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貨物運輸代理協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
一、協議說明
為了安全、快捷、準確地提供高質量的運輸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律,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法,本著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二、協議標的
1、本協議標的:乙方為甲方提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
2、乙方受甲方委托,將甲方發往各地貨物進行提貨、分揀、包裝、轉送等服務。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在整個運輸過程中向甲方提供優質、合理的運輸服務,并維護甲方的利益,做到安全、準時地將貨物運達目的地,避免任何人為造成的貨物丟失、損壞、錯發和野蠻裝卸等。
2、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合理、優惠的運費價格。此價格按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簽訂的協議執行。乙方有義務嚴格按照甲方填寫的托運書及雙方簽訂的協議價格出具航空貨運單(或其它有效運輸憑證),并以此單作為財務結算憑證。
3、乙方有權拒絕承運不符合運輸規則的貨物。如甲方刻意隱瞞其交付的物品,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取由此給乙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或因社會負面影響所造成的間接損失。
4、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授權指定對接人的合理要求進行貨物處理及信息反饋。針對非甲方授權指定對接人,乙方有權不予以回復、受理、并委婉回絕(如對接人員臨時變更,甲方需另行出具書面授權書)。
5、乙方有義務在貨物出港后及時通知甲方或甲方收貨人其相關的貨運航班號、提貨單號、提貨時間、提貨電話等資料,以便收貨人能及時提貨、收貨。同時,乙方應全程跟蹤貨物的接收情況以及隨時接受甲方和收貨人的查詢。
6、乙方在接到甲方發貨指令后,針對有庫存貨物,從航班起運開始應保證在24小時至48小時內到達客戶地點(48小時內到指一級直航城市,二、三級城市60小時內)并保證貨品之完整。
7、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發出所有貨物稱重并記錄,以防出現數量缺失時能提供重量證明排除乙方責任。
8、根據行業淡旺季、節假日航空運價上調或市場經濟浮動,經雙方友好協商后,乙方可合理調整運價。
四、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的貨物及包裝情況必須符合運輸條件,不得交運違禁物品。航空貨物由乙方指定的航線運輸。
2、航空貨物需在航班起飛前3個小時到達機場,針對非庫存乙方倉庫的貨物,甲方有義務提前6個小時通知乙方提取貨物。
4、乙方可為甲方提供短暫倉儲服務,但甲方每次有產品入庫時,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收貨、倉儲等準備工作。
5、乙方人員到甲方工廠提貨時,甲方應授權指定負責人與乙方進行貨物交接,交接時應對貨物進行清點、核對、然后雙方簽字予以確認。甲方需在出庫單上將貨物型號、顏色、數量等清楚注明,且所有貨物須用正規封口標簽封箱。
6、甲方填寫貨物托運書或發貨指令單時,須明確注明收貨人姓名、地址、聯系方式和貨物型號、數量、顏色及運輸方式等其他特殊要求,并由甲方授權指定負責人簽字或加蓋有效公章和出貨日期。
7、甲方在下達發貨指令單后24小時之內有效,避免漏發貨、重發貨、錯發貨。如需更改貨物型號、數量、顏色等要求,甲方須在下達發貨指令單后15分鐘之內以有效授權方式通知乙方,以保證貨物配出的準確性與及時性。
8、若甲方針對部份貨物需發至省級目的地等通知放貨時,務必在發貨指令單上詳細注明。貨物在送達目的地收貨人之前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9、甲方收貨人接到乙方的到貨通知后,需盡快收取貨物,若甲方收貨人收貨當時未向乙方反饋任何異常信息,正常簽收后,乙方按此單貨物正常結束處理。事后所發生的任何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9、若因節假日甲方授權指定負責人以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發放、扣留貨物等需求,甲方有義務在正常上班后第一時間向乙方以書面形式補單。
10、若因乙方過失造成甲方貨物短缺,甲方有權按實際損失向乙方索賠。在運輸過程
中貨物出險后,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調查并在指定時間內提供相關理賠資料。
11、若因貨物本身性質原因,造成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若因甲方未能及時配合提供證明貨物性質有效憑證(含銷售發票)時,由此產生的負面影響或直接經濟損失(例罰款或沒收貨物)等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12、甲方應按協議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五、收貨人權利與義務
1、在貨物運達目的地后,收貨人憑身份證或公司相關有效證件領取貨物。
2、收貨人一旦對貨物確認簽收,事后所發生的一切異常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自提貨物:收貨人收到乙方公司通知后,按時提貨,三天內不提取貨物,乙方有權收取相應的保管費。
六、保險及賠償
1、每次發運貨物,甲方可根據貨物的實物價值自愿購買保險,或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相關的保險協議,其保險費按甲、乙雙方簽訂的貨物保險協議執行。
2、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運輸事故,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投保情況向航空公司、機場當局或保險公司進行索賠,甲方需全力配合提供涉及理賠的相關資料。乙方有義務在貨物出險后七天內按實際保值賠償甲方。
3、出險后,若甲方所提供保險理賠資料(須蓋有效公章)與保險公司調查后的實際理賠資料不符,或超過報案,理賠時間,導致保險公司不給予理賠,一切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賠付規定分為兩種情況:
a、航空貨物已購買保險的,按實際保額向保險公司索賠;未購買保險的,按航空運輸法規規定賠償,最高賠償額按每公斤折算人民幣20元賠付。
b、汽運貨物未購買保險的,按照所丟失貨物運費的三倍賠付。
5、賠付方法:在運費中扣除。
七、運費結算
1、收費標準:按甲、乙方共同協商的協議價格執行。如國家或航空公司運輸價格有變動,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重新商洽合理運價,再簽訂協議價格。
2、費用結算周期為30天,運費不含稅金。若無故逾期,甲方按所拖欠運費的3‰為標準每日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并根據情況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如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經雙方協商后確定付款日期。
3、甲方通過銀行匯款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相關款項,甲方現金結算時必須由乙方委托專人(須出示蓋有乙方公章的委托書)負責,否則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4、根據本協議,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支付。若需乙方提供月結稅票,甲方應支付相應的稅金,與當月運費一起結算。
八、保密條款
1、合作期間,甲、乙雙方應嚴守對方的一切相關秘密,包括商業、技術、公司政策、運價、客戶名錄發貨情況等,任何一方如違反上述條款并給對方造成不良影響,違反方必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2、本協議終止后,在一年時間內,該保密條款對甲、乙雙方仍然有效。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收貨人在簽收貨物前未發現貨物任何異常情況,簽收后所發生的任何異常由甲方收貨人自行負責。若貨物在到達地客戶收貨時包裝完好無損,無擠壓變形,且未被開過包,乙方不對包裝內貨物數量或短缺負責。若在驗收現場發現貨物外箱有破損、擠壓等不良現象,可在乙方簽收單上注明實際情況,開箱后發生的破損甲方或收貨人能提供的有效證據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暴力運輸罰款。
2、乙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甲方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損失(中途卸裝待發或運輸中淋雨受潮等現象,乙方提貨時沒發現貨物丟失或損失等)甲方有權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向乙方提出索賠。
3、甲方收貨人驗收貨物時發現外包裝、貨物破損、數量不符、受潮等異常情況,應當場清點并由乙方派送公司出具航空運輸事故簽證,同時立即向甲、乙雙方反饋有關信息,并在24小時內由乙方向當地機關部門或保險公司報案。現場未反映任何異常時,簽收后的一切異常,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原因造成重發、錯發貨物等情況,由此產生的所有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運輸誤差,該過程發生的所有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貨物延誤而未配上預定航班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此間任何責任。且因此導致乙方在運輸中耽擱所產生的費用或罰款由甲方承擔。如需取消發放貨物時,甲方需在航班起飛前3個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由于天氣或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起飛晚點或變更,導致運輸延誤等情況,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為甲方提供貨物串號管理服務,每日上午十點前將其串號信息反饋甲方。其串號數據乙方只保留二個月時間(從發貨日起計算)。超出二個月內的其他串號數據,乙方無法提供調查處理。
8、若當月丟貨率(丟貨筆數/全月發貨筆數)大于等于千分之三,錯發貨(型號、顏色)、漏發貨、重發貨、未授權放貨、漏放貨比率(當月異常票數/當月發貨總票數)超過千分之六由乙方承擔相應罰款(由航空公司造成的除外,但必須提供航空公司官方證明)。
9、甲方授權人員去乙方開箱驗貨,乙方需做好人員、箱號進出登記,并確認甲方驗后封箱貨物符合入庫要求方可驗收入庫;乙方有權對封箱不符要求的貨物拒收。若乙方已驗收再次入庫貨物發現外箱破損、箱號等重要標識無法比辨認,由乙方承擔罰款;
10、未按先進先出法發出甲方貨物,乙方需承擔罰款。
11、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貨物明細返廠,產生的物流及加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12、乙方每日反饋表,庫存表必須準確及時,因信息錯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或影響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政府行為、地震、臺風、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盡可能快的方式通知另一方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對方履行其于本協議項下義務的程度。
3、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時中止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包括保密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一方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就損失擴大部分向對方當事人賠償損失。
4、如不可抗力事故連續影響1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運輸履行問題,并盡快達成協議。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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