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產品購銷合同合集五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產品購銷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產品購銷合同 篇1
_________縣農產公司(或農副產品收購站),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縣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后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a.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托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于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并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并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并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后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并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并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征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于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于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并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后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于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后,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盡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于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購銷合同必備條目:
合同差別是很大的,不過有幾個必要條件我覺得每個合同都有的:
1.供銷雙方詳細名稱,地址,電話,傳真
2.貨物名稱,數量,包裝,單價,總額,
3.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4.付款方式:部分預付,還是一次結清,還是全額預付
5.賠償約定,包括供貨方沒按時完成貨物,質量有問題和購買方沒有按時結清貨款等,
6.合同訂立時間,地點,
7.供求雙方簽名,公司有效印章
產品購銷合同 篇2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一、經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現向甲方訂購以下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以及供貨時間,電腦產品購銷合同。簽有技術協議則按協議執行。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四川宜賓乙方單位所在地,雙方應認真執行本合同核對所訂購產品并簽字。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甲方承付。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供異議期限:按本合同及《質量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執行,如有異議提出期限為一周。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簽訂合同乙方向甲方預付 70000.00 元整,
(2)貨到乙方所在地時應付甲方 88800.00 元整,;
(3)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付清貨款,則甲方將享有其供給乙方貨物的所有權。
(4)此合同貨款收款憑證為收據并加蓋宜賓城區萬維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現金收訖章方可生效,如需發票按金額的.4%收齲
七、違約責任: 按《合同法》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總金額的5%。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方可生效。
十、其它約定事項: 售后服務遵名科《保修證書》
產品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20xx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決定向乙方采購一批鋼板及方管用于梅湖花博園工程,現就有關事項達成條款如下,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金額、生產廠家
二、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按現行最新國家及行業規范和標準執行,同時隨貨提供每批次材料的質量證明書。
三、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期限:
本工程整體驗收完成之前乙方對其所供的材料質量負責。期間如果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退貨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交(提)貨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輸材料到達交貨地點,途中的一切運輸費用及裝卸車費由乙方承擔,該費用已含在綜合單價中。運輸路線出現變動,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做調整。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標準:無。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乙方應按照所供材料特點提供符合運輸的合理包裝, 包裝件必須堅牢。因包裝不良引起銹蝕、損壞、丟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包裝物不回收。
八、計劃、計量及驗收:
1、計劃:甲方在使用前3日電話通知乙方大致的供貨時間、數量和地點,在正式使用前1日通知乙方確切時間、地點,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和數量供貨。
2、計量:材料進場后,鋼管以理論重量計重。其他過磅計重。復磅重量在±3‰(含±3‰)以內,則以乙方出庫單重量為準;超過-3‰(不含-3‰),以該復磅結果為準。若乙方有異議,則交由買賣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再行復磅,再行復磅所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3、驗收:甲方指定的接收人員和試驗人員首先在交貨現場對材料的外觀、規格數量進行驗收,若合格進行下一道驗收,否則直接退場。其驗收合格后由甲方試驗人員在監理的見證下對材料進行取樣送檢,檢測單位提供的檢測結果將作為鋼管質量評定和結算的依據。
4、甲方取樣送檢以甲方選擇并報業主和監理單位核準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為準,乙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以甲乙雙方認可或共同選擇的省級及以上質量檢測單位的檢測結果為準,再次送檢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支付。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所供材料按第八款的方式進行外觀質量、數量和規格驗收合格后,乙方根據驗收結果開具符合國家稅法政策的有效發票(17%稅率的增值稅發票)到甲方辦理貨款結算手續。根據資金情況在財務掛帳28天內支付貨款的95%。余下5%作為質保金待一個月后經確認無質量問題后無息一次性支付。貨款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每批次依此類推。貨款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
十、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自本合同生效時起至乙方每批次將材料完好的交付給甲方并通過甲方驗收時止,乙方在此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經濟、安全、質量責任和費用以及第三者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10.2、乙方的車輛在甲方工地卸完貨,應盡快離開,在離開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經濟、安全、質量責任和費用以及第三者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10.3、甲方有義務根據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貨款。
十一、合同爭議處理:
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執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可提交甲方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甲方持有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授權代表)簽字: 代表(授權代表)簽字: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產品購銷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編號:NC
甲方購置乙方廚房設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總價包括設備成本、包裝、運輸、上下力、安裝調試、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規費以及所有風險。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起預付總合同款的%,調試驗收完畢后一周內支付合同款的%。
二、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技術規范要求:設備銷售合同范本1、設備清單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單列明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技術參數等為甲方制作廚房設備。
3、乙方制作的廚房設備用料必須按合同中規定的規格、產地質量、技術標準等制作。
三、運輸: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將甲方訂購的廚房設備運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負責卸貨及就位。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工地的規章制度,并與施工單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確保工程進度及質量。
四、供貨質量、交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質量:
(1)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符合國家安全環保標準,國家有關產品質量認證標準以及甲方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為約定標準。
(2)乙方提供的設備(含零配件、隨機工具等)必須是全新的,表面和內部均無瑕疵的.原廠正品。
(3)所供設備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并承擔所有費用。
2、交貨時間:
3、交貨地點:
五、安裝調試:
1、甲方委托乙方對定制的廚具及訂購配套設備進行安裝調試,費用含在合同總價內,不另計費用。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將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乙方須保證將優質全新的產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須派負責人(技術人員)對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廚房設備進行規格、型號和質量進行初步驗
收,初驗合格后,乙方開始安裝。
4、乙方的安裝調試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工程驗收:
(1)甲方在乙方產品安裝、調試結束后五日內,必須組織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如有異議須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2)乙方必須在五日內作出書面應答,逾期視為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七、雙方責任:
1、供方的責任:
(1)從設備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須安排壹名技術全面的工程人員,進駐甲方現場壹周,負責廚房設備調試及保養,以保證設備達到的運行狀況,乙方駐甲方現場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逾期交貨的,按合同總價的5%每天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維護的條件下,產品保修十二個月(從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易損件及人為造成的損壞不屬保修范圍。
(4)在質保期內發生的損壞,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報修通知后,必須在12小時內趕到維修現場進行維修,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證長期為甲方優惠供應零配件及易損件,協助甲方維護好該設備。
6)如乙方提供的產品規格、質量、材料未達到合同要求,影響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權力。
2、需方的責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裝過程中,提出的關于影響安裝的問題,需要需方解決的,需方應在24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提出解決方法。
(2)需方必須按供方提供的水、電、氣位接駁圖將管線接駁口預留在離設備壹米范圍之內。
八、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的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轄區內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產品購銷合同 篇5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訂貨會組織單位名稱及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制部門: 印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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