響。
包裝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要求。
每件貨物或貨簽上應以不易抹掉的顏色用____、____文印刷下列標記:
合同號
貨件號
毛重
凈重
包裝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貨號
運輸號
收貨人和發貨人
包裝箱高度超過1米時,應標上重心符號。
標記應符合國際貨協要求并且應刷寫在包裝箱兩側(側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貨物應附有詳細的裝箱單,上面注明品名、貨號、規格、數量、箱(包)號。
第七條 發運程序
發貨時,售方應隨鐵路運單附下列單據:
1.發貨明細單2份(明細單標明合同號、協議書及附件號);
2.品質證明書1份。
3.裝箱單1份。
售方應自發貨之日起7天內用電報或信函將下列事項通知購方:
合同號
品名
件數
發貨日期
車號
運單號
收貨人
售方負責將按本合同售出的貨物運達指定交貨地點。
貨物的所有權以及可能發生的風險或破損的責任,從貨物自售方國鐵路交給購方國鐵路時起,即由售方轉至購方。
第八條 其他條件
任何一方無權在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交給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補充都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由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后,一切談判及在此之前的與合同有關的一切來往信函均告失效。
領取進口/出口許可證由買方/賣方負責。
本合同在雙方取得進口/出口許可證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 外貿合同書(易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與________________(購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________ 國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規定的辦法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索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___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到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售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購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貿的合同5
港口經營人:xxxxxx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作業委托人: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預計于 xxxx 年 x 月至xxxx 年 x 月在甲方接卸的外貿進口玉米港口作業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中轉標的
1、標的數量: xx 噸。
結船數以甲方計量衡為依據的商檢監重單為準。乙方提單重量或乙方單方委托的船舶水尺計量或計量器具計量等對甲方無效。港雜費結算數以乙方實際提貨數量為準。
2、主要作業方式: 散來散走 。
第二條 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
(一)作業費用標準
1、包干港雜費
散來散走(船-倉-火車)包干港雜費xxx元/噸。乙方在甲方發生的其他雜項作業費按甲方發布的《港口收費規則(20xx年度)》支付。
2、堆存費:
自貨物集港之日起免堆存保管費40天,41-50天按0.30元/噸·天計收,第51天起按0.60元/噸·天計收。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收。
3、乙方在甲方發生的其他作業費按甲方發布的《港口收費規則(20xx年度)》支付。
(二)結算方式
乙方在貨物卸船完畢后 15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預付 60 %港口作業費用,余款及可能產生的堆存費、雜項作業費,在最后一批貨物提貨前結清。
第三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提供一個安全泊位,保證連續24小時晴天工作日作業,并提供符合條件的庫場、倉容或其他儲備設施。
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貨物集疏港信息和船舶到離港計劃,合理制定作業計劃,盡力滿足乙方的委托需求。
3、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港存時間超過90天并影響甲方正常作業的,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貨物進行倒倉或轉棧,所產生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船舶未按確報準時抵港或因非甲方原因導致不能連續作業的,甲方有權對船舶計劃或作業進行調整。
5、甲方對乙方貨物卸船提供免費常規檢驗與監控,由機械或人工扦取混合樣品,檢驗項目為水分、雜質、混糧,不提供書面檢驗項目質量報表。
6、甲方應妥善保管貨物,若發現貨物發生異常變化(如生蟲、發熱、結塊等)危及儲糧安全的,應及時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接到通知(可為傳真、電郵、QQ等方式)后2日內未做出有效處理意見,則甲方有權依據需要單方采取措施,由此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玉米重量及損耗:甲方確保乙方玉米在港存儲期間原來原轉,并且在貨物堆存期間未經過搗倉、通風、谷冷等降溫處理時,出倉裝車的重量與卸船商檢監重數之差在2‰以內。如出于安全保糧需要,對乙方在港玉米進行搗倉、通風、谷冷等降溫處理,出倉裝車的重量與卸船商檢監重數之差視實際情況而定。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委托甲方作業貨物的作業質量進行監督。
2、乙方應在船舶到港預報日期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做出船舶到港、貨物接卸、倉儲、疏港計劃確認,方便甲方據此進行生產安排。
3、乙方在每月23日前,向甲方提交次月的集疏港計劃,經甲方批復后方可作為計劃內貨源,由乙方協調組織調運。
4、乙方派人員到甲方辦理集疏港作業手續時,要事先向甲方提供書面委托書,載明受托人基本信息、業務辦理權限等事宜。
5、乙方在每批貨物集疏港作業前,要向甲方提供書面作業聯系單,載明具體作業要求、放貨明細等內容。
6、乙方保證貨物包裝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如無上述標準,應在保證港口作業安全和貨物質量的前提下進行包裝。
7、乙方保證其委托甲方中轉的貨物具有合法性,符合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不存在導致甲方作業人員傷害、作業設施損壞等任何因素。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時間結清作業費用,甲方有權對與應收賬款等值的港存貨物行使留置權(貨物價值按當期市場價格估算),并有權向乙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自逾期之日起,按應付費用的.5‰·天計算。港存貨物因留置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貨物包裝不符合規定或標志不清導致貨物損壞、滅失、遲延交付或錯運、錯交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賠償責任。
3、乙方貨物中混有異物導致甲方機械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貨物滿足作業條件的情況下,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壞、滅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或貨物接收人在接收貨物時未就貨物的數量、質量等提出異議,甲方對貨物交付后乙方或貨物接收人提出的貨物損壞、滅失不負賠償責任。
5、除另有約定外,乙方貨物自集港之日起,365日內不提取的,甲方有權將該批貨物作無法交付貨物處理。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其他關于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未盡事宜按交通部頒布的《港口貨物作業規則》等法規性文件處理。甲方發布的港口收費規則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由于乙方貨物質量等到原因,造成甲方作業困難及效率降低,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3、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港口作業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協議履行期限自 20xx 年5月1日起至該批貨物疏港完畢時止。
