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精華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筑工程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建筑工程合同1
發包方:福建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區財政局綜合業務大樓項目部)
承包方:____市____區民安人防設備經營部(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市____區財政局綜合業務大樓
人防工程防護設備與安裝
2、工程地點:登高中路與溪南XX西北角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含在施工中的一切所需機械、工具)。
4、結算方式:按圖紙內容包干計算。
5、合同總價款(人民幣)
第二條工程承包范圍人防防護、通風設備(詳見乙方報價清單)
第三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質量標準:按照國家人防辦、建設建設部圖集生產,產品達到合格標準。
2、工程質量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____省人防辦關于結合地下室修建人防工程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3、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人防產品達到人防驗收標準。生產廠家必須是經____市人防辦審定注冊允許使用的廠家,并提供各項產品的質保書。
第四條承包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乙方應按甲、乙雙方協定的和所有圖紙設計中所需所有的人防產品(可分期)根據甲方的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進度所需入場安裝。乙方應負責場內外所有的運輸、安裝、保管等責任工作。為確保工程進度,乙方應積極配合做好各項的本職工作,并負責安裝到位、驗收合格為準。乙方在施工中的一切所需開支和驗收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各項產品進場后應及時將該產品的合格證、說明書等(質保書)交付甲方,以便認產品、品牌。
2、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①乙方進場人員應自行辦好外來人員各種證件(如暫住證、婚育證、勞務證等),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員不許上崗操作,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項法規、法令,違法的經濟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遵守建筑法及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凡發生盜竊、酗酒、隨地大小便以及家屬帶小孩進入工地等現象,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重罰,所造成的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在工地凡動手打架、斗毆者每人次罰款500元整。
②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所有進場人員應無條件地接受公司“三級”安全教育,施工前應進行技術交底,不接受教育、違章作業,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違章未造成損失,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施工所需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③乙方班組人員在施工時應注意安全,若因乙方自行造成的事故,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條工程結算及付款辦法:
按實際工程量結算,甲方按業主的'來款和甲方公司的付款規定分期付給乙方(有關甲方向乙方提取管理費、配套費等,按總造價的18%從各次轉款中按比例提取)。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付清尾款,乙方應按工程款的70%稅票提供給甲方。
第六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本著真誠解決糾紛的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提交仲裁機構仲裁,不服仲裁,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雙方均應服從人民法院的判決。
第七條雙方責任
1、為保證安裝拆卸和保養的需要,乙方應在施工過程中應于頂板預埋安裝所需的預埋件和吊環,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各期工程款。
3、甲方提供相關地下室人防部分施工圖紙和人防辦審核意見書及技術材料(經人防部門審核認可的圖紙),如乙方未按甲方提供經人防辦審核認可的圖紙施工,由此造成工程未通過驗收,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由此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責任。
4、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接口。
5、乙方在施工中配合甲方工地做好安全及質量監督工作。
6、工程完工后,乙方須提供全部施工及技術資料,并負責本工程通過人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工作。
7、乙方門扇到場之前,甲方需提供乙方門扇順利進場的運輸通道。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3、施工過程中如有增減項目,竣工驗收結算應按實際相應增減;即原圖紙中已有的項目價格按照合同單價,圖紙中沒有的項目另行經監理、業主簽證確認后結算。 補充條款: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區財政局綜合業務大樓工地
建筑工程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
3.工程內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群體工程應附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4.承包范圍:
(1)_________。
(2)應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6.資金來源:_________。
7.批準文號:_________。
8.業主或主管單位: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條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四條工程造價: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
材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人工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設計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稅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其他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第二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五條詞語涵義
1.有關合同雙方和監理人的詞語
(1)發包方:指與承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2)承包方:指與發包方簽訂本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從承包方處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當事人。
(4)監理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由發包方委托對本合同實施監理的當事人。
2.有關合同組成文件的詞語
(1)合同文件(或稱合同):指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簽訂的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條的全部文件和圖紙,以及其他在協議書中明確列入的文件和圖紙。
(2)技術條款:指本合同的技術條款和由監理人作出或批準的對技術條款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3)圖紙:指列入合同的招標圖紙和發包方按合同規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標圖紙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4)施工圖紙:指上述第(3)項規定的圖紙中由發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經監理人批準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投標文件:指承包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在投標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發包方提交的投標報價書、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及其他文件。
(6)中標通知書:指發包方正式向中標人授標的通知書。
3.有關工程和設備的詞語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規定應建造的并移交給發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3)臨時工程: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各類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設備)。
(4)主體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單位工程:指合同條款中寫明的單位工程。
(6)工程設備:指構成或計劃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電設備、金屬結構設備、儀器裝置及其他類似的設備裝置。
(7)施工設備:指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設備、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設備:指承包方的施工設備。
(9)進點:指承包方接到開工通知后進入施工場地。
4.有關工期的詞語
(1)開工通知:指發包方委托監理人通知承包方開工的函件。
(2)開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或開工通知中寫明的開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單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過完工驗收后在移交證書(或臨時移交證書)中寫明的完工日。
5.有關合同價格和費用的詞語
(1)合同價格:指協議書中寫明的合同總金額。
(2)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開支,包括管理費和應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利潤。
6.其他詞語
(1)施工場地(或稱工地):指由發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為施工場地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
