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
為了加強社區學校建設,規范財務管理,提高理財水平,結合中永社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出納要分設。由一名社區分校工作者兼任會計、一名社區學校專職工作者兼任出納。
二、財會人員要認真學習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社區學校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認真填寫各類報表,建立健全賬簿。社區學校各分校要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學校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執行“帳款分離、日清月結、收支審批、定期審計”制度。帳、款、物實行專人管理,原始單據和收據須由經辦人、各分校負責人、校長三人以上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下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必要時可向街道辦事處或區有關部門反映。
四、嚴格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1000元以內的.經費開支需由各社區分校負責人審批;20xx元的開支須報社區學校校長同意(須事先提交書面申請、同時備案);20xx元以上的開支須經社區學校教育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同時備案。
五、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學校應成立社區學校財務監督小組(社區學校教育委員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財務監督小組成員),財務監督小組審核財務收支憑證,檢查監督財務計劃、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物資管理、財務公開情況,聽取和反映群眾對社區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社區學校財務監督小組每半年要對帳務賬目進行一次清理審查,要及時公布清查結果,并上報龍灣區社區教育委員會備案。
六、掌管社區經費的社區學校正、副校長和各社區分校工作負責人離崗時要接受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并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七、社區學校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做到帳,款,物相符,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學校教學活動及其他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二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具體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立財務室。財務室配置會計一名,出納一名。會計、出納必須由品行端正,業務能力強,并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
第三條學校所有人員都必須遵守學校的財務制度和財務紀律,任何人都不得違反。對違反學校財務制度的人員,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條嚴格開支審批制度。堅持“用錢大家議,審批一支筆”的原則。學校重大開支須經董事會集體討論決定。學校所有開支、借支都必須經分管財務工作的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進行。任何人不得違反規定,亂開支,亂借支。學校所有開支、借支必須手續完備,按正常程序進行。所有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可靠,有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并經分管財務的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所有開支必須在一周內履行完報銷手續,不得拖延。任何人不得虛列虛報任何支出。
第五條學校的經費支出要以教學為中心。根據“確保必需、突出重點、效率優先”的原則安排各項支出。要嚴格支出管理,優化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六條加強收入管理,確保應當收取的各項收入足額收取。要按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賬戶,統一核算,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隱匿、截留任何收入。學校的任何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均需董事會集體討論決定,任何人均不得亂收費,也不得私自表態減免學費。
第七條學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認真搞好日常會計核算和監督工作。要及時記賬、結賬、對賬和編報各項財務報告,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帳表相符、帳物(錢)相符。及時清理往來款項,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要按照有關規定,保存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檔案資料。會計人員調離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按要求予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部門規定的工作
3、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存、備份工作。做好學生交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條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現金管理制度,做好現金、支票的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安全。
4、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錢)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分管財務的領導。
5、做好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的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加強資產管理
1、資產是置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學校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款、暫付款、借款等。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為加強流動資產管理,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監督制度。對應收款和暫付款應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
3、財務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登記造冊。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學校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中小學校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規范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學校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如實的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如:住宿費、其他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二條學校的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單位預算;學校收取的各種代收費、農村學校收取的幼兒經費都要納入學校經費帳戶統一核算。所有經費都不得截留或隱瞞,事項發生后15天內不辦理經費解繳手續的視為挪用教育經費,對單位領導人和經辦人進行通報并處以違規金額3—5%罰款。情節嚴重的上級部門處理。
第三條學校面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除出具收費票據外,一律要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必須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核實簽字后,隨票據報財務人員記帳。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專項支出。
第二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
第三條單位支出按下列口徑辦理:
(1)購入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購入其他各種批量物品在領用時憑出庫單列報支出。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第四條人員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人員編制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發放獎金、福利、補助。凡發放獎金的,首先要考慮有資金來源,不得舉債發獎金;其次要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并嚴格按考核結果發放。并將考核結果隨獎金發放表報財務部門備查。
第五條各單位的公用經費應在教育局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務支出需要,按月有計劃、合理地使用。凡因實際情況,超出全年預算指標的,需打報告,經縣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如發現不該報銷的而報銷,由經辦人和審批人負責追回所報資金。追不回的資金,由校長和財務人員各承擔50%。學校重大支出要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會辦,會計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學在2000元以上,初級中學在3000元以上。
第六條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經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按先立項后預算再招標,最后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工程完工后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筑專用發票。
第七條校舍維修、裝璜項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裝璜方案,打報告送縣局計財科,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再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業務招待費管理。業務招待必須堅持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對各類活動或來客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所有業務招待費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業務招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并每學期向教職工公布一次。
第九條差旅費用管理。縣內不發出差補助費,縣外按規定標準執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費用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差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
第十條培訓費用管理。凡是要報支培訓費用的,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縣教育局通知或相關的批準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流動資產指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貸等。第十八條學校收取的各項經費都必須在當日解繳銀行,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充庫存現金。
第二條學校報帳員根據業務開支情況,及時結報,補足備用金。各學校應記好現金日記帳。
第三條各學校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固定資產按性質進行分類,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分為教學用房、生活用房、辦公用房、其他輔助用房)和建筑物(分為道路護欄、綠化景點、圍墻、運動場、其他建筑物);專用設備(分為實驗設備、實習設備、文體設備、其他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分為辦公設備、車船、醫療設備、炊事設備、服裝、其他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
第四條固定資產的計價:
(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帳,購置車輛按支付的車輛購置費及附加費計入購價之內。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帳。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行調整。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四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學校必須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和縣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帳務處理,對因布局調整需要撤并的學校資產的處置。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學校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并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帳務調整。
第五章財務監督制度
第一條各學校要成立5—7人的民主理財領導小組,財務單列的學校,每學期結束,進行一次民主理財,并把招待費用、差旅費用以及一學期末的收支結余情況,向教代會做一次報告。理財小組對一學期來的收支情況作出評價。農村中小學每月進行一次民主理財。合理的支出發票和收費統計表,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后,再由報帳員按程序報帳。
第二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縣公辦高級中學、完全中學、普通初中、職業技術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及其它教育單位。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資產管理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核算、監督學校經濟活動。
財務管理體制第二章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對中小學校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縣教育局教育經費核算中心(以下簡稱核算中心)負責管理、監督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組織、指導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匯總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匯總審核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撥款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政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議草案,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核算中心申報用款計劃。
第六條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政預算,并由縣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縣教育經費核算中心以各學校為會計核算單位,教學點并入片區中心校進行會計核算,以各學校為報帳單位。撤銷各學校所有銀行賬戶,由核算中心協助縣直有關學校和鄉(鎮)教育室在金融部門設立備用金支出賬戶。中小學日常支出由核算中心安排備用金,直接撥入各校及教育室備用金支出賬戶。取消鄉(鎮)與縣直學校會計,各鄉(鎮)設總報帳員一名,各學校設報帳員一名。學校需要用錢,先由鄉(鎮)學校報帳員向鄉(鎮)總報帳員報帳,再由總報帳員按月向縣教育核算中心報帳,大額資金由教育核算中心直接支付,零量支付,由教育核算中心委托學校從備用金中支出。各校及教育室要確定專人管理備用金,實行銀行預留印鑒章分離保管,確保資金安全。項目支出由相關部門按規定實行招投標、政府采購后,由核算中心直接撥付到施工企業或供貨商。
第八條教育經費核算中心為各中小學校辦理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各校應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內部稽核小組一般3-5人,負責對學校收支活動進行稽核。各校負責人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各校的報賬員應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預算管理第三章
