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集錦(7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合同 篇1
村級水泥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根據建設單位對擬修建的農村公路規劃要求和該公路現場的實際情況,甲方選定由乙方承建該工程,為了明確雙方在此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反復磋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XXXX 二、工程規模、內容及標準 1、工程全長XXX公里 2、工程內容及標準
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岳池縣通村水泥路建設技術標準及驗收辦法》相關要求建設,主要的工程內容和建設標準如下:
(1)原路面清除表土,淤泥和雜草,采用片石或中塊石補強并調平。
(2)二灰碎石基層配合比為8:12:80,壓實厚度不低于15厘米,寬帶不低于4.7米。
(3)水泥混凝土路面寬度不低于4.5米,厚度不低于20厘
米,強度達到C30.
(4)根據原公路兩側水溝,確保排水暢通,無阻水現象。 (5)人工培土路肩,與路面結構層一同分層填筑并碾壓,寬度達到30厘米。
三、合同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工程期限叁個半月,因特殊情況,工期須延,但必須確保在 年 月
日前完工。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雙包方式。
王、工程造價:本工程造價為每公里XXX萬元,全墊資,以縣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按實際驗收里程結算。如出現合同外的路基加寬,涵洞、擋墻等其他增加工程,由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并據實收方,據實結算。
六、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將公路建設的`范圍及現狀向乙方交代清楚。如路基加寬,就地取材。因原路基確實不夠寬的,根據實際情況。
(2)負責處理公路建設占地和青苗補償,落實并提供路基加寬、培路肩等用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若因以上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或者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3)根據工程建設需要,負責落實“三通”、料場和攪拌場,
并保證建設占地無償提供給乙方,保障乙方施工順利。
(4)配合乙方做好路面施工養護期間相關工作。
(5)配合縣、鄉有關部門做好質量檢測、工程交(竣)工驗收和縣補助資金撥付等事宜。
(6)積極協調縣補助資金,并及時撥付給乙方。 2、乙方責任
(1)負責整個工程的技術、施工及施工所用人工、材料、機械設備,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建設。
(2)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出現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3)自覺接受甲方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若甲方發現乙方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或施工工藝等不符合有關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必須立即整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應積極、主動的搞好與公路沿線群眾的關系。 (5)工程建設中涉及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七、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后全墊資開工建設,等工程完工后,并經縣交通局等有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后,付給乙方總造價95%,其余尾款5%,如工程質量沒問題在一年之內付給乙方。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作
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鄉(鎮)政府、縣農路辦各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鄉(鎮)政府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
監證機關(蓋章): 監證人(簽字):
年 月
年 月年 月
日 日 日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人:廣州市重點公共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承包人:
廣州亞運建設項目 工程是廣東省、廣州市的重點項目,及時完成建設項目的結算工作,不僅是省市領導的明確要求,也是建設項目開展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審計等工作的前提條件,是圓滿完成建設任務自身的需要。為及時做好工程結算工作,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工作協議書,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工程結算報告的提交及審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協議書附件中提供的全部 名工程結算人員,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必須保證在工地現場辦公,專門從事竣工檔案編制、工程結算工作;否則,應按 號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為止。
1.2承包人應按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要求編制工程結算基礎資料,并在 年 月 日前向發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結算資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結算工作以截止在 年 月 日前上報的工程結算資料為基礎進行,承包人應積極配合發包人,協助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完成上報結算書的審定工作。
1.4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 年 月 日提交的手續齊備的工程結算資料后,應組織有關單位在 年 月 日前審核完畢,及時報送上級部門審批。
1.5承包人雖未能在 年 月 日前上報,但能在 年 月 日前上報且符合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要求的工程結算資料,由發包人作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處理工作組織審核審定。
1.6本工程結算資料發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人仍未報送本工程結算資料,視為已全部報出,發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結算資料。
1.7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派出足夠的工程結算管理人員與發包人派出的工程結算管理人員一起組成工程結算管理小組,要求及時報送工程結算資料并予以落實,否則,應按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承包人不按發包人的要求及時派出足夠的工程結算管理人員,發包人有權另行聘請有關工程結算管理人員,有關費用在原合同對專業工程管理配合服務費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異議。
2、工程結算定審后有關款項的支付
本工程結算定審、承包人按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約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檔案且不發生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違約情形的,雙方同意依據原合同專用條款第 款的約定按如下方法之一處理:
(1)發包人已支付的`累計金額小于工程結算定審金額的100%的(含項目保障費實際支付金額),發包人繼續支付至結算定審金額的100%。
3、工程結算中爭議問題的處理
對于工程結算中有爭議的問題,依據合同的相關約定,本著“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和風險共擔”的原則,按如下約定處理:
(1)承包人在 年 月 日前上報的工程結算資料經發包人審核后如發生爭議,在 年 月 日前雙方能達成一致且經上級主管部門審定的部分納入正常結算審定;未能達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將與承包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間上報的工程結算資料為基礎并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經上級主管部門審定后,由發包人作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處理工作組織審核審定。
(2)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前達成一致的本工程結算爭議,按照原合同專用條款第40.1款的約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4、本工作協議書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協議書的約定與原合同相沖突的,以本工作協議書的約定為準。
5、本工作協議書于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雙方履行完本工作協議書中的義務與責任時終止。
6、本工作協議書一式 份,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廣州亞運建設項目 工程結算工作架構。
發包人:廣州市重點公共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 承包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訂地點:廣東省廣州市 區。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工程承包范圍
2.1 承包范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xx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范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范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范規定為準。
第5條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并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并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 日
第11條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
視為同意。
11.3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并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工期延誤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后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后7日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采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鑒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并于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元
第21條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采用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并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撥付工程進度款時間(工作進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總造價百分比
金額(人民幣、元)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后_____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并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后______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 %作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采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采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準后方可實施,并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采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后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準。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并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后,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并予以簽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后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綠化種植工程:(3) 噴泉、噴灌工程:(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范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
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后即告終止。
第42條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附件: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
苗木材料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供應
送達
備注
時間
地點
總價合計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水利部水利標準化工作有關管理規定,合同各方就以下內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作要求
1、甲方指水利部或其授權機構;主管機構為水利部國際合作與科技司,主持機構為水利部有關業務司、局。
2、乙方指由各標準主持機構指定并符合國家基建前期費和財政專項要求的項目承擔單位或主編單位。
3、標準編制工作應按合同約定的工作程序和時間要求,遵照《水利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實施,其工作內容見附表二,標準的技術內容應符合審定的'編制工作大綱要求,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報批文件為合同標的。
4、標準宣貫培訓工作應按合同約定的計劃和時間要求實施,其工作內容見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宣貫培訓工作總結報告為合同標的。
5、標準專題項目應按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時間要求實施,其工作內容見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專題項目成果為合同標的。