(2)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傳真和電子郵件。
(3)天:指日歷天。
第六條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5)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發包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承包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進行設計,承包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發包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發包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承包方應接受并執行。
4.合同文件解釋順序: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范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八條技術標準
雙方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和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供一式兩分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同發包方按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方認可后執行。發包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第九條語言文字、適用法律和聯系方式
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十條聯絡
1.聯絡以書面形式為準: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給出的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是雙方聯系和履行合同的憑證,均應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和辦理簽收手續。
2.來往函件的發出和答復: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認、批準、證書、證明和決定等來往函件均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時發出和答復,不得無故扣壓和拖延,亦不得無故拒收,否則由責任方對由此造成的后果負責。
第十一條圖紙
1.發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方提供圖紙。承包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發包方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承包方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2.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方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方。
3.承包方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第三章雙方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方委托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2.發包方派駐的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
4.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6.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負責監理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方。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方發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方發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方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1)承包方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的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方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方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第十四條項目經理
1.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2.承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3.項目經理按發包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或第三人,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并征得發包方同意。后任繼續先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5.發包方可以與承包方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第十五條發包方代表
1.發包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發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方應于發包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發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承包方要求已被確認。承包方認為發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緊急情況下,發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異議,但發包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發包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承包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發包方代表易人,發包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簽字后送發包方代表,發包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發包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發包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發包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方,由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擔費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發包方,后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發包方工作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承包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發包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承包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發包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發包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承包方。發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包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十八條承包方工作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發包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發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發包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承包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發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發包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第十九條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發包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承包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發包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發包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發包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發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發包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應同時通知承包方,后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6.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四章交通運輸
第二十條交通運輸
1.場內施工道路
(1)發包方提交給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設施,應由承包方負責其在合同實施期內的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擔一切費用。
(2)除本款(1)項所述的由發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設施外,承包方應負責修建、維修、養護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并承擔一切費用。
(3)承包方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方和監理人使用。
2.場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車輛外出行駛所需的場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費、養路費和稅款等一切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承包方車輛應服從當地交通部門的管理,嚴格按照道路和橋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駛,并服從交通監管部門的檢查和檢驗。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由承包方負責運輸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時,應由承包方負責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進行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實際運輸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過合同規定的件數、尺寸或重量時,應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協商確定各自分擔的費用。
