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財務管理制度[精品]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會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xx公司工會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保證工會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xxxx工運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工會會計制度》,結合xxxx工會財務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xxxx工會所屬各級工會及非獨立核算的文化、體育、教育、療(休)養等事業單位(統稱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下同)。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必須堅持為職工群眾服務,為發展工運事業服務的宗旨;
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中華全國總工會、xxxx工會的財務規章制度;
堅持工會預算管理原則,協調和處理工會建設與資金供給、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等各種經濟關系。
第四條工會財務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認真貫徹黨的工運路線、方針、政策,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推動工會財務工作創新;
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為xxxx工運事業發展奠定物質基礎和提供財力保障;
合理籌集和運用資金,保證工會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加強工會資產管理,防止工會資產流失,如實反映本單位工會財務狀況,對本單位工會經濟活動進行核算、控制和監督。第五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各級工會必須把財務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匯報,研究財務工作。對重大經濟事項要集體討論決策,實行社團法人代表負責的“一支筆”審批制度。
各級工會的領導,要按照《會計法》的規定,保證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正確行使國家和工會組織賦予的權限,做好財會工作。第六條各級工會的一切經濟活動要在單位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歸口于財務部門(或會計主管)統一管理,其他部門不得兼管財務工作。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七條xxxx公司工會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在現行組織機構的情況下,工會財務管理級次如下:
公司大口級工會管理級次:xxxx公司級工會。
各子公司級工會及其他部屬單位工會。
第八條財務管理的職責權限: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工會規定的方針、政策、制度、紀律、辦法,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工會內部各項財務管理辦法。
二、編制本級預算、決算;
審批(或審核)、匯總下級工會的預算、決算,并按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
三、收好、管好、用好本級經費,督促行政按規定撥繳經費并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在本級管轄的范圍內合理分配經費。根據上級工會的規定,決定所屬單位的經費分成、預算撥款和經費調劑。
四、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按主管部門規定上繳有關費用,合理分配資金并確定獨立核算單位的結余分配和資金繳撥辦法。
五、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和上級工會反映。
六、組織、檢查、督促下級工會及本級所屬企事業單位進行會計核算,反映預算執行,實行會計監督;
強化會計基礎工作,組織開展財務工作競賽;
調查研究,財務工作經驗,指導和推動本系統、本單位財會工作發展。
七、加強財會人員管理,組織培訓財會干部,提高財會人員政治、業務素質,培養和造就一支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懂業務、會管理的工會財務干部隊伍。
八、加強工會資產管理,負責按規定申請或辦理工會資產產權登記,組織工會、企事業單位開展財產清查及辦理財產的`盤盈、盤虧、貶值和報廢等工作。
九、規劃、組織、指導本系統財務管理信息化發展,推廣適合xxxx工會財務管理的現代化技術和手段。
十、堅持民主管理原則,發揚財務民主,定期公布賬目,接受會員和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監督,向本級工會委員會、會員代表大會定期報告財務工作。
第九條xxxx公司工會經費實行按比例或額度分成制度。
行政撥交工會經費,除按規定的比例上解全國總工會、xxxx和省、市總工會外,其余部分的分配,由公司大口級經費管理單位自行確定。用于基層工會經費比例不得少于60%。
會費全額返還,由基層工會自行留用。
第十條貫徹《會計法》和全國總工會《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各級工會及實行獨立核算的工會事業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具備獨立管理經費條件的子公司級工會,工會經費要在銀行獨立開戶、單獨設賬管理,不允許與本單位機關或黨、團等其他組織財務合并賬戶集中核算。
必須貫徹錢、賬分管的原則。會計、出納要分設,錢、賬、物要分管。
第十一條調整和任免財務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要征得上級工會財務部門的同意。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二條工會預算是各級工會經一定程序核定的年度財務收支。xxxx公司工會預算,要在xxxx工會有關工會工作方針、政策、制度和紀律的要求下,實行分級管理、下管一級的原則。
xxxx公司工會預算分為本級預算和子公司級預算兩類。本級預算是指作為一級經費管理單位的工會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本級預算應包括本級經費供給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預算在內。子公司級預算是指本級預算所屬的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計劃。
第十三條各級工會財務部門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其職權是:編制本級預算、決算和預算的調整;
審批下級工會及本級所屬單位的預算、決算;
匯總本級及所屬各級工會的預算、決算;
組織本級預算的執行,按程序辦理預算調整;
監督、下級工會和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
協調處理工會與同級行政有關在工會預算管理方面的政策與經濟關系。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工會組織。
第三條工會會計是各級工會核算、反映、監督工會預算執行和經濟活動的專業會計。工會依法建立獨立的會計核算管理體系,與工會預算管理體制相適應。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應當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縣級以下工會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或者聘請兼職會計。
第五條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核制度。縣級以上工會應當組織指導和檢查下級工會會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組織工會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第六條工會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