6、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將標準編制工作大綱、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和報批稿提交甲方,并通過水利科技信息網等媒體向社會公布。
7、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應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主管機構和主持機構)書面報告上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工作計劃(含工作進度、存在問題、經費使用情況等)。
8、合同各方應加強項目經費的管理,乙方嚴格遵守水利前期工作投資計劃管理辦法、經費使用要求和國家財經制度的有關規定,專款專用。
9、其它要求(根據項目性質列出項目實施工作條件和要求、方式、協作事項等其它內容)。
二、合同各方的義務和權利
1、合同生效后,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撥付補助經費。
2、乙方應按合同的約定,按階段向甲方(主管機構和主持機構)提供項目成果。
3、編制標準的進度拖延一年以上時,若主持機構無正當理由,主管機構可采取更換主持機構等處理措施。
4、當項目涉及保密問題時,合同各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密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6、合同終止,乙方應及時返還剩余經費。
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合同各方同意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合同金額(大寫):
付款方式:一次付清
五、其它
1、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十份,主管機構六份,主持機構、項目承擔單位或主編單位各兩份。
附件:(略)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5
摘 要:在水利工程合同履行中,常常遇到索賠事件。這是一種補償行為,而不是懲罰,是工程承包中經常發生的正常現象。盡管產生索賠的原因很多,但處理索賠均應遵循以合同為依據,重事實,重證據,主動控制的原則。
關鍵詞:索賠、經濟補償、處置、原則在近20多年的國際工程承包施工中,工程索賠的數量和索賠款都在逐年增多,根據資料統計,近年來國際工程市場投資額每年以大約10%的速度遞增,索賠爭端數量也以每年10%左右的幅度遞增。在水利工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由于水利工程本身的特殊性及復雜性,常常會遇到一些在合同條款內容中無法預料的事件,從而會導致原合同價款發生變化。這些能夠導致合同價款發生變化的事件,在國際工程承包中被稱之為:“索賠事件”。承包商的工程結算價款是由兩部分組成的,即“合同價款”加上“索賠價款”,因此“索賠”必然會引起承、發包雙方高度重視。
本文以筆者在黃河小浪底水利樞紐工程監理工作中所出現的索賠為例,分析工程索賠的規律性,經期對提高工程項目的管理水平做一些有益的工作。
1.索賠的性質和作用
所謂“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時間補償的要求。索賠的性質屬于經濟補償行為,而不是懲罰,是工程承包過程中經常發生的正常現象。由于施工現場條件、施工進度、物價指數的變化以及工程變更、撥款延遲等因素的影響使得在水利工程合同履行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索賠”,“索賠”工作是承、發包雙方經常發生的管理業務,是合作而不是對立。
“索賠”的健康開展對于培養和發展社會主義工程市場,提高工程建設效益有著很重要的作用:
(1)它有利于承、發包雙方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全面履行合同。
(2)迫使承、發包雙方提高管理水平,減少合同管理中的漏洞。
(3)可以促使雙方實事求是地協商工程造價,有利于工程造價的控制。
2.工程建設中常見索賠及其原因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合同條文的模糊,施工準備條件的不足,施工進度滯后等原因會引起索賠,但從索賠的目的來看,有兩大類型,一是要求費用補償,即要求業主補償費用損失,進而調整合同價款。二是工期索賠,即要求業主延長竣工時間,使原規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順延,從而避免了違約罰金的發生。
2.1設計變更引起的索賠設計變更在每一個工程中幾乎都要碰到,需要慎重對待和處理。由于業主變更工程內容、調整有關結構的標高、基線、尺寸、增加工程部分內容及為增加一些附加工作,對已完成的某些工程部位根據使用要求返工調整等等都會影響到工期延長和費用增加,據此,承包商會向業主提出索賠。
小浪底水利樞紐大壩工程從開工以來,監理工程師嚴格按照合同對工程進行監理。所有變更項目不論大小,均要技術上充分論證,還要協助設計研究,雖然要花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對確定最終方案和消除變更引發的索賠問題或減少補償費用是有好處的。例如,實施過程中小浪底大壩河床段槽孔混凝土防滲墻基巖輪廓線相對于招標圖發生了急劇的變化,承包商提出了要增加7個半月的工期或8000萬人民幣的索賠要求,對此如果處理不好,將使大壩標一直超前的進度轉向被動,為此,工程師進行了仔細的資料復核工作,并依據補充鉆孔資料與承包商共同討論、方案比較,針對具體的施工措施確定變更費率,并在實施過程中嚴格監控和管理。實施結果質量滿足要求,工期未延長反而提前了58d,實際的費用總支付比合同所列費用減少人民幣約600多萬元。小浪底工程技術委員會和世界銀行特咨團專家對此預以肯定、好評,此項工藝及成果為我國槽孔混凝土防滲墻施工技術開創了新的一頁,也是國際上同類項目技術的新發展。
2.2因合同條文模糊不清引起的索賠在合同簽訂中,措詞必須嚴謹,各處含義一致,否則也會引起索賠。據資料介紹:日本大成公司承攬的魯布革水電站隧道開挖(長9km),因合同擬定文字疏忽,石方量計算合同條款有的地方表明“totheline”(到開挖設計輪郭線),而有的地方又有“fromtheline”(從開挖設計輪廓線)按前者為“自然方”計量,按后者則解釋為按開挖后的“松方”計算,一字之差,兩種計量法總工程量相差2.5~5萬m3,作為承包方的'日本抓住了合同文字漏洞,使索賠成功。在我國,尤其是涉外工程中,這種失誤的例子并不少見。
2.3工期延長的索賠此處所涉及到的是由于業主的原因,例如:業主未按時提交施工現場,有記錄可查的特殊反常惡劣天氣,業主未按規定時間提交施工圖紙、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付款,業主干擾影響工程進度等。承包方據以上這些原因找出合理的證據,可提出索賠。
2.4因暫停施工和工效降低引起的索賠工程開工后,時常會出現一些由于施工用途改變,業主機構更迭等原因,要求承包方暫時停止施工,或因業主不合理的指令造成工效大幅度降低,從而會使承包方人員窩工,設備停滯,導致額外費用支出增加,承包方可提出索賠。
2.5施工條件變化的索賠這類索賠包括地基變化索賠;不可抗力索賠;人為障礙索賠。施工現場條件的異常變化,對工期和造價影響很大,必然會引起索賠。
當然在水利工程建設中引起的索賠的種類還有許多。但以上列舉的5類是最主要的,最常見的,應當引起足夠的重視。
3.索賠處理的原則
索賠事件的發生是在工程建設中不可避免的,因此必須重視,要正確合理地進行處置,在處理索賠事件時,主要應遵循以下原則:
(1)索賠必須以合同為依據,處理及時,計算合理。遇到索賠事件時,監理工程師要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以合同為依據審查索賠要求的正當性,處理索賠要及時,不要積攢。一是由于工程進行中出現的索賠得不到解決,可能會影響到承包資金周轉,甚至會影響工程進度;二是集中到工程后期綜合索賠,往往會牽涉利息、利潤補償,工程結算等一些問題,使矛盾進一步復雜化,大大增加了索賠難度。因此及時處理索賠,對工程建設雙方都有益處,既維護了業主的利益,又考慮到了承包商的實際情況。而在計算索賠時必須注意其合理性,例如:現場窩工費只應考慮補償人工降效費。設備停滯,只應考慮租賃費或設備折舊費。
(2)為了使索賠有可靠的事實和充分的依據,必須注意資料的積累。要使索賠成功,需事實可靠,證據充分。因此在工程建設中除了做好施工日志外,重大問題的會議上應當做文字記錄,并爭取與會者簽字,同時承包商還應建立業務檔案制度,注意積累記錄每天發生的文字來往、圖紙、照片等,做到處理索賠時以事實和數據為依據。
(3)以主動控制為主,會有效地避免過多索賠事件發生在工程建設中。預先發現可能出現的問題,采取措施,避免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這樣不但可以減輕承包商的壓力,同時也減少了承包商設法通過索賠途徑獲取利潤。
