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職業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
、俳⒏骷壈踩珝徫回熑沃疲鞔_責任,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②經濟承包合同中制定安全生產指標,確定獎罰標準。
、壑贫ǜ鞴しN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班前進行交底。
、茼椖坎颗鋫鋵B毜陌踩珕T,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對安全活動進行指導和管理。
、莨局贫ò踩芾砟繕耍▊隹刂浦笜撕桶踩_標、文明施工目標),并逐級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定期進行考核。
、拗贫ǘㄆ诎踩珯z查制度,對事故隱患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
、咧贫ò踩逃贫,對新入廠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記錄。
、嗵厥夤しN必須持證上崗,項目部建立特殊工種臺賬,并進行動態控制。
、岚匆幎▽B毎踩珕T和有關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年度培訓和考核。深入開展'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事先要制定規劃,事后要有總結。
、鈱Πl生的`工傷事故按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2
一、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醫院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二、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收集、運送醫療廢物的人員要有嚴格的防護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后立即進行手清潔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損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暫存處禁止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六、每日對運送周轉箱清洗消毒,暫存處每次轉運后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七、在收集、運送、暫存醫療廢物的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八、定期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等工作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九、院感科經常對衛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十、發生職業暴露后的處理流程
1、工作人員因針刺、割傷、咬傷、或者血液/體液濺到粘膜或者通過破損的皮膚而暴露于血液/體液后,應馬上用肥皂和清水沖洗暴露部位15分鐘。如果噴濺到眼睛或粘膜,要用清水沖15分鐘。受傷者應馬上向自己的上級報告,并尋求進一步的治療。
2、如有傷口、應當在傷口旁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并用肥皂和流動水沖洗10分鐘以上,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
3、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后,應當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或0.5%碘伏進行消毒,并包扎傷口。
4、醫療廢物收集、包裝人員發生職業暴露后,除立即采取以上措施外,還要查找可能的感染源,然后根據感染源,采取進一步處理措施。
5、進行患者、受傷者的相關的血液監測,如肝功能、乙肝二對半、丙肝抗體、艾滋病、梅毒等。
6、發生暴露30分鐘內向本科室領導報告,2小時內科室向醫院感染管理科報告。
7、醫院感染管理科接到報告后進行登記,并針對刺傷的損害進行評估,確定暴露級別和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制定追蹤觀察和實施預防性用藥方案。
十一、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求援;同時向縣衛生局、環保局報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同時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1、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第一發現人以最快的.速度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醫院感染管理科核實情況后立即報告有關的主管部門;
2、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組織有關人員盡快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4、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5、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6、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7、工作人員要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維護醫院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有效預防醫院工作人員中出現職業危害,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職業危害指醫院工作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引起的傷害。
第三條醫院工作人員包括醫療、護理、醫技、藥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員。
第四條對職業危害的預防,醫院以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為主進行預防。
第五條各科室、部門應積極主動掌握工作環境下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防護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針對性的防護制度,嚴格操作規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險因素、危害程度及時告知員工,讓職工知曉職業危害有關情況。
第七條各科室、部門應提供符合防治職業危害的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
第八條加強工作人員對醫療環境中職業安全防護教育。上崗前對職工進行醫院感染、職工防護、安全工作技術和方法等崗前培訓。醫院不定期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對員工進行有關知識培訓。
第九條醫院為職工提供員工保健體檢,并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及時發現潛在問題,讓職工享受到有關的健康服務。
第十條要求職工本人加強防護,增強自身防護意識,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凡違規操作,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在發生職業病危害事件時,應在十二小時內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加強信息溝通與傳遞。信息上報內容包括:職業病危害概況、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件現場情況、事件的簡要經過;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護的前提下,按程序開展具體的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應及時調查事件的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害情況,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第十三條對已受損害的接觸者可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療,促進職工康復。
常見突發職業安全事件處理規定
為維護醫務人員的職業安全,有效預防醫務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職業暴露感染疾病,根據《醫院感染管理規范(試行)》、《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試行)》等,制定本制度。
1.職業暴露是指醫務人員在從事診療、護理、預防、檢驗等工作過程中,意外被hiv、hbv等感染者或者病人的血液、體液污染了皮膚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原體的血液、體液污染了的針頭及其他銳器刺破皮膚,有可能感染疾病的情況。
2.醫務人員應當遵照標準預防原則進行防護,對所有病人的血液、體液及被血液、體液污染的物品均視為具有傳染性的'感染性物質,醫務人員接觸這些物質時,應當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2.1醫務人員進行有可能接觸上述感染性物質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2.2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感染性物質飛濺到醫務人員的面部時,醫務人員應當戴手套、口罩、防護眼鏡;有可能發生感染性物質大面積飛濺或者有可能污染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隔離衣。
2.3醫務人員手部皮膚發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感染性物質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2.4被病人感染性物質污染的物品、醫療用品和儀器設備應及時處理,重復使用的醫療儀器設備用于下一病人前應進行清潔和消毒。
.小心處理銳器,防止銳器刺傷。
3.1防止銳器刺傷的防護措施:
3.1.1使用后的針頭或銳器立即扔進耐刺的銳器盒中;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3.1.2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
3.1.3手持無針帽的注射器時,行動要特別小心。
3.2醫務人員發生職業暴露后(如銳器刺傷等)的應急處理程序: 3.2.1在傷口旁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傷口污血(注意應從身體
近端向遠端擠壓),并用肥皂液和流動水清洗傷口和皮膚,禁止傷口的局部擠壓。
3.2.2清潔后用75%的酒精或0.5%碘伏消毒、包扎。
3.2.3暴露者意外受傷后必須盡快報告科室負責人和有關部門(醫生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護士報告護理部),并如實填寫《艾滋病職業暴露人員個案登記表》和《職業暴露人員個案登記表》,完成后資料交醫院感染管理科。
3.2.4暴露者應根據職業暴露評估專家的評估意見,遵循自愿的原則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和跟蹤監測,監測期間發現異常情況盡快報告預防保健科。
3.2.4.1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后:
醫院職業暴露評估專家對暴露的級別和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
進行評估和確定;
暴露者根據評估專家評估意見,遵循自愿的原則實施預防性用
藥;
暴露者應分別在暴露后即刻,6周,12周,6個月,12個月對
hiv抗體進行檢測,并對服用藥物的毒性進行監控和處理,發現異常情況盡快報告預防保健科;
3.2.4.2發生乙肝病毒職業暴露后:
已知暴露者hbsag陽性或抗hbs陽性,則可不予特殊處理;如抗
hbs滴度低需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并加強乙肝疫苗1次(5μg)。
已知暴露者hbsag和抗hbs均陰性,盡快給暴露者注射乙肝免疫
球蛋白(hbig)200u和乙肝疫苗,乙肝疫苗接種間期按第0-1-2-12月執行;并分別在暴露后即刻,4周,8周,12周檢測乙肝兩對半,發現異常情況盡快報告預防保健科;
不明確暴露者hbsag或抗hbs是否陽性,立即抽血檢驗hbsag和
抗hbs,并盡快給暴露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并根據檢驗結果參照上述原則進行下一步處理。
3.2.4.3發生丙肝病毒職業暴露后:
暴露者應分別在暴露后即刻,4周,8周檢測hcv抗體和hcv-rna,發現異常盡快報告預防保健科;如確定hcv感染盡快抗病毒治療。
3.2.4.4發生梅毒職業暴露后:
長效青霉素240萬單元肌肉注射,每周一次,連續3周。 4.化學治療的防護管理
4.1化學治療防護措施
4.1.1化療科室護理人員要進行上崗前教育,定期進行防護知識講課,增強化療病房護理人員的防護意識及防護知識。
4.1.2化療病房配藥室要求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配藥室要求能夠自然通風,有條件的應安裝排氣扇(或生物安全柜),最好由靜脈配制中心統一配制。
4.1.3沖配規則包括:使用輸液泵和軟袋液體以減少空氣中有害物質排出;用水代替粉劑以減少沖配時氣溶和氣霧的外溢;必須打開粉劑安剖時應用無菌紗布包裹,溶解藥物時溶媒延瓶壁緩慢注入瓶底,待藥粉浸透后再行攪動,以防粉末外逸;抽取藥液時以不超過注射器容量的3/4為宜,并使用針腔較大的針頭抽取藥液,以防注射器內壓力過大,藥液外溢。
4.1.4護理人員在配制化療藥及為病人進行化療藥物的穿刺注射時,應戴口罩、帽子及雙層手套;有條件應戴防護目鏡,穿防護服。
4.1.5配制化療藥后的垃圾應按醫療廢物處理,裝入黃色垃圾袋,盛垃圾的容器要加蓋,防止化療藥物揮發于空氣中污染環境。
4.1.6化療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嘔吐物應馬上處理或應用加蓋容器。
4.1.7嚴格化療藥物管理,設專人專柜保管,藥瓶有損壞應及時處理,防止污染環境。
4.2化療藥物污染的應急程序
4.2.1立即用流動清水沖洗被污染部位。如:操作中不慎將藥液濺到皮膚或眼睛,應立即使用生理鹽水徹底沖洗;如果溢出到桌面,應用棉紙或紗布吸附藥液,再用清水沖洗被污染桌面。
4.2.2立即就診,根據造成污染的化學物質的不同性質用藥。
5.接觸消毒液的防護措施
5.1使用化學消毒劑時,護士應穿戴好手套、防護衣和口罩,口罩和手套要定時更換。
5.2保證良好的通風環境。
5.3遵守醫院或部門的劇毒、有害物質的保管規定;集中存放,容器密閉,并有顯著標志。
5.4使用中的化學消毒劑容器加蓋;一些使用消毒劑集中的特殊部門如手術室、供應室、內窺鏡室的建筑應達到一定速度的通風排氣要求。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4
一、相關概念
1、職業健康監護(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是以預防為目的,根據勞動者的職業接觸史,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醫學健康檢查和健康相關資料的收集,連續性地監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分析勞動者健康變化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并及時地將健康檢查和資料分析結果報告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以便及時采取干預措施,保護勞動者健康。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離崗后醫學隨訪以及應急健康檢查。
2、職業病(occupational disease)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職業禁忌證(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
二、職業健康監護目的
1、早期發現職業病、職業健康損害和職業禁忌證;
2、跟蹤觀察職業病及職業健康損害的發生、發展規律及分布情況;
3、評價職業健康損害與作業環境中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及危害程度;
4、識別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
5、進行目標干預,包括改善作業環境條件,改革生產工藝,采用有效的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對職業病患者及疑似職業病和有職業禁忌人員的處理與安置等;
6、評價預防和干預措施的效果;
7、為制定或修訂衛生政策和職業病防治對策服務。
三、職業健康監護的責任和義務
1、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1)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監護是用人單位的職責。用人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生產勞動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勞動者能夠得到與其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相應的健康監護。
。2)用人單位要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由專人負責管理,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要確保醫學資料的機密和維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隱私權、保密權。
(3)用人單位應保證從事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能按時參加安排的職業健康檢查,勞動者接受健康檢查的時間應視為正常出勤。
。4)用人單位應安排即將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但應保證其就業機會的公正性。
。5)用人單位應根據企業文化理念和企業經營情況,鼓勵制訂比本規范更高的健康監護實施細則,以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特別是人力資源的可持續發展。
2、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有獲得職業健康檢查的權力,并有權了解本人健康檢查結果。
。2)勞動者有權了解所從事的工作對他們的健康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危害。勞動者或其代表有權參與用人單位建立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和制訂健康監護實施細則的決策過程。勞動者代表和工會組織也應與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合作,為預防職業病、促進勞動者健康發揮應有的作用。
。3)勞動者應學習和了解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
應掌握作業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
(4)勞動者應參加遵照本規范指導原則,由用人單位安排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在其實施過程中與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和用人單位合作。如果該健康檢查項目不是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強制性進行的項目,勞動者參加應本著自愿的原則。
(5)勞動者有權對用人單位違反職業健康監護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投訴。
。6)勞動者若不同意職業健康檢查的結論,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投訴。
四、職業健康監護的工作程序
1、用人單位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計劃。
