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企業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生產企業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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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經理的安全職責
1、企業的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和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審定、頒發本單位統一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原則;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3、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員工監督。
4、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解決重大隱患。對本單位無力解決的重大隱患,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
5、在新、改、擴建項目中,遵守和執行“三同時”規定。對其它重要的`經濟技術決定,應負責制訂具有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經理(安全管理人)的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制度,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總經理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部署生產安全調度會議。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總經理及上級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具體領導有關部門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時管理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車間主管(副主管)的安全職責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標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定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規程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職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組織考核,組織班組安全日活動,及時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確意見。
4、組織全車間職工進行安全檢查,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職工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嚴格執行有關勞動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等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教育職工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7、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和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8、組織本車間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兼職的合格安全管理員,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充分發揮班組的安全作用。
四、工段長、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1、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2、組織參加安全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負責組織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組織力量加以處理,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參加和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設備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和教育職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材。
5、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動和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推擴經驗。
6、發動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
五、員工的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祥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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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規范部門內部管理,改進會議作風,縮短例會時間,提高例會效率、質量,更好地建設具有影響力的企業管理。本著從我做起,培育良好的會議習慣,特制訂本制度。
二、例會目的
1、使部門內同事了解公司的動態,及時傳遞公司的各種信息。
2、促進部門內部交流,促進部門同事互相了解之間的工作。
3、培育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部門內同事能及時互相協助完成工作。建設和諧共進的具有戰斗力的團隊。
4、統一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協調工作。和及時總結日常工作中的`問題,做好以后工作的預防糾正方案。
5、安排部門內的重點工作。
三、例會安排
企業管理工作例會默認時間安排如下:
會議時間:每周一上午11:00―12:00
會議地點:216會議室
與會人員:企業管理部全體員工
如遇到特殊情況,以OA系統發布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為準。
四、會議準備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企業管理工作例會由部門經理或部門經理指定人員在OA系統中提交例會通知并知曉與會人員。
2、例會默認周一上午召開,但可由部門經理根據上周工作情況和本周工作內容決定是否需要召開部門工作例會。
3、企業管理工作例會由部門經理或部門經理指定人員主持,記錄人員由部門經理指定。
五、例會內容
1、日常工作介紹
部門經理介紹上周工作任務完成狀況和本周的工作內容安排,以及與企業管理部相關的公司狀況。
2、討論和協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每個員工開始闡述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全體員工共同分析其原因并提出解決方案。
五、例會會場規則
1、與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六、會議記錄
1、會議記錄人確定
會議記錄由主持人確定。
2、會議記錄提交
會議記錄人完整記錄會場討論內容,并于當天在OA系統提交會議摘要。
3、會議記錄內容
會議記錄內容應包括:
會議名稱、會議日期、會議時間、會議地點、與會人員、遲到人員、請假人員、缺席人員、會議主持、會議記錄以及會議內容正文。
4、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專用會議考勤表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提交OA系統。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七、會議考核
1、部門例會的執行進行作為部門內員工考核的一部分,直接與員工績效工資掛鉤。但不進入主要考核指標,在整個考核中所占比率不超過5%。
2、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時間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3、會議記錄者需嚴格根據會議實際情況進行會議紀要,如果紀要考核相關內容與實際情況不同,會議記錄人的與違反規定者以相同的處罰。
4、對于每次例會都參加者(不包括因出差而請假),在年終考核上增加相應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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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保證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得到有效實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領導。
2.2設備安全課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管理內容
3.1公司自上而下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組織機構和制度,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3.2公司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接受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的監督管理。
3.3公司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各單位對其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3.4公司各級安全監督機構在履行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同時,應積極探索和推廣科學、先進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產技術。
3.5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及職責
3.5.1公司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各單位的從業人數超過300人的也應設置相對獨立的二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不足300人的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3.5.2安全生產監督機構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a)從事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人員必須持有任職資格證,人員數量必須按照國家和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配備;
b)專業搭配合理,分工明確,并有各崗位職責規定;
3.5.3公司的安全監督機構由公司行政正職或行政正職委托的行政副職主管。
3.5.4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正職領導人員的任命或者免職,必須及時報中電裝備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備案。
3.6安全監督機構職責:
3.6.1監督各部門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監督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事故預防措施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指示的貫徹執行,及時反饋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見;
3.6.2監督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的安全狀況;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設備設施的安全狀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督通知書,限期解決,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3.6.3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6.4組織編制公司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監督所需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監督勞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和使用;
3.6.5監督所屬單位安全培訓計劃的落實;
3.6.6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群眾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原則完成事故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見;
3.6.7對安全生產做出貢獻者,提出給予表揚和獎勵的建議或意見;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員,提出批評和處罰的建議或意見;
3.6.8參與公司規劃、工程和技改項目的設計審查、施工隊伍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3.6.9對發現的重大安全問題,應提出整改要求。
3.6.10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突出和重大問題,向主管領導匯報,并積極向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職能部門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3.7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7.1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堅持原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
b)熟悉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制度等,熟悉本企業的生產過程;
c)身體健康。
3.7.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7.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職權:
a)有權進入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了解安全情況;
b)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
c)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有權向企業內任何人員調查了解事故有關情況,提取、查閱有關資料,有權對事故現場進行照相、錄音、錄像等;
