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建筑企業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筑企業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建筑行業正在呈現新的發展趨勢:
①建筑業總產值增加,勞動生產率提高。
②固定資產投資加大施工總量增加。
③建筑業利潤水平提升, 經濟效益有所改善。
④國內建筑市場競爭加劇,建筑企業“走出去”愿望強烈。
⑤隨著建筑市場的不斷完善和特級企業的全國市場的不斷擴大,特級企業的市場往往涉及到國內的每個中大城市,原來的中小企業賴以生存的區域壁壘已經基本被磨平,取而代之的是更嚴峻的競爭環境。
一、中小型建筑企業存在的管理誤區和管理困境
在這種新的形勢下,中小型建筑企業面臨著更大的挑戰,無論是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或者對外的適應能力都表現出嚴重的缺乏。其中很大部分的中小型建筑企業就存在以下管理誤區和管理困境:
(一)激勵方式和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
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①激勵計劃隨意性比較強,缺乏系統性和明確的目標。②人為激勵沒有任何針對性。如以前推出的一系列的“年終獎”、“效益獎”等名目的獎勵計劃,由于“一刀切”,實習“平均主義”,打擊了貢獻大的項目部員工的積極性。③陷入激勵就是獎勵的誤區,輕視或不考慮約束和懲罰措施。約束和懲罰往往流于形式,結果難以達到預期目的。④簡單的下達任務作為激勵的經常使用的手段。這是將片面的懲罰作為激勵的唯一措施,正好與認為激勵就是獎勵這一誤區相反。這些企業往往存在著不正視實際地層層下達任務,忽視個體的差異性,大大的降低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與工作績效。
(二)沒有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危機管理機制
據20xx調查公布的《京滬兩地企業危機管理現狀研究報告》顯示,京滬兩地半數企業不同程度處于危機狀態。這項報告還顯示,我國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普遍具有危機識別能力和危機處理能力薄弱的通病。建筑企業由于其特殊性,管理相對比其他行業落后,所以建筑企業的危機管理則更是空白。很多中小型企業雖然有危機意識,但很少企業知道危機管理理論,更談不上將危機管理理論應用于企業管理。
(三)缺乏科學合理的人才量化考評方法
對人才的考評采取定性考核,不能合理、公平、準確地衡量人才工作績效大小,所以不能實現對人才的有效激勵。考核結果和激勵沒有有效地結合,形成了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現象。雖然也提出了末位淘汰等措施,但往往流于形式,真正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而且由于經營狀況不善,造成信用和創新能力受到很大限制,人才流失嚴重。
(四)企業文化發展嚴重滯后
中小型建筑企業的文化研究嚴重滯后于中國企業文化發展實踐。企業文化發展的內在邏輯、該企業文化的定位、企業文化的變革等問題缺少長期深入的研究。所以,企業文化實踐缺少真正的科學理論的指導,缺少個性,同時也難以對企業長期發展產生真正推動力。
(五)在成本管理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管理觀念落后,企業內外關系尚未理順。②質量、工期、成本的關系未理順。要么把成本和質量完全對立起來;要么過度強調質量,忽視成本,未能真正協調三者關系。③成本預測、計劃模式陳舊,徒有虛名。大多數傳統的成本管理都未能動態地、事前地進行預測,缺乏技術基礎,沒有實施動態管理。
(六)團隊建設方面不足
中小型建筑企業的項目部由于內部凝聚力不足,往往很少能形成真正的團隊,一般都是以群體的形式而發揮作用,從而在實現項目目標的協調、效率方面存在著嚴重的缺乏。
(七)企業組織結構存在著很大的弊端
中小型建筑企業傳統的組織結構方式無論在適應信息快速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大量繁雜的數據處理、管理溝通與協調等方面都存在著嚴重的不足,組織結構急待改革。
二、建議
針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目前普遍的管理誤區和管理困境,結合國內部分大型、特級建筑企業的企業改革的成功經驗與國外目前流行的管理方式與理念,考慮到建筑本身行業的特點,作者提出自己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管理方面的一些建議:
(一)尋找新的組織結構形式
建筑企業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以下其中之一的組織結構:
(1)扁平化的組織結構。管理信息系統的發展擴大了管理人員的管理幅度,使減少組織層級組織結構扁平化成為可能。
(2)建立自主型組織結構。在這種組織結構下面,可以考慮建立彈性工作制,在不影響整個項目的進度基礎上合理安排管理人員的時間,讓員工可以自主地決定自己的工作時間。而在大型的項目中可以實行虛擬組織結構。虛擬組織結構是一種以市場為導向的強調速度和效益的管理方式,以網絡信息技術為基礎,實時分散地共享優秀人力、咨詢信息和先進的技術等資源,完全可以滿足共享技術、分攤費用以及市場需求等要求。
(二)改善對項目經理的激勵方式
針對很多中小型企業改制后往往存在著對項目經理激勵約束主體缺位、激勵機制不合理、約束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
①在實施激勵的同時要明確告知項目經理的外部與內部職責。
②不能單憑項目效益來進行考核,要結合項目總體結果績效來進行總體考核。項目總體結果績效包括:管理過程績效、團隊建設績效、關系處理績效。我建議可以設立績效的成功與失敗的對照表,設專門小組以系數評分的形式來進行對項目經理的綜合考核。
③建立項目經理激勵與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原則。包括:
a、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的原則;
b、報酬與績效掛鉤的原則;
c、把項目經理的個人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直接掛鉤原則,如項目質量目標、安全文明工地目標、項目后備人才的培養等;
d、市場化原則,企業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市場對項目經理的平均激勵率,來設定合適的激勵率;
e、激勵與約束相一致原則。
(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激活經營機制
目前,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經營機制轉換改革滯后仍然是制約公司提高競爭力的關鍵性、深層次原因。在現有改革基礎上繼續實施深化改革,徹底改變傳統的`人事、用工、分配制度,建立起科學有效的企業治理結構,是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不能回避的重要任務:
①明確改革的原則。改革過程必須做到統一思想,認清大局, 明確思路,堅持一手抓生產,一手抓改革。
②始終堅持企業改革改制與結構調整緊密結合。
③從行業特點優勢,多種方式推進企業改革改制。可以考慮到本公司的實力,成立改制領導小組,聘請對企業改革改制有一定研究的專家作為公司改制工作的顧問,并邀請有關部門的專家進行政策講解。
(四)改革用人才機制獲取發展后勁
只有抓住人才這一關鍵要素,核心競爭力才能得到有效增強。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加大公司對新的人才的引進,同時采取積極措施留下企業的技術、管理等核心人才。
②要保證人才的激勵制度的完善和落實。可以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實行彈性工作制和柔性管理方式,在對人才的管理當中多注意感情因素的管理。
③采取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一定要做到多勞多得,使人才的努力在激勵方面得到充分的體現。
④大力提拔優秀青年人才進入公司的中層,樹立榜樣,充分調動青年人才的積極性。⑤積極支持人才的進一步深造,使公司往學習型企業過渡,增加企業的競爭力。
(五)優化競爭要素,重組價值鏈,提升核心競爭力
企業進行競爭要素優化組合的過程,就是價值鏈重組的過程。所謂價值鏈,是指一個企業為顧客創造價值的主要活動和相關的支持活動及其各活動對于利潤的貢獻水平。對于建筑公司來說,主要活動包括:投標、采購、物流、勘察設計、施工、竣工交付、后期服務等。價值鏈中的每一項活動都承擔一定的成本,而且往往會影響另一項活動展開的成本。所以我們要重組價值鏈,優化競爭要素,才談得上企業成本、效益、質量三方面得到協調。
(六)科學管理確保質量效益
科學管理是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構成要素之一,制定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①落實責任。做到每個崗位都有專人負責把關。
②制定公司的成本管理體系。包括
a、確立項目成本控制目標;
b、建立健全成本責任制,形成責、權、利三位一體的運行機制真正使項目部每名職工的利益均與自己項目部捆綁在一起,調動其積極性。
③從控制理論的角度建立項目管理模塊,抓住每個節點的控制,疏而不漏,全面實現控制目標。可以通過以下幾方面實現:
a、優化施工組織設計,提高工效,從而加速工期的進展;
b、積極采用先進工藝和技術,降低成本;
c、堅持計劃指導生產,強化定額控制以及施工流程的優化;
d、加強人工費用管理,做好人工成本的有效控制;
e、加強對機械費、臨時設施費、管理費的管理,做好其成本的有效控制;
f、通過加強工程管理,杜絕事故和損失來降低質量成本。
(七)注重樹立信譽品牌與公司形象
中小型建筑企業應該把創品牌、樹形象的重點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公司的誠信。要注意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a、把工程質量做好;
b、承諾一定要兌現,絕不食言;
c、誠信要體現在對業主全過程的服務上;
d、公司的人格魅力是取信于業主的重要因素;
e、守法經營是企業建立誠信最基本的條件。
②公司品牌與形象。
a、制定本公司企業形象戰略目標;
b、制定本公司企業形象戰略重點;
c、制定企業的行為識別系統來規范員工的對外形象。只有這樣,企業的形象、品牌才能得到逐步的提升,才能擴大企業在市場的生存空間。
(八)依靠技術構造獨特的優勢
①技術創新。包括以下三方面:
a、注重有針對性地對建筑項目采取先進適用技術,并及時總結與開發應用;
b、要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積極申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和工法;
c、大力引進和積極采用先進的工程技術、施工工藝和機械設備,不斷提升企業的技術水平。
②加強公司的信息化建設。隨著通信網絡的發展,公司應該以工程項目為核心,將地理位置分散的業主、設計人員、施工人員、監理人員及材料供應商等組成一個“虛擬群體”,利用建立協同工作室,朝共同目標工作,對解決工程項目的溝通與協調問題能起到很關鍵的作用。
(九)積極尋找其他增加公司的核心競爭力的要素
企業競爭力可以最終體現為先進的企業制度和企業運營機制、創新技術和工藝、資金優勢、人才優勢、優良的企業管理等要素或這些要素組合構成。除了這些還可以從以下三方面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①加大企業文化建設的力度與進度。
②以施工項目部為單位,進行團隊建設,形成學習型和知識共享型的團隊建設,只有這樣,才能構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③加強企業的危機管理意識,加大危機管理檢測的力度。檢測內容包括:
a、經營危機,例如投標、合同、企業信譽等;
b、產品質量危機,例如材料、機械、操作人員等;
c、債務危機,例如債務、債權、資金運用、財務制度等;
d、安全危機,例如操作人員、操作設備、操作方法等。
(十)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
當本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比較理想的時候,可以抓住機會,大膽地利用財務杠桿的作用,增強企業的融資能力來擴大企業的發展。可以通過以下手段來實現:
①尋找銀行進行合作,通過公司與銀行建立戰略伙伴關系,解決公司的資金問題。
②與其他相關企業進行合作使企業剩余資金得到有效運用。
③把公司的優勢資產整合進行上市,向社會募集資金。
(十一)根據本企業的實際能力,實施市場跨地域擴張發展
根據國內基礎建設的快速發展,應該在適當的時候,結合本企業的實際經濟和管理能力來實施實施市場跨地域擴張發展,這對樹立企業的形象和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都有相當大的作用。
以上是我結合目前的建筑市場的形勢,考慮到中小型建筑企業面臨的管理誤區與實質困境,提出的一些對中小型建筑企業的管理意見與辦法,希望可以給企業管理者一些啟發。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達到規范化、標準化的要求,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并構建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二、目標措施
(一)目標
杜絕重大因工責任安全事故和因公傷亡事故,降低安全負傷頻率,確保職工年負傷頻率控制在1‰以內,爭創更多的省、市級安全生產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網絡體系,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標本兼治,扎扎實實抓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經常組織各級人員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為杜絕違章作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加強隊伍和特殊工種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業務水平,杜絕違章作業和無證上崗。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用多種手段普及安全生產的知識。
3、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項目有關人員對工地的安全生產檢查,公司堅持每月的安全生產月檢制度。對檢查出的隱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隱患通知單的形式下達到項目部進行限期整改,對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及時者,按規章制度條例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管理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架體搭設機械設備、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對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嚴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實行統一招標、采購,并嚴格執行收貨驗收制度。
5、繼續做好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為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
6、加強安全資料管理。安全資料是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工程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的真實記錄,它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安全標志、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各類設備、臨時設施驗收檢測記錄及文明施工。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3
建筑施工企業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是企業管理的經營工作在建筑企業活動中起主導和率先的作用,
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充分調動經營人員、概(預)算人員的積極性,
提高企業社會和經濟效益,理順經營工作的運行程序,完善經營體制,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職責
(一)參與工程招、投標工作,編制送達投標書。
(二)根據施工圖編制施工概、預算,施工主要機具、設備、材料數量、并提出產值計劃。
(三)參預各項工程承包、發包、訂貨及增補類的合同文書,并在合
同批準生效后監督其執行情況。
(四)配合有關部門增補洽商合同事宜。
(五)對經營文件、臺帳單據及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
(六)竣工后,負責與建設單位、審計單位決算審核工作。
二、工程招、投標管理
(一)接到招投標文件后經營科應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認真審圖。
預算人員提供數據,認根據概、
(二)切實加強對招標工作的領導,
由公司領導組織進一步研究報價決策,提出報價方案,分析、真討論、使之最后定案。
(三)報價和誤差率(定額、缺項、新工藝、新材料和設備價,招標,不得高于標底。2%文件未注明外)不得低于標底
(四)按招標文件的時間,準時送報招標單位。
(五)投標書字跡要工整(用仿宋體),填寫內容齊全,加蓋公章;投標文件要有目錄,封袋要規范,要蓋齊縫章。
合同條款工程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由經營科起草工程承包范圍,
(六)應內容齊全,措辭嚴謹,合同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對外辦理簽訂。
(七)合同簽字生效后,在主管付總經理的主持下,向各部門及履行合同單位進行全面交底。
加蓋由經營科設專人對外簽訂,
(八)工程承包在總經理的授權下,
項目部無權對外直接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總公司合同專用合同章,簽定工程承包合同。
萬以內,項目部可以直接洽談簽訂工程50
(九)有些小工程造價在
加蓋總公司合同專但必須由總公司審查批準后法人代表簽字,合同,用章,方為有效合同。
三、承包合同管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條件和內容:工程名稱和地點。
1.承包方式,范圍和內容。
2.開竣工日期。
3.工程質量、保修期和保修條件。
4.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和竣工驗收辦法。
5.工程造價。
6.設計文件及概、預算技術資料提供的日期。
7.材料、設備供應方式。
8.雙方協作的事項。
9.獎懲條款。
10.其它。
11.應在承包合同中明確以利雙工程中特殊情況需要明確的問題,
(二)方共同履行。
(三)承包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主要包括:
工程概算和中標通知書。
1.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和到貨的時間表。
2.甲方分包工程的質量要符合國家、地方規范和標準,時間應滿足
3.現場要求,建立應明確配合費用。
《建筑法》不允許甲方支解單項工程和提供材料。這是考慮甲、
4.凡支解分包的單項要服但是要在合同附加協議中明確,乙雙方關系,從整體的管理。
(四)簽定承包合同的原則:
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符合國家政策。
符合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2.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在開工前簽定承包合同。
3.當事人雙方,均應有法人資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施工圖和技術資料要齊全。
5.施工的準備條件基本具備。
6搶工期的工程要提出搶工費。總工期的要求并確定獎懲條款,包單位,
(六)延長合同工期的原則:
凡屬甲方責任,未按合同規定提供施工圖、技術資料、材料增加面積造成工程拖延,可補辦工期順如結構變更、備或其它原因,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4
1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現狀
財務管理屬于建筑企業管理的核心,隨著建筑企業對自身管理水平的重視,其內部的財務管理水平也一直在不斷的提高,從國內的范圍來看,建筑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基本已經實現了五統一,在管理方面也取得了相應的進展,但隨著目前經濟體制的轉變,以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為基礎的傳統的企業財務管理模式已經無法適應時代的發展,無法適應如今市場經濟體制下各方面的變化,因此建筑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開始逐漸顯現:首先,改革理念落后。建筑企業雖然已經認識到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時也針對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做了必要的改革,但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在新型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實施的實際行動上,仍然有所欠缺。其次,企業的財務管理缺乏自主權。目前在企業的財務管理方面,一直沿用的都是傳統的以行政手段為主的管理方式,即財務管理如何進行,完全要依照領導層的意愿來執行,這大大的影響了財務管理的自主權,對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狀況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最后,建筑企業財務管理狀況混亂。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與其他企業是存在一定差別的,這種差別主要體現在,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并不是僅僅在企業內部進行,大多數時候需要在建筑施工現場進行,這就使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變得非常混亂。
