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前期服務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前期服務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1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3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5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6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7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8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9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0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1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2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3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4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二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5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6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7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8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______平方米0.70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0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1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3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4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5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6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2
物業名稱: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購房人)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類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積平方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____日內,與業主委員會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保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與甲方簽定并遵守《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衛生1、2、3、4、
四、綠化的日常維修與管理1、2、
五、安全防范1、內容(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2)(3)2、責任(1)(2)(3)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1、內容(1)(2)(3)2、責任(1)(2)(3)
七、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見附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1、2、3、
二、設備運行:1、2、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1、2、
四、環境衛生:1、2、3、4、
五、綠化:1、2、3、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1、2、
七、安全防范l、2、
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1、2、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起始時間:。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積每月每方米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業主委員會建立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定的協議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機動車1、2、非機動車1、2、
二、
三、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一、二、三、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
五、。
第八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家庭個人財產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與乙方另有協議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揚州市房產管理局備案。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范圍: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
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號室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住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第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并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
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
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包干制。
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酬金制。
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條物業服務費用按交納,業主應在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健身房:
棋1牌室:
網球場:
游泳池:
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
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審查和批準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十八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個月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十九條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并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
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并已辦理相應手續。
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 、等部位。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等設備;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 、等設施。
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
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
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保養和維修服務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
附件五: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址: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4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編制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試行),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范文本(試行)的內容。
2.本示范文本(試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1)業主,是指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房屋購買人。
(4)物業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業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之日計。
(5)共有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部分和相關業主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筑區劃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業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筑物內部,由該幢建筑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門廳、戶外墻面、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該幢建筑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設備。
(6)公共區域,是指一幢建筑物內部,由整幢建筑物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建筑物外、建筑區劃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7)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8)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是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9)物業服務費用:是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率和利潤。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示范文本(試行)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本示范文本(試行)所稱的甲方為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核準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的具有相應條件和相應專業服務人員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范文本(試行)中所指建筑區劃類型分為: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當建筑區劃內(整體、單體),非住宅物業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物業計;非住宅物業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比例大于60%的,以所占比例最大的物業類型計。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的主要內容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8.本示范文本(試行)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筑區劃)基本情況
建筑區劃名稱:
建筑區劃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號附___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