d)對事故調查分析結論和處理有不同意見時,有權提出或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反映;對違反規程、規定、隱瞞事故或阻礙事故調查的行為有權糾正或越級反映。
3.7.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具有以下義務:
a)在生產區域、施工現場檢查工作時有維護正常生產秩序的義務;
b)在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生產現場勞動紀律的行為時有解釋理由的義務;
c)因事故調查需要向有關人員了解事故情況時,有為當事人保密的義務;
d)對涉及事故單位或部門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時,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e)對隱瞞事故或事故處理不當的行為,有深入調查的義務。
3.8安全生產措施與保障
3.8.1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8.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各工種、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8.3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并用于下列范圍:
a)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b)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c)安全評價、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
d)職業危害防治,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健康體檢;
e)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檢驗;
f)應急救援器材、裝備的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
g)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物品或者活動。
3.9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3.10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11公司各單位應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了解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熟悉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12勞動者有權拒絕執行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做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13工會發現單位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糾正意見和改進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行政方面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3.14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統稱“三同時”)。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3.15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3.16建設項目進行初步設計時,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按照規定編制安全專篇。安全專篇應當包括有關安全預評價報告的內容,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3.17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應當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并對安全設施的施工質量負責。
3.18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作重大變更的,應當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19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評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
3.20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當報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1公司和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危險源進行辨識,實行分級管理。對于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并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22公司和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職業危害的防治與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職業危害,保證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條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
3.23計量、檢測用的放射源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許可證。
3.24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整改;暫時不能整改完畢的,應當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并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檢查及整改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25加強對施工、檢修等工程項目和生產經營項目、場所(以下簡稱工程項目)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安全措施費用應當納入工程項目承包費用。
3.26公司全面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承包單位應當服從統一管理,并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安全管理具體負責。
3.27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與器材,定期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并按照規定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3.28建立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監護記錄、危險源管理記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記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賬、“三同時”審查和驗收資料、有關設計資料及圖紙、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等檔案管理制度,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報告、記錄等及時歸檔。
3.29為從業人員配備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
3.30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31定期對安全設備設施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校驗。對超過使用年限和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設備,及時予以報廢。對現有設備設施進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術性能。
3.32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逐步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
3.3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并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3.34公司各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其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3.35檢查依據“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實施。檢查分為:
3.35.1經常性檢查:
a)公司各單位的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每天對本班組進行檢查,并填寫《班組安全檢查記錄》。利用班前會、班后會等多種形式,發動群眾進行互查。發現違章行為、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b)公司各單位的負責人應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對本單位檢查一次,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c)安全監督部門負責生產現場的日常安全巡檢,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或消除,解決不了的要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3.35.2專項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組織,針對公司特種設備、勞保用品、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等進行專門檢查。
b)安全監督部門根據季節特點組織防火、防暑降溫、防寒、防汛等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3定期檢查:
a)由安全監督部門配合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b)由公司辦牽頭,安全監督部門及相關部門參與,對所屬單位以及重點防范部位進行節假日前檢查,并形成檢查報告。
3.35.4檢查內容
a)查思想:檢查各級人員對安全的認識,有無忽視安全的思想和行為。即檢查全體員工的意識和素質。
b)查制度: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在生產活動中是否得到了貫徹執行。
c)查紀律:檢查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和各級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d)查領導:檢查安全工作的管理情況。
e)查隱患:檢查在用設備設施、工藝裝備、廠房建筑以及生產作業環境等的隱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3.36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的備案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監督檢查。
3.37當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管理能力。
4、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6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號)
GB/T 24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中國電力技術裝備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20xx]29號)
文書制度文件制度文體制度
文化局制度文化館制度文印室制度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4
一、總則
我公司屬于食品加工企業,食品安全直接關系著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同時直接關系到我公司的生死存亡,我公司以“讓顧客滿意,超出顧客愿望”作為自己的經營理念,因此在關系到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衛生管理問題上不可掉以輕心。同時科學的管理和嚴格的衛生制度也正是我公司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的-個法寶。
二、實施細則:
㈠、衛生管理組織及衛生管理人員
1、組織:
公司配備經專業培訓的以總經理為組長,各主管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車間主任、班組長、各職能科室經理為兼職衛生管理員的衛生管組織。
2、職責:
對本單的衛生工作進行全面管理,宣傳和貫徹相關的衛生法規和標準,監督檢查相關的衛生法規和標準在本單位的執行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技術擋案,配合衛生主管部門做好從業人員的培訓、體檢工作。
(二)、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體檢制度
1、新員工必須首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規范、食品衛生法、純凈水常識。
2、新員工經過培訓合格后,必須由質管部帶領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才能上崗。
3、在職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兩次衛生知識考核或者培訓,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4、所有員工每年進行-次體檢,經衛生防疫部門檢查合格頒發健康證,才能工作。
(三)、庫房衛生制度
1、地面整潔無塵,門窗潔凈光亮。
2、墻壁和天花板無灰塵和蜘蛛網。
3、物料分類碼放,整齊有序。
4、消防設施齊備。
5、防鼠板安裝正確,粘鼠膠、鼠籠、鼠夾擺放科學合理,管理員每天要檢查有無鼠害,及時清理鼠跡。
6、庫房重地,嚴禁使用藥品滅蚊滅蠅。
7、必須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干燥,不能用水洗地面,倉庫不得有霉變發生。
8、每周消毒-次,消毒方法可采用藥液消毒,也可以紫外線消毒。
(四)、公司蟲害防治制度
1、公司各個部門都應該有防鼠板和防蠅簾。
2、生產車間要有雙重門,風淋室和防蚊蠅簾子。
3、車間和庫房出入口要有鼠夾。
4、車間衛生區負責人每天檢查鼠夾,及時清理。
5、嚴禁在車間內存放食物,也不準在車間和調度室吃食物,以免招引害蟲。
6、垃圾及時清理,垃圾點設立遠離生產車間。
7、每周六下午為本店統-大掃除的日子,要把蟲害防治當作重點。
8、對進入生產區域的害蟲要以驅逐為目地,不能撲殺,投鼠忌器防止對純凈水產生污染。
9、嚴禁使用藥物滅害。
10、夏季值班室或其他辦公室需要有人晚上值班的部門,需要點燃滅蚊香的`時候,要選購中草藥制劑。
11、庫房在進原材料時要把蟲害檢查當作-項常規檢查,車間在領用時也需要檢查此項。
12、車間內部的更衣室、更衣箱也是重點防治區域,參照上列規定不得例外。
