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匯編(1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煤礦外)開采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絡。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采礦石、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并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并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制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向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并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后,鎮安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啟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后勤保障、信息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啟動程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并立即啟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電話: )。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衛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系,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后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并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衛生院負責聯系、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 鎮政府辦公室:
鎮安委會辦公室: 安監所辦公室:8314059
鎮衛生院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并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回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制定,并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后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2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并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范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并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
副組長:××× ×××
成 員:××× ××× ×××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系;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衛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并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 ×××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于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
成員:××× ××× ××× ×××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并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傷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模擬泄漏) ***(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月*日*:00-**:**時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3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于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占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占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占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采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于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干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锨、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移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污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涂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 應急結束
七、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后,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并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并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4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后,立即采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干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鑒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后遺癥。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筑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采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后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并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采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余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范措施,撲滅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后,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于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并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后,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余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精選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5
一、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界定范圍。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同一起事故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鎮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基地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基地指揮部負責上傳、下達指令,組織指揮,協調各村、單位,提供后勤保障,鎮長林安順同志任基地指揮,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黃乃贛任基地副指揮。前線指揮部負責上傳,執行指令和臨場組織指揮處置,控制現場,副書記甘乾棠同志任前線指揮。前線指揮部設事故救援小組、醫療急救組、安全保障組、事故救緩組,由黨委辦、人武辦、政府辦、安辦、應急分隊組成,由黃乃贛同志負責。醫療急救組由衛生院120急救中心組成,由衛生院院長高恩良同志負責。安全保障組由派出所、民政辦組成,由派出所所長章建平同志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緊急報告和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工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第一時間內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和直接損失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情況,一個小時內報告鎮政府。聯系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鎮領導和安全生產辦公室同志在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并在2個小時內向上級主管局報告事故基本情況。
3、鎮領導核實事故發生后立即起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基地指揮部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并協調各單位做好后勤保障。前線指揮部三個小組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協助事故單位應急處理搶救受傷人員。事故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救助、疏散人員、搶救受傷人員,醫療急救組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和轉運工作,安全保障組負責維持現場的秩序,封鎖保護現場等待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組的調查鑒定。同時將事故情況準確向上級政府報告。
4、指導事故單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維護秩序,指導事故單位保護事故現場,待調查上級調查組到達后方可清理事故現場。
5、按照事故調查的程序,權限范圍,屬于鎮政府協調調查處理的`,應全力配合開展調查。事故調查應按上級的規定開展,發生重、特大事故后,鎮政府領導以及分管領導應及時組織人員、力量,趕赴現場查清基本情況和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制定防范措施,以防沿發和擴大。
6、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對有關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事故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拒絕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嚴格按照國務院第302號、493號令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行政領導的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6