第七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工會的持續運行為前提。
第八條工會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條工會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工會會計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以權責發生制為補充。
第十一條工會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為:資產=負債+凈資產。
第十二條會計應當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三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四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工會宏觀管理的要求,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滿足本級工會加強財務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工會財務狀況、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六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條工會會計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以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工會會計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對于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
第十九條工會應當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條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第二十一條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并單獨反映。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投資和固定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借出款、應收款項、庫存物品等。
(一)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貨幣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工會應當設置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庫存現金的核算應當做到日清月結,其賬面余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余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如有不符,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工會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金額記賬。
(二)借出款是工會因開展工作或發展工運事業的需要而出借給其他工會或工會所屬單位的款項。
工會應當對借出款嚴格管理,借出每筆款項時均需與借款單位簽訂書面文件,署明用途和還款期限,還款期限通常不應超過三年;對于逾期未還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單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報經批準認定確實無法收回或者報經批準認定不再要求借款單位還款的,應及時予以核銷。
(三)應收款項包括應收上級經費、應收下級經費、其他應收款等。
應收上級經費是工會應收未收的上級工會應撥付(或劃轉)工會經費和補助。應收下級經費是本級工會應收下級工會的上繳經費。其他應收款是工會除應收上下級經費以外的其他應收及暫付款項。
應收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期末,工會應當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對于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予以核銷。
(四)庫存物品指工會取得的將在日常活動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
器具等。
庫存物品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有償調入的庫存物品以實際支付的價款記賬。無償調撥、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庫存物品在發出(領用或出售等)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擇一種方法確定發出庫存物品的實際成本,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工會應當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庫存物品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計入當期收入;盤虧的庫存物品,將其賬面余額計入當期支出。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等,將凈損失計入當期支出。
第二十四條投資是指工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會的相關規定,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投資按其流動性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為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
(一)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以貨幣資金方式對外投資,以實際支付的款項記賬。以實物資產方式對外投資,以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記賬。
(二)投資期內取得的利息、利潤、紅利等各項投資收益,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三)處置(出售)投資時,實際取得價款與投資賬面余額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對于因被投資單位破產、被撤銷、注銷、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政府責令關閉等情況造成難以收回的未處置不良投資,報經批準認定后應當及時核銷。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工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
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以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裝卸費及相關稅費等記賬。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記賬。
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凈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支出。
