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范本大全(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伙合同范本 ,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伙合同范本 1
甲方合伙人姓名:
乙方合伙人姓名: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擬訂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期限,股份比例
合伙期限為學習年,自__年__月__日到__年__月__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后股份比例如下:甲方出資后股份為,乙方出資后股份為%。
第二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門面房租、獎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股份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各合伙人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3、退伙、出資和轉讓: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時提出,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公,不予退還,股份的轉讓,如合伙人轉讓自己的股份,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必須經所有合伙人簽字同意,否則以自行退伙對待轉讓人。
4、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順利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按股份比例50%以上予
以決定。
5、法律負責人
如以后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的超人氣美發店出現什么意外必須要甲、乙、雙方按股份共同承擔。
6、店內工作時一切以店長的準則為標準,所有股東不可在工作場地頂撞,如有違背每次扣股東不可在員工面前散播對店不利的言語,違背者扣元。
7、店內對外轉,低于萬則按扣出押金萬給甲方和乙方,再按股份平攤,萬以下萬以上則高出多少扣多少給甲方和乙方。店內對外轉,代表由
8、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同人集體討論同意才可補充和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如本合同具有同等效果。
9、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合同范本 2
合伙人甲:姓名:,姓別:,現住址:
合伙人乙:姓名:,姓別:,現住址:
合伙人丙:姓名:,姓別:,現住址: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街合伙開設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經營店,總投資為萬元,
甲: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聯系方式:占投資總額的%
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聯系方式:占投資總額的%
丙:姓名:身份證號碼:出資金額:元聯系方式:占投資總額的%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伙債務;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合伙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一)合伙期滿;(二)合伙三方協商同意;(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里的營業額、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日期:
合伙人乙: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日期:
合伙人丙:簽字或蓋章:身份證號碼:日期:
合伙合同范本 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企業性質為合伙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冊登記。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協議期滿三個月前,合伙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三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企業經營范圍
第五條 合伙目的:為社會創造稅收,解決就業問題。
第六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條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
性別住所 身份證號碼
第五章 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第八條 合伙人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九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伙人
出資方式數額 出資比例(%) 合伙人各自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銀行驗資戶,并出具由全體合伙人確認的出資證明。
第十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六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提取法定公積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十三條 企業債務承擔方式
(一)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二)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七章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五條 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一名或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并出具合伙的委托書。
第十六條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一)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三)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七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一)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二)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三)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四)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二)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三)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八章 入伙、退伙和出資的轉讓
第二十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四)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五)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六)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七)《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九條、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出現,合伙人分別為可以退伙、當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條件
(一)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三)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四)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九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三條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五)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條 企業解散后按下列順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四)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五)清算后的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清繳所欠稅款、員工工資、返回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六)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七)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后,本協議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未按本協議第九條依期如數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額0.5%支付企業的違約金;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由于各種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協議的影響程度,由合伙人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協議。
不可抗力按公認的定義解釋。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必須發行本協議,不得擅自違反或提出新改動意見,除法律有關規定可免除責任或者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外。
如有違反,按《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 附加
第三十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及發現確應改動之處,按《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或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企業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等發生變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自訂立、合伙人簽名、蓋章,并經工商行政機關注冊登記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一份,存檔一份。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合同范本 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贏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物流網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在紫蓬鎮唯一指定代理點,代理范圍為紫蓬鎮。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區域和私自轉讓經營權。