一、 總 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XX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 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 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范,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 風險描述
(一) XX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XX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梁工程建設,建筑工地,XX混凝土有限公司、XX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XX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XX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審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衛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后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后的傷亡人員、善后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 預警及信息報告
(一) 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XX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御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并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 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發布程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預警信息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信息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后,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信息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向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信息上報
(1)事故信息上報采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 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后,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后,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 信息發布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信息,本著如實、公開的'原則發布對外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發布事故信息。
七、 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污染物處理
(二)事故后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后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八、 保障措施
(一) 通 信
見附錄二。
(二) 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選取單位骨干,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隊。
(三)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在專項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 經費保障
財務部負責應急專項經費,并確定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九、 培訓與演練
(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特點,積極向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全體員工宣傳、學習事故應急預案,避險、自救、互救常識,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救援能力。
(二) 各單位、各部門每年至少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演練前必須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范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演練結束后,要及時總結演練實戰經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三)集團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對各單位、各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具有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的權利。
十、 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 應酌情給予獎勵:
1、能出色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財產和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給予責任追究。
1、不按照規定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及時報告、通報事故情況,少報、漏報事故損失情況,甚至隱瞞事故真相的,私自處理事故的。
3、拒不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部命令的,甚至在關鍵時刻臨陣脫逃的。
4、在應急救援任務中配合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個人。
十一、 附則
(一)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預案。
1、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應急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3、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后,有關組織或人員采取的應急行動。
4、應急救援
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5、 恢復
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二)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向XX市安監局備案。
(三) 維護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在應急演練或突發事故后進行評審,以實現可持續改進。
(四)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X集團負責制定;本預案具體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由XX集團負責解釋。
(五)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20xx年 月 日起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7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
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
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后勤保障組
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后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信息,及時了解并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采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8
第一章、編制依據與工程項目概況
一、編制依據
1、《建筑法》
2、《安全生產法》
3、《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4、《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
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6、《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
7、《關于印發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的通知》(建質[20xx]76號)
8、《關于印發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的通知》(建質[20xx]76號)
9、其它法律、法規。
第二章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起重機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工程實際,特制定本單位起重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章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工程起重機使用中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1、因檢查維修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
2、操作不檔;違章違紀蠻干,不良操作習慣;判斷操作失誤,指揮信號不明確,安全意識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發的事故。
第四章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設置
(一)指揮機構的設置和職責
1、指揮機構的設置
項目部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副組長為項目副經理擔任,成員由技術負責人、質安員、施工員等各承包組組長等人員組成。
現場指揮:項目部項目經理
工程應急反應小組:項目部管理人員、各班組長成員、義務消防隊成員通訊負責人。
2、指揮機構的職責
在應急情況下,值班人員組成最初應急組織。值班主管一旦發現或接到緊急情況通知,應馬上確定應急級別,報告現場指揮或應急總指揮,調動應急反應小組。在此階段的指揮和控制通過現場指揮中心來執行,作為應急指揮中心,根據應急總指揮(項目經理)的指示,及時通報公司管理層或指揮聯絡外界。事故發生初期,先由值班主管擔任初期應急崗位指揮,直到按應急預案規定的負責人到崗位后再交接崗位,正式啟動應急預案。
(二)項目應急救援小組名單附后
(三)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任務
(1)事故發生后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搶救受害人是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要求做到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率,減少事故的損失。
(2)指導群眾防護,防止事態發展,組織群眾安全撤離現場。
(3)迅速控制危險源,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測定事故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4)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協助公司等上級部門對事故調查。
(5)做好現場清潔,減少、消除事故災痕。
第五章應急救援報警和聯絡方式
根據事故規模危害程度緊急情況確定報警方式,包括城市公用特殊通訊電話:報警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氣象站121。