2構建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構建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由目前的經濟體制決定的。我國的經濟體制的變革要求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必須要做出相應的.改革才能與時代發展相適應,從計劃經濟體制到市場經濟體制,建筑企業所面臨的威脅已經變得越來越大,同時其發展和壯大也開始要依靠自身的實力,這種情況反應到財務方面,便是財務管理制度的改革。其次,構建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必然要求。建筑企業只有進行財務管理方面的改革,才能通過財務管理來有效的對自身的各類成本進行控制,從而最大程度的節約其費用,使其經濟效益能夠達到最高的標準。最后,目前我國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與國際制度相比存在差距。想要使我國的建筑企業的發展范圍能夠超越國家的范疇而進軍到世界領域,就一定要使其在制度方面能夠與世界的標準相適應,但目前我國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還并未達到這一標準,因此對其進行改革非常必要。
3構建建筑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措施
(1)更新觀念。企業的觀念是一個企業能否穩定發展的基本保證,落后的思想觀念會導致企業的體制同樣也得不到發展,這對企業的改革和創新非常不利,因此企業想要使自身得到更好的發展,就一定使發展觀念得到更新,使其能夠符合目前社會發展的趨勢。建筑企業想要構建適應時代發展的管理制度,首先就一定要更新企業發展的觀念,要改變以往以政策支持為主要發展依靠的觀念,認識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自身的經濟實力以及綜合實力變得強大,才能使自己有機會發展壯大。因此,建筑企業一定要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財務管理制度,徹底消除如今財務管理制度的弊端,從而規范財務管理的狀況,使其能夠有效的促進企業的發展。
(2)要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對建筑企業財務人員不僅是一種約束,同時也是能夠使其發現問題并解決問題的一個平臺。對于建筑企業自身來說,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可以使財務預算的布置、審批和批準變得更加方便,同時也能夠使企業對財務預算的監督和查詢變得更加便利。同時,通過財務會議的召開,建筑企業還能夠及時的發現自身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從而使其能夠及時的提出一定的策略對其進行解決,避免由于問題的出現而帶來的麻煩,這對提高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和構建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利的。
(3)要使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或個人。為構建適應時代發展的建筑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就一定要使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或個人身上。要將財務管理部門人員分成幾個小組,每個小組分別負責財務管理中不同的內容,這樣在財務管理中出現問題時,企業便可以向某一小組追究責任,這樣可以有效的加強相關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其工作效率。除此之外,建筑企業還可以將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中,只有這樣,才能使建筑企業形成一套較為合理的科學責任制,使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水平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促進企業制度的完善,保證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夠穩定的生存下去。
4結語
建筑企業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其財務管理制度與其他企業是存在一定差別的,想要使建筑企業能夠構建更加適應時代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就一定要針對特殊性來制定一系列措施,同時還應根據建筑企業目前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策略,這樣才能保證建筑企業能夠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改變自身固有的缺陷,不斷的發展和完善,使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夠得到改革和完善,使企業的財務管理變得更加規范。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5
第一章
安全保證措施
1、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機械事故、火災事故,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保證體系,有豐富安全施工管理經驗的專職安全員,強化安全施工管理。
3、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冷卻塔施工防火制度、等高作業管理制度、吊裝作業管理制度等,指導施工生產按要求進行。并經常性地開展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4、電焊工、氣焊工等特殊工種均須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施工人員均要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現場所有施工人員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安全帶。
6、施工現場要設立各種防護設施及安全標志。
7、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機械設備均經檢修保養合格,嚴禁帶故障和隱患的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或投入使用。對吊裝機具須經安全檢查認可后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機械設備設專人管理,按機械安全規程操作,并定期維護檢修。傳動部位和危險部位須防護裝置,各種安全裝置必須安全完好。
9、焊接作業時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業場所或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
10、施工現場、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施工中嚴禁吸煙。
11、加強用電安全管理,施工用電嚴格按批準后臨時施工方案進行,遵循“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原則。
12、經常性地開展安全生產自檢、評比工作,做到警鐘長鳴,爭創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
第二章
用電安全制度
1.不要隨便亂動甲方車間內的電氣設備。
2.自己使用的設備、工具,如果電氣部分出現了故障,不能帶故障運行,應立即請電工檢修,不得私自修理。
3.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插座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損或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4.需要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如電(排)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同時導線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動,以免磨損。如果導線被物體壓住時,不要硬拉,防止將導線拉斷。
5.一般情況下,禁止使用臨時線。如必須使用時,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臨時線應按安全規定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使用完后應按規定時間拆除。
6.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壓電線桿、鐵塔、避雷針的周圍,以免雷擊時電流入地產生跨步電壓觸電。
7.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時,導線斷落點周圍10米以內禁止人員入內,以防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此時已有人在10米之內,為防跨步電壓觸電,應用單足或并足跳離危險區。
8.在打掃衛生嚴禁用水去沖洗電氣設施,或用濕抹布擦拭電氣設施。
第三章
防火安全制度
1.嚴格遵守動火證審批制度,必須在審批后方可動火作業。
2.動火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準動火操作。
3.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每臺塔內必須有水壓足夠的常備消防水帶1條。夜場施工有照明設備。
4.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并設專人看護。作業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干凈,如不能消除應采取設接火盤、遮隔澆濕的措施加以保護。用電氣焊在高空作業時,要清理或避開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施焊前,必須先檢查機具的安全可靠。如電纜、焊鉗的絕緣,電焊機外殼接零等良好。
6.進行高處施焊作業、除應做好腳步手板,防護網等安全措施外,還必須要有監護人或輪換施焊。
7.動火終結時、在離開現場前、必須進行現場清理,檢查是否遺留有火種,電源線是否已拉閘斷電,氧氣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規定關閉氣閥,并分別存放處理等。
8.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隊危險之前,不得進行焊、割。
6)用待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用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角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面未采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準焊、割。
第四章
登高作業安全制度
1.患有職業禁忌癥(如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較差、精神不振、酒后等身體狀況不佳者不準登高。
2.作業時衣著要盡量靈便,穿著硬底、帶釘、易滑鞋或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3.凡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教育,無登高作業證不準登高。
4.腳手架、平臺、梯子、安全帶、安全網、防護板等安全設施不可靠時、不準登高。為了避免意外發生,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所用的安全設施是否牢固、可靠。
5.梯子不準墊高使用。
6.梯子接長使用時,無可靠的連接措施不準登高。
7.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或不扎緊褲管不準登高。
8.在周邊臨空、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懸空作業,必須建立牢靠立足點,如搭設操作平臺、腳手架或吊籃等,否則不準施工。
9.梯子無防滑措施不準登高。
10.樓梯使用時,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否則不準登高。
11.高壓線旁無特殊情況不準登高。
12.不準采用起重機吊運、攀爬腳手架、攀爬設備等方式登高。
13.高處作業應設置可靠扶梯,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
14.不準兩人同時在梯子上作業。
15.登高作業時,不準隨意向下拋投雜物,以免砸傷下面的人員。
16.高處作業人員,安全帶應掛好再作業,應高掛低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不準將掛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上使用。
17.遇有六級大風、雷電、暴雨、大霧等惡劣氣候時,不準露天登高。
18.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
19.腳手架上不準使用梯子登高作業。
20.登高作業時,傳遞物件不準拋投。
21.洞口作業時,沒有安全防護或安全防護設施不牢固、損壞的不準作業。
22.沒有專人監護的情況下不準登高。
23.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
24.夜間照明不足、無警示燈不準登高。
25.石棉瓦和玻璃鋼瓦片上無牢固跳板不準登高。
26.不準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及時將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墜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傷人。
第五章
施工設備操作安全規程
一、電焊機操作安全規程
1.作業時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防止燒傷,灼傷。電焊工作場地內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業之前應認真檢查電焊機的絕緣和保護接地裝置。焊鉗應完整無破損、絕緣可靠。
3.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
4.電焊機應放置在易散熱的地方,當溫度過高時應暫停作業。
5.雨天禁止露天作業,焊機內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業完畢后應將焊鉗放在線路絕緣的地方,并收好電纜線,切斷電源。
二、乙炔氣瓶操作安全規程
1.乙炔氣瓶在搬運和使用中應嚴格避免撞擊,瓶上必須裝有防震橡膠圈。
2.使用乙炔瓶時,不能將瓶內的乙炔氣全部用完,以免產生負壓,造成空氣進入瓶內,最后應剩下不少于1個大氣壓的乙炔氣,并將氣瓶閥關緊防止漏氣。
3.乙炔減壓器與乙炔氣瓶的瓶閥必須連接可靠,嚴禁在漏氣的狀況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氣的混合氣體觸及明火發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氣瓶在夏季應防止曝曬,使瓶體的表面溫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內氣體壓力急劇增高。氣瓶離開焊炬,爐子和其它明火的距離應不小于10米。
5.氣瓶必須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動而倒下引起氣瓶爆炸。豎放時,應用鐵箍或鏈條固定好;臥放時,應用墊木墊好,防止滾動。
三、氧氣瓶操作安全規程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必須可靠連接減壓器,皮管及割炬,在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壓力表的讀數。
3.開啟瓶閥時,人應站在側面緩慢開啟,以防絲扣滑脫而沖擊傷人和產生靜電火花。
4.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大于98Pa)并關緊緊瓶閥,以防混入其他氣體或雜質。
5.冬季瓶閥、減壓器凍結時,嚴禁用明火或赤熱金屬烘干,不準敲打或撞擊。可以用熱水、蒸氣來解凍。
6.若氧氣瓶著火,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待火自行熄滅。如鄰近其他可燃物起火,應盡快將氧氣瓶搬到空曠地點,以防高熱影響而爆炸。
7.氧氣瓶要禁止敲擊、碰撞和沾染油污,瓶體上兩只防漏閥應齊、完好。
8.應經常檢查減壓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發現有漏氣或失靈時,應及時更換。
9.瓶帽必須完整無損,瓶帽上必須有泄氣孔,充裝完畢后,存放和搬運過程中,均應戴上瓶帽。
10.氧氣瓶應遠離高溫、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與明火的距離不小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曬。
11.氧氣瓶應直接使用。
12.氧氣瓶要輕裝輕卸,嚴禁煙火。
四、電、氣焊工操作規程
1.焊接及切割人員應遵守施工現場和工作中的'有關規定。
2.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3.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員必須熟知焊、割機具的性能和有關電氣、防火安全知識以及觸電急救常識。
4.上崗前應按規定穿戴好個體防護用品。
5.作業前必須對焊、割機具及周圍環境進行認真檢查,嚴禁盲目施工。
6.電焊機、電焊變壓器的外殼以及開關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
7.焊鉗(把)及導線的絕緣必須良好,不得有損壞現象。
8.在金屬容器或大口徑管道內焊接或切割時,應有良好的通風和除塵的裝置,嚴禁向容器和管道內輸入氧氣;并做好監護和防觸電措施。
9.焊割后的灼熱工件不準堆放在電焊(鉗)線、焊槍軟管旁,也不準將電焊鉗、線與焊槍軟管絞在一起,以免發生事故。
10.乙炔等燃氣和氧氣等助燃氣體使用中與火源的距離應大于10米。
11.工作中斷或停止作業時,必須先關閉乙炔開關,后關閉氧氣開關。
12.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焊、割。
13.工作后應切斷電源和氣源,清掃工作場地,做到工完場清。
五、手拉葫蘆操作安全規程
1.操作前必須詳細檢查各個部件及零件,包括各個鏈條的每個鏈環,情況良好時方可使用。
2.使用時不得超載。
3.起重鏈條要求垂直懸掛重物。鏈條各個鏈環間不得有錯鈕。
4.拉動手鏈時,必須使拉鏈方向與手拉鏈輪處于同一平面。
5.嚴禁斜拉,以防卡鏈。
6.拉動時必須用力平穩,以免跳鏈或卡鏈。當發現拉動困難時,要及時檢查原因,不要硬拉,更不許增加人力,以免拉斷鏈條或銷子。
7.使用三腳架時,三角必須保持相對間距,兩腳間應用繩索聯系,當聯系繩索置于地面時,要注意防止將作業人員絆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過標準值,以防鏈條拉斷銷子,造成事故。
六、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規程
1.手持電動工具不許安裝漏電保護器,同時工具的金屬外殼應進行保護接地或接零。
2.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經專職電工檢驗接線是否正確,防止零線與相線接錯造成事故。
3.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和站在絕緣板上。
4.不得將工件等重物壓在導線上。
5.使用單相的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銷、插座必須符合單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銷、插座必須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應先測量絕緣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7.手持電動工具自帶的軟電纜不得接長使用,當電源與作業場所距離較遠時,應采用移動電閘箱。
8.手持電動工具原有的插頭不得隨意拆除或更換,當原有插頭損壞后,嚴禁直接將金屬絲插入插座。
9.發現手持電動工具外殼、手柄破裂,應停止使用,進行更換。
10.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拆除和修理手持電動工具。
11.手持電動工具的旋轉部件應有防護裝置。
12.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13.手持電動工具嚴禁超載使用,注意異響和溫度過熱,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七、手電鉆、沖擊鉆安全規程
1.鉆卡頭應在設備插口上固定牢固,插上電源前應取下鉆卡頭鑰匙。
2.鉆孔時不宜用力過猛,以防止工具過載;突然停止轉動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
3.安裝鉆頭時,不許用錘子或其他金屬制品物件敲擊,手拿電動工具時,必須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邊拉軟導線,一邊搬動工具,要防止軟導線擦破、割破和被軋壞等。
4.較小的工件被鉆孔前必須先固定牢固,使工件在鉆孔時不隨鉆頭旋轉,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6
為提升本項目以及各參與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各施工單位)的整體形象,保證項目運行的高效性、嚴密性和條理性,確保本項目能保質期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參與單位嚴格執行。
