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
1.目的與范圍
為保證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特制訂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勞保用品的管理。
2.職責
2.1總經辦負責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的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與管理;
2.2總經辦安全管理人員和生產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勞防用品管理制度貫徹和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2.3各有關部門須嚴格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的防護用品的要求佩戴實施。
3工作程序
3.1基本原則
3.1.1為防止各種職業中毒、外傷等涉及職業健康安全而配發給員工使用的各種用品統稱為勞動保護用品。各種勞防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應與生產福利待遇區分開來。
3.1.2各種勞防用品是根據各工種的崗位特點和條件而相應確定。凡屬于保護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的防護用品,公司嚴格按相關政府規定要求發放。
3.1.3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照公司規定,結合崗位與生產作業條件的實際情況而制定。隨著操作條件的改變而不斷調整。
3.1.4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配備防護用品,并按規定穿戴。
3.2管理辦法
3.2.1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3.2.2各辦公室、事業部、制品部根據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寫“崗位操作勞保用品申報單”,經總經辦審核后,按標準發放。(發放標準見附表)
3.2.3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每年審核,調整一次,以使發放標準符合實際性。
3.2.4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一經批準后,公司全體員工原則上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如有領用的,按勞保用品的實際價格,由領用人承擔。特殊情況,必須有總經辦批準的“崗位操作勞保用品申報單”才能領用。
3.3勞保用品的采購
3.3.1倉庫管理員于每月30日前,根據倉庫庫存情況和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編制勞保用品采購單,經總經辦批準后交采購部采購。(所有物品統一在麥德龍采購)
3.3.2采購部根據采購單于每月5日之前,將所需的'勞保用品采購入庫。
3.4勞保用品的發放
3.4.1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必須嚴格按各崗位人員填寫登記表上報總經辦。
3.4.2倉庫管理員于每月8日,通知各部門主管開領料單領用勞保用品。
3.4.3倉庫管理員必須嚴格按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進行發放。
3.4.4倉庫管理員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在勞保用品登記簿上做好發放臺帳,以備核查。
3.5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規定
3.5.1發放給員工個人的防護用品,員工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3.5.2經常接觸粉塵、化學品的員工工作時必須戴好防毒、防塵口罩。
3.5.3特殊工種在工作時必須嚴格按要求穿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
3.5.4對于要穿防護鞋的工種,各事業部、制品部主管填寫申報單交總經辦,經審核批準后由總經辦統一購買并備案發放。防護鞋每6個月更換一次。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2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結合用人單位的實際,以用人單位名義頒發的有關職業健康的規范性文件。一般包括: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或組織職責、職業健康目標管理和責任制、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制度、職業健康監護制度、職業病人診療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制度、職業健康檢查與獎懲制度、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用人單位是職業危害防治責任主體,《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ㄒ唬┞殬I危害防治責任制;
。ǘ┞殬I危害告知制度;
。ㄈ┞殬I危害申報制度;
。ㄋ模┞殬I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ㄎ澹┞殬I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臉I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ㄆ撸┞殬I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ò耍⿵臉I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ň牛⿳徫宦殬I健康操作規程;
。ㄊ┓伞⒎ㄒ、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所以建立、健全職業危害管理制度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明確的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
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防治的重要保障。職業危害主要來源于生產、經營、維修過程中,因此需要企業對生產工藝、機械設備、原輔料以及人員操作進行系統的分析、評價,制定出一系列的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以保證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合法、有序、安全的運行,將職業危害降到最低。用人單位在長期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積累了大量的職業危害因素辨識、評價、控制技術,以及對職業危害事故知識的積累,這些技術和知識只有形成用人單位的管理制度才能不斷的`積累和運用到實踐中,達到預防職業危害事故,保護勞動者的目的。
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單位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的重要手段。國家有關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的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在一個用人單位的具體實施,只有通過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體現出來,才能使勞動者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為勞動者遵章守紀提供標準和依據。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可以防止用人單位管理的隨意性,有效地保障勞動者的健康。
總之,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單位貫徹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貫徹國家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的行動指南,是用人單位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健康工作的重要措施。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不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影響,預防職業病的發生,保護職業病的合法權益,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職業健康管理職責及作業管理,作業環境管理,職業健康管理等職責,適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職業健康管理的單位。
第三條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生產部門、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增強職工職業病防治觀念,提高職工自我健康保護意識。
第四條公司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向公司領導、安全環保部門、衛生監督部門檢舉、報告。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公司各級行政主管領導在各自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內負責本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全公司職業健康工作進行指導、決策及監督管理。職業健康科代表公司安委會行使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職能。各級職工代表組織有權對職業健康工作進行群眾監督。
第六條職業健康科作為公司職業健康檢測機構,全面負責公司范圍內的職業健康檢測及公司安委會布置的職業健康管理工作。
第七條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職業健康監護,主要負責職業健康體檢和醫療。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職業病診斷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我公司僅以此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結論執行政策。
第八條涉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部門必須指定兼職職業健康管理人員。
第三章作業管理
第九條必須認真落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簡稱“建設項目”)職業健康設施“三同時”管理規定。
。ㄒ唬┙ㄔO項目主管部門在擬定生產建設項目時,要充分利用先進技術,盡量選擇無毒、無害的先進生產工藝。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委托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二)職業健康設施的設計必須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防塵,防毒工作的決定》,并嚴格執行《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xx)及有關行業標準、規定。
(三)對職業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較大的設計項目,必須經職業健康科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后才能實施。屬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同時報安全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設計審查。