東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筑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筑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于__________(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筑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號室(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 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第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并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車庫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元/個 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 月、車庫車位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 月、車庫車位元/個 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 月、車庫車位元/個 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1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準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十八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十九條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并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并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等設備;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保養和維修服務(略)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五: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略)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略)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 (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路_______弄_______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于年 月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查驗結論在下屬中選擇)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 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6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定義,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合同主體是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
由于在前期物業管理階段,業主大會尚未成立,還不能由業主大會統一業主意見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只能由建設單位承擔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責任,從法理角度來看也是許可的,由于建設單位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購買了土地使用權,投入了巨資進行建設,在物業未銷售之前,他是第一業主,是有權利行使選擇物業服務企業權的。
(二)過渡性
《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僅存在于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的過渡期間內。而這一時期,物業銷售、入住則是漸進行為,可快可慢的不定性,帶來了業主大會首次召開時間的不確定,因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通常也是不確定的。一旦業主大會成立,并選聘了物業服務企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結束,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也相應終止,這就說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過渡性合同。
(三)要式合同
由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涉及的是廣大未來業主利益,為了防止建設單位侵占或者不了解未來業主的利益需求,建設部20xx年9月6日在總結以前物業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重新制定、頒布《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為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時所選用。
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解聘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解聘,但需要滿足法律規定的程序條件,由業主大會進行決定。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條的規定,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是業主大會的職權范疇,是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共同決定并非指需要經過全體業主的同意,而是需要經過參加表決的.業主達到法定比例的要求。業主大會的召開標準是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面積且人數占比均超過三分之二)參加會議,然而這只是開會的標準,只有到會的業主達到三分之二才能召開會議,而后需要考慮對“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這一問題的表決,法律規定,對該事項的表決需要參加會議的業主(也就是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中的半數以上的業主(面積且人數占比均超過半數)表決同意才能最終做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的決定。在業主大會成功做出這個解聘的決定后,由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經過委托才能夠經過解除的程序解除與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的物業服務合同。至此,物業服務合同才算是解除成功。
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文本是怎樣的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文本是寫明服務協議當事人情況;前期物業管理的物業的基本情況;雙方權利和義務的約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的約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的約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房屋保險的相關約定;違約責任的約定。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7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保潔
1、公共保潔
A、公區域院內及外圍衛生、南北生活區院內衛生。
B、人員編制:_____人。
C、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2、樓宇保潔
A、主樓__________層__________層走廊、衛生間、墻面玻璃及地面衛生。__________樓電梯口。__________層地面及電梯間及樓面平臺衛生。電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衛生。一樓室外平臺及兩側通道。
綜合樓兩側樓梯、__________樓走廊衛生間及玻璃衛生。
群樓兩側樓梯、二樓衛生間及走廊、平臺衛生。
人員編制主樓_____人、綜合樓及群樓_____人。
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綠化
1、綠化范圍:辦公及外圍區域、生活區域的草坪及樹木管理。
2、人員編制:
_____人。
3、綠化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衛
1、保衛范圍:生活區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員編制:
_____人
標準:______________
四、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室外保潔:
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潔:
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
____________________
4、綠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委托物業管理承包經營、自負盈虧形式
費用包括:
1、工資及福利費、管理費用、稅費。
2、保潔工具、保潔用品及勞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勞服用品。
4、綠化工具及勞服用品。
第五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物業的委托物業管理費用為(大寫)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委托物業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及辦公區域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6)如有重大活動有權支配乙方人員,乙方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9)對乙方人員有有任免權,如出現一個月內同一員工連續投訴三次有權要求換人
(5)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系。
(6)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公布管理費支出帳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物業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8)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便民服務工作。
(9)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九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時間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8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
參見陳文主編:《房地產開發經營法律實務》,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區
四至:東南西北
占地面積:平方米
建筑面積: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三條乙方應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本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共同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四條本物業交付使用后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業管理服務:
第五條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六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
第七條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八條共用綠地、花木的養護與管理;
第九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十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歸集、清運;
第十一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的,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并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包含業主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等專項合同的,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管理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四條協助組織開展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具體收費事宜應按照乙方制訂并公布的收費標準由當事人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報告、規勸、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條其他委托事項。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八條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委托期限暫定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若需要續簽合同,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要求物業買受人在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做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書面承諾。
在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物業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業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并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保證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及要求。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于。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于。
