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集合)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XX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 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 風險描述
(一) 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梁工程建設,建筑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XX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審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衛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后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后的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 預警及信息報告
(一) 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御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 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發布程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預警信息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信息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后,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信息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向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信息上報
(1)事故信息上報采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后,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后,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 信息發布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信息,本著如實、公開的原則發布對外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七、 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污染物處理
(二)事故后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后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見附錄二。
(二) 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選取單位骨干,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 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并確定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九、 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積極向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避險、自救、互救常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能力。
(二) 各單位、各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演練實戰經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具有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的權利。
十、 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 應酌情給予獎勵:
1、能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少報、漏報事故損失情況,甚至隱瞞事故真相的,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臨陣脫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配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 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在應急演練或突發事故后進行評審,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負責制定;本預案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XX集團負責解釋。
(五)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20xx年 月 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職工的生命安全,維持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市安全生產條例》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2.1 國家法規
1.2.2 技術標準規范和地方法規
1.2.3 企業規章制度(相關安全操作)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1.4 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本企業管理體系及行業特點,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綜合應急預案:機械加工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2)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根據本企業生產加工特點,為應對幾種安全事故類型。各專項事故預案詳見5.4各項應急救援預案
特種設備專項
消防專項
道路交通專項
危險化學品專項
(3)現場處置方案:行車班、機修班、電焊、
1.5 應急工作原則
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專業應急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 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 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設備有限公司坐落于內,廠區周邊為居民區,單位地址為_街_號,距鄉政府約_公里,占地面積_ m2(畝),建筑面積_ m2,職工總數_人(技術人員),是一家民營企業。單位生產車間_ m2,有機械加工設備_ 臺。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企業是集機械冷加工、機械熱加工、表面處理、熱處理、木加工、橡膠塑料加工等綜合加工能力及水、電、氣、暖供應的動力運行為一體的企業, 企業存在生產任務多、生產工藝復雜等特點,涉及到噴漆、鑄造、熱處理、電爐、油庫、空氣壓縮站、鍋爐房、壓力容器、變配電站等十余類危險源.這些危險源蘊含著相當大的能量,一旦失控,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將是相當巨大的.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1)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廠領導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事故應急總指揮部。總指揮由廠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廠長不能到位時,由生產副廠長代任。副總指揮由生產副廠長和設備副廠長擔任。成員由生產科、保衛科、設備科、技術科、材料科以及各車間負責人組成。(只能出現職位)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結構圖: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1)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職責
①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搶救預案。
②負責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及緊急處理措施。
③負責調用本廠范圍內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④負責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⑤負責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⑥負責做好穩定生產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⑦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2)應急總指揮部辦公室
職責
①應急指揮辦公室是本企業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
負責平時的應急準備。負責報告、信息報送、組織聯絡各職能部門及協調。
②負責與外界的渠道溝通、引導公眾輿論。
③聯系地點及電話,廠辦公室。
(3)搶險、搶修組(設備科)
職責
①由設備科牽頭,各車間、科室配合組成。該組成員要對事故現場、地形、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時深入事故發生中心區域,關閉系統,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范圍的擴大。并負責事故調查工作。
②聯系地點及電話,設備科科長室。
(4)消防治安組(保衛科)
職責
①由保衛科牽頭各相關車間、科室配合組成。
②負責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進出。
③負責對火災、泄漏事故的滅火、堵漏等任務,并對其它具有泄漏、火災、爆炸等潛在危險點進行監控和保護,負責應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
⑤參加事故調查。
⑥聯系地點及電話,保衛科科長室。
(5)后勤保障組(材料科)
職責
①負責急救行動提供物質保證。其中包括應急搶險器材、救援防護器材、監測分析器材等。
②聯系地點及電話,材料科科長室。
(6)專家顧問組(自動化室)
職責
①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②在有毒物質泄漏或火災中產生有毒煙氣的事故中,負責偵察、核實、控制事故區域的邊界和范圍,并掌握其變化情況。
③聯系地點及電話,自動化主任室。
(7)善后處理組(廠部辦公室)
職責
①負責組織落實救援人員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工作。
②聯系地點及電話,廠部辦公室。
(8)通訊救護組(生產科)
職責
①負責及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歸口主管副廠長。
②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并負責聯絡相關救援人員及時到位。
③負責對受傷人員實施醫療救護,提供運送車輛,聯系確定治療醫院,辦理相關手續。
④負責提出危險品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
⑤負責各專業救援組與總調度室和領導小組之間的通訊聯絡。
⑥負責配合重大事故調查工作
⑦聯系地點及電話,生產調度室。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1)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②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③高空作業要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
④吊裝設備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運行前,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⑤吊運工作要保證物料捆綁牢固,不能超吊。
⑥ 禁止操作故障設備。
(2)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按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機械設備,隨時檢查安全裝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規程進行機械操作。
③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④按時進行保養,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停止其使用。
(3)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對車間、倉庫、生活區、食堂(去掉)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檢查。
②配置安裝短路器和漏電保護裝置。必要的場所安裝帶報警裝置的漏電保護器。
③對車間、倉庫易燃區域安裝火災報警裝置及火災噴淋裝置。
④嚴格控制明火作業和杜絕吸煙現象。
⑤定期對高大設備的防雷接地進行檢查、檢測。
⑥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電氣裝置采用防爆型裝置。
(4)觸電預防措施
①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按照國家有關規范進行設計、安裝及使用。
②非電工人員嚴禁安裝、接拆電氣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
③嚴格對不同的環境下的安全電壓進行檢查。
④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進行隔離防護。
⑤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志。
⑥設備的金屬外殼采用保護接地措施。
⑦供電系統正確采用接地系統,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
⑨漏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5)中毒預防措施
①在進行地下管道作業前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②現場嚴禁焚燒有害有毒物質。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時間,防止中暑脫水現發生。
④工人冬季用煤火取暖時必須安裝風斗。
(6)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 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②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2 預警行動
接警人員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性質、類型、受傷人員情況、事故損失情況、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達現場的路線方式,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視情況向街道(地區)辦事處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報告與通知
①應急指揮辦公室設立值班室,保證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信聯系人及電話等。
②突發安全事故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辦公室)。
③應急指揮辦公室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報告。同時按規定,向鄉鎮或街道辦事處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2)信息上報
① 事故發生后,指揮部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和街道(地區)辦事處。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單位發生事故概況(地址);事故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統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據事故性質,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快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急指揮辦公室→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有關車間、部門。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程序
單位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置。
響應程序流程圖如下:
5.2處置措施
(1)單位各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車間、部門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2)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車間、單位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后,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到達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3)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并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車間、部門保持通信暢通。