項目部應急救援通訊網絡包括本工程應急辦公電話:,明確聯絡方式:應急救援聯絡方式有:
(1)電話;
(2)應急機構人員手機;
(3)場內廣播。
第六章事故的緊急處置措施
事故處理程序:
排除險情,發現事故盡快切斷電源救治傷者,查明原因、處理善后。
發出警報,通知應急小組。
1、一旦事故發生,不論事故現場何種情況,發現事故人員必須第一時間發出警報(大聲呼叫),由機械操作人員切斷電源,通知周邊作業人員全部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帶。并用手機通知項目應急總指揮和聯絡員。
2、應急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召集應急機構人員,帶齊必要工具,到事故現場集中。
3、應急救援人員集中后,應全面聽從應急總指揮的安排,合理分工,一方面排除險情,一方面組織救援人員對傷員實施救護,并根據傷情,實施救治或轉送醫院(汕頭市潮陽區西臚衛生院)。
4、險情排除,人員得到有效救護后,應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并按事故類別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第七章應急保障條件
1、搶險隊伍
項目部由項目管理人員組成應急救援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總指揮。
2、應急救援裝備
項目部應急救援裝備包括值班電話、報警電話、滅火器材、消防斧、防毒面具、緊急照明燈具、應急藥箱及擔架等。
3、應急救援藥品
外用藥品:通常有雙氧水、雷佛奴爾水、紅藥水、碘酒、消毒棉簽、藥棉、紗布、膠布、繃帶、創可貼、跌打萬花油、眼膏、碘胺結晶、燙火膏、清涼油或驅風油、三角巾、急救包等。
4、內服藥品:人丹、十滴水、保濟丸或藿香正氣丸、一般退燒藥品等。
第八章應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則
事故發生后,救援工作應有序進行,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擴大為主;統一領導指揮、人員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現場自救與上級或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人員急救步驟:急救是對傷員提供緊急的監護和救治,給傷員最大的生存機會,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個步驟:
(1)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時要確保對調查人、傷病員或其他人無任何危險,迅速使傷病員脫離危險場所,尤其在工地、工廠大型事故現場,更是如此。
(2)初步檢查傷病員,判斷其神志、氣管、呼吸循環是否有問題,必要時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和監護,使傷病員保持呼吸道通暢,視情況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傷口、固定、保存好斷離的器官或組織、預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應請人去呼叫救護車,你可繼續施救,一直要堅持到救護人員或其他施救者到達現場接替為止。此時還應反映傷病員的傷病情和簡單的救治過程。
(4)如果沒有發現危及傷病員體征,可作第二次檢查,以免遺漏其他的損傷、骨折和病變。這樣有利于現場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穩定病情,降低并發癥和傷殘率。
2、起重機械傷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當機械性傷害發生時,應盡快將傷員搬支安全地點進行包扎、止血、固定傷肢,應急以后及時送醫院治療。
(1)止血
①出血的種類
動脈出血:血色鮮紅,出血對象小噴泉一樣噴出,時間捎久,就會有生命危險;
靜脈出血:血色暗紅,出血時慢慢流出,時間久了也有危險;
毛細管出血:血色鮮紅,出血時血液從整個傷面滲出,常自動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種,即加壓包扎止血法、指壓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帶止血法。
加壓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紗布或干凈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墊子蓋住傷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繃帶加壓包扎,就可以達到止血的目的。
指壓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臟的一頭)用力壓向其下面的骨頭,阻斷血液來源,達到臨時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過的棉花或紗布堵塞在傷口處,在用加壓法包扎,在此適用于腋窩、肩部、大腿部傷口的止血。
止血帶止血法:止血帶止血適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動脈出血,當采用加壓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時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帶,也可用繃帶、三角巾、布帶等代替,使用止血帶時要記住六個字:快、準、墊、上、適、放。
快:動作快,搶時間;
準:看準出血點,準確包扎止帶;
墊:墊上墊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膚上;
上:扎在傷口上方,接近傷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適:松緊適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遠端脈搏為合適;
放:每隔半小時放松2~3分鐘,松止血帶時,應同時用指壓法壓迫止血,緩緩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護傷口、減少感染、壓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傷膚、減輕疼痛。
①扎注意事項:動作要輕而熟練,不可碰撞傷口。包扎部位要準確接觸、覆蓋傷口的敷料要干凈,最好經過消毒。包扎要牢固,緊松合適,打結應避開傷口。
②扎用器材:有條件時可用三角巾,四頭帶和專用繃帶等包扎救護材料。當無專用材料時,可靈活的采用身邊干凈的衣服、毛巾等進行包扎。
第十章起重機械安全事故預防措施
1、建筑起重機械必須按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執行,并辦理產權登記、安裝告知和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各種防護措施應齊全、有效,并經檢測、驗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項目部必須制訂起重機械操作規程和設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3、建筑起重機械應配備持建筑特種作業物料提升機操作工上崗證的人員,并由專人負責操作。
4、每班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認安全可靠,方準操作。
5、作業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嚴禁違規作業、嚴禁超載,操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工作中要聽從指揮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停止操作,待弄清情況后方可繼續作業。
6、吊運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制動器外,應同時使用棘輪保險卡牢。
7、作業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閘刀,并將運送物送下。
8、作業后應切斷電源,鎖緊電源控制箱,防止無關人員隨意操作。
9、起重機械應定期保養、定期檢查,確保機械完好、防護設施齊全有效,杜絕帶病運作。
職務
姓名
聯系電話
職責
組長
負責各項規章制度落實
副組長
協助組長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組員
參與現場各項制度的管理。落實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9
1.應急組織架構
企業應該明確應急組織的成員以及職責,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快速響應和做出決策。
2.應急預案流程圖
應急預案的流程圖可以幫助企業員工更好地了解應急預案執行的步驟和重要聯系人,確保在應急情形下能夠有序、高效地開展工作。
3.應急工具和裝備清單
企業應該準備好必備的應急工具和裝備,以應對突發事件。
4.應急培訓計劃
企業需要為員工提供應急培訓,幫助他們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技能和方法。
5.應急演練方案
應急預案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的應急演練。企業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并對演練進行評估,確保應急預案始終有效。最后,企業應該及時更新應急預案,并在遭受失利時進行反思和總結。只有不斷完善和提升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行性,企業才能更好地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不僅僅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更是一份重要的救援手冊。在企業的生產活動中,難免會發生各種突發事故。如果企業沒有制定一份嚴格的應急預案,可能會導致生產停滯,財產損失和對員工的安全造成巨大的威脅。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制定合理的應急預案,對于企業的安全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份好的應急預案應該發揮的作用是減少損失和事故之后的恢復時間。首先,應急預案需要定期更新,以應對企業生產環境的變化和更多可能出現的危機情況。此外,應急預案需要與現有的管理體系相結合,將其納入到企業的管理系統中,確保應急預案在企業日常管理中得到有效實施。
在應急預案的制定過程中,應該考慮到正常生產活動的影響。通過設定不同的應急級別,可以更好地區分需要立即采取的行動和能夠留到后續處理的情況。在這個基礎上,應急預案應該明確員工在突發情況下的職責和任務,并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訓,以確保員工能夠在事故中充分發揮其才能,避免恐慌和決策錯誤。
另外,企業應該考慮到可能會遇到的多種突發事件類型,如火災、爆炸、倉庫物品儲存不當等。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需要提供相應的處置方案,以便員工在發生事故后能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
應急預案的成功執行需要有更好的準備充分的準備。企業應該充分考慮資源的分配,制定好預案執行的時間表和流程圖,避免預案執行時出現混亂的狀況。此外,企業應該定期進行應急演練和評估,以確保預案的執行和企業資源的響應速度更加迅速和高效。
一個成功的應急預案不僅能幫助企業在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響應,還能幫助企業在日常運營中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隱患。企業應該將應急預案緊密與公司的安全文化及最佳實踐相結合,以使企業能夠在應對潛在風險方面更加有效。
總之,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環,無論是貿易商、生產廠家還是物流公司,都應該為企業制定適合自身特點的應急預案,以確保員工的安全和生意的穩定。面對企業的各種突發事件,如火災、地震、氣象災害等,應急預案不僅能夠幫助企業在第一時間做出應對措施,有效避免事態惡化,也能減輕企業的損失和影響。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企業需要認真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企業需要對內部資源和能力進行評估。通過評估內部的物資、設備、人員等資源和能力,企業可以了解其在突發事件中的應對能力,以便制定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同時,企業還應該進行風險評估,了解自身的潛在風險,制定預防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其次,應急預案需要針對不同的突發事件做出相應的應對措施。例如,在面對火災時,需要制定滅火預案,確定滅火器材的種類和存放位置,制定疏散和封鎖措施,確保火災不會蔓延;而面對氣象災害時,則需要制定防御預案,確定損害評估和搶險方案。