(三)處置(出售)固定資產時,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處置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會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準認定后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并相應增加固定基金;盤虧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沖減其賬面余額并相應減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個人收入、應付款項等。
第二十七條借入款指工會借入的款項。
第二十八條應付個人收入包括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
(一)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工資及離退休費。其中,工資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在職人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以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等。離退休費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津貼補貼。
(二)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中,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出臺的津貼補貼。
(三)應付其他個人收入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其他個人收入。其中,其他個人收入指按國家規定發給個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誤餐費、夜餐費,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個人國外零用費,發放給個人的一次性獎勵等。
第二十九條應付款項包括應付上級經費、應付下級經費、其他應付款。
(一)應付上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按規定應上繳的工會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二)應付下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應付下級工會的各項補助以及應轉撥下級工會的工會經費和建會籌備金。
(三)其他應付款指除應付上下級經費之外的其他應付及暫存款項。
第三十條各項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五章凈資產
第三十一條凈資產是指工會的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投資基金、專用基金、后備金、結余。
第三十二條固定基金指工會固定資產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指工會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計占用的資金。在建工程占用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
待工程完工后轉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條投資基金指工會對外投資占用的基金。投資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額入賬。
第三十四條專用基金指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專門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工會干部權益保障金。
提取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計入當期支出;使用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專用基金余額;專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條后備金指縣級以上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儲備金。
提取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沖減結余;使用后備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沖減后備金余額;后備金未使用的余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條結余指工會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后滾存的累計余額。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條收入是指工會根據《工會法》以及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按照來源分為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
(一)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指基層單位行政撥繳、下級工會按規定上繳及上級工會按規定轉撥的工會經費中歸屬于本級工會的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本級工會收到的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回撥補助、專項補助、超收補助、幫扶補助、送溫暖補助、救災補助、其他補助。
(四)政府補助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五)行政補助收入指工會取得的所在單位行政方面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六)事業收入指獨立核算的工會附屬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七)投資收益指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會除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之外的各項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一)職工活動支出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維權支出指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三)業務支出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會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發生的各項日常支出。
(五)資本性支出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實際支出。
(六)補助下級支出指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七)事業支出指工會對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級工會除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四十條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八章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工會會計報表是反映各級工會財務狀況、業務活動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工會會計報表是各級工會領導、上級工會及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工作的重要資料。
第四十二條工會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凈資產情況的報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間全部收入、支出及結余情況的報表。
