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個人借款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借款合同1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于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
,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
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及方式:
還款方式: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條款: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借款本金和利息全部清償后會自動失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4
貸款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條件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2.1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__ )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___月,自實際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年利率_______%。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_%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_%確定。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應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筆借款必須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筆借款必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條還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還款(在選項內打"√"):____________
□按(月/季)結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按(月/季)結息,分期還本,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內容不夠,可另附頁):____________
計劃還款時間
計劃還款金額(萬元)
第六條擔保
6.1本合同項下借款為(信用/擔保)貸款。
6.2本合同項下借款為擔保貸款的,擔保事宜見另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相關擔保為最高額擔保的,對應的最高額擔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額擔保合同名稱:_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_ )
擔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定,在(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書(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托支付協議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_______個人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結息的,結息日為每月20日;按季結息的,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結息的,結息日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個利息期從借款人實際提款之日起至第一個結息日止;最后一個利息期從上一個利息期結束之次日起至最終還款日;其余利息期從上一個利息期結束之次日起至下一個結息日。
1.3如遇中國XX調整貸款利率確定辦法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則按中國XX的有關規定辦理,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條借款發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本合同約定的提款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條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貸款外,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且已經辦理完畢相關擔保手續;
(2)按本合同約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請書。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應滿足首次提款前提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前提條件:____________
(1)未發生本合同或與貸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證明材料與約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時向貸款人提供的書面文件須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蓋借款人公章的復印件。
2.5借款人申請提款須提前至少2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提款申請書。提款申請一經提交,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2.6貸款人經審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即視為貸款人已經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了借款。
2.7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和貸款人管理要求,超過一定金額或符合一定條件的借款,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借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支付對象。為此,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另行簽訂委托支付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并在貸款人處開立或指定專門賬戶用以辦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條還款
3.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在還款日和每次結息前一個銀行工作日,借款人應在其于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當期應付利息、本金和其他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在該還款日或結息日主動劃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辦理有關劃款手續。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3.2借款人申請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提前10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
3.3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3.4因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導致實際借款期限縮短的,相應利率檔次不作調整,仍執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條擔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4.2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五條保險
5.1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要求,將與借款有關的風險在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和期限應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保險金額須覆蓋貸款風險。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如借款人及相關方對保險單進行實質性改動或提前終止,須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否則,借款人對貸款人因保險中斷或終止、保單批改而蒙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5.3保險單中應當注明,出險時貸款人為優先受償人(第一受益人),保險人應直接將保險金支付給貸款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5.4借款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并根據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償金或補償金應用于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或經貸款人同意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作為保證金來擔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第六條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并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____________
6.1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6.2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6.3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抵觸。
6.4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行為。
6.6 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6.8未向貸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七條借款人承諾
7.1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7.3接受并積極配合貸款人以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對包括用途在內的借款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按照貸款人要求定期匯總報告借款資金使用情況。
7.4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協助并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和監督。
7.5對貸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各類通知及時簽收。
7.6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未征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
7.7如本合同項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發放,完整、真實、準確地定期向貸款人報送對外擔保情況,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簽訂賬戶監管協議。對外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7.8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貸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第八條借款人同意
8.1從貸款申請之日起到貸款還清之日止,貸款人可以查詢借款人信用報告;
8.2貸款人向人民銀行報送借款人發生的銀行借貸相關信息。
第九條貸款人承諾
9.1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9.2對借款人提供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違約
10.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____________
(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借款人違反合同規定用途將貸款挪作他用;
(3)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4)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現金流量等財務指標突破約定標準,或發生惡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采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7)借款人失蹤或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8)借款人因違反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或行業標準而造成責任事故,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9)如本合同項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發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級、盈利水平、資產負債率、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等指標不符合貸款人信用貸款條件的;或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以其有效經營資產向他人設定抵/質押擔保或對外提供保證擔保,已經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10)可能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____________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宣布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5)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貸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對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約定的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借款人同時發生上述第(5)、(6)條所列情形的,罰息利率擇其重者確定。