(4)當現場現有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應急行動要求時,及時向街道(地區)辦事處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5)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醫療衛生救助事故發生時,撥打120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
5.3事故現場處置
5.3.1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低壓觸電的救護) 5.3.2高處墜落現場處置
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5.3.3坍塌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事故,應盡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蘇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 5.3.4機械傷害事故現場處置
① 對于一些微小傷,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 就近送醫院。
5.3.5食物中毒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備檢驗。
5.3.6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①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②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
③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④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⑤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切斷電源)
5.3.7燃氣系統故障現場處置
①當發生燃氣泄漏、閥門脫落等事故時,應立即切斷周圍電源,斷絕火種。
②設備科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搶險小組,攜帶必備專用工具趕赴現場查看;根據具體位置,關閉區域或總閥門;開展搶險工作。
③安全保衛部接到報警后要迅速趕到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嚴格控制出入人員,如有人負傷應迅速進行搶救。
④進入事故現場的所有人員,應關閉手機、對講機;如需用照明應先將手電、應急燈打開,再進入現場;穿著化纖、毛制品、帶有鐵掌的鞋的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⑤用防爆風扇或消火栓的開花水槍出水,沖淡燃氣泄漏氣體避免爆炸。
⑥在排險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應迅速向119及燃氣公司報警,請求協助排險。
⑦廠長或總值班員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并根據事故的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決定是否采取有關疏散措施。
⑧事故處理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3.8鍋爐事故現場處置
①當值班員發現鍋爐發生異常現象或事故,根據異常現象和事故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直至停爐,同時向應急總指揮部辦公室﹙廠辦公室﹚報警。
②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辦公室﹙廠辦公室﹚接警后要立即通知設備科。
③設備科接警后,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排險搶修,搶修時:
a、檢查電源、氣源、水源是否關閉。
b、采取通風措施,防止燃氣泄漏造成爆燃。
c、排除鍋爐內壓力,防止人身傷害。
d、了解鍋爐運行情況,初步判斷事故性質,進行設備檢查,找出問題原因。
e、排除故障,修復設備。
f、按運行操作程序啟動試運行,檢查有無問題。
g、恢復運行。
④安全保衛部接警后,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協助工作,做好現場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⑤廠長接警后,要立即到場,了解情況,指揮開展排險工作,并根據事態發展下達報告上級和有關部門的`指令,同時協調好可能受影響的車間、部門。
⑥可能受影響的車間、部門接警后,要立即采取措施,減少因鍋爐停運帶來的損失。
5.4 應急結束
經應急處置后,單位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認滿足專項預案終止條件時,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應急結束后,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 信息發布
單位應急指揮辦公室負責單位應急響應行動的媒體采訪接待工作,確定接受的采訪單位和新聞發布內容。也可授權單位其他部門負責采訪接待工作。
7 后期處置
7.1事故處理完成后,主管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在廠辦公室存檔備案。
7.2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搶救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系電話:見附件
單位:街道(地區)辦事處 聯系人:XXX(職位) 電話:
備用聯系人:XXX 電話:
單位:地區XXX醫院 聯系人: XXX 電話:
備用聯系人:XXX 電話:
單位: XXX XXX 單位 聯系人:XXX 電話:
備用聯系人:XXX 電話:
8.2 應急隊伍保障
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科全體人員組成。由設備科負責人負責領導。
義務消防救援隊由單位保安人員組成,由安全保衛部負責領導。搶險、搶修組和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滅火器型號:數量: 性能: 存放位置:
管理責任人: 聯系方式:電話:(附件)
(2)消防桶數量: 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
聯系方式:電話:
(3)消防栓數量: 位置: 管理責任人:
聯系方式:電話:
(4)警戒用品: 責任人: 聯系方式:電話:
存放位置:辦公室 處 警
戒用品名稱:
警戒帶明顯標志的警戒繩等
(5)交通用具: 責任人: 聯系方式:電話:
救護車或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注: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只能在單位周邊使用,隨時救急調用)司機手機電話:
8.4 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款項支出。
使用范圍:數額:元
監督管理措施:
8.5 其他保障
應急指揮中心設在。
應急指揮中心應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或備用的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并留好司機手機電話,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用于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安全負責人應每周對全廠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突發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關搶救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9.2 演練
各部門、車間等每年由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
單位每年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一次全廠范圍的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響應能力。
各搶救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搶救預案制定的缺陷。
10.應急組織紀律與獎懲
10.1應急組織紀律
(1)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
(2)應當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3)在應急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應當勇敢,科學、冷靜(而不能盲目、蠻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范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5)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聽從指揮。
10.2獎勵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2)在搶險救災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處理。
10.3處罰
(1)對于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處罰行政處分。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11 附則
11.1 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廠長(法人)審閱批準實施,留安全負責人及辦公室備案。同時送街道(地區)辦事處備案。
11.2 維護和更新
每次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布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11.3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_部門制定,由_部門解釋,電話。
11.4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于_年_月_日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為規范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xxx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系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xx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xxx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后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xx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xxx為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xxx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xx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人員,并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后勤保障組對事故后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安委辦〔20xx〕25號)及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監總廳〔20xx〕19號)精神,在依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魯安監發〔20xx〕124號)基礎上,并結合濟南工作實際,制定《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現予以發布,望各有關單位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濟南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用于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第三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評審(或論證)、發布、備案、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并組織應急預案確定的各項措施的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基本要求;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監管的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指導性文件。
第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一級主管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本級、本部門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特點,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全面分析、評估本企業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在廣泛聽取一線生產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三種以上(含三種)風險種類、可能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規模較小,事故類型較單一(一至兩類)的,可編制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不同事故類型的專項應急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預案的格式、要素及內容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要求。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八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九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或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或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條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應編制有關應急預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規定進行評審(或論證)、備案、培訓和演練等;已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本細則實施之日起3個月內編制或完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按照有關程序完成評審(或論證)、備案等工作,并定期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二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三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預案涉及的主管部門人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人員和相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與評審的專家由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部門從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中抽取。
大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原則上不少于5人;中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相關專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3人。
小型規模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按照行政區域劃分采用會議形式由專門的專家評審組集中評審,專家人數不得少于5人。集中評審會由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召集,并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
第十四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并向社會公布本市的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負責應急預案評審專家隊伍的聘任、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評審專家應具備相應的職業品德、專業知識和技能。