(四)工程部門及施工單位要對職工安全衛生設施工程質量負責;設備及物資供應部門要對所購進設施、設備、防護器材的質量負責;職業健康科對建設項目職業健康設施實行監督管理。
(五)職業安全衛生設施竣工驗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必須有項目主管部門、職業健康科人員參加,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運行。
(六)生產設備檢修時,安全衛生設施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同步檢修,同步投入生產。
第十條塵毒作業單位必須依據《國務院關于防塵、防毒工作的決定》及有關標準、規范加強塵毒作業管理。
。ㄒ唬〾m毒作業現場操作盡量選擇隔離化、遙控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觸作業方式。
。ǘ┍仨毥⒔∪黜棄m毒作業操作規程及有關管理制度,嚴禁違章作業。
。ㄈ〾m毒作業揚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員休息室內,塵毒濃度不得超過國家限值標準。
。ㄋ模⿵氖聣m毒作業職工,要盡量縮短接觸時間,要加強個體防護。非進入塵毒濃度超標場所作業不可時,必須穿戴好個體防護用品。
第四章作業環境管理
第十條塵毒、高溫、噪聲、振動作業環境按照國家標準實行分級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職業健康科必須按照《木制家具企業職業健康檢測規程》等標準對公司塵毒、噪聲、振動等有害作業環境定期進行檢測評價,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并督促整改,做好檢測數據歸檔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塵毒作業環境濃度合格率,高溫、噪聲、振動作業環境指標合格率,職業健康防護設施運行效率等指標應作為安全環保管理考核指標。
第十三條塵毒、噪聲、振動作業單位應建立防護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制度、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涉及職業危害因素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為職工提供職業病防護用品。并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和穿戴。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拆卸停用各種職業健康防護設施、標識,因故必須拆卸、停用時須報經安環部門批準,并在生產設備檢修完畢時及時恢復。 第五章健康管理
第二十二條市定點醫院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及衛生部門有關職業健康管理標準對我公司接觸塵、毒噪聲、振動等崗位的'職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三條實行就業前、在崗和特殊健康檢查、職業病人離退后復查。檢查結果必須建立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
第二十四條職業健康體檢崗位人員名單由職業健康科根據現場調查檢測結果提出,報衛生部門進行體檢,體檢結果應及時報送公司職業健康科。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和醫療衛生機構發現職業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時,應當及時向公司職業健康科報告。職業健康科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及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對確認為職業病的,應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我公司實行接塵人員每年檢查一次。接觸噪聲、振動人員每2年檢查一次,各部門對檢查出的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人員要按照國家規定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各部門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部門的規定給予適當的崗位津貼。
第二十七條職業病的治療由衛生部門負責實施。
第二十八條職業病體檢、醫療及營養費等待遇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部門規定執行。安全生產委員會掌握發放標準。用于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衛生檢測、健康監護和職業健康培訓等的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二十九條根據有關職業病報告管理規定,職業健康部門要按照《職業病統計報表》的格式定期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我公司職業病發生、發展情況。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由職業健康科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6日起實施。原有制度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為準。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5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結合我礦生產和人員的實際,不斷增強職工的職業衛生意識,全面提高在職人員的健康水平,降低職業病及其它疾病的發病率,促進全年生產和各項經營任務的完成,特制定本辦法。 一、查體范圍
1、對全礦所有接觸職業危害(包括粉塵、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質)的人員進行計劃安排全面體檢。
2、對新招上崗前的人員按規定進行體檢。
3、對離崗人員應進行離崗體檢。
4、其它的應急檢查。
5、對以上人員的查體工作要按規定在有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分類、分人員、分項檢查。
二、體檢管理
1、按照《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和《職業健康監護表》。
2、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采用多種形式降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
4、采用有效防護設施,為職工提供個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采用多種形式加大職業衛生健康的宣傳教育力度。
6、把職業衛生健康列入職工安全培訓的課程內容。
三、其它要求
1、未經上崗前檢查的勞動者一律不得上崗作業。
2、體檢結果發現有職業禁忌勞動者嚴禁從事所禁忌作業。
3、不安排未成年人和孕婦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和對胎兒有危害的作業。
4、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及時告知勞動者本人。
5、按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礦各有關單位應按公司和礦今年體檢的計劃安排,認真組織好當期的生產和參加體檢工作,保證如期足額派員參加體檢。
7、年終我礦將對年度職工體檢工作進行一次總結,對好的科室、區隊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差的進行處罰。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4
為規范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鑒定與診斷、職業病人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職責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1、負責職業健康監護的管理,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其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
2、負責職業病人的診斷與職業病鑒定工作的組織協調。
3、負責制定職業健康檢查年度計劃和經費預算。
4、負責職業病危害作業工種和人數的核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的制定。
5、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結果,確定員工的作業工種。
6、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二)人事主管部門
配合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開展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第二上崗前體檢的管理
(一)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新錄用人員、轉崗到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人員和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臨時工。
(二)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健康檢查不合格的,發現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第三職業禁忌證的管理
(一)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
(二)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接觸噪聲和有機溶劑的作業;
(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第四在崗期間體檢的管理
(一)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
1、直接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
2、雖不是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但由于作業場所未隔開,防護設施未到位,導致與直接接觸員工同樣的或幾乎同樣的接觸的員工。
(二)職業健康檢查周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
(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如實告知員工。
(四)對健康損害可能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員工,應當妥善安置;
(五)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員工,應當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第五離崗時管理
(一)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準備退休、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
(二)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離開公司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本公司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四)準備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崗位時,如最后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日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五)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離崗后仍有可能產生慢性遲發性健康損害的員工,要安排離崗后的醫學隨訪。