二、本協議期限唯壹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協議續簽須提前一個月,否則視為自動終止、
三、乙方作為甲方授權代理點需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元,窗口開通費元。(風險保證金協議期滿可退回,窗口開通費不退)
四、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如私自代理其他物流公司業務,甲方有權收回其經營權并罰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備案,并保證有獨立的經營場所。
劉、乙方按照甲方制訂的`經營模式統一經營物流業務,對外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自承擔法律業務,同時接受甲方業務指導和監督。
七、乙方不得收遞國家郵政法明令禁止郵寄物品:如爆炸物、仿真武器、刀具、毒品、農藥等。
八、乙方收件如
(1)遇到發件途中物品短缺或丟失。乙方需積極和客戶協商和賠償。其結果可向甲方報告,后期賠償將按甲方所在公司制度結果核定,如乙方不積極或沒協商好導致客戶投訴所有產生罰款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收件過程中需做到100%驗視。如不驗視造成違禁品如至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派件延誤、快件遺失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即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
合伙合同范本 5
合伙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項目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范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伙承包的'項目,對外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款為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占全部出資比例_______%。
乙方以設備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系),占_______%。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合伙如產生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伙
合伙期間,一方退伙將嚴重影響合伙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甲方為合伙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伙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伙項目的日常管理;
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系的協調,并參與日常管理;
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九、合伙期滿
合伙期滿,雙方按合伙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生效及補充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各方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補充協議。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合同范本 6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雙方合伙經營 項目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 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伙項目及主營地
1、合伙項目
2、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出資金額、 方式。
1.甲乙雙方均以貨幣出資,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總出資額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總出資額的 %
2、雙方的出資,應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甲乙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四條 入伙、退伙、出資額的轉讓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甲乙雙方的書面同意; 承認本伙協議,并簽署合伙人共同擬定的合伙協議
2、退伙: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 出資額的轉讓
甲乙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出資額,甲乙任何一方對外轉讓出資額的,必須經過另外一方的`同意,另外一方不同意的,必須購買該出資額,另一方不同意轉讓出資額的,又不購買該出資額的,按退伙處理。
第五條 合伙人權利
1、參與合伙事務的管理;
2、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六條 合伙的終止清算。
1、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的,經清算債權債務后,合伙事項終止。
2、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雙方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甲乙雙方由于承擔連帶責任,一方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外一方追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方未經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伙處理,并且應當承擔由此給他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與合伙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轄并裁決。
第九條 其他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合同范本 7
合伙人: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合伙人: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合伙人: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合伙人: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合伙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相關規定,現就經營客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人購買的渝G13508客車是掛靠在重慶市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經營,并經營涪陵至溫州的客運路線。
二、渝G13508客車購買成87.8萬元,其中支付了現金50萬元,按揭37.8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證金2萬元,涪陵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線路牌保證金2萬元。共計出資91.8萬元。其中合伙人田華、田應發和甘國兵各出資占總出資額的四分之一,合伙人馬澤桂和秦玉祥各出資占總出資額的八分之一。
三、各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利潤和承擔虧損。
四、從車輛開始經營每月提取1。7萬元作為還按揭款和公司的管理費,余下的利潤在每年春運結出后按照出資比例分利潤或承擔虧損,
五、渝G13508客車的駕駛員由合伙人田華、甘國兵駕駛,從涪陵到溫州,又從溫州到涪陵,每人工資1000元。每次出車必須兩人駕駛。
六、渝G13508客車的賬務由合伙人田應發管理,每月工資600元。其他合伙人在年底結算時,可以查看賬務。平時的賬務由合伙人田應發、田華和甘國兵處理清楚。
七、渝G13508客車需要開會、領取利潤等,合伙人田華負責通知合伙人田應發,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田應發承擔;合伙人甘國兵負責通知合伙人馬澤桂和秦玉祥,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馬澤桂和秦玉祥承擔。
八、合伙人如果需要轉讓自己的出資份額,需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不愿意購買的,想轉讓的合伙人可以轉讓給他人。
九、客車經營中出現交通事故時,各合伙人需無條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則做工作的合伙人所花的交通費、電話費、誤工費、伙食費等所有花的費用由其他沒有做工作的.合伙人承擔。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合伙人承擔的,如拒不承擔,就從其出資額中扣除,同時減少其出資比例。交通事故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的以外,由當班駕駛員負責并從其所交風險金中扣除。駕駛員無責任的,不承擔任何損失。
十、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意見分歧,由各合伙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果,由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出面解決。任何合伙人不得任意攔車,否則承擔車輛停運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協議各合伙人簽字生效,任何一人違約,支付違約金5萬元,并承擔一切經濟損失。20xx年5月17日合伙人田華與甘國兵簽訂的<車輛合伙經營協議>作廢。
合伙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合同范本 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決定合伙經營__________(店名),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經營地為_________,營業執照登記經營者為________。
第二條合作期限
1、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年。
2、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第三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占_______(店名)股份為50%;乙占股比例也為50%。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經合伙人協商同意形成一致意見起30日內,按各自出資比例追加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加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4、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經營權及盈利權。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轉讓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份額的,另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3、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負責合伙店面的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負責財務會計,明確雙方用于共同經營的專用賬戶為:。每月合伙人核對賬單、發票,計算負債和收益,合伙人簽字后確認。每月分紅一次。