第十五條 評審工作應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及《關于印發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24號)的要求,以會議形式進行。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預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險分析的科學性、預防和救援措施的針對性、應急響應程序的可操作性、應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與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預案銜接等。評審專家應本著對社會和企業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六條 評審(或論證)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應急預案名稱;
(二)評審地點、時間、參會單位和人員;
(三)專家書面評審意見(附《要素評審表》);
(四)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
(五)專家名單(簽名);
(六)參會人員(簽名)等。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根據專家和政府有關人員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不要求重新組織評審的,應將修改說明報專家會簽通過。
第十八條 應急預案經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實施。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九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制定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工作制度,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
第二十一條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生產經營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抄送所在地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存檔;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在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后15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備案登記。申請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
(三)評審或論證專家名單(簽名);
(四)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培訓花名冊或證書;
(五)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三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嚴格執行預案審查和備案制度,依法將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的應急預案作為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強化監管監察。應急預案不健全或未通過專家評審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業企業,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對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事項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五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指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六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七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八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組織本地區、本部門單位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九條 實行應急預案登記備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并報送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中型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演練應邀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相關人員及專家參加評估。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演練對周圍社區、鄰近單位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可能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7日前公示告知。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演練單位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分析存在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二條 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預案涉及關鍵要素變化的應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五條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應對應急預案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納入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內容。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備案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市、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分類標準按《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xx〕143號)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30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為全面做好我縣交通運輸領域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確保我縣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我縣交通運輸發展穩定的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己任,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增強憂患意識和做好工作的責任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為全縣交通運輸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標。做好道路施工、水上交通、縣內公交車事故應急處置,保證交通運輸系統內部無重大險情;遇險要及時采取應急搶險措施,力爭把因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我局特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梁光亮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潘厚軍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岑正能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陸禮亞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張敏縣交通運輸發展中心主任
成員:局屬各單位、企業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合科,陸禮亞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慧同志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組織機構職責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工作;
2.負責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3.承辦縣委、縣政府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職責
1.組長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應急的領導工作,實施統一調度指揮。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監督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
(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落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協調和調動小組成員應對突發事件相關工作;
2.傳達落實省、州、縣有關工作的要求、轉發有關文件;及時轉發預報、預警信息;及時收集分析各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四、完善搶險預案,確保客貨運輸暢通
(一)小組成員要對局屬各單位、企業運營特點和應急搶險預案充分掌握,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企業特點組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組織具體負責搶險救災客、貨運輸車輛等的.準備,要編制搶險救災運輸應急預案,確定客貨搶險運輸車輛編隊及搶險救災隊伍,為搶險救災提供所需的交通運輸工具,提高搶險應急保障能力。
(二)客運企業要做好的旅客運輸安全工作
1.堅持以預防為主。客運企業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完善各項預案;密切注意氣象和汛情動態不可控因素,及時制定運營保障措施,確保客運行業正常運營。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停班停運時,及時告知旅客,疏導旅客轉乘或換乘其他交通工具。客運車輛在運營中遇到汛情、險情時,要組織好旅客的繞行、轉運、疏散,確保旅客安全。
2.建立天氣、汛情預報預警制度,對營運線路沿線及積水路段以及山區線路、涉水、漫水橋等交通事故易發路段進行現場勘察,以保證乘客安全為第一位原則,制定安全運營方案;遇到大、暴雨及重大險情,要及時報告,采取安全、有效的指揮調度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遇到緊急情況要千方百計盡快疏散、運轉乘客,保障運輸安全。
3.發生重大險情及事故,要堅持“以人為本,乘客第一”的原則,及時報告及處置。
五、應急預案執行規則應急預案執行規則
(一)加強值班,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反饋及時。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值班人員電話保證24小時暢通,節假日期間,帶班領導要堅持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建立嚴謹、規范的值班記錄制度,值班人員接到有關的電話和傳真,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按照要求向值班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要求進行處置。
(二)建立應急報告制度。遇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以及較大洪水災害出現的重大險情,責任單位接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由局領導小組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三)建立應急事件預報制度。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與氣象部門建立應急信息接報和發送制度,做到中期預報及時,短期預報隨時,緊急預報即時報送。
(四)加強對重點路段和重點企業的安全檢查,遇有特殊情況及時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單位負責人要24小時保證通訊暢通,遇有緊急情況時,保證及時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指揮工作。
(六)局屬各單位、企業要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息,保證渠道暢通。
六、工作程序
(一)接到應急事件的報告,立即詢問和調查清楚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滯留人員、傷亡人數、車輛損毀、險情大小、已采取的措施和急需物品及運輸車輛等。
(二)信息報至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和辦公室。
(三)局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將有關情況上報縣委、縣政府、縣應急管理局,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通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召開全體會議,進行安排部署。
(四)在局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小組成員按照分工開展工作。到達現場,按現場工作部署的要求開展工作,救援結束后,安全返回目的地。并隨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匯報進展情況。
(五)局應急領導小組上報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六)全面建立和完善應急相關資料。
(七)總結經驗教訓,完善和優化應急預案。
七、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參與應急搶險的相關人員,要熟記本預案,明確各自的任務和職責,并保證通信聯絡暢通,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發地點。
(二)所有參與現場處置的人員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在領導小組沒有下達解除應急響應的命令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撤離。對不服從指揮、責任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指揮人員必須按照相關工作和安全規范指揮應急處置,嚴禁違章、冒險指揮作業,確保現場人員的安全。
(四)要堅持隨時掌握氣象動態,做好突發性災害的信息接收防范工作。
(五)要確保處理正常事件有條不紊,辦理應急事件快速高效,重大險情、重要指令傳遞準確、及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
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
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三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使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保證能迅速作出響應,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加強對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了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17號令)、《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事故后實施應急救援的內容和要求。
1.3.1分類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3.2分級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公司所有力量不能處置時,請援外部救援力量,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和公司其他全體人員全力配合各級外部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
發生事故等級在本站所有力量能夠處置時,由現場人員及時處置或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根據我公司的經營特點,事故主要為運輸途中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由公司應急救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及相關崗位應急措施等組成。
1.5應急工作的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發生事故時優先保護人的安全。作為崗位人員必須做到處事不亂,應按預案要求盡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擴大,應采取正常的逃生方法進行撤離,并迅速將險情上報,等待救援。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單位應急指揮組負責指揮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大,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風險管理,做好事故預防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做好物質和技術儲備工作。