第六應急體檢的管理
生產過程中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可能導致勞動者急性健康損害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及時組織進行應急健康檢查。
第七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的管理
(一)公司承擔員工職業健康檢查、醫學觀察、醫學隨訪的費用。
(二)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第八職業健康檢查的準備
必須委托取得資質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并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1、基本情況;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和接觸人數、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濃度或強度資料;
3、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及原輔材料、產品名稱等情況;
4、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及其他有關資料。
第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管理
(一)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的基本內容包括
1、職業危害申報材料;
2、公司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出具的的委托書;
3、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結果、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
4、、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計劃;
5、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評價報告書”;
6、對職業病(疑似)患者、健康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救治診療資料;
7、對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證者處理和安置的記錄;
8、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從業人員體檢結果告知的相關證明材料、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的相關資料;
9、其他相關資料。
(二)公司建立接觸職業危害員工個人職業健康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5
1、編制要點
(1)明確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2)明確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3)明確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的文件、資料及有關記錄。
(4)按照規定明確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妥善留檔保存期限。
(5)明確從業人員離開生產經營單位時,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有關規定。
2、范例
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
三、至少每年一次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應組織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和異常人員的復查治療。由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和人事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人事部門報職業健康管理部門,并共同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癥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治療。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監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做好個體防護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5、勞動合同告知書和教育培訓考核資料
6、其它需要的資料
九、企業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癥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職業健康檢查、復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本企業負擔。
十一、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后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6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
三、對長期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應組織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由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證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監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勞動者健康資料。
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1、企業申報檢測、組織員工體檢、委托醫療機構服務等活動的委托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診斷報告;
4、對職業危害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5、企業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其他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九、對員工要求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企業應予以提供。員工離開企業時,可索取本人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十、企業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一、職業健康檢查、復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企 業按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后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7
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1)本項目職業健康安全實行三級管理,即:一級管理由安全副經理領導下的安全環保部負責,二級管理為施工作業廠隊負責,三級管理由班組負責。
(2)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條件制定《施工生產職業健康安全責任制》、并按照頒布的《責任制》的要求,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負責制,人人做好本崗位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
(3)本項目開工前,由工程技術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實施性職業安全技術方案,對土方開挖、運輸、混凝土澆筑、基礎處理、金結制作與安裝等作業,編制和實施專項職業健康安全措施,確保職業健康安全。
(4)實行逐級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制,由項目經理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詳細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凡參加交底的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并保存資料,安全環保部專職安全員對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作好記錄。
(5)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教育。
、籴槍こ烫攸c,對所有從事管理和生產的人員施工前進行全面的職業健康安全教育,重點對專職安全員、班組長和從事特殊作業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教育。
、谖唇洶踩、職業健康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作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而沒有進行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
、厶厥夤しN的操作人員需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復驗,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且考核合格獲取操作證后方能持證上崗。對已取得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要進行登記,按期復審,并設專人管理。
④通過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并提高職工遵守職業健康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安全檢查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達到提高職工整體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6)認真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項目經理部要保證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規定檢查日期、參加檢查人員。安全環保部每旬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安全員每一天進行1~2次巡視檢查。視工程情況,在施工準備前、施工危險性大、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組織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勞動保護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進行整改和驗收。
