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管理制度錦集[15篇]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會計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會計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準確、及時地核算公司的資金運作和效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會計管理法規的規定。
2、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預算,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助并參與公司經理層的各項經營管理決策,對高效地調度、使用公司資產提出合理的意見。
5、按照國家頒布的會計制度要求,準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時繳納應繳的各項稅費。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的人事組成:財務經理、會計、出納。
財務經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總經理以上(包括副總經理)的人員兼任,財務經理是公司的會計主管。
擔任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的基本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會計、出納崗位人數的具體設置視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而定。
第四條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在現階段不單獨設置會計、出納崗位,其相關職能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工作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財務會計人員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會計人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和資產盤點,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在清查盤點中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會計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九條財務會計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規定報送相關信息需求方。公司內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報表,須經編制工作人員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發出;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編制人、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發出。
第十條財務會計人員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財務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會計人員不得將原始憑證的審核、會計事項的處理、登記帳簿等會計工作事項交予出納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財務經理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監交。
三、主要會計政策
第十三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以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五條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六條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借貸記賬法進行核算;資產計價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
第十七條現金等價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八條壞賬核算方法:直接轉銷法。
第十九條存貨
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實際成本入帳。原材料的成本由買價加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等構成。在產品和產成品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產成品(包括半成品)的發出以品種法[即:個別計價法]計價。原材料以加權平均法計價。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條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投資(即債券、股票等)。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下(含20%)或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上且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采用權益法核算。
股權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按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的標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成本計價。
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年限法,從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如下:類別
房屋及建筑物機器設備電子設備運輸工具辦公設備
殘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條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的廠房、待安裝或正安裝機器設備及其他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裝及試生產期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在實質上已經完成、并實際投入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并停止相關費用及利息的資本化。
第二十三條無形資產
公司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攤銷。
投資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值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與公司存續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年限并在期限內平均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攤銷。
第二十四條收入的實現
銷售產品的收入以企業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企業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作為收入的實現。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并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為營業收入。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為營業收入。
第二十五條其他會計政策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崗位職責
第二十六條財務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具體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地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務保障。
2、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并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貫徹執行。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擬訂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并提交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研討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實施后,要積極向公司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宣傳、講解,并隨時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制度執行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總結,不斷地提出修訂意見和措施,以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等,經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通過后,組織實施。
4、會同公司內部各部門,定期組織實物資產的清點核實工作,加強對實物資產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的分析,提高經濟效益。
根據月、半年、年的預算情況和實際完成情況分析差異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6、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7、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沒有資金來源等的經濟合同和協議,應拒絕執行,并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經濟合同和協議,要積極參與擬訂,加強事前監督。
