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合同[精選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試用期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試用期合同1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性別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實際工作時間為早上9:00–下午17:00,平均每周不超過40
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
小時。
五、休假
甲方對于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
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
時申請臨時安排。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10號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1個工作日說明。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周六周日休息日的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
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
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
金。
七、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
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
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
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3)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行為規范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十、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十一、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三)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合同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合同2
____先生/女士
鑒于:______
1、_____年____月____日,你與本公司簽署了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屆滿,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你入職之初以及任職期間,公司已經向你公示了全部規章制度,你有義務并已承諾嚴格遵照執行。
關于解除事由: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具體為如下情形之一:
□試用期轉正評估不合格;
□存在欺騙行為,未向公司如實陳述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如與第三方存在勞動/勞務關系;或對第三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或有違法犯罪記錄等;
□存在欺騙行為,未如實向公司陳述個人學歷、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
□未按公司要求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相關協議,或未按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
□試用期內連續或者累計請假超過個工作日(含)的;
□試用期內培訓考核不合格的;
□出現其他情形,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可以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
公司的`決定: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公司解除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勞動關系。
離職提示:
1、請你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交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物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關系、住房公積金、人事檔案等。
2、如果你的人事檔案存放于公司或公司在中介的集體戶,請你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公司你的人事檔案接收單位以及辦理檔案轉移所需的相關信息。否則,公司將依法將其轉至你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經辦機構,你應于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60日內到該處辦理失業登記,逾期未到導致的相關責任由你本人承擔。
3、勞動合同/勞動關系解除后,你無權再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對外發表任何言論、實施任何行為。否則,公司保留向你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4、請注意,公司規章制度及/或與你簽署的法律文件中的部分內容并不因本決定而失效,如保守商業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商譽的義務等。因此,你應當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___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蓋章)
說明:
1、本通知書一式二份,送達一份,存根一份。
2、涂改無效。
送達記錄:
送達人(簽字):___受送人(簽字):___
送達時間: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3
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哪些
一般新進一家新公司的時候都是有試用期規定的,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比較的薄弱。那么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哪些,小編為您整理編輯相關知識,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網友提問:
你好,我現在在公司還處于試用期,但是我覺得現在的工作不適合我,想辭職,想咨詢一下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哪些?
網站律師回答: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據勞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并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發現其公司部門設置凌亂,人員冗雜,欲。次日新整合。A部門被撤銷并入B部門,程某對其職位變動很不滿意,公司與其溝通多次,無果。次日,公司向程某發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公司部門調整,與程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請問: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個月。
二、試用崗位
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薪資
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如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員工業績突出并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被正式錄用,方可辦理各項保險手續,試用期乙方不享受各項保險。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5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所有員工的錄用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后未達到公司試用標準的.員工,需對以下條款進行選擇:
1. 延長試用期
試用期滿后未達到公司要求的員工與公司協商決定后,自愿延長試用期時間。甲方聘用乙方為延期試用期的時間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以共同遵守。
2. 離職
試用期滿后未達到公司要求的員工自動離職。
注: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成都帝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合同6
《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雙方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即試用期應包括在內,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也應依法為員工參加社保。在試用期,勞動者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多長,也不是單位說了算,按國家有關法規,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在實踐中,確實有不少用人單位口頭與勞動者約定3個月或6個月試用期,但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認為試用合格,就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就開除該員工。實際上用人單位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是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一說。用人單位只約定試用期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不存在試用期,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將按照進行處理,單位往往要“吃虧”。
一、 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 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簽合勞動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 未簽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 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試用期合同7
甲方(聘用單位):
負責人:乙方(受聘教職工):
身份證號:
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試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從
xxxx年xx月xx日起至
xxxx年xx月xx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再簽訂正式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工資待遇:
(一)、副園長
元/月,教師元/月,后勤元/月。
(二)、保險: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元/年、醫療保險按新農合或居保參保,工作期滿一年后,憑發票給與補助(購買養老保險金額不足元的按實際金額補助);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按國家政策辦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規章制度規范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當月10日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報酬;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修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教育事業,刻苦專研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
5、乙方為本人工作崗位的第一責任人,因本人直接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若須中途終止合同的,則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從提交書面合同當日起,滿30天后方可辭職,終止合同。
四、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因政策、自然因素造成幼兒園不能辦學的,合同自動終止,雙方無爭議。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未與甲方協商,不得隨意辭職外流、離崗等,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扣除乙方10日的工資。
(三)、聘用合同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序變更合同。
(四)、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五、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從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負責人及代表(簽字):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試用期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______崗位的工作。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第二條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第三條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為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月收入為______元。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
第五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第七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第八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九條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第十條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第十一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第十二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第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五條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合同9
甲方:__________(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
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試用期合同10
一、試用期的作用
適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進行考察的時間期限。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為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員工,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護新聘請員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員工也有時間考察、了解公司是否適合自己的發展。因此試用期實際上是一個雙向考察的時期。
二、試用期的長短
為了規范公司的試用期長短,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七十條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密切相關,具體標注為:第十九條【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注:上訴期限中,“以上”包括本數、“不滿”不包括本數。也就是說,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可以為一個月,一年期
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以為兩個月,三年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可為六個月。
同一公司與同一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續簽勞動合同或者換崗位后都不得重新約定試用期。同時,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在所謂正式勞動合同簽訂前先行簽訂試用期合同是錯誤的做法,其法律后果將會是試用期不成立。
三、試用期工資及福利待遇
