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采購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采購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采購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相關特種設備操作規范規定,維護合同項目內的特種設備設施正常運行,乙方愿意承包甲方所屬項目特種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維修保養承包合同。
一、合同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脫硝系統特種設備設施的維護、檢修及保養。
二、維修保養范圍:
脫硝特種設備設施的測試、維修、保養、年檢。包括以下系統:
1) 壓力容器(液氨罐、蒸發器、緩沖罐、空氣壓縮罐);
2) 壓力管道(氨管、空氣管);
3)安全閥。
三、合同金額與付款方式:
特種設備設施年維修保養費為人民幣________元/年(大寫:________元)。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提供正式服務類發票后一周內甲方一次性給付合同總價款30%的預付款,即人民幣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 合同到期后,乙方提供正式服務類發票后一周內甲方一次性給付合同總價款70%的尾款,即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維護保養期限:
合同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責任:
1)甲方及時向乙方反饋廠區內特種設備設施的使用及故障情況,使乙方在維修保養時能快速及時;
2)甲方負責廠區內的協調工作與配合,并及時按合同支付費用;
3)甲方為乙方提供維修保養時所必需的水、電、登高扶梯及其它可提供的工具等,并在乙方工作時提供方便;
4)甲方為乙方提供維修保養時所需的技術文件、圖紙資料等。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全權負責甲方特種設備的正常運行;
2)乙方按規范要求和維護保養方案對特種設備設施進行維修、保養;負責
對系統及設備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及執行整改;
3)維護要求
a)當甲方的特種設備發生故障時,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一天內(24小時內)到現場檢修;
b)乙方在維修過程中需增加或更換設備時,應向甲方提供工程業務聯系單,經甲方同意后再采購與使用,所維修產生的費用除人工費由乙方承擔外,更換設備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c)乙方在每次維修后填寫維修記錄單,由甲方檢查后簽字確認。
5)保養要求
a)乙方根據特種設備產品的保養周期和甲方的要求進行保養。
b)乙方在每次保養后填寫維修記錄單,由甲方檢查后簽字確認。
c)乙方參加甲方定期或節日前安排的安全檢查活動。
d)乙方應按照不低于1次/月的頻率對所屬設備進行巡檢。
6)其它事項
a)乙方需參與甲方的事故調查;
b)乙方每年底應該對甲方的特種設備的維護提出建設性意見(包括備品備
件的采購計劃);
c)乙方需根據有關特種設備的相關規定對甲方相關項目進行檢測,檢測費
用由乙方負責。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若在執行過程中產生不同意見,雙方應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可將爭
議提爭議發生地法院訴訟。
八、經濟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后,如發生毀約,由毀約方按本合同金額的2%/天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九、 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乙方: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采購合同 篇2
需方:(簡稱甲方)
供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
一 、 苗木產品的產地、規格、數量、價格:
總價(暫定)人民幣:元(大寫)
1、合同單價包括苗木的本身價格、挖取、短途轉至裝車地點、土球包扎、裝車、辦理苗木檢疫證、運輸證及長途運輸費用,梳葉、加蓋遮陽網等交貨前的所有費用及稅費。
2、苗木為貨,乙方成活,必須嚴格按合同約定要求供貨,如有土球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拒絕收貨。
二、苗木規格、樹型、質量、技術要求約定 質量技術要求:
1、苗木的質量按合同約定質量標準執行,同時應符合甲方對該產品指定要求。乙方保證苗木質量符合甲方規定的要求,乙方對苗木質量負完全責任;
2、合同所購苗木冠幅.樹型飽滿、漂亮,不偏冠,長勢良好;
3、土球:土球泥土密實,成標準園球狀,全部帶原生地土球,不能有假土球。原生土球包裝用 草繩或有孔透氣塑料薄膜 包扎牢固,在運輸途中不能散開;
4、胸徑測量:一般喬木從植物土球土面處往上1 米處(若 1 米處正好是局部腫脹處則以 1 米處往下正常處為準)測量樹干直徑;
5、存放時間:苗木挖取后存放及運輸時間不能超過 1 天;
6、裝車要求及運輸:樹枝要收攏合適,不能有嚴重斷裂現象發生。科學合理裝車,適當裝滿,不能損壞樹皮和樹尖,運輸途中樹枝條完整不能斷裂、土球不能散開,此為裝車基本準則;若遇惡劣氣候或長途運輸,如夏季高溫,裝車要避開高溫時段,運輸途中需采取擋風、避雨、遮陽、保水等保護措施,確保苗木質量。
三、交貨地點、方法及期限
1、交貨地點為甲方工地現場指定地點。指定地點即: 項目部 ,具體地址:(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通知乙方將貨物運到其他地點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但甲方應在交貨前日內以自己的名義蓋章后書面通知乙方)。標的物所有權自付完貨款時轉移至甲方。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負責送貨;
(2)乙方負責委托第三方運輸,甲方負責運費;
(3)甲方自提自運。
3、貨物裝卸采用第 項執行:
(1)乙方負責裝卸;
(2)乙方負責裝、甲方負責卸;
(3)甲方負責裝卸。
4、交貨期限:
雙方約定乙方在年月日前交貨,或按甲方通知的時間、地點交貨,但甲方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
四、現場驗收,付款方式
1、現場驗收:
苗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負責及時安排機械、人員下車。并同時安排驗收員(庫管員、綠化工長或技術員)現場驗收和開具驗收單。乙方將驗收單、運單、送貨單及合法有效的發票按本合同單價辦理貨款結算,(因長途運輸土球輕微散球的、輕微壓斷枝的。
甲方扣款應在驗收同時及時與乙方溝通,乙方現場認可簽字,雙方友好協商意見達成一致后方可扣款。)結算單據報甲方有關領導審批并移交甲方財務付款,辦完甲方財務付款手續后,甲方財務按下列第項進行付款。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貨款總額的 %為預付款,余款由乙方持收貨驗收單據和發票到甲方財務部掛帳后 日內(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全部付清。
(2)乙方在每月20日前持收貨驗收單據和發票到甲方財務掛賬:第一次付款時間:次月30日前,付款比例:掛賬金額的 %;第二次付款時間:當年12月30日前,付款比例:掛賬金額的 %;第三次付款時間:次年12月30日前,付款比例:掛賬金額的%。
(3)乙方持收貨驗收單據和發票到甲方財務掛賬之日起,日內(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支付乙方貨款的 %;余款于該項目工程完工驗收后全部付清。
(4)甲方在 日內(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將乙方掛賬貨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乙方開戶銀行及帳號:
開戶單位(人)名稱:開戶銀行: 帳 號:
五、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損失(含延誤工期、業主索賠損失)。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由乙方負責退貨、更換,并從合同約定交貨之日起至更換后產品符合約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貨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要求退貨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時間退還已經支付的貨款外,還應按已付貨款的20%支付違約金,乙方未能按時退還貨款的,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每逾期一天 元累計計算并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損失(含業主索賠等損失)。
4、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接貨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未付款的 3 ‰每一天累計計算并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經甲方確認,允許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違約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及其它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中苗木屬非定型規模一致化商品,屬自然化的物品,不可能達到一種眼光認識物體的絕對性標準。雙方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實在無法協商達成共識的,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調整供應計劃。乙方盡力配合并同時修補完善合同。
九、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請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贈送實物、現金或禮券。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現乙方工作人員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員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甲方。
3、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廉潔合作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
4、乙方工作人員有義務就甲方工作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行為及時向甲方舉報;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員,或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總價款的基礎上減少 10 %后作為甲方應付貨款,并由乙方對知情不報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5、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賄賂甲方工作人員,被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并只按合同已履行部分總價款的50%辦理結算。
十、其它
1、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實意思。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時生效。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約定按附件(如有)中所列的結算單據辦理結算,附件(如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 叁 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法人: 甲方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合同簽定日期:合同簽定地點:
采購合同 篇3
甲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
辦公地點: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
辦公地點: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秉著公平公正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應以下產品:
產品名: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總價款:
二、產品質量:
上述產品應符合《XXX》標準。
三、訂貨:
乙方應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_____日前向甲方訂貨。甲方收到乙方訂貨單,應當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
四、運輸與包裝:
由甲方負責運輸和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甲方交貨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應當于具備交付條件時及時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內組織運輸。乙方應當在送貨單上簽收。
六、產品檢驗:
1、 甲方將產品送至乙方倉庫后,乙方于收貨之日起五日內進行檢驗,并將產品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約定的情況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補齊數量。
2、 乙方在兩年內發現甲方出賣的產品存在隱蔽瑕疵,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換或修復。
3、 甲方出賣的產品有質量保證期的,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修復。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種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于訂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的_____%作為預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就該預付款和剩余價款的支付分別向乙方開具發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
八、不可抗力及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憑有權機關出具的證明,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沒有積極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時通知乙方,應當對乙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產品損毀、滅失的風險,甲方在乙方倉庫交付前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倉庫交付后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視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認為不再需要購買該產品,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2、甲方交付的產品的規格與約定不符的,應當負責調換;數量與約定不符的,對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選擇按價接收或者退還甲方,對缺少的部分,甲方應負責補齊或減少相應價款。