第十條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和項目支出等。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要按月填報《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每月末向核算中心報送下月用款計劃,核算中心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報局負責人審批后執行。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各校必須嚴格按規定收費,公開收費項目、范圍、標準。建立健全收費內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不得自定或提高收費標準。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發的票據,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1-3日內足額繳入縣非稅收入專戶,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每月報賬時同時核銷已使用票據。
第十五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代收費不屬于學校收入,但應納入財政非稅收入專戶管理。
支出管理第五章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保證專款專用。中央、省、市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人員工資或津補貼、基本建設項目、償還各類債務。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工資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務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等;商品和服務支出占公用經費收入比例一般不超過70。規模較小的學校除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其他資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大型修繕支出等。其他資本性支出占公用經費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0 。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采購教學儀器設備、體育衛生藝術器材、語言器材、電教器材、圖書資料等由學校向核算中心申報,核算中心匯總報送縣政府采購辦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政府采購。縣直有關學校可直接向縣政府采購辦申請辦理。
第十九條各校新建工程項目和校舍維修改造項目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各項手續。嚴格執行工程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制度。組織教職工外出參觀考察等活動,必須報經縣教育局批準,否則不予辦理支出。
第二十條各校要嚴格遵守稅收法律、法規,所有應稅項目的稅金都應當足額申報、繳納,不得少繳或者不繳。要認真履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在運用會計科目進行財務核算時,應嚴格按規定的會計科目進行分類核算,不得增、刪會計科目,不得自擬會計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項目。
結余及分配第六章
第二十一條結余是指中小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按規定結轉下一會計年度使用。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指所有權歸學校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各類資產應按照《中小學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管理。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中小學校必須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建立健全實物資產收發登記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年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第二十四條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特別是土地、房屋、車輛及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要按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無形資產及對外投資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行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權利的資產,包括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財產權利。無形資產轉讓,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中小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對外投資是指中小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對其它單位投資。中小學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教育主管部門和財政資產管理部門批準或備案。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負債管理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中小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學校對負債應制定具體的化解措施,有計劃地償還。學校不得再擅自舉新債運行。特殊原因確需借款的,應經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支出。
第九章財務清算
第二十八條經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中小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中小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二十九條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中小學校,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撤銷的中小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合并的中小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
第三十條財務人員變更時必須遵照《會計法》的規定,認真辦理財務清算和交接手續。
核算程序第十章
第三十一條核算中心按《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設立各類賬簿,用于核算學校發生的各項經濟事項。
第三十二條報帳的一般規定
一報銷程序各會計核算單位的報銷單據應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證實該項業務的發生,學校負責人審批。
二報賬手續加強對學校財務支出的管理,規范財務收支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核算中心負責各校支出的財務審核。每月的5-30日為支出審核報賬日,當月支出當月審核。各學校報賬員為財務送審人。
2、財務審核主要側重于: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發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續的完備性。每月支出原則上應控制在當月計劃范圍之內,否則不予審核入賬。
3、每月送審之前,各校需對送審的支出票據在完備審批手續的基礎上,按支出單位歸類匯總,填制支出匯總表,并對特殊、大宗支出事項寫出書面說明。
4、各項支出經核算中心審核并加蓋“審訖”印章后方可正式入賬,未經審核的支出單據不得列報支出。經審核后的支出單據由核算中心及時入賬,做到日清月結。按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要求組織會計核算,定期向中小學校提供資產負債表、收支明細表等財務報表。
5、每月終了應及時對賬,并定期、不定期對備用金進行實地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各學校每月底報賬時應附上月備用金支出賬戶對賬單。
三票據要求
1、票據正規。外來憑證必須是正規發票或正規收據,自制憑證必須符合要求。
2、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不能只寫大類。
3、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
4、審批手續齊全。按規定的程序簽批。
5、無涂改現象。隨意涂改原始憑證即視為無效憑證。
6、按規定用途使用。每種票據必須按其規定的用途使用,未按規定使用的票據,視為無效票據,不得入帳。
四其他各種報賬憑證反映的事項,必須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符合各項法規、制度,并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對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應提供附件加以說明。出外學習、考察、參觀等,應提供經領導批準的文件或通知作為報賬附件。招待費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單、菜單。交通費支出附用車通知單。
2、經濟業務發生后,應于60日內取得會計憑證,辦理報賬手續。無故延期不報的,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第十一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三條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承擔直接管理人員責任。
第三十四條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中小學校財務接受同級及上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同時教育局每年有計劃的對學校財務進行年度審計,各單位要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政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三十五條自覺接受財政、審計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學校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形式的監督。對違紀行為應按照財經法規進行嚴肅處理,涉及經濟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六條報賬員有權按《會計法》及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可及時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第十二章
第三十七條中小學校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年度預決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
第三十八條各校財會部門,要按照《會計法》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會計檔案定期歸集,審查,核定,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
第三十九條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會部門裝訂成冊,并整理立卷,在會計年度終了以后,由本單位財會部門保管。
第四十條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未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和離職。財務人員交接,應由單位領導和主管部門派員監交。
第四十一條財產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時,應認真辦理交接手續。帳、卡、物經核對無誤后,移交人員負責編制交接清冊一式三份,分別由移交人、接管人、監交人簽字,交接雙方、部門負責人各存檔一份。更換財產管理人員一般不需要換固定資產帳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資產帳上加蓋個人名章,以分清責任,接管人可以繼續使用。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國家對中小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本財務管理制度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四十四條本財務管理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試行。凡與本制度不一致的,均以本制度為準,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單位經濟合同管理,保障本單位合法權益,預防合同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合同是指本單位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或協議。
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三條 本單位合同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承辦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本單位辦公室對本單位所有合同進行專門管理,本單位內部承辦部門設專人負責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辦公室合同管理的職責:
(一)負責擬定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的標準合同文本;
(三)參與本單位特殊合同、重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談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四)對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審查;
(五)監督、檢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況;
(六)參與處理合同糾紛、合同爭議的協調工作;
(七)負責合同的保管、歸檔工作;
(八)負責對合同承辦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
第五條 承辦部門合同管理職責:
(一)負責合同相對方資信情況、履約能力的調查;
(二)負責所承辦合同的談判;
(三)負責按照本單位標準合同文本起草合同;
(四)負責合同的履行,解決履行中出現的問題;
(五)按時向本單位辦公室提交與合同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協議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本單位章程等文件規定能夠代表本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人簽章,同時加蓋本單位印章或合同專用章。
授權簽章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托的范圍內簽訂合同,超越權限范圍所簽訂合同無效。
第七條 嚴格履行合同審批制度,所有合同由承辦部門起草合同文本,交由本單位辦公室審核,辦公室審核通過后交由分管領導審批,最后交由本單位法人代表批準。特別重的合同由局黨組會批準。
第三章 合同編制與審核
第八條 本單位根據對市場情況的分析和了解,合理選擇合同對方。
第九條 在正式簽訂合同前,應先對合同對方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以下幾方面:
(一)對方是否具有主體資格;
(二)對方是否具有履約能力;
(三)對方技術和質量指標保證能力;
(四)對方市場信譽、產品質量等
對審查未通過的,不得與之簽訂合同。
第十條 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一般由本單位起草合同文本,重合同或特殊合同的起草,本單位可聘請法律專業人員參與。
由對方起草合同協議的,本單位承辦部門和辦公室應進行認真審查,確保合同條款內容準確映本單位訴求。
本單位也可選用國家或行業示范合同文本,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應當進行認真審查,并根據企業的實際需要進行修改。
第十一條 實行合同會審制度,由本單位辦公室組織召集有合同條款涉及的部門人員參加,對合同進行會審,其審核要點是:
(一)經濟性。合同協議內容符合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可行性。簽約方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具備簽約資格;資金來源合法,擔保方式可靠,擔保資產權屬明確。
(三)嚴密性。合同協議條款齊備、完整,文字表述準確,附加條件適當、合法;合同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明確,數量、價款、金額等標示準確;合同協議有關附件齊備,手續完備。
(四)合法性。合同協議的主體、內容和形式合法;合同協議訂立的程序符
合規定,會審意見齊備;資金的來源、使用及結算方式合法,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齊備。
第十二條 本單位對外招標合同,簽約人員不得更改合同的條款和內容。
第四章 合同訂立控制
第十三條 本單位正式訂立的合同協議,除即時清結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等。
因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時簽訂書面形式合同的,應當在事后辦理補簽手續。
第十四條 本單位正式訂立的合同,除小型物料采購合同外,一般應留存三份以上的合同正本,一份由本單位辦公室存檔,一份由本單位財務部據以辦理結算,一份由承辦部門保管和履行。