4.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責任:承包方應為自己進行的物品運輸造成工地內外公共道路和橋梁的損壞負全部責任,并負責支付修復損壞的全部費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賠。
5.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款的內容亦適用于水路運輸,其中“道路”一詞的涵義應包括水閘、碼頭、堤防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車輛”一詞的涵義應包括船舶,本條各款規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二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承包方應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發包方審批,發包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發包方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后,承包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發包方批準。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發包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承包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發包方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二條進度計劃
1.承包方應按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條款約定的時間預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方應按照發包方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條款中約定。
3.承包方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行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二十三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承包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方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方。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2.因發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遲開工日期。發包方賠償承包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3.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管理意見。承包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方實施工程師作出的管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管理意見,或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方可自行復工。因發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五條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方未能按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程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方在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第六章質量與驗收
第二十七條檢查和返工
1.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
2.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3.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以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八條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4.本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為:_________
5.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如不服調解,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九條試車
1.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方準備試車記錄。發包方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通過,發包方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聯動無負荷試車條件,發包方組織試車,并在試車48小時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方應作準備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和試車記錄。試車通過,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負責修改設計,承包方按修改后設計重新安裝。發包方承擔修改設計費用、拆除及重新安裝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4.由于設備制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方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為承包方采購,由承包方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方采購,發包方承擔上述各項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方代表在試車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試車,承擔修改和重新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發包方承擔。
7.發包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試車合格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三十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試車24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和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和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復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條文明施工
發包方應統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工地的治安保衛、施工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文明施工事項。
1.發包方應負責與當地公安部門協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當地公安部門,建立一個現場治安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衛事宜,負責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衛職責。
2.發包方和承包方應教育各自的人員遵紀守法,共同維護全工地的社會治安,協助現場治安管理機構,做好各自管轄區(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第三十二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意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2.發包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安全防護
1.承包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方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三十四條事故管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管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方承包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環境保護
1.環境保護責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應對其違反上述法規和規章和本合同規定所造成的環境破壞以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負責。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護環境
(1)承包方應在其編報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做好施工棄渣的處理措施,嚴格按批準的棄渣規劃有序地堆放和利用棄渣,防止任意堆放棄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響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開挖的邊坡及時進行支護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護飲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動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應按《技術條款》的規定,加強對噪聲、粉塵、廢氣、廢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聲、控制粉塵和廢氣濃度以及做好廢水和廢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及時清除垃圾和廢棄物,并運至指定的地點堆放和處理。進入現場的材料、設備必須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地周圍的通道和破壞環境。