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為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2)及時繳納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第二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第三方。乙方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的,相關的物業管理責任仍由乙方向甲方、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承擔。
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甲、乙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與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并最遲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負責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賬目;并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以及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專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以書面方式公示。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活動中侵犯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物業管理服務,定期以書面方式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第二十二條乙方須按下列標準,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
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每年組織實施清洗外墻次(費用由業主承擔);公共內墻、走廊樓梯等每年粉飾次;公共防盜門每年刷新次;
設備運行: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水泵、發電機等設備日檢查次;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屋面及房屋滲漏日修好;
公共環境:道路:;室內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清潔衛生:
(1)公共場地每天以標準清掃次;
(2)電梯衛生每天清掃、保潔次;
(3)定期組織實施化糞池清掏(費用由業主承擔)。
綠化:綠地完好率達到%以上;
交通秩序:室內(外)停車場一天小時保管;
保安:實行小時保安制度,崗位設置個,小時輪流值守;
急修:停水不超過小時;停電不超過小時;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過小時內開工;小修:報修小時內開工;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x %。
有關上述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的約定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本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本物業管理費包括如下費用:
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每〔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xx。
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分別由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xx元向乙方交納。
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調整費用繳納。
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就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繳納負有連帶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四條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露天車位:每日xx元,每月元,每年元;
車庫:每日xx元,每月元,每年元;
摩托車:每日xx元,每月元,每年元;
自行車:每日xx元,每月元,每年元。
第二十五條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第二十七條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不屬保修范圍內的、 、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承擔。
保修期滿后,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于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于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按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出違約金的,對超出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的,或由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由施加損害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由于一方違約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上述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全部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七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若與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觸時,該約定無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發生變化時,自然也應按變化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執行。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20xx年xx月xx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合同簽訂地: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家《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促進“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以下簡稱本小區)的物業服務健康發展,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共同遵守本協議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臨時管理規約》,享受相關權利、承擔相應責任和義務。
物業基本情況: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由重慶綠地申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
項目地址:位于重慶市江北區寸灘路兩江新區南部。四至:東:海爾路龍禹加油站;南:海爾路寸灘立交;西:金渝大道;北:渝懷鐵路。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對“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實施物業服務。
一、本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有約定的適用本協議,本協議無約定的,適用《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臨時管理規約》。
二、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甲方一經簽約后即被授權進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物業轄區的服務、組織和維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服務工作
1.1根據本協議制訂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使用人)手冊》及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以各種形式督促業主和用戶遵守規約。
1.2雇傭、培訓、解雇職員并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1.3甲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設備材料的采買和管理。
1.4處理本協議約定工作范圍內的投訴及各項維修,業主委員會成立后,協助業主委員會調解業主或用戶之間因小區服務而引起的糾紛與爭執。
1.5負責物業和業主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6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筑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1.7與小區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等相關單位的接洽工作。
1.8按規定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協議履行情況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9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乙方應對其屬下的單元內利益自行投保。
1.10受所有權人委托,對小區配套設施如康體設施場地、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1.11對小區公共區域及開發商保留地方(受開發商委托)進行管理。
2.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2.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范體系并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乙方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
2.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2.3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2.4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甲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占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
3.工程維修與維護工作
3.1檢查、巡視小區。
3.2業主或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戶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完成其所屬單元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筑物、裝飾和裝修。
3.3對乙方的裝修進行必要時的檢查。裝修期間,甲方及其授權的工作人員有權進入正在裝修的單元,以檢查并確定裝修規定是否得到遵守。如甲方發現乙方聘用的裝修單位及其工人違反裝修規定,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小區,或要求其做出相應的賠償,或在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將其請出小區或相關單元。所有直接或間接因裝修工程引起的訴訟、索賠、要求及費用完全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在適當時候對裝修規定進行修改。
3.4小區公共區域之水、電、氣、通訊、數字電視線路、機電設備、消防裝置、路燈、道路、排污、排水系統在發生損壞或故障時及時修復或積極協調相關職能、專業部門進行修復。
3.5建筑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乙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墻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筑體系保修;保修期后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3.6對配套系統設備進行日常維護維修。
4.環境工作
4.1保持小區內公共區域和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定時收取生活垃圾并清運至市政中轉站,保障小區清潔處于良好狀態。
4.2業主或使用人應自行將生活垃圾袋裝或密閉后清運到物業服務公司的指定場地。
4.3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對公共綠化區域予以養護,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4甲方在交房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對乙方私家庭院進行統一養護,按交房文書標注及現場公示標準向乙方收取特約服務費用。若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取消養護,甲方在收到申請次月停止養護。
5.社區交流組織