4、合伙人有權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5、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6、未經合伙人同意,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以合伙店面進行業務活動,若業務活動獲利,所獲利益歸甲乙合伙人所有,若業務活動造成損失,由違約方負擔全部賠償責任。
7、甲乙雙方不得利用合伙店面從事傳銷等任何的非法活動,否則,由直接行為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與另一方無關,同時該合伙協議自動終止。
8、甲乙雙方均不得損害合伙店面的利益,不得參與與本合作相競爭的活動。
9、乙方對本店之前的債務負責,本協議簽署之前本店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10、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不分擔清償義務;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五條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協議第二條第二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伙經營連續在_______月內出現虧損;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六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六條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情況。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伙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余;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均可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協議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載明的地址及聯系方式均為雙方確認可收到相關法律文書的地址,若有變更,雙方應書面確認,否則以本協議載明的為準。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合同范本 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礎上,共同投資人就共同出資在xxx市xxxx區設立XXXX有限公司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全體投資人情況: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丙方: (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權人姓名: 職務: 國籍: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二.全體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投資人
出資額
(萬美元)
出資方式
出資期限
出資比例
(注: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三.利潤分享和風險承擔:
甲、乙、丙方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全體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四.出資的轉讓: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需征求其他各方意見,在同等條件下,一方轉讓時,其他各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五.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共同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被依法撤銷或破產;
發生投資人難以繼續共同的投資的其他事由,須經全體投資人同意。
六.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三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三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七.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 爭議的解決:
選仲裁時: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或者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國______地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或者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三方都有約束力。(注: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選訴訟時: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協議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在仲裁過程中,除三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或者(注:如不采取仲裁解決爭議的話)在訴訟過程中,除三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協商。
2.本協議一式 份,由三方于 年 月 日 (地點)蓋章及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地點): 年 月 日 (地點): 年 月 日 (地點):
合伙合同范本 10
甲方(負責單位):乙方(合作單位):
本協議雙方就共同申報______年度____________項目,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友好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項目下達部門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雙方共同恪守。
一.任務分工與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二.經費分配
項目獲得資助后,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配資助經費。甲方在收到財政撥款之日起兩周內將經費轉撥至乙方賬戶。若需自籌或配套經費,由______方籌集(或按__________________籌集)。
三.成果分配
本項目研究形成的論文等理論性成果由各自享有,形成的專利和應用成果,按照____:____比例由雙方共享。若轉讓需經雙方同意,轉讓產生的'收益,按照____:____比例分配。
四.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生效期間為項目獲得之日至項目結題申請通過之日;
2.本協議僅限于此次項目申報,如需申報其他項目,需另行簽訂協議;
3.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5.執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協議不能順利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盡快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并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并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
7.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雙方其它特殊約定:
六、其它
1.本項目如未獲得批準,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都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甲方: ________ 乙方:________大學
項目負責人:________(簽字)項目負責人: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簽字)
單位(公章)________ 單位(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合同范本 11
出名營業人(以下簡稱甲方),
隱名合伙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茲為隱名合伙經當事人間同意締行契約條件于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開設__________專營__________事業計共資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外,余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約成立同時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確認。
第二條乙方投入資本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后,即為__________的隱名合伙人而甲方認諾。
第三條甲方應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條前條查核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__________查閱合伙人帳簿,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本隱名合伙人損益應按照合伙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
第六條前條利益的分配,應于損益計算后,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條關于_____營業事務,均由甲方執行,而乙方不得參與事務的執行。但乙方得隨時查閱合伙人的帳簿,并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隱名合伙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其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契約。
第九條甲方與乙方所出的資本,以甲方為一的比例如遇虧蝕時,應以此計算分擔。
第十條本隱名合伙有效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
第十一條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契約的,應于年底為之;但須于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契約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并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擔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余剩的存額。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間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凈盡的,以契約終止論;但雙方愿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甲方如中途欲將____________出讓于他人時,應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時價受讓時,應盡先使乙方受讓,甲方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