第三,應急預案還需要規范企業內部的流程和責任。在應急預案中,企業需要細化各個崗位的職責和任務,確保每個人都清楚責任分工和應對程序。此外,企業還需要制定應急響應流程,以確保所有步驟能夠按照預案有序推進,減少混亂和錯誤的決策。
最后,應急預案需要定期進行評估和修訂。隨著企業自身活動范圍、規模和業務的'變化,應急預案也需要不斷更新和完善,以保證其實用性和可行性。同時,應急預案還需要定期演練,提高員工的緊急情況反應能力和應對能力,以確保預案能夠在實踐中得到真正的檢驗和驗證。
總之,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制定了科學合理、操作規范的應急預案,企業才能夠在突發事件中迅速行動,減少損失,保證員工的安全。因此,企業應該將編制應急預案視為一項長期戰略,加強對內部資源、風險等方面的評估、發掘和防范,以提高企業的應對能力。企業應急預案的制定對于保障企業內部安全和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在制定應急預案時,企業需要評估內部資源和能力,了解其在突發事件中的應對能力,制定針對性的應急預案;需要針對不同的突發事件做出相應的應對措施,例如火災、氣象災害等;需要規范企業內部的流程和責任,確保每個人都清楚責任分工和應對程序;需要定期進行評估和修訂,以保證其實用性和可行性。只有制定了科學合理、操作規范的應急預案,企業才能夠在突發事件中迅速行動,減少損失,保證員工的安全。因此,企業應該將編制應急預案視為一項長期戰略,加強對內部資源、風險等方面的評估、發掘和防范,以提高企業的應對能力。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范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處臵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部門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行業特點和部門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河北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臵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臵、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臵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
公司是一家水泥生產企業,位于,從業人數200人左右,主要產品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設備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于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經過現場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設備觸電傷害、交通意外傷害、高處墜落傷害、爆破傷害、粉塵、火災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部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
2、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小組職責
①研究制定、修訂本部門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②負責指揮特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應對工作。
③分析總結本部門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工作計劃。
④負責本小組所屬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⑤承辦上級應急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
(2)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3)應急小組副組長職責
①協助應急小組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向應急小組組長提出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④組織部門的相關人員對項目部的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⑤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⑥根據本廠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4)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快速反應、全力做好事故現場搶救、安全保衛、醫療救護、善后處理、事故調查、后勤保障、危險源風險評估、技術支持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①建設工程開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做到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要符合“三同時”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嚴格執行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程序,落實防控措施。
③加強現場巡視,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掌握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④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對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動態監控,認真整改存在隱患和問題。
⑤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檢查處罰,切實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⑥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生產活動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
⑦制訂和實行生產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⑧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確保安全投入。
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預警信息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信息報告與處臵:
(1)信息報告通知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火災:項目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急救:項目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事故報告后,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啟動應
急預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1)信息上報
事故信息上報采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準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五、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序
應急小組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臵等。
3、應急結束
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全撤離,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后,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①發生事故工程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①事故報告人情況;
②事故發生前和救援過程中有關的影響資料;
③事故初步上報情況及報告內容。
六、信息發布:
事故發生后,由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代表代表應急小組,把應急救援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發布的信息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行政主管部門一同,客觀準確表述事故態勢、發展狀況及救援情況。
救援結束后,事故調查和處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七、后期處臵: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善后處理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善后賠償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系方式:附件
(2)各應急小組成員聯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
后勤保障組負責定期維護上述聯系方式,遇有電話變更,及時更新,確保聯絡暢通。
2、應急隊伍保障
每個車間必須建立一支現場自救隊,成員由車間主任組織車間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由公司安全部負責領導,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應急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款項支出。
使用范圍:
數額:
監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部。
(2)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備用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司機手機電話24小時開機,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3)安全保衛人員應常備用于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衛生所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5)安全負責人應每周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用鍬、鎬、撬棍等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6)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勇敢、科學、冷靜應對事故,不能盲目、蠻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范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7)在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
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①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②培訓方式包括:應急救援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救援設備現場操作、自救常識演練等。
③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掌握突發事故后各類自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一般應急器材。
2、演練
公司和各項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救援響應能力。
各應急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制定的缺陷。
十、獎懲