工程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3.1本次改造范圍內的裝飾工程,安裝工程。
1.3.2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1.4承包方式:項目承包、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開工,于竣工。
1.6工程質量: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協助乙方保護好周圍建筑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并承擔相應費用。
2.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配合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第3條乙方工作
3.1負責設計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
3.4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第4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4.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3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6條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內容。
6.2本合同經鑒證機關鑒證生效后,甲方分次,按附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第7條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
7.2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第8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經甲方確認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范。
第9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0條其它約定
第11條附則
11.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1.2本合同正本兩份(及補充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公平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零星工程維保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范圍:
3、工程承包內容: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內出現的工程維保事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單價包干。
5、承包期限: ,該承包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二、合同價款
1、本合同項下工程的固定單價為:(大寫)元整人民幣,即(小寫)¥ 元)。該包干單價不因任何政策性因素或市場因素的影響而調整。
2、本合同項下所稱固定單價已涵蓋本合同第1.3條項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以及維保各項工作所產生的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企業管理費、勞保費、檢測費(如需)、建安稅金等全部費用。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
2、付款時間:
(1)按月結算,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個月經甲方審計部審核確認的工程款95%;
(2)結算總價5%作為保修金,保修期屆滿后,經甲方客服部確認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義務的,甲方在15個工作日內結清保修金。
3、甲方按照第2條約定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應向甲方客服部報送審核結算資料,由甲方審計部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的審核結算意見書,審核意見書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甲方付款依據。
4、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前向甲方出具相應的建安發票,否則甲方有權相應順延付款時間。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兩套建筑施工隊平面圖紙及供水、電源、倉庫等施工必備條件。
(2)在施工期間探測及試壓產生的水電費由甲方承擔,涉及店鋪及小區業主的各類協調事宜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確認的維保點后方可進行施工。
(2)乙方應委派現場代表負責對工程施工技術、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等方面進行統一指揮、調度、檢查、指導和監督。
(3)乙方施工人員在履行本合同項下工程承包任務期間,應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標準組織施工,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在施工期間發生或者造成施工人員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應服從物業的安排與協調,做到完工清場、文明施工、禁止擾民。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應及時全部清運出現場,做到文明有序施工、安全標識清晰齊全、保持施工場地整潔衛生。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應及時清理工作面上屬于本班組應清理的雜物,保證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
五、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為 個月,自每個單項維保事項竣工驗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限內,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維保通知后24小時內根據維修項目向甲方提出維保方案,并在7個日歷天內完成維保義務,否則,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進行維保,由此產生的'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從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3、保修期限內,乙方兩次無法按照合同約定完成維保義務的,甲方有權沒收保修金。甲方因為前述事由沒收保修金,不免除乙方的保修義務,甲方沒收保修金后,對于保修期內出現的維保事項產生的費用,有權向乙方追索。
六、其他事項
1、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否則應當按照法律及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工程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解決糾紛。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聯系電話:聯系電話:簽訂日期:年月 日
簽訂日期:年月 日
【工程合同】相關文章:
工程工程合同01-10
新版工程工程合同02-13
工程合同工程合同02-21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04-02
新版工程工程合同模板06-16
工程工程合同書06-23
工程工程合同15篇04-24
建筑工程工程合同06-29
工程工程合同(15篇)02-19
工程工程合同范本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