5.1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
5.2設立小區信息發布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系和消息發布。
5.3舉辦不定期的社區文化活動,促進小區內外文化交流。
5.4適時舉辦消防培訓與其它各類培訓。
6.特約服務工作
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并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代租、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以及與乙方商議其它服務內容。
7.財務工作
7.1定期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7.2就甲方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職責而支付的一切款項,制定明確的賬目記錄。
7.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金融機構進行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
8.其他工作
甲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并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三、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除由本小區業主大會決定外,乙方無權在甲方任期內提出解約。乙方在享有并行使下述權利和使用其所擁有的單元時,須同時承擔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遵守物業服務法律、法規、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規約。遵守物業服務制度,并配合物業服務企業的正當管理服務活動。
2.乙方不得在本小區和停車(場)庫外墻、外立面玻璃、屋頂上安裝任何形式的廣告、字牌、橫幅、燈飾等固定設施或標識。乙方不得變更本小區停車(場)庫車位用途,在車位上建造任何形式的隔墻、停車(場)庫門等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設備。
3.乙方對其產權所屬的單元具有法定的所有權,但所有異動(如出租、出售等)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房產出售后,乙方須督促受讓人與甲方重新簽訂本協議,在協議未簽訂前,視為乙方已將本協議的權利與義務一并轉讓予受讓人。房產出租后,乙方須保證該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協議和規約所制定的條款。房產異動后,如乙方未履行本條之義務應承擔連帶責任。
4.建議乙方為其擁有的單元購買有關保險,并保持其連續有效性。
5.乙方可參加業主大會行使表決權,根據本協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通過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行使對小區管理的決策權。
6.根據本協議,乙方對甲方及其員工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及投訴權。
7.乙方須按期付清相關的各種費用。
8.乙方應于每季度第1個月的15日前繳納物業服務費,而無論該單元是否空置或被占用(由專業職能部門自行收取的除外)。特別指明:物業服務費收取起始是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乙方應按此交房時間辦理交房手續,并開始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9.乙方應按規定交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并在需續籌時補足續籌部分。
10.乙方有告知其雇員和親友在物業服務區域內,遵守小區管理規定的義務,并對他們違反本協議和規約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11.乙方有協助甲方維護小區公共秩序的義務,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告知甲方。
12.乙方所屬單元需要維修的,乙方應當及時進行維修。乙方未及時維修,給甲方或其他業主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乙方所屬的車位和停車場公共區域道路不能以任何形式堆放或放置任何物品、貨品,嚴禁在停車(場)庫修理和清洗車輛。
四、乙方承擔的費用及繳納方法
1.乙方應根據本協議和《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及其附件的有關條款向甲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等費用,并承擔逾期未付的責任。
費用構成如下:
1.1物業服務費主要構成
1.1.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1.1.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1.1.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1.1.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維修及保養費;
1.1.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日常維護及保養費;
1.1.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1.1.7攤銷的公司管理費,甲方的辦公管理費;
1.1.8甲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耗材等費用;
1.1.9甲方用于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1.10甲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11甲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1.12甲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1.13甲方的合理利潤;
1.1.14甲方用于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而發生的其他費用。
1.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于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1.2.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更新或改造;
1.2.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小區道路、康樂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1.2.5小區公共建筑(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1.2.6用于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維修及更新、改造;
1.2.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維修及更新、改造;
1.2.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專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專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1.3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若小區采用二次供水系統供水的,水費收費標準按照能源供應部門頒布的二次供水收費標準執行。
2.費用標準的核定
2.1物業服務費標準(根據核算從簡原則,涉及物業服務費均含電梯使用費和公攤水電費):
高層住宅:從本組團約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積¥3.20元/㎡·月計收;
社區商業:從本組團約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積¥6.00元/㎡·月計收;
車位:按¥80.00元/個·月計收;(如遇2.3條款不一致時,以2.3條款為準)。
2.2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繳納。
2.3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須符合重慶市物價局批復文件標準并執行。
2.4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愿的原則。
3.繳費辦法
3.1物業服務費(含住宅、商業、車位)
3.1.1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的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復下達之前以銷售協議注明的建筑面積計算;批復之后,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3.1.2物業服務費按季足額繳納。乙方在每季首月的15日之前將涉及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乙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合同違約金。
3.1.3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乙方在交房當月需交納本季度物業服務費。
3.2特約服務費用
按月繳納。乙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乙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協議違約金。
3.3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乙方應按國家的相關規定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3.4乙方可以現金或支票等合法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4.各項費用的調整
甲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并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應按照調整后的費用支付。
五、甲方服務期限
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由甲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服務,為期三年(自“綠地集團·保稅中心(四期)”整體合法交付之日起開始計算)。期滿后本協議自動順延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聘或續聘產生新物業公司,并由業主委員會與新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服務協議生效時自動終止。
六、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余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改變。
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10
開發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 [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 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當就業主入住前的服務事宜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服務的范圍、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業主入住前的服務范圍一般包括:
1.對已接收的物業進行維護。
2.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場地和料場的清潔由甲方負責)
3.協助甲方做好業主入住時的交房、接待以及與物業服務相關的咨詢等工作。
以上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攤入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條 業主入住后,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發現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前期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條 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他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 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計 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__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 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 __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應當從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計收。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預付[季度][半年] 的物業服務費。此后按[季度][半年][一年] ____________交納,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 __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 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 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在辦理業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 .