(五).污物、廢棄物的存放處理
工廠的污物、廢棄物主要是廢水、舊塑料包裝,包裝箱等。
1、廢水通過專用下水道排放。
2、廢舊塑料袋每天清理,遠離生產廠區存放,定期處理給廢舊物資回收部門。
3、包裝箱指定專人管理,指定地點存放,定期處理。
(六)、車間生產衛生工作制度
一、生產人員上班前15分鐘到車間主任處簽到,不得代簽。
二、全體員工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作好本職工作,有事提前請假,不準遲到、早退、離崗、串崗。
三、生產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和戴戒指,勤洗手、勤洗澡、勤理發、勤換衣服。
四、各工序操作員按規定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鞋靴、工作帽、和口罩,工作服必須罩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口罩必須罩住口鼻,必須定時洗手消毒,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必須定期清洗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靴出車間。
五、車間內的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不得飲用;需要飲水時到車間指定飲水處,用自備杯子飲水,不得用生產用瓶子飲水。
六、不得將與生產無關的用品帶入車間,禁止在生產場所吸煙、進食,更不準在車間打鬧及進行其他有礙制水衛生質量的活動。
七、上班前、下班后打掃環境衛生,并用紫外線殺菌燈對車間空氣、工作服、工作帽,各殺菌消毒30~60分鐘,垃圾雜物桶必須帶蓋,垃圾雜物及時清出車間。
(七)、工藝衛生
1、原料水應符合現行的《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2、包裝容器應嚴格保管,不得放在露天或不干凈的地方
3、生產、運輸專用的工具、容器必須專用,使用前嚴格清洗消毒,做到清潔衛生。
4、所有產品必須按要求包裝,并應注明廠名、批次或生產日期、以便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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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潔生產是我國人造板企業轉型發展的方向之一。隨著我國由人造板生產大國向強國轉變,加快建立人造板企業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實現企業清潔生產,是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途徑之一。介紹了人造板企業建立清潔生產管理制度的理論基礎,分析了我國人造板企業清潔生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基于此提出我國人造板企業建立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對策。
關鍵詞:人造板企業;清潔生產;管理制度;理論基礎;問題;對策
隨著人們對環保要求的日益提高,許多企業都在逐漸完成清潔生產管理制度的建設改革[1],其中也包括人造板制造企業。面對特殊的政策和挑戰,人造板企業實行了新一輪清潔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對企業清潔生產管理體制進行了完善,使得清潔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得到了歷史性跨越[2],并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和對策[3]。人造板產業的快速發展,對人造板企業清潔生產體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各人造板企業的發展要符合城市經濟的發展趨勢[4],走科技化、環保化的道路。企業各級體制都做出了一些新的調整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清潔生產體制改革為人造板企業經濟體制改革提供了新的動力。
1人造板企業建立清潔生產管理制度的理論基礎
1.1清潔生產管理制度涵義
清潔生產管理是一種利用企業權力進行環保性生產的管理活動,它是企業管理系統的重要子系統。清潔生產管理系統是一種組織系統,它還可以指所有企業的生產程序管理[5]。現如今經濟建設、衛生效益和環境保護都是清潔生產管理的目標,所以清潔生產管理的目標越來越廣泛。清潔生產管理系統涵蓋了企業各級生產制造管理和運作,因此清潔生產管理系統基本上是一個集中反映企業是否進行了環保性生產的生產管理系統[6]。對于完善企業清潔生產管理體制,以及解決企業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有很大的作用,所以要積極推進企業清潔生產管理體制改革[7]。人造板企業清潔生產管理體制,具體指的是企業生產管理監督權力的劃分以及各監督部門及體系的建立,以作為確保各企業清潔生產管理健全的管理目標。
1.2企業管理體制改革重點
人造板企業管理體制改革的當務之急和清潔生產制度改革的條件,都是積極進行各企業管理體制改革。人造板企業清潔生產管理體制改革是企業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部分[8]。人造板企業管理體制改革是促進企業創造經濟效益、促進利潤最大化和完善企業生產的一項重要任務。隨著環保型人造板企業的引入和建立,企業家精神被引入。環保理論的作用是探索企業生產對環境影響的多樣性。20世紀90年代以后,大多數人造板企業改革的特點是提高企業生產程序的環保性,大多都以治理理論為主導。雖然絕大部分企業在清潔生產對待方面是理性的[9],但就目前的企業治理而言還遠遠不夠。簡單的清潔生產治理已經無法滿足當前的社會形勢。
2我國人造板企業清潔生產管理問題分析
2.1清潔生產意識不強
人造板企業的管理部門應該在切實關注企業經濟利益的基礎上,將環境保護作為核心[10]。加強人造板企業清潔管理和各生產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是企業建設的重要方面。例如,企業經濟效益的快速發展,已經成為生態的'又一重要矛盾,由于清潔生產意識不強,導致過度追求經濟利益而忽視清潔生產。但其實這兩者之間是息息相關的,企業在重視清潔生產的同時會給企業的經濟效益帶來一定的正面影響[11]。
2.2監督管理制度欠缺
人造板企業的生產車間(如圖1所示)是企業整個生產車間中最基層的地方,若企業想達到清潔生產[12],就必須從生產車間抓起。而部分人造板企業都存在監督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員缺乏紀律,清潔環保監督不到位等問題,并且還缺乏上級和社會大眾的監督,這就造成了人造板企業在監督管理上存在很大的缺陷。部分人造板企業對于清潔生產意識不夠強烈[13]。企業對于清潔生產監督常常存在形式主義,并不是特別關注清潔生產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因此在對人造板企業的清潔生產進行監督和管理時,必須有一個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制度,這樣才能按制度辦事,進行有效督促。
2.3清潔生產事項過多
人造板企業在進行生產時,生產環節過多、程序復雜。對于復雜的生產工序和每一道清潔工序都應向上級部門提交備案,人造板繁瑣的生產事項導致生產部門對于清潔生產的服務熱情漸消[14]。因此,想要人造板企業達到清潔生產的標準[15],就應該在不降低產品質量的同時,將一些生產工序進行合并以簡化清潔步驟,對于那些要保證環保生產的事項要有專門部門進行維護,以至于主要在注重清潔生產的同時降低產品產量。
3我國人造板企業建立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對策
3.1強化清潔生產宣傳
作為社會的一員,人造板企業既是生產者也是一個清潔生產者,而且人造板企業首先是一個生產者其次才是一個清潔生產者。然而人造板企業現行的管理體系雖然也強調企業的全面發展和環境保護效益的提高,但實際上依舊是以偏重創造經濟效益作為投入生產的主要目的[16],而作為社會的一員,清潔生產意識的提高對于企業本身的經濟發展、環境保護甚至社會發展都有著重要性。所以相關政府部門要通過宣傳、講座等形式,加強對企業的清潔生產意識管理,如清潔生產的基本理論,包括清潔生產計劃的制定、清潔生產方式的選擇等等。企業的清潔生產意識反映著企業對清潔生產活動意義的認知與態度,以及對清潔生產的選擇與評價,它是發展企業的社會責任心、豐富企業的精神文化質量、提升企業文明程度、凈化企業風氣的重要方面[17],是企業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企業精神文明建設起著重要的作用。
3.2建立清潔生產制度
人造板企業必須建立規章制度、標準化體系來規范企業的清潔生產。在黨的十八大提出生態文明建設后,企業應該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制定清潔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原有的生產漏洞,構建一個清潔監督的綜合管理系統。在現在生態文明建設中,清潔生產是企業創造生態效益科學、經濟、有效的方法。清潔生產是企業生產的一部分[18],其監督質量與企業的環保程度和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息息相關。政府相關環境保護部門將企業清潔生產管理視為重要的環保管理事件,并改善和規范了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加快清潔生產管理制度標準化建設的步伐,完善制度、規范企業生產行為,是環保部門和企業當下的首要職責,它充分體現了清潔生產監督管理的特殊要求[19]。
3.3加強企業人才培訓
加強控制并啟動清潔生產監督機制,需要人造板企業將清潔生產管理作為企業業務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管理人員還應加強清潔生產控制、實施責任制并進行評估,建立一種機制并實行獎懲措施,這樣才能激發管理人員清潔生產的熱情。做好清潔生產知識培訓,對人造板企業的清潔生產具有重要價值。首先,由于企業的屬性,清潔生產意識培訓需要考慮兩個關鍵點[20-25]。第一點是要在整個企業進行連續的清潔生產培訓,該培訓需要通過人力資源和技術信息部門共同管理。第二點是企業中大多數基層員工并不是專業人士,應對相關培訓進行簡化,接近員工的整體水平。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企業在對清潔生產知識進行培訓的同時對于內部員工的清潔生產意識測試也很重要。企業應不斷審查員工的安全知識并通過評估做出決定,以考慮需要進行何種培訓以及如何進行培訓。
4結語
我國人造板產業經過了幾十年發展,實現從小到大、從大到強的轉變。當前,亟待以綠色發展理念為指引,重新建立新的清潔生產模式。清潔生產模式具有很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但是這種生產體系還沒有得到企業的足夠重視。應在促進人造板產業發展的同時,將企業清潔生產與其經濟效益相結合,進一步推動人造板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為此,人造板生產企業應充分認識到目前在清潔生產管理方面存在的系列問題,包括清潔生產意識不強、監督管理制度欠缺、清潔生產事項過多等,從而采取諸如強化清潔生產宣傳、建立清潔生產制度以及加強企業人才培訓等應對措施,為早日實現企業清潔生產做出積極貢獻。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6
為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提高食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第79號令《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要求,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條 凡是在轄區內從事以銷售為目的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活動(國內銷售的),必須符合國家質檢總局第79令要求。
第二條 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的質量規定,滿足保障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質限量要求。
第三條 對從事國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企業,必須具備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的生產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所生產加工的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并加印(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志(QS)后,方可出廠銷售。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證書有效期內,每滿1年前的1個月內向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持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條件情況的年審報告.
第四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
第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和持續滿足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和相應的衛生要求,應當建立生產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建立食品質量安全檔案,保存企業購銷記錄、生產記錄和檢驗記錄等與食品質量安全有關的資料。企業食品質量安全檔案應當保存3年。
第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相關輔助設備,具有與產品質量安全相適應的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和檢驗等廠房或者場所。生產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設備和場所的,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規定的條件。
第七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
品添加劑(含食品加工助劑)、包裝材料和容器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實施進貨驗收制度,并建立臺帳,不符合質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產加工。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過期的、失效的、變質的.、污穢不潔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輔料生產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輔材料屬于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必須選購獲證企業的產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情況和國家要求備案的其他事項報所在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第八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采用科學、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生產加工過程應當嚴格、規范,防止生物性、化學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潔物品。
第九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按照有效的產品標準組織生產。依據企業標準生產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管理食品的,其企業標準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質量安全指標.
