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幼兒園常規教育的反思(常用2篇)
在辦理事務和工作生活中,課堂教學是重要的工作之一,反思是思考過去的事情,從中總結經驗教訓。如何把反思做到重點突出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幼兒園常規教育的反思,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于幼兒園常規教育的反思1
常規教育是幼兒園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常規教育在讓幼兒社會化的同時,其自身的教育目的也發生了異化,導致了幼兒主體性及創造性的喪失,割裂了幼兒完整的生活。解放兒童,培育精神自由而自制的人才是常規教育的本真意圖。
對于剛進入幼兒園的孩子來說,班級是其加入的人生第一個正式的社會組織。作為班級一員,孩子要遵守這個組織的種種規則,接受集體的管理與控制。但是約束與管理并不是把幼兒管死,要有一個“收”與“放”的平衡,即在追求常規教育下又不失兒童自由的發展。這不得不讓我們對現存幼兒園常規教育的合理性進行重新審視,還常規教育正源。
幼兒園常規教育的展現
在幼兒園常規教育中,教師往往借助各種管理技術與道具,實現對兒童的管理與控制,將幼兒的生活局限在預定的生活軌道上。
1.常規教育常用的手段
場景1
“會說話”的教師手勢
吃完早飯后,老師們忙著擦桌子收拾碗筷,無暇“正式”顧及孩子們。此時是孩子們相對輕松快樂的時間,他們有的在熱情高昂地交談著,有的相互推搡嬉戲著,有的手舞足蹈沉醉在扮演動畫片的角色中……一時間,嬉笑聲、打鬧聲、桌椅搬動的聲音混雜在一起,實在是熱鬧非凡。收拾完畢,教師掃視了一下全班,然后舉起雙手拍起來:××|×××|××|×××|……孩子們看到教師拍手也一邊拍著手,一邊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場景2
有“魔力”的兒歌
喝水上廁所的時間到了,一部分孩子快速忙完后回到教室里。他們有坐著的、站著的、蹲著的……形態各異的孩子都在嬉戲打鬧著。還有一部分孩子在盥洗室里邊“悠閑”地忙著自己的事,有時還竊竊私語著。此時的教室里又“開鍋”了。教師看了看盥洗室里的孩子,瞅了一眼墻上的鐘表,邊拍著手邊念道“小手拍拍,拍拍小手,我把小手背起來。小手拍拍,拍拍小手,我把小手放起來……”孩子們一聽到兒歌立即“各就其位”,跟著老師做著動作念起兒歌來。
這些是在幼兒園中所看到的最普通的場景。教師的手勢、幼兒的兒歌都被賦予了特殊的任務——約束幼兒、進行常規教育。鈴聲、音樂、手勢及兒歌都是幼兒園常規教育的手段。它們的出現,連同它所帶有的規限一同被兒童毫無疑問地接受,成為幼兒班級生活的“指揮棒”。
2.幼兒無奈的生活
場景1
在教學活動后的過渡活動中,丫丫跑到教師面前問:“老師,我們接下來干什么呀?”還沒等老師回答,程程跑過來伸著頭說:“畫畫唄,每周這個時間不都是這樣的呀,你怎么還不懂呀?”