5、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簽字)
外貿的合同6
隨著中國加入wto,國際貨物的買賣也開始頻繁起來。而這種買賣,總是以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方式來進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也是一種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則,如契約自由,當事人意思自治,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同樣應當適用。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當事人應具有完全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應該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區別于一般合同之處就在于:它是有形貨物買賣的合同,貨物的買賣要進行跨越國界的流動,其雙方當事人的營業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國家,而對于當事人的國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業性質,則不予考慮。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具有國際因素,在特定國家看來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為了保證國際貨物買賣的順利進行,國際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規則與法律,以規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與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無論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統一和協調法律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還是以示范法形式約束當事人行為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都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形式有著明確的規定。
《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的目標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圍內使用的均衡的規則體系,而不論在它們被適用的國家的法律傳統和政治經濟條件如何。這一目標在《通則》正式文本中和這些規則所反映出的總的指導方針中都能得到體現。它還可作為國內和國際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領域或是針對一些特殊類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時的范本。就國內立法而言,《通則》對有些國家可能更為有用,尤其是對象我國這樣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規則體系,但又力圖使其法律達到現代國際水準的國家,借鑒《通則》的規定可以對我國的法律至少是有關對外經濟關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國際趨勢。
《國際商事合同通則》第一章總則里的第1。2條 即指明了國際商事合同中的無形式要求原則。《通則》規定:“通則不要求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或由書面文件證明。合同可通過包括證人在內的任何形式證明。”這也就說明了:
1.合同作為一種規則不受形式要求的約束
該條闡述了這樣一個原則:作為一種規則,合同的訂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為條件。雖然該條只提及了書面形式的要求,但這還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該原則不僅適用于合同的訂立,同時還適用于合同訂立后經當事人同意所進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終止。這條原則雖不會被所有的法律體系采納,但會得到很多法律體系的認可。它似乎特別適合國際貿易關系,這主要是得益于各種現代化的通訊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進行,并且無紙化。從貿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單一的書面合同形式原則由于繁瑣而不利于當事人的市場交易的及時性;從各國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條的第一句考慮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一些法律體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實質要件,而其他的法律體系則僅將之作為證明文件。本條第二句旨在進一步表明:當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則時,就意味著口頭證據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當然,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術上的把握。
2.在適用法中可能出現的例外
由于《通則》第1。4規定:“通則的任何規定都不得限制根據有關國際私法原則而應適用的強制性規則的適用,無論這些強制性規則是國家的、國際的還是超國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則可以被適用法的強制性規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動中這種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絕對的。
3.當事人可以商定的形式要求
由于合同法中契約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則,《通則》也規定了當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訂立、修改或終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國際商事活動而言,大部分的合同應適用無形式要求原則,但這一規定并不是絕對的。
再從國際貨物買賣法的角度來看,訂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書面形式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國,無論國際或國內的貨物買賣合同,都既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還可采用部分書面部分口頭的形式。而在美國,則主張用書面形式,但對于口頭形式并非完全無效,只是交易金額在500美元以上的買賣合同,如果沒有書面證明,在訴訟中法院將不以強制執行。《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完全從英國立法例,第十一條規定:“銷售合同無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條件的限制。銷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證在內的任何方法證明。”在舊的`《涉外合同法》中規定了國際貨物的買賣必須要具備書面形式,因此,我國在加入公約時對第11條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了:“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才用書面形式,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應當說,《合同法》的規定是我國的法律制度向國際接軌的一個標志,它符合了《國際商事通則》的規定,是我國合同法規則體系的一大進步。據此,訂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已經不必一定要采用書面形式并經過當事人簽字,而是采用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這也是為了適應電子商務的需要。