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公司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除此之外,員工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勞動權利,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等基本勞動權利,但是對于公司給與的一些額外的福利待遇,例如通訊費補貼、上班交通補貼、商業保險等,則可以在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中約定,公司有權自行決定是否給予。實務指南
試用期是約定條款,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則無試用期。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試用期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試用期條款才能成立。
試用期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 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 商議一致 合法公平 老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 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 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三)乙方應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 [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 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呈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 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 ,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 于:[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 到崗,企業不 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商議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 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 再寫入合同。原因在 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納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商議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 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歇息休假。
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一)實行不 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歇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商議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于合同 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注:工作時間和歇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 關勞動安全 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 關法律 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 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 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 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酬勞。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乙方在 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種工資形式:
1 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 關制度為準。
3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日。若乙方提供了 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酬勞不 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 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當月工資在 下月_____號前發放。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 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 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 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 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 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 獲得醫療救治 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 勞動合同期內患病 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 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解除 終止 續訂
(一)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 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 不 傷害國家 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商議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 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商議一致的。
3.由于不 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 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 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 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 改正的。
5.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 違反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
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 能從事原工作也不 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 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 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 乙雙方商議不 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 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酬勞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 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 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 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 權了 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 限于勞動者的學歷 履歷 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有意漏報 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 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但假如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 任何沖突或不 一致之處,則以附件 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 中,若甲方變更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投資人等事項,不 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 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 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 專利 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 得在 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 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 合同期間得到的有 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 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 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 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 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 約束力。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 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 規定的,由雙方商議解決。雙方商議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商議不 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試用期合同12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分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的.崗位為:
我公司與該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即從20 年1月1日至20 年1月1日。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即將期滿,經考核該員工未達到公司的工作要求,經與該員工協商決定,同意與該員工延長試用期時間。延期試用期的時間為1個月,自20 年4月12日起至20 年5月12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以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試用期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凡是請假均由甲方按實際天數扣除工資。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不享受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第30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順延兩天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否則,將根據具體情況,由廠長決定論處程度。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周內提出辭職甲方將不發給乙方任何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工作天數發放。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第二個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具體由公司決定)。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甲方的《員工手冊》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簽字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員工,試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平等協商,就試用期相關事宜,特訂立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最長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章制度,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試用期內,乙方的考勤由甲方根據實際考勤情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試用勞動合同五、乙方試用期內,公司福利待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中。
五、乙方的月工資由甲方在開始工作之日的次月10日支付。乙方工作不滿一個月的,月工資折算為實際工作日。如果工資支付日期與周日或節假日重合,甲方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支付。
六、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公司將根據公司制度對其進行處罰。
七、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稱職或發現乙方申請材料有欺詐行為且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終止試用期,并予以辭退。工資根據乙方實際出勤情況和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八、乙方在試用期內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治理規章制度的;或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審理并予以辭退。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九、試用期內,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或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十、試用期滿或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的,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辭退。
十一、乙方聲明,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已了解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所有事項。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簽名)
日期:日期:
試用期合同15
一、試用期要不要簽勞動合同?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雙方選擇而約定的考察期限,關于試用期的期限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但前提是不得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并且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之內的,其前提是要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要不要交社保?
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單方甚至和員工協商決定,試用期內不交社保,試用期后如果轉正再行補交。其實,這是誤解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造成的結果。社會保險是國家為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因此社會保險是否繳納、如何繳納都不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即使雙方有書面約定,只要與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相違背, 約定也是違法的,定約雙方還是應該按照法律法規來執行。所以,勞動關系建立后,用人單位就必須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由于試用期的特殊性質,導致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在試用期間自己的權利義務。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間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并非試用期合同。同時,法律也規定了試用期間用人單位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社保問題,而不能有當事人之間進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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