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組織機構
寨根鄉汛期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綜合指揮、指導、協調、處理汛期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的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長:xxx。
指揮:xxx。
成員:xxx。
下設三個工作組
1、業務組:xxx。
2、現場組:xxx。
3、綜合組:xxx。
二、工作組職責
1、綜合組: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調度工作;負責協調施救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向縣政府、縣安監局報告事故進展情況;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文檔備案工作。
2、現場組: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施救、醫療救護、應急處置等。
3、業務組: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專業技術應急方案等。
三、工作要求
(一)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所在村必須立即向鄉政府報告。
(二)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迅速采取措施,封閉并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三)應急救援時效內,各村主要負責人和鄉機關干部、鄉直部門負責人及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工具暢通。
(四)鄉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按程序向縣政府和縣安監局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救援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道路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成立道路交通運輸應急領導小組:xx副所長(主持工作)任組長,xx、xx、xx副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運管所各股、室、隊負責人、武夷交運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車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道路運輸應急小組成員:xx(小組總負責,電話:)、xx(武夷交運公司經理,電話:)、xx(汽車站站長,電話:)、xx(公交巴士公司經理,電話:1xxxxxxxxxx)。
二、道路交通運輸應急事件的處理程序:
1、我市境內發生重、特大道路、水路運輸事故時,應立即電話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同時小組成員要在30分鐘內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現場的`施救和善后處理。
2、發生大量旅客滯留時,武夷交運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游汽車有限公司要立即調整車輛充實運力,對夜晚有旅客滯留時,客運站要開放候車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務。運管所要嚴把參與緊急疏散任務的車輛技術狀況關,要及時核發線路牌,確保滯留的旅客疏散及時、安全有序。
3、因天氣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鐘內趕往現場,并立即組織公路養護人員疏通道路,盡可能將交通阻塞的時間縮短在3小時之內。
4、其他交通運輸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各部門、各單位要各盡其職,加強聯系和溝通,互相配合、協作,盡可能的將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各成員單位在春運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小組成員電話要求24小時開通,以應對緊急情況。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為了確保“春運”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應對春運期間惡劣天氣的能力,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合安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確保春節期間的運輸工作安全、高質量、有序、暢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以下的應急預案:
一、成立“春運”工作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其他成員為領導小組的成員。
二、“春運”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主要領導負責主要責任,各班長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領導責任。層層建立“春運”工作責任制,層層落實,一級對一級負責。并加強與高速交警支隊、養護中心及收費站的溝通與聯系,共享資源、互通信息、相互協作、緊密配合,切實做好春運安全保障工作。
三、充分做好“春運”的各項準備工作,在“春運”開始前,對合安高速公路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對易積雪、結冰的路段和縱坡較大的橋梁,應準備好砂石和工業鹽等材料,以備不良天氣時急需。對掃雪、除冰的機具設備進行進一步的維修檢查,并使其待命。
四、按照養護中心的規定,加大力度巡查,對影響行車暢通的'各種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防止因公路設施原因造成長時間的車輛堵塞事件。特別要對高邊坡、高擋墻、橋梁等重要設施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對出現塌方的路段要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清理和搶修。
五、“春運”開始日期的10天以前,按照“春運”工作要求完成大中修工程的施工,并進行各項準備措施的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盡快進行整改。建立完善的“春運”指揮和聯系網絡。
六、進入“春運”期間,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認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記錄。注意收聽氣象消息,如遇到雨、雪、霧、冰凍等惡劣天氣,應立即緊急部署工作,并迅速通知搶險人員、機械和車輛等進入待命狀態,隨時聽候調遣,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
七、“春運”期間,路段原則上要禁止熱補。但是如果出現大的安全隱患的地方,我們將首先向養護分中心上報,然后在專業人員的帶領下進行臨時快速修復。期間,我們將與交警和路政進行溝通,并設置醒目的反光施工標志牌和安全設施,并落實專門的人員進行管理,力求做到車輛雙向通行。
八、要加強巡查,如發生路段積雪、結冰、水毀、塌方路阻等情況,或發現路面病害、設施受損,巡查人員要在第一時間通知養護中心。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得決定》、《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得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對各類重特大事故處理得綜合指揮,提高緊急救援得快速反應水平,保證迅速準確有效地處理好突發性事故,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時施救,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妥善處置”得原則,結合我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重特大事故得確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萬元(不含100萬元)以下得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得事件,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得事故,或其它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得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規定分類:
1、重特大火災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鍋爐、壓力瓷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質災害事故;
6、重特大洪澇災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得上報與現場保護
辦事處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單位或知情者應立即將事故發生地、時間、類別、傷亡、財產損失等事故有關信息報告社區居委會。
事故單位、當地社區居委會、辦事處和相關職能部門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力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保護,防止民眾將事故有關得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得,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留現場重大痕跡、物證。
三、重特大事故處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發生重特大事故后,辦事處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辦事處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按通知要求迅速到達現場及時開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驟
1、成立指揮機構;
2、調集力量,開展施救;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5、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具體工作內容
1、指揮機構
辦事處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辦事處主任李旦任指揮長,分管安全工作得副主任劉德行任副指揮長,安監辦與其它部門得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得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辦事處安全監管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會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是發布應急救援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搶險施救,并保護現場。
二是及時向上級匯報和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單位發生救援請求。
三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取證調查工作,寫出有關書面調查處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2、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后,根據實際情況下設:
(1)綜合協調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辦各項任務。
(2)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及其親屬離開事故現場。
(3)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保障搶險救援物資得供應,協助處理傷員得救護工作,并負責施救及相關人員得現場食宿安排。
