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采購合同錦集七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采購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采購合同 篇1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有關條列規定,經供需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確定供方為需方設備供應商,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肆萬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小寫¥:43935.00元),該款項包括本合同所含的產品貨款、運輸費用,該款項為需方應付給供方的全部費用。
三、技術要求:
產品質量按原廠正品標準。
四、供方的責任:
供方負責所供產品為原廠正品;以及符合需方的要求;供方保證所供產品均為未經使用過的全新產品,其質量、規格、型號、技術指標、參數、功能、質量標準、性能與本合同中所描述一致。
五、需方的責任:
人民幣:(小寫¥:¥:43935.00元)。
六、保修及維修:
1:乙方對合同中設備具體保修條款依據設備中設備廠商提供的保修條款為準,并按廠商承諾標準執行。
2:臺式機及筆記本質保三年。打印機質保一年。
3:人為因素、自然因素造成的硬件燒壞不在質保范圍之內。
4:三年質保為三年免費質保;
5:保換期內應更換新品;更換新品不得低于原產品性能。
6:供方對所售電腦整機產品提供軟件六個月,硬件一年上門服務。 7:超過質保期的產品,乙方有權利和甲方協調解決。
七、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交貨時間、地點:
交貨時間 供方收到甲方所支付定金之日起七日內供方將貨物送至需方指定地點。
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生效后,需方支付給供方貨物定金壹萬元(¥10000.00) 供方根據交貨時間按供貨清單供貨,供方在貨物送至需方所在地。需方接收全部貨物后一個月付清合同余款叁萬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33935.00)。無論任何付款方式,供方沒有收到全部貨款的情況下,貨物的所有權仍歸供方所有。
十、供方違約責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貨,每天支付合同總額的5‰繳付罰款,罰款總值不超過合同總金額1% 若超過交貨期五天仍未交貨者,需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違約金。需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為肆萬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
十一、需方違約責任:
1、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款項,應向供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支付合同總額的1‰繳付罰款,罰款總值不超過合同總金額1%
2、由于此批貨物是供方專為需方而準備的,由于需方的原因中途退貨,應向供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5%的違約金。
十二、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臺風、戰爭和其它雙方都認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無法按期履行合同,則合同執行的時間由于上述事件的發生作相應延期。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供、需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簽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為便于運作,可采用傳真方式簽定合同,故簽章后的合同傳真件被認為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需方向用戶銷售本合同產品后,供方除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外,所有因本產品發生的經濟糾紛,除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均與供方無關,應由需方與用戶自行解決,供方一概不承擔法律責任。
供 方
委托代表: 簽訂日期:20xx年06月 15 日 需 方
委托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20xx年 06 月 15日
采購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藥品集中招標采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合同。
藥品名稱
產地
規格
單位
供貨價格
出廠價格
零售價格
數量
金額
交貨時間
人民幣(大寫)
(如空格不夠用,可另附)
第一條: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注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于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后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床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后一批配送藥品后,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采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并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并報衛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
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①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
每延誤一周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周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采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采購量的采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采購周期內合同采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采購周期繼續采購,直到合同采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并如實記帳。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采購周期: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采購合同:網上簽發的批次采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布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fc)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臺(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采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臺(jlmzc)、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采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1)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5)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2)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招標人(醫療機構)按采購合同的規定采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招標人
招標
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投標人
招標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采購合同 篇3
勞動合同法解讀之八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新法施行后解
除或者終止經濟補償的支付方法
分類:法律 | 標簽: 勞動合同法經濟補償支付方法
20xx-10-22 15:53閱讀(338)評論(0)
《勞動合同法》第97條第三款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如何理解該款的規定呢?舉例說明如下:
小李于20xx年7月1日入職某公司,勞動合同每年一簽,20xx年7月1日,公司與小王又簽訂了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20xx年6月30日,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假設小李每月工資都為2000元。
問題一:20xx年6月30日合同正常終止,公司如何支付經濟補償?
答: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需支付經濟補償是勞動合同法的最新規定,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20xx年1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不適用該規定,按照之前的規定,合同終止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因此,小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之間的工作年限用人單位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小李的勞動合同于20xx年6月30日期滿終止,年限正好6個月,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需支付一個月工資2000元作為經濟補償。補償基數按照小王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即勞動合同正常終止時,小李僅能獲得0.2萬元的經濟補償。
問題二、如果20xx年4月30日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但不違法,該如何支付經濟補償?
