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協議合同合集9篇
在現在社會,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甲方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一. 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項目:北汽汽車制造廠有限公司黃驊公司辦公樓外墻涂料工程
三. 施工地點:黃驊市開發區
四. 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協議內容:
1、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并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于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經甲方安全監督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與甲方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后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施工作業區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動火作業申請須經甲乙雙方公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通過;
4、 施工人員進場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和上級主管領導檢查;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 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經甲方領導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范,并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8、 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指派安全人員在現場監護;
9、 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必須當日清理干凈,門窗玻璃及門窗框用膩子或涂料污染的必須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1、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后,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2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100%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范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分公司分別承建榮盛楠湖酈舍項目一期一二標段工程,因群塔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為確保安全,經建設單位協調,三方簽訂此協議。
為確保群塔在施工過程、頂升過程及拆除過程中不發生互相碰撞,確保施工安全,經兩家總包單位協調群塔作業相關的協議。
1、 群塔運行控制
2、 運行主要原則
1)后塔讓先塔
在作業過程中,后起動作業的塔吊在運行時應前后、左右、上下確定相鄰塔吊的作業狀態和所處位置。如有妨礙后塔正常運行時,必須停塔等候,并鳴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處的狀態、位置,待前塔遠離妨礙區域時,后塔方可作業。
2)動塔讓靜塔
在作業過程中,要求塔司、信號工隨時注意相鄰塔吊所處的作業狀態,位置在回轉塔臂運駛小車時,要避讓處于停止狀態的塔吊,可繞道行運,或暫停作業,待停塔工作完后,駛出相碰撞危險區域后方可作業。
3)輕車讓重車
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
4)客塔讓主塔
以各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塔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
5)塔機在運行中,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
3、 運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各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裝方案中已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較低的塔吊臂長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塔吊在現場的定位保證了塔吊之間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塔身發生碰撞的`問題。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響,塔吊間高與低是相對的,但都有可能發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必須對每一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另外,各塔吊租賃公司要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發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裝’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頂升即可保證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與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置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據塔吊布置,塔吊之間存在交叉的范圍,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據塔吊裝拆單位提供的裝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裝及頂升過程中始終保持不少于2個標準節的高度,同時根據低塔讓高塔的原則,如兩塔塔臂在旋轉過程中同時進入交叉范圍,低塔應提前主動避讓,待高位塔旋轉出交叉范圍后,方可繼續運轉。
2)兩塔在作業時,在進入交叉范圍之前,應先將小車收回至安全距離內,同時將吊鉤提升,由高塔主動避讓,即可避免塔吊大臂與大臂、塔吊大臂與建筑物、吊鉤與建筑物、吊鉤與吊鉤之間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吊鉤)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區域時,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與高位塔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這就要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會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鋼絲繩(吊鉤)。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具備相應等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來完成,且同一臺塔吊的組裝、頂升、拆除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不允許委派無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地的單位進行施工。
2)租賃方應提供狀態好的機械設備,指派責任心強、技術全面的塔吊司機。
3)參與塔吊安裝、作業、頂升、拆除的作業人員都須持有天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無證人員作業。塔司、信號工都必須具備2年以上實踐作業經驗、責任心強,反應靈敏、身強力壯的持證人員參與。進入施工現場嚴格執行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4)各塔吊信號指揮的對講機頻點不允許相互串臺,必須有嚴格的分格措施。在設置頻道時,需設置不同的頻道,且每臺塔吊的信號指揮人員、塔司必須固定,做到定機、定人、定制度,不允許擅自調換。信號工的服裝要有區分,以便塔司在人員密集的區域確認本塔信號工的旗語、手勢和哨聲。