(4)善后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對死傷家屬得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得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在開展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要做好上傳下達、下傳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按分類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監局報告,及時將上級得指示傳達到相關部門和單位。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得調查中,發生事故所在地社區和辦事處相關部門抽調辦量,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5、相關人員和有關部門得職責
(1)辦事處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匯報、作出指示、調集力量。
(2)辦事處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3)黨政辦協助辦事處領導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和協調工作。
(4)安全監管辦公室,根據領導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安排事故處理,對外發布信息、新聞。
(5)武裝部配合相關部門實施重特大事故得搶險施救工作,并指揮事故發生地得民兵應急分隊對其它重特大事故進行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工作。
(6)林業站具體負責重特大森林火災得搶險施救工作,及時向上報部門請示調用滅火設施。
(7)民政所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群眾得安排和尸體處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具體負責實施重特大洪澇災害搶險救援工作,庫區船舶事故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得水下作業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級相關部門具體負責重特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得搶險救援工作,并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處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設備得調集和現場指揮工作。
(10)勞動保障所配合上級相關部門負責安全生產事故中傷殘人員工傷待遇得協調處理工作。
(11)安辦、勞動、工會、婦聯、紀檢等有關部門派員參與事故調查工作,協助調查取證后提出處理意見。
四、各社區居委會和辦事處所轄各單位
要根據各自得職責和特點,制定適合于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得實施細則,做到有備無患,保證萬無一失。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交通、火災及臺風、地震、食品中毒、傳染病監控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內有2位值日教師值班,值班老師當天早上必須在七點半到校,放學時,值日教師應及時到校門口維持秩序。若在校門口學生發生擠壓事故,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如一名值班老師護送學生前往就近的醫務室或撥打120進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師通知其家長。放學后待全部學生全部離校方可下班。
2、課間在活動場地發生意外事故,應由發現老師立即控制現場,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校長室或總務處、教導處、班主任,若遇緊急情況可直接報警請求救護。
3、在5、6年級各班選出2名安全監督員,每日在各班教室門口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遇情況不明、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學校和班主任。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上報中心校和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后,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或校長室、總務處,并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發生食物中毒或突發疾病,必須在半小時之內及時報告校長,并及時報警請求救治,同時采取必要的救護措施。
7、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值班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管理。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校長室、教導處等協同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校長指派專人處理,并在2小時內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立即通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樓內滅火器進行撲救(禁止組織學生撲救),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本班學生進行疏散。
9、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五、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晨會活動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教育周每學期不少于2次。
4、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6、學校要張貼安全教育警示標志,形成安全教育氛圍,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7、每遇長的節假日,須與家長取得聯系,發放告家長書,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總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體教師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縣人防系統內恐怖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指導和規范各類恐怖、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保護公民生命和國家集體、公眾的財產安全,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撤離,及時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和指揮原則。縣人防辦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妥善地在全縣人防系統開展社會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2、屬地管理原則。全縣發生在人防工程內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門協調公安、安全、消防部門組織處置,縣人防部門提供組織專家、技術支持。
3、重點部位重點保護原則。人防工程是國防設施,是戰時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揮所、地下通信樞紐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點部位,平時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發生的恐怖事件的準備,向不發生或者避免發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發現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迅速處置。
4、減少損失原則。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在人防工程內的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盡快恢復人防工程內秩序,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則。發現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參與現場處置工作的人防部門人員,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和安排,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傷亡和給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更大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黑龍江省處置恐怖事件總體預案》、《關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合發生在我縣人防工程內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內利用生化制劑、化學毒劑進行襲擊或者攻擊生產、貯存、運輸生化毒物設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內以放火、決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盜竊、搶奪、搶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氣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圍社會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內投放虛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性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圍社會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內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內發生因電器、消防設施設備故障和人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發重大火災的;
6、人防工程發生冒水和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筑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盜竊、搶劫和聚眾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1、設立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為全縣人防系統防范、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協調機構。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工作。
2、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人防辦。
3、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人防辦主任、公安局長擔任,成員由安全、消防、建設、安監和防疫等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由縣人防辦主任兼任。
4、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直接負責領導縣人防辦所屬的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協調、調動人防行業內反恐怖和社會安全事件各種資源,組織指導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4)新聞宣傳部門依有關規定開展對外新聞發布工作。
(5)根據需要,依照法律、法規和程序協調調動公安和武警,維護、保護現場。
(6)組織相關反恐怖和安全工作專家組,積極開展現場研討、評估,為領導決策提供專家建議和決策依據。
人防工程設置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由事發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單位法人任現場總指揮,相關成員參加。現場指揮設在當地人防指揮中心和公安指揮中心,以公安指揮中心為主,并確定備用指揮地點,也可以在事發地視情確定指揮位置。其主要職責是:
(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反恐怖、社會安全力量和資源,開展處置工作。
(2)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提出處置建議,負責總指揮部下達各項指示和任務的`組織落實。