工地安全禮貌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禮貌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成都市建設工程現場禮貌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禮貌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務必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資料及形式務必貼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務必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資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務必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布置臨設,并將總平面布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持續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并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務必先體檢、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貼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持續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務必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職責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務必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務必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凈,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并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務必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于區分;高空作業,務必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務必隔層鋪設并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個性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個性是板筋,務必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務必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筑背心上班,且務必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務必采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準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并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務必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務必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務必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準后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個性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及外架基礎松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狀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務必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一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職責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準,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務必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務必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理解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務必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斗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斗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務必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工地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務必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范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務必到達優良標準。
2、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務必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務必有經甲方審查批準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務必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并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建筑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務必向甲方帶給《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復核字認可后方可開挖。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務必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于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和監理,并帶給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后的驗收項目,在甲方、監理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狀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后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現務必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復測時,施工單位應于用心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后,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后(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混凝土澆筑過程中除務必有值班工長外,還務必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狀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后,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帶給的戶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可大面積施工。
11、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務必立即整改,一切職責由施工單位負責。
12、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職責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并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所有進場材料均需帶給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務必經當地質量監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后方能應用于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并持續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職責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梁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務必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務必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并設立專人計量監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并視情節予以索賠。
16、各施工單位務必做好廚房、衛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工地現場協調管理制度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帶給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務必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潛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務必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務必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一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務必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務必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狀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務必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職責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務必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xx/項次。
工地現場會議管理制度
1、為了便于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務必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職責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50元/人,缺席者罰款10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職責制,即每周例會時提出下周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禮貌施工),同時檢查本周計劃完成狀況。配合協調狀況、約定事項的執行狀況、材料供應狀況、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務必構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匯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構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后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思考: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務必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周工地例會前報上周工作完成狀況及下周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務必由項目經理及職責工長簽字并加蓋項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務必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于1000—5000/天的罰款。
現場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貼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
5、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日完成并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7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系,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匯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范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準。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準。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并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⑸往來款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準。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并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后,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后補簽。如對已簽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準。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范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后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后報懂事長簽字,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8
項目部為加強“成本管理責任制”作出如下安排:
一、結合公司安字(20xx)014號文件,項目部在各人員崗位職責中建立項目成本管理責任制,由主任經濟師編制,經項目經理審批后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
二、項目部投標工作及新接工程安排:
1、核算工程量:項目經理或主任經濟師安排相關專業造價員提量,并形成投標預算;
投標預算書制作費用:xxxx‰,不能整套(算量、套定額子目、上機、出報表)完成的按xxx‰支付。出現嚴重失誤的按同比例扣還預算費。
造價員xxxx項目部所有持造價員資格的人員。不能按時完成或接受任務都后續造價員繼續教育等費用不再予以報銷。
2、投標預算的匯總和遞送由主任經濟師(經營管理員)完成。
3、項目經理、主任經濟師參與調標,主任經濟師做好相關記錄。
4、新工程:項目經理、副經理,主任工程師、經濟師安排應該工程現場管理人員及班組,主任工程師向分公司相關部門報送人員體系審批表。
5、項目負責人填寫“開工報告”、“施工進度總計劃”,主任工程師審核后交分公司審批后返主任經濟師一份,工地留存一份。
6、主任經濟師依據司字[20xx]131號文件配合分公司經營科做“土建安裝配合合同”、“承包合同”的簽訂工作,并交總公司經營管理處、土建項目部、分公司經營科、安裝項目部存檔。
三、施工預算的編制:
1、工程中標后一個月內(且必須在產生人工工資前)由主任經濟師安排專業人員結合投標清單、預算交底、調標記錄、上繳管理費、土建安裝配合費等因素編制施工預算(按20xx年陜西價目表及配套費用表進行編制,人工單價一般不得超過陜建[20xx]323號文件36元/工日。
2、由項目經理、副經理、主任工程師、主任經濟師一起確定施工預算總費用并報經營科審核。審批后的施工預算一份返項目部,一份留經營科,做為經營科對單位工程總費用進行控制的依據。
3、由項目經理、副經理、主任工程師、主任經濟師一起確定單位工程目標完成成本分析、盈虧統計表、單位工程費用構成表。由主任經濟師報經營科進行審核,總經濟師審批。
4、項目經理簽訂安裝承包合同,簽審后留主任經濟師存放。
5、主任經濟師組織成本策劃,由分司經營科、項目經理、副經理、主任工程師、主任經濟師一起確定各項人、材、機目標值。經營管理員將各目標值傳遞到各部門、人員及班組。
四、人工費、機械費的控制:
1、主任經濟師、項目負責人安排該工程的相關專業工長簽訂“分部分項工程承包合同”。項目經理(有特殊要求的按實際分包約定內容簽訂)審簽。
2、分司經營科將投標狀態下的目標值提供給勞資科,勞資科每月依據項目部所報人工工資遞減。
3、勞資(記賬)員進行人工、材料、機械的實時消耗量統計,每月10日交主任經濟師處。主任經濟師作成本統計及分析。
勞資員結合項目部實際人工工資,區分工程、班組、職工工資等,每月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匯總情況交主任經濟師一份(樣表1附后)。
記賬員結合實際項目部機械的實時消耗,區分采購費、維修保養費等,每月10日前將上月機械費消耗匯總數據交主任經濟師一份(樣表記賬員自制)。
(記帳員各類憑證等應區別各工地記錄;以備結算及成本核算。)
4、工長(施工班組長)每月16日報實際完成工程量(樣表2附后),經質檢員、安全員、現場負責人確認質量、安全、是否為合格產品后,項目負責人將審核過的工程量報經營員,填寫“月工資額”表(樣表3附后)。
5、經營管理員依據進度計劃,核算月完成工程量。于每月19日前交分司。
6、勞資員應嚴格以經營管理員提供的人工費為依據,編制工資發放憑單,項目經理審簽后,將每月工資發放匯總情況交主任經濟師一份,即本項第3條。
五、材料費的控制:
1、物資需用總計劃是現場工程實體消耗的`預測成本,是工程物資控制的總目標。物資需用總計劃由項目部自主編制、審核及控制。項目部在報銷發票時,經營科依據物資需用總計劃中的數量依次遞減,并在材料總費用中遞減。
2、現場負責人開工前組織各工長編制物資需用總計劃,由主任經濟師審核,項目經理審批后一式兩份,一份返現場負責人,一份交主任經濟師備案作為材料費控制的依據。
3、在月材料采購過程中,由現場負責人依據物資需用總計劃,審核專項工長提出的月材料計劃,并核對庫房材料節余量后,分階段、分系統編制月采購計劃一式三分。經主任經濟師審核后,交項目經理審批簽字后,工地、材料員、主任經濟師各留一份。材料員負責采購。
4、現場負責人建立物資采購計劃臺賬(樣表4附后)交主任經濟師,主任經濟師在物資需用總計劃中逐次遞減。分析原因,及時糾偏催促變更。
5、物資供貨合同的評審,經材料員確認、簽字,主任經濟師審核,項目部經理審批后,報經營科。經營科組織評審后,與供貨商簽訂物資供貨合同。記賬員、主任經濟師、經營科各留一份。
6、材料到達現場驗證后,庫管員應嚴格按照物資管理辦法,檢查物資的數量是否與購料合同及物資采購計劃相符,規格、型號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后填寫《物資驗收單》、《物資進場驗收記錄》;對于甲供的材料,庫管員視同采購填寫《物資驗收單》、《顧客提供物資清單》。現場負責人(技校員)及時將甲供材清單遞送主任經濟師留存。
7、庫管員應將材料賬按十大類分開,依據材料驗收單登記明細賬、將分步工序實際工程量作為各項材料用量的控制目標,嚴格按照限額領料進行控制,每月現場負責人核對庫房材料節余量前,對庫存材料進行盤點,對下次物資入庫量進行登記分類。庫管員負責建立日、月入庫、出庫臺賬每日進行盤點,并將月入庫、出庫臺賬(樣表5附后)于當月16日前交主任經濟師一份。
8、經營管理員每月將物資月計劃與實際消耗進行對比分析(樣表6附后)報主任經濟師,現場管理人員要對操作人員使用的材料量進行監督,主任經濟師組織相關人員制定措施避免材料浪費。
9、工程收尾期間,現場負責人對材料進行清查,對于剩余材料及多次使用性材料進行回收入庫,并編制回收入庫單(樣表7附后)交材料員、主任經濟師各一份。
10、工程項目物資報銷單據由材料員(樣表8附后)、項目負責人簽字,主任經濟師審核,項目經理審批。主任經濟師將物資報銷費用計入成本。記賬員(樣表8附后)到經營科輸發票報銷手續,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發票后附的入庫單、驗收單、材料清單,物資名稱、規格型號、單位、單價、數量必須填寫清楚,與發票一致。材料員及記賬員協同進行材料的實時消耗量統計,每月10日前將上月統計數據交主任經濟師一份作成本統計及分析。
六、成本管理:
1、項目部經營人員:
主任 經濟 師:xxx
經 營 員:xxx,兼電氣專業造價員
暖通專業造價員:xxx
專業造價員優先執行項目部經營工作,配合主任經濟師每月完成成本數據的收集、整理、核算、分析統計工作。
七、變更簽證:
1、變更時間要求:隨時變更,隨時簽證。各工地出現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主任經濟師安排簽證,超過一個星期的現場負責人自負。并在一個星期內將變更通知單、簽證單等交主任經濟師一份留存。每個工地現場應設專用變更簽證檔案盒。
2、工作安排:
①、凡是投標中沒有認價的材料,項目負責人必須與項目副經理、主任經濟師協商后制定出需再次認價的材料明細,報甲方認價。甲方供材需做好簽收記錄,及時報主任經濟師。
②、現場負責人協同主任經濟師分析對比投標預算和施工預算在項目上的出入情況,核對投標量是否有漏項、少量等情況并編制出量差、價差分析表,必要的填寫簽證單。
③、工程新增變更類:項目負責人(技術員)根據變更單情況,及時計算出工程量。做好無法描繪于竣工圖的簽證單工作,不得出現口頭變更情況,且力求每份變更都能完整超額地反映在竣工圖上。工作中要堅持先做變更簽證再施工的原則,避免出現工作干完了沒人簽字的情況。