5)群塔作業時,塔與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離規定:為避免相鄰塔吊間發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與高塔的塔身水平間距確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鉤高度應與低塔的最高點垂直安全間距確保凈空2m以上。
6)頂升時,先頂高塔,后頂低塔。在塔吊頂升、降時,必須履行申報制度,由項目安全部進行審批,原則規定:先頂高塔、后頂低塔。下降拆除時,先降低塔,后降高塔,每次頂升的高度,確保相鄰塔吊間垂直安全間距。
7)為了提高塔司、信號指揮人員警示各塔的工作狀態,要求各塔上安裝防撞指示燈和紅色信號旗。
8)多機作業,塔司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機安全距離
9)塔司必須熟悉操作的塔吊性能,并嚴格按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
10)各塔停止作業時1#樓、5#樓、9#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東面。2#樓、6#樓、10#樓塔吊大臂不允許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過程中,雙方塔吊主鉤不允許超過對方圍擋。
7. 溝通協調
為加強群塔作業安全管理,雙方指派專人進行協調,塔吊頂升應提前通知對方,
甲方簽字:
監理簽字:
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項目部簽字:
中建保華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系電話: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榮盛楠湖酈舍項目部簽字:
河北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專人聯系電話:
塔司簽字:
信號工簽字: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為保障員工外出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預防員工外出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雙方協商,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責任,特協議如下: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條例之條款,在員工上崗前進行外出安全教育,并經過考試,簽訂保安人員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員工外出應嚴格執行員工外出安全管理規定,員工外出時應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節前保安部對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會議,并在節日期間控制人員外出,保證員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況部門主管有權控制員工外出的時間及次數,如有特殊情況員工可向項目經理申請外出。
5.員工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向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請假,請假條必須注明:外出時間、歸隊時間、外出事由、具體去向,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并簽署人員外出安全保證書。
6.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
7.員工外出期間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條例條款,造成行政處罰,并造成一定影響者,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與公司無關。
8.意外事故發生后,部門必須對事件的起因、經過進行了解,并協助相關部門或人員對事件進行處理。
9.對不遵守員工請銷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規定的.人員,將根據保安員處罰明細進行處罰,具體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10.在外參加非法集會,、吸毒等違反國家級地方法律法規的行為,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在外參加打架斗毆,造成他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12.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3.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4.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繼續休假,在此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5.外出休假假條只限一次性使用,員工回單位即視為銷假,二次外出必須重新填寫請假條,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員工必須22:00歸隊,特殊情況需在外留宿,必須提前向項目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一、為確保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訂立裝修安全協議如下:
甲方:
1、依據相關審定的設計方案,對本裝修工程進行監督。
2、協調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3、甲方對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監督的權力,在發現乙方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乙方:
1、乙方自行組織所需施工人員,并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安全管理。制定相關安全計劃與規則并督促實施。
2、乙方在進得高空作業時,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可施工。
3、乙方因施工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5、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產生法律效應,直至施工驗收結束,雙方共同遵守。
二、裝修質量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質量要求,雙方應協商確認。
3、批內墻、天花,保證平行。不能高低不平,陰陽角拉直。
批三遍灰后打磨入滾油,至少滾三遍保證油光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進展批完第一遍灰預付款20%。
2、批完三遍灰驗收后付30%。