(3)負責指揮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4)特殊情況下,可先行采取緊急措施,后向領導小組報告。
(5)平時現場指揮部下設成立五個組(通信聯絡組、引導疏散組、消防滅火自救組、搶險救護組、待命組),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用各組,迅速轉入臨戰狀態,進行有效處置。
三、組織體系運作和處置措施
發生突發事件后,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及屬地人防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行動,整個處置行動分為啟動預案,處置實施和行動終止三個階段:
1、啟動預案
接到上級通報和平時收集掌握的情況,適時判斷事件的真實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并說明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19、110、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并說明疫情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20急救中心報告,同時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筑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屬地人防部門接到報告后,認真研究查找相關圖紙和資料,判斷人防工程歸屬,醞釀提出處置意見。
2、處置實施
從報警到現場專業組到達各自崗位以后為處置實施階段,該階段行動主要內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后,現場指揮部及現場的五個職能組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門到來后,積極配合四個部門開展行動。
(1)有關部門到現場后,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和指揮下,按照任務分工,采取固定、移動方式對現場監測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要提供事發前后有關情況,為領導小組確定有效的處置行動提供決策依據。公安、消防迅速撲滅火災,實施工程搶險,排除險情,封鎖受污染區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積極協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態發展。領導小組可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法律規定,實施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時關閉、封鎖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部指揮,服從命令,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嚴防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再次發生。
(2)對發生在人防工程內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在屬地衛生防疫專業隊伍到來之前,要保持鎮定,啟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制定的預防傳染病應急處置預案,待專業隊伍到來后,人防業余專業隊協助衛生防疫專業隊進行搶救。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倒灌、坍塌屬于單位建設的人防工程,由屬地所在單位按照當地政府制定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當地人防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必要時可提供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屬于人防部門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屬地人防部門匯同相關部門解決,事后報上級人防部門備案。
3、行動終止
從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專業力量回撤,指揮部終止工作為行動終止階段。該階段行動的主要內容:
(1)確立終止條件,適時做出決策
現場指揮部經綜合評估并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處置行動建議。領導小組在全面分析處置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后,做出終止處置行動的決策。
(2)評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參加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部門、各單位對現場環境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行動終止意見,履行相關的手續后,現場指揮部根據上述單位意見抓好落實。屬地政府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認真做好各項善后工作,切實保障公眾生活,努力消除公眾的心理恐慌,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四、應急行動保障措施
1、信息與通信要順暢。為確保處置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信息與通信渠道的暢通,保證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領導小組組織度現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時的通信需要,屬地人防部門、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通信設備,保證通信聯系的暢通。
2、消防設施設備保證完好。現有的消防設備必須達到消防部門標準,取得合格證,采取日檢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證消防設施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物資器材準備要齊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必須備有足夠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設備、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輻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時。屬地人防辦和工程使用單位要儲備一定工程維護資金,上級人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提供部分搶險救災的經費保障。
5、培訓與演練要常抓不懈。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加強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特別對在地下工作的人員每年要進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識、反恐怖和社會安全知識培訓,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員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練,掊養一批訓練有素,對消防安全、反恐怖、社會安全基本熟悉的業余專業隊伍。
6、日常防范要經常。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加強對反恐怖、社會安全方面情報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發動并依靠群眾,加強專門人力情報工作,發揮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獲取預警性、內幕性、綜合性的情報信息,先發制敵,將各類恐怖活動制止在萌芽狀態。
五、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結束后,現場指揮部成立善后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在突發事件后所造成的損失和損害遺留事宜,包括人員安置,經濟補償,受損失后重建,清理與處理現場等工作。
2、社會救助
對在突發事件后遭受損失和損害的相關人員,通過調查了解掌握基本情況,采取各種措施實施救助,針對每個人的不同情況,開展靈活多樣的救助活動,發動新聞媒體進行社會救助,民政和社會慈善組織開展捐贈救助活動。
3、認真總結
突發事件結束后,善后工作處理領導小組要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總結在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弄清事實,分清責任,妥善處理。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
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8
為有效預防全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發生,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特制定《鐵山街道辦事處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鐵山街道辦事處關于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的實施意見》〔鐵處發(20xx)34號〕文件要求,對有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后,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鐵山街道轄區內因惡劣天氣、重大交通事故引發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霧霾、暴雨、冰雪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其他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全處預案分為兩級,辦事處制定的預案為一級預案;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為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群眾撥打110及向處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撥打急救電話(120)或向衛生院求救。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水利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和衛生院接到報警或求救電話后,在迅速組織搶險的同時,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后,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要第一時間向辦事處(應急辦)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辦事處主任和聯系領導報告。