④、現場簽證要注意區分清單工程和定額工程的簽證方式。
⑤、所以變更項目負責人需及時找甲方、監理簽字蓋章,盡量在一星期內完成。完備后原件交經主任經濟師,復印件存放于工地專用變更簽證盒內以備結算。
3、培訓工作:結合工程實際,不定期召開經營培訓。
八、竣工結算書:
工程竣工后,經營員應在收到審計報告后三日內編制完成工程竣工成本分析對比表(樣表9附后)交主任經濟師審核,項目經理審批后報經營科備案。
工程結算是工程造價控制的最后階段。工程項目經濟效益的好壞與最后階段的工程結算編制完整、正確與否息息相關,特別是完整性。
1、工程初驗前一個月經營員將所有結算資料(招標文件、合同、答疑記要、變更簽證、實際出庫統計量等)整理匯總交主任經濟師,項目經理與主任經濟師安排各專業人員編制預結算書。竣工驗收合格23天內,將首次報送甲方的結算書(附各種依據資料)送交分公司經營管理科審核。
2、項目負責人安排完成竣工圖的制作,資料員及時整編裝訂(有時變更簽證合理反映到竣工圖上才會被確認,注意無法措繪于竣工圖上的簽證單)。
3、主任工程師填寫“安裝工程竣工報告”。項目副經理配合、指導主任工程師填寫“安裝工程竣工檔案”,其中需指明區別于其它工地的一些特點、難點。附工程整體外觀效果彩圖,文明工地證書彩頁,獲獎證書、獎杯類,體顯該工程工藝特點的圖片3~4張及顧客滿意度調查表等。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9
1、第28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2、第29條、辦理會計業務時,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3、第30條、財務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定期進行財務審計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帳帳相符。
4、第31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報總經理,并按有關部門要求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填制人簽名或加蓋財務專用章。
5、第32條、財務主管要對企業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主管副總經理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6、第33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財務審計每季進行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進行審計,并提交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7、第34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員辦清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監交。
8、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持證上崗。證職相符,證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保存,并登記入冊。
9、崗位證件的借用要經負責人批準,由借用人填寫《崗位證件借用登記表》,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證件歸還綜合部。
10、職工離職取證時要經總經理審批后,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取證。
11、及時組織相關崗位證件年檢工作,保證證件的持續有效性。
12、禁止借證人將借出的證件用于他途,違者罰款200元/次。
13、工程開工后項目部收集現場所有特殊工種的證件,證件原件存放項目部,證件復印件及特殊工種名冊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14、施工現場勞務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15、項目部將勞務人員名冊及證件復印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16、對上報假證者,追究其責任。
17、第14條、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防止設備及建設材料被盜丟失,項目部根據需要配備工地看守人員,實行巡邏值守制度,保證駐地安全。
18、第15條、項目部巡邏值守人員要認真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9、對進出施工工地陌生人員進行詢問登記,隨時了解掌握來往人員情況,防止不明身份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20、夜間加強值班巡邏,防止非法人員進入行竊偷盜地工財物。
21、項目部值守人員不得私自外出,擅離職守,如因值守人員擅離職守發生施工工地財物被盜丟失,造成經濟損失,由值班看守人員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22、值守人員在值班期間發生異常情況或財物被盜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及時報告,必要時及時報警撥打110。
23、做好工地機械設備、工具、用具等建材、材料的清收管理工作,防止亂丟亂放或擺放不當造成遺失和損壞。
24、第16條、公用物資和辦公設備管理按以下規定執行:
25、公司新采購的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復印機、掃描儀、傳真機、音響)、沙發、桌椅、檔案柜等公用物品,由辦公室負責登記、明確管理責任人并由管理責任人在采購單據上簽字后方可報銷。
26、辦公用品、公用物資按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管理責任。公司公共區域內公用物資應由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
27、辦公室要建立公用物資管理登記,登記表內要登記清楚公用物資的品名、價格、規格型號、存放地點、責任人等內容,屬于耐用品,使用時間在五年以上的要立入固定資產管理。
28、各個辦公室辦公用品及物資要建立公用物資登記帳,并明確管理責任人,工作變動時要立入工作移交。
29、公用物資管理不善、管理責任不明確,或因管理者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被盜丟失和損壞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者的責任。
30、本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為早8:00——12:00,下午14:00—18:00。工程施工期間,為保持工程建設的連續性,確保工程按期完工,對部分人員實行靈活有彈性作息制度。可根據實際需要延長上班時間,節假日照常上班,不計發加班工資。正常情況下可實行輪休或調休。
31、本公司職工實行考勤實登記制度,公司辦公室負責員工的考勤登記管理。考勤登記內容為:遲到、早退、請事假、曠工。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0元,曠工一天罰款300元。有事請假經批準同意,按實際請假天數交回本人當月平均工資。
32、條19條、本公司員工必須保證通信暢通,手機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遇有特殊情況,能隨叫隨到。因手機關機,無法接通影響工作的,每次罰款100元。
33、第20條、其它管理規定。
34、本公司員工應遵紀守法,不得打架斗毆,聚眾賭博。不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
35、本公司員工或各班組成員不得損害公司財物,不得私藏偷盜、夾帶、變賣工地建筑材料、工具、用具、管線,損害公司的利益,違反上術規定者給于從重處罰。
36、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員不得散發傳播有損于公司榮譽和形象的言論和消息。
37、公司員工應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8、積極進取,不斷學習,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精通業務。
39、事假:公司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的,應提前2至3天提交請假申請,經監督部主任批準后向公司財務交納請假期間的日平均工資。未經批準不到單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0、病假:公司員工因病住院不能堅持上班的,應向單位遞交病假申請。回單位上班時需向公司提供相關住院證明材料,證明情況屬實后,工資照發。住院時間超過30天以上,60天以下的,單位只計發住院期間的基礎工資,停發職務工資和績效工資。因身體原因不能堅持工作,需要長期休病假的,應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41、婚假:公司員工結婚,本地員工可享受7天婚假(含雙休日),外地員工可享受14天婚假(含雙休日)。因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按事假處理。
42、產假:女員工生育分娩可享受產假45天(含雙休日),產假休滿后需要繼續請假的按事假處理。男職工享受護理假3天,超過3天的按事假處理。
43、喪假:公司員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按所需天數確定,請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近親屬去逝可享受喪假3天,超過3天的按事假處理。
44、與公司簽定了勞動合同的員工,根據本人自愿的原則,可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保險金按國家規定的比例分別由單位和個人承擔。
45、本公司員工不愿繼續在本公司工作,要求辭職的,應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如本人未按規定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臨時要求辭職的,公司不計發當月工資。已簽定勞動合同,要求終止勞動關系的,按合同約定條款辦理。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0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禮貌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XXX建設工程現場禮貌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禮貌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五圖一牌”,標牌的資料及形式必須貼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資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布置臨設,并將總平面布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堅持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并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貼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堅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職責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凈,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并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每一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職責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準,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采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準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并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6、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理解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19、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斗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斗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0、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1
技術管理制度是施工企業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業的技術工作科學地組織起來,保證技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條理地開展,從而完成技術管理的任務。
一、圖紙的熟悉、審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圖紙會審是施工前的一項重要技術準備工作。會審前要認真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對圖中的疑難問題和差錯,要分別作好記錄,準備好會審意見,對于較復雜的大型工程,會審前由技術部組織各專業進行預審,將問題匯總,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二)圖紙會審工作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參加。一般由公司工種部經理主持,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三)圖紙會審時決定的問題,由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圖紙會審記錄和工程洽商單。圖紙會審記錄要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簽字。會審記錄填寫要詳細、準確,并注明參加會審的人員和時間。
(四)必須提高圖紙會審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現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圖紙會審應著重解決的問題,掌握設計意圖和建設單位的要求,了解設計方案、技術措施貫徹國家規范標準情況;設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情況,有無改進方面;工程結構是否安全可靠,裝飾裝修施工有無困難;設計圖紙內容有無錯誤,各專業之間有無矛盾等。
(五)圖紙會審記錄一式八份,分別如技術部、財務部、預算部等。
二、技術交底制度
(一)技術交底是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按技術管理程序,技術交底必須在圖紙會審的基礎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
(二)技術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由公司經理主持,公司總工程師向有關項目經理部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可以總工程師簽發的會議紀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發執行,項目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根據施工進度,按部位和操作項目,向各專業施工員及班組長進行交底。
(三)交底內容:總工程師的技術交底一般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項;對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機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的配合;技術安全措施,規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術措施等。項目技術負責人可按總工程師技術交底的內容辦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的尺寸、標高、軸線、預留洞、預埋件等詳細情況;施工方法、施工順序、工序措接;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成品保護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要求;上級領導對某些技術問題的批示和技術決定;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四)技術交底主要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統一的技術交底表格,并應由交底人、審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簽字。
(五)技術交底資料是施工技術資料的重要內容,各專業技術交底材料分別由單位工程專業技術負責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編成冊,妥為保管。
三、施工組織設計制度
每項工程開工前必須作出施工組織的設計以指導施工的全過程,處理好人、物、空間、時間、施工工藝、質量與數量、專業與協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樸素間的關系,以獲取好的經濟效益。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分類及主要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按服務對象不同,大體可分為三類: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1、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群體工種復雜的重要工種為對象,是全局施工活動的綱領性指導文件(略)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單位工程為對象,是單位工程施工具體的'指導性文件,內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兩種形式:
(1)凡套用定型設計、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較短的簡單工程,可編制施工設計簡要,著重對工期控制、施工質量保證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設計。進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標準化程序;
(2)對于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難度較大,技術較為復雜的分項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條件下的單項工程,均需編制施工方案,這種方案則是施工技術實施性專題設計,其內容必須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論證結果;材料、機具、設備、勞動力的投入計劃;作業程序、條件、標準;經濟技術指導的測算,質量等級和安全性能和預期評價,對不利影響因素的分析預測和相應的技術保證措施等。上述內容力求全面、詳盡、具體,并同時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種保證體系建制。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分工審批權限
施工組織設計、專題設計型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組織有關部、室、項目經理部參加,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匯編,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工程部有關人員進行審批。
(三)施工組織的編制時間要求
單位施工組織設計與接制到圖紙后15天內提出;施工設計概要在接到圖紙后7天內提出;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視具體情況按期提交,原則不影響送標時間。
(四)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須施工設計或方案,否則不準開工;
2、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不全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視為無效;
3、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編制分工逐級向下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同時進行對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的橫向交底,并應有相應的交底記錄;
4、加強實施全過程控制,分別對基礎施工、結構施工和裝修三個階段,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的中間檢查,并且需做施工組織中間檢查記錄;
5、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實施過程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凡屬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變更和調整,都必須編制“施組調整(或補充)方案”,報原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執行。