第二章事故風險描述
2.1單位概況
單位名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
地點:貴陽市陜西路37號6樓
注冊資金:100萬元
經濟類型:有限責任
主要負責人:郭林
公司現有員工5人,其中主要負責人1人,安全管理人員1人,業務員1人,財務人員2人。設有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只經營危險化學品,不生產和儲存危險化學品。公司所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由具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資質的廠家進行生產。
經營方式:貿易批發、不儲存。
經營流程: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均是按購銷合同,向危險化學品定點生產廠家購買危險化學品;由生產廠家聯系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因此,公司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裝卸、倉儲、運輸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由生產廠家提供。
2.2事故風險種類
公司的經營模式是貿易經營,經營場所是聯系業務和開票據的辦公場所,公司本身無任何危險源,公司經營過程中危險因素在運輸環節,由于公司和生產廠家簽訂了購銷合同,合同規定由生產廠家聯系具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至指定地點,購貨方自提卸貨,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由生產廠家提供。公司在應急體系的角色是協助運輸單位和生產企業在運輸過程中的事故應急管理,如實掌握所經營品種的物質特性,以便如實給客戶提供應急救援方法和信息。
公司經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燒、泄漏、腐蝕、化學灼傷、自然環境傷害等。公司經營的品種有:黃磷、赤磷、高錳酸鉀、磷酸。他們的物質物化性質及其危險危害特性以及發生的可能性以及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如下:
2.2.1黃磷
(1)理化性質
危規:GB4.2類42001。
黃磷是無色蠟樣結晶體,有大蒜樣臭味。分子式P4。分子量124.08。相對密度1.82(20℃)。熔點44.1℃。沸點280℃。蒸氣相對密度4.3。不溶于水,易溶于脂肪及二硫化碳等有機溶劑。室溫下,在空氣中能自燃,易氧化成三氧化二磷及五氧化二磷,故常在水中保存。黃磷蒸氣遇濕空氣可氧化為次磷酸和磷酸。在黑暗中可見淡綠色熒光。
(2)消防措施
用霧狀水滅火,但必須注意防止飛濺,也可用沙土或泥土覆蓋,待火熄和磷固化為止,并用濕砂覆蓋,以免復燃。消防人員必須穿戴橡膠衣、褲、膠靴,并戴防毒口罩。
(3)儲運須知
包裝標志:易燃固體。副標志:毒害品。包裝方法:(I)類。(a),用鐵桶裝,黃磷全浸沒在水中。(b)裝入盛水的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容器(使用塑料瓶時必須再裝入金屬容器內),物品必須完全浸沒,嚴封后再裝入堅固木箱中。(c)金屬容器內用惰性氣體封閉。儲運條件:最好儲存于低溫、通風的專設庫房,倉溫保持在28℃。庫內設水池或水缸,防止容器損壞,必須保持浸入水下或用惰性氣體封閉。每天檢查三次,必須保證水分應高出磷塊5cm以上。發現包裝破損或水分不足,應及時處理,加足水分。與可燃物、易燃物、有機物、爆炸物、氧化劑隔離,遠離熱源與火源。工作完畢及時用肥皂、清水洗凈手、臉。儲存期限:四個月。海運積戴:艙面或艙內。消防:用水淹浸,投棄有破損的容器。對這種物品通常習慣于裝在金屬大桶內,將桶裝在深水艙中,然后用水將該艙注滿。
(4)泄漏處理
對泄漏物處理,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與手套。用濕砂土覆蓋,鏟入提桶,倒至空曠地方任其干燥,自行燒掉。
(5)接觸機會
接觸黃磷的工業包括:從磷酸鈣制取黃磷,由黃磷加熱制取紅磷、三氧化磷、五氧化二磷和磷酸。此外,尚有磷肥等部門。工業用的磷中可能夾雜少量黃磷。接觸紅磷的有毒鼠藥(磷化鋅)、三硫化二磷、磷酸等工業部門。
(6)侵入途徑
主要以蒸氣及粉塵形式經呼吸道進入人體,也可經消化道及灼傷的皮膚吸收。
(7)急救處理
立即脫離中毒環境,脫去污染衣服,用大量清水徹底沖洗污染皮膚,注意滅火及清除磷粒。無法立即用水沖洗時先用濕布復蓋創面。必要時需清創。用1%硫酸銅沖洗時需防止過量銅吸收而致銅中毒。
經口中毒者必須徹底洗胃,洗胃可用0.2%硫酸銅液,需防止過量吸收引起銅中毒。腐蝕癥狀明顯時洗胃需謹慎。忌服油劑。
皮膚灼傷參見。對癥治療。
2.2.2赤磷
紅磷與白磷的轉化
理化性質:紫紅色粉末,無臭,無毒。在暗處不發磷光。微溶于無水酒精,不溶于水、二硫化碳。
危險特性:遇熱、火種、摩擦、撞擊或溴、氯氣及氧化劑都有引起燃燒的危險。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干燥的庫房內,應專庫專儲。
滅火劑:冒煙及初起火苗時用黃砂、干粉、石粉,大火時用水。
2.2.3高錳酸鉀
(1)成分/組成信息
(2)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5.1類
氧化劑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吸入后可引起呼吸道損害。濺落眼睛內,刺激結膜,重者致灼傷。刺激皮膚。濃溶液或結晶對皮膚有腐蝕性。口服腐蝕口腔和消化道,出現口內燒灼感、上腹痛、惡心、嘔吐、口咽腫脹等。口服劑量大者,口腔粘膜呈棕黑色、腫脹糜爛,劇烈腹痛,嘔吐,血便,休克,最后死于循環衰竭。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本品助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
(3)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4)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強氧化劑。遇硫酸、銨鹽或過氧化氫能發生爆炸。遇甘油、乙醇能引起自燃。與有機物、還原劑、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觸或混合時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氧化鉀、氧化錳。
滅火方法:采用水、霧狀水、砂土滅火。
(5)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
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6)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穿膠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2℃,相對濕度不超過80%。包裝密封。應與還原劑、活性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7)運輸安全
包裝方法:
整車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零擔運輸: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鋼板厚0.5毫米,每桶凈重不超過50公斤),外加透籠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并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后,均應徹底清掃、洗凈,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2.2.4磷酸
(1)標識
中文名:磷酸
分子式:H。PO。
危險性類別:8.1類酸性腐蝕品
危規號81501
UN編號1805
濃度:商品正磷酸的濃度一般為52%~54%P2O5,多磷酸是正磷酸和不同聚合度的聚磷酸的混合水溶液。
(2)物化性質:純磷酸為無色結晶、無臭,具有酸味。
(3)主要用途:用于制藥、顏料、電鍍、防銹等。
(4)健康危害
侵入途徑:吸入、食入、經皮膚吸收。
健康危害:蒸氣成霧對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液體可引起惡J心、嘔吐、腹瀉、血便或休克,皮膚或眼接觸可引起皮膚灼傷。’熳性影響:鼻粘膜萎縮、鼻中隔穿孔。長期反復接觸可引起皮膚刺激。
(5)燃爆危險特性、消防與泄漏應急處理
危險特性:
本品不燃,具腐蝕性、刺激性,可致人體灼傷。遇金屬反應放出氫氣,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熱分解產生劇毒的氧化磷煙氣。具有腐蝕性。用霧狀水保持火場中容器冷卻。用大量水滅火。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酸堿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潔凈的鏟子收集于干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組長:
副組長:
當組長不在,且發生突發生安全事故時,由副組長代理組長職務,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救援人員
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中,下設一名應急救援人員。公司人員的聯系方式及應急電話見附錄。
3.2職責
3.2.1應急救援組長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發生的應急預案,每年年底公布公司應急領導成員及聯系方式,當應急指揮成員變動時應及時修訂并發布,并上報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2)負責組織監督公司應急預案的制定、應急救援準備、下達啟動預案和關閉;
(3)負責聯系、協調與相關管理部門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事故情況及善后處理情況。
3.2.2副組長職責
(1)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設備的日常維護;
(2)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事故發生時,負責向組長匯報情況,并在組長未到達前,代理公司組長的職責;
(3)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后,負責配合組長完成現場的指揮工作,并幫助完成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2.3其他人員職責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李進負責通訊工作,根據事故情況通知急救120、火警119及治安警110,并將情況上報給應急組長,在完成通訊工作后,負責救護現場受傷人員和應急疏散,然后協助完成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現場事故的處置以及使用消防器材撲滅火源。
第四章預警及信息報告
4.1危險源監控
公司作為貿易公司不存在危險源,但公司有經營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員工能熟悉掌握。
4.2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組長根據預測結果,應進行以下預警:
(1)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2)指令啟動相關現場處置方案,通知相關人員進入應急狀態;
(3)指令相關人員采取防范措施,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信息報告與通知
當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有安全事故發生時,現場人員應立即向公司應急組長匯報,如果事故嚴重,應立即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匯報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類型、級別、公司的24小時值班電話號碼等。
公司應急小組組長在接到報告后,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并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專業救援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等)求助,同時應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匯報。
4.3.2信息上報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向應急組長報告,應急組長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向當地應急部門(消防隊、醫療機構及其他應急救援部門)報告;同時應在1小時內采用電話、傳真等形式向云巖區及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信息。
第五章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全面負責經營過程中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根據情況指揮現場救援。
按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范圍等因素,將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二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嚴重事故時,由本地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小組組長配合各級政府應急管理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事故等級為一般事故時,應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指揮,進行處置。
5.2響應程序
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公司根據事故嚴重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決定應急預案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救援行動,事態得到控制則應急結束;如果事態無法控制,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保護現場,申請支援。
5.3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應遵循“疏散救人、劃定區域、有序處置、確保安全”的應急救援原則。
5.4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態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確認,宣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發布終止本預案命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應急結束后,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完成如下事項:
(1)按有關規定向當地地方政府報告事故發生、發展、應急救援等情況,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企業概況;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事故的簡要經過;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
已經采取的措施;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安全員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和原始資料收集工作,向應急組長遞交相關資料;得到應急組長同意后,方可開始現場回復重建工作;
(3)安全員組織編寫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上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作為應急預案評審維護的重要資料,應急救援工作總結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①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
②應急反應的及時性;
③應急組織的協調配合情況;
④應急設備的充分性;
⑤人員的疏散情況;
⑥應急醫療救護情況;
⑦人員傷亡情況。
第六章信息公開
對外新聞發言人由應急救援組長擔任;現場對外新聞發言人由副組長擔任,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第七章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1)組長組織做好災后重建、污染物清理與處理等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減少事故損失,盡快恢復秩序,;
(2)成立善后工作小組,協調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與補償、現場清理與污染物處理、事故后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等事項,對于應急救援期間借用物資和救援費用予以補償和支付。
7.2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組長要進行總結,主要內容包括:對事故的評估是否準確;應急救援決策是否準確;應急救援資源調配使用是否合理;應急救援行動是否協調;通信是否暢通;應急救援效果;評估本預案的不適之處,提出修訂建議。
第八章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應急通信系統,在應急工作中確保應急通信暢通。確保經營場所內固定電話暢通,同時制定制度要求在經營場所外移動電話的正常使用。公司應急救援(外部、內部)聯系電話見附件。
8.2應急隊伍保障
本著統籌計劃、合理布點的原則逐步建立和完善應急系統,加強應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利用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簽訂互助協議,提供應急期間的搶險搶修、物資供應、醫療衛生、交通維護和運輸等應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強員工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公司應急救援人員的素質。