(三)黨政辦(應急辦)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辦事處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辦事處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萬勛華擔任,副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各管區書記、主任及黨政辦(應急辦)、派出所、衛生院、水利站、供電所、城管中隊、安監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處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各管區、村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及路、橋涵安全隱患等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布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信息發布組、事故調查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匯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并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曹立民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趙振利及各管區書記擔任,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城管中隊、珠山交通管理所、交警四中隊、六汪公路養護站、供電所、水利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霧、雪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王立志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成員。派出所主要負責維護治安,協助交警四中隊車輛疏導。交警四中隊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路障清理、保障通行。六汪公路養護站、珠山交通管理所主要負責省道、區道路障清理,道路搶修。各管區主要負責處村道路、橋涵及時搶修除險,協助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門道路疏通、搶修除險。供電所主要負責供電線路的搶修除險。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后,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各管區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各管區副書記、副主任擔任,成員由安監辦、各村書記主任及搶險隊員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各管區、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后,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并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衛生院長陳維東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組長由孫興斌擔任,紀委、安監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
6、信息發布組:主要職責是負責信息的發布,接受媒體采訪,控制事態正面報道。組長由劉王青擔任,成員由黨政辦、秘書組成。
五、預案啟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后,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啟動,必要時同時啟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后,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啟動前,首先啟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啟動一級預案由辦事處主要領導決定;啟動二級預案由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啟動后,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辦事處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并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辦事處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監、交警四中隊、公路、交通、城管中隊等部門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七、其他事項
(一)辦事處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派出所、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城管等單位要嚴格依法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后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公路交通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交安辦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各管區、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詳細排查轄區內交通道路事故黑點,并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各管區、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管區、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并上報辦事處指揮部備案。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9
1、總則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我公司區域和活動范圍內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以及上級有關文件和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區域和活動范圍內發生的生產安全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
2.1一次死亡一人及以上;
2.2一次重傷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2.3重大機海損事重大火災、爆炸事故;
2.4重大交通事故;
2.5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3、應急分級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公司統一領導,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重傷及其以下事故、一般機海損事故、一般交通消防爆炸事故等,在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事故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公司統一組織,必要時請求外部支援。
4、組織機構與職責
4.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公司領導、安全質量監督部、工程管理部、設備管理部、總經理辦、綜合事務部、黨委工作部組成,辦公室設在安全質量監督部和總經理辦公室。電話:000、0000000。
4.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同時下設搶險救援組、醫療搶救組、對外聯絡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
4.3主要職責
4.3.1領導小組:組織領導全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發布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命令;公司范圍內緊急調用救援設備、物資、人員;根據災害的變化,隨時調整應急救援措施;做好穩定公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安撫工作。
4.3.2搶險救援組:以事故單位為主,提供搶險設備;組織對傷員、財產的搶救;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負責排除險情。
4.3.3醫療搶救組:由綜合事務部負責,協同事故單位指導對傷員的搶救,聯系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救援保障。
4.3.4對外聯絡組: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相關部室配合,負責對外求援,通報救援情況,傳達上級指示。
4.3.5事故調查組職責:按事故類別由系統主責部門和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組成事故調查組,并配合上級部門,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4.3.6善后處理組:由事故單位負責,相關處室配合,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4.3.7各基層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5、應急報告及措施
5.1應急報告
5.1.1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領導小組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迅速將事故的基本情況向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進行報告; 與此同時,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向外部求援。
5.1.2公司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緊急磋商,下達命令;啟動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向上級報告,并接受指示。
5.2應急措施
5.2.1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首先組織自救,并優先救助事故人員,脫離危險區域;
5.2.2事故現場應切斷電源,隔離可燃物品,防止事態擴大;
5.2.3 疏通事故現場道路,保證救援人員和車輛設備通行;
5.2.4 配合專業救援隊伍進行急救等各項工作;
5.2.5 做好事故處理后的生產恢復工作。
6、事故救援
6.1事故救援要迅速、及時、有序,調動公司的資源并借助外部的力量,避免事故的擴大。
6.2接報后,公司、基層兩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要立即前往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6.3搶險救援組、醫療搶救組、對外聯絡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要認真履行救援職責。
6.4按照救援指揮的命令,救援設備、車輛、物品及時到位,投入救援。
6.5傷員要立即送往指定醫院或就近醫院救治。
6.6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進一步請求社會援助。
6.7協助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通訊聯絡
7.1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絡
姓名部 門職 務電 話
公司總經理(組長)
公司黨委書記(副組長)
公司副總經理(副組長)
公司總工程師(副組長)
公司總經濟師(副組長)
公司公司工會主席(副組長)
安質監督部安質監督部經理(成員)
安質監督部安質監督部副經理
設備管理部設管部經理(成員)
工程管理部工管部經理(成員)
總經理辦總經理辦主任(成員)
綜合事務部綜事部部長(成員)
黨委工作部黨委工作部部長(成員)
7.2公司應急救援車、船聯絡
設備名稱設備牌號聯系電話設備地點
轎 車公司機關
轎 車公司機關
面包車公司機關
面包車公司機關
拖 輪船舶分公司
拖 輪船舶分公司
拖 輪船舶分公司
起重船船舶分公司
起重船船舶分公司
7.3醫療救助中心聯絡
醫 院地 址聯系電話備 注
綜合急救
血液聯系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眼部等
燒傷、職業病等
胸、神經、腫瘤病
傳染病、肝病
綜合類
綜合類
綜合類
骨科、顯微外科等
綜合類
綜合類
7.4上級有關部門聯絡
上級部門地 址聯系電話備 注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處工傷事故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處工傷事故
市建委安全監督站工傷事故
市環境保護局污染事故
市交通警察支隊指揮中心交通事故
市公安消防局火災爆炸事故
國家大連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事故
市氣象局氣象咨詢、收聽
上級安全保障部綜合事故
8、預案貫徹執行的保障措施
8.1通訊與信息保障:定期調整公示公司與社會相關資源的信息,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通訊暢通。
8.2裝備與支援保障:各類裝備定期修驗,確保使用安全有效,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
8.3宣傳、培訓與演練:定期組織各類宣傳培訓,講解應急救援方法,每年組織一次公司級演練。
9、相關銜接關系
9.1安全質量監督部和總經理辦公室是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常設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傳達緊急狀態時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各項指令及落實情況。
9.2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工傷、環保、防火防爆范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