2、用人單位應選擇并委托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具有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機構對本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為了系統的開展職業健康監護,用人單位應選擇相對固定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3、用人單位根據本規范的要求,制定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年度計劃,于每年的11月底前向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提出下年度職業健康檢查申請,簽訂委托協議書,內容包括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接觸人數、健康檢查的人數、檢查項目和檢查時間、地點等。同時應將年度職業健康檢查計劃報轄區的衛生監督機構備案。
4、用人單位在委托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對本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同時,應提供以下材料: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和接觸人數、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濃度或強度資料;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及其他有關資料。
五、職業健康監護的種類和周期
職業健康監護分為上崗前檢查、在崗期間定期檢查、離崗時檢查、離崗后醫學隨訪和應急健康檢查五類。
1、上崗前檢查
上崗前健康檢查的主要目的是發現有無職業禁忌證,建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的基礎健康檔案。上崗前健康檢查均為強制性職業健康檢查,應在開始從事有害作業前完成。下列人員應進行上崗前健康檢查:
(1)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種作業崗位的人員。
。2)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人員,如高處作業、電工作業、駕駛作業等。
2、在崗期間定期健康檢查
長期從事規定的需要開展健康監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應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健康檢查。定期健康檢查的目的主要是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發現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通過動態觀察勞動者群體健康變化,評價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定期健康檢查的周期根據不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性質、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目標疾病的潛伏期和防護措施等因素決定。
3、離崗時健康檢查
(1)勞動者在準備調離或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崗位前,應進行離崗時健康檢查;
主要目的是確定其在停止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時的健康狀況。
(2)如最后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日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4、離崗后醫學隨訪檢查
。1)如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響,或發病有較長的潛伏期,在脫離接觸后仍有可能發生職業病,需進行醫學隨訪檢查。
(2)塵肺病患者在離崗后需進行醫學隨訪檢查。
。3)隨訪時間的長短應根據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學及臨床特點、勞動者從事該作業的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濃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
5、應急檢查
。1)當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及時組織健康檢查。依據檢查結果和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確定危害因素,為急救和治療提供依據,控制職業病危害的繼續蔓延和發展。應急健康檢查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開始。
。2)從事可能產生職業傳染病作業的勞動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觸傳染源者,應及時開展應急健康檢查,隨時監測疫情動態。
六、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用人單位應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健康監護檔案是健康監護全過程的客觀記錄資料,是系統地觀察勞動者健康狀況的變化,評價個體和群體健康損害的依據,其特征是資料的完整性、連續性。
用人單位應建立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 1、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2、與職業健康監護相關的資料應按照職業衛生檔案統一管理,包括:
(1)職業健康監護委托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報告卡;
(4)用人單位對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證者處理和安置的記錄;
。5)用人單位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的其他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整理的相關資料;
。6)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七、職業健康監護材料
1、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工人健康檢查結果
2、職業病病例診療、康復和定期檢查(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等)
3、職業病和疑似職業病人的報告(注:在接到體檢結果、診斷結果5日內報告)
4、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和報告記錄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5
1項目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構建安全管理體系,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1設立安全管理體系及安全機構
1.1.1項目設安全領導小組
項目安全領導小組是本項目安全管理機構(職責見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本項目安全工作的決策和管理。
1.1.2項目設安質室、專職安質人員。
1.1.3各施工生產班組內應設兼職的安全大員,負責班組的日常安全工作。
1.1.4項目安質員受本項目的經理領導,同時受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系統領導與業務指導。
1.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2.1責任制原則:堅持領導負責,分工負責,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即:堅持項目經理對安全生產負全責、主管施工和的副經理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
1.2.2項目經理部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崗位責任、強化檢查考核,真正做到領導負責、逐級負責、部門負責、崗位負責。
1.2.3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安質員或項目負責人報告。
1.2.4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項目經理部每月進行一次。每年或項目工程施工結束后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綜合考核。
2安全管理及制度
項目經理部應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包括行車安全、人身安全、設備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類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安全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在各項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并實施、檢查和考核。
3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工地”建設活動。項目必須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標準工地建設管理標準》,認真開展“安全標準工地”建設活動,消滅不合格工地。通過建立優良工地,促進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標準工地建設情況作為重要的安全生產指標,納入項目的監督檢查、考核內容。
4項目必須按國家及各行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對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用品等的資源投入,為作業人員及時提供安全防護用品,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并督促、教育作業人員按使用規則規范佩戴和使用。
5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符合工程特點、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下發和傳達到所有施工人員,對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傳達到相關方。各單項作業的技術交底中,必須有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
6堅持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
6.1項目領導及安全專(兼)職人員,要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宣傳安全知識,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6.2項目每年要組織全體職工進行一次安全技術學習,并進行考試,登記備案,合格后上崗。
6.3按規定對“三新”人員進行三級教育,按國家規定的內容及要求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填寫三級教育登記表,方可允許上崗。
6.4項目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的培訓考核后方可任職,并持證上崗。
6.5對項目所屬員工及招用的臨時工(民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保證其具有安全生產知識,熟悉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考試合格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
6.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經專門的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營業線施工作業的防護員、巡道員、道口防護員由公司負責組織培訓,經考試合格后發證,持證上崗,嚴禁未取得相關資格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7在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和掌握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后,方可進行作業。
6.8每一件單項(或單位)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部要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一次總體安全教育,再依據施工階段、工序工藝要求,及時下達安全技術措施和交底
7危險源辯識和風險控制
7.1項目必須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和建檔,并定期進行檢測、評價和監控;必須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并對全員進行相關防范知識的培訓,進行應急演練,使其能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7.2對存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規范的安全警示標志。
8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安全評價管理制度
8.1嚴禁將工程項目轉包、分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營業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施工;嚴禁將經營場所、機械設備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營業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使用。
8.2分包、轉包或租賃,必須簽訂承包和租賃合同,在合同中必須約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明確安全責任和義務,并加強對分包方和承租方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8.3對勞務分包的隊伍,必須具有相應的營業資質和安全資質證,并對其資質和能力進行綜合評價,評價合格的要建立合格分包方名錄,未經評價合格的隊伍嚴禁使用。
9強化營業線施工管理控制
9.1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和控制包括營業線行車設備的施工作業、封鎖轉線、防護、維修養護、橋梁架設、箱涵頂進,軌道車運用,行車線及周邊對行車安全構成威脅的其它施工作業。
9.2在鐵路營業線施工時,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和施工所在地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同各運輸設備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辦理《施工許可證》后方可開工,手續不全的嚴禁開工。
9.3營業線施工中,要嚴格按鐵道部《行車規則》辦理相關的手續,并嚴格按各專業《施工安全技術規則》的規定認真執行。在鐵路電氣化區段施工時,要嚴格按《電氣化鐵路安全規則》的要求辦理。
10特種設備和安全防護設備的安全管理
10.1特種設備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較高,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機械設備。它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各類起重機械、廠內車輛(含軌道車)等。
10.2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應認真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軌道車管理規則》鐵運[1999]146號等國家和鐵道部的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使用安全。
10.3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應經安全質量部備案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10.4特種設備的檢驗、大修理計劃,須由設備管理部門或使用單位提報公司物資設備部,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安裝、檢驗單位進行安裝和檢定,檢定周期按規定的周期及時送檢,取得安全使用證或檢驗安全標志后,方可投入使用。要及時進行檢驗,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未取得合格證的,不得投入使用。
10.5禁止轉借、轉租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報廢時,同時將使用證、牌照繳回物資設備部,并報安全質量部備案。
10.6特種設備操作屬特種作業,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參加培訓、審核,取得授權部門發放的有效證件后,方可持證上崗
10.7嚴格執行安全設備定期檢驗、檢定制度
10.7.1安全生產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維修等,要嚴格按國家或行業標準執行,必須按規定周期進行檢驗。
10.7.2安全設備必須進行經常性地維護、保養、并定期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轉。并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1職業病防治的管理
11.1要保障從業者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11.2職業病防治工作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衛生部令第25號、《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21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11.3對從業者因接觸粉塵、放射性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應極積的組織治療。
11.4應積極進行職業病及危害項目的申報和治理工作,項目經理部每項工程開工前,要按規定對職業危害進行辯識。向衛生監督機構申報職業危害項目,對職業病科報身體檢查人員名單。如實進行危害項目的申報,及時對危害項目進行檢測和治理,按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崗前、上崗期間、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12化學危險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搬運、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標準,建立專項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做好標識、隔離等措施,確保安全使用。
13消防工作的管理
13.1項目管內的`辦公場所、施工現場、生產車間、基地、料庫、生活區域等要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成立安全防火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隊,備齊防火用品,做好防火安全預案,做好消防演練,對有較大火災因素的場所和消防設備做好標識,并保證消防設施完好和備品齊備。
11.2嚴禁未經許可私自動火,所有火源都必須在有效控制管理之下,預防火災發生。
13加強交通安全的管理: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交通安全法》,建立交通運輸設備管理辦法和安全制度,對各類載人、運輸車輛要定期進行保養,司乘人員認真執行交通法規,保證交通運輸安全,減少肇事事故的發生。
14要認真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制定和執行“勞保用品管理辦法”,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及時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15安全檢查
15.1定期檢查
15.1.1項目每月組織一次檢查;