3、上完三遍油驗收合格付清余款。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甲方:建設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鉆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規定,為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區C1地塊項目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范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范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范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并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咨詢。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辦理開工手續前,應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筑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并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項目聯系人,該聯系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范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系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系函;聯系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第三條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資料后,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施工圖紙所確定的施工范圍,向 甲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和甲方預約確定現場交底的時間,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進行現場交底。甲方應負責將該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于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注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范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第 五 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及安全控制范圍:
(一)安全保護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范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范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范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范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第 六 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范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項目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并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咨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項目除基礎工程及后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后,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駛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凈距應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項目聯系人,由甲方項目聯系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后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并通知甲、丙方聯系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并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后辦理安全咨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并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志;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志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并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項目聯系人: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明確雙方安全責任,保證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本項目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特簽定此合同
(1)、投入運行前,必須先檢查各項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動作靈敏可靠。開機前應觀察水池水位變化;
(2)操作電氣設備必須嚴格執行倒閘操作票制度、操作監護制度,防止誤操作和電弧傷人;操作高壓開關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并有專人監護;
(3)電氣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以免因過熱造成絕緣破壞、短路,甚至發生爆炸、火災事故。加強運行中的各項監測工作;
(4)泵組運行中,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嚴禁觸摸電動機帶電部分;
(5)變壓器、電動機運行中,三相電壓、電流應對稱,且運行平穩,無異常聲音,電動機整流子或滑環火花正常,勵磁裝置運行正常;
(6)運行人員應經常巡視檢查各部位,監視儀表,按規定要求記錄各項數據
本協議一試兩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以上規定。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7
甲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
乙方: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第 架子隊 工班
根據集通公司管理要求把,及我項目部在既有營業線施工的具體情況,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營業線的公務設施、電力、通訊、信號光電纜及行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要求以備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遵守:
1.乙方參加既有線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耳聾、色盲、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及妨礙從事某項施工作業的疾病,不得使用不滿十八周歲童工和年齡大于五十周歲的老年工。
2.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行車安全有關規定、規章制度并認真遵守。
3.既有線施工,必須按規定設置施工安全防護,防護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未設好施工防護,不得進行施工作業。防護備品、防護距離、防護信號等內容必須按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組織實施,不得擅自變更。
4.開工前,須向安質環保部提報網圍欄開口、限高架撤除申請表和安全評估表,待報集通公司護路辦審核批準后,符合開工條件方許開工。圍網開口處每天下班后必須關閉,防止行人、牲畜上道;施工結束立即恢復所有既有設施。
5.施工用的大型機械設備進入工地前,必須經過檢修合格,并到物設部登記(設備名稱、設備狀況、操作人員證件、身份證復印件等),進入工地后,必須置于既有線建筑限界以外,作業時保證每臺設備有一專人防護,防護人員不足時不準啟用設備。
6.列車通過前,在既有線施工的'人員必須撤到行車線限界以外的安全處,所有的機械設備、料具也應撤到行車限界以外。
7.施工人員上下班不準在鋼軌上、枕木頭、道心內、兩線間休息及行走,不準搶道,工間休息時,須到限界以外的安全處。