9.3設備管理部負責船機設備、交通范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船機、設備的調遣和及時到位等項工作。
9.4工程管理部負責工程安全方面范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調度工作。
9.5綜合事務部負責職業病、公共衛生(設備)范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應急救援的醫療救護等項工作。
9.7總經理辦負責防臺防汛范圍內的預案制定、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理,在緊急狀態時,負責通訊聯絡等項工作。
9.8黨委工作部負責輿論導向和通訊報道工作。
10、管理措施和要求
10.1加強監督與檢查,定期組織對應急救援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公司管理考核評比中。
10.2本預案將通過演練、事故后的評價、上級要求等定期組織修訂和完善。
10.3公司所屬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提高應變和控制能力。
11、附則
11.1,本預案自20××年3月15日起實施。AHGZ/000.07-25《生產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廢止。
11.2本預案由公司安全質量監督部負責解釋
某施工企業
20××年3月10日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0
一、 監測網絡建設
(一)建立健全并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網絡,以現有信息網為基礎,充分利用農村財務管理網、計劃生育信息網等,完善區、鄉鎮、村三級報告網絡。
(二)以鎮為單位,建立村監測點。依據人口分布合理布局,鎮級政府所在地醫院、車站、企業、學校設4個,村和社區設17個,每個監測點指定信息網絡通訊員,具體承擔監測點的監測報告工作任務,并實行定期零病例報告制度。
(三)在現有監測系統的基礎上擴展監測范圍,擴展疾病監測種類。對未納入監測系統的相關疾病,如天花、沙門氏菌病等納入監測系統管理。對鼠疫、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霍亂、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熱等實行重點管理。
(四)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網絡和食物中毒監測網絡,要加強生物毒素和化學毒素的監測。對有化學毒品儲存和運輸的廠礦、企業,易造成環境污染及人體危害和社會恐慌的重要場所進行衛生學評價,對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測,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信息網絡的基礎平臺,形成微機網絡化管理;加強疫情監測、相關資料分析交流,盡早發現和識別異常現象。
(六)參與全國聯網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資料庫,加強常規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重點傳染病報告系統、疾病監測、職業危害因素和食物中毒報告系統的管理,保證監測系統的完整性、及時性、靈敏性、特異性。
二、預警系統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全鎮突發事件預警系統,建立健全預警報告制度,根據預警情況,制定監測計劃。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召開鎮、村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業務專家聯席會議,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監測分析,并及時發出預警;在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易發季節到來之前,收集監測和報告資料,全面分析預測,作出預警報告,提出防范性措施;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跟蹤監測,掌握其變化情況,對可能出現的趨勢和問題及時進行預警。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
(一)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第一、必須報告信息: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聯系單位人員及通訊方式。第二、盡可能報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質、范圍、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發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發展趨勢。
2、階段報告。報告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的診斷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階段報告中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同時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
3、總結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后,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二)報告原則
初次報告要快,階段報告要新、準,總結報告要全。
(三)報告時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衛生所、個體診所和有關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衛生院、縣衛生局報告;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種、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四)報告方式
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衛生監督人員、個體開業醫生和基層監測點的報告人均為責任報告人,除按常規疫情報告、疾病監測及其它常規監測系統規定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各種公共衛生異常現象要以最快方式向縣疾病控制機構報告。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為規范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處臵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的應對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根據行業的特點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現場處臵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臵、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臵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公司是一家水泥生產企業,位于,從業人數200人左右,主要產品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設備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于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經過現場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設備觸電傷害、交通意外傷害、高處墜落傷害、爆破傷害、粉塵、火災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公司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下設應急救援小組:
2、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①研究制定、修訂本公司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預警信息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信息報告與處臵:
(1)信息報告通知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火災:項目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急救:項目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事故報告后,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⑦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2)信息上報
①事故信息上報采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準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③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3)信息傳遞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四、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
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序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臵等。
3、應急結束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
全撤離,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應急結束后,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①發生事故工程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①事故報告人情況;
②事故發生前和救援過程中有關的影響資料;
③事故初步上報情況及報告內容。
五、信息發布:
事故發生后,由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代表代表應急小組,把應急救援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發布的信息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行政主管部門一同,客觀準確表述事故態勢、發展狀況及救援情況。救援結束后,事故調查和處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六、后期處臵: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善后處理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善后賠償工作。
七、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系方式:附件
(2)各應急小組成員聯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后勤保障組負責定期維護上述聯系方式,遇有電話變更,及時更新,確保聯絡暢通。
2、應急隊伍保障每個車間必須建立一支現場自救隊,成員由車間主任組織車間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由公司安全部負責領導,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應急經費保障應急專項經費由款項支出。使用范圍:數額:
監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部。
(2)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備用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司機手機電話24小時開機,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3)安全保衛人員應常備用于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衛生所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5)安全負責人應每周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用鍬、鎬、撬棍等
