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轉讓合同(合集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林權轉讓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林權轉讓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轉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林權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林權林權的四至界限為:東: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轉讓林權的期限
上述受轉讓的林權的林地使用的期限為23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及其支付方式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整(¥________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除現已經成材的老山木外)所有權轉讓金。
乙方的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包括但并不限于:現金、轉款、承兌等。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權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本合同生效前,甲方林權涉及的債權債務及相關的抵押、擔保,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本合同期內,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并按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將林權交給乙方,除應盡快交付乙方外,按轉讓金總額的萬分之五/日支付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時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除應繼續支付外,按未交款項萬分之五/日支付乙方違約金。
3、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超過違約金的,除支付違約金外,應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包括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妥善解決,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2
轉讓方(甲方):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土地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_______
地號:土地證書號:_______
宗地總面積:___________m2轉讓面積:___________m2
使用權類型:_______終止日期:_______
批準用途:_______實際用途:_______
批準建設期限:_______實際投資比例:_______
國有出讓土地轉讓時土地開發建設必須達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約定的條件,轉讓后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的終止期限不變,仍為甲方原土地使用證所載明的終止期限。若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收購權。
第四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及轉讓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____元(幣種:人民幣);轉讓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幣種:人民幣)
(2)付款方式:_______
第五條____轉讓的`地塊,乙方須按原規定用途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須按有關規定辦妥用途變更手續后方可轉讓。
第六條____甲方須在__年_月_日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持有關手續到江陰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簽署本合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到場簽署需委托他人簽訂的,必須出具有效書面委托書。
第八條____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____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須提供打印件原件),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并經審核登記后生效,甲乙雙方及土地交易中心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地____址:地____址:
電____話:電____話: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月_日
審核單位(簽章):
經辦人____(簽名)____:
林權轉讓合同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為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里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xx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xx元(xx元),余下的xx萬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余的壹萬元作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為準,四至范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權證編號為:xx,宗地號:326
七、違約職責: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_________ __________該林地性質為:_________,該林地、林權面積為:_________畝,林種為:_________,苗木約_________株,林權證號為:_________;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為:_________立方米。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
東起: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南起: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期限:該林地林權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以(現金/轉賬)式支付給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立即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林地、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雙方及其家屬、親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轉讓費的三倍價格賠償守約方。
2、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3、本合同約定為林地、林權經營權徹底、永久轉讓,自訂立本合同起甲方與集體的林地、林權承包關系終止,乙方與集體建立新的承包關系,有關林地、林權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擔。
4、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屬于國家允許轉讓的林地、林權,該林地、林權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費用由甲方負責。
5、如上述林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及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6、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
(1)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
(2)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
(3)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
(4)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
(5)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
(6)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7、若乙方需要辦理所有權確權手續時,甲方須協助辦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8、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9、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10、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11、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12、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3、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糾紛),修路費用由乙方負責。詳細情況為:_________;
14、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林地轉讓后,除現有可砍伐林木(經濟林木藍桉樹及部分松樹木材)由甲方所有外,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包括但不僅限于進行旅游、度假、觀光、餐飲、住宿、種養等),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在轉讓期限內,如遇到集體或國家政策對林地進行調整,林地的增值或貶值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對上述進行干涉。因林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自主決定種植、使用等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5、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林地進行合法流轉,可以進行平整、開發、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備案登記及建設工程申報等,甲方應當協助辦理。
6、轉讓期滿后,按國家的林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發包的,由乙方與集體組織訂立承包合同繼續承包該林地,甲方放棄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轉讓林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乙方向甲方交付轉讓金后______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轉讓金,且在日內支付完畢。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云南省大理州巍山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由承擔。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以下無正文)
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3、雙方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簽約當事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經依法取得廈門______________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______________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______元支付,并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按年支付。
1、僅限于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征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雇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雇傭發包方的村民。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6
轉讓方(甲方):____,住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電____話:____;
受讓方:____,住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證號碼:____,電____話:____。
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將位于____的國有土地,證編號為:____,宗地面積大寫____平方米(小寫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詳見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并經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核準。
上述土地范圍內的一切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建筑物:____,____;____附著物:____,____。
三、乙方愿意以總價人民幣:____元(小寫:____元)。
四、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轉讓地價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內。開戶銀行:____帳戶號:____,帳戶名稱:____。
五、甲乙雙方對上述土地己勘察核實,對現狀無異議。
六、____由甲、乙雙方按國家現行規定向市稅務部門交納土地交易有關稅費。
七、按該土地使用證確定的用途使用,轉讓后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八、在土地使用期限內,乙方如需要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報請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經批準后與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地價,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九、轉讓地塊原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在辦理轉讓過程中因增值所補交的土地增值稅及其他費用由雙方方另行協商。
十、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____年,土地使用剩余年期為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天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到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房屋所有權證。