(7)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產品的采購、運輸、加工、保管、使用等工作項目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并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審查和檢查。炸藥必須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區有一定安全距離的倉庫內,不得在施工現場堆放炸藥。
(8)按月進行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評定,實行重獎重罰的制度。嚴格執行建設部制定的安全事故報告制度,按要求及時報送安全報表和事故調查報告書。
(9)建立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對項目部內部發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預防措施全部落實,所有責任人全部得到處理,所有職工都吸取了事故教訓。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8
(一)為了加強企業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管理,落實職業危害防治的主體責任,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監總局《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ǘ┢髽I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負責。
(三)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職業安全危害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ㄋ模┌踩a委員會為職業健康管理部門,劉輝為兼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企業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五)向區安監局申報作業場所職業危害。
。┮勒諊矣嘘P法律、法規、標準完善作業現場,職業危害防治設備、設施,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確保設備設施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ㄆ撸┮勒铡秱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為員工配備合格的'職業安全健康個體防護裝備,并督促教育、指導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
。ò耍┡c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告知工作過程中,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防止措施和待遇,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繳納保險費。
。ň牛⿲佑|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人員進行定期的健康體檢。
。ㄊ┙臉I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時予以配合。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建立本院職業健康檢查管理體系,確保職業健康檢查的科學、公正、優質、高效、便民,同時考慮本院的工作特點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實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省衛生廳批準我院職業健康檢查范圍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三、組織機構
體檢科為本院對外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常設辦事機構;成立“職業病綜合診斷專家小組”,當主檢醫生不能對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做出明確診斷時,由綜合診斷小組集體討論后再做出檢查結論和處理意見。
四、職責
體檢科醫護人員及職業健康體檢醫生主要職責為:對外受理職業健康檢查申請;核對職業健康檢查人員名單、工種,確定檢查項目;組織體檢;體檢資料匯總、分析、體檢報告的出具。
五、業務管理
。ㄒ唬┞殬I健康檢查的原則
1、體檢科獨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擾。
2、職業健康檢查應當遵循科學、公正、優質、高效、便民的原則。
3、疑似職業病診斷必須由“職業病綜合診斷專家小組”集體診斷。
(二)職業健康檢查要求
1、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嚴格依照“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程序”進行。
2、職業健康檢查內容應當結合職業病危害接觸史,依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附件1(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進行。
3、職業健康檢查記錄應規范、詳實,健康檢查診斷報告規范,并由診2斷醫師簽名。
5、對重大疑難病例或者國家還沒有頒布職業病診斷標準的病例,難以作出明確診斷時,應當向患者及用人單位說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轉診至省級具備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確診。
6、對不能確診的疑似職業病病人和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臨床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系的病人,應當提出必要的醫學觀察或住院觀察建議,提出會診建議,并向患者和用人單位說明情況。
7、職業健康檢查報告應在體檢結束1月內送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
。ㄈ┫嚓P業務管理
1、與職業病診斷相關檢驗、檢查、檢測必須采用職業病診斷標準或其他國家標準規定的方法。
2、為鑒別診斷或其它原因需將患者轉診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時,應當考察其資質并簽訂質量保證協議。
六、疑似職業病轉診和報告制度
1、發現疑似職業病患者,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用人單位報告,同時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建議轉診至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
2、發現疑似急性職業中毒三人以上或發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職業病時,應立即電話報告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及用人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者本人,并建議將疑似急性職業病患者轉診至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診斷;
七、設備管理制度
1、加強檢驗、檢查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檢驗、檢查結果準確可靠。
2、與職業健康檢查、診斷相關的檢驗、檢查設備必須通過計量檢定或規定程序的自檢,同時做好自檢記錄。3.檢驗、檢查設備大型儀器設備應有完整的操作規程,嚴格按規程操作。
八、檔案管理制度
1、體檢科負責職業健康檢查檔案的建立和保存。
2、職業健康檢查檔案記錄包括含職業史、既往史、嗜好、家族史、臨床檢查的個體健康檢查記錄表格和相關檢查結果記錄、報告單以及給用人單位出具的健康檢查報告。
3、職業健康檢查檔案借閱應經體檢科負責人批準,限期歸還。
九、體檢報告、簽發制度體檢科應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職業健康檢查委托協議書,應按時向用人單位提交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必要時可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進行健康監護評價。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和評價應遵循法律嚴肅性、科學嚴謹性和客觀公正性。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包括總結報告和體檢結果報告:
。1)總結報告:受檢單位、應檢人數、受檢人數、檢查時間和地點,發現的疑似職業病、職業禁忌證和其他疾病的人數和匯總名單、處理建議等。
。2)體檢結果報告和簽發:對每個受檢對象的`體檢表,應由主檢醫師審閱后填寫體檢結論并簽名,但對不能確診的疑似職業病病人和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臨床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系的病人,應當由三人以上相關專業的主檢醫師會診并簽發報告。體檢發現有可疑職業病、職業禁忌證、需要復查者和有其它疾病的勞動者要出具體檢結果報告,包括受檢者姓名、性別、接觸有害因素名稱、檢查異常所見、結論、建議等。
(3)個體體檢結論:根據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對勞動者個體的健康狀況結論可分為5種:
a.目前未見異常-本次職業健康檢查各項檢查指標均在正常范圍內。
b.復查-檢查時發現單項或多項異常,需要復查確定者,應明確復查的內容和時間。
c.疑似職業病-檢查發現疑似職業病或可能患有職業病,需要提交職4業病診斷機構進一步明確診斷者。
d.職業禁忌證-檢查發現有職業禁忌證的患者,需寫明具體疾病名稱。
e.其他疾病或異常-除目標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檢查指標的異常。體檢科應按統計年度匯總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并將匯總資料和患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名單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衛生監督機構。
十、人員培訓制度
1、職業健康檢查醫師必須定期參加省衛生廳組織的職業病診斷培訓。
2、職業健康檢查醫師應當參加單位組織的業務學習。
3、體檢科應當定期組織所有健康檢查醫務人員學習職業病防治相關標準、法規和專業的新理論、新知識。
十一、監督考核制度
1、不定期向患者和用人單位征求有關職業健康檢查的意見。
2、設立投訴意見箱和投訴電話,由醫院行風檢查小組對投訴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報單位處理。
3、不定期檢查職業健康檢查工作質量是否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職業病準斷標準及處理原則》規定的要求。
4、如發現健康體檢醫務人員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行為的,則嚴格按醫院質控細則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者,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九條按照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健康檢查分為以下六類:
。ㄒ唬┙佑|粉塵類;
。ǘ┙佑|化學因素類;
。ㄈ┙佑|物理因素類;
。ㄋ模┙佑|生物因素類;
(五)接觸放射因素類;
。)其他類(特殊作業等)。
以上每類中包含不同檢查項目。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根據批準的檢查類別和項目,開展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委托協議書,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也可以由勞動者持單位介紹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依據相關技術規范,結合用人單位提交的資料,明確用人單位應當檢查的項目和周期。