第八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三十六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包方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應當在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第三十七條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條款內約定發包方向承包方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方不按約定預付,承包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方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方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方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4.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章計量與支付
第三十九條計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單》中開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為履行合同應當完成的和用于結算的工程量。結算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并按合同有關計量規定計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計量
(1)承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計量辦法,按月對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進行準確計量,并在每月末隨同月付款申請單,按《工程量清單》的項目分項向監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報和有關計量資料。
(2)監理人對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報表進行復核,以確定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問時,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員與監理人共同復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規定進行抽樣復測,此時,承包應指派代表協助監理人進行復核并按監理人的要求提供補充的計量資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參加復核,則監理人復核修正的工程量應被視為承包方實際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4)監理人認為有必要時,可要求與承包方聯合進行測量計量,承包方應遵照執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單》中每個項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監理人應要求承包方派員共同對每個項目的歷次計量報表進行匯總和通過測量核實該項目的最終結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補充計量資料,以確定該項目最后一次進度付款的準確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監理人的要求派員參加,則監理人最終核實的工程量應被視為該項目完成的準確工程量。
3.計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各個項目的計量辦法應按《技術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4.計量單位: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均應采用國家法定的計量單位。
5.總價承包項目的分解:承包方應將工程量清單中的總價承包項目進行分解,并在簽訂協議書后的28天內將該項目的分解表提交監理人審批。分解表應標明其所屬子項和分階段需支付的金額。
第十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四十條材料樣品或樣本
不論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四十一條發包方提供材料
1.發包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發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承包方,承包方派人與發包方一起驗收。無論承包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發包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不按規定通知承包方驗收,承包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發包方負責。
2.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發包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發包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發包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發包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于清單約定時間,發包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3.承包方檢驗難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發包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四十二條承包方供應材料
承包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發包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發包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承包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十三條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承包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發包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發包方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第十一章工程變更
第四十四條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方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方承包方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第四十五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價款變更
1.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2.承包方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十二章驗收與結算
第四十七條驗收
(一)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三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水、電管線,防水層及吊頂基層等隱蔽工程驗收;
2.油漆、面層涂料施工前驗收;
3.竣工驗收。承包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發包方進行各階段驗收,各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件八:工程驗收單)。若發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時參加驗收,承包方有權停工等待,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它損失均由發包方承擔;
(1)工程驗收,發包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試車,須在開始驗收或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發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試車,承包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試車,發包方應承認驗收或試車記錄。
(2)無論發包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代表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支出,賠償承包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時,承包方承擔支出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二)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2.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后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
5.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1款至4款辦理。
7.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發包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2.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發包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代表已經批準,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四十八條竣工結算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后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筑工程合同3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經村兩委會討論決定在本村安裝亮光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經供電部門推薦,村兩委會同意將該工程承辦給乙方安裝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____縣扶困項目新____鎮竹囮村路燈工程。施工地點:竹囮村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 工程造價按乙方實際施工工程量結算。單價參照相關定額及________市場信息價。
四、 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經驗收合格審核結果認定后____日內付清。
五、 工程質量要求:材料由____市供電所指定的經銷單位購買,安裝標準,要求以供電部門驗收為準。
六、 施工期限 35,開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施工期間遇天氣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時竣工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七、 施工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好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在施工中發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負,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 工程驗收:乙方施工竣工后,應通知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甲方應該____日內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條件返工。