第十五條 經本單位審核同意簽訂的合同,應由本單位辦公室蓋章和編號,統一登架理。未經審核或手續不全的合同、協議,辦公室應當拒絕蓋章。
第十六條 對于重要合同協議,原則上應當與合同對方當事人當面簽訂。對于確需企業先行簽字并蓋章,然后寄送對方簽字并蓋章的,應當在合同協議各頁碼之間加蓋騎縫章。
第十七條 根據規定有些合同需要經過批準、登記、公證后才能生效的,應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凡涉及本單位商業秘密的合同,有關知情人應注意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第五章 合同履行控制
第十八條 合同簽訂后,本單位應積極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并享有合同規定的權利。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合同對方可能發生違約、不能履約、延遲履約等行為的,或本單位自身可能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并向本單位總經理報告。
第十九條 已經訂立的合同,如果發現有顯失公平、條款有誤或對方有欺詐行為等情形,已經或可能導致本單位利益嚴重受損,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及時向本單位總經理報告,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制止危害行為的發生或擴。必要時可以請求仲裁機構或人民對原合同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條 本單位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合同條款審核執行結算業務。凡未按合同條款履約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執行中如對方發生違約情形,應按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收取違約金,給本單位造成損失的,應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并可申請人民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如果由于本單位自身原因造成違約情形,合同承辦部門應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并與合同對方進行協商處理。
第二十二條 合同在實際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糾紛,合同承辦人員應當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本單位在規定的訴訟時效內與對方協商談判。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依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章 合同歸檔管理
第二十三條 建立合同管理檔案,對已簽訂的合同要逐份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并裝訂成冊。
第二十四條 合同簽訂完畢,合同承辦人要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有關材料(如:合同文本、合同會審記錄、審批文件、合同補充協議、合同變更等與合同有關的資料),交給本單位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對已執行完畢的合同要注明“存檔”標記,并注明日期,按檔案管理規定進行歸檔。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保管期限為長期保存。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由本單位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6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及學校制定的各項財務制度。財會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辦事有要求,工作有檢查。既要明確分工,又要密切協作。
三、根據學校的計劃,正確編制年度預算和月計劃額度。辦理會計業務,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期限,報送會計月報、季報和各種決算報表。
四、組織合理收入,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嚴格控制支出。凡是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凡不符合財務開支標準和開支計劃的要拒付。臨時必需的開支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五、當好領導參謀,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匯報學校的收支、財產管理等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經濟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學校財務室對外所有開支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原始憑證應由經手人、驗收人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到財務人員處報銷。一切空白紙條,不能作為正式憑據報銷。
七、會計人員要及時清理債權、債務,防止拖欠,避免呆賬。
八、每月核對銀行存款,發現差錯及時查詢,做到賬款相符。
九、嚴禁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當日收入的現金當日送交銀行或到銀行取現金時,學校要配備專車并有2人以上陪同,確保人員及資金的安全。
十、學校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小均須校長簽字。
十一、做好原始憑證、賬本、財務決算等核算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工作。財務室保管1年,1年后交學校檔案室保管。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7
(一)主要內容:
1、學校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向教師公布。
2、每學期各項收費的項目,標準及收費出具的票據向師生公布。
3、學生中餐收支情況,重大項目開支,向師生公布。
4、經費的使用情況,包括公用經費、醫療費、公積金、科研經費、月績效工資等各項使用語發放向教師公布。
5、校車使用情況及費用向教師公布。
6、教師進修、出差報銷情況,向教師公布。
7、嚴格經費使用規定,合理安排,以為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為主,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二)程序及規定
1、學校總務處開學初,根據學校的安排,預算好學校各項目的經費安排,并公布預算情況,年終公布財務決算情況。
2、學校嚴格執行財經制度,執行各項收費標準,各項經費全額上交區會計核算中心,收費的票據由學校統一向財政局領取。
3、返回經費使用情況:自愿捐資款返回部分用于基建和改善辦學條件,學校的公用經費、教科研經費、辦公費等,每學期結算一次,其結果向教職工公布,嚴格做到專款專用。
4、在校用餐堅持自愿原則,必須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性”要求,進行食堂成本單獨核算,學校食堂每天清點人數,每周公開菜譜,每月公開收、支經費情況。
5、學校硬件設施采購、電教、網絡設備采購與大宗物資采購等,按規定該由政府采購的一律政府采購,如果不需要的,再由學校校務公會集體討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制,貨比三家,確保質優價廉,直接采購,減少中間環節,公開數量、價格,接受監督(看貨→比貨→定貨價→驗質量→付款驗收入庫)
6、學校校服采用政府采購的原則,嚴格按照上級的規定辦事。
7、教師進修出差,以有關文件通知為依據,要由校長室批準,再由教導處安排好課程,進修(出差)回來,嚴格按照“溫州市鹿城區行政單位差旅費開支規定”報銷。
8、學校一切發票的報銷:總務處審核→經手人簽字→有關人員驗收簽字→校長簽字→出納報銷。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9
為了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
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依法理財,勤儉節約,正確處理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的關系。
二、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單位預算;依法籌集業
資金;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對學校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三、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人員一般情況下包括報賬會計和財產保管員,在校長領導下和財務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管理學校財務活動。
2、學校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枝術職稱、任職資格、交接手續、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執行。學校的財務管理活動由財務負責人具體組織與實施。 l
四、學校預算管理
1、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教學任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學校執行政府“核定收支(核定預算包干數)、定額
或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辦法。
3、學校年度部門預算的編制,包括正常經費的`編制、項目支出
的編制。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均要納入預算管理,預算的編制要堅持“保證重點,兼顧一般。量入為此收支平衡”的原則,不編赤字預算。
五、學校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
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費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等。
2、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
不得隨便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
3、收入要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搞賬外賬。
4、根據物價和主管等有關部門要求,學校每學期開展收費自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學校支出管理
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支出。包括:專款支出、事業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支出。
(一)、具體要求
1、各項支出要按批準的部門預算和規定的經費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執行,嚴格審批手續,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不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2、對所有公用經費、人員經費支出應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隨意擴大范圍、提高標準。
3、對專項資金要堅持專款專用原則,項目支出要嚴格按政府采購招標條例執行。
七、結余及其分配
1、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一般收支結余和專項資金結存。其中:專項資金結存是指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及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2、結余分配。年終結轉時,學校的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結轉下年度繼續使用外,按規定的比例在結余中的一般結余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事業基金,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度學校收支差額。學校應力爭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結余。
八、學校資產管理
1、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 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包括貨幣資金、各種債權等。貨幣資金包括:備用金和銀行存款。學校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銀行結算紀律。()債權包括預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等。
3、固定資產管理按《羅湖區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
(1)、學校財產管理由學校分管財產的領導、財務、保管、使用等部門共同管埋。
(2)、按主管部門要求,使用統一的財產管理軟件進行電算化管理。
3、定期清查和盤點:每年十一月份學校財務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財產清查和盤點核對。
4、報廢和轉讓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九、負債管理
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的,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項、應繳財政專戶、應繳稅金、代管款項等要加強管理。
十、基金管理
1、基金是指學校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即凈資產。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2、事業基金是指無特定用途的凈結余資金,主要用于彌補以后年度經費超支。3、固定基金是指學校所擁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前,采用原值反映。
4、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住房基金、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和其他專用基金等學校要加強監督管理。
十一、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一)每年根據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寫出學校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事業支出明細表、固定資產分類表、基數表、專用基金表、結余分配表等。
(二)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1、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基金結構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的主要改進措施等。
2、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經費自給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此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有關生均收支指標等。
十二、財務監督
對學校的財務情況要定期實行校務公開。堅持學校財務公開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學校每月在校務公開欄里對學校叫財務收支狀況要進行公開。張貼學校整套的會計月報表,會計報表中應附項目支出明細表。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0
以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為原則,服務教學為目的,嚴格執行國家規定財務法規、財務制度。做好財務工作。
一、預算的制定:
每學期開始,由各處室作出本學期的開支預算,報學校財務室,由財務室整理后上報校長會,校長會根據財務室所做的`本學期收入預算平衡各處室預算,并制定出學校總的收支預算,財務室整理并印發各處室,各處室的開支由其主管校長負責管理,未經校長會批準,期末不能突破預算數。
二、預算的執行:
物品的采購要體現增收節支的原則,采取專人負責多人參與的方法,購買地點原則上是政府定點單位。
1、教學用品,根據本學期的教學要求,制定購買計劃,經教務處審查報校長會通過后,由總務處與相關科室及專業人員負責購買。
2、除教學上專業性強的物資外,其他物資的采購由總務處作出
計劃與預算,報校長會批準后,由總務處統一購買,并專人管理,驗收登記。
三、審批制度
1、報銷發票時,必須是完整、真實合法單據,必須有主管副校長或總務處負責人簽字,金額小于(含等于)300元的由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大于300元的由校長審批,經審查無誤后財會人員方可支出。
2、私人不得借用公款,如有特殊情況,經主管財務校長及校長同意并簽字,借款金額不得超出借款人的2個月工資總額,同時辦理好借款手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1
1、財務管理范圍
1、上級主管部門按照預算計劃下的經費。
2、固定資產,包括房屋,設備及其他使用價值在一年以上的物資。
3、勤工儉學(校辦工廠)上繳利潤及其它收入。
4、學雜費收入和其它社會資助辦學經費。
5、代辦費,伙食費及其它代理經費。
2、經費收入及支出管理
一、收入管理:
1、上拔經費,按項目實行專款專用,按規定每日向上級結報和反映資金活動情況。
2、學雜費,勤工儉學費上繳利潤、租金、及其它各項收入,均應列入學校收入,統一管理,在收入款項時,應分別給對方出具上級規定的正式收款收據,入帳管理。
3、學雜費的減免工作,按上級規定標準,在開學后一個月內做好。手續上,首先由學生提出申請,經班主任、分管領導審核,通報行政會議后由校長批準。