8. 在鐵路旁施工搭設的腳手架等設施,應經常檢查,不得侵入限界以防發生事故。
9.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點要遠離既有線建筑物25m以上。
10.臨時房屋及設施的周邊,近臨懸崖、陡坎、深坑、鐵路及高壓帶電區域等處,應有防護圍欄、遮擋物及警示標志,危險處夜間應設警示燈(不得影響行車)。
11.需要拆除原有擋墻、護墻、端墻等建筑物時,首先調查清楚其結構物地下有否管道、線纜等設施,應按規定程序先報路局批準后,方準動工。
12.嚴禁挖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13.列車通過時嚴禁挖土,一切大型施工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4.使用機械挖土,鏟斗不得碰撞鐵路上所有的建筑物,不得侵入既有線限界。
15.人工清理開挖面時,挖土機械應退出開挖面,嚴禁人、機同時混合開挖作業。
16.不得隨意損毀鐵路既有設施,施工撤除的鐵路圍網,損毀的既有標志牌,必須按要求隨時恢復。
17.大型機械作業前,操作人員應按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注意事項要求,對機械做詳細檢查;作業中精力集中,不準擅離職守,嚴格執行集通公司客十貨五停車讓行規定。
18.在既有線旁作業,須設專職安全防護員,負責來車通知和警戒工作,列車通過時禁止作業。
19.機械(具)在線路旁存放必須滿足鐵路建筑限界要求。
20.在既有線塹頂、邊坡上作業時,靠既有線一側須留出>2m厚的隔墻,以防施工機械滑落。
21.駕駛員須熟悉所駕車輛的性能、保養及操作方法。對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保持良好狀態。嚴禁點火裝置、轉向器和制動等主要部件不良的帶病車輛在既有線上從事施工運輸作業。
22.在靠近既有線的施工便道上行駛,其速度≯10Km/h,下坡轉彎時,應換低速檔運行,保持限界距離。
23.不得在坡道上停車,若需在坡道上停車時,須采取防溜措施,以防車輛溜滑而造成事故。
24.自卸車輛須將翻斗放平,方可行駛,防止溜放或掛斷架空光電纜。
25.列車通過時,臨既有線路的運輸車輛及其施工設備須停止作業,保持靜止狀態。
26.跨軌運輸一般輕便材料及機具時,必須集中固定地點,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試合格的路工擔任施工防護。跨軌作業地點地形復雜、了望條件不良時,須增設專職防護員。
27.較笨重的施工材料過軌(如>100kg的砂石等物)應派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聯系。利用列車間隔時間,工地使用停車手信號防護可過軌施工。如通訊中斷,則停止跨軌作業。
28.較笨重的施工機具(械)需多人臺運過軌時,須與車站值班員辦理簽認登記手續,利用列車間隔時間過軌作業。作業中須設駐站聯絡員,用電話或對講機與工地聯系。
29.在既有線上拆除擋、護墻,應作好截、排水溝的暢通。降雨時應對暴露面除加固支撐外,必須進行覆蓋遮雨防水侵措施,以確保邊坡的穩定。
30.進行既有側溝、涵渠拆除時,必須先進行改水工作,其改水渠道截面及匯水管不得小于原渠道的排水量,并經常清理漂浮物及積泥,確保流水暢通。
31.雨天須有人晝夜巡查,防止渠道堵塞、水面上升而浸泡線路造成事故。
32.地下管線或隱蔽設施不清或沒有防護措施不準開工;開挖電纜溝至400mm深度時,要注意小心輕挖,杜絕損壞既有電光纜事件。施工安全負責人員會同設備管理單位的配合人員要緊盯現場,作業人員用鐵鍬小心挖土,一經挖出,馬上檢驗,并進行簽認,簽認后即根據事先商量的防護措施進行防護,來不及防護的要派專人晝夜看守,交接班時要有書面交接記錄。
33.地下光電纜兩側2m以內,不準動用挖掘機及洋鎬等工具。在地下電纜附近機械作業時,派專職防護員現場指揮,確保地下電纜安全。各種施工機械不準縱向碾壓電纜上部地面。
34.墩臺及其他高空作業,必須設置安全網,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35.挖孔樁作業人員離開現場或下班前,必須對未灌注的孔口進行有效覆蓋,防止行人牲畜跌入孔中。
36.認真遵守上述規定及項目部有關管理要求,消滅行車一般D類及以上事故,消滅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消滅交通事故,消滅火災事故,消滅一切質量事故。
乙方如因違反上述管理要求或違反其他安全質量管理規定,而夠成的安全隱患和質量問題,項目部將按照管理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造成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按照中鐵21局集團五公司集通復線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質量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并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8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 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雙方協商該房屋月租金為 元;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0.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并簽字確認。
1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14. 本合同自雙方簽
(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安全協議合同 篇9
甲方 (軌行區場地管理單位):
乙方(軌行區進場占用單位):
為共同實現新線建設工程各專業施工目標,在軌行區作業期間,為確保各單位各項工作安全順利的進行,經商定,雙方簽定軌行區安全管理協議書,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 安全的范疇:
1. 施工現場的人身安全
2. 施工現場的設備安全
3. 施工期間的日常安全
二、 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甲方:
1. 根據調度組批準的施工計劃和乙方的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合理安排施工穿插。軌道機車及軌道平板車只能在批準計劃施工區間內行駛。
2. 按《軌行區作業管理辦法(暫行)》(簡稱《辦法》)驗證乙方已交納安全管理保證金。
3. 有權對乙方在作業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及時進行勸告,舉證,并及時上報調度組。
4. 甲方必須對照調度組下發的周計劃,核對乙方次日作業計劃、作業內容、區段里程、防護辦法、注意事項等內容,于每日17:00前公布次日計劃,并下發《軌行區作業票》。
5. 施工前,乙方作業負責人必須到調度室辦理請點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完成后按規定返回銷點,確保人員、材料、工器具出清完畢。
乙方:
1. 乙方了解并遵守《辦法》之規定,特別是與安全防護相關的規定,接受甲方勸導,并已足額交納保證金。
2. 乙方違反《辦法》規定時,必須配合調查,接受判決并自行負責。
3.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調度組及場地管理單位的計劃管理,且不得越出批準區域及計劃時間進行施工,軌道機車及軌道平板車只能在批準的區間內行駛。
4. 交叉作業或者穿越時,乙方積極響應甲方的技術指導,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優先考慮甲方的作業辦法。
5. 乙方對自身施工范圍,內部人員,自用設施、設備、半成品、成品、材料等自有物品的安全、規范負主要責任。
6. 乙方持證上崗,在作業時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著裝規范,進入施現場戴好安全帽。乙方必須做好其他專業,特別是甲方的成品保護,為自身行為負責。
7. 乙方作業中留在甲方場地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干凈,遵守文明施工要求。
8. 乙方根據調度組發布的周計劃,在每日17:00核對甲方下發的作業票,確認次日作業計劃,作業內容,區段里程,防護辦法、注意事項等內容。
9. 施工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到指定地點辦理請點手續后,方可進行施工,結束后按規定進行銷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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