3.在辦理業主入住后[3個月]________月內,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竣工總平面圖;在辦理業主入住[30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其他相關資料。資料清單見附件六。
4.在雙方委派專業人員辦理完相關資料、圖紙的移交后[5日]____________日內,負責與乙方一起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驗收,登記列表,并經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確認。
5.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工程驗收資料,并按照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6.按規劃設計要求,為業主戶內配置[電卡式計量表][燃氣的輸卡式計量表][遠程抄送式水表]__________;各個分區[獨立單獨計量]________,例如,[樓道照明][車庫][庭院照明][動力用電][電梯][水泵]__________等單獨計量的電表;使用臨水、臨電的,應當按物業的性質承擔相應的費用差價。
7.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時繳納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自有物業的服務費用。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辦理業主入住手續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業的入住工作計劃。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3.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4.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5.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經營活動;將其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的,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況,接受業主監督;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關業主共同約定。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9.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及相關業主協商解決。
10.屬于甲方保修的業主自有物業,業主提出修理申請的,乙方應當給予協助,并對施工現場提出管理要求。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業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2.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有權聘請專業機構對酬金制收費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收益及使用情況。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6.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7.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
8.有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部分 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屆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 服務期限未滿,但業主大會已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乙雙方;新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前移交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的相關資料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并按時撤出本物業區域。
第十九條 本合同終止后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仍由業主按本合同約定標準交納。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 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由于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服務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或業主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甲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部分 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部分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首戶業主入住前[30日]________日,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須在招投標備案時提交主管部門一份。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并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11
甲方:
乙方: (購房人—業主)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公用部位環境衛生等項目進行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的行為;
5、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清潔管理費用;
6、每個季度向乙方公布物業清潔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7、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清潔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
3、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清潔管理費用;
4、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5、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定本協議;
6、對承租人、使用人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7、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環境衛生: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
第四條 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 ;
二、住宅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五、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清潔管理服務費用;
六、每次交納費用時間 ;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交納違約金。
第七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體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12
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主要內容是什么
(一)合同的當事人
物業服務合同的當事人就是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其中建設單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一般都是法人組織。
(二)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基本情況包括物業名稱、物業類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積等方面的內容。
(三)服務內容與質量
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環境管理;車輛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的協助管理;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物業檔案管理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管理服務內容等。
(四)服務費用
服務費用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收取標準、收費約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物業服務費用開支項目;物業服務費用的繳納;酬金制條件下,酬金計提方式、服務資金收支情況的公布及其爭議的處理等。
(五)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包括:停車場和會所的收費標準、管理方式、收入分配辦法;物業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管理經營與管理。
(六)承接查驗和使用維護
承接查驗和使用維護的主要內容包括,執行過程中雙方責任義務的約定。
(七)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的主要內容包括這部分資金的`繳存、使用、續籌和管理。
(八)違約責任
二、什么時候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首先,有約定終止,又可以分為附期限的終止和附條件的終止,附期限的終止是指根據合同的約定終止期限,確定合同終止時間,如合同期限為三年、五年。
其次,無約定終止,當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對于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期限并沒有約定。
最后,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后,業主是否需要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在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物業公司經通知撤離后,拒絕撤離的,無權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因此,如果無通知物業公司撤離的,物業公司仍有權收取物業服務費。
三、怎樣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才算依法訂立呢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內容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非由合同雙方自由簽訂,而是要按照招投標程序進行招標,只有中標的企業才能與建設單位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只有在投標人少于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時,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才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另外,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必須以書面方式訂立。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13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物業)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_號;
占地面積:_____m;
建筑面積:_____m。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甲方就住宅區域內的下列物業管理事項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修繕和管理。
2、公共設施的修繕和管理。
3、社區服務配套設施的經營和管理。
4、房屋修繕基金、高層住宅電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設施修繕基金的賬務管理。
5、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環境衛生。
8、保安。
9、高層住宅電梯、水泵運行服務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條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住宅使用公約》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并將其作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議乙方在小區的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5、保修責任范圍內的房屋、設施和設備的維修養護,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業管理和服務。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1、其他。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相關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并負責監督。
7、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其他。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八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九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略)。