8、負責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層進行決策,加強經營管理。要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都要經過認真審查,保證真實可靠。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確核算應繳稅金并按時繳納;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稅收少繳、漏繳,相關會計人員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3、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編制有關財務計劃或預算,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狀況、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財務經理和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5、協助財務經理,在其他部門和人員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財務清查和資產清點核實,并及時對清查和清點核實情況進行匯總并編制有關說明;協助財務經理對清查和清點核實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完成各項成本定額、費用標準的制訂,并將制訂的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層討論定案。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8、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的程序要求辦理款項支付事項。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財務制度中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書面同意,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注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的賬面余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余額調節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柜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對于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5、完成總經理或主管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條支票由出納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三十一條已領用而未注銷的支票,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本制度另有規定除外)。總經理外出時,應授權財務經理負責審簽一般性、金額不大的款項支付;對于特殊性或金額較大的款項,財務經理應請示總經理,經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六、現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規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標準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三十六條公司因購買固定資產等而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三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須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九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審批單》,經財務經理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會計審核費用、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后,出納員方可辦理付款或清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每月發生的固定性費用支出,如電話費、房租、水電費等,由具體經辦人填制自制憑證和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員應在相關憑證上簽字和注明經辦時間),經財務經理審核簽字后報銷。
第四十二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事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
第四十三條符合現金支付條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所規定費用外,其他費用報銷應由具體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并填制費用報銷單,說明費用發生事由,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十四條使用非現金(銀行轉賬或抵債等)支付費用,應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七、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檔案清冊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四十六條會計檔案的保存
財務部門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造冊。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規定,具體保管年限詳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檔案名稱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5年
(3)銀行對賬單5年
2、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3)固定資產卡片15年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
3、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
4、其他類:
(1)財務成本計劃3年
(2)會計移交清冊15年
(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4)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毀意見,經財務經理審查,總經理批準,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
第四十七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各部門工作人員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部門主管批準,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或者復制。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應在檔案查閱登記簿上簽字,并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第四十八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八、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會計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了規范本院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保障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實行“分級審批,嚴格把關”的財務管理原則,秉著保證業務工作需要,厲行節約,合理開支,制止奢侈浪費的指導思想,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
第三條行政裝備科是履行全院經費管理的唯一職能部門,各項收入和支出必須納入行政裝備科預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使用。任何科室和個人辦理收支業務必須在科財務預算的規范下進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各科室設置“小金庫”。
第四條院財務的年度預算,由院行政裝備科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編制,經主管領導審定后按程序上報。
第五條正常公務需要追加的'專項經費,由業務科室提出預算報告,院行政裝備科匯總后,經檢察長同意報財政部門。
第六條經批準變價處理的固定資產及其它收入等納入院財務統一管理。
第七條堅持請示報告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辦公室負責人和檢察長報告當月經費收支的準確數字和有關情況。每季度向院務會報告一次經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院領導和全院干警監督指導。
第八條工資、津貼管理制度
(一)納入財政統發的個人工資、津貼、補貼等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后報有關部門。
(二)人員增減、職務調整引起的工資、津貼等變動由院行政裝備科按規定核定后報有關部門。
第九條差旅費開支管理制度
(一)院工作人員差旅費按照縣財政局的有關規定執行。各種費用開支應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不能隨意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
(二)因公出差借款,應由部門提交借款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按審批層級審批后方能借款,借款在借款在公差返回后及時到院行政裝備科報銷。
(三)差旅費報銷單下面只能附車船票、飛機票、住宿費發票,自帶車的可附過路費票據,其他票據不得附帶報銷。
(四)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住宿房間也必須按等級標準,否則超標部分由本人負責。因公出差或者進行公務活動時,應當使用公務卡。使用公務卡提取現金屬于個人消費行為,手續費由持卡人承擔。
(五)出差人員要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各項開支。不得借出差、外出學習等名義游山玩水。旅游公司開出的票據及其他臨時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據。
(六)司機因公出長途,也應當在返回后及時報賬,報銷單所附過路費票據應和出差的時間、地點一致。
第十條公務接待費管理制度
(一)屬院公務接待的客人,由院行政裝備科統一安排并按規定標準統一結算。
(二)接待工作要認真貫徹建設節約型院的要求,嚴禁鋪張浪費,嚴格控制陪餐人員。嚴禁私客公請。
(三)因特殊原因或在外地無法由院行政裝備科安排的,應提前說明情況并經領導批準,事先未經批準發生的接待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會議費、教育培訓費支出管理制度