第十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必須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熟練技術工人、質量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加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證明;檢驗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產品的檢驗能力,取得從事食品質量檢驗的資質.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食品質量安全知識,負責人和主要管理人員還應當了解與食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第十一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具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質量安全檢驗和計量檢測手段,檢驗、檢測儀器必須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者經校準滿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內方可使用。企業應當具備產品出廠檢驗能力,并按規定必須實施出廠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銷售。
第十二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在生產的全過程實行標準化管理,實施從原材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與檢驗、產品出廠檢驗到售后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鼓勵企業獲取質量體系認證或HACCP認證,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第十三條 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進行預包裝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裝。用于包裝的材料必須清潔、安全,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出廠銷售的食品應當具有標簽標識,食品標簽標識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第十四條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必須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能滿足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需要。
第十五條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嚴禁下列行為:
(1)違反國家標準規定使用或者濫用食品添加劑;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產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
(3)以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生產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生產食品;生產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食品;
(4)在食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偽造食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質量標志;
(6)生產和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的食品及相關產品.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國際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維護國際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護國際道路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國際道路運輸業的發展,根據《道路運輸條例》和我國政府與有關國家政府簽署的汽車運輸協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相關國家間的國際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國際道路運輸,包括國際道路旅客運輸、國際道路貨物運輸。
第三條國際道路運輸應當堅持平等互利、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原則。
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四條交通部主管全國國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國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國際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第二章經營許可
第五條申請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取得國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二)從事國內道路運輸經營滿3年,且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道路交通責任事故是指駕駛人員負同等或者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三)駕駛人員符合第六條的條件。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裝卸管理員、押運員,應當符合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
(四)擬投入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的運輸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一級;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六條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駕駛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分別對有關國際道路運輸法規、外事規定、機動車維修、貨物裝載、保管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識考試合格,并取得《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四)從事旅客運輸的駕駛人員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第七條擬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申請表;
(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復印件;
(三)法人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四)企業近3年內無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責任事故證明;
(五)擬投入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的道路運輸證和擬購置車輛承諾書,承諾書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購車時間等內容;
(六)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近3年內無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責任事故證明;
(七)國際道路運輸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從事定期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的,還應當提交定期國際道路旅客班線運輸的線路、站點、班次方案。
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還應當提交駕駛員、裝卸管理員、押運員的上崗資格證等。
第八條已取得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申請新增定期國際旅客運輸班線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材料:
(一)《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復印件;
(二)擬新增定期國際道路旅客班線運輸的線路、站點、班次方案;
(三)擬投入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營運的車輛的道路運輸證和擬購置車輛承諾書;
(四)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駕駛員近3年內無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責任事故證明。
第九條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當按照《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決定予以許可的,應當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許可證明》。不能直接頒發經營證件的,應當向被許可人出具《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決定書》或者《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許可決定書》。在出具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許可證明》。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應當注明經營范圍;《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許可證明》應當注明班線起訖地、線路、停靠站點以及班次。
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予以許可的,應當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向交通部備案。
對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申請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20日內向申請人送達《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并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條非邊境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申請人擬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受理該申請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作出許可決定前,應當與運輸線路擬通過口岸所在地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協商;協商不成的,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報交通部決定。交通部按照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通知所在地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并由所在地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第九條第二款、第五款的規定頒發許可證件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一條被許可人應當按照承諾書的要求購置運輸車輛。購置的車輛和已有的車輛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實符合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向擬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
第十二條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的申請人憑《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許可文件到外事、海關、檢驗檢疫、邊防檢查等部門辦理有關運輸車輛、人員的出入境手續。