4、宿生水費、宿費標準按上級部門規定標準執行。所收費用用于學生宿舍修繕、購置清潔用具、炊具及水電費支出。
5、其它收入,包括社會資助辦學、汽車出借回收資金、零星校舍場租費收入等等,均列入預算資金項目管理。
6、學生代辦費收入,單獨立戶管理。每學期結算一次,期終多退少補,中途不得移作它用。不能巧立名目,加重學生負擔。
二、支出管理:
(一)經費支出審批權限:
1、零星辦公用品、宣傳紙張、清潔工具、零星校舍維修、小型設備添置等等,由校長審批。
2、教學活動經費:包括班主任補貼,調代課補貼,根據預算安排,在定額范圍內,由校長審核、批準。
3、訂閱報刊、添購圖書、實驗用品、教學參考書,在預算定額范圍內,由校長批準。
4、添置設備,包括木制實驗儀器、圖書設備等辦公設備、體育器材等,應年初編制計劃,報校長審批,由總務處執行。
3、會計室支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計工作,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強化財務管理,特對支票管理作如下規定:
1、一切經濟活動除規定必須以現金收付外,必須通過銀行進行結算。
2、轉帳支票由出納保管,領用時由出納記好《支票領用登記簿》。
3、按時與銀行對帳,不簽發空頭支票。
4、現金支票應由出納會計保管和簽發。
5、支票專用章由出納會計保管,學校負責人章和主辦會計章由主辦會計保管。
4、會計室內部稽核制度
為了加強財會工作,維護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加強經濟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特建立以下稽核制度:
1、出納會計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由主辦會計對記帳憑證進行復核和記帳。
2、在出納會計請假期間,由代理出納辦理日常經濟收支業務,但不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由主辦會計編制和記帳,由總務主任或校長進行復核。
3、出納人員不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4、各種內部轉帳均由校長稽核。
5、校產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學校的資產管理,貫徹勤儉辦校,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方針,進一步管理好校產,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損壞,杜絕事故,美化環境,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產管理的原則:
1、校產由總務處統一管理,分層負責。
2、校產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兩大類。
(1)固定資產的范圍
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輔助設施)
②專用設備:價值在800元以上的設備
③其它,由學校規定的統一管理的資產
(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設備)等由總務處直接管理,專人(校產員)負責。
4、用設備、儀器、工具、物品、專項設施等采用分層管理、專人負責。
(1)實驗室儀器、設備、家具用具由實驗員負責管理。
(2)體育設施及器材由體育管理員負責管理。
(3)圖書館、食堂、電教及其它專門部門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學生宿舍設施,家具用具由舍務老師及指定人員負責管理、
(5)教室設備用具由班主任及班級校產員按《班級校產管理制度》管理。
5、管理網絡。
總務處根據分工,總務主任負責管理全校校產,并配備校產管理員具體負責,實驗室、圖書館、食堂、體育器材、電教組等部門指定兼職校產員負責管理。
在全面清理盤點的基礎上,重新登記造冊,定位編碼,按標準統一編碼,全部輸入計算機專項管理、專人管理、負責到人。達到“一冊、兩帳、三相符”,即:校產登記冊;校產總帳(會計、總務按規定要求設總帳),校產分類帳;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物相符。
6、健全和完善校產定期盤點清理制度,一般利用暑假清理復查一次,每個部門每學期填《資產增減表》,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分別填寫,一式兩份,一份交總務處審核,一份留存。
二、校舍、房產及其他建筑物管理。
1、總務處建立完整的校舍擋案資料,每年暑假復查清理一次。
2、基建管理:
(1)專項工程需嚴格預決算審計,責任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勤查細看,逐項驗收,做好施工記錄,關鍵時刻管理人員不得離開施工現場,如果管理人員失職造成延誤施工或工程質量有嚴重問題,要追究管理人員的責任。
(2)基建期間的建筑材料,由專人負責,專項建帳,保管,基建竣工驗收好的多余材料,移交校產員統一管理。
(3)房屋拆除及時收回舊料入庫,并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增減表》,履行報減注銷手續。
3、維修管理。
(1)每年根據教學和生活需要、房屋使用情況及學校財務,由總務處作出房屋維修計劃,由校長核定,納入年度財務計劃,安排維修。需申請上級報款的,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安排維修。
(2)教工宿舍的維修保養工作,房租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承租戶內部設施的維修,由住戶自理)。
4、有校舍公有房屋的使用,均由校長室研究安排統一調配,非經校長同意不得隨意調整。任何人不得私占公房,私占公房應令其立即退出,占用期間,按規定房租的5倍收費。
5、修理員堅持每天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查明損壞原因,落實賠償措施,及時匯報,安排維修。
6、加強對險房的經常檢查,必要時請有關部門檢查,作出技術鑒定并提出修理意見。經常注意全校道路、圍墻及下水道的修理和疏通工作。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校舍、房產以外的資產)。
1、資產登記。在全面清理盤點的基礎上,按統一規范編號登記入冊,記好兩本帳,資產總帳(由會計、總務處分別記)、資產分類保管帳(使用、保管部門記)并按時核對。
2、資產使用、保管。根據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經領導批準合理安排使用,各使用部門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防止浪費和損失。公共場所的物品設備落實到專人負責,未經領導同意和一定手續不得隨便動用。
3、資產購置。
(1)資產購置嚴格執行請購制度。
(2)各處室、部門在每學期末(或期初)根據實際需要由總務處申報購置物品清單,總務處根據學校的財力,編排計劃,交校長室審批、核準,并安排計劃派專人購置,經辦人員必須保證購置物品的質量,價格要合理,如質量低劣,保管人員和使用單位有權拒收或退回,并追究經辦人員的責任。
(3)急用物品或預算外物品需購置,價格在x元以上,必須先經校長同意,后由總務處專人購置。
(4)對于某些專業、專用設備的購置(如圖書資料、電子器材、音像、攝像器材、實驗專用儀器、電器設備等)可由總務處另行委托或聘請專人購置。
(5)凡購進、自制、調撥、捐贈的資產,都必須交校產員或使用保管人,憑申購單逐項驗收后填制《固定資產增減表》,一式三聯,一聯交保管員(或使用部門)登記入帳,一聯交總務處入帳,一聯隨同發票(或其他合法憑證)及申購單報銷,未經驗收入庫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
4、資產借用和領用
(1)教師職工借用或領用資產,需經有關領導批準,借(領)用人和保管人要嚴格辦理借領手續,分清責任,按期核對,到期歸還。
(2)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辦理借用手續。貴重儀器概不出借。
(3)圖書館資料等出借,按有關規定執行。
(4)教職工調離學校,須到各部門結清帳目,歸還租借物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再由學校人事部門簽發準離證書。
5、資產使用期滿或自然損壞需報損或變更、改制,須具備一定的手續,經辦人須填寫《固定資產報損表》,經由領導批準后,予以注銷或變更,嚴防資產流失。對于人為損壞,應分清責任,落實賠償,再行注銷。每個使用部門、校產員對所管理的資產應定期檢查。校產管理員對所管理的資產要注意防火、防盜,杜絕人為損失,注意修舊利廢,綜合利用。如因失職造成損失,由保管人員賠償,并追究責任,對校產管理工作做得好的人員,應給于獎勵。校產員變動,必須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主管領導負責監交。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總務處單獨建帳,定期核對。
2、教育、教學用品和衛生工具等由保管員按標準負責定期發放。
3、紙張、、文具等辦公用品,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本著節約原則,按實際需要,填寫領物單,經總務主任核定,向保管處領取。
4、配合學校各項活動及接待任務,及時供應所需物品。
5、加強對儲藏室(辦公用品倉庫)的管理,做到庫存用品分類存放,做到整齊、干燥、清潔,避免霉爛損壞,防止積壓,杜絕浪費,及時處理廢品。
6、保管員憑領物單登記《低值易耗品帳》,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月底盤存,按月核銷。
6、資產管理制度
一、為了健全學校的資產管理,杜絕浪費,節約開支,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訂本制度。
二、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設備、清潔用具、電器、錄音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的管理范圍。
三、學校資產由總務處專職人員管理,負責登記造冊,安排使用,清理盤點。
1、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2、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的意見安排。
3、每年暑期盤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報廢報損要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方可辦理注銷手續。
四、資產的計算,按原價記帳,無原價的估價記帳。維修、運輸和其他雜支費用不記入資產原值。各種資產都不打折扣,照原價計價。
五、資產出借
1、校辦廠借用學校資產經領導批準后,應向總務處辦理登記手續。
2、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辦理借出手續。貴重儀器概不出借。
六、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財力和教學需要,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交總務處編排計劃,開列清單,報校長室審批,單價二千元以上的貴重設備,須經學校行政會議研究決定。
七、教室和學生宿舍的保管實行責任制。
1、教室保管負責人是班主任,宿舍保管負責人是舍務老師,圖書樓、實驗室,由部門負責人保管(電教樓由實驗室兼管),階梯教室由總務處直接管理。
2、保管的責任范圍:教室和宿舍的門窗、玻璃、桌凳、燈具、廣播、宿舍床鋪及清潔工具。
3、節假日外單位借用教室考試,由教務處、總務處統一安排,教室門窗、玻璃、配備的教室用品均由專人負責保管。
7、公共財產賠償制度
一、凡無故損壞公物,根據損壞程度,對責任人限期予以不同的經濟賠償。
二、賠償內容:
1、損壞玻璃,按被損玻璃整塊賠償。
2、損壞鋁合金門窗架及配件(鋁合金門窗以每平方米160元計算),視損壞程度,賠償被損門窗的2%-50%。
3、損壞學習凳:損壞凳腳賠償5元/只,損壞學習凳橫檔,賠償1元/根。
4、損壞課桌、學習桌(以每張課桌85元計算)
(1)損壞課桌面,依據損壞程度賠償10元以上。
(2)損壞三夾板面,依據損壞程度,賠償1-30元。
(3)桌面刻字,賠償5元。
5、損壞各室三夾板(以每扇門120元計算),依據損壞程度,賠償整扇門的25%-100%,損壞門鎖賠償10元/付。
6、損壞宿舍疊床
7、損壞鞋物柜
(1)損壞鞋物柜三夾板面,依據受損程度,賠償1元―20元。
(2)損壞柜鎖,賠償3、5元/付,碰珠0、4元/只。
8、損壞水暖設備:損壞水龍頭賠償7元/只,損壞軟管賠償5元/根。
9、無故丟失清潔工具
(一)無故丟失簸箕賠償3元/只。
10、無故損壞樹木,視程度賠償2元以上。
11、無故丟失食堂餐具,照原價賠償。
12、無故損壞或丟失理化儀器、圖書、體育器材,視程度照原價賠償10%―100%。
13、無故損壞各類電器設備,照原價賠償或賠償維修費用。無故損壞黑板照價賠償。
三、賠償款一律交會計員,損賠人憑收據負責到總務處報修,如無人承擔損壞責任,則由班級或宿舍集體負責賠償、
四、本辦法適用于非自然損壞公物的責任人、
8、文書處理制度
一、收發文登記制度
(1)做到不誤時,不誤點。統一收拆。凡收到文、電、函件,一律由文書人員收拆。當日信件當日拆。
(2)統一登記。凡各級來文,以及由各人帶回(包括參加會議)的文件和重要材料,均須交給文書人員辦理登記手續。
(3)統一編號。凡本單位發文,均須本單位領導簽發,由辦公室統一核稿,文書人員統一編號登記。未核稿、登記、簽發不得直接交文印人員印發。
二、文件辦理、簽發、傳閱和借閱制度:
(1)來文批辦。文、函件登記后,由領導閱批后再分發辦理。
(2)發文程序。本單位發文由部門擬稿、統一核稿后,由領導統一審閱簽發。文書人員統一登記,編號,打印后蓋章分發。文書人員要保存好二份打印件及定稿。文稿要用擬稿紙,文件內容力求簡潔,文理通順,字跡清晰,文字一律用碳素或藍黑墨水書寫,文件打印后必須校對,油印,杜絕差錯。
(3)文件傳閱。凡領導批示傳閱的文件應及時傳閱,各科室傳閱后承辦者在傳閱欄內簽名,然后直接退回文書人員,不得橫傳。文件應在單位內傳閱,不得帶回家中或在公共場所閱讀。
(4)秘密以上文件,做到當天傳閱完畢,直接退回文書人員,放入專門保管柜內。
(5)文件借閱。因工作需要,各科室或有關人員借閱文件,必須辦理借閱手續。借閱的文件原則上在辦公室閱讀,當天歸還。確有特殊情況者,可進行續借。
三、平時分類、收集制度:
(1)平時分類。文書人員應在年初根據往年立卷情況和本單位分類方案編制本年度歸卷類目。平時收、發文應統一歸入相應類內。
(2)文件收集。年終,各部門、條線(含各級領導)應主動將本年度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文件經過初步整理,及時移交文書檔案人員。
9、綠化管理制度
一、校園綠化是校園建設的重要內容。綠化管理是搞好校園綠化的重要保證。為此,全校師生員工要認真貫徹《全國環境宣傳教育行動綱要》,提高創建“綠色校園”意識和“愛綠護綠”的自覺性。
二、學校對校園綠化統一定出具體實施規劃后,由總務部門負責實施和管理,杜絕無計劃的盲目亂栽亂植。
三、要配備綠化管理專職人員,落實崗位職責,認真做好綠化地帶的澆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補栽等常規工作。
四、總務部門要會同生物教研組對校園花木進行注名掛牌,并注意組織和發揮師生中的花木愛好者,關心和指導學校的綠化工作。
五、建立學校植樹臺帳和綠化規劃圖,對種植品種、數量、種植時間、位置、價值和管理狀態都要逐一登記,并每年組織檢查,作好記載,建好綠化檔案。
六、教育學生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劃分綠化包干區。杜絕隨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動區。
七、對損壞綠化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進行批評教育,對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并處以經濟賠償直至經濟處罰。
10、門衛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衛
1、人員控制
(1)教工、學生憑校徽或胸卡進出校門;
(2)來訪人員須辦理登記手續,經門衛通知有關部門,得到同意后方可進入校門;
(3)制止校區內吸煙。
2、車輛控制
(1)轎車、客車進去應登記后按指示區域停放;
(2)自行車進出校門要下車推行,并停放在指定車棚內;
(3)任何車輛在校區內一律減速行駛并不準鳴號。
3、防火防盜
(1)負責24小時的巡邏與值班;
(2)定時檢查防火防盜的有關設施。
二、教育服務
1、收發教工、學生的信件;
2、按時打開和關閉教育大樓的防盜柵門及教育大樓過道大廳的電燈;
3、做好學校大型x的安全保衛工作。
11、教學衛生制度
一、教師應經常觀察學生的健康狀況(面色、神態);
二、教室應左側采光,黑板定期漆黑,防止發光。開窗通風換氣,保存室內空氣新鮮;
三、教師板書要工整,字體大小要適度,盡可能寫在黑板中間;
四、注意學生寫字姿勢是否端正,隨時進行指導糾正;
五、注意講課聲音,不宜過大或過小,要面向學生進行講課;
六、注意保護視力,定期調換位置,指導學生認真做好眼保健操,高度近視或聽力不佳的學生,要安排在前座;
七、指導學生作業時,字體不宜過小,寫字的顏色不宜過淡;
八、按時上下課,保證課間活動,教師不拖堂。
12、衛生宣傳制度
一、定期出黑板報和宣傳櫥窗,廣泛進行常見病的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和健康教育。
二、利用廣播形式宣傳衛生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定期培訓衛生骨干,發揮班級衛生員作用。
四、加強對學生進行青春期的衛生教育。
13、學校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一、建立學校衛生領導小組,有校長負責,校醫或保健老師、教師、后勤人員參加,負責學校環境衛生的布置、檢查、評比等工作,評分后向全校公布,每周評比一次。
二、各班建立衛生組織,設衛生員,班主任提出具體衛生要求和監督管理工作,衛生員配合教師做好督促工作。
三、衛生員對班級內因病缺課的學生情況要及時上報醫務室。
四、對宿舍環境及個人衛生進行監督管理,每周進行檢查評比一次。(要制定宿舍管理制度)
14、學校衛生監督制度
學校衛生領導小組對學校衛生進行監督,內容如下:
一、應經常檢查學生學習負擔、作息制度;
二、定期檢查學校體育運動場地、體育器材的衛生安全狀況;
三、學校生活用水的水源、供水及飲用水衛生;
四、食堂食品衛生狀況,食品的加工、貯存、供應條件及飲食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
五、學校衛生設施的`設置,環境衛生狀況的管理;
六、學校學生常見傳染病管理及防治措施;
七、學校健康教育和教學安排;
八、學生常見病防治計劃、措施及實施情況;
九、學生健康管理及衛生服務質量情況檢查。
15、校園禁煙制度
1、外來人員及本校教職工進入本校禁止吸煙。
2、本校各辦公室、會議室及公共場所等禁止吸煙并取消吸煙器具。
3、外來人員及本校教職員,凡吸煙者一律到吸煙室。
4、各處室、包干區、門衛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5、控煙監督員做好控煙宣傳教育及監督工作。
6、加強監督,定期檢查,凡不按規定吸煙者,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教育,屢教不改者給予罰款處分,并在崗位獎中扣除。
7、在校園區域內發現煙蒂,責成有關處室及時處理。
8、違反禁煙制度者,除批評教育外,將與評比及崗位獎掛鉤。
附:檢查制度
1、檢查時間:定期與不定期結合。定期:每周二。其余隨機檢查。
2、檢查范圍:校區各處
非允許吸煙的區域。
3、檢查內容:
①非吸煙區有無吸煙者(重點是吸游煙者)。
②非吸煙區有無香煙及煙具。
③非吸煙區有無煙灰、煙蒂。
④吸煙室內是否整潔,除煙缸內,其余各處是否有煙灰、煙蒂。
16、教室及包干區衛生保潔制度
一、教室及走廊
1、室內布置樸素大方,無不規則張貼物。
2、櫥窗布置整潔完美,課程表、值日生表、作息時間表齊全。
3、課桌、凳排放整齊(橫平、豎直),各組之間相隔走道相等。
4、衛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掃帚、簸箕、紙簍、水桶整齊擺放于衛生角,拖把洗凈后,整齊掛發于指定位置,長雞毛帚按指定地方集中擺放。
5、教室及走廊地面清潔,無污漬,無紙屑雜物。
6、教育設備天天揩擦,無灰塵(包括講臺、電教設備、課桌、凳、報夾、櫥窗)。
7、門窗清潔明亮,無污漬,無灰塵。
8、屋頂(包括走廊)無掛塵。
9、教室內走廊墻面無印跡。
10、室內外無過夜垃圾。
11、室內臺上臺下物品擺放整齊。
12、教室內通風透氣,空氣清新。
二、包干區
1、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雜物、污漬。
2、包干區內無衛生死角。
3、包干區墻面無污漬、腳印、球印。
4、包干區內無不符合要求停放的自行車、摩托車。
5、包干區值日生每日到崗值日。
17、辦公室衛生制度
辦公室是教師和職員辦公、學習的場所,是學校校園文明的窗口,為便于統一,特制訂如下制度:
1、辦公桌上物品堆放有序,張貼美觀,布置得體。
2、辦公區域衛生清潔,無塵,無灰,無拋棄物殘余。
3、練習本櫥內,簿冊、物品排放有序,櫥頂等部位無積灰。
4、熱水瓶、衛生潔具放置到位,不礙觀瞻。
5、門窗無積灰,玻璃明凈,天花板無掛塵,墻面無污漬,定期定員清掃。
6、每天有專人衛生值日,負責整個辦公室衛生工作。
7、辦公室內不吸煙。吸煙一律到吸煙室。
18、宿舍衛生制度
1、門窗無污跡,無缺損,潔凈明亮
2、墻面屋頂無污跡、球腳印,無掛塵,潔白無破損。
3、房間、走廊、樓梯、衛生間地面無垃圾、水跡、污跡。
4、水池無水銹,毛巾掛發整齊。
5、便池無污跡,無水銹、雜物,手紙入簍。每日早晨清倒垃圾袋。
6、床上被褥折疊方正,擺放規范,床單掖平,窗上無其它物品。
7、熱水瓶、水杯、腳面盆清潔,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
8、學習桌凳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桌凳清潔無污跡,無破損。
9、衛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無污跡。
10、箱子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床下每人2雙鞋子,多余物品全部放入柜中。
11、宿舍文化氛圍濃,無不健康、不規則張貼物。
19、公共廁所保潔使用制度
一、保持廁所內外干凈清潔:
1、保潔員對負責的所屬樓層公共廁所、盥洗室經常打掃。保持其室內外六面光,便器、水池及設施無污跡,無水銹,無積塵。
2、經常透風換氣,保持廁所無異味。
3、每日更換紙簍內垃圾袋。
4、設施損壞及時報修。
二、使用者及時沖刷大小便器,手紙入簍,不向大小便器拋扔雜物,禁止損壞盥洗室及衛生間內外各類設施。
20、配電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電工)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2、配電間嚴禁煙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3、電工人員必須經供電部門安全技術考核,領證方能獨立操作。
4、節假日和休息日時,須關好門窗,切斷照明電路電源。
5、經常檢查電器設備和線路安全情況,在電氣線路及設備不停電檢修時應有專人監護,落實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搶修和更換,對高壓安全用具不準作他用
21、水電管理制度
1、凡使用水電獨立核算的部門和教職工,一律按裝水電表,獨立核算。
2、水電管理人員要加強巡回檢查,每天不少于兩次,發現“長明燈”、“長流水”、“太陽燈”及時關好,并做好記錄,對違章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由個人或所在部門、班級集體負責,一次罰款五元,并公布名單。
3、校舍調整變動,任何人不得拆除內部設施(自購器材應先通過管理人員),如私自拆除內部設施,由本人賠償全部損失。
4、加強水電維修工料的核算管理,事事有記錄,有部門和用戶簽字證明。
5、建好水電線路檔案資料。
6、水電工及管理人員應注意安全用電,節約水電器材,保障正常供水、供電,總務部門做好定期考核,定期獎罰
7、嚴禁私自接電接水,嚴禁使用大功率的用電器具。
22、鍋爐房管理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1、操作人員應熟悉所操作設備的機構和特點、技術性能運動參數,做到會操作,會維修保養,及時判斷和發現問題,同時還能正確地處理問題。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上班時盡職盡責,堅守工作崗位。
3、及時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隱患后,及時向領導匯報。
4、經常保持安全設施的完好狀態,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5、對未經批準而進入操作場地的人員,應予以勸說和制止。
6、就檢修后的設備,檢修質量不能達到規定的技術指標,操作人員有責任提出意見或不予驗收。
7、搞好文明生產,經常保持所轄設備和場所清潔、整齊
二、交接班制度
1、對接班人的要求:
①接班人應按時休息,保持充沛體力,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場所;
②應故不能接班,應事先請假;
③接班人員應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介紹運行情況,并結合現場檢查;
④按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及時而慎重地檢查所管理的設備。
2、對交班人的要求:
①交班前,交班人員應對設備認真檢查,將檢查情況如實記錄;
②交班前,應將鍋爐房內打掃干凈,保持清潔整齊;
③向接班人員介紹鍋爐運行情況存在問題;
④向接班人員介紹安全附件和輔助設備運行情況;
⑤向接班人員介紹燃料的質量;
⑥向接班人員介紹各種閥門的開關位置;
⑦向接班人員介紹水質和水處理情況;
⑧當面交運行日志和交接班記錄。
三、鍋爐運行操作規程:
1、鍋爐開火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
①開火前,應檢查鍋爐水位;
②檢查安全附件和聯鎖保護裝置;
③檢查各種不同用途的閥門應處的位置;
④各種輔助設備的開啟及要求;
⑤水處理設備是否具有開火要求;
2、冷爐開火達到額定工作壓力所需時間和注意事項;
3、送汽的暖管及并汽的步驟方法;
4、鍋爐運行中的檢查;
5、水位計的沖洗,排污的操作;
6、緊急鍋爐的操作順序與方法;
四、鍋爐水處理管理制度。
1、水處理設備的運行操作;
2、水質檢驗規程;
3、水質化檢,檢測數據的事理與校核。
五、鍋爐定期檢修及保養制度。
1、鍋爐定期檢修的時間安排;
2、檢修項目的制訂;
3、檢修后的驗收。
六、巡回檢查制度
檢查內容如下:
①汽包,對流管束,集箱等可見部門無泄露,臌包,彎曲,變形;
②安全閥有無泄露;
③壓力表讀數是否正確,幾個壓力表的讀數是否一致;
④汽壓,汽溫穩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統管道和閥門完好無泄露;
⑥各種電器,熱工儀表指示正確,反應靈活,自動控制調節系統正常。
七、清潔衛生制度。
1、明確劃分鍋爐房內外衛生區域范圍;
2、明確操作人員的職責,內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衛制度。
1、加強安全保衛;
2、履行進入鍋爐房登記手續;
3、鍋爐大修后的內部檢查要確定專人;
4、每月檢查滅火設備是否完好,如有失靈或藥液失效應及時提出更換或加藥。
23、食堂衛生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五四”制,堅持把住病從口入,嚴防食品中毒,保證全體就餐師生身體健康。
2、灶房衛生:做到“六潔”、“四防”。“六潔”即灶臺潔、洗手設備潔等,另外排氣要好。“四防”即防蠅,防生,防腐,防鼠。同時,灶房具備冷藏設備和消毒設備。
3、食堂庫房衛生:庫房的窗門,天棚,地板保持干凈,四壁無塵,庫架整潔,通風隔離,及時清掃,做到無鼠無蠅,無蚊、無蟑螂。
4、餐廳衛生:做到無塵,無蠅,無殘羹剩飯,整潔干凈,經常清掃。
5、個人衛生: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手指甲,定期體檢,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換,以確保傳染病。
6、餐具衛生:保證用熱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衛生管理“五四”制
1、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即采購員不購買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員不收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員不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餐廳服務人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銷售實行“四隔離”:即生與熟的成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
3、用(食)具實行“四過關”:即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4、食堂衛生采取“四定“的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
5、食堂工作人員衛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頭、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售飯時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時不吸煙;不隨地吐談;不對著食品和就餐者打噴嚏;不隨地倒垃圾和臟水;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25、食堂衛生監督制度
1、將食堂衛生制度張貼在餐廳,向所有就餐師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就餐師生提出的有關食堂衛生的意見反映給總務處后,食堂工作人員應及時加以改進,改進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師生做一定程度的說明。絕不能將群眾意見束之高閣,置若罔聞。
2、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食堂衛生的檢查評比,找出食堂衛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檢查評比的結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員的獎金掛鉤,獎優罰劣,提高工作人員的衛生意識,搞好食堂衛生工作。
3、充分利用廣播、櫥窗、板報等形式,向就餐師生宣傳衛生知識,提高其衛生意識。同時經常性的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學習《食品衛生法》及衛生常識,樹立搞好食堂衛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覺性和積極性,有效地搞好食堂衛生工作。
4、對食堂炊事人員,定期進行身體保健檢查,一旦發現傳染病患者或病源攜帶者,立即隔離治療或調離食堂工作,堅決杜絕疾病的傳播,保證全師生每天在干凈、衛生的食堂吃到同樣干凈、衛生的食品。
26、食堂貫徹《食品衛生法》制度
1、為使《食品衛生法》得到全面落實,切實搞好飲食衛生,預防腸道傳染和食物中毒發生,保證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員都必須根據本措施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衛生工作。
3、食堂主管負責全餐廳的衛生工作,各管理員負責其單位的衛生工作,要搞好衛生工作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分包干負責。
4、虛心接受上級及衛生部門的指導,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檢為重,以防為主。
5、認真落實全員標準化服務細則規定的飲食衛生標準,把環境設備衛生、炊事人員個人衛生、食品衛生搞好。
6、本食堂對餐廳每月自查一次,學校衛生檢查小組進行抽查,綜合打分。
7、根據每月衛生檢查情況,每月評選衛生先進班組、先進個人,并給予表揚和獎勵。
8、違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報告,及時處理,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罰款、行政處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購衛生制度
1、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
及保養制度。
1、鍋爐定期檢修的時間安排;
2、檢修項目的制訂;
3、檢修后的驗收。
六、巡回檢查制度
檢查內容如下:
①汽包,對流管束,集箱等可見部門無泄露,臌包,彎曲,變形;
②安全閥有無泄露;
③壓力表讀數是否正確,幾個壓力表的讀數是否一致;
④汽壓,汽溫穩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統管道和閥門完好無泄露;
⑥各種電器,熱工儀表指示正確,反應靈活,自動控制調節系統正常。
七、清潔衛生制度。
1、明確劃分鍋爐房內外衛生區域范圍;
2、明確操作人員的職責,內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衛制度。
1、加強安全保衛;
2、履行進入鍋爐房登記手續;
3、鍋爐大修后的內部檢查要確定專人;
4、每月檢查滅火設備是否完好,如有失靈或藥液失效應及時提出更換或加藥。
23、食堂衛生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五四”制,堅持把住病從口入,嚴防食品中毒,保證全體就餐師生身體健康。
2、灶房衛生:做到“六潔”、“四防”。“六潔”即灶臺潔、洗手設備潔等,另外排氣要好。“四防”即防蠅,防生,防腐,防鼠。同時,灶房具備冷藏設備和消毒設備。
3、食堂庫房衛生:庫房的窗門,天棚,地板保持干凈,四壁無塵,庫架整潔,通風隔離,及時清掃,做到無鼠無蠅,無蚊、無蟑螂。
4、餐廳衛生:做到無塵,無蠅,無殘羹剩飯,整潔干凈,經常清掃。
5、個人衛生: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手指甲,定期體檢,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換,以確保傳染病。
6、餐具衛生:保證用熱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衛生管理“五四”制
1、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即采購員不購買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員不收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員不加工腐爛變質的食品原料;餐廳服務人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銷售實行“四隔離”:即生與熟的成品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
3、用(食)具實行“四過關”:即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4、食堂衛生采取“四定“的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
5、食堂工作人員衛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頭、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售飯時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時不吸煙;不隨地吐談;不對著食品和就餐者打噴嚏;不隨地倒垃圾和臟水;不穿工作服上廁所。
25、食堂衛生監督制度
1、將食堂衛生制度張貼在餐廳,向所有就餐師生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就餐師生提出的有關食堂衛生的意見反映給總務處后,食堂工作人員應及時加以改進,改進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師生做一定程度的說明。絕不能將群眾意見束之高閣,置若罔聞。
2、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食堂衛生的檢查評比,找出食堂衛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檢查評比的結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員的獎金掛鉤,獎優罰劣,提高工作人員的衛生意識,搞好食堂衛生工作。
3、充分利用廣播、櫥窗、板報等形式,向就餐師生宣傳衛生知識,提高其衛生意識。同時經常性的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學習《食品衛生法》及衛生常識,樹立搞好食堂衛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覺性和積極性,有效地搞好食堂衛生工作。
4、對食堂炊事人員,定期進行身體保健檢查,一旦發現傳染病患者或病源攜帶者,立即隔離治療或調離食堂工作,堅決杜絕疾病的傳播,保證全師生每天在干凈、衛生的食堂吃到同樣干凈、衛生的食品。
26、食堂貫徹《食品衛生法》制度
1、為使《食品衛生法》得到全面落實,切實搞好飲食衛生,預防腸道傳染和食物中毒發生,保證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員都必須根據本措施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衛生工作。
3、食堂主管負責全餐廳的衛生工作,各管理員負責其單位的衛生工作,要搞好衛生工作崗位責任制,實行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分包干負責。
4、虛心接受上級及衛生部門的指導,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檢為重,以防為主。
5、認真落實全員標準化服務細則規定的飲食衛生標準,把環境設備衛生、炊事人員個人衛生、食品衛生搞好。
6、本食堂對餐廳每月自查一次,學校衛生檢查小組進行抽查,綜合打分。
7、根據每月衛生檢查情況,每月評選衛生先進班組、先進個人,并給予表揚和獎勵。
8、違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報告,及時處理,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罰款、行政處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購衛生制度