(一)以院名義召開并由院行政裝備科結賬的會議,主辦科室應提前將會議的時間、人數、地點、規格告知院行政裝備科,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會議經費預算,報主管財務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會議費的各項開支應當嚴格按照會議經費預算標準執行。未經領導批準,不得任意擴大規模,提高會議標準,增加會議開支項目。
(三)會議所需辦公用品,由會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提出購買計劃,經院行政裝備科科長同意審定后,由院行政裝備科派人統一購買,其他人不得擅自購買會議辦公用品。
(四)院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進修等所發生的培訓費、資料費以及國內參觀考察費用報銷,應由院主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審核。
(五)沒有取得檢察官資格的院正式工作人員,參加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院里獎勵20xx元。
第十二條設備購置費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需要購置辦公設備的,必須事先提出計劃,由院行政裝備科編制經費預算,報請檢察長批準。采購時須兩人在場,采購的物品要建立驗收、出入庫等級制度,要有經手人、驗收人和使用單位或個人的簽名蓋章,做到來由物品,去有著落。
(二)屬于需通過政府采購批準購置的物品,要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申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后進行購置。
(三)屬于專項款購置的設備,必須按使用范圍和限額從嚴掌握,專款專用。購置手續和其它物品相同。
(四)設備購回后,必須先辦理固定資產登記入庫手續。如屬更新的設備,須先辦理固定資產報廢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車輛燃修費管理制度
(一)公務車輛維修,原則上實行定點維修。如確需要點外維修需事先向行政科報告,行政裝備科要對車輛維修進行監督。維修費用結算必須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杜絕支出漏洞。
(二)院領導專用的車輛年檢、保險費由院統一負責,各部門的車輛一切費用,由各部門負責。
(三)車輛的變價出售、報廢或因其它原因發生的產權變更,須經院領導同意。院行政裝備科要及時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沖減固定資產。
會計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提高財務管理水平,規范發票的領用、保管、繳銷制度,明確管理及使用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發票專指普通發票及機打發票,是單位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三條凡涉及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的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單位使用的所有發票,均由計劃財務部根據稅務部門有關規定,實行統一購買和管理,并負責發票的保管和監督。
第五條計劃財務部應指定專人負責發票的印購、領繳、保管等工作。發票管理人員調離崗位時,必須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不清,不得離職。
第六條財務部負責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需要發票的部門,應事先向財務部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能領取發票。領取時應及時登記發票領用人、領用日期、領用數量、起訖號碼及歸還日期等項目。
第七條計劃財務部在購買發票時,應查驗印制是否規范,數量是否相符,整箱發票要求封條完整,且加蓋封口印章。
第八條發票管理人員和使用人員應按稅務部門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和擅自銷毀。對未使用發票指定專人保管,下班
或上班中途不使用及人員離崗時,應放入保險柜保管。對發票專用章,照此管理。
第九條發票領用部門向計劃財務部領用發票時,應當場查驗無誤后,簽字確認,辦理交接手續,如發現有誤,應及時匯報。
第十條發票使用部門對已開出票據,發票聯、記賬聯移交財務送單員及送單員移交客戶時,必須辦理簽收手續。發票存根聯按規定順序
整理好及相關作業委托單裝訂存檔,并及時與計劃財務部發票管理人員辦理核銷手續,財務部檢查收回數量和領用數量是否相符,發現缺本少頁,按稅務局發票管理規定罰款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計劃財務部對發票記賬聯及加蓋作廢標記的發票聯應及時匯總整理作為會計檔案歸檔。同時按要求定期向稅務主管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可以提出書面申請,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銷毀時,必須造冊登記。第十一條發票使用部門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出售、代開、虛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發票使用范圍。
第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實際時間,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第十三條開具發票時,項目必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書寫規范。要求日期、項目必須寫準,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發票的空白處劃斜線封閉,注明開票人姓名。開錯的發票不得撕毀,應在全部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保留在原本發票上。
第十四條作廢發票的條件、要求及程序
發票作廢必須見到聯次齊全的原票或無法及時取得退票的相關證明及作廢原因說明(可直接寫在作廢發票上),需要重新開具發票的,注明新開發票號。
①發票已開具,但還在營業室,可以直接作廢;②若發票已到財務,必須與財務送單員聯系,見到原票后可作廢;③若發票已送到客戶單位,發票退回營業室后(按原路退回),方可作廢;對于無法及時取得退票的必須獲得相關證明,可以先作廢,待取得發票后合并存檔。
第十五條開具紅字發票的條件、要求及程序
原則上不得開具紅字發票,只有因發票開具錯誤需作廢的以前月份發票及因費收減免、上量達線后有費率優惠的,在取得審批手續后,方可開具紅字發票。
①有對應發票的,根據規定只有3個月之內的發票才可以紅沖。附件為原票復印件、詳細原因說明及審批手續。
②無對應發票的,原則上不可以開具,特殊情況附詳細原因說明及審批手續。
③上量達線后有費率優惠的,需提供協議、審批表(包含如下信息:約定業務量、實際業務量,已開票金額,新舊費率,差額及需開票金額等)。
第十六條所有部門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勞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數量和金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一律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拒收。
以下是“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填寫付款單位的發票;無開票日期的發票;品名填寫籠統(不附明細清單的)或以貨號代替品名的發票;單位、數量、金額不相符或大小寫金額不相符的發票;字跡不清楚或涂改、偽造的發票;無開票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發票。
第十七條《港建費征收專用收據》及本單位使用的其他收據,如無特殊規定的,參照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按國家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會計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加強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及內部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義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企業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以下四類:
1、會計憑證類,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和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和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和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和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三、工作規定
1、企業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務部按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2、財務部指定專人對會計檔案進行妥善保管,存放要有序,查找要方便,同時要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3、單位撤消、合并時,會計檔案應隨同單位的全部檔案移交至指定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4、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的財會人員提供查閱服務,非財會人員不得查閱。向外單位提供查閱服務時,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及財務總監簽字批準,且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5、經企業負責人批準,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時,需如實填寫《會計檔案調閱登記表》。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與借出,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6、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
7、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8、對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要由檔案部門和會計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報經批準后,進行銷毀處理。具體銷毀程序按如下順序執行:
9、由本企業檔案部門會同會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10、企業總經理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11、由檔案部門、會計部門和審計部門共同派員監督銷毀會計檔案。
12、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企業總經理。
13、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交至檔案部門長期保存。
企業之間交接會計檔案時,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四、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會計管理制度5
1、資金審批制度
縣委辦公室有關財務上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包括不同渠道不同名義的各種經費,均由主任一支筆簽批。
正常辦公經費數額較少,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后,要按期報主任簽字,數額較大的支出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方可支付。
職工子女入托費由分管財務副科長直接確定支付。
工作人員差旅費由主任簽字支付。
2、主管會計和現金會計之間的業務責任
主管會計負責管理總帳,分類明細帳,記帳憑證和各種報表。
現金會計負責記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帳,負責管好各種支票和現金。
兩個崗位要做到錢帳兩分開,錢物兩分開,票印兩分開。
3、醫療費報銷制度
享受公費醫療人員,必須到縣醫院就診,憑醫療費收據和處方箋到財務報帳。
4、車輛費用報銷制度
車輛維修及更換易耗材料,如數額較小,由分管主任確定支付并按時報主任簽字支付;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請示主任同意后支付。道橋費由隊長統計后由分管主任簽字并報主任簽字報銷,一次一結。
5、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辦公用品實行統一采購、保管、發放,實行定點采購,享受最低價,嚴把質量關。
具體實施由行政科長統計,報主管主任確定,并與分管財務副科長一同購買,現金會計保管。如數額較大,須由分管主任報主任同意后實施。
出、入庫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帳物相符;辦公用品不重復購置。
6、監督和審計制度
要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違紀現象。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和本單位領導的監督和審計,反映情況要實,提供資料要準。
對弄虛作假和嚴重失職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問題嚴重的要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一、為了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和會計工作秩序,發揮財務在醫院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促進醫院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醫療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財務管理任務: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正確安排和合理使用資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確保國有資產安全。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積極推進績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標管理,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經濟活動分析。進行經濟預測,參與經濟決策,做好醫療收費的管理工作。
三、醫院財務管理范圍: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對外投資、貨幣資金等,以及財務分析和監督檢查。
四、醫院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模式,醫院一切財務活動在總院長的.領導下,由醫院財務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醫院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院長負責制。各醫療分支機構預算內的支付,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復核,執行院長審批,即可辦理。屬預算外的,由醫院財務負責人復核,經醫院總院長審批或由總院長書面授權的執行院長審批。
五、院長為醫院財務總負責人,對醫院財務負總責。執行院長為各醫療分支機構財務總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負總責。醫療分支機構的財務主管人員由醫院任命,接受醫院財務部門的管理。
六、各醫療分支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定期上報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服從醫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七、醫院的財務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會計管理制度6
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用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會計管理制度7
為建立健全財務賬目,確保參保人員及門店與醫保中心的費用結算,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票據管理:
1、款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注明領用時間、起止號碼、數量、名稱等內容,并在票據登記簿上簽字。、
2、根據GSP要求,門店藥品銷售非質量問題一經售出不得退換。退回的商品應打印銷后退回電腦小票保存備查。
3、認真做好各種票據的監督檢查工作,門店應對票據的領用、使用、保管情況和票據所收資金的手指情況進行不定期或定期檢查。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制票據等情況,票據管理員要逐張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5、財務人員負責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并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6、
6、好季度盤點,盤點應及時做好電腦記賬和保管,每月初對上月的配送單據、退貨單據、銷售匯總等單據按照藥品、保健食品和醫療器械分類裝訂,并按照《藥品經營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保存備查。
7、門店按規定做好財務核算、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帳冊。
二、費用結算管理
1、參保人員配購藥品,按政策規定的支付類別進行結算,醫保規
定自付的藥品,自付部分以現金支付。
2、參保人員醫保賬戶資金不足部分以現金支付。
3、定點門店對外配處方藥實行專門管理、單獨建賬,所有醫保費
用支付的藥品必須是醫保部門允許結算的藥品(與醫保結算碼一致)。
4、門店質量負責人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服務的管理,協同本地醫療保險局做好相應的'日清帳、月對賬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發票存根(記賬聯)于公司財務部。
5、劃扣的資金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通過與醫保中心對賬,每月定期向本地醫保中心申請結算上月的醫保費用,并提供賬目清單。
6、若每帳發生操作問題、網絡問題可向醫保局財務部查詢聯系,發生技術問題(服務器連接不上)可向醫保局信息中心查詢聯系。
會計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工會(以下簡稱工會)財務管理,進一步規范工會的財務行為,提高工會經費及相關資金的使用效益,服務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預算管理辦法》(中華全國總工會【20xx】38號)、《工會會計制度》(財政部財會【20xx】7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由工會主席直接領導,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和資金運行合法、合理、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合理編制財務預決算,依法積極籌集工會經費,合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和資金,對預算執行過程實行核算和監督。
第四條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遵紀守法,經費獨立,預算管理,依法收繳,為教職工服務,勤儉節約,民主管理。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管理體制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經費審查監督體制。工會經常性經費開支實行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由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六條工會應配備專業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分設會計、出納崗位,對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工會經費收支相對獨立的分工會應設立兼職會計和出納,對分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和管理。工會經費收支不進行獨立核算的分工會,也應規范做好本分工會經費收支的登記工作。
第三章財務預算
第七條工會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編制的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第八條預算收入的編制要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約,體現工會的工作特點。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等方面。