答: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但不違法),按照新法和舊法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所以,本案中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按照小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正好5.5年)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為6個月×月工資2000元(20xx年4月30日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1.2萬元。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工作年限不到半年,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為0.5個月×月工資2000元(20xx年4月30日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0.1萬元。即勞動合同被公司提前解除時,小李能獲得1.3萬元的經濟補償。
問題三、如果20xx年3月30日公司違法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該如何計算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對于公司違法提前解除合同的,如果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即用人單位應當依據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
付賠償金。所以,本案中如果小李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按照小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正好5.5年)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為6個月×月工資2000元(20xx年3月30日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1.2萬元,支付賠償金為月工資2000元(20xx年3月30日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0.5個月×2倍=0.2萬元。即勞動合同被公司違法提前解除時,小李能獲得1.2萬元的經濟補償和0.2萬元的賠償金。
采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采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甲乙雙方交易意愿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物料采購簡易合同。
一、規格、數量及供貨時間:
1、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檢驗合格。
三、供貨地點與供貨方式:
1、供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不合格品處理方式:
退貨,由供方承擔一切損失。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依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時交貨,每拖延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超過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內未交貨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
4、乙方超過交貨時間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貨物的,須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爭議處理方式: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余部分。
八、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購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需方所在地 乙方(供方):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文件精神,為保證餐飲消費中食品安全,保證餐飲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對學校購進的面粉等原料,有一個追根朔源的地方,現制定食品采購供貨合同: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內,不定時、不定量向供方采購面粉等生活用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單價說明:
(一)、該單價為交貨價格,包含供方的成本、運費、稅費等所有價格構成部分;
(二)、該單價原則上在合同期內不得變動;
二、質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雙方確認的需方標準,需方標準沒有要求的,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上述標準都沒有要求的',應當符合國家相關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實際使用之目的。
三、驗收:
(一)、貨到后,需方依所示驗收標準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需方有權依具體狀況作扣罰接收、罰款或退貨處理。需方在使用過程中復檢,復檢發現不合格、品質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況,可以直接退回該批貨物,造成其他損失供方應賠償損失。
(二)、若供方產品質量不符合需方質量要求,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擔損失。
四、合同解除:
合同期內供方必須保證及時、充足的供應需方貨物,如供方連續兩次無法正常供應貨物,除非有正當理由,需方將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五、違約責任:
如因供方質量問題造成食源性疾患或重大食品衛生事件的,供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間接損失。由于加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由采購方負責。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如此期限內合同執行完畢,可續簽合同或重新簽訂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收購海參有關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海參交售品種、數量、價格
乙方全年向甲方交付鮮海參 40000.00公斤,其中:
分月分旬交售的品種、數量、日期由雙方另行約定。
海參收購價格:甲方以不低于保護價的價格進行收購,或由雙方于收購前按海參等級和收購時市場收購價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保護價。
二、 質量要求
1.符合《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
三、收購時間、地點與方式
海參交售時間由雙方協商,甲方須提前一天提出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并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交售量與預約允許上下浮動5%。
收購地點:公司院內
運輸方式與費用分擔: 甲方自負。
四、結算方式和期限
海參交售當天即按驗收憑單支付價款,最遲不超過 10 天。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于收購當天自行或者委托檢測機構對海參質量進行檢測;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海參款。
3.確定海參等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未有國家標準的,
按雙方約定的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4.有權拒收乙方交售的不合格海參,但必須向對方說明理由。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按照海參用藥規定施用藥物,嚴禁對海參使用高殘留、超標藥物和催生劑。
2.保證按合同約定的品種和數量養殖海參。
3、海參生產如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七、甲方違約責任
1.沒有按時按量收購,造成海參變質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
除賠償乙方的損失外,應向乙方支付該批海參總價值12 %。
的'違約金。
2.逾期支付海參款,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逾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八、乙方違約責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當季/月合同總數量的%,應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海參總價值5%的違約金。
2.交售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海參,應按每百斤付違約金。因此造成人身傷亡,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售海參,不以乙方違約論,甲方應據實減少甲方所承擔的交售數量。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一 年,自 20xx 年1月1日起至2xxx年12月 31日止。合同期滿后,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重新簽訂訂購合同。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后。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時間: 時間:
采購合同 篇7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 蔬菜及調味品交售數量、質量及辦法
2.蔬菜及調味品品種的價格,按規定執行。
3.價格:日常收購按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4.蔬菜及調味品交售時間由甲方聯絡員與乙方負責人協商,提前一天安排次日應交售的品種、數量,開出蔬菜預約通知單,乙方憑條辦理交售。其交售與預約量允許上下浮動20%。
第二條 本合同內的品種、數量要求
在正常情況下,按分月所訂品種、數量交售、收購,所訂品種完成90%以上者,均按執行了合同對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____ 年,即從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2.甲方對乙方交售的蔬菜及調味品必須及時驗收,及時承付菜款,最遲不超過____小時(天)。 (根據不同品種規定驗收期限)
2.甲方評定蔬菜及調味品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得任意壓級壓價。
3.甲方對乙方交售的不合規格的蔬菜及調味品,有權拒收,但必須對乙方認真說明理由。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為確保人民身體健康,乙方必須按照蔬菜及調味品用藥規定施用農藥,嚴禁在蔬菜地使用劇毒農藥。對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嚴禁出土上市。
2.乙方交售給甲方的蔬菜及調味品,要求必須是最好最新鮮的蔬菜及調味品。
3.乙方的蔬菜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____%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第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2.在正常或預約的臨時收購時間內,甲方無故不收購,造成蔬菜及調味品變質和運輸等損失,或故意壓級壓價,除應賠償乙方的損失外,應向乙方償付該批蔬菜總金額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拖延支付乙方菜款的時間,應按銀行關于拖延付款的罰款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違約責任
2.乙方非因自然災害,未完成當月合同總數量者,應根據所欠蔬菜及調味品價款,比照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乙方如交售使用劇毒農藥噴灑以及藥性、肥氣未脫的蔬菜及調味品,應該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果因此造成人身傷亡,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蔬菜及調味品生產的損失,不以乙方違約論,甲方應據實減少乙方所承擔的交售任務。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雙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合同。本合同內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根據對下一年蔬菜及調味品供求的預測,重新簽訂蔬菜及調味品訂購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一、供需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內,不定時、不定量向供方采購調味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單價說明:
1、該單價為到廠交貨價格,包含供方的成本、運費、稅費等所有價格構成部分;
2、該單價原則上在合同期內不得變動;
三、質量要求: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雙方確認的需方企業標準(見附件),需方企業標準沒有要求的,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上述標準都沒有要求的`,應當符合國家相關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實際使用之目的。
四、數量要求
1、數量以供方當次訂單為準,允許有5%的溢短裝,具體結算以需方實際收到的經驗收合格的貨物數量為準。
2、如供方已在貨物包裝外明示標準數量,經需方檢驗實際數量低于該明示數量的,需方可扣除差異數量的3倍以下的貨款。
五、貨物交付:供方在需方指定地點完成交付,交付前的風險及運費由供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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