第十二條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以下職業健康檢查所需的相關資料,并承擔檢查費用:
。ㄒ唬┯萌藛挝坏幕厩闆r;
。ǘ)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其接觸人員名冊、崗位(或工種)、接觸時間;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0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2、××部負責組織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項目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部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作業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人員。
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煤氣隨時檢測)。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訴職工,各有關單位、部門要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職工進行宣傳,使職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八、新、擴、改建項目安全衛生“三同時”
新、擴、改建項目要努力搞好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積極貫徹職業病防護設施的“三同時”規定,做到新、擴、改建項目本質安全,從源頭上杜絕職業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單位,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加強防護、減少職業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病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使用。
3、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加強管理,規范作業行為,在作業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衛生規程,各單位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十、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供應處要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單位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對易發生急性職業病作業的要求
進入設備、容器作業,抽堵輸送危險化學品的管道盲板作業等易發生急性職業病的作業,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票證,落實好防護措施、救護措施和責任人,確保不發生急性職業病事故。
十二、急性職業病事故的處理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各單位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通知公司設安處和公司醫護人員,必要時請求縣或市醫院救護。
十三、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
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規為公司搞好職業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實現了有法可依。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定開展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病防治水平和職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1為了預防、控制和減少職業危害及職業病的發生,保障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訂本制度。
2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為員工創造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衛生要求的環境、條件、消除和減少各種危害因素對員工健康的影響。
3項目部經理饒文舉對本項目部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責任,各部門主要領導對本部門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4安質部是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的主管部門,協調各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
1設立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由下列成員組成:
組長:饒文舉
副組長:何先瑜薛志國趙峰濤朱廣君孫長江
成員:孫建洪宋鵬張新張洪德康小衛
熊建波何乾龍馮亞峰楊天福樊軍
高勇高體忠陳明忠陳友樂任亮
王建華胡樂遠袁振洲張小斌任輝
2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的職責:
2.1分管領導要掌握全線整體職業病防治工作,及時處理請示報告。
2.2制定和修改經理部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審定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并督促實施。
3技安處負責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要求,提出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和實施目標,推進和監督管理各項具體工作的實施并處理日常對外報表工作。監督《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救護預案》的實施。
4工程部負責各項防塵防毒技術措施的具體落實,統一調度指揮突發性泄漏、中毒等事項的應急救護工作。
5安質部負責《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救護預案》的建立及落實。內容含第一部份:應急預案制度、現場急救箱管理制度、急救站工作制度;第二部份:化學毒物急性中毒現場急救及指揮現場;第三部份:急性職業中毒診療常規。并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完善和提高、改進。負責完成職工健康監護定期體檢工作,建立完善職工健康體檢檔案管理工作。并將體檢結果告知職工。
6安質部負責對各個夠本工段崗位的“三廢治理”及達標排放的管理,對所有職業危害因素定時、定點進行監測,建立監測數據檔案(含外來監測),并將監測結果月末報技安處。
7經理部工會負責宣傳、維護職工及作業人員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收集職工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意見,女工四期保護、女工結婚、分娩、計劃生育等管理工作。
8綜合部負責新進人員上崗前職業健康的把關;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告知新進人員其作業崗位職業危害因素;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排。
9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第三章職業病防治管理
1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制度:
1.1所有隧道、橋梁的施工,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1.2職業病防治措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項目建設竣工,需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
2各經理部施工隊對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按照規定設置區域警示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并設置通訊報警設備。
3所涉及《職業病目錄》中的'職業病種類:
3.1塵肺(鉆孔工塵肺、電焊工塵肺、硅肺),
3.2職業中毒(光氣中毒、氨中毒、一氧化碳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苯胺、硝基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
3.3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中暑),職業性皮膚病(接觸性皮炎、化學性皮膚灼傷),
3.4職業性眼病(電光性眼炎),
3.5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聲聾),
4應按照規定向作業工人提供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不斷改善工作條件。
5嚴格執行職工上崗前三級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轉崗職業衛生培訓。
6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職工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7認真接受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
8對班組崗位落實職業病防治防護措施不力,對個人不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應及時糾正、整改。必要時給予處罰。
9職業危害因素主要防治措施
9.1防粉塵措施:配備功能先進的混凝土攪拌站,進料倉上方安裝水泥砂料袋式除塵器,可使料斗作業點粉塵降為零。水泥庫設置通風設備,搬運時加強抽風或通風,改善作業環境。洞內配備大功率通風機,并配合灑水將洞內粉塵降低,同時運輸車輛配置凈化裝置,將煙霧消除。在選用袋式除塵器應考慮以下幾點:防爆結構設計、采用防靜電濾袋及結構措施、設置安全孔(閥)、設置檢測和消防措施、設置接地措施、配套部件防爆、防止火星混入除塵器、控制入口粉塵濃度和加入不燃性粉料。
9.2防噪音措施:防治噪聲危害主要從消除或減弱生產中噪聲源、控制噪聲的傳播、加強個人防護著手。例如對拌合機械等噪音較大的機械設備修建隔音棚或隔音墻,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干擾;盡量減少機械使用數量或錯開使用時間,對超出噪聲限值的設備及時修理或更換。施工機械要在四周有圍擋或封閉的場所進行修理。
9.3防中毒措施:
9.3.1防苯中毒:用無毒或低毒物質代替苯;改革工藝,減少接觸,如采用電噴漆;加強通風排毒和個人防護,定期測定苯的濃度;經常對生產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防止跑、冒、滴、漏;急需進人檢修時需使用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并應有人在現場監護;進人可能存在苯的場所,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佩戴防毒面具。
9.3.2防鉛中毒:鉛作業工人進入生產車間時務必戴好防塵口罩,穿好工作衣,戴上工作帽,嚴禁在車間內吸煙、進食;車間內打掃衛生時,應先灑水再清掃,堅持濕式清掃;
采用適當的生產工藝,包括加料、出料包裝等方法,以減少空氣污染,貯存中注意溫、濕度,用低毒物質代替高毒物質;對粉塵、有毒蒸氣或氣體的操作在密閉情況下進行,輔以局部吸風,有熱毒氣發生時,可采用局部排氣罩,控制職業性鉛有害因素的擴散;采取遠距離操作、自動化操作,輔以個人防護用品,防止直接接觸。