由此可見,對于我國的涉外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從形式上講可以適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對于合同的變更以及根據協議終止,《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十二條規定:“本公約第十一條、第二十九條或第二部分準許銷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或者任何發價、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書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規定不適用,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約第九十六條做出了聲明的一個締約國內,各當事人不得減損本條或改變其效力。” 第二十九條規定:“(1)合同只需雙方當事人協議,就可更改或終止。(2)規定任何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必須以書面做出的書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但是,一方當事人的行為,如經另一方當事人寄以信賴,就不得堅持此項規定。” 第九十六條規定:“本國法律規定銷售合同必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的締約國,可以隨時按照第十二條的規定,聲明本公約第十一條、第二十九條或第二部分準許銷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據協議終止,或者任何發價、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書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規定不適用,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是在該締約國內。”從立法的角度而言,這完全符合《國際商事通則的規定》,在示范法的基礎上充分的尊重了當事人的契約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國的對外貿易而言,作為wto的成員國,《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締約國,在涉外貨物貿易過程中,應該遵循公約的規定,做到與國際接軌。
外貿的合同7
1合同號 номер оговора/контракта
2合同簽署日期及地點ата и место пописания
3 合同當事人名稱 стороны /участники оговора
4合同標的(包括商品名稱及數量)
премет оговора( включая наименование тоговора и его количество)
5商品品質качество товара
6商品價格(包括商品單價及供貨總數量)
цена товара (включая цена за еиницу товара и стоимость ощего оъёма поставки)
7供貨地點 期限 место поставки ,сроки поставки
8包裝及標記條款упаковка и маркировка
9支付條款 условия оплаты
10商品交接條款 переача товара
11運輸條款 транспортировка
12保證及制裁條款гарантии и санкции
13保險條款страхование
14品質檢查條款 проверка качества товара
15技術資料條款техническая окументация
16索賠條款рекламация
17不可抗力條款форс-мажор
18仲裁條款аритраж
19其他有關條款прочие условия
20雙方法定地址юриические ареса сторон
21雙方署名附件приложения ,заверенные пописями оеих сторон
外貿的合同8
合同號__
甲方:……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簡稱購方),由……代表。
目 次
第一條 合同標的
第二條 技術資料
第三條 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第四條 設備質量
第五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第六條 保證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第八條 仲裁
第九條 通知
第十條 語言
第十一條 其它條件
附件1 設備技術說明書
第__號購買合同
甲方__(供方)與乙方__(購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供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詳見本合同附件1,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 技術資料
供方應向購方提供設備使用及維修技術資料一份。
第三條 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供方應在設備全額信用證開立之后的____個月內用密封集裝箱或其它包皮包裝從____發運設備。
供方有權從任何對其方便的港口發運設備。
供方應把設備運至商定的原蘇聯東海岸____港。
自設備從船航運抵獨聯體遠東港口時起滅失和(或)損壞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購方。
供方承擔設備運輸的一切費用及運抵港口前的保險費。
設備從獨聯體港口繼續運到安裝地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發貨前____天內供方應向購方通知發運情況,明確交通工具的種類和名稱、計劃發運日期及其它有關信息。
購方應支付履行海關手續的所有費用和一切與設備運入獨聯體境內有關的開支。
設備和技術資料用密封集裝箱或其它包皮裝運并附具包裝清單,標記使用英語刷寫。
發貨單證包:
1)發貨帳單(三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4)保險單
第四條 設備質量
按本合同所供設備的質量應符合生產廠家的技術條件。如生產廠家有保證書,應用保證書加以確認。
第五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所供設備的總額為____美元(CIF價)。購方應在合同簽定后的__天內開立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該信用證在開立時起的__天內有效。
開證行應為獨聯體外經銀行或日本、南韓、西歐、美國、加拿大的某家銀行。
一切與在開證行開立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而一切與議付行收取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支付在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后進行:
1)發貨帳單(3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六條 保證
供方保證所供設備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個月內,但不超過發貨日起的____月內正常工作。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按此種不可抗力情況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不可抗力情況是指雙方不能預見或預測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現的情況,即:影響履行所承擔義務的`火災、風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現象,以及戰爭、任何性質的軍事行動,各國政府的封鎖與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停止的20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關于其發生和停止的情況。收信人所在國郵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蓋的日期作為得悉該信息的日期。 協約雙方國商會出具的證明書將成為證明上述情況發生及延續時間的必要證據。
如有些情況延續3個多月,每每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同時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賠償可能發生的損失。
第八條 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或分歧均應由合同雙方友好解決。
相關的合同范本
·辦公家具采購合同
·農副產品采購書
·政府采購合同書 ·水果(蘋果)采購合同 ·茶葉采購合同 ·建材采購合同 ·糧食競價采購合同 ·食品采購合同 ·木材采購(訂貨)合同
如果無法解決糾紛,則該糾紛應提交莫斯科市原蘇聯工商會下設外貿仲裁委員會按其業務規章審理(提交一般法院審理者除外),該委員會的決定對于雙方為終審,必須執行。
第九條 通知
一切通知等雙方均應按本合同條件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條 語言
本合同用俄語書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術資料和供貨單證。