(三)附注。附注應分析說明工會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工會在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經費過程中的成績和問題,分析影響預算執行的原因,經費收支變動趨勢,提出改進措施、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三條工會會計報表分為年度會計報表和中期會計報表。以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編制的會計報表稱為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是以整個會計年度為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工會要負責對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和下級工會報送的年報進行審核、核批和匯總工作,定期向本級工會領導和上級工會報告本級工會預算執行情況。
第四十五條會計報表要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審閱簽章并加蓋審查公章后上報。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工會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當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3
一、為了充分發揮會計反映和控制的職能,保證會計資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準確性,特制度本制度。
二、稽核內容:
1.審查各項財務收支;
2.復核會計憑證及帳表。
三、稽核要求:
1.對各項財務收支,應根據財務制度規定,逐筆審核,對不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對于原始憑證,應審核其合法性和真實性,對審查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準確,分錄是否符合會計制度規定,對于會計報表,應復核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注,對帳簿要定期進行抽查,檢查是否符合記帳要求,是否按會計工作規定辦事。
三、稽核時間
1.各項計劃,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的稽核,在編制完畢時進行稽核;
2.定時抽查會計帳簿,抽查面不低于明細帳的20%。
四、內部牽制制度:
1.會計出納分設。出納只能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
2.購物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及領導簽字后方能報銷。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江蘇省總工會等部門頒布的相關條例,結合學校工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范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經費收入編制工會年度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經濟事項須報請主管校領導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六條學校工會財務由學校財務部代管,設置獨立會計賬戶,實行獨立核算。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會計、出納、審核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財務管理接受學校審計部、財務部監督。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
第七條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決算應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后執行。
第八條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把主要資金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和厲行節約的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行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各項支出應在年初納入工會工作計劃中,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調整年度預算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批準。預留機動經費下撥須工會主席、工會分管校領導、財務分管校領導審批后辦理。
第十條預算按照項目管理,以各分工會(各部門)設立活動經費項目,學校按支出類別設置經費項目,按照年度預算管理要求執行,年末項目預算指標收回。年終要及時、實事求是的編報財務決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收入是指工會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二條工會收入包括: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工會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條工會各項收入應全額納入工會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上級工會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查、監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支出是指工會為開展業務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損耗和損失。
第十五條支出按照功能分為: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條工會經費使用堅持預算管理原則,所有費用均應納入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沒有預算的不得開支,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
第十七條工會經費必須堅持為教職工服務的原則,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十八條工會經費嚴格執行審批制,單筆報銷票據金額低于5萬元,項目負責人、分工會主席、工會主席審簽后辦理結算;單筆報銷票據金額超過5萬元(含5萬元)以上,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屬于南京審計大學大額資金使用辦法規定的履行大額資金審批程序。
報銷經辦人、審批人為同一人時,須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工會經費的報銷應做到原始票據真實有效,手續齊全,報銷票據堅持有經手人、審簽人的簽字制度,原始票據不符合規定的不能報銷。
第二十條根據學校銀行結算業務需要,原則上通過公務卡或對公轉賬方式辦理業務,報銷時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一般不使用現金支付結算,特殊情況提前聯系財務部辦理現金取款業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工會擁有和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款項、借出款、庫存物品、投資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和管理:
1、房屋及構筑物;
2、專用設備;
3、通用設備;
4、文物和陳列品;
5、圖書、檔案;
6、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二十四條嚴格貨幣資金管理,不準公款私存,不準挪用現金,不準以借據或白條抵庫,保留賬外賬;不準利用賬戶為他人套取現金;不準編報假用途,套取單位現金。
第二十五條定期進行銀行對賬,嚴禁簽發空白支票,執行現金庫存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支出,各項支出均應通過銀行進行結算,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發放需要領取人本人簽字。