(8)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復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9)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或其他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為止。
(10)貸款人扣收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11)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1.2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原條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個人借款合同條款》共同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兩部分中的同一詞語具有相同含義、借款人本筆借款受上述兩部分的共同約束。
第十四條通知
14.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出。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絕簽收或發生其他無法送達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證或公告方式進行送達。
第十五條其他
15.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5.2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15.3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XX征信系統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XX征信系統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查詢借款人的相關信息。
15.4貸款人根據其業務規則制作保留的'關于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單據和憑證,構成證明借貸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有效證據,對借款人具有約束力。
15.5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應包括對合同的修改或補充;⑵條款標題僅用于參考,不構成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對標題項下內容及其范圍也不構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還款日為非銀行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
雙方確認:____________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說明。借款人已認真閱讀,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個人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本合同內容無異議。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____________
提款申請書
農村信用社
根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方與貴社簽訂的編號為的《個人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我方已全面落實借款合同約定的各項提款前提條件,特向貴社發出如下提款申請:____________
一、我方擬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貴社提取金額為_______萬元的借款。
二、本筆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根據借款合同和委托支付協議的約定,本筆借款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 、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我方授權和委托貴社在將本筆借款直接支付給符合借款約定用途的下列支付對象賬戶: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本筆借款需同時支付給多個支付對象的,支付對象和賬戶清單見附件】
2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請將本筆借款劃入我方下列賬戶: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四、我方謹向貴社確認:____________
1、該筆借款將用于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
2、在該通知發出之日及提款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陳述、保證和承諾仍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3、截至本通知發出之日,我方的收入來源、生產經營和財務信用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
4、在本通知發出之日,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項下或與借款合同有關的違約或預期違約事件,我方進一步確認,在提款日也不會發生或存續任何違約事件。
5、本通知發出之后即為不可撤銷。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貸款社審核意見: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和賬戶清單
支付對象1: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2: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3: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支付對象4: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額: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簽字)
附件2
委托支付協議
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貸款人):____________農村信用社
鑒于:____________
1、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據銀監會相關規定和貸款人管理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借款資金支付或經借款人同意由貸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資金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為明確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貸款人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受托支付條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項下提款均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2、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3、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條授權和委托
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受托支付條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權和委托貸款人在將借款劃入指定的借款人賬戶后,將借款資金轉入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支付對象賬戶,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
第三條受托支付
1、在辦理受托支付時,借款人應在每次提款時向貸款人提供其放款賬戶和支付對象賬戶信息以及證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的證明材料。借款人應保證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2、在辦理受托支付時,貸款人只對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對象信息、借款用途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導致貸款人未及時完成受托支付的,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貸款人經審核發現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權要求借款人補充、替換、說明或重新提交資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貸款人滿意的資料前,貸款人有權拒絕相關款項的發放和支付。
4、貸款人經審核,認為借款人提供的資料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的前提條件的,首先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然后根據需要將相應款項轉入借款人支付對象賬戶。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重新確定借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借款資金的發放與支付:____________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無效的資料以獲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產經營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信用狀況下降,或發生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資金;
(4)借款人違反本協議和借款合同約定或相關監管規定,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貸款人受托支付;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或支付對象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止付。
第四條賬戶凍結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賬戶或其支付對象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止付,導致貸款人無法及時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影響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已經產生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因借款人提供給貸款人的交易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無效導致貸款人損失的,借款人應予賠償。
2、貸款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發放和支付借款資金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貸款人系統故障、通訊故障等意外事件,導致貸款人未按時發放和支付相應款項的,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
第七條生效和終止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項全部提取完畢(包括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未提取款項)且貸款人受托支付事宜辦理完畢之日終止。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作為借款合同的附件,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執行。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5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使用,需向甲方借款。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以其車輛(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以此為條件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______。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乙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______色______牌汽車(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行駛證登記人: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抵押給甲方。
2、抵押物價值:乙方車輛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6