場景2
吃午飯的時間到了,在老師一番“苦口婆心”強調吃飯的紀律后,孩子們都低著頭吧唧吧唧地吃著各自的飯。突然,莎莎叫到:“老師,宇宇不吃胡蘿卜,還把米飯弄到桌子上了。”老師看了一眼不說話的宇宇,然后說道:“宇宇,你把胡蘿卜吃掉,一會兒我檢查!小心點,別把米飯掉到桌子上。剛剛講過又忘了。莎莎你也快點吃!”宇宇沉默著并“艱難”地吃著他討厭的胡蘿卜。
在幼兒園中,以上的場景我們再熟悉不過了。場景一中的丫丫在常規教育的“高壓”下變得失去了自我,過分地依賴教師,而從具有“高智商”的程程的話中我們可以得知他們生活的程序化與模式化。場景二中莎莎的告狀顯然與飯前教師“金科玉律”式的常規教育有關,而教師不分青紅皂白強求宇宇吃胡蘿卜,這正是常規教育要求共性特點的顯現。宇宇在教師帶有恐嚇式的要求下,不情愿地服從了老師的命令。
幼兒園常規教育的問題
1.幼兒園常規教育目的的異化
一提到幼兒園常規教育的目的,我們會很自然地想到建立良好的生活秩序,維護正常的保教工作,因為這是幼兒園保教工作的需要。但其最主要的目的應是為了促進孩子的發展,使孩子從一個夢游者、一個不自由的、被決定的、有依賴性的、被動的人改造成為一個覺醒的、有意識的、能動的、獨立的'人,即我們常規教育真正的目的是讓孩子學會成為自制而自由的人。
然而,現實中幼兒園常規教育的目的卻被異化了。它被異化為防范并限制幼兒的行為,異化為為教師開展活動提供便利。教師實施常規教育的過程成
了對幼兒行為控制的過程,教師充當著至高無上的管理者的角色,是社會的代言人。他們全然不顧幼兒切身的需要與感受,把幼兒當成任意捏造的泥巴,等待修剪的樹苗。他們努力創設能夠控制幼兒言行的外部環境,用心探索“有效的”手段,希望兒童的言行能達到自己的要求以實現自己的目的(幼兒整齊劃一的行為、良好的班級制度、順利地開展教學工作)。場景中教師的“手勢”、創編的兒歌就很好地說明了這一點。
常規為教師工作便利之目的是班級制度化外在價值的體現。這個外在價值表明受制度與常規約束之外的主體對之的需要。但是過高的估計制度及常規的外在價值,就會貶低其內在價值(即一種滿足幼兒的需要,為幼兒的自我發展服務的價值)。若常規教育以管理為目的,以成就教師的“方圓”(順利開展活動)為目的,只能使常規教育由指導人健康發展的“燈塔”異化為扼殺人的“劊子手”。高控制的常規教育只能導致兒童靈動式心靈的壓抑與封閉,造成盧梭所謂的“既是奴隸又是暴君”——還不會說話就在支配人,還不會行動就在服從的人。正如蘇霍姆林斯基所言:“管理是手段,管理的真正目的是“育人”,是育精神自由發展的人,能夠自己管理自己的人。”而現在幼兒園常規教育的目的是不是有點偏了呢?
2.幼兒主體性的喪失與創造性的扼殺
場景中丫丫的話:“老師,我們接下來干什么呀?” (教師是主心骨,你不發話,我就不知道該干嘛了。)宇宇默默地服從教師的命令以犧牲自己“胃口”。
這些幼兒園老師都聽膩了的話、見慣了的事,往往把原因歸為“這孩子自理能力太差了、膽子太小了”,但是從來沒有認真地想過其中的意蘊,其實這正是幼兒主體性喪失的體現。
教師將幼兒視為需要成人照顧和關心的不成熟的個體,但是過多、過細、過嚴的規則及常規將需要活潑成長空間的幼兒牢牢地拴在樊籠之中;常規將一切活動都程序化、規范化,像柵欄一樣不能使幼兒越“雷池”半步。在教師的腦海中,幼兒要聽老師的話,你應該怎樣,你必須怎樣,沒有為什么。在幼兒的印象中,教師是權威人物,到什么時候干什么,老師早已替我們安排好了,我們不用多想。教師的高控制管理和“包辦式”的照料使幼兒高度服從教師的意志,這種服從使得幼兒的自主性和規則意識很難形成。沒有自主性的幼兒就會更多地依賴于教師的安排,這導致了教師采用高控制的管理方式,于是形成了不良循環!白鹬赜變,促進幼兒主體性的發展”逐漸成為一句口號。