第十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倍收取。
第十一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戶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劃。
第十三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范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由業戶按建筑面積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同時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按項目總額的20%由違約方承擔。造成一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章附件
第十五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十六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條款的本意。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堅定為準。
第二十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14
物業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以 方式 (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事宜, 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____________ ;
物業類型: ____________ (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類型物業);
座落位置:合肥市 區(縣、市) 街道(鄉、鎮) 路(街、巷) 號;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 ;
占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應在項目首批交房15日前交付乙方)。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位于 。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專有部位、專有設施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詳見附件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詳見附件四,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五);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三)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維護(詳見附件七);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維護(詳見附件八);
(五)物業使用中對禁止性行為的管理措施(詳見附件九);
(六)綜合服務(詳見附件十);
(七)____________ ;
(八) ____________ ;
(九)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不含附屬間)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物業服務等級標準 級;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物業服務等級標準 級;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酒店式公寓: 元/月·平方米;
低密度聯排高檔住宅: 元/月·平方米;
辦 公 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及公共能耗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辦理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上述費用應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條 物業承接查驗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30日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物業出售并交付物業買受人之前發生的物業服務費(含車位管理費),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物業買受人承擔。
納入物業服務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按時交付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
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前期物業服務期間,乙方按下述第 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 。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屬本合同第八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物業專項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 。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于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 。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資金)按 (月、季度、半年、年度)進行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物業服務費也可預收,但預收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空置房的物業費甲方按季度支付給乙方。
按 (月、季度、半年、年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逾期繳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 收取滯納金。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次于 (公布的具體時間)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并接受專業機構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停車場停車收費
1、停車服務費收費標準按價格部門規定執行。
2、場地使用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地停放車輛收取場地使用費的,由物業管理公司在管理區域公示后實施;屬于甲方所有或業主私人所有用以出租的車位場地使用費收費標準,由車位所有者與承租人另行約定(不得違反合肥市指導價的規定)。
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衛、郵遞、執法等特種車輛在執行公務時免收停車服務費;業主搬家車輛、臨時送貨車輛不得收取停車服務費 。
第十三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及收費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停車場所保潔、照明、巡視(或監視)等服務,并對停車場所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由乙方進行
管理和維護;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相關標識,并按照相關規定
做好停車場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五條 本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管理、使用和籌集均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合肥市相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乙方應當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所需資金、列支范圍、工程進展以及資金劃撥等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
第十六條 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通迅、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通迅、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迅、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的委托代收水、電、氣、通迅、有線電視等費用的,可以向委托單位收取代辦手續費,但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裝飾裝修管理、治安、環境維護、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等工作;對于相關部門進入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乙方、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阻撓。
第十八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制定和擬定《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并將其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二)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附屬設施設備符合法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并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其他配套設施和配套設備,包括物業的安全防范和消防設施、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向乙方提供符合規定面積的物業服務用房;
(六)在乙方承接物業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八)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九)當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十)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十一)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二)按規定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市)人民政府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成立業主大會的書面報告,并提供業主產權清冊、物業建筑面積、物業出售并交付使用時間等文件資料;
(十三)協助乙方做好房屋出租登記報備工作,并督促承租人到公安機關進行流動人口登記、辦理暫住證;
(十四)____________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并委派相應專業的物業服務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在業主大會成立前,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資金),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五)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對小區內所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應按價格部門相關規定在收費場所實行明碼標價;
(六)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定期向甲方、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七)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
(八)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 ____________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物業整體委托第三方管理,并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九)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區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落實小區安防力量,采取各種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的辦法,做好物業管 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同時,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記報備管理工作,對不履行義務的業主,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由公安機關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情節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告知、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申請強制執行等措施。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三) ____________ ;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在物業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因維修養護物業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三)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四)因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及時交納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而導致服務中斷或受到影響的;