十二、乙方在本地塊范圍內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履行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十三、土地使用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須于期滿前180天向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與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付土地價款,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十四、甲方保證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其房屋和附著物歸其所有,且不存在租賃和抵押的情況。
十五、甲方隱瞞該宗地存在爭議、共有、出租、抵押、被查或不符合轉讓條件等情況,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無條件給予補償。
十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縣級以上國土管理部門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自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經臺山市土地交易中心監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由主管的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二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____方:____乙____方:
法定代表:____法定代表:____監證單位: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7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臵的座落在 鄉 村 組,小地名: 。面積 畝,成材林面積 畝,灌木 畝,疏林 畝,荒山 畝。四至界線: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農地上所有可以采伐的棲楠樺、水冬瓜木、紅木荷以及雜木等有償依法轉讓給乙方。
二、流轉期限及起止時間
轉讓年限:即從 年 月 日起至此片地上的樹木采伐完為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轉讓有權處臵的`農地上的樹木。
(2)按照合同的約定取得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流轉樹木期限,在期滿后收回轉讓樹木經營權。 2、義務。
(1)、確認進行轉讓的農地的樹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發現樹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樹木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本轉讓期限內,對乙方依法以轉讓、出租、轉包,互換或以其它方式流轉樹木的,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流轉期間內依法享有樹木使用、收益和對樹木承包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樹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承包方式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轉讓樹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受讓方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項管護措施。樹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向甲方提供造林的樹苗。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乙方必須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轉讓樹的轉讓費。 (4)、轉讓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
(三)、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本合同約定樹木轉讓價款為: 支付方式:
支付時間:
五 、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協調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村公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權轉讓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林業生產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自己合法擁有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林權證號為水府林證字(20_)第000004號,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簽訂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轉讓林權簡況:
轉讓山場坐落在貴州省水城縣紙廠鄉前進村,小地名甘家墳,總面積493畝,山場四至:
東:構木底農地;
南:何家農地;
西:甘家墳至小學馬路;
北:甘家墳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詳見地形圖)
二、轉讓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計人民幣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辦理完林權證過戶手續和林場交接手續后,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給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權證一個月內乙方支付轉讓價款的50%給甲方;乙方接管林場5個月內,甲方無遺留債務糾紛,乙方將余下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關稅費根據國家的規定,各自承擔。
五、甲方責任
1、在乙方配合下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2、若出現與該林權相關或影響該林權證權利行使的糾紛,由甲方負責,林權證變更前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甲方保證本合同簽訂后至林場移交時,林權范圍內甲方所屬權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經乙方同意,不能擅自處理,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責任:
1、按期按時付款;
2、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證照。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后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必須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并以雙倍已付轉讓款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若乙方違約,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轉讓款,須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合同自然終止,甲方將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返還乙方,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林業部門備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_年9月1日
林權轉讓合同9
轉讓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集體組織)_,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約__畝,林種_林_,樹種__樹_,苗木約_株。原林權證登記號為:
第三條林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_日至__年_12_月_31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人民幣元整
(¥。00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轉讓金。
第五條轉讓金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于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日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對本合同山場的苗木進行為期一年(即年度)的護理,以使苗出荒。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如有)。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山場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確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該轉讓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著物補償、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國家補償規定協商解決)。
3、在使用期內,乙方若進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體為乙方,造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項目造林,其相關補助按項目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_(即人民幣元整)的違約金。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進行賠償,其中乙方損失計
算方法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合同項下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執。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見證機構(簽章):
XXXX年XX月XX日
林權轉讓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于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20____年,甲方從20____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____年12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須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征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時間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林權轉讓合同1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可持續開發雞籠山生態資源,落實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規劃,好望角林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對雞籠山腹地進行種植、畜牧、旅游休閑深層次開發。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永久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件)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___畝,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該宗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衛星航拍圖),其地理經緯度坐標分別為___。
二、甲方先期提供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雙方訂下轉讓協議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萬元作為訂金。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前述訂金轉為轉讓林權款后,乙方應在60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與該林地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因開發該林地與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或需要承包、租賃相鄰屬于其他集體的林地,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與周邊林地集體協調解決矛盾或承包、租賃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礙,影響乙方的開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付相應的補償。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時,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甲方應提供該宗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乙方因深度開發該宗林地,需要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丙方須積極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業廳辦理好各項行政許可事項,并為乙方爭取相關的政策、財政扶持資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___年___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萬元訂金,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歸乙方享有;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
十三、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___20萬元違約金。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丙方見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甲方___乙方:
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年___月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12
___縣(市、區)___鎮(鄉)___村委會
合同編號:___村___組林地流字[___]第___號
簽訂日期:二O___年___月___日
廣___東___省___林___業___局___監制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轉出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入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范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___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___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___(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的方式,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流轉期限共___年,流轉給乙方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___。