第十一條 其它條件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關談判和往來信函均告失效。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只有在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有關全權代表簽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無權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之前將自己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本合同于__年__在蘇聯__簽署,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2/3頁
供方____
購方____
附件1
本附件為__和__于__簽訂的第__號購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外貿的合同9
合同號__
甲方:……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由……代表。
乙方:……公司(以下簡稱購方),由……代表。
目次
第一條合同標的
第二條技術資料
第三條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第四條設備質量
第五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第六條保證
第七條不可抗力
第八條仲裁
第九條通知
第十條語言
第十一條其它條件
附件1設備技術說明書
第__號購買合同
甲方__(供方)與乙方__(購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供方同意出售,購方同意購買__。(詳見本合同附件1,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技術資料
供方應向購方提供設備使用及維修技術資料一份。
第三條供貨條件--包裝和標記
供方應在設備全額信用證開立之后的____個月內用密封集裝箱或其它包皮包裝從____發運設備。
供方有權從任何對其方便的港口發運設備。
供方應把設備運至商定的原蘇聯東海岸____港。
自設備從船航運抵獨聯體遠東港口時起滅失和(或)損壞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購方。
供方承擔設備運輸的一切費用及運抵港口前的保險費。
設備從獨聯體港口繼續運到安裝地的一切費用由購方承擔。
發貨前____天內供方應向購方通知發運情況,明確交通工具的種類和名稱、計劃發運日期及其它有關信息。
購方應支付履行海關手續的所有費用和一切與設備運入獨聯體境內有關的'開支。
設備和技術資料用密封集裝箱或其它包皮裝運并附具包裝清單,標記使用英語刷寫。
發貨單證包:
1)發貨帳單(三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四條設備質量
按本合同所供設備的質量應符合生產廠家的技術條件。如生產廠家有保證書,應用保證書加以確認。
第五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所供設備的總額為____美元(cif價)。購方應在合同簽定后的__天內開立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兌信用證。該信用證在開立時起的__天內有效。
開證行應為獨聯體外經銀行或日本、南韓、西歐、美國、加拿大的某家銀行。
一切與在開證行開立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購方承擔,而一切與議付行收取信用證有關的費用由供方承擔。
支付在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后進行:
1)發貨帳單(3份)
2)海運提單
3)裝箱單
4)保險單
第六條保證
供方保證所供設備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個月內,但不超過發貨日起的____月內正常工作。
第七條不可抗力
在發生不可抗力情況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按此種不可抗力情況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不可抗力情況是指雙方不能預見或預測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現的情況,即:影響履行所承擔義務的火災、風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現象,以及戰爭、任何性質的軍事行動,各國政府的封鎖與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義務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停止的20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關于其發生和停止的情況。收信人所在國郵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蓋的日期作為得悉該信息的日期。
協約雙方國商會出具的證明書將成為證明上述情況發生及延續時間的必要證據。
如有些情況延續3個多月,每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同時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對方賠償可能發生的損失。
第八條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或分歧均應由合同雙方友好解決。
如果無法解決糾紛,則該糾紛應提交莫斯科市原蘇聯工商會下設外貿仲裁委員會按其業務規章審理(提交一般法院審理者除外),該委員會的決定對于雙方為終審,必須執行。
第九條通知
一切通知等雙方均應按本合同條件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條語言
本合同用俄語書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術資料和供貨單證。
第十一條其它條件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關談判和往來信函均告失效。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只有在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有關全權代表簽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無權在未征得對方書面同意之前將自己對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本合同于__年__在蘇聯__簽署,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
購方____
附件1
本附件為__和__于__簽訂的第__號購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__供應下列設備:
┌────┬────────┬────┬──┬──┬────┬────┐
│順序號碼│商品(設備)名稱│計量單位│單價│數量│每批價格│貨幣名稱│
├────┼────────┼────┼──┼──┼────┼────┤
│1│2│3│4│5│6│7│
├────┼────────┼────┼──┼──┼────┼────┤
└────┴────────┴────┴──┴──┴────┴────┘
外貿的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經買雙方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1、
允許溢短_________%
2、成交價格術語:_________(fob?cfrcif?ddu_________)
3、包裝:_________
4、裝運嘜頭:_________
5、運輸起訖:由_________經_________到
6、轉運:允許?不允許;分批裝運:允許不允許
7、裝運期:_________
8、_____:由_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另加保_________險至_________為止。
9、付款條件:
買方不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100%的貨款用即期匯票/電匯送抵賣方。
付款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后_________天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時交單。
承兌交單:買方應對賣方開具的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后_________天承兌跟單匯票,承兌時交單。
10、單據:賣給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托收。
整套正本清潔提單。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裝箱單或重量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質量與數量證明書一式_________份。
