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合同3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臨時工合同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臨時工合同 篇1
【評析】
隨著《勞動法》的頒布和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以及勞動力市場的日益成熟,尤其是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出臺,所謂的“臨時工”和“正式工”已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如果說職工之間有什么區別的話,那只有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日平均工作時間及工時制度的區別。根據勞動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xx]12號)的規定,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所以,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靈活就業人員向用人單位提出訂立勞動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用人單位不應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脫。《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7]88號)規定: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單位在臨時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對于在本企業連續工作已滿10年的臨時工,續訂勞動合同時,也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如果本人要求,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保障部《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xx]12號)明確規定:“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對于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后繳費年限合并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同時還規定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依據20xx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1、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4、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中應當具備社會保險的條款,將社會保險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第三十八條規定,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會保險費、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法》同樣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臨時工合同 篇2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全年使用)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假期不使用)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方要根據崗位提出相應的育人要求,乙方應按照“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要求開展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每周周____至周____工作,上午________,下午________。每周周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10日為發薪日(遇節假日順延)。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元。工資按照考核結果發放。
1、由用人部門對臨時教育教學人員進行工作質量、工作數量等的考核。考核結果分為A、B、C三個等級。
2、月酬金根據工作考核結果發放,A等發給月酬金的100%,B等發給月酬金的95%,C等發給月酬金的90%,
3、甲方根據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4、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5、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寒暑假期間,甲方應盡可能安排乙方正常工作按常規發給乙方工資;甲方確實沒有工作可安排的,其間甲方和乙方按常規繳納保險,甲方按低保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B、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時間每周超過40小時的部分應按規定作加班處理,或累計后充作寒暑假的工作時間。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不按時發放工資的;
3、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或違反有關制度造成不良影響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簽名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臨時工合同 篇3
臨時工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名詞,《勞動法》實施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在用人單位中,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于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
對于在本企業連續工作已滿10年的臨時工,續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也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本人要求,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其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并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臨時工其實是很老的一個說法,其所針對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之前,我們國家企業大多是國有企業,其用工制度是將員工招入單位后就一直在該單位工作,直至退休,這就是固定工。相對于固定工,單位為了臨時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員工就是臨時工。由于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單位經濟狀況允許的情況下通常較好;臨時工是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對較差。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出臺則改變了在中國實施了幾十年的傳統用工制度,將勞動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國。之所以說其有如此的變革作用,是因為勞動合同制度改變了傳統的在單位一做到底的舊觀念。勞動合同提出一個合同期限的問題,使得勞動合同會面臨終止。當勞動合同終止后,單位就可以當然地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了。
在這樣的制度下,就無所謂什么固定工、臨時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近10年時,已經很少聽到臨時工的說法了,通常在一些國有企業及國有轉制的企業還有。單位用工,只要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應該視為是單位的正式員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約定、公司規章制度或者法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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