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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手機使用管理規定[精選]
辦公手機使用管理規定1
按照公司領導的要求和指示,加強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倡導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發放管理責任部門
辦公用品發放管理統一歸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到辦公用品發放統一管理,統一配發。嚴控指標,厲行節約。
二、辦公用品
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辦公耗材、易損配件、辦公家具等。辦公耗材包含:筆、刀、紙、墨水、筆記本、復寫紙、膠水、釘書機(針)等;易損配件包含:墨盒、硒鼓、U盤、鼠標等;辦公家具包含: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等。
三、辦公用品領用標準
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個人所需用品和部門所需用品。
(一)個人所需用品
1、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膠棒)、釘書釘、回形針、大頭針、燕尾夾、雙面夾、橡膠手套等。
2、個人所需用品的'領用標準
各部室工作人員每人每月按規定標準領用,如有所需,另行申報。
各部室工作人員物品領用時要求做到交舊領新;對于因個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損壞,由個人負責。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復印紙、打印紙、墨盒、硒鼓、鼠標、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等。
2、部室領用標準
部室負責人每月按需要和規定標準領用向經理申報。
四、其它規定
1、部室使用的辦公家具桌、椅、文件柜等應由個人負責保管,公用文件柜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管理,單位監督。綜合辦公室對在用辦公家具負責統一檢查管理,統一登記、存檔。每年核對1次。
2、職工如有調動,所領辦公用品不可隨身攜帶,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綜合辦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調入的管理人員,提交申請方可辦理領用手續。
辦公手機使用管理規定2
一、試用期員工檔案管理
(一)檔案內容:
1、員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驗證后歸還;
2、員工學歷、職稱、資格、獎勵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驗證后歸還;
3、員工個人簡歷;
4、員工近期2寸相片2張;
5、員工體檢表
6、錄用審批表。
(二)以上1-5項由員工本人提供,并保證真實無誤,若發現虛假,即刻辭退。
(三)檔案管理:員工檔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
二、試用期限
1、有過本崗經驗的,試用期為;無本崗實際經驗的,試用期為。
2、表現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崗位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公司批準,可酌情提前結束試用期,試用期滿不完全勝任者,辭退。
三、試用期工資標準及待遇
1、試用期人員的工資標準及相關待遇
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試用期員工只發基本生活費(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經考核合格簽訂合同給予( )元獎勵
四、考核轉正
1、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負責試用員工的試用期考核。
2、考核轉正程序:
3、能勝任本崗工作,經考核合格,將轉為正式員工;四、辭退條件規定如下:
1、違反職業道德、有損公司形象和集體利益的; 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3、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司崗位要求的;
4、無法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5、不勝任本崗工作的;
7、不符合崗位素質要求的;
8、業務發展所必須的。
9、考核不合格的
五、試用期員工考核
1、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評價體系,調動試用期員工積極性。
2、對營銷人員看業績,量化業績評價標準
3、對管理人員看效果;量化團隊融合程度、對崗位的適應狀況等綜合考察
(崗位說明)
4、對普工看能否正確使用工具,和對工作的熟練程度(老員工速度的%)本規定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辦公手機使用管理規定3
1.目的:為規范廠區內叉車使用,保證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內容:
3.1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4.作業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后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縫產生。
4.2.2檢查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
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啟動時不允許拔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后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6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后放可離開叉車。
4.3.9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載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1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2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放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嚴禁將叉車停放在五金庫外,占用安全通道;下雨天請把叉車停放到雨棚內。
4.5.2停放后將貨叉調整至中央位置。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行政部來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行政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檢修。
4.6.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一個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
4.7如違反作業程序的每次給與200元成長贊助。
5.保養
5.1馬達、發電機3個月保養一次;電瓶2個月加水一次;
5.2第一次維護:80-100小時,維護內容:換機油、柴油濾芯器、機油濾芯器、空氣濾芯器,以后每300小時維護一次。
5.3每到維護時間由叉車駕駛員申請維護,若未申請,造成損失由駕駛員承擔,并給與200元成長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