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十、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額日2%支付滯納金。乙方違約,未按時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違約金200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證號碼)甲方擬建房屋一座,位置在___縣__鎮__村__組,由乙方負責承攬建設。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平等協商,雙方自愿簽訂本加工承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水源、鋼材等建筑材料。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 ⒉乙方具有從事農村房屋建設的成熟經驗,負責施工建設并交付建房成果。當事人明確,雙方不存在雇傭關系。 ⒊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建設,工期為___天。如發生下雨、停電、地震等影響施工的不可抗力情況的,可順延工期。
①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②乙方所屬人員的工資報酬由乙方負責支付,與甲方無關。
二、質量要求乙方應當本著保質保量的原則,按照圖紙施工,加強質量管理。
重要施工過程:如地基、澆鑄須經甲方驗收后方能進行下一工序。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偷工減料、工作不負責影響房屋質量等行為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房屋建成后________年內,甲方發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維修。
三、付款方式工程款結算方式:以建房面積計算,每平方米人民幣___元。付款時間:
第一次付款在施工開始后___天內,
第二次付款在___,
第三次付款在___,
第四次付款在房屋峻工并經甲方檢驗后____天內給付。
四、違約責任由于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乙方要進行修理、重作;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因乙方原因導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為難甲方,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金___元。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應當承擔違約金___元(或每日承擔違約金____元)。
五、爭議解決辦法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
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將爭議提交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以上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擔保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5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各自優勢,根據《_____》經友好協商,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引見本合同中的甲方與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該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長城萬鼎簽訂該項目的運輸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甲方與簽訂的書面的合同成功。
二、乙方義務:
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相關信息真實有效,如達到現場無法簽訂合同成功,將有乙方承擔甲方的往返費用。
三、甲方義務
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等相關資料,負責和進行合同談判。如果居間成功,則有甲方全面履行和所簽的專業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均與乙方無關。如果居間成功,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居間報酬,則逾期每日居間報酬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支付方法及支付時間:
1、按照第一次支付本合同中的甲方資金時,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居間報酬3000萬元。
2、采用現金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項;
甲乙雙方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雙方不得以其在區間過程中獲得的商業秘密做出不利于對方的行為,否則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六、居間終止
支付居間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七、爭議解決方案
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反之,交當地_____委員會解決。
八、其他事項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轉委托。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6
甲方(委托人):某某建筑公司
聯系地址:
乙方(居間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xx省xxx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百萬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乙方沒有完成委托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并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并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xx%。
2、居間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xxx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xxx;剩余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xxx%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xx差x等xx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____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___年___月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建筑工程合同7
第一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策略探索
一、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不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工程量清單包含多個項目內容,作為招標文件關鍵部分的工程量,其清單中的各個項目特征、內容的表述必須十分的準確、詳細。而現實中存在的問題是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往往不是十分準確。投標者為了減少損失和爭議往往會用有利于自己的方法對項目特征進行描述。對于項目的預留金是為了預防投標人可能發生的變故而暫留的一部分金額,而招標人一般沒有這項費用并且可能會先入為主地考慮為投標人已默許,這樣就極容易產生矛盾糾紛。
(二)不合理的價款調整
在招投標文件中,設備材料的暫估價和暫定價是由發包方給出,并且按照規定“只有暫估價和發包方指定的產品才能調整差價,同時差價僅記取稅金不計取利潤”。所以有些發包方就會隨意壓低暫估價,使得承包方利潤空間減少。對于暫定價部分,現實情況一般是在工程設計完善后,由發包人重新招標或者對原標的內容進行大量修改甚至刪減,為工程管理工作帶來極大難度。
(三)不暢通的糾紛解決渠道
由于種種原因合同雙方會產生違約行為,有違約行為就需要由專門機構進行調解或者裁決,但在我國由于計劃經濟的長期存在和對建筑市場的深遠影響,專門解決建筑工程類糾紛的調解機構和仲裁機構非常少,有些地區甚至都沒有此類機構,這就使得解決矛盾糾紛所需時間非常久,而且效果不理想。
(四)不夠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目前我國的建筑企業中,很少配備專門負責合同管理的人員,當然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就無從談起。合同簽訂完之后往往是鎖在柜中長眠或者隨手一放,這造成當合同雙方發生問題糾紛時當事人對合同內容不甚知曉甚至連合同也無處尋覓,這樣一來,當事雙方的矛盾糾紛非但得不到解決,甚至很有可能由于對合同內容的不同了解導致矛盾激化。
二、加強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重視合同簽訂的內容
建筑工程合同是發、承包方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和法律行為的體現,雙方應就合同簽訂前的溝通和合同內容以及簽訂后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全面分析,例如,工程期限、工程質量等,從而對合同達成一致意見,避免出現因合同簽訂內容模糊不清而出現的法律糾紛與經濟糾紛等一系列問題。同時,一旦合同簽訂之后,便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隨意更改和違反。
(二)重視合同變更內容
工程建設其本身所具有的長期性和不穩定性決定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對于合同的變更不可避免。任何的合同變更雙方都應對變更內容作詳盡了解并達成一致意見,切忌“先斬后奏”式的合同變更,更加應該注意合同變更不能單方面進行,而且對于需要變更的部分,要仔細斟酌,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三)提高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識,完善合同管理體系
建筑工程單位和個人都應該從思想和行動上提高合同管理的認識,從根本上加強對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另外,企業也應加強對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宣傳力度,力爭做到建筑企業員工都知道合同管理,并且知道管理好合同,與此同時要密切關注國家對合同管理的最新政策和動向。
(四)增強對合同中違約方的賠償管理
在建筑工程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違約都需要支付對方約定的違約金以作為賠償。違約賠償也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部分,違約賠償的目的并不在于違約金的數額有多大或多少,而是在于違約賠償是對合同雙方的一個有效約束,確保合同雙方在合同框架內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這是市場經濟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具體作用體現,也是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的現象。并且,政府部門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宏觀調控的手段之一就是通過立法促進違約賠償的正常有序進行。