出借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為公司經濟業務的開展,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于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
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出借方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轉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賬戶里。
2、還款時間與金額: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金和利息一并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
資金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注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出借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方):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公司
丙方(擔保方):公司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整。
該借款乙方已經收到,其中現金____萬元,轉賬______萬元。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____戶名:_____帳號: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借款用途:經營需要。
乙方應將借款用于合同約定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借款總金額%的'違約金,同時承擔乙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擔保費等)。
第五條、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為乙方本金和利息全部償付完畢后兩年。
第六條、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加蓋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8
甲方:,現住市區XX路XX號,
身份證號:345XXXXXXXX,
聯系方式:XXXXXXXX
乙方:,現住市區XX路號,
身份證號:354XXXXXXXX
聯系方式:XXXXXXXX
丙方:,現住市區XX路,
身份證號:321XXXXXXXX
聯系方式:XXXXXXXX
1.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100萬元整(大寫:壹佰萬元整),月利率2%(佰分之貳),借款期2年。
2.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項:
(1)20xx年XX月XX日收到以現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2)20xx年XX月XX日收到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的人民幣70萬元整(大寫:人民幣柒萬元整)
甲方賬號:XXXXXXXXXXXXX
乙方賬號:XXXXXXXXXXXXX
3.甲方承諾將于20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將還款打到乙方賬戶(賬號:XXXXXXXXXXXXX),如甲方到期未還款,甲方以3%(佰分之叁)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還款,丙方愿作為連帶保證人代為清償。
5.甲方有汽車一輛(牌照:蘇UXXXXXX),從20xx年XX月XX日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還款,乙方有權將該汽車交由XX拍賣行拍賣,以所得價款充抵甲方應付本息。
6.如有糾紛,各方應本著友好互利的精神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姑蘇(或者相城區,但必須只能填寫明確的一個,如果寫多則無效。)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甲方:(手寫簽名,摁手印)
乙方:(手寫簽名,摁手印)
丙方:(手寫簽名,摁手印)
個人借款合同9
甲方:_________,現住市區______路______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現住市區______路______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現住市區______路______號,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100萬元整(大寫:壹佰萬元整),月利率2%(佰分之貳),借款期2年。
2。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借款項:
(1)20xx年XX月XX日收到以現金方式交付的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2)20xx年XX月XX日收到以銀行轉賬方式交付的人民幣70萬元整(大寫:人民幣柒萬元整)
甲方賬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賬號:_______________
3。甲方承諾將于20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將還款打到乙方賬戶(賬號:_______________),如甲方到期未還款,甲方以3%(佰分之叁)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如甲方到期未還款,丙方愿作為連帶保證人代為清償。
5。甲方有汽車一輛(牌照:蘇U_______________),從20___年___月___日起交由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到期未還款,乙方有權將該汽車交由___拍賣行拍賣,以所得價款充抵甲方應付本息。
6。如有糾紛,各方應本著友好互利的'精神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姑蘇(或者相城區,但必須只能填寫明確的一個,如果寫多則無效。)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手寫簽名,摁手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手寫簽名,摁手印)
丙方:_______________(手寫簽名,摁手印)
個人借款合同10
甲方
乙方
本著公平、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因甲方生意所需現向乙方借款伍萬元整。
2、雙方約定20__年10月30日前還款50%,剩余50%于20__年12月31日前歸還。
3、如甲方未按合同條款履行,則以-------計算利息。
4、如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_____人民法院管轄。
5、本協議附合同為甲方出具借條,甲方完全履行義務乙方歸還借條后本協議解除。
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甲方出具借條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11
甲方:
借款人: 住所:
聯系電話: (座機); (手機) 通訊地址:
開戶行: 帳號: 乙方:
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聯系電話: (座機); (手機) 丙方:
擔保人 :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座機); (手機) 住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20xx年8月 日簽訂本合同,乙方愿意將其肆佰萬元(¥4,000,000.00元)整貸給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及費用如期支付給乙方。貸款金額和放款日以借據為準。為進一步明確借據以外的事項,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執行。
第二條:擔保承諾人及其擔保范圍
擔保人 ,擔保責任:包括歸還借款金、借款利息(法定利息、約定利息、罰息)、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借款綜合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申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擔保承諾書(見附件)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肆佰萬元整(¥4,000,000.00元)
借款利率及期限: /30天,手續費: /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計。
支付利息及手續費方式:甲方在借款當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續乙方指定賬戶(含還本賬戶),指定開戶行
戶名: 賬號:
借款期限:自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具體金額和期限以借據為準)。超過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1%另外向甲方計收罰金。
第四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一份。
第五條:通知條款
所有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地址,作為有效通訊地址。 若上述地址發生變化,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方式發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3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并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后,通訊地址變更方才有效。
第六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借款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后新頒布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依借款借據為準。
附件 擔保承諾書。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丙方(擔保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20xx.8.25
個人借款合同12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擬同意。為明確甲、乙雙方借貸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一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
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款。
第三條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
2、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借款利率按有關規定調整與執行,乙方將在營業場所對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不再另行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還款總期數
1、借款期限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
2、實際借款發放日與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不一致時,以實際借款發放日為準計算借款期限。
3、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期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
第五條借款發放
1、乙方發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證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請借款和擔保手續,簽署了申請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經乙方審查同意。
2、甲方授權乙方在審查同意后,將借款直接劃入甲方指定并經乙方認可的賬戶(賬戶名稱、賬號詳見第十四條第五款),即為乙方依約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義務。
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發放后,甲方就所購商品或服務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乙方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六條借款償還
1、甲方應根據乙方相關貸款辦法規定,在下述四種還款方式中選擇一種方式歸還借款本息,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法;
(二)等額本息還款法;
(三)等額本金還款法;
(四)其他還款法。
2、甲方應當于乙方規定的每期還款日(詳見第十四條第六款)前,將當期應償還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罰息、復利等足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賬戶名稱及賬號見第十四條第六款),并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于當期還款日直接從該賬戶劃收應收款項。
3、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后還本的原則,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罰息和復利—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扣劃甲方還入款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對逾期借款加收罰息。甲方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償還借款利息時,乙方有權按人民銀行的規定對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七條提前還款