15.1.2項目的安全檢查人員每旬組織一次檢查;
15.1.3項目要結合上級要求、階段性活動、生產特點組織各種定期安全檢查;
15.1.4定期、階段性檢查要有組織、有目的、有計劃、有總結。
15.2隨機檢查
15.2.1項目安全檢查人員對管內實行經常性的檢查;
15.2.2檢查要有記錄。
15.3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采取如下措施限期整改,并對結果進行驗收。
15.3.1責令立即改正;
15.3.2簽發安全通知書、指令書;
15.3.3通報、曝光;
15.3.4經濟處罰;
15.3.5停工整頓。
16事故管理
16.1各類事故管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國務院令第75號《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鐵程安[2004]86號《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勞動安全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試行)》、中鐵九局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試行)、鐵道部《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及《鐵路企業傷亡事故處理規則》等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16.2事故范圍:行車事故、人身傷亡事故、機械設備事故;火災、爆炸事故,鍋爐、壓力容器事故、交通肇事事故、職業病及中毒事故。
16.3事故的報告
16.3.1發生各類事故時,均按事故報告規定及時上報。
16.3.2報告方式: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執行24小時報告制度,以最快方式將事故概況上報公司領導、主管部門和值班調度,再由主管部門及時轉報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發生事故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轉移現場物件時要作好記錄、標記或攝像拍照。
16.3.3項目的安全部門,應按規定及時上報月報表及總結。
16.4事故調查
16.4.1各類事故發生后,按事故管理權限調查處理,由上級組織負責調查的事故,應及時做好配合調查工作。
16.4.2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a)查明事故發生原因、發生過程和人員傷亡、物資設備損壞、經濟損失情況;
b)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
c)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d)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16.4.3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部門、人員調查有關情況,查閱、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部門、人員不得拒絕。事故調查組提出的預防同類事故的防范措施,由發生事故的單位負責組織落實,上一級安全監督(監察)部門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16.5事故調查處理及結案
16.5.1輕傷事故、行車一般事故由公司負責處理結案,結案資料經公司審查報集團公司主管部門;
16.5.2多人負傷、重傷事故、行車險性事故由公司負責處理結案。結案報集團公司;
16.5.3死亡事故,行車重大、大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由集團公司調查結案。
上一級安全監督(監察)部門認為下一級報送的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意見有不妥之處時,有提出意見、建議、糾正的權力。
16.5.4道路交通、火災事故、中毒事故由事故發生單位配合公安、消防、防疫部門調查處理,將事故責任認定書和處理結果報公司安全質量部備案。
17安全例會制度
安全工作應及時召開各種會議,會議分為定期例會和不定期例會。
17.1定期例會
17.1.1項目每旬(或月)要召開會議,由項目經理主持,提出安全問題,找出安全重點,制定控制措施;
17.1.2施工班組要在每天布置工作會上,結合施工生產實際,落實安全工作的重點和防護措施。
17.2不定期例會
17.2.1交班會:項目發生行車一般事故、人身傷亡事故、重大隱患及安全管理工作出現滑坡時,由單位主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到公司交班,總結經驗教訓,制定具體防范措施;
17.2.2項目發生各類安全事故,應適時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由項目經理主持,會議應通報情況及事故調查報告,提出事故處理意見或決定;
17.2.3由主管部門不定期召開安全會議、現場會,傳達貫徹上級文電要求,部署階段性工作要求,總結交流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17.6.4各種安全例會內容要有詳細記錄,由安全專職人員填寫。
18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項目要建立安全獎罰機制,制定“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安全獎罰堅持依法執行的原則,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資獎勵相結合,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對在施工生產安全工作中有成績的單位、個人給予表獎,對違法違章違紀以至發生各類隱患、險情、事故的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9實行“安全標準工地建設”評比工作
“安全標準工地建設”工作是搞好施工生產各項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良好載體和可靠途徑。集團公司制定的“安全標準工地建設管理辦法”對施工工地的各項安全工作規定了明確的要求,項目在施工生產中要認真遵照執行。項目定期安全檢查,應認真執行該辦法,按照檢查評比的內容,量化安全工作標準,測量評價安全工作績效。
20本辦法與國家及上級頒布的有關法律、規則、命令、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及上級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6
為確保學生安全,杜絕安全事故,各處室、教職工除各自的具體工作職責外,學校安全崗位職責如下:
1、校長職責: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經常對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成員進行安排、督促、考核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2、支部書記:負責對教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師德師風建設,協助校長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3、主管副校長:負責全校師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年級主任、班主任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協助校長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4、安監員: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協助領導妥善處理師生安全事故,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的開展師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制定學校應急預案,指導、監督部門、班級開展安全工作,抓好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和收集痕跡資料和年終歸檔工作,執行上級交給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按時上報各種表冊、材料等。
5、政教主任:負責全校學生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
6、總務主任:負責消防設施、水電設施、防雷設施、器材、房屋、學校各類建筑、門窗、路面等安全管理、維修工作;負責學生食堂安全,做好防火、防水、防震、防電、防盜、防毒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7、學校行政辦公室主任:負責學校印章、文件、檔案的保管、保密及部門協調工作。
8、教務主任:負責對任課教師、實驗室、電教室、圖書室、閱覽室的安全管理;負責所組織的教研、教學活動的安全管理;負責各級考試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及校級考試安全工作。
9、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召開年級教師會議和學生干部會議,分析研究學生思想動態、紀律動態,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教育管理。
10、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課余、午休、就寢、勞動、各種班級活動等時間內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學生注意個人衛生、飲食衛生、飲水衛生、用眼衛生、乘車安全、用電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財物安全、人際安全。學生缺曠且不知下落,必須及時告知家長或監護人,并報告政教處,配合學校領導處理涉及班級學生的突發事件。
11、任課教師:負責本人任課時間內的學生安全管理工
12、門衛:負責外來人員、車輛進出審查和登記,禁止社會閑雜人員和閑雜車輛進入校園;負責學生按規定進出、維持校門周邊秩序和夜間巡邏,處理突發事件。
13、宿舍管理員:負責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防火、防電、防盜、防打架斗毆、防突發事故。
14、水電工:負責全校電器、用水安全,經常性地檢查、修復校內水電設施設備等。
15、校醫:負責學校環境衛生管理及學生的衛生保健,定期進行健康教育,做好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治或督促治療工作,做好衛生監測和學生體質檔案工作。監督學校食堂、商店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16、夜間值班員:負責夜間巡邏校園,保證夜間全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匯報并排除安全隱患。
17、實驗管理員:負責本室管轄的器材管理,進行簡單的維護,帳、物定期核查,隨時關閉門窗,做好防盜、防破壞、放觸電、防水淹工作,特別要加強對危險品、貴重物品的管理。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7
1、病房護士長負責護士的職業安全監管工作,在醫院現有條件下提供防護設備。
2、護士在執業活動過程中,嚴格遵守管理規定、護理技術操作規程。
3、嚴格按照化療藥物使用說明書配制藥物,配藥時帶手套。
4、嚴格執行接觸放射線安全防護措施和操作規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認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氣管、粘膜或破損的皮膚時帶手套。當估計操作會有血液、體液可能濺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膚時,采用適當的保護用具(戴口、面罩、圍裙等)來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項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丟棄用過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對手進行徹底清洗。
9、使用針具進行消毒時,帶手套,用過的針具立即扔到廢物桶內,嚴格執行普及性預防措施:回套針帽(必要時用單手法)不擺弄針頭、不徒手分開針頭與注射器。
10、用過的針具、刀片或其他銳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專用容器內。
11、操作后及時料理污染場地,不留給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觸開關、清潔區和清潔物品。
12、受到(甲類傳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類傳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過的尖銳器械損傷后,立即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用肥皂水或清水沖洗被刺或損害的傷口。
用清水沖洗被血液或體液濺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膚。
用清水、生理鹽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沖洗被血濺到的眼睛。
13、報告程序和時限:一旦受到乙類傳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過的尖銳器械損傷后或帶傷接觸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級報告,當事人傷后立即向護士長報告,護士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向護理部、感染辦匯報。
14、用過的污染物品或被傳染病源污染的物品,嚴格按照醫院醫療廢棄物管理的關規定處理。
15、其他處理程序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6、護士受到職業暴露后有義務接受醫院有關部門追蹤,對當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我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強化安全措施,規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健康檢查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并隨時保持個人衣帽、儀表整潔。
二、食堂內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的措施,消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的滋生條件。
三、食品加工儲存、銷售、陳列和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維護、清洗消毒。冷藏冷凍設備應當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設置應當定期校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四、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有異味的食品不能食用應及時銷毀。
五、超過保質期及其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不能使用。
六、儲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保持清潔、無毒斑、鼠跡、蒼蠅蟑螂,倉庫應通風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七、食品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離地離墻標準為20公分),并定期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須采取“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烹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徹底符合衛生要求,保證不受污染。
九、物資進倉要保持清潔衛生,存放要生熟分開,包裝食品要離地存放,散裝食品應用容器加蓋存放,注意保質、保鮮。
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識的教育,杜絕食物中毒。
十一、對出現違反安全、衛生規定,出現火災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和領導者的責任,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9
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制度
1 、目的明確公司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應做的事情和應負的責任。
2、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內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職責管理工作。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批準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2 、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編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3 、公司人力資源部參加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的編制。
3.4 、分公司經理根據機構設置負責劃分項目分公司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5 、各部門負責制定未列入本職責范圍本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4 、 資源需求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 、工作流程
5.1 、總則
5.1.1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把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作為公司經營理念,不斷完善職業健康安全條件,規范職工安全行為,在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的前提下開展工作。
5.1.2 、公司實行以各級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推行逐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制度,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以下簡稱“五同時”)。
5.1.3 、各級副職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范圍內對健康安全和環境工作負責。
5.1.4 、必須貫徹“四不放過”的原則,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調查分析事故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
5.1.5、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核心,黨、政、工、團組織主要負責人,以及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各專業公司和有關職能部門行政正職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負責決策和協調全公司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安全監察部為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統一歸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監察工作。項目分公司和專業公司成立相應的組織。各級、各部門密切配合,圍繞著統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 、項目分公司經理應根據分公司機構設置和分工、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分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的安全職責。對未設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項目,由專業公司經理根據人員分工和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其安全職責。專業公司經理對下屬有關人員的職責可根據其崗位職責和本職責的規定作調整。