第九條年度預算經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并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后,報上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十條工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預算收支總額需要增減時,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程序與第九條相同。
第十一條工會要加強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應納入集中采購范圍內的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建設工程、大型設備(工具)購置和大型修繕等支出,應經有關部門審核后執行。
第四章經費收入
第十二條會費收入。是指工會會員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繳納的會費。可由工會委托學校財務按月從會員基本工資的0。5%中代扣后轉入工會帳戶。
第十三條撥繳經費收入。是指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工會經費,凡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留成部分,計入撥繳經費收入。
第十四條上級補助收入。是指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專項補助、送溫暖補助、其他補助等。
第十五條行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包括專項設備配套費、基建、維修、幫困、教職工療休養活動等補助款項。
第十六條其他收入。是指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第五章經費支出
第十七條職工活動支出。是指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第十八條維權支出。是指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本單位民主各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第十九條業務支出。是指用于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十條資本性支出。是指用于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補助支出。是指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第二十二條其他支出。是指上述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六章財務決算
第二十三條財務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行結果。學校工會應按上級工會的要求編制年度決算。決算未經批準前,稱為決算草案。
第二十四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五條決算草案應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表及經費收繳情況表”和文字說明。說明是對全年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檢查和分析,重點檢查經費收繳、主要收支構成情況和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
第二十六條工會決算草案的審批程序與預算審批程序相同。
第七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會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照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而不超限額。會計和出納應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月末將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保證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調節后)相符。對未達賬項,會計要及時查詢,并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經濟業務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上的,一律實行轉帳結算。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不得代領現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所蓋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絕付款。
第八章財務稽核
第三十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要求,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并明確相應的崗位職責。
第三十一條會計職責:
(1)負責擬訂工會經費預算。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報賬及時。
(3)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現金日記賬相符。
(4)每月對銀行存款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進行賬單核對。如余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余額調節后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5)負責擬訂工會經費決算草案。負責起草提交給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教代會、工代會的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第三十二條出納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后,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2)控制好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并由領用支票人簽章。不得將空白支票交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好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對于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應專設登記簿登記,并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
(6)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并結出余額。現金帳賬面余額要同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核對相符。對于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7)出納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更好地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第三十五條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工會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裝訂成冊,并送交學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按規定的年限保管會計檔案,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六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調閱檔案名稱,調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復制的,要經工會主席同意。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工會財務應嚴格執行工會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校工會經審會的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
第三十八條工會主席離任時,應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離任(或者任期)審計。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三十九條工會要按照規定接受同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和會員的審查監督,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和上一級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定期公布賬目。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條工會固定資產包括購置、自制、接受捐贈和調撥等所有財產。一般設備、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以及單價雖低于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為固定資產。購買固定資產,應經主管財務的工會主席審批或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方可購買。購買程序參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購買后的固定資產應驗收,并登記入賬,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清查核對,報廢或損耗,按學校相關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處理,以保證賬物相符。
第四十二條負責資產保管的人員調動時,必需辦理交接手續,將保管的財產移交清楚后,才能離職。
第十二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三條配備專用計算機,進行會計電算化核算,會計軟件采用浙江省教育工會統一配發的“新中大7.0”(單機版)。
第四十四條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出納負責制作記賬憑證并輸入計算機;會計負責對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登記機內賬簿,報表生成,對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
第四十五條建立電算化會計檔案,年度終了,對當年度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起執行,由工會負責解釋。
會計管理制度9