幼兒主體性的喪失意味著其創造性的沒落。幼兒擅長想象與聯想,擅長“跑題”,遇到問題總愛問個為什么;兒童的思維是沖動的、即興的,往往被眼前感性的東西所吸引并自我陶醉其中;兒童的思維是詩性的邏輯、音樂的邏輯、想象的邏輯、內心自由的邏輯、審美和藝術的邏輯。而常規教育要求幼兒遵守紀律,知道什么該干,什么不該干;要求幼兒按照既定的程序生活,到什么時候干什么事。吃飯不說話、走路不準跑、坐要放好手……幼兒的一舉一動都要符合常規教育的要求,達到教師所期望的規定。這種程序化、模式化、一致化的生活方式與幼兒天生具有的“野性”是完全不相符的。在教師的控制下,幼兒變得唯唯諾諾。在常規的束縛下,幼兒靈動的詩性思維變成了僵硬的規范的邏輯。幼兒的創造力就在這規范化的班級制度與教師一致化要求下被扼殺。正如劉晶波所感言:“在這種教育事實中談論提高幼兒的素質、尋找發揮幼兒的主動性、培養他們創造性的途徑無異于空中筑樓!
3.幼兒生活的異化
幼兒生活的異化是指隨著兒童主體的喪失,兒童處于被訓練、被塑造的客體地位,失去了其生活的意義。兒童生活的異化就在于常規教育的規范化、科學化與標準化,線性的生活方式將兒童豐富的生活世界簡化為“守規矩”、“聽話”式的單調生活。在老師的“諄諄”教誨下,幼兒學會了“解讀”教師的言行舉止,懂得了偽裝與迎合。他們過早地脫下兒童天真爛漫的“外衣”,不情愿地戴上成人成熟而圓滑的“面具”。但是這“面具”只是在教師的面前發揮作用,在教師控制和常規的“漏洞”處,幼兒仍然有著自己真正意義的生活,有著自己解讀生活的方式,有著發自內心的振奮與激動,此時他們才真正屬于自己。這樣,兒童完整的生活被割裂為兩個互不接觸的世界,即日常生活的世界和教育的世界,他們要在這兩個世界中不時地變換自己的言行,以求得“主我”與“客我”的平衡。制度化生活將兒童從生活世界抽離出來的同時,兒童的生活發生了異化,快樂的童年在慢慢地消失。
幼兒園常規教育的使命:育精神自由發展的人,能夠自己管理自己的人
“在教育的世界中一個最根本的沖突就在于自由與控制之間的矛盾。”常規教育是夾在自由與控制之間的兩難問題。在自由與秩序之間,教師是傾向選擇秩序以求得班級表面上的安靜。為了達到此目的,往往將常規教育“科學化”、“標準化”,以致使“異化”,常規教育成了限制兒童自由發展的“條框”。我們應該還常規教育的本來“面貌”:解放兒童,發展兒童內心的自由,讓其成為自己的主人。
20世紀意大利兒童教育家蒙臺梭利曾指出:“我們應該尊重兒童早期的個性表現,避免抑制孩子們自發活動,避免蠻橫地強加各種任務,加重孩子的負擔!边@說明真正促進幼兒自由發展的常規教育對其而言不是外鑠的、強加的“附屬品”,而是幼兒發自內心的需要,是在幼兒生活中自然生成的。
兒童對活動的需要幾乎比對食物的需要更為強烈。當幼兒完全沉浸在自己感興趣的活動并全身心地投入到其中時,他會表現出驚人的自制力與約束力并積極主動地與他人協商、調解建立規則。此時,一切外在的規則與紀律對其而言都是多余的!澳銊e弄我的,我也不弄你的,我們各玩個的”;“你給我看看你的玩具,我也讓你看看我的”。這種“自我中心化”、“幼稚性”的規則正是兒童內心需求的“原始”規則。當成人為幼兒提供規則時必須考慮哪些規則是應該轉化為幼兒的內在需求,哪些規則是不需要的,必須祛除的。讓規則在幼兒的生活中生成,讓規則在幼兒的體驗中獲得。這就要求教師將精力從過多地控制兒童轉向精心設計活動,創設有“準備的環境”;這就需要教師以平等的姿態與兒童對話,有敏銳的眼睛發現兒童的需求,有靈活的頭腦創設問題情境;讓幼兒參與規則的制定與修改,讓其體驗到規則的缺失所帶來的問題,領悟到遵守規則帶來的自由與和諧。