1、對于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3、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4、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5、事故處理完成后,安全部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在公司存檔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1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后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7、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信息,及時了解并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采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并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后,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并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范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并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職工的生命安全,維持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市安全生產條例》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1.2.1 國家法規
1.2.2 技術標準規范和地方法規
1.2.3 企業規章制度(相關安全操作)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1.4 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本企業管理體系及行業特點,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綜合應急預案:機械加工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
(2)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根據本企業生產加工特點,為應對幾種安全事故類型。各專項事故預案詳見5.4各項應急救援預案
特種設備專項
消防專項
道路交通專項
危險化學品專項
(3)現場處置方案:行車班、機修班、電焊、
1.5 應急工作原則
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專業應急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 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 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設備有限公司坐落于內,廠區周邊為居民區,單位地址為_街_號,距鄉政府約_公里,占地面積_ m2(畝),建筑面積_ m2,職工總數_人(技術人員),是一家民營企業。單位生產車間_ m2,有機械加工設備_ 臺。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企業是集機械冷加工、機械熱加工、表面處理、熱處理、木加工、橡膠塑料加工等綜合加工能力及水、電、氣、暖供應的動力運行為一體的企業, 企業存在生產任務多、生產工藝復雜等特點,涉及到噴漆、鑄造、熱處理、電爐、油庫、空氣壓縮站、鍋爐房、壓力容器、變配電站等十余類危險源.這些危險源蘊含著相當大的能量,一旦失控,所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將是相當巨大的.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1)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廠領導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事故應急總指揮部。總指揮由廠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廠長不能到位時,由生產副廠長代任。副總指揮由生產副廠長和設備副廠長擔任。成員由生產科、保衛科、設備科、技術科、材料科以及各車間負責人組成。(只能出現職位)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結構圖: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1)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職責
①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搶救預案。
②負責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及緊急處理措施。
③負責調用本廠范圍內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④負責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⑤負責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⑥負責做好穩定生產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⑦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2)應急總指揮部辦公室
職責
①應急指揮辦公室是本企業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
負責平時的應急準備。負責報告、信息報送、組織聯絡各職能部門及協調。
②負責與外界的渠道溝通、引導公眾輿論。
③聯系地點及電話,廠辦公室。
(3)搶險、搶修組(設備科)
職責
①由設備科牽頭,各車間、科室配合組成。該組成員要對事故現場、地形、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時深入事故發生中心區域,關閉系統,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范圍的擴大。并負責事故調查工作。
②聯系地點及電話,設備科科長室。
(4)消防治安組(保衛科)
職責
①由保衛科牽頭各相關車間、科室配合組成。
②負責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進出。
③負責對火災、泄漏事故的滅火、堵漏等任務,并對其它具有泄漏、火災、爆炸等潛在危險點進行監控和保護,負責應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
⑤參加事故調查。
⑥聯系地點及電話,保衛科科長室。
(5)后勤保障組(材料科)
職責
①負責急救行動提供物質保證。其中包括應急搶險器材、救援防護器材、監測分析器材等。
②聯系地點及電話,材料科科長室。
(6)專家顧問組(自動化室)
職責
①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②在有毒物質泄漏或火災中產生有毒煙氣的事故中,負責偵察、核實、控制事故區域的邊界和范圍,并掌握其變化情況。
③聯系地點及電話,自動化主任室。
(7)善后處理組(廠部辦公室)
職責
①負責組織落實救援人員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工作。
②聯系地點及電話,廠部辦公室。
(8)通訊救護組(生產科)
職責
①負責及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歸口主管副廠長。
②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并負責聯絡相關救援人員及時到位。
③負責對受傷人員實施醫療救護,提供運送車輛,聯系確定治療醫院,辦理相關手續。
④負責提出危險品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
⑤負責各專業救援組與總調度室和領導小組之間的通訊聯絡。
⑥負責配合重大事故調查工作
⑦聯系地點及電話,生產調度室。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1)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②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③高空作業要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
④吊裝設備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運行前,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⑤吊運工作要保證物料捆綁牢固,不能超吊。
⑥ 禁止操作故障設備。
(2)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按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機械設備,隨時檢查安全裝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規程進行機械操作。
③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④按時進行保養,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停止其使用。
(3)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對車間、倉庫、生活區、食堂(去掉)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檢查。
②配置安裝短路器和漏電保護裝置。必要的場所安裝帶報警裝置的漏電保護器。
③對車間、倉庫易燃區域安裝火災報警裝置及火災噴淋裝置。
④嚴格控制明火作業和杜絕吸煙現象。
⑤定期對高大設備的防雷接地進行檢查、檢測。
⑥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電氣裝置采用防爆型裝置。
(4)觸電預防措施
①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按照國家有關規范進行設計、安裝及使用。
②非電工人員嚴禁安裝、接拆電氣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
③嚴格對不同的環境下的安全電壓進行檢查。
④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進行隔離防護。
⑤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志。
⑥設備的金屬外殼采用保護接地措施。
⑦供電系統正確采用接地系統,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
⑨漏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5)中毒預防措施
①在進行地下管道作業前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②現場嚴禁焚燒有害有毒物質。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時間,防止中暑脫水現發生。
④工人冬季用煤火取暖時必須安裝風斗。
(6)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 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②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2 預警行動
接警人員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性質、類型、受傷人員情況、事故損失情況、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達現場的路線方式,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視情況向街道(地區)辦事處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報告與通知
①應急指揮辦公室設立值班室,保證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信聯系人及電話等。
②突發安全事故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辦公室)。
③應急指揮辦公室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報告。同時按規定,向鄉鎮或街道辦事處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2)信息上報