8.3物資裝備保障
依據本預案應急處置的需求,建立健全公司內應急物資儲備為主和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物資儲備的區域聯動機制,做到應急物資資源共享的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由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統一調配使用。
8.4其他保障
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對應急工作的日常費用作出預算,列入年度預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對應急處置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第九章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為進一步明確各人員應急工作職責,使其獲得應急處置知識與技能,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每年都應舉辦培訓班或派員參加相關應急培訓。培訓分為一般培訓和專業培訓兩種。一般培訓主要針對一般員工,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危險識別、報警、逃生、疏散、現場急救、個人防護等內容。特殊培訓主要針對應急管理人員,特殊培訓內容應根據應急工作職責、應該具備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具體確定。特殊培訓可采取自我培訓與社會培訓相結合的形式。
應急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如何識別危險;
②如何啟動緊急警報系統;
③初期火災的處理措施;
④各種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⑤防護用品的佩戴;
⑥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
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一般包括:
①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及其后果處理;
②報警的基本程序;
③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④基本防護知識;
⑤撤離的組織、方法和程序;
⑥在危險區行動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⑦自救與互救的基本常識等。
培訓可采取多種形式,如課堂講解、應急設備操作訓練以及應急知識和技能比賽等。培訓應保存相應記錄,并作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
應急培訓應具有針對性、周期性、定期性、真實性、全員性。
9.2應急預案演練
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培訓完成后,組織有關人員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培訓效果的評估可以采取考試、現場提問、實際操作考核等方式,并對考核結果進行記錄,對于關鍵應急崗位的人員,如果考核不合格,可對其單獨加強培訓或調離崗位,以確保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9.3預案的修訂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年度演練總結報告每年修訂一次;三年后根據生產實際狀況由發生的主要負責人授權重新組織編制。
注意經常檢查以下內容,如有變更及時修改事故應急預案:
(1)應急人員的身份和電話;
(2)應急物資的變化;
(3)企業周邊環境的變化;
(4)企業附近交通的變化;
(5)企業應急組織的變化。
修改后應及時上報貴陽市云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9.4預案備案
本預案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編制,并按要求報送給云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貴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本預案的最終解釋權由貴州省化工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負責。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一、編制目的
規范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準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削減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嘉興市突發公共大事總體應急預案》和《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峻、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削減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集團公司組織協調下,各企業根據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仔細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2、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納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猜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4、責權全都。依法保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預案的規定行使權力;在必需馬上實行應急處置措施的緊急狀況下,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應當視情臨機決斷,掌握事態進展;對不作為、延誤時機、組織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五、組織保障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處置集團公司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集團公司范圍內各類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開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指揮和協調;討論確定公司應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性看法;打算特殊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專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預警發布;調查和處理重大和特殊重大責任事故;督促、檢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安全部)為安全生產突發大事的.牽頭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集團公司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打算,統一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公司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2、收集分析各下屬企業報送的安全生產相關信息,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警信息,準時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3、參加開展、督促檢查安全生產預案演習工作;重點企業應當結合工作實際,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要通過演練,發覺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大事的應急處置力量。
4、發生突發大事時,作為指揮平臺,為領導供應信息、通信、預案、詢問等,保證正常運轉;
5、組織協調安全生產方面的宣揚教育和培訓工作;
六、啟動與實施
1、發生嚴峻安全生產事故事發地企業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大事現場有關人員應當馬上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馬上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由企業主要領導參與的現場指揮部,先期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掌握現場、搶救、搶險等救援行動,掌握事態擴大。
2、大事發生后,責任單位需在第一時間將大事初步狀況上報集團公司質量安全部。質量安全部馬上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委會員打算是否啟動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同時,依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看法,準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單位。
3、應急預案啟動后,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派遣應急處置隊伍,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快速參與相關搶險救援、調查、協調、穩控工作,幫助事發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親密跟蹤大事進展態勢,把握事發地單位應急處置工作狀況,準時傳達上級領導批示和要求,并做好有關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4、應急結束。在應急救援結束或者相關危急因素消退后,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需報上一級應急機構的,報上一級應急機構批準后實施。
5、調查評估。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突發大事必需記錄在案,要會同大事責任單位,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后果、責任和應急決策力量、應急保障力量、預警預防力量、現場處置力量、恢復重建力量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總結閱歷教訓,寫出總結報告,并歸檔保存。
七、附則
1、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各責任單位需依據自身實際制定或修訂相應預案。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高效、有序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除事故影響,確保正常的施工生產工作秩序,維護企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2.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1.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2.6中建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手冊》;
1.2.7中建五局《施工管理手冊》;
1.2.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xx;
1.2.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xx
1.3適用范圍
1.3.1適用區域范圍
本《預案》針對公司各項目重大風險因素的預控措施,制定了應對生產安全事故(同樣適用于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結束等應急程序,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指導性文件,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各工程項目部/區域公司。
1.3.2適用事故類型、級別
本《預案》適用于工程項目發生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觸電、火災爆炸、中毒等各類各級事故的應急救援。
1.3.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遵循本《預案》,協助或者配合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特點,編制公司層面的應急預案,即本預案。
各工程項目部依據本工程項目的特點、地域、氣候等,針對本項目建筑施工中可能存在的生產安全事故類型及潛在的重大危險因素,結合本《預案》,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完整的應急預案體系:公司級預案--項目級預案--專項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可作為項目綜合應急預案的一部分,針對專項工程和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明確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起重機械應急預案;電動吊籃應急預案;消防安全應急預案;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高溫、低溫作業應急預案;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5應急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屬地為主,分工協作。將事前預防與事故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預案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救援能力。應急行動中,執行預案但不唯預案,依據事故不同情形的實際情況加以判斷,做出及時調整,及時響應,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消除事故影響。
2、公司項目施工生產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項目概況
公司是建筑工程施工企業,工程項目遍及東三省各地,危險性主要來自各工程項目。
項目概況(本處略,項目部編制時應詳細說明)。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開展危險源辨識與評價,形成重大危險源清單。危險源辨識全面考慮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六種類型(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心理性、行為性和其他危險因素),項目部應對施工生產全過程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和評價,確認存在的重大風險因素,形成《危險源識辨與評價表》和《重大危險源清單》。
公司重大危險源見附錄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層面)
對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源,應適時進行辨識和評價,對確定為重大風險因素的危險源,制定預防和嚴格控制措施。當出現新的重大風險因素時,應及時進行評價、監控和預案管理。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1.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組成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總經理任總指揮長,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總監、總工任副總指揮長,成員由公司生產安全部、技術質量部、綜合辦公室、財務資金部、物資設備部、辦公室(工會、后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擔負各自應急職責。
3.1.2各項目部成立應急指揮小組(領導小組),項目經理任組長,其他相關成員(崗位)、分包隊負責人參與,實行分級協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生產安全部,負責日常事務管理。
(附錄二:應急組織體系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負責全司范圍內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響應、救援、恢復、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動工作。各項目部應急指揮小組作為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下設機構,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負責本項目部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救援、處置、恢復、演練等應急救援工作。
3.2.1公司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部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快速有效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并對應急行動中發生的不協調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二)根據事故發展嚴重程度,決定調集或協調全司資源,展開應急救援。對危及到的周邊單位和人員時,及時指揮、組織疏散工作。
(三)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做好信息處理,協調做好穩定工作,控制或降低負面影響。同時協調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四)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規范和完善。