第二十六條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所有暫存、應付款應及時清理,所有暫付款,必須辦理借款手續,會計人員依據用途進行支付,經辦人員應在活動結束后及時辦完結算手續。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使用單位負責”的管理體制,資產的采購、入庫、使用、報廢等按照南京審計大學采購和資產管理固定執行,納入學校資產統一管理。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核算的`各種憑證,賬簿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范圍。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按照國家和上級關于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各種資料均要求保管年限為15年和30年,到期按檔案銷毀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和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批準后要詳細登記調閱檔案的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的理由、歸還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
第三十一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會計報表等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
2、編制移交清冊,列明移交的資料、物品等內容;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
4、會計移交雙方就移交情況做出確認簽字或蓋章,交出人員必須對移交的遺留問題作出書面說明;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八不準”: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3、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者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同級工會經審委員會的監督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條財務人員有權且應當按照《會計法》及其他財務規章制度行使財務監督權。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南京審計學院工會委員會和財務部負責解釋。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5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工會法〉及財政部的各項財務政策、法規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工會財務規章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三、根據各項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審核各類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后,填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填制要完整、數字準確、情況真實、帳目清楚,內容摘要文字要求簡潔、清楚。
四、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保證憑證、帳薄報表、核算資料的真實性及所有資料準確性,堅持各項資金、財產增減變動及財務收支的合法性。
五、做好全年的預算、決算報表,進行會計分析和事業收支效益,促進管理和增收節支。
六、全面、準確、完整、真實的.反映各方面的會計資料,及時地為領導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會計信息。
七、積極搞好工會的各項工作,完成工會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6
國家財政部決定從20xx年xx月xx日起,在全國各級工會組織實施新《工會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河池市積極推進新制度的落實,工會財務各項工作已經入軌,初步形成了新制度管理模式,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然而,也遇到一些問題,帶著如何更好地貫徹落實新制度這一課題,我們最近對全市實施新制度工作進行了全面調研。
一、實施新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是部分單位對執行新制度認識不到位。
個別單位的領導特別是分管財務的領導,處于似懂非懂、一知半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狀態,缺乏貫徹落實新制度的力度。
二是財會專業人員理解和運用新制度不到位。目前我市財會隊伍存在年齡偏大、專業性不強、應用能力偏低的情況。90%的會計是半路出家,對新制度的貫徹落實缺乏預見性、科學性,實際操作能力不強。對新制度知識如電腦軟件知識,只懂得表面操作,對軟件的設置內涵及邏輯性不甚了解。
三是實施新制度形勢發展不平衡。
全市11個縣市區實施新制度較好、一般、差的比率是4:4:3,執行得差的單位主要表現在:⑴一些會計人
員擅自將收入、支出內容列入資產負債表,或者手工錄入“結余”科目期末數,使資產負債表中資產與負債加凈資產不平衡,導致報表編制不符合新制度的要求。⑵新制度中列舉“政府補助收入”是指工會收到財政撥付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和生活補助、幫扶資金、送溫暖經費、勞模補助、基建、維修及大型活動補助等內容。但在實際操作中,有的會計死板的認為只有上述列出的內容可以作為政府補助,而對制度中沒有列舉的項目,這些不列入政府補助收入核算,導致收入核算內容不準確。⑶新制度取消了“上解經費支出”科目,重新核定“撥繳經費收入”科目核算內容,只核算屬于本級留成的工會經費或建會籌備金,而將上解給上級工會的那部分經費在作為負債在往來科目中核算。但在實際工作中,仍然還有部分基層將所有收到的經費在“撥繳經費收入”科目中核算,沿用舊制度,違背了新制度的規定。四是固定資產管理有待完善。
新制度的實施并沒有在很大程度上改變固定資產的管理模式。各級工會固定資產的管理仍然存在:賬目不全,賬面只反映總額,無固定資產卡片、明細賬,沒有記載固定資產明細實物數量及使用、保管責任人;固定資產賬外循環;固定資產價值核算不準確;固定資產產權登記不到位;固定資產處置未按規定辦理手續,存在隨意出售、轉讓、核算等現象。
二、貫徹落實新制度的對策
一是進一步加大新制度的宣傳力度。
要充分發揮媒體作用,利用各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使各級黨政工組織及企業主要負責人清醒認識貫徹執行新制度,從而加大支持貫徹實施新制度工作力度,使廣大工會財會人員準確把握新制度的各項規定和具體要求,全面履行職責和義務,規范會計行為,以貫徹實施新制度為契機,促進工會財務工作再上新臺階。
各級工會可以借助各種會議如黨委會、黨政工聯系會、工業調度會等開展宣傳新制度活動,增強企業主對工會及新制度的了解,并通過經驗交流會典型引路,讓新制度工作落實好的業主現身說法,達到提高廣大業主對工會新制度的認同度。
二是進一步加強新制度的培訓工作。
在培訓方式上,繼續采取區市縣總三級聯動、下訓兩級、梯級落實的辦法;在培訓對象上,不僅要把工會財務工作人員作為基本對象,而且要把工會主席、分管財務工作的副主席、經審會成員作為輔助對象;在培訓模式上,要改變單一的集中培訓方式,以每年短時間集中“面對面”的直接授課方式為主,以錄制培訓光盤、實施網上培訓為補,對財務人員在實施新制度實踐中不能理解消化的難點問題進行培訓,全面提高他們的會計業務素質,對于有效實施“新制度”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三是進一步做好實施新制度中薄弱環節的補課。首先,個別輔導讓后進者趕上來。河池市將11個縣市區和基層工會財務人員分類排隊,擬對理解能力差、實際操作能力弱的人員,分別開“小灶”灌輸。這是新制度的一項重大改變,改變了將靜態會計要素和動態會計要素在同一張表反映的不科學編制法。這就必須執行,是不能打折扣的。
其次,結對子指導帶動平衡發展。
讓專業能力強、業務水平高的財務人員指導會計基礎知識薄弱的財務人員,幫助他們解決日常工作中碰到的難題。