5.1.7、 本制度未制訂安全職責的崗位,由所屬部門制定,使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各負其責。
5.2、 各級與各部門的安全職責
5.2.1、 公司總經理職責
5.2.1.1、 負責建立健全并貫徹落實公司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和組織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2.1.2、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監督體系,并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5.2.1.3、 批閱上級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1.4 、主持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監察部門,并對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監察機構的建立健全負責;
5.2.1.5、 審批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參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及時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工作。
5.2.1.6、 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審批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1.7 、確保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專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對安全工作嚴格獎懲;
5.2.1.8、 組織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5.2.1.9、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或組織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的落實。審批“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
5.2.1.10、 組織或委托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1.11、在向職代會報告的同時報告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接受員工和員工代表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建議。
5.2.2 、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1、 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貫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于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職業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5.2.2.2 、把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列入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充分發揮黨、工、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保證和監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5.2.2.3、 負責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內容,領導黨群組織和政工部門,緊密圍繞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開展安全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2.4 、在干部考核、選拔及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 、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群組織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6 、責成紀檢部門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 、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5.2.3.1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責任人委托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聽取安全情況的匯報,分析安全形勢,掌握并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負責在公司的工程協調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作;
5.2.3.2 、負責組織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3.3 、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下屬單位對隱患的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3.4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3.5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下屬部門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3.6 、對沒有成立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前,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業績的審查;
5.2.3.7 、組織或協助總經理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4 、公司經營副總經理職責
5.2.4.1、 對分管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4.2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4.3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要求和獎懲規定。
5.2.4.4 、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5.2.4.5 、負責落實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4.6 、督促公司有關部門及下屬單位安全獎勵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 、督促分管部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4.8 、督促分管部門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督促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4.9 、負責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營養津貼的發放標準。督促及時采購發放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 、后勤多經副總經理職責
5.2.5.1 、對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多經單位安全監督機構的建立健全。
5.2.5.2 、負責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5.3 、批閱有關多經單位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5.4 、負責組織并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方案,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5.5 、主持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會議。
5.2.5.6 、審批多經單位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5.7 、負責組織、督促及時采購、發放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8 、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發生的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6 、紀委書記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督促各級黨員干部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負責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落實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 .按照規定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由于違紀而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督促制訂整改措施;凡因領導干部瀆職、失職、對安全生產領導不力、上級的安全生產措施得不到落實、領導干部違章指揮、安全生產秩序混亂等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5.2.7、 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7.1、 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保證體系,健全公司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督體系,并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5.2.7.2、 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技術責任制;
5.2.7.3、 組織公司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制訂技術規程、規定和反事故措施,組織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5.2.7.4、 組織編制并審核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7.5、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5.2.7.6、 組織編制并審批公司投標用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負責確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編制模式和編制標準。負責組織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審查及審批。
5.2.7.7、 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安全使用情況。
5.2.7.8、 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審定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
5.2.7.9、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決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5.2.7.10、 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7.11、 審批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技術鑒定及技術防范措施的審定。
5.2.8、 公司總經濟師(副總經濟師)職責
5.2.8.1、 組織并督促分管部門在進行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8.2、 在組織檢查、總結經營工作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全工作。
5.2.9、 公司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審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排、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督促財務部門確保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和安全獎勵的開支;監督、指導做好員工工傷和企業財產保險工傷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負責協調保險賠償處理工作。
5.2.10、公司工會職責組織貫徹執行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監督的有關條例,開展群眾監督網活動。
.2.10.1 v對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群眾監督工作全面負責;
5.2.10.2、 負責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的有關條例,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職業健康群眾安全監督體系,開展群眾監督工作;
5.2.10.3、 把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納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進行研究;
5.2.10.4、 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加強員工思想教育,增強員工主人翁責任感,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活動,為實現安全生產獻計獻策;
5.2.10.5、 充分發揮工會和職代會的群眾監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或職工代表,對公司各級行政領導人、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行政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或糾正的意見、建議,限期整改;
5.2.10.6 、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會議和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
5.2.10.7、 審議安全獎懲辦法,按照規定參加有關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0.8、 組織工會系統,大力宣傳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制度;會同行政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教育活動,提合理化建議,表彰職業健康安全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5.2.10.9、 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進行審議;
5.2.10.10、 督促和協助行政對職工特別是特殊工種和女職工按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參與勞動鑒定工作,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督促和協助行政及時做好康復、治療、療養工作,按規定落實有關待遇;
5.2.10.11、 會同女職工委員會,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10.12、 督促行政貫徹國家有關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制止超體能工作,限制加班加點。對必要的加班加點,督促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5.2.10.13、 督促行政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經費,按規定在生產工作現場設置可靠充足的勞動保護設施。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發放,對不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用品,應要求有關方面予以完善、補充或更換。
5.2.11 根據國家勞動保護和上級工會有關文件,支持并動員廣大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監督活動,為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獻計獻策;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員工勞動保護權利、威脅員工人身安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切實發揮安全生產中的群眾監督作用;參與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獎懲條例的審定,并就涉及員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等方面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完善其內容;幫助、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個人防護能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勞動競賽,表彰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按規定參加員工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決;及時反映員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2.12、 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職責
5.2.12.1、 負責制定辦公區域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
5.2.12.2 、負責合理安全調度辦公用車。保障應急情況下的用車。
5.2.12.3、 負責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12.4、 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材料。協助做好重傷及以上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
5.2.12.5、 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規程、規范和資料。
5.2.13、 公司政治工作部職責
5.2.13.1、 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13.2、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13.3、 緊密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積極開展生動活潑的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活動,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 在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和參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集體和個人的重要考核內容。