第十三條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擴大經營范圍的,應當按照本規定辦理許可申請。
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變更名稱、地址等,應當向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四條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者在取得經營許可后,應當在180日內履行被許可的事項。有正當理由在180日內未經營或者停業時間超過180日的,應當告知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之日30日前告知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第十五條外國道路運輸企業在我國境內設立國際道路運輸常駐代表機構,應當向交通部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署的申請書。內容包括常駐代表機構的名稱、負責人、業務范圍、駐在期限、駐在地點等;
(二)企業所在國家或地區有關商業登記當局出具的開業合法證明或營業注冊副本;
(三)由所在國金融機構出具的資本信用證明書;
(四)企業委任常駐代表機構人員的授權書和常駐人員的簡歷及照片。
提交的外文資料需同時附中文翻譯件。
第十六條交通部應當按照《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外國道路運輸企業出具并送達《外國(境外)運輸企業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許可決定書》,同時通知外國(境外)運輸企業在中國常駐代表機構所在地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不予許可的,應當出具并送達《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并說明理由。
第三章運營管理
第十七條國際道路運輸線路由起訖地、途經地國家交通主管部門協商確定。
交通部及時向社會公布中國政府與有關國家政府確定的國際道路運輸線路。
第十八條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車輛應當按照規定的口岸通過,進入對方國家境內后,應當按照規定的線路運行。
從事定期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的車輛,應當按照規定的行車路線、班次及停靠站點運行。
第十九條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的車輛在中國境內運輸,應當具有本國的車輛登記牌照、登記證件。駕駛人員應當持有與其駕駛的車輛類別相符的本國或國際駕駛證件。
第二十條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車輛應當標明本國的國際道路運輸國籍識別標志。
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交通部規定的《國際道路運輸國籍識別標志》式樣,負責《國際道路運輸國籍識別標志》的印制、發放、管理和監督使用。
第二十一條進入我國境內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外國運輸車輛,應當符合我國有關運輸車輛外廓尺寸、軸荷以及載質量的規定。
我國與外國簽署有關運輸車輛外廓尺寸、軸荷以及載質量具體協議的,按協議執行。
第二十二條我國從事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的經營者,應當使用《國際道路旅客運輸行車路單》。
我國從事國際道路貨物運輸的經營者,應當使用《國際道路貨物運單》。
第二十三條進入我國境內運載不可解體大型物件的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車輛超限的,應當遵守我國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運輸。
第二十四條進入我國境內運輸危險貨物的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遵守我國危險貨物運輸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禁止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從事我國國內道路旅客和貨物運輸經營。
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在我國境內應當在批準的站點上下旅客或者按照運輸合同商定的地點裝卸貨物。運輸車輛,要按照我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指定的停靠站(場)停放。
禁止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在我國境內自行承攬貨物或者招攬旅客。
第二十六條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車輛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并定期進行運輸車輛維護和檢測。
第二十七條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制定境外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應急車輛和設備的儲備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的價格,按邊境口岸地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與相關國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簽訂的協議執行。沒有協議的,按邊境口岸所在地省級物價部門核定的運價執行。
國際道路貨物運輸的價格,由國際道路貨物運輸的經營者自行確定。
第二十九條對進出我國境內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外國運輸車輛的費收,應當按照我國與相關國家政府簽署的有關協定執行。
第四章行車許可證管理
第三十條國際道路運輸實行行車許可證制度。
行車許可證是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在相關國家境內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時行駛的通行憑證。
我國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車輛進出相關國家,應當持有相關國家的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
外國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車輛進出我國,應當持有我國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我國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分為《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和《國際汽車運輸特別行車許可證》。
在我國境內從事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和一般貨物運輸經營的外國經營者,使用《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
在我國境內從事國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外國經營者,應當向擬通過口岸所在地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商有關部門批準后,向外國經營者的運輸車輛發放《國際汽車運輸特別行車許可證》。
第三十二條《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國際汽車運輸特別行車許可證》的式樣,由交通部與相關國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商定。邊境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商定的式樣,負責行車許可證的統一印制,并負責與相關國家交換。
交換過來的相關國家《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由邊境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發放和管理。
我國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經營者,向擬通過邊境口岸所在地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領《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國際汽車運輸特別行車許可證》實行一車一證,應當在有效期內使用。
運輸車輛為半掛汽車列車、全掛汽車列車時,僅向牽引車發放行車許可證。
第三十四條禁止偽造、變造、倒賣、轉讓、出租《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國際汽車運輸特別行車許可證》。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實施國際道路運輸監督檢查工作。
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口岸地包括口岸查驗現場的國際道路運輸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
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站”標識牌;在口岸查驗現場懸掛“中國運輸管理”的標識,并實行統一的國際道路運輸查驗簽章。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實施國際道路運輸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交通部統一制式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
第三十六條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口岸具體負責如下工作:
(一)查驗《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國際道路運輸國籍識別標志》、國際道路運輸有關牌證等;
(二)記錄、統計出入口岸的車輛、旅客、貨物運輸量以及《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定期向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有關統計資料。
(三)監督檢查國際道路運輸的經營活動;
(四)協調出入口岸運輸車輛的通關事宜。
第三十七條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接受當地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檢查。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及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非法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的。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非法轉讓、出租、偽造《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許可證明》、《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國際汽車運輸特別行車許可證》、《國際道路運輸國籍識別標志》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及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20xx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違反本規定,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的運輸車輛不按照規定標明《國際道路運輸國籍識別標志》、攜帶《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或者《國際汽車運輸特別行車許可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及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及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一)不按批準的國際道路運輸線路、站點、班次運輸的;
(二)在運輸途中擅自變更運輸車輛或者將旅客移交他人運輸的;
(三)未報告原許可機關,擅自終止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