1、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整潔,無塵土,門窗玻璃明凈無染,無油,使食品和原料無蠅,無鼠,無蟑螂,無霉變。
2、主、副食庫經常保持清潔衛生,物品堆放分類整齊,條理化、規格化,通風換氣好,成品堆放距墻地10――15公分,杜絕致霉因素,確保無霉爛變質事故發生。
3、認真執行成品(食物)“小隔離”存放制度,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物與雜物、藥品隔離。
4、對在庫原料定期翻檢,防止蟲傷、鼠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清理,消滅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32、食堂防止傳染病傳播的管理措施
1、制定并嚴格執行有關食堂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飲食衛生領導和監督機構,定期檢查衛生,開展衛生評比活動。
2、學校醫務室加強對食堂伙食衛生的指導監督。
3、對食堂管理人員、炊事人員、服務人員進行定期的衛生檢查,發現患傳染病者或病毒、病源攜帶者,及時采取治療、隔離或調離食堂工作等措施。
4、每天消毒、清洗食堂內的一切炊事和用餐器具,保證其干凈、衛生。搞好食堂內外衛生,切實清除傳染病的傳播途徑。
5、經常性的舉辦飲食衛生培訓班和飲食衛生專題講座,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分期分批的參加學習,掌握常用的飲食衛生知識,增強防止傳染病的意識。
6、經常性的在師生中開展醫療咨詢和衛生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預防傳染病的意識,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有效的預防傳染病的傳播。
33、飲食衛生管理制度
一、環境衛生。
外環境:食堂前后地面經常打掃,東西存放整齊,垃圾倒在垃圾箱內。
餐廳:地面每天清掃三次,以保持地面干凈。賣飯臺,就餐桌凳每天擦三次,保持干凈無油膩。窗臺、金龍卡窗口每天擦一次。三米以下墻壁無踏灰,門窗玻璃每月擦一次。
操作間:地面要求三餐工作后隨時清掃沖洗清,做到地面干凈無油膩,無殘跡,門窗鍋臺、洗菜池等必須經常擦拭、刷洗,以保持清潔。
保持干燥通風,原料架要離墻、擺放整齊,以防變質。生熟食品分開存放,冰箱經常清掃,各種容器加蓋,每周刷洗一次,墻壁、地面經常打掃,無踏灰、無異物、雜物、藥物、蟑螂、飛蛾。
其他用房,墻壁、門窗潔凈,無踏灰,布置合理雅觀,桌椅擺放整齊,干凈無塵土,地面干凈無異物、煙頭。
二、用具衛生
廚房所用各種炊具(刀、墩、容器、鐵勺、鏟刀、布)使用后必須經常洗刷干凈,存放固定地點,每周大搞衛生一次。
生熟餐具嚴格分開,有顯著標記,對公共餐具要嚴格消毒。
三、炊管人員個人衛生
1、每年進行一次體格檢查,凡患有痢疾、傷寒、肝炎和這些疾病的帶菌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或滲出性皮膚病者應堅決調離食堂。
2、學習《食堂衛生法》,牢記“衛生、‘五、四’制”,自覺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具體要求如下:
(1)上崗工作服穿著整齊、干凈、不帶圍裙、套袖上廁所。
(2)工作前、便后必須洗手。
(3)操作時不吸煙,不亂摸異物。
(4)不隨便擤鼻涕,不面對食品咳嗽、打噴嚏。
(5)做到四勤(勤洗、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不準備在灶具容器中洗手。
(6)堅持“四不制”,執行“四隔離”。
(7)堅持用工具售貨
四、食品衛生
1、堅持驗收把住“四不”關,堅決做到不買,不收、不賣有腐爛變質的食品,不用性質不清、來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包裝容器,以防食物中毒。
2、食品要嚴格按照選料干凈、先洗后切等操作規程加工,燒熟煮透,成品、半成品隔離存放,堅持“四隔離”剩食必須檢查,充分加熱后方可食用,尤其是肉類,魚類、蝦類、蟹類等。
3、一般不做涼拌菜,做到嚴格消毒,食堂不做蘑菌類原料的菜,對主菜要特別注意燒透。
4、所有碗、勺、夾,饒子等售貨工具每次用后洗凈煮沸,定點存放,專人管理
34、學生用膳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整頓用膳秩序,搞好食堂環境衛生,特定如下制度:
一、本校學生一律憑就餐卡購買飯菜在食堂用膳。
二、購菜時應自覺依次排隊,不爭先恐后,不插隊,不為他人代買。
三、在用膳餐廳就餐,不得任意走動,不得走出餐廳,更不能把飯菜帶入宿舍、教室。
四、剩飯菜應倒入桌上盆內或剩飯菜池內,不得倒在桌上和地上。不得在飯廳內亂倒水。
五、用膳學生要服從食堂值班的老師或職工管理,不得和廚工爭吵,有意見可向值班老師、總務處提出或通過膳委會反應映。
六、以上各條希全
體用膳同學切實遵照執行,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35、飲食衛生制度
1、出庫前檢查食品原料衛生質量,不合格原料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
2、熟食間做到專室,專人、專用刀板、專用抹布,容器及餐具都要生熟嚴格分開。
3、接觸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員的手等必須清洗消毒。
4、廚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時清洗,廚房環境保持整潔。
5、熟食品做到燒熟燒透。當餐未用完的食品要及時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購的熟食品做到先回鍋再出售。
6、操作人員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開操作,防止食品受到傳染。
36、食品加工衛生制度
1、餐具“四過關”:即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2、洗刷灶具時使用流動水;洗手、洗米、洗菜、洗灶具的水池分開使用;飯盤、菜盤不準備隨便用來洗手、洗臉;安裝好排煙設備,及時排空煙霧;注意操作間地面衛生。
3、菜要新鮮干凈,不腐不霉,并仔細清洗撿凈。
4、操作間工作人員做到個人衛生“四勤”,“六不”,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上崗。
37、控制腐爛食品的若干規定
1、經常性地組織食堂炊事員學習有關食品保鮮知識,提高思想知識,做好食品的保鮮工作。
2、設置必要的三防設備,即防蠅、防腐設備和必備的冷藏設備,以便保存有關食品和售后剩余食品。
3、食品或食品原料收發嚴格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則,以利儲存和保鮮。
4、在食堂的伙食衛生檢查評比中,將腐爛食品的控制辦法和效果作為檢查評比的一項內容。
5、已經腐爛的、變質霉變的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必須妥善處理,決不允許再拿出來出售。
38、炊事用具衛生制度
1、灶房炊事用具衛生:灶臺、鍋、勺、容器等經常擦洗、消毒、蒸籠、飯盤、各種機械、菜刀砧板等隨洗隨消毒。洗滌設備使用流動水。洗手、洗米、洗菜、洗食具水池分開使用。
2、餐廳用具衛生:
①餐廳設有開水桶,周圍清潔衛生。
②食堂公用的碗、筷、匙、盤等食具保證用熱水清洗,然后集中消毒。
③餐廳內桌子、柜子等定期洗刷消毒。
④餐廳內的湯桶、菜盆等不隨意用來洗手、洗臉。
39、食堂伙食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國家采購政策,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保證購進質優價廉的產品,降低成本。
2、食堂的各種帳目齊全完備,單據憑證手續合法,內容真實可靠,數據力求準確無誤
3、主副食、作料調料庫設專職保管員,嚴格執行出入庫制度。堅持原料先進先出的原則,大宗原料要求標明入庫時間、重量、品名、規格。
4、每月查庫對帳一次,帳物相符率達到100%,散裝原料誤差低于正負2%。
5、食品制作加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計劃下料,實行盆成本(直接成本),做到選料配料合理,減少損耗和浪費,努力降低伙食成本。
6、嚴格下料標準,檢驗投料,堅持以質論價,經濟實惠,保證師生足量可口。
7、嚴于律己,廉潔奉公,炊管員在食堂就餐,嚴禁私分或開小灶或自行提高用膳標準。
8、成本核算準確,庫外盤存無虛盤、漏盤、做到日結、月公布,并準確、全面地填報各種報表。
9、食堂要在一定時期內向伙食管理委員會匯報工作,公布主副食品的市場價格和購入價格,虛心聽取師生意見,接受師生監督。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我校財務管理,規范內部財務行為,提高公用經費使用效益,更好地為教育教學工作服務,根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精神和《東至縣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青山鄉中心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中心學校成立由中心學校校長為組長,分管財務副校長、工會主席為副組長,中心校其他班子成員和各小學校長為成員的民主理財領導小組,民主理財領導小組負責財務制度建立和重大財務收支情況的決策、監督工作。中心學校設報賬員、票管員各一名,負責監督、處理本單位各項收支業務,及時到上級財務部門報賬,建立收支備查帳等工作。
(二)各小學設總務主任一名,負責監督、處理本單位各項收支業務,及時到上級財務部門報賬,建立收支備查帳等工作。
二、資金收支管理
(一)收入的繳庫及報解
1、各校開學初應根據縣教育局、物價局等部門下發的文件精神,張榜公布收費項目及標準,不得另立項目或超標準收費。各校收取的.預算外資金、其他收入、代管款項及借入款項一律使用《安徽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款)統一收據》收取,及時將發票聯返給繳款人,學生自愿款項一律要家長或學生簽名。所有收費一律上繳縣財政局國庫
科在當地金融機構開設的同一個“收入待解戶”(學前班收入:教師子女交書費,其他可以減免;隔一代血親關系,除交書費外減半收取。)
2、學校所有款項必須入庫,不得截留、隱瞞收入,不得私設賬外賬或“小金庫”。特別是學前班收入,屬政府非稅收入,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坐支現金。學校違規截留收入私設“小金庫”,一經查處,其費用全部沒收,并給予負責人和有關人員黨紀政紀處分。
(二)經費支出安排
1、大型維修、設備添置、獎金、福利、中心學校組織的各類活動等支出資金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各校平時辦公及業務活動資金(如:報刊費、電話費、水費、招待費、差旅費、小型維修費等)由各小學自由支配。
2、中心學校按校分設賬戶,每期初,各小學對業務活動資金支出情況進行摸底,做好預算并報中心學校。
3、各校業務活動資金支出按如下標準執行:
(1)中心學校本部20元/學期/生(在籍在校生)
(2)村小20元/學期/生(在籍在校生)+20xx元/學期/校(雙河教學點納入中心村小學管理)
(3)學前班保育費×20%
4、每期末,如小學業務活動資金有結余,中心學校將結余資金的50%部分返還該小學,以獎勵校長、總務主任及其他教師。
(三)支出的報銷
1、辦公用品一律實行政府采購,學校預算好下期需要的辦公用品并及時將采購單填好上報中心學校,由中心學校審核、匯總后統一報縣政府采購中心采購,沒有及時預算上報的由學校自行采購,資金在各校業務活動資金內支出。
2、學校業務活動支出必須及時結算,發票須有經手人、證明人、校長簽字,當期支出當期結清,沒有及時結清又沒有充分理由的下期結帳不予認可。
3、學校自行采購辦公用品應盡可能由總務主任辦理,款額在二百元以上,須有總務主任等二人簽字確認,一人辦理不予報銷。
4、學校大型基建、維修工程各小學提出申請,中心學校審核,學校簽合同,監督施工,工程完工后到中心學校結賬,20xx元以上的支出必須轉帳不得現金支付(開戶行、開戶名稱、帳號或卡號,最好是農合行開戶)。如未按以上程序操作,中心學校不予報銷。
5、新增固定資產必須經學校報賬員簽收,填入固定資產登記表。
三、政策性福利等:
1、政策性福利按上級文件規定,再根據中心學校資金結余情況由中心學校召開會議討論出統一發放意見。
2、教學獎
每學年上學期教學獎依據《青山鄉中心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實施辦法》執行(代課教師參照非畢業班級獎金標準發放)。下學期教學獎由中心學校安排其他資金發放,具體標準如下:
(1)非畢業班
教學獎按教學效果分名次獎(以在籍學生數100%計算)和升格獎,名次獎以統考實際成績為準,只獎前一二三名。
名次獎:各年級統考前三名者主科分別獎200元、160元、120元,綜合科分別獎100元、80元、60元。
升格獎:只計主科,與上一學年末統考成績相比,每升一格獎25元。
(2)畢業班
12語數學科:位列全縣班級前名次的獎800元;前名次的獎1010345700元;前名次的獎600元;前名次的獎500元;前名次的1010101獎400元;(不重復獎勵)。位列全縣班級前名次,本鄉排名靠前的10按100元遞增發放,處在其他同一名次范圍,本鄉排名靠前的按30元遞增發放,最高不超過上一名次段的最低標準。
12綜合學科:位列全縣班級前名次的獎200元;前名次的獎1010345180元;前名次的獎160元;前名次的獎140元;前名次的101010獎120元。(不重復獎勵)如果縣教育局未分班統計綜合科成績,則該學科教學獎按非畢業班綜合科獎勵辦法執行。
本制度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景,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景,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供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教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所以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景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景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景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教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供給其中一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中小學校經費收支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縣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根據《會計法》、《預算法》和《事業單位財務制度》等相關財政財務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全縣所有公辦學校。
第三條中小學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合理編制預算;
依法籌措資金;
加強會計核算,強化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優化資源配置;
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建立健全財務檔案;
規范票據管理。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第四條中小學經費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方式,由縣教育局、財政局管理全縣中小學財務活動。
第五條中小學財務由校長全面負責。完中及初中學校(以下簡稱中學)按校核算,小學實行報帳制,由中心學校集中核算,核算原則為“以收定支,分校核算”。中學和中心學校設置主辦會計和出納各1名,小學設兼職報賬員1名,中學和中心學校每月應向縣教育局、縣財政局報送財務報表,每學期報送財務分析報告,在業務上接受縣教育局和縣財政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六條學校財務職責。
(一)中學:負責本校經費的收支管理、賬戶管理、經費上繳、會計核算、教育統計及上報等工作,定期及時報送財務分析報告,按要求編制教育經費部門預算,建立健全經費收支賬冊和固定資產賬冊,規范票據管理及會計信息資料建設與管理;
(二)中心學校:負責本級及所屬學校的經費收支管理,經費上繳和下撥、賬戶管理、會計核算、教育統計及上報等工作;
定期報送財務分析報告;
編制本中心學校教育經費部門預算,建立健全教育經費收支賬冊和固定資產賬冊,規范票據管理及會計信息資料建設與管理;
(三)小學:負責本校經費的收取和上繳工作,建立健全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學校經費,管理好學校固定資產等工作。
第三章預算管理第七條建立健全中小學部門預算編制管理制度。學校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部門預算,全縣中小學部門預算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分校編制,經縣財政局審核,縣政府審批,報縣人大批準后,由縣財政局下達到縣教育局,再由縣教育局下達所屬學校執行。
第八條中小學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九條中學和中心學校根據下達的部門預算,按季分月填報《預算單位分月用款計劃審批表》,每季度末向縣教育局報送下季度用款計劃,由縣教育局審核后集中報縣財政局。中學和中心學校依據批復的用款計劃辦理支付申請。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條各校必須嚴格按國家政策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嚴禁私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
按國家規定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發的票據,收入應及時足額繳入縣非稅收入專戶,實行專戶存儲,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坐收坐支、設賬外賬和公款私存。
中小學的收入主要有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學校按規定收取的代管經費是指學校為學生代購課本、作業本和必要的學習輔助資料,以及其他代收代支款項,義務教育學校收取的代管經費是指代收簿本費。收取代管經費時,必須使用《安徽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結算收據》,收入繳存縣非稅收入管理局非稅收入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完中級學校的各項返還收入應轉作其他非稅收入,按年初規定的比例納入政府調控,義務教育學校取得的返還收入不納入政府調控,但必須專款專用,主要用于代課人員工資等。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條中小學的各項支出,必須嚴格按照縣及縣以上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對項目經費要實行跟蹤問效,確保專款專用。確需單獨核算的項目資金,應單獨建賬,定期按要求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公用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人員工資或津補貼、基本建設、償還各類債務等。每年中央和省下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預算執行到位,如無特殊原因不得結轉下年。