3、 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與約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貨的,雙方應當按質重新約定價格。乙方不同意收貨的,甲方應當更換。甲方不能更換的,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4、 乙方遲延付款的,每遲延一日,按照遲延給付部分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如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 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簽訂于_____市_____區,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2、雙方基于本合同訂貨的訂貨單、確認書均具有法律效力。訂貨單、甲方確認書的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及公章):
乙方:_____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及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購合同 篇4
01采購合同要素:
一、采購標的物的價格 、規格型號、材質、數量
二、運輸方式:由供方負責運輸、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運到需方
三、運費承擔方:運輸費用由需方負擔、由供方負擔
四、驗收標準: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和雙方協商而定的圖紙等標準
五、合理損耗部分承擔方
六、到貨地點
七:違約責任(規頂退貨的費用的承擔方)
八:其他規定(可以規定 相關的票據、入庫問題和一些安裝等問題的規定) 九:貨款的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月結30/60天、現金支付、承兌匯票(銀行和商業)、款到發貨和貨到付款(一般看情況而定)
002一般合同構成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三個行為分別是,要約邀請,要約,承諾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以下三個要件:
(1)要有合同的當事人。合同必須具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因為,合同的訂立是雙方或多方法律行為,只有一方當事人就談不上合意問題,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過,參加訂約當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體。
(2)合同的訂立須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要約和承諾作為合同訂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是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須具備的基本規則。
(3)合同當事人須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志即在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謂合同當事人達成了合意。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構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業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銷權”.期限的規定為《合同法》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撤銷權消滅后,當事人不得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該民事行為有效。
003合同的內容要素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內容要素構成,合同內容要素即主要條款如下所述。
1.標的
標的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合同標的可以是貨物,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工程項目,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標的要寫明標的名稱,以使標的特定化,以便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數量和質量
數量是以數字和計量單位來衡量標的的尺度。質量是標的內在素質和外觀形態的綜合,包括標的名稱、品種、規格、型號、等級、標準、技術要求、物理和化學成分、款式、感覺要素、性能等。數量和質量條款是合同的主要條款,沒有數量,權利義務的大小很難確定;沒有質量,權利義務極易發生糾紛。因此該條款要給予明確、具體的規定。
3.價款或者報酬
價款是根據合同取得財產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以貨幣表示的代價。報酬是根據合同取得勞務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貨幣,又可以稱為酬金。價款或報酬是有償合同的必備條款,合同中應說明價款或報酬數額及計算標準、結算方式和程序等。
4.合同的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賃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須具備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時間限度。履行的地點和方式是確定驗收、費用、風險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依據。
5.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義務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合同規定違約責任有利于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也有利于確定違約方所承擔的責任,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條款。
6.解決爭議的方法
合同發生爭議時,其解決方法包括當事人協商,第三者調解、仲裁、法院審理等幾種。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當約定爭議解決的方法。
7.其他
除合同主要條款以外,雙方當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其他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條款。
004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
買賣合同的構成要素有:主體、標的'、行為要素。
主體要素指出賣人和買受人。
標的要素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和價金。價金是與買賣標的物對價給付的金錢,價金的給付通常用支付一詞。
行為要素指移轉買賣標的物和支付價金。出賣人應將買賣標的物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價金。買受人支付價金只能是金錢,不能是貨物和其它給付。給付金錢之外的物,為互易合同,以勞務為對待給付,為雇用、承欖、委托等合同,而不是買賣;
005從基本的合同要素淺談合同風險的防范