第十五條甲方如違背前條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讓,將____________股份出讓于他人的,出讓之日即為本契約終止之日。
第十六條甲方在契約存續中發生不測的乙方可終止契約。
第十七條本契約未訂明事項依民法或有關半規辦理。
本契約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出名營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隱名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合同范本 12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所地:
鑒于甲、乙、丙三方有意共同投資設立、經營______________餐飲店(以下簡稱餐飲店),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餐飲店的設立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并形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為了規范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經營行為,保護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餐飲店性質為個體工商戶。合同各方對餐飲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合同各方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納出資的期限
甲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五、合同各方出資份額比例
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丙方對_________________餐飲店出資份額為_______%。
六、合同各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所逾期支付金額的_______%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外,造成守約方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各方均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仍應按照前款規定的違約責任承擔各自責任。
七、利潤分配依據
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______________餐飲店的出資份額比例分配利潤。
八、債務承擔
1、______________餐飲店對外債務由餐飲店財產償還。
2、______________餐飲店財產不足以償還對外債務時,對外剩余債務由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各方所持的出資份額比例承擔債務。
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其出資比例自對方對外償還債務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當負擔的部分。
九、餐飲店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合同雙方協商決定。
十、餐飲店由甲方負責經營管理,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權利: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餐飲店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餐飲店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5、制定增加餐飲店出資的方案。
十一、乙、丙不參與餐飲店的經營管理,但乙、丙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監督、檢查甲方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十二、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合同各方一致同意。
2、合同各方向新合伙人告知餐飲店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合同。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餐飲店的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三、合同一方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經其他人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4、合同一方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餐飲店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餐飲店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5、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餐飲店的實際情況,由其他合伙人一致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6、退伙人對給餐飲店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退還的財產數額。
7、合同一方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該方的繼承人對該方在餐飲店中的財產份額享有繼承權。
十四、合伙人出資份額轉讓的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份額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合同即成為餐飲店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十五、餐飲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合伙應當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十六、合伙解散后按下列順序清算餐飲店: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
2、清算餐飲店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餐飲店未了結的事務。
4、清算后有盈余的,則按清償債務、清繳所欠相關稅費、員工工資、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5、清算后如虧損或餐飲店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餐飲店財產償還,餐飲店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本合同規定的出資比例承擔。
6、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_____日內向工商機關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
十七、合同各方違反本合同的,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繼續履行出資和賠償損失。
十八、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合理且實際可行的補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十九、由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合同。
二十、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采取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飲店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并簽署相應的補充文件。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補充文件簽署之前,甲、乙、丙仍依本合同履行。
二十二、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仲裁機關認定為違法、無效、不可執行,亦不影響本合同有關收益分配、違約責任以及爭議的解決等條款的效力,該等條款仍然是對雙方有效的,雙方同意按照上述約定對對方進行有關補償或賠償。
二十三、本合同書自甲、乙、丙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合同雙方須認真全面履行。本合同書如需公證,以公證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乙、丙三方按出資份額承擔。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伙合同范本 13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伙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 為經營 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伙期期限:合伙關系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 年 月 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占 。
2、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 日內,按原始所占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1)以個人占有合伙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3)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4)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 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采取 勞動報酬的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伙人應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余合伙人共同查閱。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 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 月 日開始,至同年 年 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伙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三名合伙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合伙合同范本 14
合伙人:(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合理的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則:
1、甲方必須按照神朔鐵路公司提供的圖紙嚴格施工,如果出現質量問題(除圖紙設計問題、正常誤差外)均由甲方負責。
2、若在施工過程中有變更事項由神朔鐵路公司出據憑證按憑證變更施工。
3、甲方必須保證該工程在保質期內,該工程的質量,如果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4、甲方必須按照神朔鐵路公司施工期限完工(如遇特殊情況,由乙方和神朔鐵路公司協商,并訂立補充,除外)
安全問題:
1、如果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安全事故(除人為原因外)由甲乙雙方按所持股比例進行賠償。
2、甲乙雙方所屬工人在工作時間以外所造成的`傷亡事故(除加班外)均由甲乙雙方各自進行協商糾紛,甲乙雙方均可相互負責。
二、工方職責:
1、必須保證工程達到相對付款比例時,神朔鐵路公司付相對應的比例款項。