6、工程完成時,必須及時原施工組織編制內容做出技術總結,并上報原審批人,做好施工組織設計評價和對編制人、實施單位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施工組織設計的考評(略)
四、材料檢驗制度
材料檢驗制度是對施工用材料、構件、配件和設備等,必須由供應部門提出合格證明文件,,并進行試驗、檢驗,對不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對有關設備進行調整和試運轉,以便正確、合理地使用,保證工程質量。
五、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
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規定,必須按照有關質量標準逐項檢查操作質量和產品質量,根據建筑安裝工程的特點分別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和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從而逐環節地保證工程質量,詳見質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工程技術檔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技術狀況、質量狀況等有關技術文件、圖片、圖紙、光盤等,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備工種交付使用、維護管理,改建擴建時使用,并對工種歷史資料進行保存和積累。
1、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檔案管理員負責;
2、各項目工程的檔案資料必須按照單位工程技術資料規定的內容齊全,填寫準確無誤。
3、檔案的收集整理嚴格按“檔案管理辦法”的標準執行。
4、工程竣工驗收的統一交回公司存檔。
七、技術責任制度
是各級技術領導、技術管理機構、技術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術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這項制度有利于加強技術領導,明確職責,從而保證配合有力,功過分明,充分調動有關人員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一)技術管理機構
公司經理
總工程師
工程部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技術人員
專業施工員
工人班組
(二)各級技術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1、在各自負責的范圍內,做好經常性的技術業務工作;
2、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為順利進行施工創造條件;
3、向各級領導提供技術分析資料、技術情報、技術咨詢、技術建議方案和技術措施,便于領導決策;
4、檢查各級技術部門和技術人員貫徹有關技術規定、制度、規程的情況;
(三)總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全面領導企業的技術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技術規程、驗收規范和技術管理制度;
3、組織編制:貫徹企業的年度技術措施綱要和四項費用計劃,組織總結年度技術工作;
4、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審定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發展規劃等;
5、對重點工程組織編制和參加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熟悉會審圖紙,參加竣工驗收;
6、參加公司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對重大事故進行技術上的分析和處理,參與重點工程的投標決策,領導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7、領導培訓工作,審批技術培訓計劃;
8、領導進行技術總結;
9、對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晉級、獎罰等方面提出意見;
10、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公司技術決定,制度以及施工項目的技術管理制度;
2、開展經常性的技術工作,主要有:
(1)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圖紙及招標文件等技術文件,對圖紙中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以及監理部門協商解決,并及時辦理文字洽商手續;
(2)參加施工組織審批;
(3)負責項目工種技術交底工作;
(4)根據項目部的技術計劃,組織編制度,保證質量、安全、節約的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執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軸線、標高等預栓、組織隱蔽工程驗收;
(6)組織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設立預檢,參加竣工驗收;
(7)組織質量檢查,負責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及時上報;
(8)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9)協助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10)領導材料檢驗工作 ;
(11)負責技術革新、環保計劃的實施;
(12)領導技術檔案的整理、原始資料的積累,組織繪制竣工圖,并定期移交和歸檔;
(13)參加技術會議,組織技術業務學習和進行技術安全教育;
八、技術復核及審批制度
該制度規定對重要的且影響工程的技術對象進行復核,避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復核的內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標高和軸線、基礎、設備基礎、模板、鋼筋磚、磚砌體、大梯圖、主要管道、電鍍,審批內容為合理化建議、技術措施、技術革新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對其它工種內容按質量標準規定,進行有計劃的復查和檢查,該制度實施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完成。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2
1、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合制度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保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6、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按時間順序及時建立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臺帳。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3
1、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要求和有關法規規定,為認真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規定所稱的施工現場,是指河北方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的朔州市鑫峰雅卿苑小區的作業場地。
3、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領導,是指的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工程師。
4、本規定所稱項目領導,是指河北方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的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工程師等領導成員。
5、項目領導是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責任主體。從事施工作業活動的施工現場,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和相關分包單位項目部領導必須在施工現場帶班,并與施工人員同時上班、同時下班。
6、項目部領導是監督檢查建筑工程項目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責任主體,應嚴格督促所屬建筑工程項目認真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7、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并嚴格考核。制度中應當明確施工現場帶班領導、帶班生產工作時間、任務、職責權限和考核獎懲等內容。具體為:
1)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對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負總責,項目部人員各負己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并與工人同時上班、同時下班。
2)強化施工企業每月對施工項目安全檢查,實行施工企業分管經理帶班制。檢查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施工項目上執行和落實情況。檢查、糾正施工現場出現的不安全情況,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對在建工程涉及深基坑、大模板、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等分項工程進行重點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一旦發現重大隱患,要確保企業負責人在現場監督消除隱患后再施工。
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有企業總工實行的帶班審核與審批。專項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工)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4)工程項目發生突發性事件時,施工企業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施工現場,帶班組織啟動應急預案,配合和組織調查,采取措施。如工地發生事故,對事故調查處理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5)重大“節假日”施工時,應建立值班與巡查制度,并且施工企業領導或項目負責人實行帶班。檢查施工項目部節假日安全管理與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情況,帶領項目部管理人員值班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確保施工安全生產。
6)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管理實行總監帶班負責制。項目總監應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理合同全面履行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審查同意的專項施工方案實施跟蹤監理。做好有關安全工作內容的監理日志記錄,日常巡視檢查施工作業安全情況,落實節假期施工的安全監理工作,發現有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通知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項目總監對監理部其它監理人員的.現場監理行為承擔責任。
7)對施工項目無負責人帶班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企業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進行處理,同時要求限時改正。對在整改期內仍沒有整改的,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進行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負責人現場帶班的,對企業和企業負責人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8、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實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領導應當向接班的領導詳細告知當前施工現場安全、存在的問題、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的領導應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9、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值班交接班記錄由專人負責整理,并存檔備查。
10、項目部負責人定期對建筑工程項目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進行檢查,并明確帶班檢查人員、檢查方式、檢查的主要內容、時間和頻次、職責權限和考核獎懲等內容。每次檢查結束后,應將檢查的情況、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情況記錄存檔備查。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 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5
第一節 財務工作準則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公司內部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及所屬各分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管理。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會計記帳、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時統計的準則。
二、會計人員的行政隸屬關系
第四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均直屬總公司財務部管理,向總公司負責;財務人員的人事關系、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直屬總公司。分公司或獨立項目部對財務人員進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條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 財務人員在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七條 財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法規和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展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八條 會計報表由各級財務部門每季度編制并上報一次,總公司財務部負責管理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必須由主辦會計、財務主管、行政主管簽名。會計報表應分別送財務總監、總經理和董事長各一份。
第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條 財務人員崗位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移交必須在財務總監或分管總經理的監督下進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的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扣發當年工資。
第二節 資金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總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激活沉淀資金,設立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是總公司資金籌集、資金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的職能部門,同時負責稅務、銀行等業務關系的處理,直接由總公司財務總監領導。
第三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設主任一人、出納一人。
二、資金籌集
第四條 總公司對外籌集資金,包括向金融機構貸款等全部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其他分公司及項目部與總公司其它管理部門均無權辦理上述業務。
第五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對外籌集資金應根據總公司董事會的決議進行,所籌資金的用途應符合董事會決議的要求,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融資審批權限:500萬元以下的融資由資金管理中心決定,500至1500萬元由總公司董事長審批,1500萬元以上總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
三、資金管理
第七條 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管理權限包括資金籌集、帳戶管理、資金調度、資金決算等各方面。
第八條 各分公司可根據需要開設一個基本帳戶和若干個一般帳戶,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開設帳戶必須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統一辦理,分公司及項目部均不得白行設立帳戶。
第九條 為減少沉淀資金,各分公司每半年應對現有銀行帳戶進行一次清理,對不再發生資金進出的銀行帳戶要進行銷戶處理,在銷戶前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寫出書面報告,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同意后辦理。銷戶的銀行帳戶資金全部匯入分公司基本帳戶。
第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收取的所有款項必須存入資金管理中心帳戶,使用的資金由資金管理中心按計劃調撥;如收取的款項為承兌匯票或現金,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按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意見辦理。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25日前將下月所需資金書面報告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批后報董事長批準。資金計劃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寫。
第十二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嚴格按照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如發現有挪用資金的,將對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每次分別罰款500元。
第十三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審批后的資金計劃中的支出項目因各種原因未能付出的,應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計劃中調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時列入資金使用計劃。
第十四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資金使用情況和本月資金收款計劃同時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使用情況表應按工程項目(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列,對資金計劃與實際支出的差異做出說明。
第十五條 要款責任人
項目經理為項目部要款的第一責任人,分公司經理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責任人。項目預算員編制決算書及進度報表并辦理甲方、監理簽字手續,同時協助項目經理參與要款工作,并辦理項目付款手續;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對項目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疏通上層關系;財務人員負責要款手續辦理工作,并負責款項回收。
第十六條 要款程序
1、進度款要款程序
(1)每月項目預算員編制進度報表,提請監理和業主代表審批,根據合同和已回收工程款情況提出要款計劃數額,必要時項目預算員可請分公司經營科協助,經營科必須給予支持。
(2)項目經理或預算員與業主(總包)方主管人員溝通和協商,獲取付款承諾并向分公司經理匯報;
(3)分公司經理獲知付款信息后,應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數額的指示,必要時親自或指派經營科長、副科長協助辦理;
(4)分公司財務科長根據項目經理提供的付款信息,自行或委派財務科其他人員到業主(總包)辦理要款手續,回收資金。
2、年終要款規定
(1)年終根據分公司下達的要款指標,分公司經理應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副科長、項目經理、財務科長專門研究,擬定年終要款計劃,明確責任人; .
