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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優秀教師評選細則
一、組織領導
在校長室的領導下,成立優秀教師評審小組(即考核小組)
二、評選對象
本學年度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包括班子成員)
三、評選時間
一學年評選一次(第二學期結束)
四、評選比例
按組進行,按教師總人數的15%進行評選。
五、評選條件:
1、熱愛教育事來,熱愛陽羅二中,教育思想端正。
2、為人師表,嚴格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教學上有創新精神,在縣級以上刊物發表教育論文,包括評比獲獎論文,每學年不少一篇。
4、嚴格執行課內規則,按質按量出色完成課堂教學任務,學生滿意。
5、教學質量顯著、月考、期中、期末考試所教學科成績在同年級比較有很大提高。
6、幫助差生,關心困難生,在轉化后進生方面有明顯成效有典型事跡。
7、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承擔對外開課任務。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評優:
。1)不服從分工與安排晚上坐班又不坐班者;
。2)病、事假超一個月者;
(3)體罰或變相體罰者;
。4)教學工作失職,造成教學質量倒數者。
六、評選辦法:
1、對照條件,個人申報;
2、各組將候選人名單上報學校評審小組(候選人必須寫好1500字事跡材料);
3、評審小組結合候選人平時的師德表現以及教學實績,確定優秀教師人選;
4、報校長室審批公示。
七、表彰獎勵
1、教師節大會向獲獎教師頒發優秀教師榮譽證書;
2、優秀教師獎金100元;
3、優秀教師在考評、晉升中優先;
4、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教師,學校授予“陽羅二中名教師稱號”,獎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