第四十二條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違反道路旅客、貨物運輸有關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外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及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或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取得我國有效的《國際汽車運輸行車許可證》或者《國際汽車運輸特別行車許可證》,擅自進入我國境內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或者運輸危險貨物的;
(二)從事我國國內道路旅客或貨物運輸的;
(三)在我國境內自行承攬貨源或招攬旅客的;
(四)未按規定的運輸線路、站點、班次、停靠站(場)運行的;
(五)未標明本國《國際道路運輸國籍識別標志》的。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外國道路運輸經營者,未經批準在我國境內設立國際道路運輸常駐代表機構的,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予以警告,并責令改正。
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以及口岸國際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本規定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國際道路運輸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國際道路運輸經營的;
(三)發現未經批準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或者發現國際道路運輸經營者有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四)違反規定攔截、檢查正常行駛的道路運輸車輛的;
(五)違法扣留運輸車輛、車輛營運證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七)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
(八)其他違法行為。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8
1、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安全主管部門及各部門應根據各自生產經營等實際情況,逐級制訂各崗位、各工種的生產安全職責、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應急預案。
2、各部門對所屬車間和班組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安全工作。
3、對錄用的新員工,應嚴格執行“先培訓,后上崗”原則,按照規定和程序組織“三級”安全教育。
4、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方法時,單位安全主管部門或有關部門應組織對職工進行“四新教育”和培訓工作;員工復工或換崗時,應組織進行“復崗”和“換崗”安全教育培訓。
5、特種工種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應當經過有關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并持證上崗,持證上崗率達100%。使用部門必須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和崗位訓練。
6、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地生產安全教育培訓,各部門的生產安全教育培訓每月不少于一次;單位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不少于六次。
7、各部門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當按章指揮,按章作業,嚴肅勞動紀律,杜絕“三違現象”發生。
8、各設備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規定定期對使用設施、設備、特別是特種設備的技術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及時排除各種事故隱患,確保完好率達到100%。
9、使用危化品的部門(糧食熏蒸使用磷化鋁),必須嚴格按照危化品有關規定進行安全管理和正確使用。
10、各部門應加強對生產一線、碼頭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對有較大危險的作業現場必須有警示標志,并派專人進行跟蹤督促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落實措施,予以整改。單位安全主管部門,應經常對生產一線的安全管理工作給予指導檢查,并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以確保安全。
11、對從事有較大危險性的生產作業人員、特殊工種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使用年限及時更新。其他相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12、單位安全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從事有較大危險生產作業、特殊工種以及特種設備操作等人員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預防和管理,定期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并妥善保管好有關資料。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9
一、工藝流程、質量要求
1、備料由品管部按照配方情況計算各種原料的使用量,安排各種原料的使用。
A:大宗原料
1)投料工應認真執行配方的原料安排,不得私自作主和混投,原料之間必須一種一清。不允許原料之間的相互污染。
2)認清原料的品種、規格,防止領錯原料。
3)投完原料后,須立即清理投料現場。
B:小料工
1)根據配方單進行領料、配料,嚴格要求配料精度。
2)堅持大料大秤,小料小秤,先進先出,每天核查原料用量和庫存。做到帳物相符。
3)小心稱取,防止漏、撒料。
4)認清小料的品種,防止錯領。
2、配料
1)主控員核對各種原料所進的倉名是否與計算機顯示一致。
2)核對配方和配方的用量。
3)察看小料工是否倒位。
4)清點小料數量。
5)進行配料。
3、混合
1)主控員監視好混合時間,以及下料的數量與配方值的誤差,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停機檢查。定期檢測混合均勻度;
2)察看小料是否加入。
4、制粒
1)根據生產品種選擇合適的模孔。
2)檢查蒸汽壓力、調節溫度。
3)調節好切刀的位置,保證顆粒料的長度符合生產要求。
5、接料、打包
1)包裝前,檢查成品料的顏色、味道、長短、溫度。發現異常不得打包。
2)檢查產品的標簽、包裝是否正確。
3)稱量準確,每袋需加2兩外包裝重量。
4)小心裝料,防止劃破內外膜,漏料全部收集好,防止混入繩頭、雜物。
5)標簽放置正確,縫口整齊,一次縫成。
二、生產計劃編制及生產組織
1、由車間主任根據倉庫提報的“成品庫存日報表”和“原料庫存日報表”等資料編制“周生產計劃表”,經部門經理審核送至中控室。2、生產安排
(1)中控室于上班前依據“周生產計劃表”和每日銷售變更通知單以及現有庫存情況編制“日生產計劃安排表”,送車間主任審核執行。
(2)中控員依據“日生產計劃安排表”合理安排生產順序,并將需生產品種之料號、數量及時間安排填寫在看板上。
(3)排定當日生產順序之后,應及時作好以下準備工作:
A)中控員將需要準備的原料,電話通知或書面送交原料庫投料員。
B)中控員填寫“添加劑配制通知單”通知小料員備妥生產之所需預混料及小料添加劑。
C)檢查液體輸送設備和其他輸送設備是否處于正常狀態。
D)確認本班人員均已就位。
三、飼料配方設計和管理
公司負責配方設計的人員要根據市場原料價格波動在符合企業標準前提下及時改變配方。同時做好保密工作:
1、不準把配方帶出車間,每天的生產料單,必須交回下單人員,由技術部保管。
2、不準向外界及他人泄露技術秘密,不準向他人打聽有關情況。
3、沒有生產技術部主管同意,任何非車間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車間。
四、設備管理制度
1,設備操作人員在使用和操作設備前,必須先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范。維修操作規程,并在開機前先檢查設備,確認無異常情況,方可使用。在操作過程中應密切注意觀察設備動態,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和處理或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在班末應整理現場,達到日常維修要求。愛護勞動工具,不允許亂用,蠻干。
1)正確操作混合機,縫包機,按時加潤滑油,不準亂敲混合機。
2)按操作規程小心使用秤量器具,輕放輕取。
3)轉運工具,不可超量承載。
4)承載容器輕拿輕放,不允許摔踢。
2,設備維修,車間生產設備實行每周例行停機檢修一次(特殊情況例外),每年大修,由設備動力科會同有關科室部門一起研究,編制計劃,做出;部署。大修結束,要逐項驗收。
3,設備的報廢、更新、改造,必須按規定手續程序進行。由使用單位申報,設備動力科審核,廠部領導批準。
4,發生設備事故,應立即切斷動力,保護現場,并根據事故性質及程度,如實上報,按級處理。
五、原料和產品管理制度
1、所有原料采用先進先出的原則;
2、下單人員必須寫清楚:生產品種、生產日期、數量、原料規格、特殊要求,以備復查;
3、每天的`料單,交到品管部統一保管;
4、領錯料、配錯料、加錯料,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提出處理措施,不許自作主張。
5、回料處理、退料處理,按生產技術部的要求實施,不許自行操作。
6、準確做好生產記錄,未用完的原料扎好口回原位。
7、成品包裝袋,標簽由專人負責;
8、成品定期檢查,合格后方能入庫
六、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人員必須提前15min上班,進行交接班工作。在工作中,在要求各項工作規范化,嚴格按規定組織生產、進行工作。確保數量正確、質量穩定,多儲、多周轉、庫貌整齊、環境清潔、文明生產、優質服務、厲行節約;維護公司與客戶的合法權益;時刻關心倉庫消防安全,保證人員和物資的安全,人人學會使用倉庫內的滅火器,做到三熟悉(熟悉質量標準、熟悉工藝流程、熟悉鑒別方法)。嚴禁火種進入倉庫,管理好進出倉庫的車輛、船只和人員,接收和保管好各種原料。嚴防一切事故發生。正確組織生產投料,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主動向倉庫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2、接收保管好原料、成品,是保證產品質量,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重要環節,因此原、輔料和成品在接收進倉儲存時,必須認真做好鋪墊防潮、遮蓋防雨、防鼠防蟲、防污染等工作,品種、規格、好壞、干濕、有蟲無蟲、合格品與不合格品都要分開,堆樁要整齊安全。同時在儲存過程中,保管員要認真執行查糧制度,做到查看記錄心中有數,積極開展“四無”糧倉活動。檢查中發現隱患問題,及時如實互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更不得私自銷毀滅跡或摻混出廠(庫)或自行投入加工生產。對隱患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妥善處理,確保物資安全。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營造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減少浪費,提高效率,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使員工養成遵守規章制度的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各事業部(子公司)及其職能部門所有的辦公場地和納入其管理的非生產區域。
3、職責
3.1公司本部、各事業部(子公司)職能部門是辦公現場5S管理的主體,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辦公現場5S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和具體負責人。
3.2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辦公現場5S管理的宣傳推廣和考核兌現工作。
3.3公司監察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單位執行辦公現場
5S管理的情況實施動態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匯總公布,以促進辦公現場5S管理不斷得到提升和改進。
3.4公司各部門、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執行辦公現場
5S管理的學習宣傳、持續改進和監督檢查工作,以確保辦公現場5S管理得到實施。
4、工作程序
4.1辦公現場5S管理的基本要求
4.1.1【整理】要與不要,一留一棄。
4.1.2【整頓】科學布局,取用快捷。
4.1.3【清掃】清除垃圾,美化環境。
4.1.4【清潔】潔凈環境,貫徹到底。
4.1.5【素養】形成制度,養成習慣。
4.2辦公現場5S管理的基本規范
4.2.1辦公現場5S管理之整理
4.2.1.1全面檢查物品
◆每月初對辦公現場的所有物品進行全面性檢查和整理。
◆看得見的要整理,看不到的更要進行整理。
◆整理不是僅僅將物品打掃干凈后整齊擺放,而是“處理”所有持懷疑態度的物品。
4.2.1.2區分必需物品和非必需物品