四是進一步做好“工會組織自主管理經費”的落實工作。
要緊緊圍繞“工會組織自主管理經費”目標,依法落實工會在銀行開戶工作。上級工會組織應當堅持工會經費獨立原則,竭盡全力幫助各基層工會組織落實工會法人資格確認工作、并幫助辦理好工會法人登記事務;要協調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依法支持并幫助各基層工會組織辦結銀行開戶手續。同時要根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規模情況,科學設置工會會計機構。可以按單位規模大小,確定設置基層工會會計機構,有利于新制度的貫徹落實。
五是進一步加強對實施新制度的領導。
各級工會領導要高度重視新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要把貫徹落實新制度工作納入工會整體工作統籌安排,統一布置、統一檢查、統一考核。
要按照“新制度”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嚴格工會經費的收、管、用。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簿、卡片、明細賬,嚴格固定資產的處置,杜絕隨意出售、轉讓等現象。充分發揮各級經審組織的審查監督作用,加強對實施“新制度”工作全過程的監督,確保工會財產安全。
要特別重視工會財務隊伍的建設,在財務人員的配備上,要選拔那些業務能力強、專業水平高、職業道德好、年輕有為的會計人員到工會財務隊伍中來。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7
1、建立健全內部財會制度,加強內部會計控制,防范化解財務風險。
2、一切財務收支必須首先經過審核,符合要求后才能編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必須經過復核后才能據以記賬。對審核、制單、復核、記賬等工作要分人交叉進行。
3、根據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明確職責分工,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錢、賬、物分管,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
4、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在設置會計人員工作崗位時應做到:凡涉及財產和貨幣資金的.收付、結算及其登記的任何一項工作,必須由二人分工掌管。
5、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6、會計負責日常收支核算和審核工作,編報本級工會各期財務報表、年度經費收支決算,確保各種會計資料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7、財會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遵守會計職業道德規范。財會人員應當加強業務學習,參加地方財政部門舉辦的繼續教育培訓和上級工會舉辦的業務培訓。
8、財會人員保持相對穩定。財會人員的任免應符合法定手續,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審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9
為保障工會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根據《工會法》的有關規定和信息中心財務管理制度,為加強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工會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
(一)工會的經費來源:
主要是全體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扣除應上繳廳工會的會費)、及中心撥入的工作經費,及工會自行開展的創收等費用。主要用途是用于工會的會議、工會開展各項文體活動所需費用、慰問職工住院、幫扶困難職工及社會上的捐贈等。
(二)支配方式:
金額超過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工會需要請示分管領導,并請分管領導審批,5000元以上的.重大開支,需要中心財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形成會議紀要,由工會組織實施。支出不超出1000元的,由工會委員研究決定,工會主席負責審核報工會財務。凡慰問本單位職工的,由工會委員統一購置慰問品,標準不超過200元。直系親屬辦理喪事的,慰問金標準500元(指父母),非直系親屬不予慰問,慰問其他有關人員酌情處理。慰問金的支出是由參與慰問的工會委員,報告需要慰問人理由后,由工會研究決定從工會財務辦理支付手續,經辦人簽字,工會負責人簽字,工會財務按照支出情況規定制表入帳。
二、工會財務人員職責與管理
工會設立會計、出納各一人(兼職),在工會主席領導下進行工作,負責工會財務收支和資產管理、銀行轉帳和結算、各項經費收支及票據的審核、記帳、報銷。每季度上報給中心領導財務報表,年底公布全年收支情況。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0
為嚴格遵守黨和政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認真執行上級工會規定,貫徹為工會建設服務,為教育服務,為群眾服務,切實抓好收、管、用三個環節。
一、按期收好各項經費:工會經費和工會會費
二、記帳及時、切實做到內容、數字真實、摘要清楚、經常核對,做到帳帳相符、帳據相符、帳表相符。
三、對報銷發票嚴格審查,禁用不規范的發票或白條為原始憑證。
四、會員慰問費不超過會費的20%
五、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帳目帳務、憑證,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財務工作情況和各項經費的開支情況,主動向經費審查委員會提供有關的財務工作資料,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六、工會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新《會計法》和工會的'各項財務制度、財務紀律,按《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七、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1
根據《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設立專兼職出納人員,實行錢、賬分管。
2、工會各項資金均統一納入工會預算會計核算,嚴禁設置“小金庫”和賬外賬。
3、設立“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記賬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業務終了,應計算當日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4、每日現金結余數不得超過銀行核定限額,多余現金應及時送繳銀行,每月終了,應當計算當月現金收支合計數和結余數,并與實際庫存數核對相符,做到“日清月結”。
5、因工作或業務需要臨時借款,應按批準權屬履行借款手續,現金當面點清,工作或業務結束,督促及時結賬,禁止無故拖欠借款。
6、工會與外單位的經濟往來,除在規定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必須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現金結算按《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執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2
為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做到“用得合理,員工滿意”,更好地為員工群眾服務,按照工會會計制度和上級工會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工會會計制度》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根據年初公司工會審定的預算,合理使用各項經費。
(1)經費報銷時應填寫清楚,由工會主席審批后方可報銷。(2)購買一次性低值易耗品發票應注明金額,由經辦人、驗收人、工會主席審核簽名。(3)商家出具的發票合法,內容完整。
2、堅持預、決算管理原則。一切經費均應納入預算,做到年初有預算,年終有結算。