第十二條中小學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勤工儉學支出、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對非支出性的代管款項申請時要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相關規定辦理,期末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費支出,嚴格按樅政辦[20xx]6號文件“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意見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學校新建工程項目由縣教育局會同縣財政局審定,報縣政府審批,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各項批準手續。校舍維修改造項目2萬元以內由學校決定,5萬元以內由縣教育局審批(附申請報告到教育局),5萬元以上由縣教育局會同縣財政局審定。沒有批準手續的工程嚴禁開工建設,經批準的工程項目和校舍維修改造項目要嚴格執行工程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制度,否則縣財政不予支付。
組織教職工外出參觀考察等活動,在符合上級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報經縣教育局批準,否則不予辦理支出。合理規劃布局調整,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負債建設,對非義務教育學校確需負債建設的,由教育局會同財政局審核,報縣政府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十五條原始憑證入帳要求:所有原始憑證應按發生時間注明用途并有經辦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其支出憑證應按《會計法》規定,經主辦會計(小學為報賬員)審核,單位負責人審批,報縣國庫支付中心審核后方可入賬核算。具體要求按照樅會核[20xx]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支出審核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要堅持“一支筆”審批。原則上單項支出在千元以上,需經行政會研究,方可開支。大額經費支出和大宗物品采購由縣財政直接支付,具體程序按縣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相關文件執行。
第六章資產管理第十七條中小學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學校的課桌椅、圖書等,均要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中小學必須確定專人負責資產日常管理,并按規定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和臺賬,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發放登記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每年末)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第十八條資產配置管理。資產配置主要包括系統內部調劑、租賃和購置,包括土地購置和房屋建設等重大資產配置。學校資產配置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申報審批。
配置審批基本程序是:單位申報并填制《樅陽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申批表》——縣教育局審核匯總——縣財政局審核批準或縣政府批準。
未經批準的資產購置項目不得列入部門預算和單位經費支出(或事業支出)。
第十九條資產處置管理。資產處置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無償轉讓;出售置換;報損、報廢和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學校資產處置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申報審批。
處置審批基本程序是:單位申報并填制《樅陽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請表》——縣教育局審核——資產評估——縣財政局(或國有資產處置領導小組)審批——縣財政局和教育局共同組織依法公開處置——處置收入上繳入庫——單位調帳。
未經批準的資產處置不得調帳或核銷。資產處置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條中小學購置的資產必須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管理的相關規定實行政府采購。縣教育局將經審核批準的資產配置計劃,報縣政府采購中心,按規定程序予以采購。
第二十一條中小學流動資產的核銷和無形資產的處置參照第十九條規定執行。中小學的資產配置和處置管理的具體規定,將參照《安徽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另行制定。
第七章財務監督第二十二條票據管理和印鑒管理。各校開學時所需財政票據必須到縣財政局統一領購,收費結束必須及時辦理票據核銷手續,日常票據管理按《樅陽縣政府非稅收入票據管理實施細則》執行,學校要實行“票款分離”管理;
為確保資金安全,印鑒應分開管理。印鑒管理人員:校長(負責人)、主辦會計、出納。印鑒保管要求:學校主辦會計保管財務公章及自己印鑒,出納保管支票及自己印鑒,校長(負責人)印鑒可委托主辦會計保管。
第二十三條中小學的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本校的所有財務活動負責。
第二十四條中小學財務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縣教育局對學校財務進行內審,學校均要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
第二十五條中小學要對經費實行“兩公開、一監督”制度,要成立民主理財小組,每學期對學校經費情況審查一次,并張榜公布。
第八章附則第二十六條中小學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要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縣教育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原《樅陽縣中小學財務管理制度暫行辦法》(樅財[20xx]249號)同時終止執行。以前出臺的有關文件規定的內容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今后上級如有新的規定出臺,按新規定執行。
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關于現金管理規定,嚴格掌握現金開支范圍。
2、現金要做到日清月結,庫存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3、收入現金應及時送交銀行,認真執行財政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不坐支現金。
4、任何人不得以白條頂現金。
5、嚴禁教職工個人因私借用學校的公款。
6、各部門因公借款,需由經辦人填制借款單,由校長批準后,到財務科辦理借款手續。
7、各部門借用公款,必須及時結帳,外出人員應在返校后十日內到財務科辦理結算,不得拖欠,一次結清。愈期不結帳,財務科從本人工資和其它收中扣除;借款超過三個月,按有關規定處理。
8、按規定在銀行開立帳戶,辦理銀行存款的支付。
9、月度末,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時與銀行逐筆核對帳目,嚴防錯帳。
10、嚴格支票管理,簽發支票要寫清楚,不得涂改、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11、支票使用十天,使用后的支票存根連同發票要在五日內交回會計,辦理消號入帳,不得無故拖延。
12、支票如有遺失,要迅速通知會計,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掛失手續。因遺失支票造成損失的,由領用支票人負責。
13、已作廢支票,要按規定登記備查。
14、各部門借款支出結帳的單據或發票,均應是正規合法的,單位名稱、品名、規格、單位、金額、數量要填寫完整,否則財務科不予辦理結帳,由經辦人負責清理。
15、萬元以上的大項開支,應提前一個星期報財務科,以便向財政廳、銀行編報用款計劃。
16、嚴禁挪用公款。嚴格稽核制度,加強對出納工作監督。
學校票據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票據管理工作,嚴格財務監督,保證正確使用票據,根據財政部和河北省《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票據,包括收費票據和收款收據。
2、學校財務室負責全校票據使用和管理,主管領導負責督促檢查工作。
3、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學校財務室在收取款項時,須向交款人或交款單位開具有關票據。
4、學校財務設票據專管員,票據由專管員按規定向財政部門申請領用。建立票據領購及繳銷登記簿。
5、票據領用人應認真核對票據的數量、編號,并當面檢查票據是否存在重號、漏號、缺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在票據領用簿上簽字。
6、票據領用人應妥善保管所領用的票據,并及時到上級財務部門按票據金額辦理交款及票據核銷手續。
7、開具票據應當及時、連續地按照規定的用途和收費項目標準聯頁如實一次復寫、打印,填寫時必須內容完整、字跡清晰,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開票人要簽章,并在發票聯、收據聯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
票據的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涂改,涂改的票據無效。
對填開錯誤的票據,須完整存留,并在各聯加蓋作廢戳記且與存根聯一并保存。
8、票據領用人應妥善保管所領用的票據,不得借予他人,不得由他人代開串開,票據用完或雖未用完但近期內不繼續使用的應及時到財政部門辦理更換或繳銷手續,財務負責人應對繳銷的票據認真查驗。
9、空白票據和近期使用過的票據存根要妥善保管,隨時接受外部、內部檢查。已銷號的票據存根,銷毀時,須由學校財務室報請審核批準后,統一組織進行。
10、對遺失收費票據的,應及時向領據部門報告,查明原因,并采取補救措施。
學校財務印章管理制度學校管理第一條為規范財務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確保我中心學校資金安全,根據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的相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財務印章包括財務印鑒(由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報賬員章、出納員章組成)。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管理應遵循“專職專管,相互牽制,監督使用”的原則。
(一)財務專用章由保賬員保管;
法人代表章由財務負責人或出納員保管。
(二)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章任何時間均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三)保管財務專用章的保賬員不得保管收款收據。
(四)保管印鑒的保賬員、出納員因事請假,不得將印鑒章轉交給對方;
也不得同時轉交給第三方的同一人。
(五)印鑒轉交須經領導批準,并嚴格辦理登記手續,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六)印鑒保管人員應設立印鑒保管登記簿,印鑒的交接必須進行登記,交接人必須簽字,并注明交接時間。
(七)印鑒保管人員必須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妥善保管印鑒,印鑒使用完后應妥善保存,不得隨意放置。
(八)印鑒保管人員加蓋印鑒章時,必須認真審查支付款項業務的真實性和合理性,確保學校資金安全。
(九)印鑒保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印鑒,不按規定保管和使用印鑒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印鑒章保管人員負責。
第四條財務印章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業務內容和批準程序使用:
(一)加蓋財務印鑒(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必須要有相關領導簽字,并應對所加蓋的支票的編號進行登記備案。
(二)財務印鑒的法人章只能用于與學校財務相關的業務,不能用于辦理與財務無關的其他業務。
(三)不得在空白介紹信或稿紙、白紙上蓋財務印章。
(四)財務印章的保管者,對加蓋印章的內容要認真審查并負責;
印章保管者有權對不合規定的、不規范的.業務拒絕加蓋印章。
(五)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造成經濟損失的,根據金額大小追究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六)已停用的財務印章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清理上交,并對已加蓋原印章尚未使用的票據﹑發票等做作廢處理,并按規定渠道繳回核銷。
第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6月25日起施行,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票據和印章管理制度第一條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
第二條加強票據使用記錄的管理,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第三條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四條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驗收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文教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及時登賬,按月結賬、對賬。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報廢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并要經區國資辦審核批準。
4.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學校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是學校進行教學、科研等工作的物質基礎和必備條件。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對未達到規定的庫存物資材料、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作為材料進行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范、責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
固定資產的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
固定資產清查盤點;
固定資產賬務管理等。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
健全規章制度;
落實管理責任;
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合理配置資源,提高使用效益,第二章機構和職責第六條學校校長是本校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校固定資產管理負全面管理責任,各校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辦法。
第七條學校總務處是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本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和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二)組織、參與大、中型儀器設備和大宗物資購置,以及校舍修繕、基本建設項目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分類明細賬
(四)、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并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五)組織學校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統計工作。
第八條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或個人負責對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和維護,其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有關固定資產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申請購建計劃,參與相關固定資產的驗收和處置;
(三)保管、維護固定資產,發現損毀或遺失,及時向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章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第九條學校利用財政投入、上級補助、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他收入及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都要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十條學校固定資產按性質分為六類: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專用設備,電氣設備,電子產品和通訊設備,儀器儀表計量設備,文藝體育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家具用具及其它類設備。
