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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自查自糾報告
在現在社會,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么一般報告是怎么寫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自查自糾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道路交通安全自查自糾報告1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黨的十以來歷次全會以及國、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堅持以安全發展、依法治安為主題,以“平安交通”創建為主線,緊緊圍繞“四大三基”行動計劃、“三三”重點工作,通過開展嚴厲打擊交通運輸和旅游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健全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失職追責的責任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切實解決影響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推進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力度,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本次“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市局成立交通運輸系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一協調指導專項行動工作。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三、重點內容
(一)共性方面
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和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和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3、瞞報謊報事故,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整治的和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4、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5、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6。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監管機構和網絡不健全、“一崗雙責”安全責任、領導帶頭檢查制度未落實的以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7、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和新材料、新設計、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的;
8、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以及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9、各類安全生產保險未辦理到位的;
10、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二)具有行業和領域特點方面
1、道路交通。
(1)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
(2)無從業資格證駕駛營運車輛的;
(3)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
(4)旅游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
(5)客運車輛不按核定線路行駛的;
(6)客車晚22時—早6時途經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級和三級以下山區公路;
(7)道路貨運超限運輸車輛擅自行駛公路的;
(8)客運站場“三不進站,六不出站”制度執行不到位的。
2、水上交通。
(1)未經批準的渡口渡船非法經營的;
(2)非客運船舶載客的、老舊報廢船舶載客的;
(3)超限、超載航行的;
(4)船員未持船員適任證書航行的、超齡駕駛的;
(5)船舶未按要求配齊安全設施設備的;
(6)工程建設在通航水域施工作業保護措施不到位的、違法從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的、違法占用港區岸線的;
(7)未按要求配齊船員的;
(8)簽單發航、學生交接、穿拿救生衣“三項制度”執行不到位的;
(9)視頻監控不到位的。
3、交通建設。
(1)將工程發包給不具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
(2)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
(3)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4)建設工程項目不辦理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等法定建設手續,擅自開工的;
(5)建設單位未提處或扣減安全生產管理費用的;
(6)建設單位干涉施工正常項目建設管理的。
(7)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項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
4、城市公共交通。
(1)公交車輛、出租汽車未取得經營許可證,駕駛員未依法取得客運服務資格證,擅自從事城市公共交通經營的;
(2)不按規定放置運營服務的相關許可證件的;
(3)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經營許可證、車輛運營證、駕駛員客運服務資格證的;
(4)技術性能和設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污染物排放等標準的以及車內環境不符合相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的;
(4)的士出租車不按照規定設置指示標志、價格表、投訴電話的;
(5)的士出租車未打表、異地駐點營運、強行拼載、故意繞道行駛、拒載和敲詐、甩客的;
(6)公交車不按核定線路、站點停靠運營和拒載的;
(7)經營者擅自改裝車輛、不按規定維護和檢測車輛的;
(8)破壞、侵占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和用地的;
(9)擅自移動、關閉、拆除城市公共交通設施或者挪作他用的;
5、危貨運輸。
(1)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
(2)非經營性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
(3)未投保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的;
(4)從事危貨運輸駕駛人員、押運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港口現場管理人員、現場作業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的。
6、農村公路。
(1)破壞公路設施的;
(2)不按限速限載等標識強行通過橋涵的;
(3)公路控制紅線內非法施工的和設置公路路障的;
(4)公路控制紅線內私自安裝公路標牌或廣告宣傳牌的;
(5)影響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
(6)破壞公路設施后拒不賠償公路損失的';
(7)路況及橋梁未按規定巡查巡檢的。
7、旅游行業。
(1)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擅自經營旅行社業務的;
(2)超范圍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
(3)無導游證人員從事導游活動的;
(4)景區賓館、飯店未取得旅游服務質量等級標志而擅自使用等級標志或超范圍使用等級標志的;
(5)旅行社轉讓、出租、出借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的;
(6)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
(7)旅行社為旅游者安排或介紹的旅游活動含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內容的、未經旅游者同意單方面將旅游業務委托給其他旅行社或不具相應資質的旅行社的;(8)旅游經營者未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
(9)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導游人員在發生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情形下,未采取必要的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的;
(10)旅游經營者對可能影響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場所和項目未事先告知或明確警示的,未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的;
(11)旅游經營者使用的車輛、船舶和相關游樂設施其駕駛人員或操作人員不具備相應資質的。
四、方法步驟
本次“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堅持企業自查自糾與督促檢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自查自糾階段(2月下旬—4月)。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迅速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各單位于3月16日前將本單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報局安監股。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0月)。
各單位要在市政府和市局的統一領導下,相互配合,確定聯合行動主題,采取有力措施集中進行整治,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切實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全面檢查、抽查督查階段(7月—10月)。
各單位要建立專項行動的臺賬,加強動態管理,組織開展全面細致的檢查和工作指導,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取得實效。專項行動期間,各單位至少要組織兩次由領導帶隊的集中檢查,并制定檢查方案。市局將組織督查組按照“四不兩直”的方式對各單位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督查。
(四)鞏固提高、總結評估階段(10月—12月)。