5.2.13.5、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13.6、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4、 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5.2.14.1、 負責組織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14.2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14.3、 負責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在提拔、使用干部時,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在員工晉級、評獎時,把安全施工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5.2.14.4、 負責按定員編制和要求,配備合格的安全監察部門人員;
5.2.14.5、 負責審定人員和機構編制,按照勞動法規和標準保證施工生產一線人員定員定編合理,能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5.2.14.6、 負責勞動保護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執行職業防護用品和津貼發放標準,。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負責解決勞動保護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14.7 、負責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負責組織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負責組織職工作業場所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及其它職業危害的檢測;
5.2.14.8、 負責員工工傷保險工作;
5.2.14.9、 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的提;
5.2.14.10 、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納入全員教育培訓計劃,并在進行干部任職資格和職工技術考核時,同時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考核;
5.2.14.11、 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干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5.2.14.12、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
5.2.14.13、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員工和領導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工作,負責辦理違章和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手續。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的工作。
5.2.15 公司衛生所職責(設在人力資源部)
5.2.15.1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采購供應工作。
5.2.15.2 協助組織新入廠人員的體檢和職工的定期體檢,對有職業禁忌和職業病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15.3 負責建立職工健康檔案。負責做好工傷人員的搶救、醫護,協助鑒定傷情。
5.2.15.4 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工作。
5.2.15.5 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協助不設衛生所的工程點配置急救藥品。
5.2.15.6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15.7 監督檢查飲食、飲水和環境衛生,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16 公司財務部職責
5.2.16.1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16.2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16.3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員工工傷和公司財產保險工作。
5.2.17 公司經營開發部職責
5.2.17.1 負責在進行經營活動、預算定額管理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17.2 在組織編制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 在簽訂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17.4 在工程招標過程中,把施工隊伍的安全資質、安全施工業績、安全管理狀況作為中標的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5.2.17.5 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按規定預留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17.6 參加公司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8 公司審計職責
5.2.18.1 在審計工作中發現因資金使用不當或挪用生產資金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情況,合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5.2.18.2 負責審計經營承包中安全費用的正確使用和事故損失費用情況。
5.2.19 對發生重大經濟損失事故進行審計并參與事故調查處。監察部職責
5.2.19.1 協助考察各級領導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生產政績狀況。
5.2.19.2 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紀安全教育工作。
5.2.19.3 參加因干部的失職和瀆職行為而造成的重傷及以上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執行。
5.2.20 公司工程管理部職責
5.2.20.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施工機械管理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20.2 在編制投標書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中標后的施工管理中組織檢查落實。審查未設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參與審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機械拆裝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施工作業票,并參與作業過程中的監督;
5.2.20.3 在工程協調會和檢查、總結施工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動態,及時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2.20.4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20.5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20.6 參加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5.2.20.7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擴建、改建、挖潛及革新項目,按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規定,做好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工作;
5.2.20.8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20.9 在固定資產的設備招標中,把設備的安全性能作為中標的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確保采購的設備安全可靠;
5.2.20.10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組織季度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20.11 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選型購置、修理、改造、報廢處理過程中的審查、鑒定工作;
5.2.20.12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機械操作、安裝、維修、檢驗及管理等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
5.2.20.13 組織施工機械的定期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20.14 負責采購供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屬固定資產管理部分施工機械、安全器材及采購后的檢查驗收工作。確保采購的設備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0.15 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組織制定施工機械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并督促執行。負責做好機械設備倉庫、堆場的安全工作;
5.2.20.16 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參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質量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及發生在分公司造成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21 體系部職責
5.2.21.1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日常協調、檢查與考核工作;
5.2.21.2 組織評價和確認公司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編制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中高度風險和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5.2.21.3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門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
5.2.21.4 提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的培訓需求;
5.2.21.5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活動的實施;
5.2.21.6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手冊、程序等文件的編寫、頒布、修訂;
5.2.21.7 負責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的獲取、識別、確認、公布和更新;
5.2.21.8 主管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
5.2.21.9 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評審提供資料;
5.2.21.10 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效果進行驗證和評價。
5.2.22 公司器材管理部職責
5.2.22.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管理制度;
5.2.22.2 負責由公司管理的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勞動保護、防暑物品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工作,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2.3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及設備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2.4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22.5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23 多種經營產業部職責
5.2.23.1 督促多經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2.23.2 負責建立健全多經企業的安全管理網絡,并督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
5.2.23.3 督促多經企業按時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措費用的計列和提;
5.2.23.4 協助分管領導定期召開多經企業安全工作例會、組織安全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5.2.23.5 督促、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格審查與管理;
5.2.23.6 組織和參加多經企業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多經企業人身事故的統計和上報。
5.2.24 分公司經理職責
5.2.24.1 主持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監察部門;
5.2.24.2 批閱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24.3 審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安全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及職業危害中存在的問題;
5.2.24.4 批準分公司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確,F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24.5 保證安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確保安全工作嚴格按獎懲規定實施;
5.2.24.6 保證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措施,并嚴格按合同執行;
5.2.24.7 組織并參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檢查;
5.2.24.8 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4.9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并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5 分公司黨總支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5.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5.2.25.2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總支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分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并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25.3 領導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等教育,使職工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5.2.25.4 在干部教育及雙文明建設工作中,注重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5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5.6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6 分公司生產副經理職責
5.2.26.1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在分公司生產調度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5.2.26.2 督促分公司有關部門和所在項目的專業公司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時下達、同等考核,確,F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26.3 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性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大的危險性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26.4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26.5 組織并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措施;
5.2.26.6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26.7 負責組織實施并協調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
5.2.26.8 協助分公司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6.9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27 分公司經營副經理職責
5.2.27.1 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27.2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27.3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獎懲規定,貫徹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考核辦法;
5.2.27.4 在與分包單位簽訂合同前,必須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的審查;
5.2.27.5 負責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28 分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28.1 對分公司的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28.2 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28.3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28.4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指導編制人員按投標書規定的模式和標準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組織編制施工項目安全措施的分類編制、審查、審批程序。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對重大施工項目和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施工項目施工,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完好狀況和安全使用狀況;