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6)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勇敢、科學、冷靜應對事故,不能盲目、蠻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范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7)在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八、培訓與演練
1、培訓
①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②培訓方式包括:應急救援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救援設備現場操作、自救常識演練等。
③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掌握突發事故后各類自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一般應急器材。
2、演練
公司和各項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救援響應能力。各應急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制定的缺陷。
九、獎懲
1、對于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3、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4、事故處理完成后,安全部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在公司存檔備案。
十、附則
1.術語和定義:
①急預案emergency response plan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②應急準備emergency preparedness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③應急響應emergency response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④應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⑤恢復recovery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2、應急預案備案本預案報公司辦公會核準后實施,留安全負責人或公司安全部備案。同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3、維護與更新每次培訓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布及人員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4、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公司安全部制定,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
5、應急預案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省(區、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衛生救助
事發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衛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信息發布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發布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與國際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加國際救援活動,開展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3
1 總則
1.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企業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1.3適用范圍
(1)因自然災害引起的火災、水災、地震等突發事件。
(2)因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生產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等突發事件。
當上述突發事件發生并直接危及國家財產及公司商品安全,影響企業正常管理運營,給員工生產生活帶來危害,需要動員企業應急搶險力量進行有效處置,需要當地有關部門做出響應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1.4應急預案類型
本單位屬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添加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咨詢服務。屬于危險因素較少的企業,現將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應急預案合并編制。
1.5工作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快速反應、有效施救、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銜接緊密合理,應對及時科學。
2 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我司為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下屬的三級子公司,公司主營業務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添加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咨詢服務。兩條化學精煉生產線;一條物理精煉生產線,一條棕櫚油分提生產線,屬于危險因素相對較少的企業。
2.2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由于油脂屬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險源為油脂泄漏、生產輔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鍋爐,公司周邊無特殊危險源。
公司的主要危險源主要來自:①鍋爐; ②壓力容器; ③油品儲存罐;④壓力管道;⑤隨意動用明火、吸煙;⑥照明或動力線路安裝不當或絕緣層老化造成的短路;⑦雷擊引發的明火;⑧周邊失火可能隨風飄進的火源;⑨水災也是企業需要防范的危險事故之一。
危險部位主要是精煉車間、危化品存儲罐(柴油、液堿、磷酸)、倉儲油罐及鍋爐房。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指揮部和各戰斗組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3.2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確定啟動或不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一經啟動,根據事故形勢做出總體部署,迅速選擇處置事故方案并向參戰隊伍下達指令,安排任務,并督促檢查落實;組織所有參戰隊伍和救援力量,協同作戰,保證及時控制事故危害;根據事故情況需要,及時調整作戰方案,統一調配搶救裝備、器材和人員;宣布解除應急預案;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清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寫出事故專題報告及處理善后事宜。
3.2.2各戰斗組職責
⑴義務消防隊職責
①利用各類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后,向其介紹事故類型、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布情況,并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
②利用各類設備、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后,向其介紹事故類型、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布情況,并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③負責對各車間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④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系“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⑵物資搶救組:
利用各類設備、工具,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⑶安全警戒組:
負責對貨場、庫區、生活區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⑷水電保障組:
負責應急工作展開的水電保障,必要時啟動加壓泵、備用發電機。
⑸人員救護組:
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系“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⑹后勤通訊監護組:
負責對上級有關部門、社會救援力量和在家員工的通訊聯絡;保障應急工作開展所需的物資供應;接待外來人員;監護財務室。
4 各類危險源應急預案
4.1溶劑危險爆炸應急預案
⑴開車前的準備
①開車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清除事故隱患,并且按開車規程操作,嚴禁盲目倉促開車。
②浸出設備加入溶劑后,應先開啟回收系統,以防溶劑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產中的防火預案
A、生產過程中的防火規定:
a工段內嚴禁一切明火,不得帶入火源、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鐵質器具之間或鐵質器具與設備之間猛烈撞擊。嚴禁使用各種非防爆型的電器設備,生產工人不得穿合成纖維的服裝和帶鐵釘的鞋進入工段。
b工段內溶劑氣體的濃度不得高于0.4毫克/升,超過時,應及時通風排除。
c嚴格控制浸出液溫度,防止因超溫而引起沖料,及時清理加熱設備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塵,防止粉塵燃燒。
d經常檢查各種儀表的靈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泄漏。
e各種動力設備不得超載運行,經常檢查電氣設備的密封、接地、接線情況,嚴禁帶電打開電氣設備。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1、嚴禁在泵體出口關閉時開泵運轉,用免損壞葉輪,在泵體運轉中不得開啟閥門的密封壓蓋,防閥芯沖出,各種泵體不得空車運轉或隨意加快轉速,溶劑混合油在管內的流速不得超過4米/秒
2、經常檢查各種設備、閥門和管道,防止堵塞。開啟閥門不要用力過猛,以防閥門受損導致溶劑外泄。對溶劑、混合油系統的所有設備、管件、閥門等不得隨意打開或取樣。
3、經常檢查各種設備、孔蓋和連接部件的密封情況,各種轉動的軸承密封
4、原因,問題解決后,方可再生產。
5、工段內禁止使用平皮帶傳動,應采用充足潤滑的鏈條或齒輪傳動。
㈡、防止溶劑氣體逸出的措施
1、料胚入機口的料封應有效,以防溶劑氣體逸出。
2、回收溶劑后的毛油出口溫度應控制在110-115℃,總揮發物應不超過0.3%。毛油殘溶200ppm/克以下。
3、成品粕應無溶劑味,引爆試驗合格,水分12%以下,溫度60℃以下,殘溶700ppm/克以下。
4、防止分水罐內產生乳化物和排溶劑管堵塞,防止循環溶劑液罐內溶劑全部裝滿或自由氣體正壓過大,除特殊情況外,禁止從分水罐底部放空管排水,以防溶劑流失。定時檢查水封池是否有溶劑,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在分水罐內溶劑與水層之間,有一部分乳化液,其溶劑含量0.18-0.26%,必須搜集后蒸煮加以回收。
5、冷凝、冷卻和自由氣體回收操作,必須按工藝要求掌握溫度,自由氣體放空的尾氣中溶劑含量不應超過0.1%。
6、儲存在倉庫的粕,如果水分過高,應攤涼或降低水分,以防霉變,引起自燃。連續回收用的石蠟屬于低熔點可燃物質,儲存時應避免火源,熱源和日光爆曬,不得裝在敞口器內。
4.2停車、停廠時的防火預案
1、短期停車時,存料箱中應保留料封,以防殘溶氣體流入預處理工段,停車時蒸烘機內的存料走空后,要繼續空轉15分鐘,以防余料焦糊自燃,在蒸發和粕蒸脫系統停止運行后,溶劑冷凝和自由氣體回收系統仍應繼續工作15分鐘,至溶劑全部回收為止。
2、停車在一個月以上時,應將浸出工段所有設備、管道內的存料、存油和存水全部放空清理,將殘存的溶劑蒸盡,并將工段內的溶劑全部送回溶劑庫。
3、浸出工段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停車處理:水源中斷或不足;溶劑、混合油泄露或溶劑氣體濃度過高;主要測量儀表失靈;各運轉設備、容器內發生異常噪音、沖擊等不正常現象;預處理工段來料中斷;蒸汽中斷或蒸汽壓力不足;晚間照明中斷;電氣設備、機械設備產生高溫或火花;設備內部局部發生火花、燃燒或溶劑氣體局部爆炸和工段禁火區發生火警等。
