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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經營權轉讓協議
在當下社會,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酒店經營權轉讓協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酒店經營權達成本協議,具體約定如下:
第一條酒店基本情況
甲方所有的酒店位于,房屋總體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客房間,辦公室間。甲、乙雙方同意按酒店現狀進行轉讓及移交。(附酒店設備設施明細表)。
第二條出讓價款以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總價萬人民幣(大寫:)轉讓給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乙方將所有款項一次性付清。
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簽訂本轉讓協議前,將本酒店的債權債務結算完畢。乙方同意在簽訂本轉讓協議并接收酒店的管理后,因乙方所需的管理、經營、改造、裝飾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協議的三日內完成雙方的移交工作,并在移交明細表上簽字。(附:移交明細表包括:
(1)酒店設施明細表;
(2)酒店員工花名冊;
(3)酒店現已簽訂的各種合同;
(4)酒店與房屋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乙方同意繼續履行甲方對外簽訂的全部合同及協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消防合格意見書、特種行業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移交給乙方,乙方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變更及相關手續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乙方經營期間,酒店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不能繼續經營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不能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自行修復本酒店并繼續經營,經營權使用年限不變。
第八條若乙方未按本轉讓協議第二條向甲方支付款項,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
第九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則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應該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
簽訂日期: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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