5.2.28.5 組織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核和報批;
5.2.28.6 負責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標準化設施的推行工作;
5.2.28.7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28.8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5.2.29 分工會(包括分公司、專業公司分工會)職責
5.2.29.1 宣傳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
5.2.29.2 督促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落實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時”。
5.2.29.3 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措施和計劃。
5.2.29.4 督促行政做好對新進廠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對換崗人員、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2.29.5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勞動保護設施狀況,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分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找反饋行政領導并督促及時解決,協助行政限期治理,嚴格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送達制度;
5.2.29.6 督促行政對粉塵、噪聲、有毒、有害及其它職業危害工作環境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超標立即限期治理,對治理難度大的問題,協助行政組織攻關治理。對一時難以治理達標的職業危害作業點,要協助行政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同時向上級報告;
5.2.29.7 督促和協助行政組織職工、特殊工種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及時協助做好治療、康復、療養工作和落實有關待遇;
5.2.29.8 參加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紀律現象;
5.2.29.9 每季度召開一次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會議,討論收集整理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問題、意見、和建議,總結、布置季度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任務;
5.2.29.10 督促行政在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進行調查,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對策落實;
5.2.29.11 督促行政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休假的規定,制止危害職工安全與健康的加班加點,對必須加班加點要督促落實勞動保護措施;
5.2.29.12 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情況;
5.2.29.13 會同女職工組織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29.14 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和競賽活動;
5.2.29.15 配合行政對班組安全建設進行檢查考核。督促協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動,分工會主席經常參加班組的安全活動;
5.2.29.16 參與傷亡事故及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及時上報事故和職業危害情況。
5.2.30 分公司辦公室職責
5.2.30.1 負責制定辦公、生活區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生活鍋爐和為生活服務的場所、設施的維護管理。
5.2.30.2 負責飲食衛生和生活區衛生環境管理工作。
5.2.30.3 負責辦公用車的安全調度及應急情況下車輛的保障。
5.2.30.4 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30.5 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30.6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作用。
5.2.30.7 緊密圍繞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生動活潑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思想。
5.2.30.8 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起草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和材料。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和資料。
5.2.30.9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30.10 協助工傷事故的搶救和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1 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門職責
5.2.31.1 負責組織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分)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31.2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31.3 協助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2.31.4 協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
5.2.31.5 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協助解決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31.6 協助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和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
5.2.31.7 負責安全考核的實施和安全獎勵的提取。
5.2.31.8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的要求。
5.2.31.9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2 分公司財務部門職責
5.2.32.1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32.2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33 分公司經營管理部門職責
5.2.33.1 在進行經營活動的同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負責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33.2 在組織編制分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 在簽訂內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33.4 在招用分包單位時,必須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審查其安全資質。不合格者,嚴禁錄用。
5.2.33.5 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必須預留其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為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33.6 負責組織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參加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4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職責
5.2.34.1 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34.2 負責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中組織貫徹落實。負責審查一類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措施和審定二類作業指導書中安全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
5.2.34.3 負責制定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細則和考核辦法。負責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劃和總平面的布置與管理。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防止“二次污染”、保護成品措施的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
5.2.34.4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的同時,檢查、驗收工程項目中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設施,做到“三同時”。
5.2.34.5 在生產調度會上,檢查、匯報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及時協調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改善作業條件,促進安全施工。
5.2.34.6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34.7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34.8 負責現場機械安全使用情況的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34.9 負責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有關項目。
5.2.34.10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34.11 負責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發管理工作。負責分發安全規程、規范和安全資料。
5.2.34.12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定期組織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34.13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35 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門職責
5.2.35.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現場的實施細則。
5.2.35.2 負責采購、保管、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
5.2.35.3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倉庫管理、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設備中安全防護設施的催交供貨。
5.2.35.4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36 、分公司衛生所職責
5.2.36.1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發放供應工作。
5.2.36.2 、負責新入廠人員和高處作業人員的體檢,對有職業禁忌癥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36.3 、負責工傷人員的及時搶救和醫護,協助做好傷情鑒定工作。
5.2.36.4 、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
5.2.36.5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36.6 、負責飲食、飲水等生活衛生和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和控制,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37 、分公司保衛部門職責
5.2.37.1 、組織制訂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加強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等 “四防”工作。
5.2.37.2 、認真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負責開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
5.2.37.3 、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維護管理和防火、防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37.4 、負責組織定期的防火、防爆專業性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7.5 、負責組織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負責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5.2.37.6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5.2.38 、專業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責
5.2.38.1 、對本單位在各工程點所承擔的項目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38.2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負責組織編制、批準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并組織實施。
5.2.38.3 、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38.4 、負責配置保證各工程點安全施工的各項資源。
5.2.38.5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38.6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
5.2.38.7 、負責組織對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與落實,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作業指導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對各工程點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38.8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負責提出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5.2.38.9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掌握本單位在各點的安全文明施工動態,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8.10 、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38.11 、負責對分包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38.12、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39 、專業公司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職責
5.2.39.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支部對安全生產的保證監督作用。
5.2.39.2、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支部的重要議事日程,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39.3、 領導和帶領本單位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和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中的思想問題,糾正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
5.2.40、 專業公司專責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包括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職責
5.2.40.1、 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0.2、 組織并主持安全工作規程、管理規定的學習與考試。組織并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40.3、 負責組織編制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及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負責審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二、三類作業指導書。辦理重要工程項目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報審,并親自進行交底。
5.2.40.4、 負責布置、檢查、指導班組技術員編制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檢查班組技術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0.5、 組織編制本單位技術革新和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 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設施的研制和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40.7、 負責對分包單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上的監督與指導。
5.2.40.8、 參加本單位的安全檢查,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40.9、 參加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 項目專業公司(系指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機構)經理(副經理)職責