甲方如欲提前還款,應于擬提前還款日前三十日將提前還款申請書及還款計劃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經乙方審核同意后即為不可撤銷。甲方經乙方審核確認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后方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日前已計收的利息不作調整。提前還款,乙方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______%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甲方對借款提供的擔保可選擇如下方式,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八款。
一、抵押擔保
(一)抵押人自愿將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單”所列明的財產(以下簡稱抵押物)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三)抵押擔保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產生的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
(四)抵押人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人向乙方提供該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料,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乙方保管。
(五)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權:
1、甲方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3、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處分抵押物,或實施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行為,乙方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者提供擔保遭拒絕,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六)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實現抵押權:
1、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受償;
2、拍賣受償;
3、變賣受償;
4、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
(七)抵押人應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和相應資料,經乙方確認后,由乙方保管。
(八)甲方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它應付款項,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則抵押關系終止。
(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應將其所知道或應當知道的對抵押權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對抵押物應當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持抵押物完整無損的義務并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與檢查。
(十一)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該行為,并要求抵押人在十日內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十二)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可以將抵押物出借、(在抵押行為成立后)出租;抵押人在從事上述行為前,均需及時通知貸款人,若上述行為影響債權安全,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禁止實施上述行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變更、贈與抵押物。
(十三)抵押權存續期間,經乙方同意的`抵押物轉讓所得價款,應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或轉為定期存款質押。
(十四)抵押人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購買抵押財產等保險并以乙方為優先受償人,且不得約定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條款。保險期限應長于借款期限,如本合同借款展期,抵押人同意繼續辦理抵押物延長投保的手續。保險單和續保單正本由乙方保管。如抵押人拒絕辦理續保手續,乙方可以代替抵押人直接辦理續保手續,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十五)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不得中斷或者撤銷上述保險。
(十六)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十七)乙方與甲方變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額、期限、利率、結息方式、還款方式,還款期數、每期還款額),只要不加重抵押人的責任,無須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二、質押擔保
(一)出質人自愿將本合同附件二“質押物清單”所列明的動產/權利(以下簡稱質物)質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
(二)本合同質物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作質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三)質押擔保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四)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質權:
1、甲方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2、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3、質物價值減少,出質人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權。
(五)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實現質權:
1、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受償;
2、拍賣受償;
3、變賣受償;
4、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
(六)甲方與乙方變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額、期限、利率、結息方式、還款方式、還款期數、每期還款額),只要不加重出質人的責任,無須征得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對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七)出質人應將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乙方保管。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或出質人代甲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乙方應將質物及其相關證明文件返還出質人。
三、保證擔保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四、保證保險
(一)甲方辦理保證保險,負責繳納保險費,并指明乙方為被保險人。保險單據交乙方審核保管。
(二)保證保險的期限應長于借款期限。
第九條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提供的申請借款文件是真實、有效、合法的,并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檢查。
2、甲方應定期或隨時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實反映甲方財務狀況或收入情況的文件或證明。
3、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在變化發生后十日內通知乙方。
4、甲方不得挪用借款。甲方借款不用于購買或退掉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或服務,應按提前還款與乙方結算,否則,視為改變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5、本合同履行期間,擔保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其擔保能力的變化,甲方應當在變化發生的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應當在十日內提供新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或者采取乙方認可的補救措施。
6、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投保保險并以乙方為保險的優先受償人。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中斷、撤銷保險。
7、本合同項下的按揭律師服務費、保險費、評估費、公證費等費用按照相關規定或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2、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十一條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的,應承擔甲方未按期還款承擔的罰息及復利相當的責任。
第十二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由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擔保需要交付的,自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需要登記的,自辦妥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四條附則
1、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借款文件、資料、證明、憑證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份數,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九款。
第十五條具體約定
1、本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小寫)。
2、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
4、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還款總期數為_____________期。
5、賬戶一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賬戶二名稱: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
6、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開立還款賬戶,賬戶一名稱: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賬戶二名稱: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
7、違約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_份。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3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幣____萬元,其中,甲方占____%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 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 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個人股權轉讓協議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章程規定,甲方應出資幣____萬元,實際出資____幣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____%的股權以幣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處(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又稱“深圳國際仲裁院”)在深圳進行仲裁;□向有管轄權的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處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受讓方: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于深圳市
備注:
1.本協議書僅為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后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個人借款合同15
借 款 人(全稱):____________
貸 款 人(全稱):____________
擔 保 人(全稱):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人民幣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按以下1.4.1方式確定:____________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率等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____________
2.1擔保人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