“當一個人成為自己的主人,在需要遵從某些活動準則時,他能夠節制自己的行為,我們可以稱他為守紀律的人!蔽覀兯囵B的及社會所需要的正是這種能夠自由而自制的人,能夠自我管理的人。因此,常規教育的使命是解放兒童,引導兒童建立規則意識,培養能夠做自己主人的人。
關于幼兒園常規教育的反思2
在通常的理解中,常規教育旨在促使幼兒了解、接受、遵守幼兒園集體生活所需的各種行為規則,養成相應的習慣,在當前幼兒園教育中舉足輕重。毋庸置疑,常規教育在幫助幼兒適應幼兒園生活方面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當前也陷入了一些困境,值得反思。
一、關于常規教育的一些困惑
在幼兒園常規教育過程中,為了適應規則,幼兒必須放棄哪怕是非常有趣的想法。例如,“到什么時候做什么”是一條幼兒園常規,但幼兒的需要和興趣并不總是能夠與教師的要求保持一致。當常規教育需要犧牲幼兒的主體性、創造力、想象力時,這種代價是否過于高昂了?對于教師而言,他們會因為將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常規教育以及與之相關的事務中,相應地會減少對幼兒和教學研究的精力投入。因此,在現今的常規教育中,無論是幼兒還是教師都會失去很多。
目前常規教育主要采取“防范式”,即教師處處防備幼兒,生怕幼兒做“錯”什么。教師通常采取的是高控制的手段,不敢放手讓幼兒自主地活動,以求得表面的井然有序。這樣一來,常規教育陷入了難以走出的“怪圈”:高控制形成了幼兒對教師的依賴,這種依賴使幼兒的自主性和規則意識很難形成,導致幼兒缺乏對行為的自我管理意識與能力,而這又在一定程序上加劇了教師對幼兒的控制。這種常規教育對幼兒的主體性教育的內容抽空了,使得“培養幼兒的主體性”僅僅停留在口頭上。
二、常規教育陷入困惑的原因
1、把常規訓練當作開展一切教育教學的前奏。
有教學過程中教師總要等到幼兒全部安靜下來才開始活動,希望通過這種強化使幼兒形成自控并自覺安靜地等待教師“上課”。不難自出,教師是在常規訓練上而不是在如何激發幼兒在學習興趣與動機方面下功夫,常規在這里不僅被當作工具,而且成了教育目的,其重要性往往被置于個體利益之上,使常規教育“過分強調環境的有序性,忽視幼兒的自主性,過于強調常規教育的共性,忽視遵守常規中的個體差異”。
2、將常規視為對幼兒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
在幼兒園班級生活中,隨時能聽見教師說出的“不能亂丟玩具”、“不能亂扔垃圾”、“不許大聲說話”等限制性話語,這些包含著“不行”、“不要”、“不許”、“不能”等指令性字眼的言語,說明了在教師心目中,“常規就是限制幼兒的不良行為,常規教育就是管”。將常規視為限制,從而使常規失去了對幼兒行為指引的作用,使幼兒的實踐缺乏目標感而顯得無所適從,甚至引起幼兒,尤其是大班幼兒的反感、挫敗感。
3、注重強調規則的利他性,忽略利己性。