4、浸出工段在停產檢修需要動火前,必須將殘余物料徹底清除干凈,對接觸過溶劑和溶劑蒸汽的全部設備、管道和管件用水蒸氣驅進凈溶劑或溶劑氣體,蒸烘時間不宜太短(一般48小時以上)。水蒸氣壓力不得超過設備的允許壓力,對設備的凹角部位要反復處理,必要時應全部開蓋處理,將凹角部位、管道低洼處和泵體底孔放空,反復驅除溶劑。蒸烘后,應完全通風,然后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動火,在動火檢修前,要切斷溶劑庫和工段的連接管道。在檢修完畢后,要進行檢查驗收,以保安全生產。
4.3緊急情況下的防火預案
1、突然停電時,應立即關閉總蒸汽閥門,停止蒸發、蒸脫,以免料粕繼續受熱引起事故。并將混合油全部放入混合油罐,停止進新鮮溶劑。同時開啟備用發電機組,供冷凝器循水泵運轉,保證溶劑氣體冷凝回收繼續進行,避免溶劑氣體外逸。
2、突然斷水時,應首先關閉總蒸汽閥門和第一蒸發器的進油閥門,停止蒸發,并迅速關閉各冷凝器放水閥,使冷凝器內保留一部分冷水,再依次停止其它轉動設備。
3、溶劑或混合油輕微泄露時,迅速查找源頭并堵住,對泄露的溶劑油進行回收,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衛部門。
4、溶劑少量泄露后,迅速查找源頭并堵住,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衛部門,對現場警戒,組織人員回收溶劑油,同時作好安全防火準備。
5、遇到溶劑或混合油大量流出時,工段人員應立即查找泄露點并堵住,對非防爆的電動機和電氣開關,任何人不得啟動或關閉,同時通知保衛部門派保安對溶劑泄露的所有地區加強警戒,嚴禁一切火源、火種、機動車輛、閑雜人等進入警戒地區,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統一指揮,進行搶救。工段一部分人按正常操作程序停車,另一部分人迅速回收溶劑油,如果溶劑油流出工段外,要迅速切斷與工段外的下水道連接,用消防水或蒸汽沖淡下水道的溶劑。同時,分派一部分人準備滅火器材隨時撲滅可能引起的火災。
6、倘若溶劑燃燒,一方面迅速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另一方面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并上報主管領導、生產調度及安全保衛部門,同時迅速關閉地下溶劑庫的閥門,另外緊急停車,迅速查找泄露點并堵住,并迅速疏散閑雜人等。
4.4粉塵爆炸應急預案
為使粉塵爆炸給企業和員工帶來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預案。
預案目的:采取防救相結合的原則。
一、防治措施:
1、確保各除塵設施運行的有效性,生產和安全部門要定期檢查,發現異常及時整改,保證粉塵濃度遠低于爆炸臨界點;
2、控制著火點:
(1)、各工段要定期檢查電器元件及線路有無線頭松動,接觸不良或短路等事故,并及時糾正;
(2)、對粉塵產生重要部位(如倉庫、清理工段、地下通道等),應定期檢查粉塵泄露情況,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尤其是在此工作區域內動火等,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規定。
二、救治措施:
一旦發生粉塵爆炸,應立即啟動緊急救治方案;
1、立即撥打“120”搶救電話,通知醫護人員到廠,如因爆炸產生火災,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求支援;
2、立即組織疏散并清點相關作業人員,關閉動力電源。
3、立即通知生產部和安全部門聽取相關意見,采取緊急措施。
4、如發現人員短缺,應立即組織力量分頭尋找,盡一切可能的辦法尋找員工。
五、鍋爐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一、爆炸的危害性:
鍋爐爆炸是鍋爐事故中最嚴重、危害最大的事故,當鍋爐受壓部件爆炸時,爐內汽水從工作壓力突然降到大氣壓力時,這時蒸汽和熱水瞬時膨脹。例如:當工作壓力為13kg/c㎡,突然降至大氣壓時,其容積的汽水、體積一下子膨脹11倍之多,而熱水由于汽化,其體積膨脹高達1600倍!具有相當大的破壞能力,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二、鍋爐爆炸的主要原因:
1、鍋爐設計制造上的錯誤:鍋爐強度鋼板質量結構、安全設備的設計、加工質量等存在問題。
2、檢修維護上的錯誤:當鍋爐發生變形、裂紋、脆化及嚴重腐蝕時,沒有及時進行修理,以致事故隱患擴大或者雖能及時檢修,但使用的檢修方法不正確,使事故擴大引起爆炸。
3、運行管理上的錯誤:
(1)鍋爐運行中,對水質監視不嚴,爐水相對堿度過大,引起苛性脆化,鍋壁嚴重結垢,造成過熱燒壞;
(2)沒有正確的操作規程,或有了規程而不嚴格執行,例如:在鍋爐嚴重缺水時,采取錯誤的判斷和操作,突然向鍋爐進水,造成爆炸;
(3)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計等重要安全附件沒有定期校驗,甚至失去作用!自動裝置及顯示發生故障,失去控制。
二、預防措施:
1、按國家質監局有關部門的規定,對鍋爐運行6月至1年時,自行組織人員對鍋爐內外進行檢驗,并做好詳細記錄。
2、按國家質監局規定,運行鍋爐每年接受市質監局壓力容器所的強制性年檢和年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操作員工嚴格按各項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可不定期地組織應知應會的考核和消防演習,提高業務素質。
4、嚴格水質管理,達到國家有關工業鍋爐的水質[GB1576-85]文件規定的標準。
5、安全網、壓力表等重要安全附件按規定定期地交有關部門進行檢驗,自動裝置、微機控制系統等定期進行效驗和檢測并記錄在案。
6、鍋爐在運行中,如果發現鍋爐本體或附屬設備有不正常情況需要進行判斷和處理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不管鍋爐發生何種事故時,不可驚惶失措,應及時查明事故的原因,正確判斷,迅速處理;司爐工在處理事故時,應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和有關領導請示后進行;
(2)對事故的處理要慎重、迅速、準確、果斷。
(3)對發生事故的鍋爐,在恢復使用前,都要進行詳細的檢查。
(4)事故處理后,要把鍋爐損壞的部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處理方法等詳細按規定填寫事故報告并記錄鍋爐安全技術登錄薄。
7、鍋爐爆炸事故的處理:
發生爆炸事故后,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運行人員及有關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現場。
(1)立即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
(2)安全部門與鍋爐工段配合及時展開了解、檢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責任人、事故后的處理等,并及時填寫事故的報告交有關部門決定處理結果。
8、危險源監控
(1)實行警消員、安全干部、公司領導三級值班制度。按安全制度要求,對倉庫、貨場、辦公生活區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
(2)要求對各業務戶進出倉庫、油蓬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杜絕任何危險品的進入。
(3)在罐區、發油蓬重點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語。
(4)對應急搶險器材物資定點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檢查,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5)合理配置報警裝置,保持安全聯系電話24小時暢通。
9預警行動
根據企業生產狀況、季節變化特點、節假日影響及周邊異常情況的出現,由應急指揮部發出可能出現的事故隱患通報,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要求及預防措施。各有關部門制定應對工作方案。
5 應急響應程序
5.1響應分級
按一旦發生事故災害所造成的嚴重后果、影響范圍、自身控制能力,根據公安部頒布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公通字(1996)82號)對火災劃分的類型,公司出現一般火災事故即做出應急響應。具體應急相應分為兩級:Ⅱ級響應條件為火災初起,火勢不大,著火部位暴露在外,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小,著火環境有利于施救展開,應急預案實施依靠企業自救能力就可完成。Ⅰ級響應條件為火勢較大,著火部位分散或由內往外燃燒,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大,著火部位不利于消防設施展開,企業的搶險工作必須依靠社會的救援力量共同完成。
5.2響應程序
突發事件一旦發生,企業啟動本預案,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第一發現人立即向安全值班干部報告,并拉響警報。值班干部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向值班領導報告,并組織現場人員展開第一時間的搶救工作。
(2)公司值班領導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指揮部所有成員趕到事發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應急預案,下令執行Ⅰ級(Ⅱ級)火災預案或水災預案,按預案分工組織企業搶險隊伍全面展開自救工作。同時,向社會救援單位發出求救信息,并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3)待上級領導和社會救援力量到達現場后,及時介紹事故前期施救情況,按上級要求,將企業自救搶險隊伍和施救工作納入統一指揮,共同完成事故搶險任務。
5.3現場處置方案
5.3.1火災事故特征
(1)油罐區、倉庫、發油蓬一般火災特征:①蔓燃面積大、用滅火劑量大、撲救時間長。②煙霧大、溫度高、燃燒隱蔽、不易尋找著火源。③庫房耐火等級低易坍塌,大跨度鋼結構庫房在火災作用下易變形倒塌。
(2)電器設備引發火災的特點:①設備用油及電極、電纜著火,火焰溫度高,熱輻射性強。②火場有毒煙霧及帶電狀態的電力設備容易造成人員傷亡。③設備用油刺漏后,四處流淌,著火后蔓延迅速。
5.3.2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要點
(1)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①查明起火部位、風向、火勢蔓延方向及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情況。②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及可能影響的規模和程度。③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正確的撲救方法。④根據需要調配消防設施物資和調動應急救援力量。⑤根據火情態勢,組織搶救疏散。⑥注意問題:對燃燒情況不明時,要防止盲目行動,以免造成人身傷亡;進入庫房內滅火時,要注意燃燒棉垛的坍塌和建筑物的倒塌,佩戴好人身安全防護裝具。⑦保護好火災現場,以便查明事故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2)電器原因引起的火災:除掌握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處置要點外,還應做到:①迅速切斷電源,確定有無爆炸危險,在技術人員配合下,采取保護措施。②對電器及電纜等火源撲救時,采用ABC干粉滅火和黃沙覆蓋,撲救變壓器火災,還應用水槍冷卻,防止爆炸。③應注意防止中毒、觸電等傷亡事故。
5.3.3雨季防汛處置要點
(1)建立惡劣天氣重點監控制度,及時收聽當地防汛部門的防汛警報。
(2)保持排水系統暢通,備足防汛物資。
(3)注意查看庫房墻體有無損壞、庫頂是否漏雨。
(4)密切關注雨量、庫區內水位情況,一旦出現暴雨積水進庫、漫罐,立即啟動水災預案。
(5)雷雨中防汛要注意避免雷擊引發的傷亡事故。
5.4應急結束
事故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滋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經現場最高應急救援指揮負責人確認和批準,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
6 后期處置
由指揮部組織實施下列工作:
(1)清理收集污物,清除事故后果和影響,恢復正常工作。
(2)救治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按規定給予補償。
(3)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相關責任,寫出事故及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4)統計事故受損情況,積極與保險公司聯系,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5)組織安委會人員清理救援設施器材,及時補充更換。
(6)對事故發生及應急救援過程進行總結和評估,制定有效預防措施,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7)宣布事故結果及相關責任人處理意見,對全體員工進行事故教育。
(8)負責發布信息和上交報告,整理事故及應急救援材料歸檔。
7 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1)建立詳細的上級有關部門、友鄰聯防單位、當地公安消防及負責人的通信聯絡簿,要求有關人員熟記。