各單位要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通過專項行動的開展,認真分析在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原因,深入研究探索安全生產規律,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監管,鞏固“打非治違”成果,構建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單位要在12月15日前,將專項行動總結報局安監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力推進專項行動的開展。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把“打非治違”作為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確保我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周密部署,精心組織。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親自掛帥,落實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各交通運輸和旅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落實”,全面提高企業依法依規安全生產的水平。
(二)廣泛宣傳,營造專項行動的良好氛圍。
各單位要加強宣傳,注重宣傳教育引導,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平安交通”創建、“安全監管執法年”“九打九治”等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大力營造“安全發展、依法治安”、“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要引導廣大企業職工和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支持“打非治違”工作,通過設立舉報電話等方式,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渠道,鼓勵群眾舉報交通運輸和旅游行業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對嚴重非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導致的事故及時公開曝光。各有關單位要在汽車客貨運站、施工工地、客渡碼頭、旅游景區(點)、旅游游樂場、旅行社等場所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宣傳工作。
(三)依法依規,確保專項行動措施落到實處。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省、市有關要求,依法依規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講方法、講政策,在嚴厲打擊、嚴肅糾正非法違規行為的同時,要高度重視穩定、和諧,妥善處理好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強化“打非治違”的責任追究,對工作不認真、走過場的要通報批評;對不落實責任,執行不力的要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要嚴格事故查處,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和跟蹤督辦制度,對非法違規行為造成事故的企業,以及謊報瞞報事故的,要依法從重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自查自糾報告2
一、清理工作的目標和政策界限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監察廳、省政府糾風辦、交通廳《關于開展集中清理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工作的通知》(閩監發[20xx]4號)精神,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加強監管、依法規范征收、杜絕違規收費”的總體要求,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全面糾正我市普通公路收費站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現象,做到依法、依規征收車輛通行費。對我市各級黨政機關自行出臺的與《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各類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及時查處違法違規違紀減免行為。同時,要建立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堅決防止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現象反彈。
(二)政策界限
根據《公路法》、《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幾類車可依法享受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
1、軍隊車輛;
2、武警部隊車輛;
3、公安機關在轄區內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志的制式警車;
4、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
5、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
6、在國家規定的綠色通道上運輸鮮活農產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享受通行費減免政策的車輛。
我市按上述政策規定,公布全市普通公路減免征車輛明細表。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和市交通局要嚴格按照上述范圍,審核確定我市區域依法享受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的車輛范圍。凡在上述車輛通行費減免范圍明細表以外,依然違規享受車輛通行費減免的車輛,以及我市各部門自行出臺的與上述政策規定相抵觸的有關文件,均屬于本次要清理和糾正的范圍。
二、清理工作的方式和步驟
清理工作按照“自上而下、條塊結合、自查自糾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9月中旬以前)。全市各普通公路收費站要對照省里公布車輛通行費減免范圍明細表,對我市轄區內的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排查(見附件1),凡在明細表規定之外的車輛要一律停止減免征,凡不符合規定的有關文件要一律停止執行。建立自查工作責任制,自查工作結束后,將我市清理的情況報送省監察廳、交通廳和省政府糾風辦,并提出明確的整改措施和糾正的期限。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對本系統的清理整頓力度,集中收繳和撤消違規發放的各類車輛通行費減免征卡。堅決糾正以車輛通行費減免謀取小團體利益等問題,對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監督檢查階段(20xx年9月底以前)。市監察局、糾風辦和交通局,要在市政府的'領導下,以清理特權車、人情車為重點,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指導。市監察局、糾風辦和交通局要密切配合,對全市重要路段要開展明查暗訪。要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擴大車輛通行費減免范圍,或者,不嚴格執行車輛通行費減免范圍明細表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對依法不應享受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拒不糾正的特權車、人情車,要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要把這次清理工作與民主評議行風活動結合起來,依靠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市監察局、糾風辦、交通部門將適時派出監察組,對全市各普通收費站及收費路段進行明察暗訪,加強檢查督導工作。
(三)總結報告階段(20xx年10月底以前)。按照省里布置的清理要求和各階段的時間安排,全市清理工作要在今年的10月底前將書面總結分別報省監察廳、省政府糾風辦和省交通廳。市監察局、市糾風辦和市交通局將認真總結清理工作的成效,并向市政府報告清理情況和成效。
三、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入開展清理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工作,是落實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和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精神,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增強憂患意識、公仆意識、節儉意識和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必然要求;是規范收費公路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減輕社會負擔、維護公眾利益和社會公平的一項重要舉措。事實表明,擅自擴大車輛通行費的減免范圍,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的行為,造成國家稅費流失,延長收費年限,加重社會負擔,損壞社會公平公正,影響干群關系及政府公信力。因此,對違規減免車輛通行費的各種問題,必須堅決予以清理和糾正。全市各部門要提高對清理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明確要求,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認真實施清理具體方案,確保清理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二)加強領導,分工負責。清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較大,因此必須加強領導,搞好組織協調,確保清理工作順利進行。要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建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制,加強對清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政策指導。監察、糾風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監察檢查,嚴肅處理清理工作中發現的違紀問題;交通部門要加強對清理工作的政策指導和情況的綜合;審計部門要加大車輛通行費專項審計,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公安部門要維持好收費站的管理秩序,對強行沖關,故意阻塞收費道口,毆打收費管理人員,破壞收費設施等擾亂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秩序行為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理;財政部門要嚴格實行車輛通行費收支兩條線管理,加強財政監督,確保專款專用。各成員單位要各負其責,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到位,杜絕各種特權車、人情車違規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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