遵守規則,意味著替別人著想,同時要限制自己不合規范的行為,在班級生活中,當個人的想法或需要與集體或他人的利益相沖突時,按要求得放棄個人的想法或需要以免集體或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如幼兒園班級生活中“洗手時不要把水灑在別人身上”、“看到別人有困難要給予幫助”等都是利他性的規則。教師強調規則的利他性,使幼兒認為規則總是有利于別人的需要規則而自己則不需要,于是他最終學會的總是用規則來要求別人,而沒有遵守規則的自覺性。
4、教育方法欠妥。
常規教育大多是這樣完成的:教師一般是首先介紹常規,接著是不斷地提要求,在幼兒園的教育生活中不斷地提醒、督促,對違反常規的行為進行懲罰。對于幼兒來說,這種要求是外部的,是教師有意地強調出來的,是在說明常規“是什么”及“怎么做”的問題。這種常規教育與幼兒以無意學習為主的規律相違背,而且只能引發這樣的效果:常規同知識一樣,只是需要幼兒接受即“能說出”的東西,而不是需要幼兒去理解它、實現它即“能做到”的東西。幼兒會想:“為什么要這樣做而不能那樣做?規則到底和我有什么關系?”當幼兒覺得常規與我無關時,任何說教都將難以真正奏效,對幼兒主體性發展的影響是十分消極的。
三、常規教育新的嘗試
1、將幼兒規則意識的培養作為常規教育的重點。
常規教育的根本價值和終極目的在于培養幼兒的規則意識。幼兒園常規教育都要圍繞這一核心來進行。而要做到這一點,首先需要教師轉變對規則的看法。規則作為社會和集體組織對個體的行為要求,在某種程度上是客觀的,是外在于幼兒的客體。但是在常規教育中,規則應被看成是幼兒主體品質的組成部分,因為真正地理解規則、遵守規則反映了幼兒主體意識的覺醒,是幼兒主體性的體現。對于教師而言,只有將規則視為幼兒主體的一種品質,把它當成是幼兒內在的、在幼兒積極的自我活動中體現出來的東西,我們才能找到正確的常規教育方向,才能真正培養出幼兒的規則意識。
2、將幼兒被動接受常規化為主動。
我們知道,規則不但有利他性,還有利己性,規則是互惠的,因此,我們需要幫助幼兒體驗規則對自己的`意義,主動建構規則互惠性的認識。幼兒可以通過比較自己遵守某一規則前后的差異,發現規則給自己帶來的變化,體驗規則不是單方面的“付出”或是對自己的限制,而是副經理的。例如“謙讓”的規則,會讓幼兒感受到它使大家都能順利做事,爭執不下會耽誤時間,最終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便。又如“助人”,在給別人帶來好處的同時,自己也獲得了快樂。
3、將幼兒常規要求內化為幼兒對規則的需要。
靠強制手段使幼兒遵從規則,并不能真正地養成幼兒的規則意識,培養幼兒的規則意識,要求教師不能把規則當成一種強加在幼兒身上的外部要求,總是刻意地去提醒、督促幼兒,而是將規則還原成幼兒主體的興趣和需要,激發幼兒對規則的內在動機,使他們感受到對規則的內在需要并體驗到其中的快樂。
為此,教師需要將自己的教育行為由一味的限制轉變為積極的期望、鼓舞和指引,支持幼兒對規則的主動建構,幫助幼兒體驗到規則或紀律為自己帶來的樂趣。如果教師多說“你能做到……你會……”或者“如果你能……我們都會為你感到高興”,那么,幼兒在班級生活中懷著的不再是一顆忐忑不安的、小心翼翼的心,而是滿腔自信地去活動,他們會越來越頻繁地說出“我能……我會……我可以……我需要……”等話語,他們會將自己對規則的直觀感受表達出來,積極體驗他們對規則的需要,他們的規則意識會積極地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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