◆將辦公現場的物品分為必需物品和非必需物品,區分的標準是物品的使用價值,而不是物品的財務價值。
◆必需物品根據使用頻率可分為每小時使用、每天使用、每周使用三類。非必需物品根據使用頻率可分為每月使用、每年使用、長年不用三類。
◆在辦公室只放置必需物品,并將必需物品的數量降低到最低程度,最低程度是指能基本滿足辦公需要即可。非必需物品轉到倉庫儲存并定期檢查。
◆每小時使用的必需物品,放在辦公桌上一側或隨身攜帶。每天使用的必需物品放在辦公桌抽屜中。每周使用的必需物品放在辦公室文件柜中。
4.2.1.3清理和處理非必需品
◆非必需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并進行分類整理。
◆每月使用的非必需物品轉到倉庫儲存。
◆每年使用的非必需物品轉到倉庫儲存。
◆累計三年沒有使用的非必需品作為長年不用的非必需品處理。
◆長年不用的非必需物品根據使用價值可分為有用、不需要用、不能用三類。有用的仍暫存倉庫;不需要用和不能用的根據公司規定進行廢棄、變賣或銷毀。
4.2.1.4每天循環整理
◆現場每天都在變化,整理貴在堅持日日做、時時做,根據需要而隨時進行。
◆將每天使用的必需品要定置存放、整齊有序,保持潔凈和無灰塵。
◆將工作服、挎包別整齊放等個人物品按類于更衣柜中;無更衣柜的,應將個人用品放于辦公桌的抽屜中,不得亂掛、亂放、亂存。
◆柜頂上、長椅上、沙發上、窗臺上、花盆上不要擺放任何物品。
◆每天下班前關閉所有電源,并檢查門窗是否關鎖完畢。
4.2.2辦公現場5S管理之整頓
4.2.2.1徹底進行整頓
◆辦公桌面除當前正在使用文件、電腦、口杯、電話、筆筒外,不允許放其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人離開半小時以上應將桌面收拾干凈。
◆未用的筆、尺、膠水、訂書機、剪刀等一般常用辦公用品集中放置在辦公桌抽屜的一定區域內。
◆將日常文件按照待處理、處理中、已處理分類放置,不常用的文件要盡快處置。
4.2.2.2確定放置場所和規定放置方法
◆辦公桌椅、柜櫥、盆架等物品放置應規劃有序,布局美觀。
◆辦公室內電器線路走向要規范、美觀,并將電線束好有序放置。
◆辦公桌面可放置辦公設施、臺歷、文件夾、正在使用的文件、票據、電話、茶杯等物品,要求放置整齊有序,但辦公桌擋板、辦公椅上禁止搭掛任何物品。筆、墨、橡皮、尺子等辦公用具整齊放于桌面一側或抽屜中。辦公桌面、辦公桌抽屜內物品應整齊有序、分類放置,沒有作廢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報紙、雜志等資料看完后要收起,需要留存的整齊放于文件柜內或報架上。
◆文件柜:透明層分類整齊放置文件夾、資料冊、參考資料、文件卷宗等,非透明層放置歸檔的記錄、空白表單等。
◆靠背座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人離開時椅子調正放回桌洞內,且桌洞下不得堆積雜物。
◆垃圾簍應內罩塑料袋,置辦公桌下左前角或右前角。
◆外衣、手袋、雨具掛放在規定位置,嚴禁隨意放在辦公桌或沙發上。
◆飲水機、電水壺、桶裝水需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隨意移動。
4.2.2.3進行物品標識
◆物品標識要與實際內容相一致。
◆文件資料(包括電子文檔等)的分類必須條理清晰。需要永久長期保存的,應形成紙質和電子等雙套介質材料備份保存。
4.2.3辦公現場5S管理之清掃
4.2.3.1定期清掃,人人參與
◆室內墻壁、門窗玻璃、地面通道等要定期清掃,做到無雜物、無灰塵、無污跡,不許亂貼、亂畫、亂掛、亂釘。窗簾要懸掛整齊,干凈無灰塵。垃圾筐要及時傾倒,門后禁止存放垃圾,掃帚等清潔用具整齊放于門后,抹布可疊好放于盆架上或整齊搭掛于門后。
◆辦公桌椅、文件柜、電腦、打印機、燈具等物品要定置擺放、整齊有序、保持潔凈。每天上、下班前后5分鐘對辦公區域進行整理、清掃,做到無灰跡、無垃圾。
◆超過保管年限的文件、表單等按程序辦理銷毀;保管年限內的表單裝訂及時歸檔;無破舊的卡片、冊子、檔案、報刊等;無無用的手稿與工作無關的文件。
4.2.3.2清掃與保養、點檢工作相結合
◆每周保養、點檢電器設備,保證電器設備完好可用。
◆在電器設備或其他物品清掃中發現有問題的`地方及時進行處理,無法處理的轉專業部門辦理。
4.2.3.3杜絕污染來源,建立清掃基準
◆查明電器設備污垢的發生源,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實施辦公區域責任制,建立辦公室輪值表,做到各負其職,并責任到人。
4.2.4辦公現場5S管理之清潔
◆在工作時間內時刻保持5S管理,撤走本崗位的非必需品。
◆定時進行自我檢查,對發現的不符合項進整改,保持整潔、持之以恒。
◆辦公現場5S管理檢查小組要不定期進行巡視檢查,并通報檢查和改進結果,確保辦公現場5S管理得到有效貫徹,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
4.2.5辦公現場5S管理之素養
◆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要求執行,持續保持種良好的習慣。
◆上班要穿戴整潔、精神飽滿,儀容整齊大方,言談舉止文明,講究文明用語,對人熱情大方,工作安排科學有序,時間觀念強。
◆在公共場所不得大聲喧嘩、爭搶擁擠、亂扔垃圾、隨地吐痰。不得打探、議論他人隱私,不得給別人起外號,傳播不正當言論。參加會議、培訓時要準時,手機要調至靜音狀態。接打電話時要使用文明用語,不影響他人工作或休息。
◆要遵守公共衛生規定,不得攜帶食品等進入受限制的辦公場所;在衛生間和公共浴室不得洗滌衣物、污染地面、亂扔雜物,浪費水電資源。
◆要遵守用餐、禁煙、跟車、出行規定,不得破壞公用設施。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事,更不得喝酒上班、吵鬧糾纏、打架斗毆賭博。
5、檢查考核
5.1公司監察部牽頭組織5S檢查小組每月至少一次對公司各部門、各單位執行辦公現場5S管理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表進行評分和通報。
5.2各事業部(子公司)每月至少一次對本單位職能部門執行辦公現場5S管理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表進行評分和通報。
5.3公司監察部每月的例行檢查,若與其他職能線的專項檢查頻次同步,可采取聯合檢查和分項考核。
5.4公司本部、各事業部(子公司)職能部門對檢查通報中需要整改的事項應及時進行整改,并向監察部通報整改結果。
5.5考核對象:公司本部、各事業部(子公司)職能部門第一負責人。
5.6考核標準
5.6.1檢查表總分為100分,80分(含80分)以上為合格分。
5.6.2每次檢查得分在前三名的予以通報表揚,檢查得分為第一名的可授予月度“辦公現場5S管理示范窗口”稱號,成績突出的可予以激勵。
5.6.4每次檢查得分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10元;低于60分的,每低1分扣50元,同時責令被檢查部門限制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加倍處罰。
6、其他
6.1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6.2本制度由公司監察部負責解釋。
6.3各事業部(子公司)下屬的二級子公司職能部門參照本制度執行。
7、附件
7.1辦公現場5S管理檢查表
附件1:辦公現場5S管理檢查表
被檢查部門:
檢查日期:
項次
檢查標準
分值(分)得分(分)
(一)整理
(1)能對各種物品進行清理;
(2)必需品和非必需品能區分對待
(1)每天使用的必需品能整齊存放;
(2)非必需品能得到清理或處理
(1)個人物品沒有散放;
(2)柜頂上、長椅上、窗臺上沒有其他物品
(1)電器線路分布有序、捆扎整齊、無隱患;
(2)無禁用電器
(1)桌面和抽屜物品有序擺放;
(2)下班前關閉電源、緊鎖門窗
(二)整頓
(1)辦公及輔助設施規劃整齊、布局美觀;
(2)公共通道暢通
(1)辦公物品能擺放有序;
(2)個人物品能定置存放
(1)文件柜內文檔資料能分層、分類存放;
(2)柜門能關鎖完畢
(1)書面資料能及時整理歸檔;
(2)電子文檔能分項管理,及時提取
(1)清潔用具擺放整齊;
(2)看板和公告欄清楚明了
(三)清掃
(1)墻壁門窗地面整潔干凈、無亂掛等現象;
(2)及時傾倒垃圾
(1)辦公及其他物品擦洗干凈、無污跡;
(2)辦公桌椅無懸掛物
(1)植物花盆整理到位、無枯枝黃葉;
(2)飲水用具無污垢、無隱患
(1)及時歸檔不同期限的文件資料等;
(2)沒有與工作無關的文件
(1)窗簾完好無損、無污跡;
(2)通道和窗臺無雜物
(四)清潔
(1)在班能時刻保持5S管理;
(2)及時撤走本崗位的非必需品。
(1)5S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確保5S管理得到有效貫徹
(1)能定期進行自我檢查和改進;
(2)對不符合項能及時進行整改
(1)辦公區域有值日標記;
(2)門牌桌椅標識到位
(1)桌面物品都是必需品;
(2)非必需文檔資料能轉存、封存、廢棄
(五)素養
(1)按規定著裝并穿戴整齊;
(2)按時上下班、不擅離職守
(1)言行舉止得當,不說笑打鬧;
(2)接待禮儀規范,不大聲喧嘩
(1)離班時能整理物品、定置擺放;
(2)在班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1)人走關門,物品歸位;
(2)不私拉亂接、不違規操作
(1)不違規吸煙、不亂扔垃圾;
(2)不傳播不當言論和亂起外號
合計100
備注:
(1)檢查表滿分為100分,每項滿分為25分,每條滿分為4分;
(2)完成全部檢查內容的,得4分;完成1款檢查內容的,得2分;沒有完成檢查內容的得0分。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1
1、負責公司安全保衛工作,做好出入車輛及外來人員的檢查、登記,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廠區管理制度;
2、負責來訪及業務聯系人員的接待工作。做到態度熱情、細致周到。對重要的來訪和業務聯系,應迅速、準確地匯報主管部門;
3、負責公司信函、報刊等郵件的收發工作;
4、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期間的廠區安全保衛工作,對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5、門衛值班執行二十四小時輪流值班制,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忠于職守,晚上12:00—6:00鎖門,此時間段非特殊原因不得開門,如需請假時,提前安排好接班人員,并對工作做詳細交接;
6、門衛值班員嚴禁將閑雜人員帶入門衛室飲酒、閑聊,不準在值班期間干私活、辦私事;
7、門衛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責任感,認真負責的填寫值班日志和值班報告,如實向主管部門反映情況,重要信息要及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8、門衛要熟知公司基本情況,要掌握公司主要部門辦公地址及電話號碼,要有較強的鑒別力和謹慎認真的工作態度,要具有實事求是、任勞任怨、無私奉獻的精神風貌,要具有較高的'思想境界。
9、負責節假日、下班后的安全工作及檢查礦區內房屋門窗否關好,負責公司室外環境的花草樹木施肥、澆灌及修剪工作。
10、門衛有權對出入公司的各種閑雜人員,非本公司人員進行詢查過問,未經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有權制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及人員進入廠區;
11、上班時間有權拒絕無本部門主管簽名的請假條員工出門;
12、門衛有權拒絕推銷員及未經公司同意的人員進入廠區,有權對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調查,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1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14、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政令暢通,做到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同時對各項工作及時的溝通和總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車間。
3職責與分工
3.1主要負責人
負責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
3.2安全部
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會議管理,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3.3相關部門
公司各部門、車間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會議分類
1、公司級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安全生產例會、政府安監部門等有關部門在公司的安全工作會議。
2、部門級安全會議。部門或部門指派下屬裝置崗位專業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3、車間級安全會議。各車間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4、現場會議。在生產現場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調度會議,交接班會、現場事故分析會等
4.2會議內容
1、公司級會議: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及有關文件精神,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指示傳達,重大事故安全分析及其他重要事項等。