_____單一式_________份。
由_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_____份。
11、裝運通知:裝運完畢,賣方應即電告買方合同號、品名、已裝載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等。
12、檢驗與索賠:
賣方在發貨前由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明書。
貨物到達目的的口岸后,買方可委托當地的商品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復檢。如果發現貨物有損壞、殘缺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須于貨到目的口岸的_________天內憑_________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索賠。
如買方提供索賠,凡屬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凡屬數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_________天提出。對所裝貨物所提任何異議應由_____公司、運輸公司或郵遞機構負責的,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14、爭議之解決方式:任何因本合同而發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提交中國XX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該會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地點在中國深圳。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法律適用: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的,適用中華人民,除此規定外,適用《_____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16、文字:本合同中、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文字解釋上,若有異議,以中文解釋為準。
17、附加條款
外貿的合同11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
賣方賣出、買方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條中所確定清單No1。該清單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組成部分。
第二條 價格合同總金額
在清單No1中所載明商品價格,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 。
商品價格括抵____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買方國境外預付包裝、標記、保管、裝運、保險費用。
第三條 供貨期限和日期
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兌、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有效 信用證 時起60天內從公司運往________。
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 商品品質
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 包裝和標記
商品包裝應符合規定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上應有以下標記:
________到達站名稱;
________賣方名稱;
________買方名稱;
________貨件號;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凈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 支付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跟單 信用證 。該 信用證 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法律上承認____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________發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買方名義下運輸單;
________包裝單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買方國境內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買方國境外一切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交接
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收退還,買方應獨保管其拒收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決定商品處理,商品保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 保險
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 品質保證
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退還未被接收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索賠時起30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 索賠
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檢查員確定數量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拒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界限商品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期限內,根據必需手續,應由賣方條件承認。
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雙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其他供應商品理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 進出口 和其他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后果存在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后果持續達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一方應盡快將妨礙履行義務不可抗力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 罰則
如違反本合同規定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1%;
2.以后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2%,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15%。
第十三條 其他條件
任何一方在沒有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對合同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
在買方國境內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 海關 規費和 關稅 ,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買方國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用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一切爭議和分歧由國際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五條 雙方法定地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 電話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 電話______
外貿的合同12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
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外貿的合同13
甲方(買方):
合同編號:
乙方(賣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設備采購合同條款。