(五)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規章制度的行為,雖經乙方采取規勸、制止、向有關部門報告等措施后,仍未解決,其行為對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產生妨礙和影響的;
(六)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刑事、治安案件 或第三人行為造成的損害,但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七)甲方自己的行為造成損害的。
(八)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本合同服務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做好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維護,造成業主、物業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支付。
第二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維修或委托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應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關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業主、物業使用人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經濟賠償。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在合同終止九十日前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應當在合同終止之日起十日內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并與甲方依法選聘或全體業主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 ;
(二) 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 ;
(四)____________ ;
(五)____________ 。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九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并由物業服務企業持一份樣本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市)人民政府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建議不低于5年或業主大會與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合同時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全體業主應在此期間依法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選舉產生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并按照《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起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前期服務合同15
合同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實施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榮升悅府(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類型:商住
座落位置:重慶市榮昌區昌州街道天正路7號
東至:金科澤科美麗郡西至:天正路
南至:榮升路北至:榮昌區殘疾人職業培訓學校
占地面積:29062.00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99316.16平方米(其中住宅72446.24平方米,非住宅26869.92平方米);
第二條規劃平面圖、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有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一)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管理。
(二)物業共有部位和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化糞池清理,引導業主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業主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清理。
(三)共有綠地、景觀、花草樹木的養護管理。同時對非法破壞、占用配套綠地(公共綠地區域)的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秩序維護以及車輛停放管理。
(五)采取合理措施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范工作。
(六)負責編制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共有綠地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七)制定本物業區域內服務應急事件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八)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九)承接查驗。
(十)依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對物業管理區域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十一)裝修管理。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事項。
提供特約服務,具體服務標準、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供水、供電、供暖、供氣、有線、寬帶等由專業經營單位維護的除外。
第三章物業服務等級及費用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為重慶市住宅物業服務四級級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四)。非住宅物業服務標準可參照執行或另行約定。
第五條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用選擇以下第一種方式:
(一)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住宅
(1)有電梯高層:1.8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2)有電梯洋房:/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2.非住宅:
(1)底商物業:3.5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2)車庫:60.00元/月/個
3.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改為商業用途則按照住宅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2倍收取
4.水表、電表、氣表均未啟用和使用的住宅物業按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全額收取。
(二)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應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
(1)有電梯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2)無電梯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2.非住宅:
(1)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2)商業物業: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3)其他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3.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4.水表、電表、氣表均未啟用和使用的住宅物業按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酬金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支出
(1)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2)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5)辦公費用。
(6)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7)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8)________/_______其他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六條商業物業收費或成本中未包含能源消耗的,應獨立計量核算,據實向相關業主分攤計收。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物業交付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物業交付后,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自甲方物業交付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
業主專有部分存在質量瑕疵需要整改的,由業主、乙方確認登記,并通知甲方進行整改,整改期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整改完成后,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收到整改完成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若業主(使用人)對整改質量仍存異議未接房的,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相關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應承擔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當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按月收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10日前履行交納義務,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結清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業主(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小區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地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應當書面催交,業主逾期仍未交納的,乙方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半年1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業主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從物業管理費用中列支,若審計發現乙方收支存在問題的,審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小區室內規劃停車位的物業服務費:60.00元/位·月。
第十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利用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開展多種經營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定,并按照下列規定開展。
(一)本物業可以開展多種經營的場地范圍是:公共部位(含架空層、總坪廣場)、共用設施設備;上述范圍內各類型、區域的場地有償利用的最低收費標準是50.00-200.00元/天或50.00-200.00元/次。
(二)電梯、電梯外大堂等部位設置廣告要符合相關的規定。
(三)公共收益屬全體業主共有,應獨立核算、專戶存儲,定期公示。
(四)乙方按所得收入提取管理服務費,提取比例是30% 。(不得超過所得收入的30%)
(五)乙方要對所有與公共收益相關的合同、會計憑證進行建檔保管。乙方每半年在本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六)本物業管理區域20%以上業主書面對公共收益收支提出異議的,可以根據本合同或者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約定或者經業主大會決定后,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進行查詢,或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也可以申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協調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物業禁止開展可能影響業主公共利益的經營性活動,具體包括違反國家、地方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和擾亂社會治安等活動。
第十一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章裝修管理及承接查驗
第十二條本物業區域業主(使用人)裝修由乙方統一管理。
(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提前3天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并交納裝修保證金(其金額由雙方約定)。自裝修完畢之日,業主自行查驗并向乙方報備,3個月后經乙方二次復驗合格后,乙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退還裝修保證金。