(2)相關責任人根據分工積極投入要款工作,必須確保工程款回收;
(3)分公司經理每周主持召開要款工作碰頭會,將業主承諾、資金動向及要款進展情況相互通氣,并針對要款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研究具體對策,部署下階段要款方案;
(4)年終要款的操作程序參照進度款要款程序。
3、竣工決算要款規定
(1)項目預算員根據工程審計部審計后的決算書與業主(總包)辦理完決算手續,需要社會審計的工程完成社會審計后,方為預算員在本項目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調到新的項目后仍須承擔原項目的決算辦理工作,分公司經營科承擔領導、協助和協調的責任;
(2)項目經理如未調離本分公司,仍為工程決算要款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回收工作;
(3)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為要款直接責任人,要給項目經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在項目經理調離本分公司情況下直接負責要款工作。
第十七條 要款工作必須滿足本分公司資金周轉要求,同時滿足公司上交款規定數額,上交款中下列款項必須無條件確保:
1、項目使用的機械、料具,根據公司內部標準計算的租金;
2、根據分公司人數確定的上繳資金;
3、應上交的利潤;
4、應上交的陳欠款;
5、公司墊資的計劃回收款。
第十八條 要款獎罰
l、對上述要款工作未能及時、準確、有效完成者,視情節輕重每次給予處罰,公司財務總監、資金管理中心主任均有權進行處罰;
2、要款指標獎罰列入分公司考核指標,有關規定見公司檢查監督制度。
四、資金調度
第十九條 總公司資金調度權歸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不得拒絕執行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下達的資金調度指令,必須將指定的款項匯入指定單位的開戶銀行。
第二十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因經驗不足或計劃不周,發現所報資金使用計劃有漏項或少報的,可及時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補報手續;經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報總公司財務總監批準后辦埋。
五、資金結算
第二十一條 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劃入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在扣除各分公司及項目部應上交總公司的資金后,原則上歸各分公司及項目部使用,不收取利息;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存放在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當資金不足使用時,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可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各分公司向集團申請借款的條件:工程收款達到合同應收款的70%并按照公司規定收回陳欠款無法滿足墊資工程資金。
第二十三條 各分公司向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借款,應制定相應的還款計劃,逾期不能還款的,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將加收罰息;該罰息將直接從該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的經濟指標考核獎勵中扣除。
六、資金使用
第二十四條 資金使用審批規定
1、分公司和項目部按照月計劃使用的資金,由分公司經理及付款程序辦理,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經理簽字,50—100萬元支付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簽字,100萬元以上由分公司正副經理、經營科長、財務科長聯合簽字。現金會計必須嚴格把關,超出計劃使用的資金必須報總公司資金管理中批準。
2、其它分公司按照月計劃使用50萬元以內的支付由分公司總經理(執行經理)簽字,50萬元以上由總公司總經理簽字。
3、對于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的支付,應由財務人員審核,尤其是尾款的支付必須由財務科長簽字確認。在支付款項時感情用事、不把關,出現超付的對責任人罰款3000元以上,嚴重的降職或開除,必要時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支票與財務印章管理
支票與現金必須分人保管,企業財務專用章和私章由分公司(分公司)財務科長保管,支票與現金由現金會計保管,不得簽發空頭支票,不得簽發與預留銀行印鑒不符的支票及延期支票。
第二十六條 對外付款規定
l、分包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向項目技術負責人申報當月工程進度報表,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確認后報項目預算員,由項目預算員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報項目經理按照分包合同審批簽署付款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營科,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履行情況后轉分公司財務科審核已經付款的情況,簽署意見后交分公司經理確定工程進度款支付。
2、分包工程決算支付程序如下:
分包單位工程完畢后編制分包工程決算書,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同時應保證甲方、監理已經簽署驗收合格意見,轉交項目預算員對決算書進行審核后報項目經理審批,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報食堂會計、材料會計對發生的伙食費、材料費進行決算,在上述程序履行完畢后報分公司經營科審核合同執行情況并申請工程審計部進行分包審計,票據審計部按照審計資料審批有關票據后由分公司財務科根據合同扣除保修金并填寫付款憑證后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分公司經理按照付款審批權限的規定決定或報總經理批準簽署付款意見,分公司財務科根據本意見支付相應款項。
3、材料款支付程序
材料款的支付根據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由材料采購員提出付款申請,由材料科長簽字認可;如為材料預付款報分公司經理審批后支付;材料進場后的付款由材料采購員交使用單位的倉庫和收料員簽字確認并由項目經理對材料付款簽署意見后報分公司經理批準后支付。
4、對于向我方人員行賄的`,一經查實扣罰總價的10%。
5、本條由監事會、票據審計部和分公司經理行使處罰權。
第三節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范圍
本制度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運輸工具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的主要設備,但單價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三條 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分別進行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由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負責:
1、土地、房屋、通訊設備、辦公設備、非運輸車輛由使用部門辦公室負責管理;
2、計算機、網絡設備由網絡中心負責管理;
3、運輸車輛、機械設備、工程料具由機具管理務中心管理;
4、生產工具由使用單位倉庫負責管理;
5、其它資產由資產管理科管理。
第四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后,由財務部門依據其類別分別編號并掛牌,同時移交管理部門管理。
第五條 增減報告
資產管理科在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就固定資產情況編制報表,交管理單位核對后由管理單位、財務部門、使用部門分掣孽存,本項采用計算機處理報表。資產使用管理部門應在每月末將增減、調動情況報資產管理科。
第五條 盤點
公司財務管理部、資產管理科組織資產管理部門每年10月份組織一次盤點。盤點后應編制固定資產盤點報告,注明盈虧原因,由總經理審核并簽署意見,根據公司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準后,在期末結帳前處理完畢,盤盈固定資產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或毀損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和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值之后,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
1、企業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按照取得時的成本入帳,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買價,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 。
2、接受債務人以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3、接受捐贈的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評估加上應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第七條 固定資產折舊
固定資產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
第四節 現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司在下列范圍內可以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備用金;
4、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
5、分公司(分公司)經理審批的其它開支;
6、各種業務招待費;
7、購買農副產品。
第二條 公司辦理勞保福利,購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及其它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決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條 分公司庫存現金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執行,不得超過開戶銀行核定的現金限額,超出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四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出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必須事先報總經理和開戶銀行批準。
第五條 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的,必須填寫備用金領用單或借款單,總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其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經理批準,所有審批人員必須建立臺帳,財務審計部應經常對其進行審計。
第六條 符合本制度第一條規定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據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憑證,經手人和主管領導簽字,并經董事長或董事長委托人簽字后由現金會計支付現金。
第七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根據各部門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編制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審核后填制憑證,交總經理簽字,由現金會計發放現金,并由財務部門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八條 現金會計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入與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決算,帳款相符。
第九條 財務審計部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的銀行資金、現金進行檢查,發現帳實不符的不論何種情況均視為貪污挪用。
第五節 票據審批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第一條 對公司經濟往來的票據分兩種辦法進行審批,即原則上采用董事長一支筆審批,或在董事長批準的部分分公司及項目部采用計劃審批法。
第二條 審批要求:一、審批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根據公司各種管理制度進行審批;二、必須根據雙方合同的約定辦事;三、必須根據有關財務規定進行審批;四、必須查清預算價和實際發生量方可審批;五、遇特殊情況或各種干擾時,應及時向董事長或總經理匯報,以便采取措施及時解決;六、對分包工程款必須在工程審計完畢后方可審批;七、對低值易耗品必須根據指導價審批;八、其它材料必須附有符合規定的招投標手續和合同方可審批。
上述第六、七、八款手續必須符合公司資金管理制度的程序,否則對責任人按照資金管理制度第二十一一二十三條規定處罰。
第三條 在審批發票時,必須做到連續編號,發票上寫明所附單據張數,凡發現不在報支范圍內的發票,當場撕毀。
第四條 凡是單獨發生的發票,包括汽油發票,必須張張審批,堅決不允許粘貼在封面上審批。現金會計、成本核算登記員要嚴格把關,配合好審計部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第五條 在逐張發票審批的同時,把票據的金額、編號及發票本身號碼同時輸入計算機。
第六條 不管任何人報銷發票,發票上都必須具備對方開好的日期,如發現沒有日期或自己填制日期的,作無效處理。發票審批時,所有手續必須完備,如發現搞形式主義補辦手續的,不予報銷并進行處罰,屢教不改的開除。
第七條 差旅費、過路費、定額發票等除在封面上簽字審批外。對里面的小單據必須張張簽字或蓋章,以防再次重復報銷。定額發票必須連號且蓋有對方的財務專用章,差旅費也必須與實際相符。如發現無正式車票的或缺車票的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八條 原則上各類發票都由直接主管人簽字、監督,不屬直接主管的不得無原則的簽字與表態,發現后發票作無效處理,并當場撕毀,同時追究簽字人的責任。
第九條 各部門主管一定要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把好簽字關,通過審批發現誤差的,一切損失由簽字人全額承擔,并加倍罰款。
第十條 凡是各種費用指標包干,均須憑實際票據報批,節余部分歸個人所有,超支不予報銷。
二、計劃審批試行辦法
第十一條 本試行辦法的票據審批權歸試點單位經理(總經理),在報批過程中超出計劃部分由審批人負責。
第十二條 大額費用每月編制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20xx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
第十三條 平時管理費開支(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每半月申報計劃,計劃偏差控制在1000元以內,傳真報總經理審批后一份報票據審計部,由現金會計按計劃發放,個人備用金按照制度規定,在計劃內領用。
第十四條 公司對該財務和票據每兩月進行一次審計,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按照公司制度審批,不論金額大小,第一次罰審批人20xx元,第二次罰5000元,第三次取消審批權,情節嚴重的開除或追究法律責任。
三、差旅費報銷規定
第十五條 市內差旅費實行包干制,由審計部制定標準,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十六條 市外出差人員在出差之前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并事先向辦公室通報,不通報的做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 管理人員出差,乘坐輪船、火車及長途汽車須憑相應的票根報銷。報銷標準:項目經理、科長報銷火車硬座,輪船三等艙以下;一般管理人員報銷火車硬座,輪船四等艙以下。如因特殊原因第二天上午必須投入工作,可以夜間乘火車,報銷硬臥。
第十八條 工地與工地之間調遣以公共車為主。
第十九條 緊急公務必須搭乘飛機、專車時,應事先以書面說明
原因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事后憑發票和經批準的書面申請報銷。
第二十條 搭乘公司交通工具者,不予報銷交通費,如發現按票據額的兩倍罰款。
第二十一條 出差伙食補助不論職務高低,往返途中統一每天補貼30元,并且地區之間來往路程時間要超過8小時才能補貼。
第二十二條 出差結束后,必須及時到考勤處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三條 婚假、產假、大中專畢業生每年一次探親假、喪假報銷來回路費。其余一律不報。