① 事故發生后,指揮部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和街道(地區)辦事處。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單位發生事故概況(地址);事故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統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據事故性質,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快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急指揮辦公室→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有關車間、部門。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程序
單位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置。
響應程序流程圖如下:
5.2處置措施
(1)單位各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車間、部門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2)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車間、單位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后,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到達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3)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并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車間、部門保持通信暢通。
(4)當現場現有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應急行動要求時,及時向街道(地區)辦事處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5)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醫療衛生救助事故發生時,撥打120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
5.3事故現場處置
5.3.1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低壓觸電的救護) 5.3.2高處墜落現場處置
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5.3.3坍塌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事故,應盡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蘇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暢通。 5.3.4機械傷害事故現場處置
① 對于一些微小傷,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 就近送醫院。
5.3.5食物中毒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備檢驗。
5.3.6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①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②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
③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④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⑤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切斷電源)
5.3.7燃氣系統故障現場處置
①當發生燃氣泄漏、閥門脫落等事故時,應立即切斷周圍電源,斷絕火種。
②設備科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搶險小組,攜帶必備專用工具趕赴現場查看;根據具體位置,關閉區域或總閥門;開展搶險工作。
③安全保衛部接到報警后要迅速趕到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嚴格控制出入人員,如有人負傷應迅速進行搶救。
④進入事故現場的所有人員,應關閉手機、對講機;如需用照明應先將手電、應急燈打開,再進入現場;穿著化纖、毛制品、帶有鐵掌的鞋的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⑤用防爆風扇或消火栓的開花水槍出水,沖淡燃氣泄漏氣體避免爆炸。
⑥在排險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應迅速向119及燃氣公司報警,請求協助排險。
⑦廠長或總值班員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并根據事故的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決定是否采取有關疏散措施。
⑧事故處理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3.8鍋爐事故現場處置
①當值班員發現鍋爐發生異常現象或事故,根據異常現象和事故程度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直至停爐,同時向應急總指揮部辦公室﹙廠辦公室﹚報警。
②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辦公室﹙廠辦公室﹚接警后要立即通知設備科。
③設備科接警后,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排險搶修,搶修時:
a、檢查電源、氣源、水源是否關閉。
b、采取通風措施,防止燃氣泄漏造成爆燃。
c、排除鍋爐內壓力,防止人身傷害。
d、了解鍋爐運行情況,初步判斷事故性質,進行設備檢查,找出問題原因。
e、排除故障,修復設備。
f、按運行操作程序啟動試運行,檢查有無問題。
g、恢復運行。
④安全保衛部接警后,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協助工作,做好現場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⑤廠長接警后,要立即到場,了解情況,指揮開展排險工作,并根據事態發展下達報告上級和有關部門的指令,同時協調好可能受影響的車間、部門。
⑥可能受影響的車間、部門接警后,要立即采取措施,減少因鍋爐停運帶來的損失。
5.4 應急結束
經應急處置后,單位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認滿足專項預案終止條件時,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應急結束后,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 信息發布
單位應急指揮辦公室負責單位應急響應行動的媒體采訪接待工作,確定接受的采訪單位和新聞發布內容。也可授權單位其他部門負責采訪接待工作。
7 后期處置
7.1事故處理完成后,主管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在廠辦公室存檔備案。
7.2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搶救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系電話:見附件
單位:街道(地區)辦事處 聯系人:XXX(職位) 電話:
備用聯系人:XXX 電話:
單位:地區XXX醫院 聯系人: XXX 電話:
備用聯系人:XXX 電話:
單位: XXX XXX 單位 聯系人:XXX 電話:
備用聯系人:XXX 電話:
8.2 應急隊伍保障
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科全體人員組成。由設備科負責人負責領導。
義務消防救援隊由單位保安人員組成,由安全保衛部負責領導。搶險、搶修組和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滅火器型號:數量: 性能: 存放位置:
管理責任人: 聯系方式:電話:(附件)
(2)消防桶數量: 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
聯系方式:電話:
(3)消防栓數量: 位置: 管理責任人:
聯系方式:電話:
(4)警戒用品: 責任人: 聯系方式:電話:
存放位置:辦公室 處 警
戒用品名稱:
警戒帶明顯標志的警戒繩等
(5)交通用具: 責任人: 聯系方式:電話:
救護車或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注: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只能在單位周邊使用,隨時救急調用)司機手機電話:
8.4 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款項支出。
使用范圍:數額:元
監督管理措施:
8.5 其他保障
應急指揮中心設在。
應急指揮中心應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或備用的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并留好司機手機電話,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用于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安全負責人應每周對全廠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突發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關搶救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9.2 演練
各部門、車間等每年由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
單位每年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一次全廠范圍的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響應能力。
各搶救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搶救預案制定的缺陷。
10.應急組織紀律與獎懲
10.1應急組織紀律
(1)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
(2)應當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3)在應急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應當勇敢,科學、冷靜(而不能盲目、蠻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范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5)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聽從指揮。
10.2獎勵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2)在搶險救災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處理。
10.3處罰
(1)對于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處罰行政處分。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11 附則
11.1 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廠長(法人)審閱批準實施,留安全負責人及辦公室備案。同時送街道(地區)辦事處備案。
11.2 維護和更新
每次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布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11.3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_部門制定,由_部門解釋,電話。
11.4 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于_年_月_日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3