(一)、認真學習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聯合下發的《會計擋案管理辦法》的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學校會計室檔案業務水平,力求把會計檔案工作做細做好。
(二)、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具體包括: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三)、計財科會計每年初按照歸檔要求,負責將上年度形成的會計檔案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四)、上年度的會計檔案,由財務室保管一年,期滿之后,原則上由財務室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
(五)、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才能提供查閱或者復印,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印會計檔案時,至少應有一名本單位會計人員在場,查閱人不得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六)、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七)、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需要銷毀時,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1、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計財科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3、銷毀會計檔案時,由檔案機構和計財科共同派員監銷。
(八)、單位撤銷時,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移交本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交接雙方按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會計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發展,根據《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我校的特點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與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三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發展資金;合理完整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加強核算,實施績效考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集中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
“統一領導”是指在學校統一領導下,統籌安排和使用學校辦學資金和資源。在校內統一財經方針政策,統一財務收支計劃,統一財務規章制度,統一資源調配,統一財務會計業務領導,統一財會人員管理。
“分級管理”是指學校財經工作和財務收支在學校“統一領導”的基礎上,根據事權與財權相匹配的原則,由學校和二級院部分級管理。即:各二級院部有權對管理的經費和分配的資源按規定進行統籌安排,按照規定使用學校預算分配的資金;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按照加強財務管理工作的要求,擬定本單位辦理經濟事項和執行學校財經規章制度的實施辦法;編報專項資金收支計劃等。
“集中核算”是指由學校財務處集中組織全校的會計核算,二級單位不設立銀行帳戶,不另設財務機構,不設專職會計人員。
第五條 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具體工作由一位副校長分管。
第六條 財務處作為學校的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長和分管財務副校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不在財務處之外設置同級財務機構。
第七條 財務會計機構,必須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專業技術職務評聘,須由財務處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八條 學校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目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必須在預算年度開始前編制預算,預算的內容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九條 學校成立預算與投資委員會,預算與投資委員會是學校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和投資決策的咨詢機構,以工作會議的形式審議預算草案、討論預算項目的變更以及提供投資決策建議。
第十條 預算編制原則。學校編制預算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原則。
第十一條 預算編制方法。各教學、教輔、科研、機關、直屬單位等為預算編制單位。各預算編制單位在上一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學校預算年度的發展計劃和目標及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因素、以前年度可動用結余、資產運行等情況進行編制并匯總至財務處。
第十二條 預算編制和審批程序。財務處根據各單位上報的預算編制學校的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預算與投資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提交學校校長辦公會議審核,再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最后報學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后發文執行。
第十三條 預算調整。年度預算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得進行預算的變更與調整。確因學校事業發展計劃及財力變化需要調整的,由相關預算單位提出書面說明,經學校預算與投資委員會審議后,報學校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預算調整。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 收入是指學校通過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十五條 學校取得的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資金管理制度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嚴格執行國家“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規定,嚴禁坐收坐支。
第十六條 學校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開支及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第十八條 學校的基建和維修等資本性支出,應在保持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籌安排,按審批程序報批。
第十九條 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條 學校各單位應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據實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或預算數代替。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下達的預算項目中,除預算列明可用于接待性和個人消費性開支的項目(如對外交流費、管理費等)外,其他公用經費不允許報銷接待性和個人消費性用品。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應當依法加強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嚴防使用虛假票據,一旦發現虛假票據入賬,必須及時糾正。
第二十三條 各單位應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六章 結轉和結余資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結轉和結余資金是指學校預算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結余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資金。
第二十五條 學校的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的使用,按照財政廳有關規定執行。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應當按照規定結轉下一年度按原有用途繼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資金可首先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轉入學校的事業基金,支持學校的事業發展,不得用于分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 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基建工程(含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貨幣資金是指學校以貨幣形式存在的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活動和其他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項債權,包括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款項、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
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八條 學校各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監管。對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及預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按規定程序及時進行調整。