9.4弧光輻射、紅外線、紫外線的防護措施:電焊等操作工施工時配備特制防護眼鏡片面罩,可根據個人眼睛情況及電流強度選擇吸水式濾光鏡片或反射式防護鏡片;為防止弧光灼傷皮膚,焊工操作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
第四章勞動用工及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單位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后果、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等內容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
2員工變更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崗位時,單位違反職業衛生如時告知等規定,職工有權拒簽勞動合同,單位不得解除終止原勞動合同。
3加強對員工職業病危害教育,提高員工對職業病危害的認識,掌握職業病防治方法,正確使用勞動防護設施、器材和用品。
4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本單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責任和義務,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對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害身體健康的行業應提出批評、制止和檢舉,并有權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5不得因員工依法行使職業衛生正當權利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6單位應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和退休職業健康檢查,以及特殊作業體檢。不得安排未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者從事禁忌的工作。
7從事使用高毒物品作業的勞動者應當進行崗位輪換。
8按規定建立健全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員工的職業史、既往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個人健康資料、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并按照下列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8.1接觸粉塵和致癌物作業的職工,檔案保存至職工離職后30年;
8.2接觸放射性作業的保存至離職后20年;
8.3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職工,保存至離職后5年。
9對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職工應及時組織救治或醫學觀察,并記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
10體檢中若發現群體反應,并與接觸有毒有害因素有關時,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或者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及時組織生產作業場所進行職業衛生學調查,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并由職業病防治部門自體檢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反饋給有關單位并通知體檢者本人。
12嚴格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時安排女工健康體檢。安排工作時間應充分考慮和照顧女工生理特點,不得安排女工從事特別繁重或有害婦女生理機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嬰兒一周歲內)女工從事對本人、胎兒或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從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癥或婦女生殖機能障礙的有毒作業。
第五章作業場所管理制度
1單位應當請地方有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其檢測,評價結果存入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及時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及向勞動者公布。
2對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作業場所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現場作業防護,提出整改方案,積極進行治理。對嚴重超標且危害又不能及時整改的生產場所,必須停止生產運行,采取補救措施,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3在產生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闡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及應急救治措施。
4在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同時做好定期檢查和記錄。
5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職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建立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管理臺賬。
6生產崗位職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試劑和儀器設備,嚴禁用有毒有害溶劑洗手和沖洗作業場所。
7加強對檢維修場所的職業衛生管理。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生產裝置,在制定停車檢修方案時,應有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與,提出對塵、毒、噪聲、射線等的防護措施,確定檢維修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范圍和要點。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裝置檢維修現場應嚴格設置防護標志,應有相關人員做好現場的職業衛生監護工作。
8要加強檢維修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配備和現場沖洗設施完好情況的檢查。
9要加強檢維修現場塵毒檢測監控工作。各單位應根據檢維修現場情況與有關部門聯系檢測事宜,隨時掌握現場塵毒濃度,及時做好防護工作。
10、做好檢維修后開工前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防護效果鑒定工作,重點對檢維修后的放射源防護裝置、防塵防毒防噪聲衛生設施的整改等情況進行系統檢查確認,減少開車運行時的意外職業傷害。
11、單位應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12、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衛生要求,防止泄漏擴散。
13、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同時進行講評,發現不足及時完善改進。
第六章職業病診斷管理制度
1、職業病的診斷與鑒定工作由單位統一管理。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由單位和當事人如實提供有關職業衛生情況,按法定程序取得職業病診斷、鑒定的有關資料。
2、加強對職業病病人的管理,實行職業病病人登記報告管理制度,發現職業病病人時,要按有關規定向地方安監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公司的生產、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等報告。
3、安排職業病患者進行醫療和療養。對在醫療后被確認為不宜繼續在原崗位作業或工作的,由職業病防治部門提出調整崗位意見后,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規定辦理。
4、職業病患者的診療、康復和復查等費用以及傷殘后有關待遇和社會保障,依照國家和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5、對疑似職業病的職工及時進行診斷,在其診斷或者醫觀察期間的費用按職業病待遇辦理,同時在此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七章職業健康監護
1對新進和離崗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和離崗后職業健康檢查。
2由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或由特定醫院對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職業健康體檢。
3本企業職業健康檢查周期規定:
3.1對接觸氯氣、光氣、氨、一氧化碳、苯、四氯化碳、苯胺、硝基苯、甲醇、苯酚、雙酚、噪聲等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1年進行體檢;
3.2對接觸粉塵、電焊煙塵人員,從事電工作業人員2年進行體檢。
4患職業病的職工,按照規定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
5安質部對體檢的各種資料、表格,統一歸檔管理,并設專人管理,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對體檢結果,如實告知職工。
第八章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屬中交二公局貴廣鐵路工程指揮第二經理部。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2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立健全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職業健康管理人員。
單位主要責任人是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全面負責。
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場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其他規定。
對從業人員要進行崗前、崗中職業健康培訓,督促從業人員遵守相關職業危害規定。
新建項目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存在職業危害的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并督促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單位必須經常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檢修、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其處于正常狀態。
加強對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異常監測,檢測結果,及時公布。
單位應當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單位應當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替代產生職業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而隱瞞使用的,要追究其責任。
單位必須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崗前體檢和職業危害體檢。