2.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物權、保險持續有效。
2.4借款人、擔保人、擔保物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 劃款方式
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以現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條 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______方式還本付息:____________
4.1.1按 (月/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須于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4.1.2實施利隨本清,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4.2 貸款人與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的,須在下一個還款日到來之前五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后制定新的還款計劃。
第五條 提前還款
5.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借款人在還款時對提前還款部分按照實際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 (大寫)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6.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6.5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
7.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均由借款人進行支付。
7.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
7.5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7.6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擔 保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 (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擔保的共性條款
8.1適用于本合同項下連帶責任保證、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1.1擔保范圍包括:____________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8.1.2擔保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授權。
8.1.3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兩個以上擔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各擔保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承擔連帶共同擔保責任,貸款人有權選擇任一或者各個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8.1.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其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當貸款人放棄借款人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8.1.5擔保人、擔保物出現本合同第12.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的,擔保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8.1.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與擔保人協議以擔保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擔保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保證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____________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
(2)擔保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擔保期間,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情形。
8.2適用于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質押、權利質押的共性條款
8.2.1擔保人同意以 提供擔保。上述擔保物詳見(清單名稱及編號) ,該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擔保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 ,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擔保物所得價款為準。
8.2.3擔保物權的效力及于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8.2.4擔保物為共有的,擔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擔保物保險
(1)擔保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對擔保物辦理足額保險,并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2)擔保期間,擔保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擔保人未按時足額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貸款人有權代繳保險費或者代辦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貸款人直接從擔保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3)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的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4)擔保期間,擔保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擔保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貸款人,并負責索賠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賠,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8.2.6擔保期間,擔保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恢復擔保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8.2.7擔保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對擔保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8.2.8擔保期間,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貸款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2.9貸款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擔保物權。貸款人轉讓擔保物權的,擔保人應當協助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8.2.10本合同項下借款同時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貸款人有權就其他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擔保物物使擔保物權。
擔保的個性條款
8.3保證
8.3.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8.3.2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證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劃收。
8.3.4本合同項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承擔保證責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應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8.4.2抵押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貸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貸款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8.5動產質押
8.5.1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質物及貸款人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貸款人保管。需要辦理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5.2質權存續期間,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貸款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5.3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返還質物。出質人應及時接收質物;出質人不接收的,貸款人有權提存質物及相關單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出質人因未及時接收質物所造成的損失,由出質人自行承擔。
8.6權利質押
8.6.1需要交付權利憑證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相關的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相關權利登記證明材料由貸款人持有。
8.6.2出質的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以及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8.6.3出質人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以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期間持續有效。
8.6.4以匯票、本票、支票、倉單、提單、債券以及其他須背書轉讓的權利憑證出質的,應當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8.6.5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貸款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變現,所提價款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質的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后于本合同項下債權到期的,出質人同意貸款人提前兌現或者提貨,所得價款用于清償債務。
8.6.7借款人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但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權利憑證。出質人應及時接收權利憑證。出質人不接收的,質權人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有由出質人承擔。
違 約 責 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為止。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9.4對應付未付利息,貨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9.5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金產保全措施。
9.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應向貸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所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數額的百分之 (大寫)計算;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未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4)未按貸款人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5)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的行為。
其 他
第十條 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擔保人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 (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1.2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2.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
12.3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12.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貸款人 份,擔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 :____________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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