三、結語
綜上所述,建筑工程合同將發包方與承包方的責任和義務緊密聯系在一起,并用法律授權穩定下來。因此,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整個工程項目管理中處于核心地位,并且這種核心地位在日益增強,建筑工程合同雙方只有在合同框架內合理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才能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和約束力,也才能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利條件,從而保證整個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第二篇:建筑工程造價合同管理
1工程造價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1.1合同能夠影響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
合同體現了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也說明了監理師和工程師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合同完成各自應該履行的義務和權利。因此權利、義務都會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控制。
1.2合同是作為解決雙方爭議的依據
合同是為了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就會直接影響到另一方的權益,按照合同規定,違約方就要承擔責任。根據合同規定如果有一方違約,就要以經濟補償的方式來補償受害方。違約責任和違約條件也是工程竣工結算的保證。
1.3合同管理是貫穿工造價的重要過程
從合同規定的時間來看,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就是施工圖作為施工管理將圖紙變為實體建筑的重要過程,包括了準備施工、進行施工、竣工等各階段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貫穿著整個造價過程。
1.4合同管理包括相關造價和實施階段的所有方面
在合同訂立管理中,包括承包方式、確定合同價款方式等原則和方式,在保證工期、質量前提下,建筑單位要有效降低建筑工程造價,防止出現經濟糾紛現象,在履行合同管理中,包括工程計量管理、工程結算管理等。
2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合同管理的現狀分析
2.1施工合同控制造價的不科學
在當前市場供求中,建筑工程嚴重失衡,部分單位不參考客觀條件,壓低工程造價,在招投標過程中,建筑單位無法客觀提供標底,不能真實反映出工程造價;而在施工合同鑒定時,預防業主投資不合理的計劃,標底進行人為調整引起造價控制脫離實際需求,這些都是建筑單位需要解決的問題。
2.2追加投資現象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單位一直沒有認識到項目前期造價控制的重要性。項目造價重點是項目計劃結算造價階段的進行以及施工階段,建筑單位應該先建設再進行算賬,項目建設中必須再次投資。而有的項目造價的控制,在項目已經快結束時,造價已經超出項目投資計劃,才發現造價控制失控問題,對建筑單位經濟效益產生嚴重影響。
2.3現場簽證混亂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由于監理人員對預結算知識以及造價管理等掌握不足,從而導致盲目簽證的現象,不認真核實就對合同簽字蓋章,甚至有些簽證僅由施工單位填寫。與此同時,還有一些施工部門,辦理假簽證,并設計相應名目,但出現真正問題時,監理人員卻不會辦理簽證,只在項目結算時進行辦理簽證。由于這些因素的影響,使建筑施工企業秩序被破壞。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風險防范措施
3.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是建筑工程工程造價合同管理基礎,是防止出現責任問題互相推諉的防護措施。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中,合同審核以及復核都沒能受到重視,也缺乏制度規范和專門負責管理人員,在建立制度的前提下,可發現管理中的出現的問題,并及時解決。借鑒同行經驗,完善建筑工程造價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確保合同管理制度的實施,在制度明確的前提下,才能全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各項工作。
3.2監督合同履行情況
合同的'監督是一個動態過程,是督促雙方認真履行合同的一項措施。在合同即將結束時,管理人員對資料進行整理,這在合同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環節,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與合同管理質量有關,決定是否能夠實現合同檔案的規范化、程序化。合同管理重要內容中還包括對合同履行情況與實施情況進行對比,獲得更可靠的信息,做出準確與全面的評價,達到吸取教訓、總結相關經驗的目的,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據。
3.3提高相關人員的素質
我國市場經濟是一個以人為本以及法制化的市場經濟,建筑單位需要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進行培養,以保證合同質量。對合同管理人員素質進行強化,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需要建筑單位嚴格篩選人才,招聘專門的管理人員,要求管理人員不能與其他兼職一起進行,并且對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更好的為建筑單位提供合同管理人才。此外建筑單位要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有助于管理人員能夠及時掌握合同管理內容以及需求,使合同管理具有時效性。
3.4重視合同文本形式與內容
在建筑工程造價管理合同管理與風險控制中,合同文本缺乏科學性以及規范性對合同執行時非常不便,在合同管理中也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合同文本錯誤對合同質量執行有很大的影響,對建筑施工的開展以及建筑市場的規范性是非常不利的,成為建筑施工中常常發生的經濟糾紛事件。在擬定合同之前,合同管理工作人員要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對建筑工程實際情況調查分析,保證合同的有效性、真實性、實用性和科學性。在合同中訂立工期時間、雙方權利及雙方義務、責任分配、索賠要求等,將這些內容書寫在合同上,與此同時,保證合同內容合法,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4結束語
我國市場經濟正在迅速發展,建筑單位的工程施工也在不斷完善。在建筑單位施工過程中,工程造價合同管理以及風險控制在建筑工程中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利于雙方更放心、安全的合作。因此,采用建筑工程造價合同進行有效管理,可以在投資成本以及施工安全等方面進行合理控制,使企業利益獲得最大化,進一步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發展。
建筑工程合同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保范圍和內容:
4、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施工總時間 天。
第二條 合同文件組成
1、本協議條款;
2、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3、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等;
4、其他有關技術標準、技術規范、技術資料、技術要求等。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負責做好施工范圍內的三通一平,滿足施工方用水、用電的需要。但用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2、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3、為乙方施工人員提供食宿便利,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簽訂合同時提交相應的資質證書;
2、在開工前 日內,必須向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甲方批準后方可施工;
3、乙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4、乙方承包此項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包或分包其它施工單位,否則,無條件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施工完畢撤出甲方現場之前,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確保現場整潔有序。
第五條 工期
1、乙方若不能按約定的`時間開工,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說明理由和要求,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開工,否則視為違約,每延誤一天賠償 元(不可抗拒力除外);
2、每一道工序完工后,須經甲、乙雙方及質檢部門認可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3、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①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②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導致停工累計超過 小時;
③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時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質量與驗收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優質標準;
2、乙方應認真按照相關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并按照甲方及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返工、修改的費用;
3、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有重大質量事故或重大質量事故隱患,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4、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甲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 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按要求修改或返工,并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和損失。
第七條 合同價格與支付
1、本工程施工總包干費用 萬元(大寫: );
2、合同總價款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但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相應調整:
①甲方認可的工程量增減;
②甲方確認的設計變更;
③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3、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施工設備進入甲方施工現場 天內預付總價款的 %;以后每月按工程進度支付形象進度款,整個工程施工完畢后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 %;檢驗合格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支付到合同總價款的 %;余款 %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滿 年后付清余款。