5.2.41.1、 認真貫徹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組織編制本單位的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2.41.2、 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41.3、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41.4、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施工場所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41.5、 負責組織對跨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41.6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認真組織與檢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
5.2.41.7、 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1.8 、貫徹執行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1.9、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41.10、 受本專業公司經理委托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42、 班組長職責
5.2.42.、1 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5.2.42.2、 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并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2.3、 認真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布置班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動記錄。
5.2.42.4、 認真進行每天的“站班會”和班后的安全小結。
5.2.42.5、 每天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5.2.42.6、 負責進行新入廠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指派專人帶領新工人上崗工作。
5.2.42.7、 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組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施工中,嚴格按作業指導書(任務單)的要求組織施工。
5.2.42.8、 負責本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并簽證確認。對危險作業的施工點,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5.2.42.9、 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 負責按規定安排對本班組使用的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5.2.42.11、 督促本班組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2.12、 貫徹實施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做到獎罰嚴明。
5.2.42.13、 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班組安全工作。
5.2.43、 班組(專業、項目)技術員職責
5.2.43.1、 負責本班組(專業、項目)的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3.2、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程、規定、制度及措施。
5.2.43.3、 負責一般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填寫以及交底工作,并監督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
5.2.43.4、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施工項目開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
5.2.43.5、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定期進行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檢查和維護。
5.2.43.6、 參加班組(專業、項目)的事故調查分析,協助班組長填報事故登記表。
5.2.44、 施工人員職責
5.2.44.1、 認真學習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5.2.44.2、 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5.2.44.3、 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5.2.44.4、 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4.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5.2.44.6、 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本單位專職安全員批準,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5.2.44.7、 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報告。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2.44.8 、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5.2.44.9 、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5.2.45 、 公司安全監察部職責
5.2.45.1 、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經批準后監督執行。
5.2.45.2 、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5.3 、監督檢查分公司、專業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狀況管理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
5.2.45.4 、 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5.5 、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5.2.45.6 、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公司安全工作會議;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專業會議。
5.2.45.7 、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 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
5.2.45.8 、督促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協助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中層干部的崗前安全教訓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消防人員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
5.2.45.9 、參加工程投標文件和屬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參加公司自身基建項目“三同時”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審查未設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賃在外的大型起重機械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5.10 、協助公司領導定期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5.11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
5.2.45.12 、負責對分公司和專業公司進行安全考核。
5.2.45.13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保健、防暑降溫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采購、發放,并監督試驗、鑒定工作。
5.2.45.14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5.15 、 組織制定公司本部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加強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競賽活動。
5.2.45.17 、 負責公司范圍內消防器材的調配與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工作。
5.2.45.18 、 負責對劇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監督管理。
5.2.45.19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5.20 、對環境保護和生活與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5.21 、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參加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5.22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5.23 、對公司所屬多種經營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治安保衛、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實行歸口管理。
5.2.46 、 分公司安全監察部門職責
5.2.46.1 、 負責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項目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6.2 、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5.2.46.3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分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對新入廠人員的第一級安全教育。
5.2.46.4 、 參加現場生產調度會,布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6.5 、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6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6.7 、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監督、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作業行為,協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6.8 、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與控制。
5.2.46.9 、 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5.2.46.10 、 參與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衛生、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現場醫療救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6.11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6.12 、 監督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鑒定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5.2.46.13 、 負責制定防暑降溫措施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14 、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專業公司和有關部門安全工作。指導班組進行安全建設。
5.2.46.15 、負責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負責對專業工地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考核。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
5.2.46.16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貫徹落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承發包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辦法的實施。
5.2.46.17 、協助分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助領導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5.2.46.18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6.19 、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人身、廠內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7 、專業公司(工地)專職安全員職責
5.2.47.1 、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職工的作業行為。
5.2.47.2 、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7.3 、參加本單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檢查開工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審查三類作業指導書。
5.2.47.4 、 參加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和生產調度會,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 、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與檢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動;監督、檢查班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站班會。
5.2.47.6 、負責本單位施工現場和安全衛生責任區內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5.2.47.7 、負責本單位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工作。
5.2.47.8 、負責本單位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7.9 、督促并協助本單位有關人員做好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5.2.47.10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
5.2.47.11 、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5.2.47.12 、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專業檢查,參加安全員工作例會。
5.2.47.13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5.2.47.14 、負責對班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考核與獎懲。
5.2.47.15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輕傷事故、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47.16 、負責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及時傳遞安全信息。
5.2.48 、班組兼職安全員職責
5.2.48.1 、協助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貫徹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工作規程、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與要求。
5.2.48.2 、協助班組長進行班組安全建設,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2.48.3 、協助班組長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有權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行為。
5.2.48.4 、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檢查和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5.2.48.5 、協助班組長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
5.2.48.6 、 協助班組長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做好安全活動記錄;保管好有關安全資料。
5.2.48.7 、 參加本班組事故的調查分析。
6 、監測與改進
6.1 、在安全檢查時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6.2 、在機構和部門職能調整時,對本職責作相應的調整。
7 、 相關和支持性文件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7.2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7.3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電電源[20xx]49號
7.4 、《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7.6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0
一、護理部應根據醫院制定的職工職業安全管理有關制度處理護士職業意外事件。
二、護士接觸血液、體液時,需戴手套。
三、一次性針筒、針頭用后應直接放入密閉盒內統一處理(無需徒手分離或將針梗套入塑料套內)。
四、護士接觸銳利或玻璃器材時,應小心謹慎。萬一受傷,應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五、化療藥物應用時的原則及防范措施。
1、原則:護士應經過有關防護知識的培訓、體檢(wbc在4000以上),盡可能少接觸、少污染。
2、防范措施:
1)配置化療藥物前:
(1)護士在配置藥物,必須戴口罩、眼罩,戴聚乙烯手套,穿隔離衣。