1.設備名稱、商標、規格、單價、數量、金額
序號設備名稱單位數量單價總價1合計金額(大寫) ¥: (含稅到貨價)注: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與本合同項下設備有關的軟、硬件產品、附屬設施、服務或其他設備正常運轉必需的配件時,無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費用。符合出口包裝要求的包裝費、發到國內指定地點的運費、裝卸費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2.質量要求
2.1具體質量要求為:。設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不合格的部件或者整臺設備,直至取消本合同,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責任并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當商務標注與技術協議沖突,以技術協議為準。
3.交貨、運輸、包裝
3.1交貨時間:年 月 日將設備全部運抵甲方指定收貨地點: 。履約過程中,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修訂供貨時間。
3.2運輸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應運輸費用。國內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以及運輸保險費用已經包含在合同總價中。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損壞和丟失時,乙方應在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補貨期限內盡快向甲方提供與合同要求相同規格的設備或零部件。
3.3設備采用滿足出口標準,適合運輸、多次裝卸、吊裝(滿足運輸過程15次吊裝包裝無明顯破損),符合甲方標準的包裝,外包裝必須要有吊點,且在吊點處必須清晰標準起吊標示。如因包裝質量問題影響甲方的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降價、換貨、拒收部分或整批產品。乙方需以不褪色的明顯字樣在每件設備箱表面作出標記,以便甲方收貨時進行清點。
3.4乙方應于交貨同時提供本合同所要求的設備相關技術文件及維護保養手冊。
3.5乙方交付的技術文件應附技術文件清單一式兩份,標明技術文件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
3.6乙方應在發貨前日以傳真方式將設備名稱、數量、運單號、發運日期、估計的到貨日期以及每件包裝的重量、體積等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接貨。
3.7如甲方需要,乙方需免費提供給甲方出口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資質證書以及辦理商檢證書所需的資料和出口時所需的原生產廠家的授權書),在甲方辦理設備出口前,乙方須提前一個月辦理好商檢注冊登記。乙方外購的設備需提供原廠家設備資質證書和產品合格證。
3.8乙方需在甲方辦理出口報關手續的當月開具全額17%增值稅發票給甲方,并依據甲方通知的開票品名進行開票
4.驗收
4.1外包裝檢驗
4.1.1全部設備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后個工作日內,甲方和乙方共同對設備進行外包裝檢驗,是否對外包裝檢驗不影響設備的安裝,甲方對外包裝檢驗合格不代表乙方設備質量驗收合格。設備在甲方檢驗前后,非因甲方責任而造設備受損或滅失或者造成第三者受損時,由乙方承擔相應損失或負責賠償。
4.1.2檢驗內容為:設備外包裝是否破損、變形、運輸底盤是否完好、運輸標識是否正常等。
5.付款
5.1合同總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5.1.1合同總價值的%(即元),貨到國內指定地點交貨、初步驗收合格后 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6.1.2合同總價值的%(即元),貨到后15天內由甲方向乙方付款。
6.1.3%質保金(即元)在貨物驗收合格支付。
6.2支付方式:雙方同意本合同貨款以方式結算。
6.保修與維護
6.1設備質保期為個月,自設備投入運行、且雙方共同簽署驗收合格單次日起算。質保期內乙方負責提供設備的免費維修、零部件更換等服務。只要甲方提出質量要求,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如甲方認為必要,乙方應在48小時內指派人員到現場解決問題,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2質保期期內乙方借故推脫或無理由拒絕采購商提出的維修、更換服務請求,甲方可以自行解決,并對維修或更換服務以實際發生的費用或按市場價從質保金內扣除,若質保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6.3質保期內設備經維修或更換后仍無法達到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并向乙方索賠。
6.4質保期過后,乙方對設備的維修、更換服務收取成本費,只要甲方提出書面維修、更換要求,乙方應在三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并提供相應服務。
7.質量保證
7.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是全新的、在交付時沒有材質或工藝上的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術標要求;乙方應保證其出售的設備可供正常和恰當地使用,并且在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的前提下,在設備的壽命期內運轉良好;設備的材料和零部件均應符合或優于甲方提出的技術標準及規范。
7.2如果由于工藝的復雜性或交付數量巨大或其他甲方認為正當的理由,使得甲方無法在交付時對設備進行及時檢驗或由于設備缺陷的隱蔽性導致甲方在交付時未能查驗出設備的質量瑕疵,那么,只要甲方在設備安裝驗收后的一年中發現乙方提供的設備或其零部件與前述標準或規范不符,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換,修理、更換的費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移及修復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保修期自修理或更換符合合同約定之設備的次日起算。
8.保密
8.1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及履行過程中披露的且標注為“保密”或“秘密”的任何標準、規范、計劃、圖紙、模型、樣品、資料或其他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人;乙方向與執行本合同的有關人員提供上述文件時,應保證有關人員遵守保密義務;由于乙方原因或人員引起泄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8.2本條款構成獨立的保密協議。本條款的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9、對侵權索賠的辯護
9.1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本合同項下設備或設備的一部分時,免于遭受第三方就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及非專利技術)提起的訴訟、仲裁或任何請求。
9.2如果發生因乙方出售的設備或設備的一部分侵犯了他人知識產權而針對甲方提起索賠或訴訟的情況,且甲方將此等情況及時通知了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了合理的信息與協助,并且授權乙方獨立進行辯護和解決索賠問題,乙方將自費進行辯護,并支付全部費用和由于該案最終判決或裁決/裁定而支付的賠償金,以及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10.誤期及缺陷
10.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逾期交付設備或遲延安裝調試完成的,每遲延一日按設備總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從第三方采購。乙方除承擔延期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0.2設備經采購商檢驗證實存在缺陷或零部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根據情況選擇:(1)退貨,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2)要求供應商更換有缺陷產品的零部件和設備,或修理缺陷部分,以使產品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無論甲方選擇(1)或者(2),乙方均還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違約金按照設備總金額的%計算。
11.棄權