二、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單位應按照國家申報規定及時、如實申報職業危害,并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在竣工驗收之日起日內必須進行首次職業危害申報。
作業場所危害申報必須提供下列資料:
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
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
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
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每申報一次。
各分公司、有關部室負責職業危害申報技術資料的準備。
安全部負責職業危害申報資料整理及上報工作。
三、職業安全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職業安全健康宣傳
公司利用《礦山安全報》、電子公示欄、版面進行職業健康宣傳。
分公司要通過墻報、公示欄、會議、培訓、張貼標語等形式開展職業健康宣傳。
生產車間要利用班前班后會、安全報閱讀、現場崗位職業危害講解以及職業危害標志牌標識、公告欄等進行職業健康宣傳。
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
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副經理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技人員分別由省、市安監部門負責培訓、考核和發證。根據證件有效時間,到期進行復訓。
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
凡入廠新工人、新調入人員、新分配的大中專學生、來廠實習人員,由用人部門通知安全部門,并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礦山、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井下作業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七十二小時,露天作業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四十小時。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工作,成績歸檔存查。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3
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職業健康檔案是職業病防治過程的真實記錄和反映,也是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的重要參考依據。為保護員工健康,加強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職業健康檔案包括:
(1)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組織機構設置文件,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任命與資質文件;
。2)職業健康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布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等資料;
。4)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基本信息,及其配備使用、維護、檢修與更換等記錄;
。5)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記錄與結論;
。6)個體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配備、發放、檢修與更換等記錄;
。7)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職業病危害嚴重工作崗位的勞動者等人員職業健康教育培訓與考核記錄等相關資料;
。8)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處置記錄;
。9)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匯總資料,存在職業禁忌癥、職業健康損害或職業病的勞動者處理和安置情況記錄;
(10)建設項目職業健康“三同時”有關技術資料,及其備案、審核、審查或驗收等的回執或批復文件;
。11)職業健康安全許可證申領、職業病危害申報等有關回執或批復文件;
(12)其他職業健康管理有關資料或文件。
2、職業健康檔案管理要求
。1)職業健康檔案資料按檔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錄、統一編號、專冊登記;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及時進行歸檔。
。2)職業健康檔案資料應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文字準確可靠,并管好和用好。
。3)隨時、定期地根據公司人員的變動,及時調整和補充職業健康檔案資料。
。4)日常職業健康工作須將測定結果、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病管理情況隨時過錄,以備分析。
(5)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健康檔案資料并復檔案室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個人復印件上簽章。
。6)職業病診斷,鑒定單位需提供有關職業健康檔案資料時,檔案室應如實地提供。
。7)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來的職業健康檔案,要進行質量檢查,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8)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毀、管理、借閱利用等情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須辦好交接手續。
。9)職業健康檔案庫房要堅固、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通風等項工作,并有應急措施。職業健康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發現檔案破損、變質時要及時修補復制。
。10)利用職業健康檔案的人員應當愛護檔案,職業健康檔案室嚴禁吸煙,嚴禁對職業健康檔案拆卷、涂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11)有關職業檔案管理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執行。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4
。ㄒ唬、職業健康管理目標
嚴格遵照集團公司“三標一體”的相關規定,建立本項目部的職業健康管理體系,保證員工生活及工作場所干凈整潔、施工現場粉塵及有害氣體不超過國家規定標準、勞動保護符合有關規定;防止食物中毒、傳染病擴散,防止職業病、地方病發生。
。ǘ、職業健康管理機構
(1)、職業健康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董寶貴
副組長:周世宏
組員:項目部員工
。2)、分工和職責。
黨工委書記是職業健康工作的主管領導;設備物資和綜合辦公室為主管部門,主抓施工過程的職業健康工作。安質部、財務部為協作部門,為職業健康提供防護和保障。職業健康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各項保障措施,明確各級分工,將職業健康保障作為日常工作重點,對生活、辦公及施工生產過程進行全面的職業健康檢查指導,以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和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ㄈ、職業健康設施
(1)、職工生活區集中建立在避風、向陽、靜辟處,與施工現場保持一定的距離,以防止施工對宿舍的污染,盡可能給員工營造一個清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2)、在生活房屋、辦公室內安裝空調或風扇及取暖設施等,以利夏季防暑降溫及冬季保暖;
(3)、在生活區設立職工活動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運動設施,以利于職工在空閑時間鍛煉身體;
。4)、生活區設置足夠數量的衛生設施,保持員工宿舍區內的衛生.室內外衛生經常清掃,保持地面干凈,日常用品擺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空氣清新;在室外種植花草,美化環境;
(5)、在生活區外圍偏僻處設立生活垃圾池,生活垃圾在生活區內采用封閉式容器收集,然后統一倒入垃圾池,再按當地環保規定運至指定垃圾處理地點統一處理.嚴禁隨地丟棄生活垃圾;
(6)、生活區內設置有取暖設施的公共洗澡間,洗澡間內設置冷熱水管,保證員工在工作后能洗澡,保持個人的清潔衛生.(四)、職業健康保障措施
1、勞動保護措施
1)、接觸粉塵、有毒有害氣體等有害、危險施工環境的作業職工,按有關規定發放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以確保正常使用;
2)、加強機械保養,減少施工機械不正常運轉造成的噪音;
3)、對于噪音超標的機械設備,采用消音器降低噪音.洞內運輸機械行駛過程中,只許按低音喇叭,嚴禁長時間鳴笛;
4)、對經常接觸有噪音的職工,加強個人防護,佩帶耳塞消除影響;
5)、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勞動保護裝備工作,根據每個工種的人數以及勞動性質,由物資部門負責采購,配備充足而且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同時加強行政管理,落實勞動保護措施。
6)、勞動保護裝備要符合以下要求:
采購勞動保護用品時,必須審核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錯誤!格證和安全鑒定證,確保產品的質量和使用安全;對于未列入國家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的勞動防護用品,按路用勞動防護用品許可證制度進行質量管理;
施工人員必須分工按規定配齊勞動保護用品,并配戴上崗。
錯誤!
進入施工現場的其他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閑雜人員不得出入施工現場;
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勞動保護方面的檢查,對漏配、缺配勞動保護用品的施工人員,責令補發勞動保護用品;對不按規定配戴勞動保護用品上崗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其改正,對累教不改的人員,將采取罰款、停崗等措施予以懲罰。
(2)、醫療衛生保護措施
1、醫療保證措施
聯系醫院,全面負責醫療衛生和傳染病、地方病防治的監測錯誤!
監督工作,落實防治措施,做好職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對項目內出現的疫情信息,及時向上一級醫療衛生機構報告。對內規范管理、對外加強協調聯系,營造一個良好的內外衛生防疫工作環境;夏季發放防暑藥品,防止中暑。冬季發放防寒防凍藥品,防止錯誤!凍傷;春秋兩季是傳染病、病毒性疾病高發季節,醫務人員將加強對職工的健康檢查,做好預防接種工作,搞好環境衛生,切斷蚊蠅等傳媒生物孳生源,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在緊急救援預案中建立突發疫情應急處理方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交通檢疫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鼠疫控制應急預案》,在工地發生突發性高危疾病、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病人或傷員及時到醫院就醫。
2、衛生保證措施
工地衛生管理主要包括環境衛生、食堂衛生和個人衛生三大部份.
環境衛生保證措施
錯誤!