第八條 爭議、違約和賠償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采用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解決;
①協商、調整;
②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仲裁機構名稱 , 地點 ;
③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定要求,或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細則另定)。
第九條 其他
1、安全施工。乙方應按相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合同成效與終止。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和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3、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或補充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已簽訂“秀美夏涼生態家園”示范村房屋工程合同,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在已簽訂的合同不完善條款中,增補新的`條款,經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增補條款如下,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從前排一號起按順序抽簽,由甲方安排給乙方銷售。
二、原簽訂合同中檢測費問題:鋼材、水泥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品牌施工(指定品牌、華新水泥、鄂鋼鋼材),其所征檢測費由甲方承擔,如乙方自行更換品牌,其所征檢測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其它費稅。
三、保險費:乙方必須從簽訂合同之日,進施工現場前,無條件的買足職工保險費(所買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所抵給乙方銷售的房屋,乙方一年內沒銷售完,在乙方愿意情況下,甲方按550元/平方米收回并現金支付給乙方。
五、乙方的建筑的資質由甲方提供,但乙方必須承擔費用5000元整。
六、以上補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甲、乙雙方就福鑫星域商業廣場工程內墻與外墻漆單項工程承包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福鑫星域商業廣場工程
二、工程地點:____省
三、承包范圍及內容:
四、承包價格:
單價、內墻包工包料8.5元每平方、外墻包工包料每平方45元。
五、質量及工期要求:
1、乙方必須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并保證各項工序質量驗收合格,否則,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不得拖延并影響其他工種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完成計劃工程量,嚴重影響其它工序施工,乙方必須采取趕工措施,趕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選擇班組施工,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安全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隨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應立即停止作業和糾正。以自己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負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以確保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
七、付款方式:甲方根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進度情況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經雙方內墻67000平方、外墻真石漆6000平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進度如下:從進場之日起次月的五至十號撥80%的進度款、余下15%在工程經甲、乙雙方約定,工程完工后,乙方應留5 %的工程款作為保修金。保修期為________年,保修期滿,甲方結清余款給乙方。
八、其它事項:
1、乙方進場后,甲方應指定專人對施工過程中質量及進度進行監督與乙方配合辦理工程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及時審核乙方申報的.工程撥款請求,及時配合乙方協調,處理施工中遇到的必須要甲方協調解決的問題。
2、甲方施工場地應具備水、電條件供乙方無償接駁使用。
3、甲方對乙方安全教育,乙方簽訂安全責任書,對乙方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投意外傷害保險,乙方提供必需保險的材料后辦理。
4、甲方須每月按時發放進度款,如果因進度款延誤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由甲方承擔。
5、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設備及機具,如有損壞和遺失,乙方照價賠償給甲方。
6、乙方在施工場地內施工,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遵守一切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根據情況作出處罰。
7、乙方應在滿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費甲方提供的各種材料。
8、雙方需約定的事項:工程質量、內墻的天棚與墻面交接處不能有污染、刮兩邊膩子粉不打磨、外墻陰陽角修直刮外墻膩子粉一遍、打磨后上封閉底一遍、噴真石漆。
九、本合同簽訂之后,雙方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必須支付工程總金額的50%的違約金給對方。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湖南省頒布的有關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規范、規程、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維護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_______天。
四、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或專業的質量評定的合格標準。
2、使用標準、規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3、本工程的技術標準與規范應按照國家、部頒、地方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程和規范。
4、本工程適用的地方標準、規程必須符合湖南省標準規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條承包范圍所列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七、工程計價
1、本工程計算編制原則: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_______建價_______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_______,《_______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_______號),《_______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_______《_______省修繕定額》、_______《_______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量消耗標準》、_______《_______省安裝工程消耗標準》及工程消耗標準動態調整統一解釋進行編制。
2、人工、材料價格的確定:人工工資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_______建價_______號文件綜合工資單價計取,材料價格按照施工同期《_______建設造價》預算價,信息價及市場價格執行。
3、具體工程量以甲方簽證單為準。
八、工期
有下列情況者,工期經核實簽證后可順延。
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國家政策調整、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責任找出的爆炸、火災,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時降雨_______mm或_______mm以上(以_______市氣象局報告為準),一次停水、停電_______小時以上。
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關鍵工序延誤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實際情況順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合同工期不能順延,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合同工期順延,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后,甲方在_______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價的_______%。
2、在工程結算辦理完畢后,甲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_______%,工程保修金留結算總價的_______%,自工程驗收之日起滿一年后如無質量問題_______天內全額返還,保修金不計利息。
十、違約責任
1、違約方案本合同約定的形式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案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執行。
2、因違約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仍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認真執行國家及當地有關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規定及建設單位的有關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做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但訴訟期間不得中斷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如乙方承建的該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等而被政府處理,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資。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規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干”、“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為____元(大寫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后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計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后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關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元。