11.1甲方在行使權利過程中的疏漏或者遲延不應視為棄權;甲方任何部分地行使權利不應阻止其進一步行使權利。本合同中規定的'甲方享有的權利和救濟是累積的,且不排除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權利和救濟措施。
12.稅務
12.1雙方將自行承擔有關機構根據法律向其征收的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稅費。
12.2乙方負責繳納就本合同所課征的所有增值稅,增值稅的稅款已包括在本合同總價內。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臺風、洪水、地震、恐怖事件導致合同履行被迫停止或不得不推遲履行本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合同的進一步履行問題。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引致的延誤及損失減至最小。
13.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將有關情況盡快通過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現14天內,受影響的一方應提供一份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并通過快件或掛號信寄至對方以便其檢驗和確認。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后3日內通過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通過掛號信通知對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13.3如果不可抗力持續超過30天,雙方應就合同執行問題進行友好協商,并盡快達成書面協議。如果未能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4.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14.1本合同未盡事宜(任何與本合同相關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確規定的事項)將由雙方友好協商并另行達成書面合同予以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15.合同的變更、解除
15.1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均須雙方同意并簽署書面意見方為有效,因更改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合同附件包括,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5.2除不可抗力事件或雙方協商一致外,一方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除按《合同法》和本合同規定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責任外,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
16.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一式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三份歸甲方,一份歸乙方。
16.2合同的變更和終止需要雙方達成書面的協議才能生效。合同的變更部分構成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傳真:傳真:
電話:電話:
外貿的合同14
對外貿易,又稱為國際貿易或者進出口貿易,是指不同國家之間的企業貿易合作行為。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內市場的競爭日漸激烈,在這樣的形式之下,以對外貿易活動來解決減緩企業競爭壓力,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促進企業的國際化發展,對于企業來說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但是,開展對外貿易活動時,常常會由于國家間的法律差異以及合作方的欺詐行為,往往會造成非常大的交易風險,給企業帶來非常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我們必須要正確認識對外貿易合同風險,并針對這些風險來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避免相關問題的發生。
一、對外貿易合同品質條款方面風險
商品品質,是對外貿易合作過程中最重視的內容之一,如果產品品質得不到保證,無法滿足對方的相關需求,則會嚴重影響到合作結果,甚至會給企業帶來非常嚴重的經濟損失。首先,商品品質應該按照合作方國家相關品質要求來進行品質條款的制定,這時,如果參與貿易合作的企業沒有充分認識和分析品質條款而盲目進行產品加工和生產,就很容易造成對外貿易合作的失敗,使產品無法得到銷售,而很多合作企業也常常依靠品質條款中的漏洞而對企業進行欺詐,從而給企業帶來非常嚴重的經濟損失。
比如,國外企業甲向我國企業乙定制一批女裝,雙方在進行合同簽訂時,企業甲僅僅是對女裝的規格、樣式、材質以及顏色進行了相應的標注,要求企業乙在一個月內將女裝生產完畢,供甲開展相應的營銷活動,并標注產品生產結束后又企業甲進行相關檢查和復檢。由于企業乙沒有完全認識到合同條款的重要性和貿易陷阱,按照我國相關產品規定進行了女裝的加工和生產工作,并按時將產品提交給企業甲。但之后甲按照本國相關服裝檢驗技術和檢測標準對這批服裝進行了相關檢驗工作,并出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問題發生。因此,企業甲以違反合同條款為由向企業乙提出索賠,而企業乙卻強調條款中的漏洞并控訴甲的欺詐行為,并強調企業是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技術要求開展的生活活動,最后,仲裁機構作出最后判決,在企業乙實行降價政策之后,才保證了雙方交易合作的最終結束,但依舊給企業乙帶來了較為嚴重的經濟效益影響。
因此,我們今后在開展相應對外貿易合作時,要針對對合同品質條款的閱讀工作,及時發現合同品質條款中的漏洞問題,從而有效避免企業的相關經濟損失。首先,在進行合同閱讀和簽訂之前,要充分了解合作企業所處國家相關產品質量標準規范,以及國際產品質量檢測標準,以確保產品生產過程中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在進行合同簽訂過程中,一定要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內容,要確保合同品質條款的有效性和全面性,盡量要求條款中的相關描述語言精確準確,要有法律效益,并且要認真發掘合同條款中的隱藏條款,并針對品質條款中所存在的不平衡性同企業合作方進行協商處理,從而有效避免企業在進行對外貿易合作時遭受不必要的風險,影響到企業經濟效益和綜合形象。
二、對外貿易合同其他條款方面的分析
對外貿易合同條款分為品質條款、價格條款、運輸條款、支付條款和違約條款等多項條款類別,對于對外貿易企業來說,必須要認真仔細的進行各項條款的核對和分析,確保相關條款的有效性和準確性,否則將會增加交易風險,誤入交易陷阱,使企業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比如支付條款,是合作方所設定的用以說明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的相關合同內容,支付條款應該詳細標注支付貨幣種類、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這對于我國生產企業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如果支付條款的表達信息模糊,沒有明確指出相關重要內容,生產企業也沒有根據這一問題進行反饋,則很容出現相應問題。比如支付貨幣種類就是必須要詳細注明的內容之一,由于貨物運輸需要一段的時間,產品在運抵后同樣需要等待合作企業的產品質量檢測以及信息反饋,而最終合作企業要求以本國貨幣進行產品支付。由于國際金融貨幣兌換比率會發生不斷的調整,甚至部分貨幣難以流通和兌換,這樣就極容易導致企業蒙受重大經濟損失,因此,企業應該在支付條款中要求注明支付方式和支付貨幣種類,以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違約條款風險,是企業對外貿易過程中最需要注意的風險問題。
一般,利用違約條款實施欺詐行為的合作企業往往表明都不會存在違法行為,看似以合同條款規定行使相關工作,但是,實質上是合作方抓住我國生產企業的重視心理,以縮短違約期限來迫使企業出現違約行為,最終使合作方賺取大量的違約金,給企業帶來重大經濟損失。造成違約問題的最終原因在于生產企業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夠充分,以及過于重視經濟效益而盲目進行合同簽訂,卻沒有正確衡量企業實力,最終導致無法履行相關合同條款,給企業帶來重大損失。比如外國企業A同中國生產企業B準備簽訂貿易合同,要求企業B在一個月內為企業A生產300萬雙旅游鞋,違約條款如下:如果企業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生產貨物,導致企業銷售活動受到影響,需要企業B向企業A賠償5%違約金。300萬雙旅游鞋的訂單對于企業B來說無疑具有非常大的誘惑力,能夠為企業B帶來非常高的經濟效益,并且擴大企業B的合作范圍,促進企業B的國際化發展趨勢。但是,企業B并沒有正確衡量企業的實際生產能力,盲目接下訂單,并簽訂貿易合同,最終無法在一個月內生產足夠的產品,而企業A拒絕企業B的合同延期要求后,向企業B提出了違約索賠,最終企業B只得支付給A企業700多萬違約金,使得企業損失巨大。