2、部門級安全會議: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及有關文件精神,總結部門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安全工作任務,傳達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車間級安全會議:集中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部門規定,公司、部門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現場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根據安全生產情況,可自行安排。
4.3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究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形成決議的`問題要由相關部門迅速賦予實施。
4、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事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開會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到達會議地點。參加會議人員填寫《安全生產會議簽到表》,由會議組織部門進行考勤。無故缺席人員將對照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5、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部門應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正常情況下每月下旬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車間每月召開一次,車間的安全會議可與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6、公司每周二下午召開生產平衡會,總經理主持,各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協調解決與生產有關的問題,包括安全事宜。辦公室保持會議記錄。
7、會議主持人由主管生產安全的人員擔任。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擔任,部門級安全會議由部門負責人擔任,車間級安全會議由車間主任擔任。其他現場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8、各部門、車間班組的安全活動執行《管理部門、基層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4.4會議記錄及跟蹤
1、各級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者負責完成會議記錄或紀要,并妥善保管;
2、會議組織者或會議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對會議決議的跟催,并負責向會議主持人或相關領導匯報。
5相關文件
管理部門、基層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6相關記錄
會議紀要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記錄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到表
車間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記錄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3
經理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并保證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
3、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總結、評比、獎懲安全生產工作。
4、督促檢查并考核公司各崗位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工作。
5、啟動并組織實施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認真進行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安全員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協助經理做好分管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對經理負責。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定工作計劃、方案、措施,做好階段性工作總結。
3、負責對安全生產各環節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提出預防措施,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整改。監督車輛、設施、設備的安全使用,落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4、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資料的.歸檔、上報。
5、組織召開每月的安全例會,定期開展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
從業人員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制度及操作規程,對應急運輸要服從政府或交通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各種證件要齊全有效,隨車攜帶,并持證上崗,按時參加安全例會和安全培訓、教育學習活動。
3、按時嚴格執行車輛的保養維護、檢驗制度,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合格達標。
4、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要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告。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4
在組織里,最高主管當然是指揮中心。而在廠內生產運作過程中,生產管理部門(或稱生管)顯然扮演的角色就是“生產指揮中心”或“運作樞紐”。中小企業因為生產管理經驗不足和或認識不足,生管部門的附屬單位,在生產管理不善的工廠內,經常會發生。
1.經常停工待料,甚至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2.無休止的加班,人變成了生產機器。
3.前后工序的半成品或材料不銜接。
4.半成品堆積如山。
5.生產計劃表,徒具形式,你做你的.計劃,我做我的產品,生產計劃達成率低,生產計劃表更動頻繁,不是追加,就是取消。
6.緊急訂單很多,生產計劃無法執行。
7.交貨經常遲延,影響公司信譽。
8.生產紊亂,品質跟隨著失控,返工重做。
9.材料、零件或產品積壓過多,造成企業資金調度困難。
以上亂象就是意味著生產缺乏“秩序”與“紀律”,就像人一樣,要有秩序就得有一套既科學又切實際的生產管理制度,只有這樣才能消除生產中發生的亂象。
生產管理制度,基本上的做法:生管部門先與營業部門協調好銷售計劃(出貨計劃),依此銷售計劃做基礎,制訂生產計劃,生產工廠再依據此“生產計劃”進行物料、人力、設備及場所的先期準備(計劃),并依計劃做生產排程,再依排程做進度控制。
生產企業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規范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明確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節內容,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省安全生產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
三、術語與定義
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是指企業在一個時期內,根據國家等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目標、層層分解,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定期考核、獎懲兌現,達到現代安全生產目標的科學管理辦法。
四、機構與職責
4.1總經理負責組織制定本年度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并對其審核、批準。
4.2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定期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及時調整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實施計劃的調整和修改應上報負責人,經總經理批準后對實施計劃進行調整修改、實施。評估報告和實施計劃的調整、修改記錄應形成文件形式加以保存。
4.3各部門、車間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承擔本部門、車間目標任務的組織實施,其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負崗位責任。
五、管理內容與要求
5.1明確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環節內容要求。安全目標的制定根據安全生產方針、管理評審的結果、生產和過程績效、標準化系統自評結果,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不足之處,起草安全生產目標,征求基層部門意見后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5.2安全生產目標所需考慮要求.
5.2.1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等相關方的意見;
5.2.2同行業管理指標;
5.2.3歷年安全生產統計數據和上一年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
5.2.4財務、車間等相關部門的要求;
5.2.5可選擇的安全技術方案。
5.3安全生產目標制定的原則
5.3.1符合原則:符合相關法規標準和上級要求;
5.3.2持續進步原則:比以前的稍微高一點,跳起來,夠得著,實現得了
5.3.3三全原則:覆蓋全員、全過程、全方位;
5.3.4可測量原則:可以量化測量,否則無法考核兌現績效;
5.3.5重點原則:突出重點、難點工作。
5.4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
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將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各部門,確保目標和指標實施。
5.5目標的實施
5.5.1實施計劃是安全生產目標實施的途徑和方法,應明確實施目標、工作內容、內容質量要求、責任人;
5.5.2實施計劃分級實施,做到上一級與下一級相互銜接;
5.5.3實施計劃頒布后需修改和調整,由那一級計劃執行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交予上一級部門進行審核,批準后方可變更;
5.5.4目標和實施計劃應以文件形式頒布,調整和修改記錄應以文件形式加以保存,以便審查。
5.6目標的'考核
5.6.1每季度、半年對各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進行檢查,保存記錄作為季度考核評價的依據,并由安全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目標實施計劃的考核;
5.6.2每季度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實施過程進行監測,隨時了解情況,協調解決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并及時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目標完成情況;
5.6.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年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作為下一年安全生產目標制定的依據。
5.7安全生產目標評審及修訂
通過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的效果進行考核和評估,并根據考核結果分析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適宜性,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修訂。
5.8獎勵與處罰
經考核,達到安全生產先進的車間、部門進行獎勵;達到安全生產合格車間、部門,不獎不罰;對安全生產不合格的車間、部門進行適當罰款。連續三年安全生產不合格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公司安全生產會議上討論過后給予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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