第二條 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采取以下第___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___為___元,面積___畝,共計為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轉讓的,按每年每畝___元,共計___元,支付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___期,每期___年,每
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___%。合同生效后___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___元,共___元。以后每___年于當年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
作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后___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地
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后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范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閑臵丟荒,并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采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后___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___。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___。
第五條___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后,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種解決方式:
(一)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___。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準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準或備案(簽證)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包方和鎮(鄉)政府以及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身份證號碼: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二O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2.流轉林地四至范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3.甲方《林權證》復印件;4.屬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體統一經營林地對本村、組外承包的應提供: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對外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和鎮(鄉)政府批準意見書;5.屬承包再流轉的,轉出方應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轉的書面意見和發包方書面同意(或方案)的相關證明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終止原有的承包關系。
甲方(如屬集體發包的由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林權轉讓合同13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流轉林地概況(詳見附件一)
1、 流轉林地地類:無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轉方式:有償流轉,只流轉林地的使用權,林地的所有權不流轉。
3、 流轉期限:月日止)
4、 流轉林地座落:
5、 流轉林地林權證號:
6、 流轉林地、地塊、四至、面積:東:南___北。
二、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包括種植中草藥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依法自主決定以轉讓方式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2)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仍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本合同是甲方經大家商定后確定、而且后代子孫無爭議,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合同期限內,甲方應確保林地及周邊原有道路有權無償使用和乙方根據林地經營需要新開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讓林地范圍內),如有他方干擾應負責給予解決,并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經營過程中治安問題,解決乙方與村民發生的爭議等問題。
(5)尊重并確保乙方自主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協助乙方道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業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登記、備案,在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和采伐林木手續時,甲方應提供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直至辦理完畢、變更林權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流轉后,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乙方種植林所有權。
(2)依法享有流轉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方合作,將承包經營權入股等,從事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轉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5)受讓方人亡故,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維持流轉林地的駕家林用途。
(2)落實農林種植和管護措施。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已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時足額支付林地流轉一切費用。
(6)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向縣林權管理機構申請林地轉備案登記,或持原“林權證”共同申請林權變更登記。
2、流轉期限屆滿,甲方林地轉讓同等價格歸乙方繼續受讓,若乙方不再受讓經營本合同項下的林地,則山上的油茶樹等林木,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后,可無償贈給甲方經營。
3、林地流轉期限內,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政策優惠或政策項目補助金、補助費。
4、林地流轉期內,若國家或有關部門征用該塊地時,地上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5、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農自己辦手續采伐,不能延誤乙方的整地時間,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時間限定為___。
四、 林地使用轉移
1、 甲方確認其對該林地擁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權屬,并未對該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作任何處置。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需提交能夠證明其擁有該林地及林木權屬證書的復印件,經乙方確認后作為附件。
3、甲方確保該宗林地權屬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該林得符合林業生產用地規劃。
5、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記在乙方名下,并辦妥《林證權》
五、 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約定林地轉讓價格款按40年每畝___元計算,轉讓面積畝,共計元(大寫:)。乙方支付每筆款項,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作為憑證。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所轉讓林地及林木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
2、該宗林地的使用權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含林權變更事宜)。
3、如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不能進行管理生產,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款項及相關損失(因國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擾,造成乙方林地經營受阻,甲方應承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若因道路通行證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賠償給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疪,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損失。
7、甲方違約應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應交甲方的合同對價中留置扣賠相應的金額。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成的提請鎮人民政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關方、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權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監證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注:自然人簽字的同時,加按手印)
林權轉讓合同14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__;專利權人: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___;申請號: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范圍:____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___。
(注: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即在合同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占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于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采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范圍:____________。
(注:授權的技術實施范圍、即授權的地域范圍,期限范圍,使用方式范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____。
(3)(排它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范圍、地域范圍和期限范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范圍、地域范圍和期限范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并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②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③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④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⑥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訴并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3)(獨占實施許可使用或者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4)(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12.后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13.專利產品的質量驗收辦法以:____________。
14.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
15.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___(蓋章)____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_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蓋章)____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林權轉讓合同1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由甲方與三個合作經營。公司注冊資本金人民幣萬元,甲方占其公司股份,甲方愿將其股份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占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人民幣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的股權以人民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轉讓款以銀行轉賬或現金方式分次付清給甲方。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承認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且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公司的股東,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司存檔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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