3.2.2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大小和嚴重程度,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
(二)負責組織在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時,向上級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
(三)根據事故災害與發展情況,決定停止初始撲救,緊急撤離等措施,依據事態擴展狀況,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3.2.3副總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一)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行動。向應急總指揮提出控制事故擴大的應急對策和建議;
(二)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迅速有效的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三)協調救援行動,負責與企業外部應急人員、組織和機構的聯絡與溝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事故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財產損失。
3.2.4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生產安全部:具體負責事故報告工作,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執行、傳達應急救援命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技術質量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為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技術方案、技術措施等)
財務資金部:負責應急資金的儲備和落實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現場保衛,協調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組織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及事故善后工作;阻止非應急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和未經批準的現場拍攝、采訪。負責信息發布及接待工作;負責應急指揮車輛的準備和調度工作。
物資設備部:負責應急物資的采購、調撥、儲存,并保持完好待用。
人力資源部:組織、協調應急人員配備、教育、培訓工作。
項目部應急小組:負責制定具體救援措施,組織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協調社會關系,必要時向公司發出救援請求;負責項目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等的準備、保管、調配和運輸。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生產安全部負責重大危險源信息的收集、評價、分析、處理、監控,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等應急機制和應急系統,依托公司信息平臺及局域網絡,構建安全監控信息網,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體系。發布安全預警信息及相應預防措施,實現資源共享。
4.1.2各項目部應當根據項目危險源清單和控制措施,按照不同時段及時更新,具體制定和落實監控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并跟蹤隱患治理、整改情況。
4.2預警行動
生產安全部針對施工過程中(包括氣候變化)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通過公司局域網絡平臺、QQ信息、手機短信(微信)等形式發布安全預警。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以隱患整改通知、通報等形式傳遞預警信息,并責令責任單位立即進行隱患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督促消除隱患。
項目部應針對不同時段、不同部位的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分析,制定防范和控制措施,向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發布安全預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重大隱患監控臺賬。做到事前有預防、事中有檢查監控、事后有總結;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現人員應當立即向本項目負責人報告;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親臨現場初步判定事故性質,采取適當措施,實施應急救援。
發生重傷或較大經濟損失事故時,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生產安全部報告。發生死亡責任事故,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并根據事故等級向當地安監機構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遲報。事故發生后,事故項目部應在24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生產安全部。(見附錄四:事故快報表)
4.3.2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按規定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記、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
4.3.3當自有應急能力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
4.3.4為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應急指揮中心及各單位的應急小組須保持通訊通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3.5應急指揮中心、項目部值守電話: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分級響應條件時,事故項目應按照應急響應程序,啟動相應級別響應,開展應急行動,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5.1.1Ⅰ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10人(含10人)以上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特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特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的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2Ⅱ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2人死亡(含失蹤)、遇險事故;
②造成3-9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300萬元的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④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1.3Ⅲ級應急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2人以下(含2人)重傷(含中毒)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10萬-100萬元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機械設備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③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被舉報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的事件。
5.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為:接警與通報、指揮與控制、現場救援、擴大應急、應急恢復、應急結束等程序。見附錄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5.2.1Ⅰ級響應行動
①發生Ⅰ級響應事故及險情,事故單位(項目部)應立即報告公司,同時立即啟動項目部應急救援行動,并及時向公司副總指揮報告事故發展狀況、險情控制進展和應急救援情況。
②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向局報告,請求啟動局級應急預案,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④迅速成立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公司小組和項目小組合并為一個領導小組),確定應急方案,進行現場救援,通報地方主管部門。
⑤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應急負責人應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初始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蔓延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立即決定擴大應急程序,請求外部支援(地方應急機構和救援部門的支援)。
⑥根據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的意見或建議,確定具體應急救援方案。
⑦企業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方案,指揮應急隊伍實施應急救援,或配合地方應急救援中心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5.2.2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公司負責啟動,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公司級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上報。
②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地點,組成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確定事故救援方案,并根據事故情況通報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或應急中心指導救援行動。
③依據確定的事故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事故擴大、蔓延,展開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信息發布、治安保衛、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
④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現場救援負責人應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申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⑥隨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有關事故進展情況。
5.2.3Ⅲ級響應行動
發生Ⅲ級及以下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項目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應急行動,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損失,消除社會影響。
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向公司報告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5.2.4發生安全事故或集體事件后,項目部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盡自身一切能力實施救援和處置,不得消極對待、拖延處置。
5.3應急結束
5.3.1經過現場搶險救援,事故事態得以控制,險情已排除,人員、財產、公共安全和環境污染破壞的危害性已消除,傷亡人員和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妥善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現場經檢測沒有衍生事故隱患和危險,經現場應急指揮小組批準,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發布應急結束指令,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
5.3.2應急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將現場保護情況向事故調查組陳述,同時移交現場物證、攝像、照片和事故現場圖等原始資料。
5.3.3緊急事件或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后,相關人員應進行總結、分析,寫出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和事故報告,報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
5.3.4應急處理結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認真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
6、信息發布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與地方主管部門溝通,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社會各界通報事故信息,未經指揮中心允許,任何單位和人員不得向外發布事故信息,嚴禁夸大事實、編造和傳播謠言,防止造成負面影響或引起恐慌。
7、后期處置
事故責任單位在應急結束后,應組織現場對事故造成的水電、通訊、交通破壞以及污染物等進行修復和恢復,清理施工現場,制定預防措施,全面治理和消除隱患,盡快恢復生產,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搶險過程、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寫出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意見,以便修訂、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與當地相關部門協商,共同建立應急救援通信保障體系,確保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應急迅速。
(見附錄五:通訊聯絡表)
8.2應急隊伍保障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的生產安全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施工現場,根據作業人員的流動性特點,項目部應組織分包單位共同組成各專業的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反應快速。(附件六:xxx專業應急救援人員名單)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根據建筑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常用物資裝備在施工現場配備,各項目部應配備指揮用車和運輸車輛,配備常見事故應急所必須的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
(附錄八:常用應急物資清單)
8.4應急經費保障
財務部門全面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的資金,根據本單位可能發生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實際情況,對應急所需財力儲備進行統一規劃,監督落實。
8.5其他保障:
8.5.1應急救援治安保障
事故發生時,項目綜合辦公室(黨群綜合部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8.5.2應急技術支持保障
公司及各項目部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技術設備設施資源和技術信息資源,由安全部門和技術部門共同編制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和救援技術支持。
9、培訓與演練
應急救援人員及施工人員應明確“做什么”、“怎么做”、“誰來做”,項目部和公司應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應急培訓與演練。(附培訓計劃)
9.1培訓
應急預案確立后,按計劃對應急指揮中心人員和應急隊伍每年進行一次有效的培訓,對新加入的人員應及時培訓。從而掌握應急知識、具備完成應急任務的技能。
9.2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過程的符合性,提高事故應急反應協、協調能力,項目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各個專業預案的演練。演練時,應急小組成員和義務應急隊員應全數參加。
演練內容應包括:現場人員發現事故(風險)、報告事故;項目負責人接到報告,親臨現場初步了解事故概況,通知應急小組成員和應急隊員參與應急,落實應急物資、車輛;判斷事故性質和可能的發展情況,疏散人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二次事故,進行事故上報;在不會造成二次傷害的情況下,立即搶救傷員、重要財產,同時對現場進行記錄;傷者現場救治及施救方法,應急器材的使用方法;維持現場秩序和交通道路暢通。在自身能力不能處理時,尋求社會支援的方法。