5.1.8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復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于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簽訂后,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份,發包人__份、勘察人__份。
發包人名稱:_____
勘察人名稱: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簽字)
住所:_____
住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傳真:_____
傳真: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銀行帳號:_____
銀行帳號: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
鑒證意見: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
經辦人:_____
備案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合同13
甲方(賣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經X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概況 品牌:型號: 機號:
二、轉讓價格: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諾 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于該承諾購買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問題說明(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系二手舊機,甲方對于的運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說明,乙方對于該的現狀以及日后運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了解。
五、乙方應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細)將貨款付至如下賬戶:付款遲延的,乙方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4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著友好、誠信、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范圍:
第三條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驗收合格證的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造價、付款方式及價款調整 工程造價: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價款調整: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本工程由甲乙雙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門以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和國家(行業)的相關標準、規范為標準共同驗收。
2.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199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________年版)gb50261-199
6.《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1-199
8.《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20.《室內消火栓給水滅火系統安裝工程施工工藝標準》512-20.及其他的國家和行業現行的相關標準、規范。
第七條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現行有關的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要求的同時,還必須執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或消防條例等乙方原因導致發生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質量保修
1.本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________年,終身維護保養。
2.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4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
3.在保修期內,乙方應有專人負責該項目的保修工作,定期與甲方溝通達到2次月,以書面記錄材料為準。同時,必須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10%的勞務費。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質量保修金在規定的質保期滿后,如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付給乙方。
4.2在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未能在
第二條規定時間內進行維修,則視為授權甲方組織維修,并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和質量責任,同時甲方加收維修費用10%的勞務費。上述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負責補足質保金。
4.3在質量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于乙方原因,甲方無法同乙方取得聯系,按照上一款執行。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等相關資質證明。
3.乙方負責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裝、竣工驗收、質保服務及提交消防驗收報告、與甲方指定的設計單位溝通等工作。
4.乙方必須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確認的安裝方案、方法進行施工、安裝,不得擅自改動如有變更以書面的變更通知單為準。
5.乙方對消防電氣線路、消防給水管道等隱蔽工程都要進行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并且要結合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重大程序分階段做好質量記錄。消防工程安裝施工完畢但未通過消防驗收之前,乙方應對整個消防系統負責。消防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主動向甲方供有關消防設施安裝調試記錄、開通報告、隱蔽工程記錄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冊等文件資料,切實履行交接手續并主動做好工程的后期維護保養工作。
第十條違約責任、索賠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收到乙方的書面催告通知后在____日內仍未支付的,應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2‰的違約金。
2.工程未通過驗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損壞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工程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約定時間竣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造價的2‰的違約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質量原因、乙方施工質量等原因,導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間出現的質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災事等,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工程未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或未通過政府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返工直至通過消防驗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____日內將竣工資料及其他與工程有關的資料交付甲方,否則每延誤一天,必須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及相關說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合同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
建筑工程合同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福園小區
2、工程地址:呼市西二環與南二環交界處土默特大橋西南側
3、建筑面積:17287.632
4、結構類型:磚混
二、承包范圍及方式
1、承包范圍:乙方負責
6、
8、
9、11樓,散水以內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戶、外保溫、外墻涂料、屋面、防水,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等;甲方負責水、電、暖等外網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費用結算方式:甲乙雙方以建筑面積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占所有住宅總建筑面積的`45%,乙方占總建筑面積的55%,豎向分配。抵頂整體6樓與9樓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質量標準
1、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雙方確定開工報告日期為準)
2、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竣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
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現行施工驗收規范要求,達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負責督促、檢查;
2、乙方負責現場具體管理,因施工人員違規操作或違規指揮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擔負全部責任。
3、乙方有義務為施工人員投保安全保險,保費由乙方自理。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另一份備案。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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