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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房屋出租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長春市房屋出租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長春市房屋出租合同1
出租人: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于長春市 區 街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 年 個月。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
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______元/,租金總計:人民____元整。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押 付。
押金:人民____元整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由甲方支付水費、電費、燃氣等費用。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春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2、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4、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有第六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有第六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長春市房屋出租合同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個月;
5.無正當理由閑置達_____個月;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 乙方(簽章)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長春市房屋出租合同3
出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進行轉租或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新的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年租金_____元,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交納方式為__付,分四次付給甲方。
第一季度 租金_____元,交付日期:簽訂合同當天
第二季度 租金_____元,交付日期:__年_月_日
第三季度 租金_____元,交付日期:__年_月_日
第四季度 租金_____元,交付日期:__年_月_日
第四條 房屋內的家具的確認
雙人床 衣柜 鞋柜 電腦桌 衣架 燃氣爐具 共六件
窗戶玻璃問題:現有一塊損壞,其余均完好。在租住期間有損壞需乙方維修,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噸,電____度,氣____方。
第七條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租賃雙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違約方須賠償給對方違約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宜
1.門鎖,燈具性質特殊屬性消耗品,如在乙方租住期間有損壞,需乙方自己維修。
2.馬桶,自來水,暖氣需甲方自己維修。
3.乙方避免做影響鄰居的行為。
4.水,電,天然氣(煤氣)的使用過程中造成對自己以及鄰居的傷害,乙方負全責。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動作廢。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春市房屋出租合同4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長春市 區 街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由甲方支付水費、電費、燃氣等費用。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長春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2、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4、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六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六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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