演練應制定方案,及時做好演練記錄,并對演練進行評估,寫出演練總結。
10、獎懲
在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指揮中心提出申請,報經領導批準后給予表彰和獎勵。
在生產安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未做應急準備,或隱瞞真相,謊報實情,導致指揮救援工作延誤,造成嚴重后果者,以及在救援過程中借故躲避,臨陣脫逃或拒不執行救援命令者,應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專項應急預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自身特點編制)
1.大模板工程應急預案;2.腳手架工程應急預案;
3.深基礎土方工程應急預案;4.起重機械應急預案;
5.電動吊籃應急預案;6.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7.防汛(防大風)應急預案;8.法定傳染病暴發與流行事件應急預案;
9.高溫、低溫作業應急預案;10.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11.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應急預案等
12、專項應急處置方案(本項內容由各項目部根據專項預案編制)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為保證公司、社會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在事故、事件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及時有效的處理因各種原因而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下列文件中的條文通過在本文引用而成為本預案的條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預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文。
1.2.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xx)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
《關于規范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xx〕125號)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xx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72次常務會議通過)
省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鄂安辦〔20xx〕41號)
1.2.2有關技術規范
《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xx
《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12801-91
《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xx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GB15603-1995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9007―20xx
《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內部各個部門(或單位)。當事故發生時,相關單位根據響應等級條件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公司級應急預案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啟動,車間級應急預案由發生事故部門(或單位)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啟動。
1.4應急預案體系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分為三個層次: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與《潛江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銜接。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切實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市、區安監局的統一領導下,公司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企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企業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響應,果斷處置。危化品事故的發生具有很強的突發性,在很短的時間內快速擴散和爆炸,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省、市、區安監
局等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確保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危化品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單位概況
潛江市仙橋化學制品有限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型企業,公司地址位于潛江經濟開發區鹽化一路西特一號,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勇,注冊資金3000萬元,主要生產、經營范圍為液氯(3萬噸/年)、燒堿(5萬噸/年)、鹽酸(2萬噸/年)。公司采用鹵水為原料、離子膜電解和隔膜電解工藝生產。20xx年實現產值1.5億。公司占地面積380畝,公司員工312人,其中技術人員90人,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36人。
公司擁有完善的公用工程系統、原鹵開采礦井等系統。公司礦區位于潛江凹陷鹽礦(田)的中心,擁有2.167平方公里開采權。
廠區北面為謝灣村二組(約120人)和海濱化工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氫氣充裝銷售,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南面為可賽化工公司(共有員工50人,從事硝基甲苯加氫生產甲基苯胺,有氫氣柜但不構成重大危險源),西面為誠實化工公司(共有員工10人,從事次氯酸鈣生產,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東北面為湖北相和有限公司(共有員工110人,從事精細化工生產,構成重大危險源)和喜人化工公司(現已停產)。見附件一(公司周邊環境“四向”圖)
2.2危險源辨識及風險分析
2.2.1危險源(見附件二)
1、企業主要危險化學品調查表:(包括原料、中間品及成品)
2、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
重大危險源辨識的依據為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xx)。經辨識,廠區確認為一個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級別為一級。
3、危險源確定:
公司存在危險源主要有:電解裝置、危險化學品(鹽酸、硫酸、燒堿、液氯和次氯酸鈉)儲罐區或倉庫、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作業(有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登高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操作、車輛駕駛)。
2.2.2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火災爆炸
(1)氫氣屬2.1類可燃氣體,泄漏后遇電火花、雷擊、明火、灸熱表面等點火源能夠燃燒,如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極性遇點火源會爆炸。
(2)在各系統進行檢修、動火、啟停活動時,特別是氫氣物質存在的場所,會因管理不善或處置不當,發生誤操作、誤損傷而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3)輸送氫氣管道的連接部位若發生泄漏,或管道破損發生泄漏遇明火會發生火災爆炸危險。
(4)變壓器會因絕緣老化和層間絕緣損壞引起短路,導致火災,或由
于絕緣套管損壞爆裂起火。
(5)鍋爐爆破事故:設備嚴重故障、運行人員松懈麻痹和誤操作,可能造成鍋爐嚴重缺水、嚴重結垢、嚴重腐蝕、超壓、安全附件失效等。如處理不當,就會造成鍋爐爆破事故。鍋爐系統的其他承壓部件如高壓鍋爐區及降水管、高壓過熱器、高壓汽包也存在發生爆破事故的危險。
(6)各類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或安全附件失效或過載運行,或由于金屬材料疲勞、蠕變出現裂縫,均有發生爆炸和爆破的危險性。如液氯鋼瓶和液氯貯槽遇高熱、容器壓力增大有開裂和爆炸危險。
(7)電氣火災爆炸的危險:配電裝置、電動機以及各種照明設備等存在電氣火災的危險。如:在配電間,因開關觸點等部位發熱可能引起火災、爆炸。
2、中毒和窒息
(1)氯氣、氯化氫管道的“跑”、“漏”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危險。
(2)貯罐在修理過程中若罐內物質抽取或清洗不干凈時,排除不及時,未檢測氧含量和有毒氣體含量,也未采取通風措施,有可能引起中毒窒息傷害事故。
(3)在使用有毒物質(液氯、鹽酸、硫酸等)的過程中發生泄漏,操作人員不小心吸入會引起中毒。
(4)液氯儲罐的破裂或液氯鋼瓶瓶閥斷裂,大量氯氣外泄,人吸入氯氣會引起中毒和窒息。
(5)鍋爐房如出現抽風設備停機、風道不暢等情況,可導致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在鍋爐房內集聚,導致人員出現頭暈、頭痛、注意力下降等缺氧、中毒癥狀。
3、觸電
(1)雷電傷害。常見的氣象危害,在防雷裝置不完善時,可導致人員傷亡、設備損壞、控制失靈或設備誤動作。
(2)靜電傷害。氫氣在管道中快速流動和急速噴出時,能產生靜電并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燃燒和爆炸。
(3)漏電傷害。電解裝置的電極板裸露,人員接觸容易引起觸電。各種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出現絕緣不良、保護裝置缺失等情況時,可出現外殼帶電、帶電部位裸露等情況,可能造成人身觸電傷害和火災傷害。
4、機械傷害
各種泵、電機、風扇等機械設備的`快速轉動部件、快速移動部件、擺動部件、嚙合部件等如果缺乏良好的防護設施或檢查、維修作業浮躁、毛糙,安全技術措施不到位,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
5、起重傷害
本公司起重設備(電解、液氯包裝、瓶檢、機修工段行車吊裝作業)在運行、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起重傷害。
6、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
登高、臨邊作業不系安全帶或系帶方法不正確,在檢修中防護欄斷裂,人員違章(如身體探出欄桿),可能發生高處作業人員的墜落危險高處作業或人員進入深坑作業時,由于工器具或拆卸物件的使用、傳遞、放置不符合要求,尤其是較重的物品處置不當,使人遭受物體打擊。
7、車輛傷害
在原料、產品運輸過程中,由于車況不好,燈光不良、地面不良(濕滑、結冰、顛簸)、道路過窄或者由于司機和他人原因,可產生車輛傷害。
8、高溫灼燙
電解、合成鹽酸、氯氫處理、蒸汽鍋爐及管道等設備設施存在高溫,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質或高溫容器、管道壁或長時間受到高溫輻射時,易造成人體灼燙。
9、化學腐蝕灼傷
燒堿、鹽酸、硫酸、次氯酸鈉、氯化氫和液氯具有腐蝕性。以上物質泄漏途徑有閥門、法蘭密封不嚴、泵等運轉設備動靜密封泄漏、管道穿孔設備外殼裂縫、運輸車輛泄漏等,有造成作業人員化學灼傷危險,液氯有造成作業人員凍傷和化學灼傷危險。
10、淹溺
廠區內有事故池、污水池、應急處理池等多個水池,水池深大于1米,人員落入水池易造成淹溺。
11、臺風、汛情的危害
在遭遇強臺風時,固定或移動的設備、設施可能發生傾斜、倒塌,將會危及人員的生命安全。
危險源的危險程度和影響范圍見預先危險性分析結果總表
1、中毒窒息的危險等級為Ⅳ級,是主要危險因數,一旦發生,后果極其嚴重。主要是防止氯氣泄漏引起中毒事故。
2、灼燙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原因為腐蝕化學品、高溫裝置和高溫物料,人體直接接觸高溫物料或高溫容器、管道時,容易造成人體灼燙。人體沾染硫酸、鹽酸、氫氧化鈉時會造成化學灼燙。
3、火災爆炸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主要體現在氫氣的泄漏燃燒爆炸。
4、觸電事故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觸電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為設備漏電,電線絕緣老化,電氣設備接地不良,未按照電工作業規范進行作業等。
5、容器爆炸的危險等級為Ⅲ級,導致容器爆炸的原因主要為鋼瓶、儲
無紡布科技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和防范風險與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公司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與社會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70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28號)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第4號)
1.2.4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1.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73號)
1.2.6《勞動保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1號)
1.2.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17號)
1.2.8《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2.9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械傷害、高溫燙傷、觸電、火災、物體打擊、車輛傷害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和風險的評估結果,建立針對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1個綜合應急預案、6個專項應急預案和2個現場處置方案構成。(見下圖)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公司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根本點,以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5.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公司負責統一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所屬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5.3屬地為主,分級響應
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部門必須迅速做出反應,果斷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同時立即向公司主管部門報告。公司主管部門根據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決定響應行動。
1.5.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堅持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與日常演練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
1.5.5采集信息,科學決策
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多元化獲取事故的各種信息、數據,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能力。
2、企業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馬鞍山湖濱無紡布科技有限公司創建于20xx年,是一家集再生資源回收環保利用和無紡布生產的民營企業。
公司座落于馬鞍山當涂縣烏溪鎮工業園,占地面積22000多平方米,生產廠房10000多平方米,現有員工52余人,擁有總資產6000萬元年。公司生產能力達到20000多噸。公司還生產各種規格噴膠棉、紡絲棉、針刺棉,PP棉、珍珠棉及電腦絎縫業務,年生產20xx多噸,絎縫300萬米。
公司擁有2個車間、2個庫房和1棟辦公樓。車間和倉房安全門寬度3米,每個車間、庫房保證有兩個安全出口。
2.2危險性分析
2.2.1火災危險性分析
公司主要原料為廢棄塑料瓶,屬于較容易燃燒的材料。該原料廠區存放量大,分布廣,消防設備設施不足,電器火花、工人吸煙以及動火作業等行為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2.2.2物體打擊危險分析
原材料堆放高,在運輸火災叉車行駛過程中容易發生碰撞原材料,造成原材料倒塌,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工人登高作業,拋擲工具或者物料等作業。
2.2.3機械傷害危險性分析
各類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工人違章操作設備設施、設備設施安全附件缺失等。
2.2.4高溫燙傷危險分析
公司設備在生產過程中有加熱、烘烤等工藝,在該生產過程中溫度達到100度甚至更高,工人違章操作、未佩戴勞保用品或者設備實施缺陷損壞等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2.5觸電危險分析