針對違約條款風險,首先,企業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面對貿易合同,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糊,要從企業實際情況出發,正確衡量企業的實際生產水平,能夠滿足合同中所規定的生產能力,能夠完成生產任務。其次,企業要根據合同要求同合作企業進行有效的商榷和溝通,盡量降低合作風險,使企業能夠符合合同生產條件,這與企業業務人員你的實際工作能力、外語水平和工作經驗是分不開的,企業應該加強對業務人員的培訓和業務人才的引進工作,提升企業的整體工作能力,從而確保企業在進行對外貿易活動中占據有利位置,從而保證企業經濟效益的穩定增長。
三、降低對外貿易風險的其他措施
在確保對外貿易合同準確性的同時,對于生產企業,還應該不斷提高企業外貿知識水平、加強合同管理工作,以及采取必要的風險轉移措施,從而提高企業對外貿易活動的安全性,避免企業在對外貿易合作中遭受重大經濟損失。首先,企業要對外貿知識術語進行深入的了解,這些術語在交易合作過程中應用頻繁且發揮重要作用,比如FOB、CFR和CIF等等,只有充分了解這些專業術語,才能夠避免企業在實際合作過程中不會誤入合作企業陷阱,避免企業經濟效益受到影響;企業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工作,加強資信調查工作,加強相關信息的整理工作,對于匯單和數據進行有效管理,并嚴格控制運輸途徑和運輸流程,確保貨物的安全運達和準時運達,減少企業的運營風險。
四、總結
對外貿易對于企業發展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夠有效拓展企業的銷售空間,避免激烈的國內市場競爭,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因此,我們必須要積極拓展國際市場業務,促進我國對外貿易活動的開展。同時,對于企業來說一定要保證清醒的頭腦,做好合同的分析工作,降低合作風險,保證企業的穩定發展,保證企業的合法權利,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
外貿的合同15
賣方:
買方: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從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條款中所確定的清單No1。該清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價格和合同總金額在清單No1中所載明的商品價格,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商品價格包括運抵____的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獨聯體境外預付的包裝、標記、保管、裝運、保險的費用。
第三條、供貨期限和日期商品應賣方銀行通知保兌的、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的有效信用證時起___天內從公司運往____。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商品品質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包裝和標記商品包裝應符合規定的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作中所做的必要處理過程中完好無損。每件貨物上應有以下標記:_到達站名稱;_賣方名稱;_買方名稱;_貨件號;_毛重;_凈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支付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的、可分割的、可轉讓的跟單信用證。該信用證的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___天。信用證由賣方選擇的、法律上承認的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_發票一式三份;_全套買方名義下的運輸單;_包裝單一式三份;_本合同副本;_在獨聯體境內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獨聯體境外的一切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數量和品質檢查。檢查人員的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的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的責任自動轉稱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的處理,商品的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保險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品質保證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見上文第四條)。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見第四條)的商品。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退還未被接收的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的索賠書時起___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第十條索賠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的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檢查員確定的數量的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的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有充分理由退還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數量。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的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必需的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索賠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其它應供應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進出口和其它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后果存在的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后果持續達___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的損失。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盡快將妨礙履行義務的不可抗力的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的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罰則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_在最初___周內每過期___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_以后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的2%,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的___%。
第十三條、其它條件任何一方在沒有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盡管信用證可以轉讓,是可以按規定程序轉讓的。對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在獨聯體境內的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海關規費和關稅,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在獨聯體境外,則由賣方承擔。本合同用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貿的合同】相關文章:
外貿合同07-26
外貿銷售合同12-13
外貿采購合同03-05
服裝外貿銷售合同10-29
出口外貿合同06-12
外貿合同范本01-25
商品外貿服務合同12-29
精選外貿合同三篇10-02
服裝外貿銷售合同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