《合同法》中規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我們來有針對性的具體講解一下: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體審核:1、合同當事人情況:首先,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合格主體資格。雖然現行《合同法》對合同當事人并沒有特別限制(已經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說沒有合格主體的問題。一方面涉及到專營、專控的業務必須由專業公司經營或經特別批準后經營,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的公司或人員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履約能力能否適合合同內容,符合法律的強制性或指導性的規范,是審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個重要標準。主體不合格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風險。其次,合同如果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當事人授權的經辦人或代理人代為簽訂的,在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的同時,還應注意審查合同簽訂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證明,并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在一些單位委托本單位業務人員或聘請外單位人員簽訂經濟合同但未給予正式的、完備的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資格和代理權限,應作具體分析:1)合同簽訂人用委托單位加蓋公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用委托單位的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的,應視為委托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2)合同簽訂人持有委托單位出具的訂立合同或者聯系業務的介紹信簽訂合同的,視為委托單位授予合同簽訂人代理權。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確認為有效。
3)合同簽訂人未持有委托單位的任何委托證明文件所簽訂的合同,如果委托單位未予蓋章,這種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無效。但是如果委托單位已經開始履行,應視為委托單位對合同簽訂人的代理權已經予以追認,因此,所簽訂的經濟合同有效。
(二)標的:標的違法是指合同的標的物為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專賣、專控物質不是由專業公司或經專門部門批準后經營。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煙草制品必須由煙草專賣企業經營。違反這一規定,不僅所簽訂的合同無效,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中第十條有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涉及知識產權的標的物,應注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合同標的違法,必然導致整個合同無效。這顯然非常重要。
(三)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合同的這四項交易性條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經濟性,保證實現企業目的外。還要注意其內容是否有違法及風險所在。如質量標準要遵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的法規規定。如果有國家規定的指令性或指導性價格的,價格條款應予遵守。對于買賣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應特別加予注意。合同法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謂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是指不動產所有權自登記之日起轉移,部分動產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也應進行登記的。在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交清最后一筆款項時轉移給買受人。雖然之前出賣人早已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標的物的風險并不是隨所有權轉移而轉移,而是按照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的控制原則承擔。 此外注意,貨款的結算方式必需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條款中的相關法律規定,對于避免違法違規帶來的制度風險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濟性條款是為了保證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針對合同違約的信用風險的條款。《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一般應有的條款后兩項,就是救濟性條款。
(四) 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違約責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國家的合同法站在“保護”的角度,將這種制度稱為“違約救濟”。我國現行合同法規定的違約責任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也就是說只要存在違約事實就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賠償,《合同法》第113條采用了合理預見規則。第113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在違約責任的各種形式中,最常見的是損害賠償。實踐中如何確定損失數額,尤其是如何界定間接損失,這是一個很復雜也很有趣的問題。按照一般邏輯推理,在兩個事物之間找因果關系,并不困難。但只要有因果關系的損失,違約方就應當賠償的話,實踐中就可能發生損失無限擴大的情況。為此,創立了“合理預見規則”,即違約方在訂約時已經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將會發生的損失,才是他應當賠償的損失。《合同法》第119條還規定了防止損失擴大規則。第119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對于合同雙方自行約定的違約金,合同法也確立了適當性的原則。這些規定都有利于限制違約風險的無限擴大。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解決合同爭議,及根據仲裁協議或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企業應根據法律規定選擇既有利于解決爭議又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爭議解決方法。并應特別注意訴訟的時效及中止和中斷的規定。
采購合同 篇5
****采購合同框架協議
買受人(甲方):
工商注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注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 方提供,不計費、 回收。
5.無包裝物。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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