3、堅持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4、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工會經費支出應重點用于維護員工權益,開展員工教育和員工群眾性活動等。
5、堅持勤儉節約原則。要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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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堅持為員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
7、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每年一次接受同級經審委的審查。定期公布賬目,向“職代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接受代表和會員監督。
二、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1、員工活動費。用于組織員工開展集體活動。如旅游活動、聯歡會及其他集體活動的費用等;用于開展教育、文娛、體育、宣傳活動等方面的開支。
(1)員工教育:用于工會舉辦的員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員工教育所需資料、酬金;工會舉辦各種知識競賽、培訓等。
(2)文體活動:用于工會舉辦員工業余文藝體育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展覽等;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及維修;文體匯演、比賽獎勵;以及按規定開支的餐費等。
(3)宣傳活動:用于工會組織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的酬金;工會組織技術交流、員工讀書活動以及舉辦展覽、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節日工會組織活動的宣傳費;工會為基層工會配發的圖書費等。
2、工會業務費。用于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如:工會干部培訓所需教材、費用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工會積極分子;“巾幗建功”優秀女工;文明員工、文明家庭等獎勵;建家活動費用;維護員工合法權益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各項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員工的費用;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
三、工會會員會費收入、經費上繳規定
1、會費收入。根據會員崗位工資標準0.5%交納會費,各單位工會足額上繳至公司工會財務,所繳會員會費由各單位工會自行開展活動,公司工會憑發票報銷。
2、經費上繳。各單位按工資總額2%計提工會經費,及時上繳公司工會。
四、專用基金使用管理
困難補助費。根據公司工會《員工住院、困難補助實施辦法》的要求,按照審批程序給予補助。慰問傷、病員工,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能作為其他開支。
五、固定資產管理
1、工會的固定資產實行專人管理。2、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六、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xx有限公司工會辦公室。2、本制度之下發之日起執行。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于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準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準,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景,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準后,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準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準的預算資金范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景,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復,重復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準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于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時交到財務部。
4、對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征得財務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于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準同意后,按批準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準、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財務匯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并報總務一份,》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折銀行轉賬),》總務制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匯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匯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并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于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制定價目表,置于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供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教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于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后,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所以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景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景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景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教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并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并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準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凈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凈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后的余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學校應當從年度凈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于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于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后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并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剩余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校董事會批準。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供給其中一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4