第十一條學校固定資產計價主要采用原始價值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設備及已竣工的房屋及建筑物,按照建造所用全部相關費用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改建、擴建和增建所發生的費用,減去改建、擴建和增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原價。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計價。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中介機構評估提供的有關憑據,以及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價。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七)交換固定資產,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評估價值計價。
(八)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價值或者合同、協議計價。
(九)已經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暫估價值計價,待核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二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五)發現原固定資產記賬有誤。
第四章固定資產增加第十三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固定資產購建計劃。購建固定資產,應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和校務公開制度,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新建房屋和建筑物,應按照基建管理程序報批,對大、中型購建項目實行集體決策,一般零星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杜絕重復、盲目購建,嚴禁舉債發展。各使用部門不得隨意購置儀器設備和辦公用品,確因業務需要,需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統一辦理。
第十五條購置、調入、自制、捐贈的設備器材,一律先入庫,后領用,入庫時由保管人員填好固定資產入庫三聯單,一份留存,一份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登記,一份附在報銷憑證后面。固定資產發票報銷時,應具備校長、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保管人員簽名以及入庫單,否則財務部門有權拒絕入賬。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詢制度,嚴格簽訂并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七條購置大、中型精密儀器設備、文物、陳列品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圖紙、合同及其他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學校應按照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學校財務部門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負責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固定資產日常管理使用與維護第十九條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維護制度。各占有、使用單位或個人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條對固定資產的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及建筑物應定期勘查、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部門提出申請,管理部門審核,校領導審批。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管理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二條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三條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學校撤并或機構調整時,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主管人員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崗位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第二十四條學校須建立固定資產入庫、出庫登記制度和財產清查制度。每學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賬、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做出處理。
第二十五條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損失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應追究其相關責任,并對相關部門負責人追究連帶管理責任。
第六章固定資產處置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投資、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七條確因使用期過長、技術落后、損壞等原因不能修復使用,或維護修理費用過高、無修復價值的一般儀器設備,可申請報廢。申請報廢由使用部門或個人填寫《財產報廢、報損單》,經學校有關人員作鑒定、管理部門審核,學校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學校處置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按《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八條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資產賬務管理第二十九條學校財務部門按財務制度設置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部門按固定資產管理要求設置固定資產分類明細賬,或按使用人建固定資產登記賬。
第三十條分類明細賬薄應按品種設置賬戶,按類設置匯總賬頁,反映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管理卡片要登記名稱、規格、型號、金額和財產編號等,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經使用部門、管理部門有關人員和學校負責人簽字同意后,作為記賬依據,分別登入有關賬薄。
第三十二條各級賬務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賬、卡、物,保證賬賬、賬卡、賬物相符。
學校檔案管理制度
(一)、檔案建立
1、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學校確定一名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整理、立卷、歸檔等工作。
2、檔案室由專人管理,按《小學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的要求,建立檔案。
3、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室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1、檔案人員應按檔案資料收集范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并將篩選后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2、卷宗必須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暫存”有資料一般以一年為限;
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限;
注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保存期限。
3、凡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中未編入,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決定是否留存。
(三)檔案補充
1、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2、外來文件、函件由人事秘書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后,即立卷歸檔。
3、校內印發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教導處、總務處、教科室、團支部、少先隊大隊部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項目逐項登記,嚴密包封,并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轉遞,不得分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1、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檔案資料查閱檔案;
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
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并簽署意見;
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2、技術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借閱,并辦理登記手續,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1、檔案資料室門窗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干燥,自然通風;
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2、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
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應按保密紙處理或銷毀。
小學校長工作職責校長是學校的主要領導人,對學校的各項工作全面負責: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上級領導機關的指示和決定.按教育規律辦學,全面教育和教學任務.
2,全面規劃學校工作,制訂和實施學校工作計劃.審查各處室工作計劃,定期檢查和總結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向上級和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3,主持校會議和行政會議,指導學校全面工作,研究決定學校的重大問題.
4,認真組織師生學習貫徹《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師德規范》,加強校園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樹立良好的校風.
5,堅持以教學為中心,領導教學工作;堅持兼課深入課堂,要用三分之一的精力抓好教學工作.了解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情況.指導教導處搞好教學實驗和教改工作.積極引導教師進行教育科學研究,不斷改進教學方法.
6,領導文體衛生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委頒布的小學體育衛生工作的兩個暫行條例,切實抓好體育課教學和課外活動,加強學校的衛生保健工作,減輕學生負擔,保護學生健康.
7,負責做好學校的人事工作.根據上級下達的名額和本校的實際,聘用,調配,管理學校的行政人員和教師,并在人事工作中努力做到知人善作,任人為賢,人盡其才,充分發揮每個教職工的積極性和業務特長,加速青年教師隊伍的基本建設.
8,審批本校招收新生計劃,人員以及到本校插班就讀的學生.
9,堅持勤儉辦學的原則,努力改善辦學條件.校長對學校的財產開支認真管理,定時審批和檢查,引導后勤人員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管理好學校的校舍和一切校產,經費,開展勤工儉學活動,搞好創收工作,逐步改善教師的福利待遇,關心職工生活,善于為教職工排憂解難.
10,建立健全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認真檢查執行情況,保證學校正常的工作,學習秩序.
11,副校長協助校長,分管并抓好上述工作.
學校財務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財經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做到有計劃支出,確保學校經費收支平衡,為學校發展帶給經費保障,特制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財務預決算制度。年初校委會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會計根據計劃負責編制學校經費預算,預算起草后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經計財科下達批復后,按規定執行。財務室要做好月報、年報工作。年終由校長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狀況報告。
2、堅持民主理財,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審查財務賬目,去除不合理的開支,嚴禁浪費,杜絕貪污挪用,努力把好財務關。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理解民主監督。對勤工儉學收支狀況每月以簡報的形式公示,每一學期結束組織部分教師進行財務清理,將清理狀況和學期收支狀況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
3、規范收費管理,實行財務一本賬。()凡是政策允許收費的項目以及代收代支項目,學校務必做到應收盡收,并且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賬目統一管理,各班各處室等非財務管理部門不得存放現金,堅決杜絕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嚴禁擠占挪用貪污學校資金。對各班欠條及時公示。學期內各班欠款累計不得超過20xx元,學期放假前三天各班務必結清所有費用(含欠款),未結清者從當期績效工資或津補貼中扣除,并取消當期評先評優資格。
4、規范單據聯簽制和費用報銷制。支出單據實行聯簽制,學校對預算內外資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計劃,量入而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一支筆。每一張原始單據至少有“四人”(經辦人、分管領導、后勤副校長、校長)簽字后方可報銷。屬有形資產類支出還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所有支出費用的報銷實行誰支出、誰報銷的原則,嚴格杜絕在外賒購、由經營者自己到學校報銷的現象。所有支出費用務必當月結清,超過期限務必說明理由,否則不予報銷。
5、對大額經費(5000元以上)或舉行大型活動需要的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實行先運行后結算的辦法,在支出事項或活動結束后統一結算。
6、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務必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賬,并帶回附件,簽字(寫明事由、兩人以上簽字,日期)后方可報銷。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后。先斬后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7、規范租用私車和差旅費的管理。如因工作需要須用私車時,應將事由、地點、人員、大致時間報校長,同意后方可用車,否則不予報銷。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市外出差實行限額報銷。
8、財務人員務必堅持財務工作制度。做到科目齊全,賬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財務人員要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財務人員要正確行使職權,不徇私情,按制度規定把好收支關,拒收拒付亂收亂付的條據和白紙條。報賬員要將學校所有經費存放在一張儲蓄卡上,實行公私分明、錢賬分開、卡與密碼分人保管(即報賬員持儲蓄卡,后勤副校長掌握密碼)。財會人員變動時,主動辦好交接手續。
9、財務人員負責做好食堂的核算記賬,把食堂的收入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由學校財務室撥給食堂必須的周轉金,所有周轉金務必由后勤副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撥付。食堂采購物資的每張原始票據務必有“三人”(經辦人、食堂主管、后勤副校長)簽字后方可入賬。所有支出票據務必在下周二前入庫結賬,食堂賬目要做到一月一核算,一學期一結算。
10、扶困助學資金等要及時足額發放,嚴禁擠占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和班級不得擠占、挪用,對學校退還給學生的費用一律由學生或學生家長到財務室當面領取。
11、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群眾財產流失。學校建立固定資產賬薄,由總務主任負責登記保管,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賬。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務必及時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學期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準,切實做到賬物相符,嚴防群眾財產流失。
12、調出人員務必結清所有賬目,還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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