(二)裝修期間產生的建筑垃圾棄土應由業主或使用人自行負責清運至市政垃圾處置場所。委托乙方清運的,清運費用8.00元/平方米。
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裝飾裝修規定的行為,應當履行發現、勸阻、報告職責,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后交付使用前,應當組織業主開展物業開放日或者參觀日活動,并在交付使用十五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
甲方交付的物業或設施設備存在特殊設計或特殊使用要求的,應告知乙方;因甲方未盡到告知義務導致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查驗記錄、交接記錄及備案證明。
(五)物業管理所必需的業主清冊。
(六)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并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十五條物業交接后,甲方未能按照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的約定,及時解決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導致第三人或乙方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對于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甲乙雙方應當在承接最后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整體交接手續。未移交乙方的,其維護管理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甲方和乙方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情況通過在小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的方式告知業主。乙方應當將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建立檔案并妥善保管。
第十八條甲方應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標準,按照不低于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履行保修責任。
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為履行保修責任的,雙方應當另行訂立委托協議。
第五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甲方應于乙方入駐提供服務時,按照不低于物業建筑總面積的3‰的.比例且不少于50平方米的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乙方無償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299.81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平面圖及說明見附件)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區域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乙方應按照不低于20平方米,不高于70平方米的要求從物業管理用房中為業主委員會配置辦公用房。
第六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并監督乙方組織實施。
2.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3.實行酬金制的,與乙方委托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甲方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時,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依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配合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4.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配合做好相關業主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或合理期限內恢復原狀。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開展公益宣傳教育活動。
6.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問題。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甲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2.根據業主或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并按約定收取報酬。
3.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并按約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
4.對業主違反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行為或違反《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制止無效的可依法上報相關部門。
乙方的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以合理方式公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及向業主提供的特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4.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并組織實施。
5.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安全、環境、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6.依法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范工作,根據物業服務項目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時,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7.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時,不得違法違規限制業主進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8.實行酬金制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每半年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與甲方共同委托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當與其訂立裝飾裝修協議,明確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監督落實。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規定的,及時發現、勸阻、報告。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并配合依法處理。
10.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全部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乙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一)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協助并遵守履行。
(二)因維修物業或者為公益事宜,甲、乙任一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三)乙方發現共有設施設備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保修期內,通知甲方和相關單位及時維修;保修期外,乙方應當立即組織應急維修。
(四)對需要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執行公務和救援等公共事務的公務車輛,甲乙雙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不得收費。
(五)對確需進入業主專有部位對小區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的,應當協調業主予以配合。
第七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限自20__年12月4日起至20__年12月3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業主大會決定提前解聘乙方的,應當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提前解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合同到期后,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決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續聘決定為止。物業服務合同自動延續期間,乙方決定不再提供服務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甲方、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并向業主公示。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履行以下義務,并辦理交接手續:
1.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物業檔案、有關物業及設施設備改造、維修、運行、保養等物業服務相關資料,以及物業服務用房和其他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無業主委員會的,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移交。
2.撤出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人員。
3.結算物業服務費用和預收、代收的物業管理區域公共收益等費用。
4.結算委托專業性服務企業對設施設備、清潔衛生、園林綠化等開展專項服務的費用。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由于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事項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物業服務費等收費標準或者重復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盈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為己有、挪用等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并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并要求其據實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和業主對物業服務是否達到服務標準存在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并要求其按每日萬分之五承擔相應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雙方約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損害,可以作為乙方減輕或免除責任的事由: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二)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三)因維修、養護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有設施設備的使用等造成損失的(公共事務部門未通知的除外)。
(四)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有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五)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身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六)屬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范圍,乙方已盡充分的說明告知義務,因業主未能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達成一致意見導致未能及時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后果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組織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導致損失或擴大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當行為,而甲方或業主未采納(包括但不限于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造成損失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采取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三條為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五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六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簽訂補充協議的,乙方應當告知業主,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補充協議也應按規定與本合同一并備案。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1.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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