四、招待費和業務費審批規定
第二十四條 500元以上的餐費報銷必須附上菜單明細,對白紙抄寫的部分菜單,必須蓋好與飯店相符合的公章.否則不予報銷,當場撕毀。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對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費用考核的正確性,招待費報銷時必須另附說明,要寫明費用事由和列支部門,并注明所有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成本核算登記員必須把發生費用的部門和人員記錄清楚,不得串戶,不得徇私舞弊記在領導的帳上,領導也要以身作則,不得將下屬的餐費拿來報支,堅決杜絕利用公司名義招待自己的親戚好友或公司內部人員,一經查實,發票當場撕毀,同時給予雙倍處罰。
第二十七條 項目招待費在十七項指標中考核,在指標70%內項目經理自行支配,其中大約30%用于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預算員對外交往,超出70%后每次使用必須報分公司經理批準。
第二十八條 管理人員招待費不得超過公司規定的年度和每次使用的限額,特殊情況須請示分公司經理同意。
分公司經理招待甲方主要人員盡量讓分公司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項目經理一起參加,避免發生不必要的重復支出。
第二十九條 不允許將超額發票分開報銷,一經發現,當場撕毀,并予以雙倍處罰。
第三十條 逢年過節拜訪的合作單位及上一級部門,額度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并列出明細,報銷時須經過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復,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辦公費審批規定
第三十一條 添置計算機、復印機、傳真機等辦公用品必須先向總經理書面申請,不得事后補辦手續。購買工程上所需要的書籍,應由各科室負責人向總公司辦公室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購買,凡沒有申請簽字的,或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報銷時必須經同級辦公室主任簽字。
第三十二條 小型辦公用品(如各類手頭文具、計算器、質檢尺、小型卷尺等)由公司統一采購,公司對每個職位的管理人員核定限額,管理人員在限額內領用。小型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辦理采購和發放事務。
第三十三條 一般管理人員辦公桌、辦公椅等,原則上不添置,但由于人員增加必須添置的,一般人員辦公桌不得超過每張350元,并事先征得審計部同意。
第三十四條 項目辦公室辦公家具標準:
1、3萬平方米以上大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5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傳真機、飲水機、文件柜、空調、計算機;如有項目總工,總工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計算機、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
2、3萬平方米以下大包工程和分包工程項目經理辦公室費用30000元,包括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文件柜、電話;
3、主體項目必須安裝固定電話。
第三十五條 對管理人員手機話費實行包干,標準由票據審計部核定。
六、材料票據審批規定
第三十六條 一次性購買萬元以上設備及電動工具,必須有三家以上的招投標手續及質保書、保修卡方可審批,報批時按照招標程序辦理。
第三十七條 合同內屬我方采購的材料,如不爭取而歸甲方采購的,對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分別罰20xx元;對我方采購的材料,借口甲方采購而在價格上弄虛作假的,罰材料負責人、項目經理、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各10000元;凡是招投標手續弄虛作假的,罰分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副經理)、材料負責人、經營科副科長、項目經理各10000元,材料員,、預算員各5000元。以上三種情況由監事會主席和票據審計負責人處罰。如連續出現三次,對責任人給予開除處理。
第三十八條 通過正規招投標程序而采購的材料價格,如經材料監督員詢價發現價格偏高的,責任人賠償50%;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按100%賠償,并對以上人員罰款1000元以上。
第三十九條 所有甲供材料轉帳單必須憑公司領貨憑證上的實際數量,由材料會計辦理好各項手續,核對后方可進行審批,只提供轉帳憑證無領貨憑證的作無效處理,不予審批并進行處罰。
七、分包隊伍票據審批規定
第四十條 對分包隊伍票據的審批:(1)一定要按公司有關招投標手續的規定進行審批,無合同約定的不能審批,并查清有關事情的來龍去脈;若合同中沒有明確由我方分包,系甲方指定的,我公司不承擔進度、質量、安全和付款責任,配合費按規定收取;(2)必須查清當地的預算價和我方的實際工程量;(3)按公司的有關規定,手續齊全后,才可審批。
八、拖延發票報銷的處罰
第四十一條 低值易耗品材料在付款完畢后一個月內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二條 招投標材料、設備及工程發包,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星期內必須將合同交票據審計負責人,合同履行完畢一個月內必須辦理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所領用的備用金(不含定額備用金),一個月內必須結一次帳,否則超過一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0%;超過兩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15%;超過三個月,罰所領備用金金額的20%。
第六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計應該以會計期間分期決算帳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月度為會計中期。
第二條 會計報表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任意取舍,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一致,會計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字應當相互銜接。
第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該歸檔。
第四條 會計憑證按月、按照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表明月份、季度、起止年、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年內資料由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科長保管,一年后交總公司檔案室,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五條 會計報表應按照季度、年度按時歸檔,由財務管理部指派專人管理,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六條 對上述五條中出現一處遺漏或錯誤,給予責任人30元罰款,由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處罰。
第七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或其指派人員批準,如出現泄密現象對財務負責人與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七節 備用金及借款管理制度
一、備用金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總部備用金的領用一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外出不在當地時,由副總經理批準(重大款項副總經理通過電話請示總經理);分公司工作人員備用金由分公司經理審批,其它分公司的資金一律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
除上述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批準使用任何資金。
第二條 有關人員的備用金額度規定如下:
總經理2萬元;副總經理1.5萬元;分公司經理1萬元;分公司生產(副)經理3千元;經營科長5千元;項目經理、部門及其他科室負責人3千元。
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分公司經理需領用備用金,可自行到財務部門辦理手續,其他人員一律按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三條 特殊情況因公務確需的,由其直接主管簽字后按照第一條規定辦理。 第八節 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規定
一、核算體制
第一條 總公司實行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項目部三級核算,對于個人往來項目必須核算到個人。其中總公司和分公司實行全面核算,分公司實行內部獨立核算,項目部實行成本核算;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承擔有限民事責任。分公司及項目部分別為利潤中心、利潤指標中心和成本指標考核中心。
第二條 總公司設立財務管理部,其它分公司設立財務科,各分公司、機具管理中心設立財務科,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由預算/定額員兼任)。總公司、分公司及項目部均獨立建帳,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報告。
第三條 總公司與分公司為總分公司關系,分公司受總公司領導,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對分公司財務部(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部對各分公司財務科行使領導、指導職能;分公司財務科對項目部成本核算員行使指導職能。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對所屬各級財務機構人員負有指導、檢查、監督、考核、人員調配、培訓的責任。
第四條 總公司對會計人員實行委派制,各級會計人員必須對總公司負責,各級會計人員的工作業績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實施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罰。分公司及項目部對會計人員有使用權。
第五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統一負責處理對外關系,協調與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關系,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凡涉及各地財政、稅務、銀行的相關事宜必須事前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郡請示、匯報,未經總公司財務管理部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辦理上述事宜(日常正常的納稅申報由各分公司及項目部辦理后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 總公司內,對一般關聯方交易原則上按市場經濟規則操作,按市場價進行決算;對重大關聯方交易的決算原則和方法,必須事前報告總公司董事長審批。
第七條 總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對總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編制總公司的合并會計報表;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全面核算,如實反映各自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各分公司負責對本分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進行內部獨立核算,年終將當年會計利潤上交分公司財務科,分公司財務科要對各分公司的會計報表進行匯總。
第八條 分公司財務部負責各分公司之間經濟往來的協調工作,保證各分公司“內部往來”資料的準確、一致。
第九條 分公司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由公司審計部進行調控、監督。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格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承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之間的物資調撥,調撥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調撥甲供材料按市場價決算,預算價與市場價的差額由調出方負擔。該差額不影響經濟指標考核,由成本核算科從調出方的成本中扣除。
第十一條 機械設備加工公司向機具管理中心提供模板等開具材料調撥單;公司財務部按月向各分公司及項目部分配固定資產折舊。雙方均通過“內部往來”列帳。
第十二條 年度末,各分公司將當年實現的利潤全部交分公司財務科。會計處理如下:借記:本年利潤;貸記:內部往來一公司財務科;如為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會計核算
第十三條 會計核算流程按總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四條 公司目前實行《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五條 各級財務機構都必須及時記帳、結帳,當天的業務當天要處理,不得拖延。
第十六條 原始憑證必須符合國家和總公司規定要求,各項要素完備,不得以虛假的原始憑證列帳。
第十七條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采用現金流量表日記帳,由現金會計登記,每月與總帳進行核對。現金每月由財務主管(科長、總帳會計)監督盤點抽查一次,并做好盤點記錄;現金會計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由財務主管簽字。
第十八條 對有關部門和個人實行定額備用金制度,并要求及時報銷,報銷時支付現金以補充備用金。定額備用金核算流程按公司公布的《財務會計工作流程圖》執行。
第十九條 為保證發票能及時得到審批,當事人應根據國家和公司的規定要求,取得正規、合法的發票,并進行整理,做好封面,由直接主管人簽字,交票據員檢查登記;公司制度規定發票后面應附有相關證明材料的,必須同時送審。票據員應嚴格審查把關,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駁回,限于一周內整改完畢,符合要求的送公司審計部審批。凡無正當理由,未在公司制度規定的時間內將發票交公司審計部審批的,一律按公司制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駁回整改的如在下月仍不送審的,按二倍進行罰款。
第二十條 分公司員工的工資由分公司及項目部每月按計稅工資進行預提。
第二十一條 各級財務機構的材料會計負責材料的采購、領用、結存、調撥、退料、報廢的會計核算工作。材料計劃流程和材料采購流程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對外購材料,如果收到材料而發票未到,原則上應于月末進行預點;為簡化會計核算程序,由各分公司材料會計于每年12月末根據各項目材料報表上結余額為負數的材料,單列統計報表報財務科,財務科據此進行預點,下一會計年度建立新帳時將原預點數全額沖回。
第二十二條 每年12月25日前由分公司材料部門、材料會計、項目部倉庫保管員、收料員對各項目部的庫存材料(含大宗材料)進行盤點,對盤點結果要寫出書面報告,分析盤盈、盤虧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分公司經理,并上報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經理審核批準后財務部門要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管理,按類提取折舊。固定資產分類及預計使用年限如下:
一類: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類:試驗設備及儀器 5年
三類:施工機械 10年
四類:運輸設備 10年
五類:生產設備 10年
六類:電子設備 3年
提取折舊時,預留凈殘值3%,采用直線法(平均年限法)按月計提。折舊費除房屋外,均由各使用單位承擔。
固定資產帳目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編報,固定資產管理信息實行計算機管理,按照固定資產類別、使用單位分別進行管理。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每年lO月份進行一次清理盤點,由財務管理部協助配合資產管理科組織實施,并將清理結果報公司總經理。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采購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程序進行采購,發票及購進單經審計部審批后,由公司資產管理科組織建立固定資產,同時會計科登記入帳。大型設備分期付款而發票未到的,先根據購進單組建固定資產,同時貸記:應付帳款或長期應付款,并按規定計提折舊,待取得發票并經審計部審批以后,沖回原估計入帳數,按發票重新列帳,如發票與原列帳數不一致,應調整已提折舊金額。