(2)將指揮部成員姓名、手機號碼和公司安全值班電話上報有關單位。
(3)根據本單位危險源狀況,通過微機與相關信息庫建立聯系,隨時獲取信息,幫助企業制定相關應對措施,防患于未然。
7.2經費與物資保障
公司確保用于安全工作開展及應急物資設備購置、養護資金的到位,安排使用遵循“必要、計劃、及時”的原則。遇有特殊情況,先辦理后報告。
公司倉儲按國家安全消防規范建有相應的安全設施,并配備了必要的消防物資器材,固定資產及主要設施設備雖然已有十年,但總體使用運行狀況良好,具備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物資保障基礎。公司將根據自身財力的增長和應急工作的新要求,逐步更新設施設備,不斷改善企業自救的物質保障條件。
7.3應急隊伍保障
在應急響應中,公司依靠自身應急力量和社會救援力量結合組成應急隊伍保障體系,立足通過自身應急隊伍建設的規范化和能力提高,做到平戰結合,防范于未然,對事故隱患早發現、早消除,避免出現嚴重后果。
7.3.1企業應急隊伍成員組成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成,各部門經理為相應應急單元的總指揮,常務副總為為副總指揮,安委會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的風險防范工作,其他部門作為協助。具體應急組別人員安排由單位總指揮任命。
7.3.2培訓與演練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強化全員消防意識,做到崗前培訓、長年復訓、定期演練,做到培訓演練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有改進,不斷提高應急技術水平和整體素質。
(1)培訓
①時間安排:各部門警消人員單兵訓練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技能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人員訓練每年不少于2次。
②培訓目的
公司安委會做到“六知”“一建立”,即:一知單位平面布局圖、建筑物特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二知生產工藝流程和物資在裝卸、儲存、運輸中的防火措施;三知重點防火部位;四知應急搶險隊伍組建情況及防火、防汛應急預案;五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六知滅火防汛器材裝備情況。建立防火、防汛檔案。
全體員工達到“三懂”“二會”“三能”,即:三懂是懂得本崗位作業過程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水患的措施,懂得救火防汛的方法。二會是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警。三能是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火險,能有效的撲救初期火災。
(2)演練
①演練時間安排:各單位消防演練警消人員每月不少于1次,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一次。
②演練目的:測試培訓效果,檢驗消防設備狀況,提高應急協調能力,總結經驗,改進培訓計劃和預案制定中的不足。
8 獎勵與責任
(1)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按企業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做出重大貢獻者,公司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申請給予更高層次的表彰。
(2)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3)對事故責任人,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 附則
(1)本預案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向全體員工傳達。
(2)本預案由公司綜合部及安委會負責解釋、修訂。
(3)本預案于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并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4
一、機械加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總則:
1、編制目的:本預案是為在機械加工現場發生事故后,受傷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救助,將傷害降至最低。
2、編制依據: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行業的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機械加工的現場。
(二)公司情況簡介:
1、從事機械加工的主要單位有:一車間2、主要的加工工種有:焊接、沖壓等。
3、加工中的危險和有害因素:
①機床上的危險部位是高速運動的執行部件(工件和刀具)以及傳動部件。
②人的不安全因素:
a)未經安全培訓,安全意識淡薄。
b)防護用品穿戴不正確。
c)未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標準執行,憑經驗干活。
(三)機械加工安全事故緊急救援預案------報警及初期救援:
1、任何作業人員一旦發現事故,立即報警,并根據事故情況,實施合理的救援。如有嚴重的人員傷亡,首先向周圍人發出救援信號,同時向120急救中心報警。報警時匯報清楚事故的部門、地點、現場傷亡人員數量、事故原因、性質、危害程度、事故的現狀及其他相關情況,并留下報警人的姓名、部門和電話。同時通知單位負責人。
2、接應人:安全組人員——部門負責人——應急指揮部(自左向右優先順序)到公司附近急救車必經路口接應。
3、在指揮部人員未到達之前,現場由部門負責人指揮,抓緊時間對傷員進行緊急救助。同時保護現場,待指揮部人員到達之后,由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
4、救援應遵循的原則。根據事故情況,對事故原因做出正確判斷,再實施合理的救援。以先人后物、先重點后一般的救援原則展開救助。
(四)要求:
1、各救援人員行動要迅速,接到報警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投入搶救工作。
2、現場搶救工作要堅決聽從指揮、積極配合、加強協作,確保搶救工作有條不紊。
二、人員聚集場所意外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一)總則:
1、編制目的:本預案規定我公司辦公樓、生產樓、會議場所發生意外事件的應急救援要求。
2、編制依據: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行業的`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辦公樓、生產樓、會議場所火災與擁擠事件。
(二)人員聚集場所意外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報警及初期救援:
1、報警:當發生人員聚集場所意外事故時,現場任何人員或發現者都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警或直接向總經理報告。
a)發生擁擠事件時向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報警。
b)發生火災時,向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報警,同時要向市消防部門報警。
2、接報:接到報警后,領導和有關部門應立即決策啟動應急救援體系。并通知應急救援的相關人員和單位。
3、救援行動:各救援人員應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指令開展工作。
a)救援人員的工作包括:人員救助、物資和人員疏散、現場搶險(滅火)、道路疏通、現場保護、醫療救護、組織危險區人員撤離等。
b)各部門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實施情況,指揮部根據事態發展情況,確定是否求助外援。
4、應急恢復:救援結束后,應解除警戒,進行現場清理和善后工作。
5、總結:應急響應結束后,關閉應急救援程序。對救援情況進行總結,提出改進措施。
(三)要求:
1、報警時,報警人員要說明事故情況、規模、被困人員情況。向消防部門報警時,還應說明發生火災的詳細地址、著火物質、報警人姓名及部門等情況。
2、如有人員傷亡,現場人員要立即通知醫療急救中心,同時對傷者進行必要的救護。
3、接到報警后,各救援部門及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投入搶救工作。
4、現場搶救工作要聽從領導、服從指揮、積極配合、加強協作,確保搶救工作有條不紊。
5、搶救工作結束后,各救援人員要清點人數,確保所有人員安全撤離。
三、電氣運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總則:
1、編制目的:本預案規定了電氣運行安全事故的報警、現場救護、事故處理等過程的一般性要求。
2、編制依據: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行業的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配、變、供電設備設施的運行使用和維護保養過程中發生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救援響應的控制。
(二)電氣運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警及初期救援:
1、報警:當因城市供電系統或公司配、變、供電系統的設備設施在運行過程中發生停電、設備設施運行異常、觸電、燒傷、火災、爆炸等緊急情況時,現場任何人員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判斷事故狀態,及時向有關部門報警,同時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搶救工作,并做好現場保護和警戒。
a)因市電系統故障造成停電時,應立即向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報警,安全生產辦公室將停電信息通知各部門;同時通知市電系統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迅速維修更換,恢復運行。
b)因電氣設備或電纜電路事故引起火災或爆炸時,應立即向安全生產辦公室報警,同時通知市電系統采取措施。并向市消防部門報警,請求消防援助。
2、接報:安全生產辦公室人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辦公室領導,由辦公室領導通報應急救援的相關單位和人員,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體系,并將事故情況報告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
3、救援行動:各救援人員根據職責分工開展工作。救援組的工作包括:人員救助、物資和人員疏散、現場搶險、道路疏通、現場保護、醫療救護、組織危險區人員撤離等。
各工作組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實施情況,指揮部根據事態發展情況,確定是否需要求助外援,必要時向市生產安全應急救援中心等相關部門求助,請求增援。
4、應急恢復
救援工作結束后,解除警戒,關閉應急救援程序,進行現場清理、善后處理,并進行事故調查,由應急救援辦公室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總結和報告
事故處理結束后,應進行充分總結,汲取教訓,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并將事故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
(三)要求:
1、報警時,報警人員要說明事故情況、規模、被困人員情況,如同時發生火災,在向消防部門報警時,還應說明事故的詳細位置、著火物質、報警人姓名及部門等情況。
2、如發生火災,在消防隊未到之前,現場人員要抓住時機,快速果斷地進行火災撲救。
3、如有人員傷亡,現場人員要立即通知醫療急救中心,同時對傷者進行必要的救護。
4、各救援人員行動要迅速,在接到報警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投入搶救工作。
5、現場搶救工作要聽從領導、服從指揮、積極配合、加強協作,確保搶救工作有條不紊。
6、搶救工作結束后,各救援組要清點人數,確保所有人員安全撤離。
四、附則:
(一)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按事故類別及時啟動。
(二)本預案根據與時俱進的精神要求,如遇到其它情況出現,必要時進行及時修訂。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5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并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發布,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于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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