工地配備一定數量的環境衛生清掃人員,每天對工地的環境衛生進行打掃,尤其是職工宿舍周圍的環境衛生。每天做到場地清潔,房屋四周排水暢通,無污水死水、無病毒滋生的腐質物堆,生活垃圾統一裝入垃圾箱并及時運往指定的垃圾場;
積極開展愛衛活動,消除蚊蠅孳生源,開展滅鼠防鼠活動,同時抓好消毒、殺蟲工作。
保持施工場地的整潔,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員應及時對施工場地進行整理,保證做到材料分類成堆,機械設備停放有序;
食堂衛生保證措施
錯誤!設立食堂衛生監督機制,由項目部綜合辦組織對食堂衛生進行不定期抽查,全體員工進行監督,確保食堂衛生;
對食堂工作人員實行委外職業培訓,學習食品衛生有關的規范和法規;食堂工作人員統一著裝,保持自身的清潔、衛生;
加強飲食管理,保證職工的營養素供給。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要求搞好職工食堂飲食工作.對食品制作人員進行定期的健康檢查,保證食品制作,飯菜做熟、營養合理;
加強食品的采購和儲存管理,保證食品安全、衛生;采購人員必須具備較豐富的食品衛生知識和較強的責任心,掌握食品優劣的標準.注意質量的好壞,特別是水產品和肉類,一定要新鮮,對腐敗變質的食物一律不能購買,采購動物制品時,必須有動物檢疫部門的檢驗合格證。食品的儲存與保管按規定辦理;
為保證食品的安全、衛生,項目部內部將由職業健康領導小組不定期進行食品安全衛生檢查,凡是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一律廢棄,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批評,對工作不負責任,由于食品衛生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個人衛生保證措施
錯誤!
項目部將積極為職工搞好個人衛生創造條件,如修建洗澡堂、發放勞保用品等.
加強個人衛生的宣傳,搞好形象教育,使每個職工能夠從我做起,在為單位樹立形象的同時,也做好自身的衛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個良好的精神狀態和健壯的體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3)、職業病防治措施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眾衛生法》及所在地政府有關職業病管理與疾病防治的規章制度.
2、各單位配備應有的設施。負責職工的疾病預防及事故中受傷職工的搶救;
3、邀請衛生防疫部門定期對工地及生活區進行防疫檢查和處理,按時接種有關疫苗及消滅鼠害、蚊蠅和其它蟲害,以防對職工造成任何危害。
4、強化施工和管理人員衛生意識,杜絕疾病的產生,對已患傳染病者及時隔離治療。
5、有針對性地進行職業病的檢查,發現病情時,及時進行病情分析,尋找發病根源,加強和改進施工方法及工藝,消除發病根源,防止病情的漫延.對特殊工種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按規定采取防范措施,按規定進行施工操作。及時發放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檢查正確使用。
6、加強健身運動,增強體質,提高員工的抗病能力,積極開展各種文娛活動,豐富員工的業余生活,有效地消除員工的`疲勞和工作壓力,使員工在良好的心態下工作,有效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7、做好對員工衛生防病的宣傳教育工作,針對季節性流行病、傳染病等,要利用板報等形式向職工介紹防病、治病的知識和方法。
8、保護工作環境,有效消除或控制環境毒源,做好自我防護工作,預防職業中毒事故。施工現場的各種機械排出的廢氣廢物、材料裝卸和搬運過程中產生的揚塵,被人體吸收后,對身體產生很大的危害,因此,施工人員一定要配戴口罩進行自我防護,機械操作手要作好機械的維護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機械的噪聲和廢氣的排放量,材料裝卸和搬運時應輕拿輕放,減少揚塵對環境的污染,從而有效地預防職業中毒事故。
9、加強施工運輸道路和防塵工作。攪拌站和預制場內的行車道路,均采用砼硬化處理,對粉塵較多的進場施工便道,采取填筑砂礫等材料鋪設路面,以減少由于行車造成灰塵增多,指派專人對施工運輸道路進行維護,并用灑水車經常灑水,保持道路濕潤,最大限度地減少道路粉塵飛揚。
10、保持作業場地、運輸車輛以及其它各種施工設備的清潔。作業場地經常進行整理和清掃;運輸車輛在運輸飛揚性物資時,用彩篷布覆蓋的維護措施,停運時注意沖洗,保持車輛干凈衛生,施工區內的攪拌、運輸設備、模板、輸送泵等機械設備按“誰管理,誰負責保養"的原則,經常進行清潔,使機械在空閑時不產生揚塵。
11、愛護環境,保護當地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對工地外圍的草皮、樹木不得進行破壞,必要時對在施工環境中產生揚塵的地方進行綠化,以控制揚塵的產生。
12、對施工場地固定的經常運轉設備進行合理布置,分散安置,以分散振動和噪聲源,有效避免各種振動和噪聲產生共振,降低其危害程度.
13、振動和噪聲較大的大型機械布置,盡可能在離居民區及職工生活區較遠的地方,并盡可能避免夜間施工,深夜必須停工,以免影響當地居民及員工的正常休息。
14、在各種施工機械和經常運轉設備中安裝了消音器來降低振動和噪聲。
15、對產生較大振動和噪聲的常運轉固定設備(如發電機、空壓機等)采用搭設隔離音棚或修建隔音墻等措施來降低振動和噪聲的危害。
16、處于振動和噪聲區的施工人員,合理配戴手套、耳塞、耳罩等防護用品來減輕危害。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15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轄區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管理。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做好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ㄒ唬┫嚓P法律法規、標準的執行情況;
(二)按照批準的類別和項目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情況;
。ㄈ┩獬雎殬I健康檢查工作情況;
。ㄋ模┞殬I健康檢查質量控制情況;
(五)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疑似職業病的報告與告知情況;
(六)職業健康檢查檔案管理情況等。
第二十條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對本轄區內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抽查;設區的`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每年應當至少組織一次對本轄區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檢查;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日常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時,有權查閱或者復制有關資料,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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