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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診時應怎樣向醫生敘述病情
病人應重點敘述清以下幾項內容:
(1)講清是什么癥狀及發生的時間與先后順序、演變過程、相關因素等。如有腹痛,應說明是腹部的哪個部位疼痛,是持續痛還是間斷性痛,是空腹時痛還是進食后痛,開始是什么部位痛,后來轉移到什么部位痛,是否伴有其他癥狀,腹痛發生前有什么行為可能對其發生影響等。
(2)講清過去的患病和治療情況。因為過去的疾病及治療情況,對現在疾病的診斷可能有參考價值。如過去患過風濕性關節炎,現在心慌氣短,就可能是風濕性心臟病;過去反復發生過扁桃體炎,最近發生了浮腫、腰痛、血尿,就可能是發生了腎炎。
(3)以前的用藥情況及是否有過敏史。如以前用過什么樣的藥物對自己疾病最有效;又如未經醫生指導,自行服過什么藥;過去服用何種藥物時發生過過敏情況等都應向醫生說明。
(4)本次就診前曾到過什么醫院,曾請過什么醫生診治,診斷為何病,如何治療的,療效如何等都必須向醫生說明,并將在其他醫院診治的醫療手冊、輔助檢查結果,一并交給醫生參考。這樣有助于醫生從中發現成功的文章或不足,以進一步明確現病的診斷,進行有效的治療。
(5)在訴說自己疾病時,要突出重點,主次前后分明,避免故意夸大癥狀或隱瞞癥狀,避免Ⅱ羅Ⅱ羅唆唆地講一大堆,而主要問題反而沒說清或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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