電氣設備因維護、保護不當,安全管理不嚴,非電工作業人員裝修電器設備和線路,違反操作規程,檢修前不驗電及懸掛標志牌制度等極易發生觸電事故。
2.2.6車輛傷害風險分析
公司內的運輸車輛易發生車輛碰撞、擠軋、擦刮設備、管線等事故,同時也有可能發生人員受到車輛傷害的危險。常見的車輛傷害事故有:車輛行使中引起的擠壓、撞車或傾覆等造成的人身傷害;車輛運行中碰撞建筑物、構筑物、堆積物引起建筑物倒塌、物體飛濺下落和擠壓地面而產生物體飛濺等造成的人身傷害。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架構圖》見附件3。
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事故救援工作的綜合組織、指揮和協調,組成: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
相關機構與職責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生產科負責人進行現場指揮。工作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應急救援組:負責滅火、搶險、重要和危險物資的轉移。
疏散引導組:負責非救援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的疏散工作。
安全救護組:負責現場傷者的救護。
后勤保障組:負責照明和通訊的暢通,急救物資的提供。
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和傷亡賠付。
應急指揮中心臨時地點設在保安室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時間:20 年 月 日 時
地點: 施工現場
主持人:
參加人員:參演人員 等8人
控制人員 等4人
模擬人員 等10人
評價人員 等4人
觀摩人員 等62人
演練過程:
一、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1、低壓電觸電事故
作業人員(傷者)在接電源時,因操作失誤,加之漏電保護器失靈,致使發生觸電事故。附近的工友(參演人員)發現后,(參演人員)立即跑到二級配電箱處將電箱內的隔離開關拉下,使(傷者)脫離電源;(參演人員)則跑到辦公室報告。現場救護人員( )得知有人員受傷后,立即準備好藥箱、擔架,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對傷員進行現場處置,傷員經過現場急救后,被抬上擔架,由現場準備的汽車送往附近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2、高壓電觸電事故
作業人員(傷者)在轉運長鋼管時(用竹竿代替),不慎與外電線路的高壓電裸露部分相接觸,發生觸電事故,且“鋼管”壓在身上。附近的作業人員(參演人員)發現后,用竹竿將“鋼管”挑開,同時用通訊設備(手機)“通知”供電部門、120、119進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現場救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現場救護人員( )到達事故現場后,將傷員平臥在地面,迅速將其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褲帶解開,并將觸電者口腔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臟擠壓法)對傷員進行救護。適時“110”人員(模擬人員)、“120”(模擬人員)人員到達事故現場,“110”人員(模擬人員)立即設立警戒線、及時疏散周圍群眾;“120”人員(模擬人員)在現場救護人員的協助下,對傷員進行檢查后,送往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二、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
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作業人員(傷者)在腳手架下方作業時,被上面掉下來的.“磚頭”傷及頭部和手臂,現場救護人員(參演人員)接到通知后,迅速趕撲事故現場。首先對傷員的傷口進行清洗:用清水沖去覆蓋在傷口周圍皮膚上的污物。其次進行止血:A用紗布、繃帶將經過清洗后的頭部傷口包扎好;B、用壓脈帶將手臂受傷處上方的動脈壓緊,再將傷口進行包扎。最后,用擔架將傷員通過運輸工具(汽車)送到就近的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三、演練評價:
這次應急演練同時也反映出許多存在的不足:
演練評價:
本次演練是成功的,體現出公司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項目部以及員工對演練的高度重視。事前,組織這次演練的安全科事先編寫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方案”,并對大家作了演練的目的和意義的宣講;演練中,所有參加人員都比較認真,特別是扮演“傷員”的幾位同志,表現相當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現場跑前跑后,真實地記錄下了公司這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過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 、公司員工代表 對本次演練作了總結,對參演人員的認真態度表示了肯定。
這次應急演練同時也反映出許多存在的不足:1、由于是第一次進行預案的演練,個別人員不夠嚴肅、組織經驗欠缺、臨場反映不夠、未及時通知(也未考慮到)附近的相關方人員,以至于產生不必要的誤會。2、外部支持單位的聯絡方式未在預案中反映出來,不為救援人員知曉。3、個別救護人員對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4、預案中配備的應急救援器材如藥箱內的藥品準備不夠。
糾正和預防:
1、認真作好本次預案演練的總結工作,積累經驗教訓。2、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責任心的培養和救護能力的培訓。3、積極作好內外部的溝通、協調工作。4、在“預案”中及時補充完善外部支持單位的聯絡方式。
應急演練不光是為認證而演練,同時也是我們今后工作中處理突發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習,使我們在今后如有緊急情況發生時,不至于手忙腳亂,而是冷靜對待,做到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后,立即采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干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鑒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后遺癥。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筑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采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后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并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采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余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范措施,撲滅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后,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于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并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后,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余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精選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占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占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于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干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涂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 應急結束
七、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后,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并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制本項目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 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項目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 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 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 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 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 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 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 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 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 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 向應急總指揮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 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 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 組織項目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 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 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搶救現場傷員;
② 搶救現場物資;
③ 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 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 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 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 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 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 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根據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筑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 應急預案啟動后,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后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后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后不發生大亂;
② 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 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 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保護事故現場;
② 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 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 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后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并歸檔;
② 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 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并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 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并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后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 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 現場事故評估;
③ 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 控制緊急情況;
⑤ 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系;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 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 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 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 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 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 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后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 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 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 及時提供后續的搶險物資;
④ 迅速組織后勤必須供給的物品,并及時輸送后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 應急總指揮由項目經理擔任;
2、 應急副總指揮由項目副經理擔任;
3、 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負責人擔任,項目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 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 技術處理組組長由技術經營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6、 善后工作組組長由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7、 后勤供應組組長由財務科、機械管理科、物業管理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8、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質安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9、 事故現場副指揮由該項工程負責人擔任;
10、 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 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 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 后勤供應組、由后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 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施工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 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 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 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 事故報警;
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 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后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系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電話:**,手機:**.質安科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
項目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后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后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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