(2)化療藥物配藥應集中配置,配置場所有條件的可在單獨的層流間配置,或在凈化臺配置。
(3)化療臺面應鋪以一次性的無紡布。
2)配置化療藥物時:
(1)使用玻璃藥瓶時應用保護套。
(2)沖化粉劑藥物時要緩慢。
(3)抽藥時針栓不能超出針筒2/3。
(4)注入輸液瓶時,為避免瓶內壓力過高,需回抽瓶內氣體。
(5)若有外漏即刻用25%酒精擦拭或用清水沖凈。
(6)接第二瓶液體時需戴聚乙烯手套。
3)化療藥物使用后:
(1)化療藥物的`空瓶應放在密閉的容器內,外面做好標記,集中處理。
(2)用后的針筒、輸液器、無紡布需集中放在做好標記的塑料袋內。
(3)教育病人在沖洗排泄物時須沖兩次。排泄物需經過污水處理。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1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安全生產,保護勞動者健康及相關權益,促進公司的經濟發展,實現公司所確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職能:
1、負責制定公司安全隱患排查、職業危害預防、安全應急預案等安全相關制度。
2、負責公司職工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訓,加強職工安全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3、負責安全防范措施的執行,事故分析處理及事故應急救援。
4、負責公司矛盾糾紛化解,重點防控、重點目標的保護工作,確保公司安全、環保和諧、穩定。
(二)防護措施:
作業場所防護措施:
1、各部門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識別、確定本部門的危害種類,并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
2、在確定職業危害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職業危害告知警示標志。
3、車間、崗位等有大量粉塵時,應配備行之有效的降塵設施和設備,4、在封閉和有度有害氣體場所作業時,要采取強制通風措施,配備行之有效的`通風設備,并派專人巡視。
5、對從事高危職業危害作業人員,工作時間應嚴格加以控制,并有針對性的急救措施及救援預案。
6、從事有職業危害的職工應按照規定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公司將檢查結果告知本人,并將體檢報告存入檔案。
個人防護措施:
1、加強對作業人員的職業危害教育,提高對職業危害的認識,了解其危害并找出自我職業危害防治辦法。
2、接觸粉塵作業的人員,在工作中應盡量降低崗位粉塵濃度,并正確佩戴防塵口罩,嚴禁未經防護而上崗。
3、電氣焊作業人員在工作中應注意作業環境保持通風,必要時需佩戴防毒口罩,上崗前必須正確配戴好相關安全用品(安全帽、防護鏡、絕緣靴、防護手套等)嚴禁未經防護而上崗。
4、進行噪聲較大作業時人員要佩戴防護耳罩,并減少作業時間。
5、進入有輻射區作業時必須穿戴好防護服,并配有個人劑量筆監測,并派專人巡視。
6、廠期從事高溫,有毒有害氣體作業人員應盡量減少工作時間,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的飲用水,并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嚴禁未經防護而上崗!
(三)安全檢查措施:
1、公司各部門除進行經常檢查外,每月還定期組織各部門進行聯合檢查包括(安全、職業危害、衛生、設備、勞紀等),這幾種檢查結合進行。
2、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建立由總經理負責,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組織,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安全生產檢查應當始終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依靠群眾,遍檢查,遍改進,并及時地總結經驗。
4、生產期間每月20日安全聯合檢查,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無故嚴禁缺席,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糾正,處理、更正、并記錄入檔。
(四)安全事故管理辦法:
1、對違章、違紀、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未經安全防護上崗人員每次處罰20元,造成事故發生責任人按損失的30%處罰。
2、對限期整改的設備、設施未按期整改的對責任人處罰30元,造成事故發生責任人按損失的30%處罰。
3、未經安全培訓私自上崗,對本人及批準上崗人處罰40元,造成事故發生責任人按損失的40%處罰。
4、對違章指揮,不聽勸阻人員處罰50元,造成事故發生責任人按損失的50%處罰。
5、對不認真執行設備安全標準(跑、冒、滴、漏)設備環保衛生不打標,經查出每次處罰部門30元,造成事故發生責任人按損失的30%處罰。
6、違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須經公司決定,按情節嚴處。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根據施工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并由專業技術員向臨電安裝人員作書面交底,臨電維修必須執行部頒及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送電、維修、檢查記錄。
三、項目開工前,所有施工項目均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及其他勞保用品,嚴禁赤膊赤腳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五、施工現場的孔洞、臨邊,均應設有效的安全防護。
六、高處作業應系好安全帶,所有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嚴禁拋扔物料。
七、施工現場的`各類小型工具,必須專機專人定期保養,電動機具的接零接地應牢固可靠,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現場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3
1、護理部應根據醫院制定的職工職業安全管理有關制度處理護士職業意外事件。
2、護士接觸血液、體液時,需戴手套。
3、一次性針筒、針頭用后應直接放入密閉盒內統一處理(無需徒手分離或將針梗套入塑料套內)。
4、護士接觸銳利或玻璃器材時,應小心謹慎。萬一受傷,應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5、化療藥物應用時的原則及防范措施。
(1)原則:護士應經過有關防護知識的.培訓、體檢(WBC在4000以上),盡可能少接觸少污染。
(2)防范措施:
配置化療藥物前:
1護士在配置藥物前,必須戴口罩、眼罩,戴聚乙烯手套,穿隔離衣。
2化療藥物配藥應集中配置,配置場所有條件的可在單獨的層流間配置,或在凈化臺配置。
3化療臺面應鋪以一次性的無紡布。
配置化療藥物時:
1使用玻璃藥瓶時應用保護套。
2沖化粉劑藥物時要緩慢。
3抽藥時針栓不能超出針筒的2/3。
4注入輸液瓶時,為避免瓶內壓力過高,需回抽瓶內氣體。
5若有外漏即刻用25%酒精擦拭或用清水沖凈。
6接第二瓶液體時需戴聚乙烯手套。
化療藥物使用后:
1化療藥物的空瓶應放在密閉的容器內,外面做好標記,集中處理。2用后的針筒、輸液器、無紡布需集中放在做好標記的塑料袋內。
3教育病人在沖洗排泄物時須沖兩次。排泄物需經過污水處理。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4
目的
為使生產科所使用工具管理有所依據,降低工具消耗,同時保證正常生產需求,特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使用于生產科所有的儀器和工具。
3、程序
3.1、工具的申購生產科所需的工具的申購工作必須在每月25號之前完成。
3.2庫房工具的領用
3.2.1生產科工具由生產科工具管理員到庫房工具庫統一領用,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到工具庫領用工具。
3.2.2生產科工具要留有保證正常生產的備用量,但備用量不能過大,盡量做到隨用隨領。
3.2.3到庫房領用工具填寫領料單,寫明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量、領用時間,經工具庫庫管簽字確認方能領用。
3.2.4生產科保留工具領料單第三聯,并填寫《工具領用記錄表》,做好所有領用的工具的記錄。
3.3生產科工具領用、借用及退還
3.3.1生產線領用工具必須由本生產線線長或者leader領用,其他人員無權領用
3.3.2領用工具必須填寫《生產線工具領用記錄》,并進行簽字確認。
3.3.3生產線領用新的工具時必須拿同樣規格型號的舊工具進行更換,并在《生產線工具領用記錄表》上備注“以舊換新”。
3.3.4生產線線使用頻率不高的工具在使用完時及時歸還工具管理員,并在《生產科工具領用記錄》上填寫歸還時間。
3.4.5其他部門借用工具須由借用部門簽字,經生產科長同意并填寫《生產科借用記錄表》方能借用。歸還時寫明歸還時間。
工具管理及考核
4.1生產科工具除生產線使用的以外,其余由生產科工具管理員統一進行保管。
4.2工具保管員每月按時統計當月的工具消耗情況。根據生產科當月的產量,作出每月工具的單位消耗,并以電子版的格式作入生產科月報中。
4.3生產線每日交接如實填寫《生產線工具交接記錄》,發現異常,第一時間上報生產科長和工具管理員。工具管理員及時填寫《工具損壞記錄》。
4.4生產線工具若被認定屬人為損壞的',損壞責任人除按原價賠償外還要扣除相應績效獎金,找不到責任人的,其工具所屬的生產線全體員工進行分擔。
4.5生產線所有工具必須嚴格按照工具使用說明進行操作,嚴禁違規、 過載、野蠻操作,違者按《生產科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造成重大損失的還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4.6生產科工具管理員定期對生產線工具進行檢查,如發現交接記錄未及時、如 實填寫,工具丟失不及時上報,工具損壞未及時報修等情況,一律按《生產科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4.7對于丟失的工具,責任人須按原價100%行賠償。
4.8對于未達到使用壽命而報廢工具,相關責任人除賠償工具剩余價值外還要承擔因工具報廢而造成的其他責任。
4.9工具的績效扣款在月底績效考核中一并扣除。
工具的報修及備用工具的領用
5.1生產線使用的所有工具一旦損壞應立即填寫《工具維修單》并送至技術部進行報修,嚴禁對故障的工具私自進行拆卸或修理。
5.2生產線工具修理時到工具管理員處領用生產線備用工具,并填寫《生產科工具領用記錄》,備注寫明領用原因。 6、工具報廢6.1生產科工具報廢,須提前填寫《工具報廢單》,先交由生產科長簽字審批,再有技術部門出具關于工具報廢的書面意見,經處置中心主任簽字后方能進行報廢。 7、節約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7.1發動和依靠全體員工參與工具管理,提高員工的主人翁意識,用 好、用長、不丟失工具。7.2加強對工具的技術指導,在使用工具過程中,嚴格按照工具的操作工藝進行,嚴禁不正當的操作帶來的工具過度磨損和消耗。7.3在日常的工作中總結好的經驗和方法,改良工具的操作工藝。7.4加強對工具的維護、保養、回收和翻新工作。加強工具的日常保養與點檢,回收舊(壞)的工具,對于回收的工具進行拼裝或修理,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延長工具的使用周期。7.5不斷提高自制工具的質量也可以降低工具的消耗。 注:工具管理使用的表格《生產科工具申購單》 《工具領用記錄表》 《生產線工具領用記錄》 《生產科借用記錄表》 《工具維修單》 《工具損壞記錄》
職業安全管理制度15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任課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教師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二、課間管理制度
1、各部門主任、副主任、值周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三、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含校長、執行校長、副校長、黨支部書記、教務處主任、綜治辦主任、學生處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附:因任課教師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免除任課教師參與年終全校優秀教師的評選資格,由任課教師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各部門主任、副主任承擔連帶責任;因課間管理不善導致安全問題的,由任課教師、各部門主任承擔責任;因校內安全排查不過關導致的安全事故的,由各部門主任、副主任承擔責任;部門提出了整改,而學校負責人沒有落實到位,由學校負責人承擔責任。篇二: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創造一個和諧安寧的教書育人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的觀念,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到實處。
2、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責任體制,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誰主管、誰負責”,中層管理人員分工負責,基層人員崗位負責。
3、探索建立穩定有序的安全運行機制:
。1)在安排年度工作計劃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安排。
(2)在編排校歷、園歷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編排。
(3)在布置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布置。
。4)在檢查每周工作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檢查,同步評價。
(5)在全年工作考核、總結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總結。
。6)在全年工作表彰、獎勵時,安全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同步表彰、同等獎勵。
。7)校內、園內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內容同等重要,教師、教材、課時、課酬等與教育、教學同等標準。
(8)校外、園外安全學習培訓與教育、教學外出學習培訓同樣需要,同等政策。
4、堅持預防為主,堅持警鐘長鳴,堅決落實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和“責任追究制”。
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校長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2、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依法制定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層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安全責任人。
4、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全過程,組織師生員工學習安全制度和規則。
5、建立學生安全保障領導機構,并指導和督促其有效運作。
6、落實安全經費,改善安全設施,提高物防水平。
7、主持召開安全檢查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隱患整改做出決策,并督促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
8、對學?赡馨l生的安全事故積極組織搶險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責成有關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整改和處理。
9、對學校的財務資產安全承擔責任,指導分管校長、園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
10、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安全工作,申請獲得支持。
分管安全副校長崗位安全職責:
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校園安全的直接負責人,協助校長抓好安全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精神。
3、認真執行校長決策和行政會議決議,參與學校重大安全問題的討論與決策。,協助校長做好安全工作,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分
4、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組織制訂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制度落實,考核評價落實效果。
5、組織校級安全檢查,研究制訂隱患整改措施,督促職能部門、崗位整改落實。
6、督促有關人員做好校舍維修與管理,安全設施的配置、使用和維護,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7、負責組織應急搶險和事故處理,會同有關部門或人員調查原因,分析責任,提出整改及處理意見。
8、按時選派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熟練操作,規范管理。
9、加強師生員工安全教育,經常傾聽師生員工的意見反映,及時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0、做好各處室、崗位之間的協調工作,督促、指導其發揮職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確保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
11、協助校長做好財務、資產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人防、物防、技防要求,抓好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工作。
12、協調、協助轄區公安等職能部門的工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
13、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沉著冷靜,組織力量積極穩妥地作好師生員工的撤離工作,穩妥處理善后工作。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分管領域的`安全工作,對分管領域發生的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2、布置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指導工作時同時指導安全,檢查工作時同時檢查安全,評價工作時同時評價安全。
3、督促分管領域按要求落實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基礎資料,做好本領域安全基礎工作。
4、嚴格要求分管領域落實安全工作的月檢、周檢、日檢制度,及時整改隱患,健全資料臺帳。
5、隨時與校長和分管安全的副校長溝通安全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形成管理合力。
。、支持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的工作,協調落實分管領域的細節安排,把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7、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參加安全培訓,具有明確的安全意識和基本的安全技能。
8、遇突發事件發生時,要及時趕到現場,服從校長的指揮,協助做好分管工作。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規定和事故通報。
2、熟悉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對本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管理好人事、文書、檔案室檔案及各類文件、職改材料、畢業生高三年政審材料、各類印章、印信,防止丟失、損壞、遺漏,外借材料應及時歸檔。
4、加強本部門保密管理,有關保密性質內容的文件材料要嚴防泄密,督促有關人員及時上繳有時限的文件。
5、加強防火、防盜工作,熟練使用滅火器;及時清理廢棄紙張,下班時應關掉電源,鎖好門窗。
6、檢查落實本處室人事、文書、檔案的安全責任管理。
7、建立健全部門安全檢查臺帳。篇三: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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