第二十九條 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金額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十條 在建工程是指已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達到可交付使用狀態的各類建設工程。達到預定使用狀態時,應當計算交付使用固定資產的實際成本,辦理竣工決算,并按照規定及時轉入固定資產。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 對外投資是指學校依法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其他單位的投資。
學校應當嚴格控制對外投資。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審批。
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合理確定資產價值。
不得使用財政性資金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和其他對外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二條 學校出租、出借資產,應當按照規定報批。資產的出售、轉讓、報損、報廢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鑒定或者評估。
第三十三條 學校對外投資收益和出租、出借收入應當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第三十四條 財務處應加強對資產的價值管理,資產與設備管理處應加強對資產的實物管理,并建立健全相應的資產管理辦法或制度。
第三十五條 學校各單位應加強資產管理,建立資產共享、共用制度,完善資源有償使用成本補償機制,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三十六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項、應付及預收款項、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第三十七條 學校應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三十八條 學校應建立負債的風險控制機制,規范和加強借入款項管理,控制財務風險。
第九章 凈資產管理
第三十九條 凈資產是指學校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
第四十條 凈資產分為長期資產占用資金、限定性凈資產、非限定性凈資產等。
第四十一條 長期資產占用資金是指學校的基建工程(含在建工程)、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所占用的資金。
第四十二條 限定性凈資產是指財政撥款結轉或結余、其他項目結轉和專用基金。
第四十三條 非限定性凈資產是指除上述之外的凈資產。
第四十四條 學校凈資產的管理,從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章 財務清算
第四十五條 學校及下屬各單位發生劃轉、撤銷、合并、分立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做好相關的財務清算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四十七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預算收支表、基建投資表、年度財務決算報表及各種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第四十八條 財務分析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處應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設置財務分析指標,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學校各單位應根據財務處提供的相關預算資金使用信息,編制本單位的資金使用報告。
第四十九條 財務分析指標主要包括反映學校財務綜合實力、財務運行績效、財務發展潛力等方面的指標。
財務分析報告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第十二章 財務監督
第五十條 財務監督是指財務處及學校相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各單位及個人的財務活動及相關經濟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追究相關責任。
第五十一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等監督制度。
第五十二條 學校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對預算編制、執行和財務報告的科學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監督;
(二)對各項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
(三)對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四)對資產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實行監督;
(五)對違反財務規章制度的問題進行檢查糾正。
第五十三條 學校財務監督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接受財政、審計、稅務和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四條 逐步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規定向學校教職工公開。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凡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五十六條 本規定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會計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經濟行為,樹立廉潔治校意識,預防職務違紀、違法及其犯罪,保證學校經費合理使用,推動學校和諧快速發展,現結合我校實際,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資金收入學校所有資金收入由財會人員統一收取入帳。
二、計劃用款各部門按照資金輕重緩急程度上報用款計劃,本月25日前上報下一月的用款計劃,財務科統一匯總報校長室審核上報,沒有用款計劃項目不得安排用款。
三、發票審批發票先由經手人簽名,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科復核,然后報分管部門領導審核,經校分管領導和校長審批后方可報銷。
四、物資采購購買物資先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經校領導批準(報銷附后),物資采購在20xx—10000元由學校組織集體采購;10000元以上由學校組織工會、教師代表并邀請教育局紀檢人員參與購買,屬于政府采購項目,上報政府采購中心批準或集中采購。
五、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由學校邀請縣紀委、教育局紀檢領導和職工代表參與投標或議標,工程造價3萬元以下,在縣紀委、教育局紀委指導下,由學校組織人員驗收評審,3萬元以上報縣財政局評審中心評審定價。工程經費管理,3萬元以上項目需報縣財政局評審中心審計,金額較大的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審計,未經審計(或在審)的項目,預付工程款嚴格控制在預算的70%以內,待審計結束后按審計價結算。
六、合同管理學校在簽訂經濟類合同時,根據類別邀請縣教育局監察室、審計室等相關職能科室人員參與并在合同上鑒證簽字;各類投標準備階段,標書制作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嚴控非誠信企業參與招投標活動;投標、開標及相關程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付款按合同規定履行。
七、借用公款教職工因公出差或外出物資采購借用公款(教職工500元以下、管理人員1000元以下不預借公款),回來應立即辦理報帳手續,在一月內未及時報銷結賬,財務科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個人因私借款金額不超過個人月工資50%。
八、資料征訂教輔資料征訂先由年級學科組審核提議,經年級分管領導及校領導批準,報銷時附相關合同,手續不齊全的'不予報銷。
九、加班補助加班先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經分管領導批準,按周結清;加班補助按相關工作量確定。
十、職工探親與配偶不住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未婚職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親的待遇,已婚職工每四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親的待遇,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的規定,職工探親路費憑票按實報銷(不含打的費),但不得報銷火車臥鋪票和飛機票。(參照蘇財行[1981]89號文件)
十一、校產管理學校財產由后勤處統一管理,各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調動或處理,凡報廢資產須書面申請,經后勤處上報校長室批準,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由后勤處處理。各級部辦公室、教室、各處室內資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每學期結束進行檢查,損壞、丟失按當時現行價格賠償。
十二、財務公開學校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定期進行民主理財,審查學校各類財務賬目,做到民主理財,賬目公開,嚴禁違規開支,杜絕浪費。
會計管理制度12
國庫支付中心財務印章與預留簽字管理制度
一、財務專用章和財務負責人印章,由資金組會計主管負責管理,只能作為資金結算和業務專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二、凡對外使用單位財務專用章,必須進行登記,并經分管主任同意;內部結算業務使用財務印章,由資金組主管會計復審并用印。
三、單位名稱變更,啟用新財務專用章,舊印章要登記造冊移交區檔案館;財務負責人變更,個人預留印章移交本人。
四、實行預留單位印章、簽字及審批權限備案,核算組預留《單位財務印章、簽字及審批權限表》,對單位報賬業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會計管理制度13
1、組織預算調研和立項審核,為預算編制提供準確翔實的基礎資料;
2、負責編制部門預算和校級財務預算方案;
3、做好日常預算管理,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控制、分析和報告;
4、根據學校財務預算管理要求,規范編制部門字典,發放指標查詢ic卡;
5、負責指標賬登記管理,按時對預算指標進行撥付、控制和調整;
6、網上查詢系統指標賬數據信息的定期上傳與更新;
7、組織教學、科研經費等專項調查,發揮預算監督作用;
8、財政撥款對賬管理;
9、預算指標控制文件、憑證的保管、歸檔;