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的臨時設施要單獨核算分攤,購建時,借記:臨時設施;每月按當月完成產值占項目總產值的比例分攤臨時設施價值,借記:工程施工一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攤銷;竣工時,借記:臨時設施攤銷,貸記:臨時設施;收回的殘值收入,沖減工程成本。
第二十七條 年度末各項目部應對未完工程成本進行盤點,不允許通過調節未完工程成本調節利潤,一經查出,將嚴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未完工程盤點由項目部經理組織工程、預算、材料、財務人員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進行。盤點時可采用“約當產量法”或其它有效方法進行。
第二十八條 分公司20xx元以下的生產工具由各分公司自行采購,一次性攤銷到有關項目部的成本。
第二十九條 對應收帳款加大收款力度,落實責任人,簽訂責任狀,分公司總帳會計和材料會計每月要和甲方核對往來帳目,防止和糾正差錯,并辦理簽認手續,參與收款工作。
第三十條 公司對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不含分公司之間內部往來)。
三、成本核算
第三十一條 分公司財務部門要根據審計部門審批的發票,正確歸集各項目部的成本、費用,并按規定的方法進行分攤,以保證成本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二條 成本、費用與收入要成配比,要準確劃分已完工程與未完工程的成本,不得利用調節未完工程成本來調節利潤。
第三十三條 確認收人要遵循謹慎性原則,對未經審計部門審計的工程項目只能暫按內部預算確認收入。
第三十四條 分公司、項目部要根據發票審批的有關規定,做好事前審核準備工作,完備各種手續,以保證各種成本費用能及時進帳,提高成本、費用核算的準確性。
第三十五條 目前公司會計上計算機記帳和手工記帳并行,為便于成本核算科的考核,計算機中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設置要與考核項目一致,成本項目設置如下:
1、人工費;2、材料費;3、機械費;4、其它直接費(下設料具費、臨設費、其它);5、間接費用(下設項目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業務費、其它間接費)。
手工記帳上的工程成本帳的項目不變。
第三十六條 會計科與成本核算科要加強溝通,成本核算科要深入分公司,每季度核對一次成本、費用進人會計核算的資料,找出形成差額的原因,提出調整處理的意見。
第三十七條 為加強項目部的成本自控能力和配合成本核算科的工作,各項目部設兼職成本核算員。成本核算員主要是在項目部經理的領導下,對項目部的成本進行計劃、組織、協調、監控,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匯報和通報分公司財務機構。項目部的成本管理具體分工如下:
預算員:按月下達項目部的制造成本,分別報送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財務總帳會計、公司財務管理部成本核算科;組織材料員工工時統計員、機械管理員及時完成自身的成本核算和控制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如材料超耗、工人工時超支、機械閑置或不足等)及時進行協調并及時向項目部經理和分公司財務機構匯報。
材料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材料采購、耗用計劃,控制材料的耗用,對多余材料要在材料報表中如實反映,以便公司統一調配,防止材料積壓,每月25日完成當月材料報表的編制工作。
工時統計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工人用工計劃,通過生產管理部組織工人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工人或因工人不足影響工程進度,控制用工總量,防止工時超耗,每月25日完成當月工時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機械管理員:根據項目部的制造成本,按月編制機械使用計劃,通過機械管理中心進行機械設備的調配,防止出現多用機械或因機械不足影響工程進度,督促司機或操作人員做好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每月25日完成當月機械設備運轉統計報表的編制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各分公司之間要每月核對一次內部往來款,防止少計、漏計成本、費用。
第三十九條 為加強對項目部成本的監控力度,分公司經營科應協助、督促項目部按月下達各項目部制造成本指標,以便財務部門與實際成本進行比較,分析差異原因,采取措施控制成本支出。
第四十條 各分公司、項目部應實事求是地上報產值報表,不得上報虛假報表,任意抬高或壓低產值,預算核算的資料準確率不得低于98%。
第四十一條 甲方外包工程不得進入內部產值報表,如是通過我方過帳的,必須單獨列示,并加以說明。
第四十二條 分包工作量應單獨編制報表,并按各自的取費標準分別列出并作出對比分析表,若為包清工的,應把我方提供的材料作為甲供材料列入其中。
第四十三條 為確保考核和核算的準確性,項目部必須按月、季、階段實施工作量盤點制度,預算核算必須與財務核算、材料部門的分割部位、范圍、時間保持一致。項目部經理親自落實,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總帳會計、材料會計及公司成本核算科、會計科必須抽查、監督,對確因工程情況出現的不一致,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第四十四條 建安產值、建安經濟收入、經濟收人的范圍、標準
按公司頒發的標準實施。
第四十五條 人員工時統計按下發的報表統一填寫,內容正確、時間及時、項目分列清楚,并每月與分公司工時統計部門核對清楚,找出差異原因;不正常未出報表的項目由分公司經營科副科長落實填制補充報表。
第四十六條 平均人員數按大、小年分別對待,大年按330出勤天/人計算,小年按315出勤天/人計算。
第四十七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的各種資料必須由經辦人和審核人簽字,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八條 為保證資料的準確性,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必須分季度、按工程結構封頂、工程竣工兩個階段匯總調整。
第四十九條 成本核算和會計核算人員必須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發現資料不準確或弄虛作假,騙取考核獎勵,根據情節輕重發現一次給予500—5000元罰款。
第五十條 會計報表實行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共同負責制,分公司經理、財務科長都要在會計報表封面上簽字蓋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四、財務管理
第五十一條 資金管理和調度、融資、投資,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公司人員備用金按定額備用金管理,即一次領用,報銷時以現金補充備用金,備用金數額執行公司資金管理制度,如備用金超過定額,現金會計有權拒付。
第五十三條 員工借款必須由現金會計每月進行登記記錄,并在次月lO日之前將登記簿交到財務管理部,如越權批示的一律對審批人員和現金會計按制度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為加強對分公司及項目部資金的監控力度,實行資金周報制度。分公司及項目部必須如實填報,并在周日將當周資金收支情況及下周的重要收支預計情況報到總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管理中心對其真實性和正確性進行抽查,發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分公司經理、財務負責人、現金會計各500元。
第五十五條 安裝與土建的資金按甲方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進度款拆分,沒有對土建與安裝分別審定的按照二者產值減去甲供料占總產值減去甲供料的比例進行,土建項目應及時將應拆分給安裝的資金撥付到位。
第五十六條 分包單位開發票的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果分包合同價款不含稅金,則由我方請稅收部門出具完稅證明給分包隊伍(如涉及多個分包隊伍,可提供完稅證明復印件),由分包隊伍提供發票給我方;如果分包合同含稅金,則分包隊伍必須提供相關發票給我方。
第五十七條 分公司需對外投資的,必須經總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未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擅自對外投資的,將對批準人和財務負責人進行處罰。各分公司均不得對外進行投資。
第九節 財務盤點制度
第一條 目的
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的正確性,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心,加強財產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盤點范圍
存貨盤點:原材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料;
財產盤點:固定資產、保管資產等的盤點;
財務盤點: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
第三條 盤點方式
1、固定盤點:盤點工作每年于年中和年末盤點兩次,由財務管理部組織有關管理部門進行;
2、突擊盤點:監事會和審計部不定期進行盤點,對突擊盤點中查出的帳實不符事項,輕者對責任人罰款20xx元以上,嚴重的罰款2~3萬元。
第四條 盤點工作注意事項
1、財務管理部在盤點前擬定工作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下達盤點通知,并召集有關部門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擬定時間表;
2、盤點原則上采用全面盤點方式,如確因事情特殊無法辦理,須經董事長批準方可改變方式;
3、盤點應盡可能采用精確計量,每項財物數量確定后再進行下一項,盤點結果不得變動;
4、盤點結果應由財務管理部委派的盤點人員填寫“盤點統計表”,一式兩份,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由財務部門保存以核對盈虧數量。
第五條 盤點報告
財務管理部依據“盤點統計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送資產主管部門說明盈虧原因及對策后,送回財務部門會呈董事長、總經理審核。本報告一式四份,一份報董事長、一份報總經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一份財務管理部留存。
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列入暫估科目,年末以凈額轉入本年度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六條 賠償處理
材、物、料管理人員及保管人員有下列情況者,賠償相同金額并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1、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借撥或損壞不報者;3、未盡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盜竊、損失或盤虧者。
第十節 財務管理獎罰條例
第一條 嚴守財務機密,對本公司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有關費用,不得隨意泄露,泄露者給予1000元罰款,嚴重者開除。
第二條 每月30日對本月發生的經濟業務及時結帳,做到帳證、帳表、帳實相符,如有錯誤每次處罰扣分。
第三條 對公司規定的上交資金統計表、收款收據使用表、工程量、應收款統計表于次月5日前上報總公司財務管理部,遲一天處罰扣分。
第四條 要同建設方、總包方和協作單位定期結清所有材料、資金往來帳,防止串戶,不得影響要款,如耽誤要款要進行處罰。
第五條 分公司及項目部財務人員增開銀行帳戶,必須書面申請,向總公司財務管理部報批,擅自增開罰款1000~20xx元。
第六條 發現簽字手續不全和殘缺不全的票據,每次對報批人罰款50元。
第七條 登記帳簿的文字要求數字準確,無刮、擦、涂、抹現象,否則發現一次罰50元。
第八條 使用虛假的發票,發票不予報銷,每張罰款100元,并且在內部公告上曝光。 第十一節 內部審計制度
第一條 企業內部審計是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對各種票據、分包工程款、萬元以上材料招投標和有關費用包干執行情況的審計,及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審查、評價。公司內部審計組織有:財務審計部、票據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審計部門直屬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領導,為股東服務,除監事會主席和董事長及其指派人員外,其他人員均無權干涉上述部門的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只有詢問和索要資料的權力。
第二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如審計人員在工作中徇私情、弄虛作假,發現一次罰20xx元,第二次罰10000元,第三次開除。
第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財務專業知識、熟悉財務管理、工程預算等相關業務,了解和掌握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當地施工預算定額,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第四條 審計人員必須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新的財務、會計、金融、稅務、外貿、外經等法規以及工程預算和電算化技術。
第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遵循獨立性原則、客觀性原則、群眾性原則和政策性原則,要依據國家法律、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進行審計。在選擇審計依據時,必須選擇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依據,即選擇與審計事項期限相一致的憑據或是最新制定的法規、制度為依據。擅自改變審計依據或憑主觀想象審計的,經查實后每次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第六條 審計人員必須根據審計目的,采取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取得有效證據,以判斷、證明被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和達標程度,并作出正確、公正的審計結論及合理化建議。若有違背,處以500—1000元罰款。
第七條 審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憑證、帳表、決算書,檢查資金和財產,檢測財務會計軟件,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第八條 對審計涉及的有關事項必須進行調查,并索取有關文件、資料等證明材料。
第九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或嚴重浪費的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否則對審計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若審計人員主觀臆斷、處事不公的,罰款500元以上。監事會主席、總公司董事長負責處罰。
第十條 審計人員對以種種理由百般刁難、阻撓和妨礙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者,應及時向監事會主席匯報,并對有關責任人罰款1000—5000元。
第十一條 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法規并造成嚴重損失的直接責任人,扣除當年工資,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對審計報告、審計處理意見、審計附件(與審計有關的各種證據)必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保管。
第十三條 票據審計部、財務審計部、工程審計部在開展工作過程中必須及時總結,必要時在總公司董事會上要進行匯報。
本制度由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審計部負責人行使處罰權。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建筑企業施工管理制度04-22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07-13
建筑企業公司管理制度03-13
建筑企業管理制度07-19
建筑企業安全管理制度05-13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05-16
工程建筑企業管理制度12-08
【精】建筑企業管理制度06-05
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制度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