為規范煤礦事故應急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以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第xxx號令),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系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xx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xxx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后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xx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xxx為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xxx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xx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人員,并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后勤保障組對事故后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立即處置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進一步提高本公司應急救援的協調配合能力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意識,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為企業經濟發展創造安全和諧的環境,特編制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6)、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7)、《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
8)、《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xx年11月15日起實施)
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內發生的、或可能發生下列安全生產事故:
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2)、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并指導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培訓、演練與應對。
3)、各類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火災、觸電、機械傷害、坍塌倒塌、電梯困人以及防臺防汛等突發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公司下屬生產管理部門分綜合應急預案組成。
本綜合應急預案由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組織編制和修訂,經有關專家評審,并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頒布實施。
綜合應急預預案體系如下圖所示。
上海**物業有限公司
綜合應急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在本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的總體框架下,依靠本公司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功能,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資源整合。
2. 本單位危險性分析與事故的預防
2.1 單位簡況
上海**物業有限公司位于**區**路**弄*號,系上海******有限公司全部投資依法設立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屬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現有職工***人,公司設有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物業管理部、置換部、工程部等職能部門,承擔著******平方M直管公房、售后房及外接物業等管理工作,主要經營范圍為物業管理、房屋代理經租、代辦動拆遷、業務咨詢和房屋日常維修、中、大修、小區綜合整治等工程的施工等。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2.2.1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場所
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作業施工現場、大修工地、小型工地等。
2)、火災事故:房屋場所、物業小區、建筑工地等。
3)、防臺防汛:建筑工地、物業小區、房屋場所等。
2.2.2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
1)、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2)、火災事故;3)、觸電事故;4)、機械傷害事故;5)、坍塌倒塌事故;6)、電梯困人事故;7)、防臺防汛人身傷害事故。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公司應急組織機構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應急救援組、救護送醫組、疏散引導組、警戒保衛組、物資保障組及信息聯絡組組成,如下圖所示。
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1)、成立上海**物業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李自勇(總經理)、副總指揮:胡振邦(副總經理)、高文祥(副總經理)、黃怡靖(黨支部副書記、工會主席),組員:鐘志平、盛敏堅、陶象锠、施培惠、陳蓉、王罡、酈振成、姚宇華。
2)、職責:負責突發事件應接處置工作的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在發生安全事故、事件時,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并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3管理協調機構
崗位與職責人員組成,現場搶險救援6個小組如下圖所示:
應急救援指揮部人員名單
4. 監測和預警機制
4.1危險源監控
1)、公司職能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充分發揮作用,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對重點目標和重點部門的安全運行監測,及早發現和排除隱患。
2)、公司要與上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集團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加強生產安全事故的監測和信息收集。
3)、加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力度,及時提出應急處置計劃和建議,對可能引發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險情信息及時上報。
4.2 生產事故的預防
4.2.1高處墜落事故和物體打擊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加強職工的安全保護意識教育,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⑵重點部位、危險作業嚴格執行安全管理人員旁站監控制度。
⑶各類房屋維修應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做好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并經常巡視,發現危險立即整改。
⑷有洞必有蓋,有臺必有欄。現場臨邊臨洞口必須設置符合規范,防護設施的可靠性,防止防范設施遭損壞和被位移。
⑸各類腳手架按規范和施工方案搭設,空隙應設防護,滿鋪旦設置穩固,禁止隨意拆除、損壞、架子和建筑物拉結點牢固,未經驗收合格、未掛驗收合格牌禁止使用。
4.2.2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⑵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防火、滅火、避難、危險品轉移等各種安全知識和應對方法,提高施工人員對火災發生時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應變能力。讓施工人員明白發生火災事故時,不僅要沉穩自救,還要冷靜地配合消防人員做好滅火工作,把火災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⑶在施工場地內不得儲存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⑷在施工場地內嚴禁吸煙。
⑸各種明火作業、割焊作業應按規定要求辦理動火證審批手續,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和防火責任人,并設專人監護。
⑹作業現場要按規定要求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⑺動火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動火時按要求對作業區域易燃易爆物進行清理,對有可能由飛濺、下落火花引起火災的地方采取防火措施封堵。
⑻定期檢查維修車輛,檢查車輛滅火器的配備,保證良好的車況,防止車輛發生火災。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盡量將車停在蔭涼處或定時對車輛灑水降溫。
4.2.3觸電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電氣作業人員須持有效證件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作業。電工未經批準嚴禁帶電作業。
⑵建立施工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記錄存檔。
⑶電氣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⑷臨時配電線路必須規范敷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亂拖亂垃。
⑸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規定。嚴格執行施工用電方案。
⑹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電氣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⑺配電系統必須實行三級配電二級防觸(漏)電保護。施工現場內所有電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規定,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定,開關電器應標識。電箱箱體統一刷涂桔黃色,并按規定設置絕緣防護和接地保護。
⑻工地內所有配電箱都要標識箱的名稱、電氣線路的編號、用途等。
⑼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電纜、導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有絕緣破損、老化、裸露、機械損傷、電氧化腐蝕和漏電等隱患,以防發生觸電和電氣火災事故。
⑽獨立的配電系統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系統;非獨立系統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必須按規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⑾采取接地或接零保護的同時,必須設置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要符合有關規定。
⑿配電箱內的動力開關與照明開關必須分開設置。
⒀開關箱應由分配電箱饋電,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嚴禁一閘控制多臺用電器;開關箱內電器應完好,帶電部位無裸露現象。
⒁配電箱及開關箱的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材料和雜物,應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間。特別潮濕的地方或地下室、防空洞應使用相應的安全電壓。
⒂各種超高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⒃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用電設備相距不得超過5M.
