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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總分包安全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總分包安全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工程總分包安全合同1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職責,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內容的安全生產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范、標準、規章、制度。
二、甲方為________工程的`總包單位,乙方為________分包單位。
三、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分包項目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四、乙方負責人應對乙方全體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負責。
五、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組織,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六、乙方應給工人配備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監督、指導正確使用,對違章人員應予以糾正。
七、乙方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乙方施工區域。
八、乙方應負責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及班前安全教育,并有安全教育記錄。
九、乙方應針對施工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檢查交底執行情況。
十、乙方自備的機具、腳手架、電箱等設備、設施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十一、有乙方提供的機具、腳手架、電箱等設備、設施乙方應在使用前會同甲方驗收簽字,如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乙方有權拒絕接收使用,并要求甲方整改或調換。一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后,乙方應負責對使用的機具、腳手架、電箱等設備、設施的管理和檢查。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檢修。
十二、甲方有權依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有權對乙方的隱患與違章進行經濟處罰或停工處理。罰款以現金形式交納,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
十三、禁止乙方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如乙方有再次分包行為,一切責任有乙方負責。
十四、事故處理:
1、由于甲(乙)方責任造成乙(甲)方人員傷害事故或設備事故者,甲(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給予乙(甲)方一次性經濟補償,其善后具體事宜及家屬的接待由乙(甲)方負責處理。
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人員傷害事故及設備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六、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并蓋章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場后終止。
十七、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北京市及公司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企業無規定的甲、乙雙方可隨時協商修訂補充。
十八、需要補充的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總分包安全合同2
甲方:
營業執照: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
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此合同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將本合同中確定的施工項目轉讓給乙方經營,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掛靠起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 延安青化砭采油大隊養老院工程,工程合同價以實際工程量結算,工程施工內容為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的內容。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⑴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人民幣管理服務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自行繳納。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義所開發票,乙方須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
⑴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持證件和經營許可證。
⑵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⑴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設施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⑶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⑷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⑸ 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⑴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⑵ 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⑶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⑷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⑸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⑹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價格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五條 乙方實施的過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六條 原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業主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些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七條 掛靠期間
掛靠期間暫定年掛靠期有效期滿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項目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規定收取工程管理費。
第八條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付清管理服務費。
第九條 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即告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相關主管單位一份。
甲方簽字: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總分包安全合同3
(以下稱甲方)
(以下稱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職責,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內容的安全生產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規范、標準、規章、制度。
二、甲方為
工程的總包單位,乙方為 分包單位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統一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分包項目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四、乙方負責人應對乙方全體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負責。
五、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組織,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六、乙方應給工人配備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并監督、指導正確使用,對違章人員應予以糾正。
七、乙方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乙方施工區域。
八、乙方應負責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及班前安全教育,并有安全教育記錄。
九、乙方應針對施工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檢查交底執行情況。
十、乙方自備的機具、腳手架、電箱等設備、設施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十一、有乙方提供的機具、腳手架、電箱等設備、設施乙方應在使用前會同甲方驗收簽字,如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乙方有權拒絕接收使用,并要求甲方整改或調換。一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后,乙方應負責對使用的機具、腳手架、電箱等設備、設施的管理和檢查。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檢修。
十二、甲方有權依據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有權對乙方的.隱患與違章進行經濟處罰或停工處理。罰款以現金形式交納,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
十三、禁止乙方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如乙方有再次分包行為,一切責任有乙方負責。
十四、事故處理:
1、由于甲(乙)方責任造成乙(甲)方人員傷害事故或設備事故者,甲(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給予乙(甲)方一次性經濟補償,其善后具體事宜及家屬的接待由乙(甲)方負責處理。
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人員傷害事故及設備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六、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并蓋章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場后終止。
十七、協議未盡事宜,凡屬國家、北京市及公司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企業無規定的甲、乙雙方可隨時協商修訂補充。
十八、需要補充的條款:
甲 方 簽 字: 乙 方 簽 字:
蓋 章 蓋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總分包安全合同4
總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江蘇順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 (總包人)作為 江陰瑞和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發包人)的 江陰長晟豪生大酒店 (項目名稱)的項目總包單位,承擔著項目管理的總承包職責。而
(分包人)也與江陰瑞和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發包人)單獨簽訂了相應的 (指定分包項目)的專業工程施工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根據建筑業總包管理要求,指定分包也應納入總包管理。
為在項目實施中統一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現場各參建單位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文明作業,促進工程實施順利健康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總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專業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書為工程總包管理的`一部分,具有相應的法律約束效力。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結合發包人要求,本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1、本工程安全生產,必須確保通過 安全合格 工地驗收,事故負傷頻率為 ‰內 ;
2、確保本工程達到 省 級文明工地。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
4、處罰條款;
5、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總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總包人是工程施工的總執行和組織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擔的施工任務外,還應負責組織和管理發包人指定分包人的施工,并為分包人提供和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
四、總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根據總包人與發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現場已有設施,并確保安全、有效、合格。
五、總包人向分包人承諾,總包人可根據分包人請求,在現有基礎上加固、補充已有設施。其所產生的費用,總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六、分包人向總包人承諾,履行并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七、分包人向總包人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分包人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總包人對分包人根據本協議書約定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包人均無異議。并在接到“處罰通知書”后三天內繳清罰金。
八、分包人向發包人/總包人和監理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風險評估報告以及有關證件等所有材料的審核批準并不代表分包人無須承擔責任。
九、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包人對分包人已處罰款項,不等同于分包人可不承擔應進行整改/改善/消除安全隱患/缺陷/事故;也不由于分包人已經進行安全隱患/缺陷/事故的整改/改善/消除而予以退還已處罰款項。
十、協議書的份數:
十一、協議有效期:
十二、協議書的生效
1、協議書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協議書訂立地點:
3、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總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