一、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中心工會財務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定,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定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按照《北京市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工會經費預算、決算和組織預算執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預算,必須提交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做好預算、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帳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明確會計人員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和權限,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按上級工會規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按照機關工會要求,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中心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中心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上級工會組織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管好、用好工會經費,要建立、健全工會會計賬簿:總賬、收入支出明細賬、現金銀行日記賬、及固定資產明細賬,錄入憑證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下,可用現金支付,費用在1000元以上需使用支票支付,若有大額支出需提交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并且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盤點檢查。
十、嚴把費用支出手續,費用單據必須合法取得,報銷單據時必須有經辦人、主管負責人、工會主席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十一、根據手續齊全,審核后的單據進行登記賬簿,會計核算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十二、在資產管理方面,根據財務賬簿建立固定資產帳,逐一登記財產的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定期盤點。
十三、按照《工會會計制度》的規定,根據經過審核的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報送及時,并且簽章齊全。
十四、工會財務需管理好印章、票據。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支票。發票、收據由區工會統一領購。
十五、整理保管檔案是工會財務的責任,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按照國家和工會有關規定,及時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調閱和銷毀手續要齊全
十六、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委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工會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工會財務管理,充分發揮工會財務在履行工會基本職責中的應有作用,特擬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制度
1.工會預算要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上級工會財務的規定,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編制下年的經費預算。
2.編制預算前,工會委員會必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廣泛聽取群眾和公司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由工會主席召集有關人員,討論研究開支項目與金額,然后編制預算草案,提交經費審查員審查,同意后報送上級工會審批。
第二條決算制度
1.根據上級工會財務部門的規定,每年一月十五日前編制上年度決算。
2.編制決算時,須將上年賬目結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編制決算草案,然后交經費審查員審查,同意后準時報上級工會批復。
第三條經審費審查制度
1.工會經費審查員應代表會員群眾,認真對工會各項經費的收支和財產管理進行審查監督,工會每年的預、決算報表連同賬冊憑證以及有關資料,都應主動接受經費審查員審查。
2.工會對經費審查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進行研究,使工會經費使用更加合理、規范。工會委員會委員應將上級工會規定的各項要求和制度,以及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等項經費審查員報告,以更好地發揮經費審查員的檢查監督作用。
第四條工會經費使用和報銷制度
工會經費使用實行工會主席審批制。工會主席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在時,由工會委員會委員代為審批,主席回來時予以及時匯報,便于全面了解經費使用情況,并按年度預算組織收支。
1.使用工會經費必須事先提出請款報告,經工會主席同意方可辦理支款手續。
2.工會經費的報銷,必須在費用發生后一周內報賬。如有特殊情況,原始憑證不能超過一個月,過月者拒絕報銷。
3.在辦理報銷時,必須要有正式單據,載明所購商品明細項目,在單據后面幾號具體用途、經辦人員、工會主席的簽字方可報銷。
4.物品采購、驗收、發放制度。
(1)工會物資大采購,必須按年度預算指標控制,事先編制開展某項活動所需費用計劃,報請領導批準,方可組織落實。
(2)凡工會購買大宗物品,需征得工會主席意見后,再委派相關人員按照陽光采購的`方式,按質定價、按量計劃進行采購。發貨票必須有經辦人、驗收人、審批人簽字,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3)凡工會各種獎品的發放,由具體工作人員制定發放表一式兩份,經工會主席批準后方可進行。不經工會主席批準,不得隨意發放各種獎品及紀念品。
(4)獎品發放后,應將獎品發放表簽字蓋章,手續齊全后,本人留存一份,交會計入帳一份。剩余獎品應辦理移交手續,歸工會內勤人員統一管理,另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五條定期公布制度
1.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收支賬目),每年在工會會員大會上公布一次,廣泛聽取會員群眾的意見,接受群眾的監督。
2.召開工會會員大會時,由工會主席向大會作工會財務收支報告或預決算執行情況報告,使會員群眾了解工會財務情況,聽取意見和反映,以促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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