⒄電動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有專人負責。
⒅施工現場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臨時照明電路應穿管布線,按規定要求裝設燈具,并安裝漏電保護開關。
⒆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的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點應防潮、防雨、防砸;嚴禁在雨中或特別潮濕的地方進行電焊作業。
4.2.4機械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
⑴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接地保護和防護裝置方能使用。
⑵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定機定人,未經培訓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裝置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并保持齊全、有效,⑷改裝設備應確保安全裝置的完善和可靠,嚴禁拆除機電設備上的安全防護及監測、指示、儀表等裝置。
⑸機電設備運轉到保養到周期定額工時時,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養。
⑹嚴禁機電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運轉中維修。
⑺電氣設備和線路修理時,應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懸掛明顯標志“有人操作,不準合閘”字樣的警告牌。
⑻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地或接零,設置電獨開關,嚴禁一閘多用。
⑼機電設備的報廢,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禁使用已報廢的機電設備。
4.3預警行動
公司應急指揮部接到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應對方案,采取相應的預警行動。
1)、準備及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理規程。
2)、組織相關的應急隊伍和專家進入待命狀況。
3)、調整救援所需的裝備、機械設備、通信工具等物資。
4)、請求上級單位部門采取其它有針對性的措施。
5. 應急響應和處置
5.1信息報告程序
5.1.1 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在一小時內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同時向集團應急救援中心(總值班室)報告。
5.1.2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發生事故的險情及傷亡情況,必要時撥打電話110報警和120救護電話,發生火災時撥打119消防報警。撥打電話時,必須講清楚事故發生的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路名、門牌號碼,簡要講清突發事故性質及危害情況。
5.1.3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救援處置預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及現場控制情況,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應急設備、器材、交通路線、聯系電話、聯系人姓名等。
5.1.4相關領導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并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
5.2 先期處置
5.2.1 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按本公司制定的應急救援的預案,即時開展處置和自救,并迅速報告。
5.2.2 應急救援指揮部通過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先期處置,并確定事故等級,上報現場動態信息。
5.2.3 當生產安全事故的態勢或次生災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發生地的相關職能部門立即上報政府部門,提出啟動相應等級應急措施的建議。
5.3 應急響應
1) 接到事故報告后,各級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人員即時到位,根據災情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指揮、調動、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2) 應急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實施事故應急具體實施方案,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事故調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3)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
4)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指揮應急突擊隊人員快速到位,及時切斷事故現場的電源、水源(視事故性質)、煤氣等,對事故進行控制和消滅,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防止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必要時請求上級增援。
5) 應急救援組: 應急救援隊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應急和救援工作;優先搶救受傷人員,盡力搶救貴重物資,把有毒、危險、易燃、易爆的物品在統一指揮下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區域內。
6) 救護送醫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急送醫院救治。
7) 疏散引導組:設置警戒區域和安全區域,引導被圍困人員疏散并撤離到安全地區。
8) 警戒保衛組:清除路障,保證道路及通道的暢通,對危險地域設置標志和警戒線并實施警戒,引導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人為破壞。
9) 物資保障組:提供足夠的應急救援物資及裝備。
10)信息聯絡組:負責事故應急工作的信息通信;聯絡、協調各有關人員、物資的調配;事故應急工作的信息處理和匯報。
5.4 高處墜落事故和物體打擊事故的搶救措施
(1)到場的救援人員首先根據傷者所在位置立即組織搶救,促使傷者快速脫離危險環境,送往醫院救治;保護好事故現場, 查看事故現場周圍有無其它危險存在;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2)在搶救傷員的同時迅速向上級報告事故現場情況。
(3)搶救受傷人員時幾種情況的處理:
1)如確認人員已死亡,立即保護好事故現場。
2)如發生人員昏迷、傷及內臟、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聯系120急救車或送距現場最近的醫院,并說明傷情;為取得最佳搶救效果,可根據傷情送往專科醫院。②外傷大出血:急救車未到前,現場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運時的保護,對昏迷、可能傷及脊椎、內臟或傷情不詳者一律用擔架或平板,禁止用摟、抱、背等方式運送傷員。
3)一般性傷情送往醫院檢查,防止破傷風。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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