2、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保證在十二個工作日內所有工程款(除質量保證金外)全部付清,如果在延期十五個工作日內,神朔鐵路公司未付清所剩工程款由乙方墊付。
3、乙方保證在正式開工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神朔鐵路公司協商退回,招標保證金。
4、如果在施工過程中與神朔鐵路公司出現爭議、糾紛等問題,由乙方出面調解。
三、合作投資和比例
1、該項工程招標保證金由甲方負責。
2、該項工程開工第一筆資金由乙方負責(其金額與保證金相同)。
3、如果甲方資質中標,乙方投資該項工程預算總額的16%-20%,乙方所得利潤分紅不得大于20%,不得小于15%,剩于該工程款項由甲方負責。
4、如果乙方資質中標,乙方所投資該工程預算總額的15%-17%,乙方所得利潤分紅不得大于20%,不得小于17%,剩于該工程款項由甲方負責。
5、若用乙方資質,不得再另行收費,(甲方有設備)運輸設備錢甲乙平均分配。
6、如遇特殊情況(比如預算、續標、增標等)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7、若因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資金有缺口,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追加投資,相對應改變投資比例和分紅比例。
8、工人保險按持股比例分配
9、合同公證費平均分配。
10、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干擾甲方正常施工(除有質量,安全事故外)
四、財務管理
1、合作項目獨立建賬,獨立財務核算,合作項目的全部支出與收入均須從該賬戶運作。
2、財務由甲方管理。
3、如果出現財務賬務糾紛問題,甲乙雙方任意一方有權聘請第三方會計進行核算。
4、甲乙雙方禁止挪用該工程賬務的款項。
五、違約與爭議
1、合伙期間,一方退伙將嚴重影響合伙項目建設的不得退伙。
2、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時行賠償(甲方無故退出外,不賠償)
3、任何一方在合作過程中,違反本協議約定而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守約方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足額賠償。
4、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期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六、本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合同范本 15
案情介紹
原告:王維和。
被告:云南東陸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陸公司)。
被告:云南省技術進步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開發公司)。
原告王維和的訴訟請求是:
1、解除原告與兩被告三方簽訂的共同投資《協議書》;
2、責令被告停止對原告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侵權行為;
3、兩被告返還原告的2294萬余元資產和賠償損失;
4、確認兩被告非法炮制的有關侵占原告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和實施的行為為無效的法律文書和行為;
5、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以下為一審法院確認的事實:玉溪市維和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和公司)于1996年7月19日登記成立,王維和為法定代表人,股東為王維和及玉溪市蓮池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蓮池公司),注冊資金為20xx萬元,王維和出資占55%,蓮池公司出資占45%.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共同投資成立云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維和公司投資2100萬元。同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另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注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王維和投資2100萬元。
1997年8月20日,東陸公司法定代表人鄭
在春持8月19日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依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的《協議書》,以維和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請維和公司有關事項的變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紅塔審計中心玉溪市審計事務所出具了維和公司注冊資本金為7500萬元的《資本金核驗證明書》。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據變更申請及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對維和公司部分事項進行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鄭在春,注冊資金為7500萬元,股東變更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及王維和,其中東陸公司出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出資2400萬元,王維和出資2100萬元。1997年12月21日,兩被告召開會議,作出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稱原維和公司股本金為零,不再享有股東權益。
在被告據以進行維和公司工商變更登記的一系列法律文書中,1997年8月19日《云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這兩份材料上的“王維和”簽名是參會人員蒲新民所寫,沒有證據證明蒲新民已征得王維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材料,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及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醫技術鑒定中心鑒定,前兩頁(內容部分)與尾頁(無正文,簽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沒有王維和的簽名,兩被告在庭審中認可該決議不產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在維和公司的經營運作中,既有民事行為,也有行政行為。在本案中,法院僅就民事行為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有關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不在本案審查范圍。該院認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分別違反了《公司法》第75條和第39條,因而無效。1997年8月19日《云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的內容不能視為王維和真實意思表示,因而無效。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確認為王維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31條),因而無效。該院還認為,根據《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其請求兩被告返還資產和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1997年8月19日《云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及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均無效。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由王維和承擔30%,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共同承擔70%.
評析
本案的諸多法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關系主要有四個:
1、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投資關系,即聯營問題;
2、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王維和、蓮池公司之間的'股東地位問題;
3、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
4、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的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對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問題不予審理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然而,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變更維和公司董事長的行為是不是行政行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對維和公司的變更申請是不是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能否對變更公司董事長的行為及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為其合法性進行判定?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如果一審認定的事實是確切的,王維和由原來占股權55%的大股東變為占股權28%的小股東,蓮池公司的股東權利則變為零,其股東權利已受到了極大的侵害,而這一侵權行為主要是由兩被告實施的,那么王維和及蓮池公司能否對股東權利被侵害主張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是否應對這一侵權行為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權對原、被告的股東地位進行判定?
三、在現實的經濟糾紛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經濟糾紛中,往往既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為,又有行政行為,而按照現行的審判制度,經濟案件依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無權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對行政行為的審查則要另行通過行政訴訟程序,這樣一來,一樁經濟糾紛就必須經過兩次甚至三次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這顯然與“便于當事人訴訟、便于人民法院審判”的“兩便原則”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機關應當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比如,制定特別的“經濟訴訟法”,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賦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或者,在審理涉及行政行為的經濟案件時,由經濟審判庭和行政審判庭聯合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別合議庭,對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問題分別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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