10、創收經費分配管理;
11、校內各單位收支賬務的'查詢及問題解答工作;
12、負責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申報,做好收費許可證年審工作;
13、各類票據的購買、保管、發放和核銷及票據存根定期清理歸檔;
14、學校對外提供的相關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
15、財務處(招標辦)網頁的日常維護與管理;
16、處里交辦的其他任務。
會計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完善街道財務收支管理和監督,規范和明確經費報銷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資金,促進街道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政法規,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
遵守法規、嚴格管理,合理開支、厲行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資金管理制度
1、堅持依法統一管理為原則,區財政預算及區相關部門撥入辦事處工作經費或代管資金(低保金等)及其他資金(暫存、暫付款項)都必須納入計財股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各股室站辦原則上不另設賬戶。
2、由區級各職能部門撥入的代管資金、專項工作經費,按照職責范圍由相關股室負責銜接及催收。計財股收到的現金必須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原則上禁止坐支現金。
3、計財股對各項資金定期結算、分析,及時、準確、全面向領導提供財務信息及財務報表。
4、計財股對辦事處各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須按照財務制度嚴格把關,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借支、挪用公款,確保資金的安全。
三、財務工作制度
1、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出納人員要接受會計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要求做到日清月結,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
2、會計負責財務收支計劃的擬訂、執行,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負責會計報表的編制和報送。
3、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認真把握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遵守財經紀律,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要時經黨委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嚴格審查報銷憑證,堅持報銷原則,對記載不正確、不完整、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應退回補填或更正,否則將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四、經費報銷制度
所有經費使用前,實行逐級報告制,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開支,不允許先支后報。其中500元以下,報告部門分管領導、財務分管領導;20xx元以下,報告辦事處主任;20xx元—5000元(含20xx元),報告辦事處主任、黨委書記;5000元以上的,報請街道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
1、報銷程序:
經辦人填寫報銷事由——部門分管領導核實情況——財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辦事處主任審批——出納報銷——會計核對入賬。
2、審批權限:
(1)非工資性及政策性資金、福利支出,執行上述報告制后,5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批;500元以上,由辦事處主任審批。
(2)正常的公共經費開支(含工資、水電費、報刊費、維修費等)以及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資金按正常審批手續辦理。相關部門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資金的由相關部門辦理撥款以及發放手續。
3、原始憑證要求:
(1)凡涉及經費收支的合同、協議,主管股室請款報銷時,必須同時向計財股提供原件作為付款依據。
(2)記帳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帳憑證上。對于所開品名為“辦公用品”、“食品”、“酒”等之類的匯總發票,必須附有所購物品清單,注明各種物品的單價、數量、金額并加蓋開出單位公章。嚴禁公款報銷煙、高檔酒、購物卡、高消費娛樂等發票。
(3)報賬時提供的由外單位出具的報銷憑證,必須是專用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據及非經營性收費收據,內容準確完整、真實合法且項目填寫齊全,憑證張數清楚無誤,大小金額相符,無涂改現象,不得以三聯收據或白條報銷。報銷票據以開票日為準,在一個月內報賬,原則上不得跨月。各股室需用收據(專用收據除外)須到計財股借收據或代開票據,所收款項必須于7天內交計財股入帳,并且款據相符。
(4)報賬時,原始憑證上必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手人、證明人對經濟業務內容負有解釋說明義務,所有簽字人員都對此經濟業務內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特殊情況下,確實有經費支出,而又不能取得正規的原始憑證的,由經辦部門寫出書面報告蓋章,并有兩個以上人員證明,方可作為原始憑證予以報銷。
4、重點事項說明
(1)工程類開支,須經街道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同意,按區政府投資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立項及招投標手續后簽定施工合同。工程實施中,由主管股室按報銷程序請款,財務部門根據合同及工程預算撥付工程款,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70%,待審計決算后再行撥付剩余款項。
(2)辦公類開支,因工作需要的'日常辦公用品、用具,由黨政辦年初做好預算統一購買,統一管理,各部門按需領取,并做好登記;特殊辦公設備等,由需求股室持《辦公設備(用品)購買申請表》,報部門分管領導及財務分管領導同意,主要領導審批,經交黨政辦統一購買,按審批程序報銷。任何人不得擅自購置或簽單(含打印費簽單),否則不予報銷。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入庫驗收手續。
(3)招待類開支,嚴格遵守20xx年1月25日發布的《湖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來客招待實行就餐定點和通知制度,各股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須由經辦人請示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并確定接待標準后,報由黨政辦安排就餐。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標準,一般安排工作餐。如在外接待,發票需要注明接待單位和事由以及來客人數、陪同人數,填寫好《接待清單》,一并作為報銷憑證。
(4)單項在3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萬元以上金額的貨物、1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單項在1萬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萬元以上金額的服務采購,以及購置《政府采購目錄》中明確的物品,必須按規定由政府采購機構集中進行采購。
(5)單位購置及上級撥款購置,外部調撥、獎勵、贈送的交通、通訊、家具等耐用消費品都屬街道集體財產,應統一由計財股登記入帳,并確定使用人和保管人員,對于損毀、報廢、轉移、調動的固定資產都必須辦理移交或核銷手續,任何人不能私自處理,人員調動、退休時必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后方可辦其他手續。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及時上報或上繳到計財股進行消帳處理,對于遺失的固定資產將由保管人或使用人按原價進行賠償。
(6)其他。無明文規定的各種津補貼一律停發;在執行公務中,因個人玩忽職守、處置不當而導致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嚴禁用辦公電話辦理私事和閑聊,撥打國內及國際長途電話一律進行登記;對公支出必須轉賬支付;凡是街道編制以及臨聘人員因調動、晉升等引起的工資變動或特殊原因需扣款的事項,計財股一律憑黨政辦公室的通知(通知需先由分管人事的領導審批)辦理有關手續。
五、借款辦理制度
1、原則上經批準的經費先自行墊付,再按程序予以報銷。如確因公需借款,應先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金額、用途及經辦人姓名,由部門分管領導和財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經辦事處主任批準后方可取得借款。
2、借款人辦完公事后應盡快到到計財股結清借款,不得以白條抵借款及其他理由拖欠借款。
六、檔案管理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價值的財務資料均應歸檔。
2、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按月、季、年報按時歸檔,并分類填制目錄。
3、會計檔案資料不得攜帶外出、毀損,凡查閱、復制、摘錄等須經有關領導批準,確保檔案不丟失、不泄密。
4、財務檔案資料要做到齊全完整,分類合理,期限準確,排列系統,編目有序,便于保管和查詢。
會計管理制度15
1、貫徹執行預算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預算管理辦法和實施措施,監理和完善預算管理工作規章制度。
2、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完成預算的編制上報工作。
3、負責年度預算方案的草擬工作,研究、擬定預算年度的支出重點,科學安排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預算。
4、根據預算單位的`情況,對確需調整的項目,按規定的程序提出具體調整的意見。
5、加強預算執行日常監督,控制無預算支出和改變資金用途支出,發現無預算支出和改變資金用途支出,即使報告和處理。
6、對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分析,按照要求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按規定的范圍公開本級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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